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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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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大全15篇)
时间:2023-12-12 20:44:10     小编:梦幻泡

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读后感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有帮助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本周看完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小说,今天又把电影版的`小说也看了一遍,选择这部小说,还是因为它是财经主持人芮成钢在一档节目中提及的,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今天看完后,果真不假。

这部原著小说被选入美国高中语文教材。所以在美国,但凡受过中学教育的人,没有不熟悉这个故事的。作者菲茨杰拉德(简称菲氏)创造了尼克。卡拉韦这一角色,他既是叙事者,又是故事中的人物。有了这样一个“身兼二职”的人物,也使作品具大的客观性,效果更集中。

在故事开展的整个过程中,尼克只记事,而不作评论,他对盖茨比本人及其生活态度一直抱着矛盾的心态,既吸引又反感。但是在故事结束时,他又站到了盖茨比这一边。他赞美他,认为汤姆等等一伙人都比不上他。盖茨比所迷恋的黛西根本无力担任起和盖茨比一样的梦想,她不过是一个以享乐为人生最高目标的资产阶级小姐,没有思想,没有情操,浅薄虚假,百无聊赖,无所事事。她绝不可能为实现盖茨比的梦想去牺牲自己的既得利益。

盖茨比本人也是咎由自取,也许他并不是什么上帝之子,有的只是某种了不起的品质,即为自己误导的梦想顽强拼搏的意志。他和黛西的丈夫汤姆。布坎南都拥有财富,两人的不同之处是他至少用他的财富去追求一种“美”,并竭尽全力得到它,然而并没有赢得它。最后,乔治。威尔逊,也就是汤姆情妇的丈夫在黛西夫妇的合谋和挑唆下杀死了盖茨比。多么可悲啊!盖茨比一心向往的未来已经不复存在,他那个在农业社会培育的梦想——美国梦-已经烟销去散。

虽然这部小说的结局带有怀旧伤感的情调,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作者菲氏所在的美国当时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完成,原来的价值观念和生活准则都必须改变。不管他的梦想如何高尚,带有“美国梦”的特色,但它是荒诞的,城市中无美可言,而出自盖茨比的柏拉图式自我观念中的美也是不可企及的。

以前,我对美国梦都只有一个很模糊的概念,直到看到《了不起的盖茨比》葬礼上,盖茨比的父亲小心保管的那张少年盖茨比认真执行的日程表,我突然领悟到,所谓美国梦,就是只要你努力,你就可以过得更好。自诩为上帝之子的盖茨比,坚信自己命里有非凡的安排。他是愚者中的愚者,也是勇士中的勇士。他是真正以梦为马一路披荆斩棘的人,他当然了不起。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一直以来对于美国文学抱有偏见,甚至在读了这本被誉为经典的小说之后,还是难以认同因为村上大肆赞赏的菲茨杰拉德和钱德勒。

说实话,我觉得无论是美国戏剧,诗歌,还是小说,都远不及好莱坞电影的影响大,我本人就喜欢美国电影胜过他们的文学。象美国这样一个被拿破仑评价为,无称帝必要的真正的平民国度,是没有那种属于古老传统孕育下的,贵族的,文人的经典作品的。美国人从他们的英国祖先那里继承了英语民族特有的实用和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又屏弃了他们的等级意识,以一种不同于左岸布尔乔亚的打趣的老狄更斯式的对于聪明人和知识分子的不屑和日尔曼语族那种冷峻的实利的态度对待艺术。没有金字塔,没有凡尔塞,没有建筑,没有艺术,有的只是清教徒的实用和理性,仅有的几个散发着一点真正的人文精神和贵族气质的作者都不是受到广大民众欢迎的,美国是马克吐温的美国,淳朴,简单,自然,大度。

有人说过,意大利语适合歌唱,法语适合与女士谈话,德语适合严谨的科学研究,只有什么都不会的人才会去学英语。法国人是一向贬低英语的,戴高乐甚至拒绝讲英语,有个笑话说假如你掉进塞那河可以用任何语言呼救——就是不要用英语。

英语之所以被广泛使用,我想这当然要归公于大英帝国早年的无限辉煌,但是英语也的确具有印欧语系众多的语族中独特的优势。它具有日耳曼语族那种明晰与简练,语法结构也相对简单易学,是适合所有民族沟通的语言。简单,明了,实用,是英语的特色,是最适合谈生意的语言,所以它就少了拉丁语系那种热烈的感情,缺乏那种栩栩如生的吸引力,比如大仲马的天才,也不具有俄语那种繁复的语法结构塑造的陀斯妥耶夫斯基凝重与托马斯曼德语的深沉,所以在阅读英语文学作品的时候,即使在莎士比亚的剧作的时候,也少有激情肆意的时刻——那点激情似乎是朱生豪先生给予的,即便在拜仑那里也能够感到一种苏格兰长老派教徒的拘谨。所以英语文学是一种本质上冷静和理性的文学,它最经典的文学作品我以为正是那些平铺直叙的不带任何修饰的具有简洁,冷静,散文式抒情的作品。奥斯丁的作品最能体现这种语言的规范与完美。

对于延续了这种风格的美国文学,我以为也是如此。辛克莱路易斯是第一位真正被世界承认的美国作家,他的作品就很能够体现这种所谓的美国文学的特色。美国小说具有的粗糙和乏味的特点,也是通病,我承认自己不喜欢海明威,不认为他的作品有多大的艺术价值,他更象是一个记者和冒险家,所以我总认为阅读美国的小说还不如读那些早期的讲道集,国会演讲,或者干脆看报纸和电影来的有趣。我觉得英语在美国人那里更加的平民化和商业化,用这种语言写出来的小说也更加通俗和简单。虽然这另人在很大程度上感到失望,正象斯汤达所说,对我来说,金钱不是一切,民主的味道过于苦涩。相信许多人知道伟大的盖茨比是因为那个日本人。不过笔者知道此书和作者是因为早年看过的一捕描写菲茨杰拉德生平的电影,是我很喜欢的派克和黛波拉科尔演的。所以在看了电影之后就跑到书店买了本夜色温柔,说真的看了两遍也不太懂。觉得味同嚼蜡,叙述冗长混乱,过后除了那个诗意的书名就忘了。本书不愧是作者的代表作,也是至今我读到的他写的最好的小说,因为正象他本人所说,他把自己真实的灵魂留在了作品中,即便只是这个优点,它也不会被遗忘。其实,这部小说的的经典之处一是在于其语言的简洁明快,流畅自然,宛如一篇优美的散文,很象是那个时代轻盈忧郁的狐步舞曲的风格,难得的是菲茨杰拉德身上有一种美国东部新英格兰贵族的气质,这种东部沿海老钱的一点点冷淡和南部旧家的优雅似乎冲淡了他的西部牛仔风度。在他的笔下,总是一个忧郁的理想主义者为冷酷的女人和残酷现实摧毁的故事。

盖茨比在任何一方面都是一个美国梦的化身。他出身良好,读过书,打过仗,经商,致富,靠着个人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金姑娘。但是,最后他失望的发现这个美国梦和那个梦幻的女人一样无非是金钱的化身,他追求的绿光是死亡之光,而不是自由女神的火炬的光明。

这个故事正是作者本人自身经历的写照,他不幸的婚姻和由胜而衰的事业,正是一个虚幻的美国梦。这毕竟是一个冷酷的只认强者的商业社会,所有理想化和脆弱的人都要感到幻灭。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当我在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对里面反复几次提到的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能让村上春树多次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它?想要得知其中原因唯有自己去探索。

该书作者菲茨杰拉德是美国文学史上“爵士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一代”的重要作家,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而作为他的代表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鲜明的体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

这本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来描写的,由尼克的回忆来展现整个故事,尼克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通过尼克看到了盖茨比的人生——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然而促使他去争取这些的原因并不是人性的虚荣与欲望,是爱情。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正是因为他对黛西一如既往的爱,他事业上的构建都是为了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是盖茨比追求的梦想,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破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甚至在他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

或许正如书的结尾写的那样——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不断的朝着我们的梦想奋力前行,尽管会遭遇挫折困难,只要还有希望我们就会继续奋力向前。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感情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我折磨的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梦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可是自我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梦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可是一个人即使十分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可是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期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完美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此刻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此刻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此刻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忙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明白。黛茜很绝望,可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我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杯具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完美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梦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我的家乡。

这就是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一个活在完美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我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梦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完美,最终杯具在自我的幻想世界中。可是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我的感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杯具人生。不明白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境,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当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杯具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杯具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明白,直到最终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我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终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可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评“论《大人物盖茨比》的叙述技巧与艺术效果”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五

听《了不起的盖茨比》名字,它给我的印象就是:这个盖茨比一定是做了非常伟大的事情,那这本书中的重要的主角肯定也是他。听名字《了不起的盖茨比》就觉得这本书的叙述者应该是盖茨比,内容大概就是讲述他的成功经历,然后再说一些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我认为就是这么简单易懂。但往往幻想和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看这本书后,才发现盖茨比做的伟大事情就是努力工作,然后讨他的心上人黛熙开心。主角是他没错,但是他的出境率和一个配角的出镜率都差不多。最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的叙述者竟然不是盖茨比这让我欲哭无泪啊!!这本书因为和文言文一样难懂,所以它被我评为在我的书籍中“最变态的书”。读完这本书我整整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而且读完之后整个人还有一点迷迷糊糊,所以,我觉得被评为“最变态的书”合情合理。

第一章我读起来有点懵,只知道尼克和黛熙他们几人玩了一天,黛熙向尼克说了心事——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一个相好。我佩服黛熙,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相好她却不去管,是应该说她乐观呢,还是应该说她懦弱?连自己的丈夫都管不好。

第二章,我刚开始读的时候有些惊讶,因为第二章的内容不是接着写第一章的事,就像你在说这一件事,还没说完,就跳到另一个话题上了。

读完第三章我就觉得叙述者尼克太诚实了。诚实是好但是诚实可能让你受伤。

读了第四章,第五章我为盖茨比感到高兴,而又为他感到悲伤盖茨比和戴熙很相爱他也知道自己的心上人黛熙喜欢金钱,所以盖茨比去工作,赚钱。过了几年盖茨比赚到了钱,也见到了自己的心上人,但是那时黛熙已经结婚了。盖茨比没有放弃追求黛熙,因为他相信黛熙还爱着他,而事实也就是如此。

第六章尽管盖茨比知道黛熙还爱着他,他和她终究是回不去以前的模样了。盖茨比爱黛熙已爱到无法自拔。

最后,盖茨比为了黛熙丢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该放手时就放手,不属于你的不要强求。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六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诗人、梦想家弗朗西斯·司各特·菲兹杰拉德的作品,出版于。此次为天才翻译家李继宏的倾心译作。

小说中的盖茨比出身贫寒,年轻时与黛西相爱,但因贫穷无力迎娶黛熙,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而黛熙是非常现实的富家女,马上嫁给了另一富商汤姆。后来盖茨比靠自己的奋斗和运气成为百万富翁。发家后盖茨比仍念念不忘昔日恋人,仅仅为了一睹黛熙家码头的那盏绿灯而把家安在海边。

小说一开篇作者用大量的笔墨描述盖茨比在豪宅中宴请八方宾朋的场景,以及和黛熙重逢后若明若暗的感情。虽然黛熙的先生汤姆坚决反对,但他们还是无所顾忌地甜蜜着。正当他们欲走向“幸福大道”时,黛熙却在开车时因过度亢奋失手撞死了路人。作者用如此戏剧化的色彩着实令人吹嘘不已。盖茨比为了黛熙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和万贯家财。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黛熙和汤姆的自私、冷漠,他们故意借口远走他乡,把所有的事故责任全推给盖茨比。现实再次冷漠地击碎了他那虚幻而近乎天真的梦境。

乍一看标题,“了不起”的盖茨比,可是刚开始我一直苦思冥想,就是想不明白他到底了不起在哪儿呢?回味再三,才有所顿悟。

盖茨比是一个了不起的人,他的了不起在于他简单单纯的爱情观,他认为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世界;盖茨比由贫入富,完全可以过富庶的上流社会生活,但他不为金钱、名利所动,他所有的目的只为和黛西重逢,直至他的一生以悲剧告终;盖茨比的了不起还在于他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黛西的苟活。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再次为盖茨比的勇气喝采!

《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这样一个“浮夸时代,最后的古典爱情梦”又极具悲剧色彩的故事!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七

朋友推荐了这本书,一种忧伤的美。这本小说折射出读者内心深处那隐隐的痛楚,美丽和忧伤。然而遗憾的是,我并未能很好的理解这部小说。然而,这有什么关系。我很欣赏那种有信仰的人,一生为了一个信仰会让我有一种膜拜的感觉,现实总是这样,不论当初是出于何种目的,只要做了,终究都会有所成绩。盖茨比的`成就来自于内心强大的对憧憬的渴望,然而当梦想的阳光照进现实的时候,才发现,并不是那么回事,这难免让我感到可悲,也许,生活中的平淡才是永恒的美,我也不知道。作者的文笔优美,对环境,人物的刻画入木三分,这让我更加确信了“对细节的追求是成就伟大的必由之路”。整片文章中充满了一种忧伤的美丽。也许,在空闲的时候,我应该会再次拜读。

在这经济繁荣却充满功利的社会中慢慢迷失自我。所以,黯然神伤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最为绚丽的时代。最后写一段狄更斯在双城记里面的一段话结尾“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这是笃信的时代,也是疑虑的时代;这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绝望的冬天;我们什麼都有,也什麼都没有;我们全都会上天堂,也全都会下地狱。”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八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宫殿。或许富丽堂皇,庄重气派,或许温情脉脉,简单平实。无论怎样,都敝帚自珍。

有的人的梦想从17岁的少年时期一直尾随,你难以预料这旅程将维持多久,却精打细算这梦想的一砖一瓦,梦想不死,你便堆砌不止。这围合的篱墙是你深夜探足的一个梦,唯有你的纯真与坚守是这座城抵唯一的钥匙。

盖茨比入魔了。萦绕于脑海中的梦境被付诸现实之后却惊醒了别人的睡眠。并不是你期许思念了多少年的人儿也向你这般无时无刻地牵挂,爱慕着。你在遐想的爱情中游离之时,别人的轨迹早与你分叉,愈离愈远。

最终陪伴你的.只是一个梦。

被一颗子弹穿过胸膛的方式結束生命比敲碎他的梦境,任碴子扎进心脏要仁慈得多。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九

《了不起的盖茨比》,还以为是了不起的比尔盖茨,当成传记给买的了,也真是服了我。总体来不喜欢看国外的书,这外国人的名字姓氏,真是看的太费劲,出来个人还得想想是哪个。除了名字,这书翻译描述也很怪,就像外国电影中文字幕的感觉,不过看的一些名人评价还蛮高的,应该原著会比较不错。

书虽然看着费劲,但整个故事情节在脑海里还挺清晰了,应该要感谢这个写前言的,反正看了3遍前言,看第一遍其实也没看懂,看完整书再看的俩遍前言,整个故事就深刻了。所以文化水平的差异,看书的结果也是有蛮大的。

总体来说这是个悲剧的,一个深沉的爱情故事,一个沉浸在初恋美好感觉不愿醒来的人,也是一个穷少校爱上富家女的励志故事。男主盖茨比在不断努力致富后,洁身自好,只想着女主。明知女主早已结婚,但还把豪宅买在女主家的对面,然隔一海湾每天仰望。每个星期,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宴请各界人士,只为轰动到某天女主的出现。不过我觉得这深情也有对女主的亏欠吧,因为长时间长距离的分开女主不得不和其他人结婚,还有可能有因为先前恋爱中的男主对女主的欺骗有种愧疚,书中有写到盖茨比说:“我有阵子甚至希望她甩掉我,但她没有,因为她爱上了我”,盖茨比恋爱时是有隐藏了他贫穷身份的,所以我想他做的一切有一定弥补的成分。不过盖茨比还是很帅很努力的小伙,女主爱上也有一定道理的。只是他还天真认为女主会像他爱她这样的爱着。不过女主其实过的也一般子幸福,富富联姻,老公过了新鲜感,也就没了爱的忠诚度。可盖茨比的悲剧最终也是女主酿成的。

所以说美好如果成为了过去,也就只能记在心里了。因为转身,就可能是一辈子,有命运的成份,也有因为不爱吧。只是现在的爱情可能只存在小说和电影情节了,我都快不相信了。可我还是宁愿相信是以前的我不够好,才没能遇见,遇见了也没法好好相爱。嗯,愿做更好的自己为遇见未来的你,不愿将就!

评“论《大人物盖茨比》的叙述技巧与艺术效果”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在上文学上怀有“美国梦”的作家菲茨杰拉德的作品,菲茨杰拉德认为他自己与众不一样,与他的父母也不一样,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父母的儿子,他拥有来自于柏拉图式的自我观念。

在这篇文章中,主人公即盖茨比就是一种自认为与众不一样的人,他同样拥有柏拉图式的感情观。他把自己看成是上帝之子,他认为自己应为上帝的事业效劳,他追求一种“博大的,世俗的,虚饰的美”,显然他把自己想象成为基督一样的人物。十七岁的他决定改名,由原来的詹姆斯·盖茨改为杰伊·盖茨比,据说杰伊·盖茨比是英语jesus,god`sboy发音的变体。但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他改名那一刻起,他开始追求所谓的美和善,也就开始了他的人生杯具。他把黛西·布坎南视为他追求的那种美的化身。当他见到她时,他知道她已经把他的理想与他的生命气息结合在一齐了。他知道他的心要与上帝的心一样,务必专一,绝不可驰心旁骛。当他第一次亲吻她时,“她就像一朵鲜花一样为他绽放,于是这个理想的化身就完成了。”在黛西身上,盖茨比的梦想变得有血有肉。他企求与黛西联袂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自己为盖茨比感到惋惜,他如此专一,但最终被自己喜爱的女子所害。当然他有些地方是值得称赞的。他能够把感情看得很美,而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把感情和利益联系起来。但是他确实被自己的理想所误导,他没有看清时刻与场合,他不该在心仪人已婚后还对过去完美回忆恋恋不舍。而黛西这个人太爱慕虚荣,太过于贪心。从某种程度上讲,盖茨比最终的下场跟她有很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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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一

汤姆布坎农是“我”第一个向读者介绍的人物,他是巨富之子,社会名流,酷爱体育消遣,光是用来打马球的马匹就有一大群,他30多岁的年纪,却给人一种永远盛气凌人的印象,说起话来声大气粗。举止鲁莽。他行事果断,判断准确且手段凶狠,一旦有危害他的利益的人物出现,他会不择手段的加以打击,毫不留情,他是个凶猛的男人,并且很会花言巧语的骗取女人的欢心,同黛西做了三个月的新婚旅行之后却在一回来就和饭店的女佣人搞在一起,到了纽约又和车辆修理行的老板威尔逊的妻子发生了关系,到末发现自己的妻子和盖茨比有染,又极力做出家庭卫士的姿态说:“这年头人们开始对家庭生活和家庭制度嗤之以鼻,再下一步他们就抛弃一切,搞黑人白人通婚了。”指责的多振振有词,“一个酒徒色鬼尽然摇身一变就成了道学先生”。由他的种种行为可以清晰地看见这个男人丑恶的灵魂,他是当时社会中贪婪自私物欲深重的所谓上流社会的典型代表。

黛西是“我”的远房表妹,大家闺秀,生的美丽娇柔,因为追逐金钱门第,她抛弃了原本的恋人盖茨比,和汤姆结婚,她的不幸婚姻使她遭受了种种痛苦,她刚生下的孩子不到一个钟头,汤姆就不知跑到哪里去了,她从麻醉中醒来,一听说生了个女孩,就哭起来“我很高兴是个女孩,而且我希望他将来是个傻瓜”,这就是她的“女儿经”和人生哲理。当他看到盖茨比神话似的发迹,变成一个连汤姆都相形见绌的大亨时,顿时由惊愕变成遗憾,对于金钱和情感的欲望猛的在她心中燃烧起来,以致于她走进盖茨比辉煌的宅邸,眼见他拿来炫耀一下五彩缤纷的英国衬衫时,竟嚎啕大哭起来,“这些衬衫这么美”,她哽咽的说,她的声音在厚厚的衣服堆里闷哑了,“我看了很伤心,因为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这么美的衬衫”菲茨杰拉德对这些细节进行了精心的描绘。

一个“黄金女郎”的形象活脱脱的跳出来,而当汤姆与盖茨比最后摊牌,当她和盖茨比一同驱车返家,她在心烦意乱的时刻为了镇定一下神经,高速开车,竟然把他丈夫的情妇撞死了,还一溜烟驾车逃走,此后她就完全背叛了倒霉的盖茨比,抓住他不会向警方说明真相的'时机,与汤姆一同策划阴谋,打算远走高飞,溜之大吉,后来当死者丈夫杀上门来,黛西竟允许汤姆把罪责推到盖茨比身上,使他惨遭枪杀,做了他们的替死鬼,势力,自私,陷害,谋杀,小说就是这样一步步让黛西的面目暴露无遗,三条人命可以看清美国社会某些为所欲为冷酷无情的上流人物。盖茨比是小说的核心,他的财产引起了人们的纷纷议论,他那模糊的背景,神秘的发髻,温情的恋爱,都与全书的浪漫抒情的气氛相吻合,他是庄稼的孩子,原名杰慕斯,盖茨,少年时四处流浪,17岁随翁科迪周游世界,改名为杰伊,盖茨比。

受了5年如何处事的“训练”,战争期间作为青年军官认识了黛西,他和他家的房子都令他惊奇,炙热的相爱激发了年轻人心中的一场春梦,战后盖茨比不名一文,眼睁睁的看着财大气粗的汤姆把心上人抢了去,寒仓的盖茨比尝够了裙裤的滋味,他痛心疾首的感到横在他和黛西之间的沟有多么深,盖茨比决心奋斗,用金钱来买回他永远难忘的梦境,他学会了为富不仁,狠命赚钱,唯有对梦中的女神带新却是地道的绅士风度,对她的一往情深,5年来他含辛茹苦,就是为了重温一场旧梦,当他遭到黛西门的陷害,竟还傻痴痴的坚守他的爱情理想,不思躲避,他致死期待着,是那个实际永远也不会打来的黛西的电话,这里面饱含着菲茨杰拉德深刻的寓意,盖茨比的死是“美国梦”的破灭,他的生命信仰之火熄灭了。与汤姆,不坎夫妇对应的还有一堆次要的角色——威尔逊夫妇,他们在股市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物,威尔逊的妻子莱特尔是个矫揉造作的俗女子,甘愿做汤姆的情妇而离开她的丈夫,就因为她的丈夫并非“上等人”,她的暴死成了故事的转折点,这对夫妻,女的被情敌缠死,难的去傻他想象中的谋杀犯,而杀错了人,成了悲剧的最后完成者。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二

第一次看到这个书名,以为是盖茨比的辉煌事迹,然而只是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博得心仪对象的注意所进行的独角戏。作者以一个陈述者的身份,一步步地让我们认识真正地盖茨比,他与盖茨比有着比普通朋友之外的感情,或许是一种惺惺相惜,不置可否。

开始便对盖茨比所举办的聚会进行了描绘:人们不邀自来,甚至来盖茨比的面都没有见过,在他的聚会上恣意妄为,因为他很有钱、脾气很好;全场人潮涌动,俨然一个菜市场,三教九流都在这里可以找到自己的乐趣,不用担心自己的体面;食物以及各类用品应有尽有,各种设施可以随便使用,主人家的慷慨被他们认为理所应当,这让我想到了:你富有,你就应该慷慨的一些中国人的歪理。

真实的情况时:盖茨比对住在对面的黛西念念不忘,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有一天她能出现在自己的宴会上,能重新回到五年前的'时光,他爱她爱得发狂,却不知黛西也是一个对金钱痴迷,或者说对上等的生活痴迷的女人。她爱盖茨比的聚会,她沉迷于她的生活,可又不愿意放弃那岌岌可危、丈夫已经出轨的家。于是悲剧开始了,黛西和盖茨比驾车回家途中(黛西驾驶),不小心撞了黛西丈夫的情妇,情妇的丈夫在黛西丈夫的撺掇下将盖茨比杀死,而知道这一切的黛西连盖茨比的葬礼都没有参加就匆匆和自己的丈夫出国了,只有可怜的旁观者尼克为盖茨比送终。

杰盖茨比的原名是詹姆斯盖茨,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这一切,可是他的财富的来源有各种的传说。曾经在他的舞会上恣意妄为的人一个也没有参加他的葬礼,有的只是成群的记者。他的生命终结了,在世态炎凉的世界里,他依然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他的一生是辉煌的。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三

想要表达的很多,却又很难表达内心想法,也许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很多事都能在书中找到感同身受的点。

对于当下中国的我们,对应书中美国二三十年代的爵士时代。社会蓬勃发展,物质得到极大满足,对金钱和物质所向往。唯独盖茨比却对这些不以为然,他拥有豪宅豪车,和精致奢侈的装饰。一次次的.举办party,这些他都不以为然。做这一切只为等待黛西的重逢。也只是为了配得上她。他很看中的是黛西对他唯一的爱,这是多少男生所追求的一种景象。当你年轻落魄的时候爱上的一个公主似的一个女孩,因为社会身份的不匹配而离开。直到你功成名就重新出现在她身边,而她依然爱着你。

如果故事仅是这样,盖茨比离我心中的了不起还有距离。他是一个拥有内心目标的人,并且孜孜不倦的为之奋斗,并没有被生活中的欲望和诱惑而吸引。黛西也是作为他的奋斗的符号,就如同黛西家的绿光一样,可望而不可即,但是却要为之追求。而最后黛西甚至没有给他葬礼送花,却又多少的无力感,一种无法逾越的东西弥漫在我们之间。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四

虽常说爱而不得人生常态,看完再一次觉得无力。

盖兹比花了五年来梦想、来铸造和所爱之人的未来,他的信念坚不可摧,即使所爱之人已变得不一样,他心中她仍是那个唯一懂他的人。他拒绝相信黛西爱上过别人,在五年中曾变换心意。他拒绝看见黛西这五年中的变化。他爱的是眼前这个爱人吗?他爱的是记忆中心心相印的美好,是月下相拥吻的快乐,是这五年中爱而不得的遗憾。他爱着,更多是执念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看了场《了不起的盖茨比》,这个片子是很早的了,知道这个有小说,电影也是按小说的表达来的。

故事的旁观者是一个新到纽约的小子,怀揣着美国梦的男人。当他看到了纽约的奢华糜烂的生活时,他有些不能承受。

盖茨比住在一所城堡里,总是开着party,而他,只是他的邻居(我有这么个高富帅邻居就知足了)。他从参加他的party开始,走进了他的`世界。他爱着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却已经结婚。他们相爱过,他依然爱她。她过的并不幸福,她的丈夫在外面有情妇。为了重新拥有她,他做了所有一切。

但是,在他们逃离的时候,发生了车祸,撞死了她丈夫的情妇。女人开的车,女人的丈夫很渣,将罪名栽给了盖茨比。在盖茨比几乎要得到他要的幸福的时候,他被杀了。

没有人参加他的葬礼,没有人同情他,只有他的邻居。连女人也和丈夫一起走了。冷漠,只有冷漠。

一个拥有了全部的人,却非常孤独,他唯一的快乐,就是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但是,就在他要够到他要的幸福的时候,却永远得不到了。

近来发现电影电视剧的路子,都走起了这种路线。高富帅男子必痴情,但那只是电影里才有的故事,例如像《继承者们》《秘密》,我看的韩剧较多,多举的是韩剧的例子。那种富二代倒追灰姑娘的事,不是现实。

莱昂的演技依旧,更多了几分深沉。我很佩服他,只为了奥斯卡的男人,希望他能得到他想要的。

电影的场景奢华,装扮也很入时,美国人很舍得砸钱啊。盛夏八月,闲来无事,不如手捧一本书细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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