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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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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汇总18篇)
时间:2023-12-12 04:40:11     小编:JQ文豪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秀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条例》的颁布实施,这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规范信访秩序,推动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学习新《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需要,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步骤,标志着我省信访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的信访行为,依法规范源头预防,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我省加快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为群众敞开信访“大门”

大门关闭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围、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畅通群众上访、信访的渠道,敞开“大门”,降低门槛,方便信访群众的信访活动与表达合法诉求。

“现在有些群众到有关部门去信访,但迟迟得不到解决,随后群众信访的层级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来越乱,条例的制定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让群众的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时必须维护信访秩序。一个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人自身权益的需要。这次《信访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必须同时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实现维护权益与维护秩序的统一。作为我们学校来说,我想信访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块可能要算是面对家长的各种投诉了,如何正确处理好家长的投诉,我们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信访条例》,依法办事。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诉访分离、强化网络信访、建立重大信访问题倒查责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项听证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对信访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与明确,让信访活动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访人要依法信访。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20xx年x月x日。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我坚持“虽暂不在其位,但不可不备其能”的学习理念,工作中注意加强本职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坚持学习文秘、宣传、法律、宏观经济、信息技术等各类相关知识,确保有能力、有水平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从而保质保量地完成,因为党的需要是各个领域、各个方面,会随时根据你的个人特点和长处进行安排合适岗位的,我个人的工作经历也充分印证了这一点。

自1995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我历经了多层次、多岗位的锻炼,在乡镇担任团委书记、党委组织干事4年半,在乡镇挂职担任党委副书记、副镇长1年半,在xx团市委挂职8个月,在xx市民政局从事宣传、信息、文秘、档案管理工作2年,在市政府办公室从事值班、明传电报收发、密码电报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市长公开电话受理、政务信息编发报送、政务督查、市长信件处理、典型经验材料撰写等项工作,参加了为期半年的xx县委党校第5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

二、善于思考,能够用独特、新颖的视角审视工作,从而推动政务督查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我特别注重在工作中进行思考和总结,对于从事的和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我都善于从更高层次上进行思考和探索,会从“为什么要做这项工作”、“怎么样才能做好这项工作”、“有没有更好更快的方法做好这项工作”三个方面进行认真的思考,从而站在大局、全局的高度思考这项工作,正确把握做好这项工作的背景、原因、客观条件、主要障碍、有利因素等情况,做任何一项工作都从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考虑,从市政府办公室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市政府工作落实的全局考虑,真正做到“从高处着眼、从细处着手”,看得高,做得实,当高参,在把握领导意图、做好本职工作上取得理论层次性突破。

比如,由我具体负责的市政府系统推行《工作日志》工作,我就站在市政府的角度思考推行《工作日志》的原因,从推行《工作日志》制度、促进政府工作落实方面进行了总结,然后撰写了《创新管理推日志扎实作为促发展》的典型经验文章,被《xx工作》采用刊发。又比如,为了做好由我具体负责的市长信件办理工作,我从市长信件本身的重要性,从市长信件办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进行了认真思考,总结提炼写成了《xx市市长信件办理工作规程》,对于指导市长信件办理工作,从而规范、促进市长信件办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我本人也因在办理市长信件、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被市委、市政府评为“xx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

三、敢于创新,创新督查工作思路、工作理念,推动政府工作落实向深度和广度延伸。

我一直认为,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更谈不上提高,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敢创新、想创新,必定有创新的空间,因为任何事物的发展是永无止境的。

比如,在督查工作中,我探索了“延伸督查工作法”,结合开展的政务督查考核工作,撰写了《实施延伸督查、督查考核“双核驱动”推动政府工作完美落实》的典型经验材料,被省政府办公厅以内参的形式转发全省政府系统、17个市参阅。又比如,我站在市政府的角度探索做好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新举措,撰写的《强化三项措施抓好四个环节xx市政府办理政协提案形成新机制》被《人民政协报》刊登。

四、马上就办,对领导交待的工作马上去落实。

我认为,马上就办不只是为了提高效率,更重要的是减少失误和疏漏。对任何一项政务督查工作,我都坚持马上就办,能今天办的绝不拖到明天,能现在办的绝不再等,立说立行,马上落实,这是我长期从事机关工作特别是办公室工作总结出来的一条重要经验,因为这个事你现在不做,一会儿领导安排了其他工作你可能来不及做好这项工作,甚至有可能遗忘了这项工作。办公室的工作,做好了是小事,做不好就是大事。

所以,在具体的政务督查工作中,小到一个通知的下达、一件市长信件的转办、一条市政府外网政务督查信息的更新,大到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我都坚持“马上就办”,只有这样,我觉得才能够始终保持落实领导指示的主动性、时效性,从而保证落实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比如,我在信息科工作期间,及时向省政府报送时效性强、可参考性大的信息,得到省政府办公厅领导的肯定,被授予“全省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民的参与度逐渐增加,网评信访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规范网评信访工作,保障网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网评信访工作条例》。通过参与该条例的实施,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意义。在这里,我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和体会,谈一谈对《网评信访工作条例》的理解和感悟。

第一段: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

《网评信访工作条例》作为一个法律规章,对网评信访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只有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才能有序地进行网评信访工作,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实践中,我始终牢记条例的要求,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

第二段: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网评信访工作条例》强调了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性。通过网评信访工作,我们可以积极引导舆论,以正确的导向引导网民的舆论表达。同时,我们也要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网络舆论中的错误观点和不实信息。在实践中,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与舆论引导工作,希望能够推动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

第三段: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真实性。

网络安全和信息真实性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网评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网评信访工作条例》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加强网络安全保护措施,坚决制止制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在实践中,我们要牢记信息真实性的重要性,对于虚假信息要坚决制止,确保网络舆论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网评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确保网评信访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实践中,我体会到了组织管理的重要性。只有通过科学的组织管理,我们才能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提高网评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因此,我们要加强组织管理,建立起科学的管理流程和制度,实现网评信访工作的良好运行。

第五段:引导网民文明参与。

最后,从网民角度看待《网评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我们要呼吁广大网民文明参与,理性发表个人观点,自觉接受法律法规的约束。只有网民们自觉守法、尊重他人,才能确保网络环境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总结:

通过对《网评信访工作条例》的理解和实践体会,我深刻认识到该条例的重要性和实施的必要性。只有通过遵守法律法规、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维护网络安全和信息真实性、加强组织管理、引导网民文明参与,我们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舆论的健康发展。同时,我们也要将这些理念与实践经验传递给更多的人,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健康的网络环境。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受益良多现浅谈几点体会:

一、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心声。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信访部门作为党和政府的“耳朵”,倾听群众心声,决不能闭眼塞聪。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畅通信访渠道,既方便了人民群众,也加强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善用工作方法,发挥主观能动性。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条例明确信访办理流程,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一)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二)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三)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办理时限,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工作中,没有良好的工作方法,必将举步维艰,只有科学健全的工作制度,才能形成整体联动,有效运转,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维护好一方的和谐稳定。

三、压实信访责任,增强工作使命感。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调信访问题以事发地处理为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办理;明确因违法行政行为侵害信访人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责任人的责任,以督促有关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办事、积极履行职责,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信访事项的发生,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明确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直接转送、督办信访事项的责任,重点突出督查、督办等职能,更好地发挥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作用;强化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责任,以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理效率,强化源头管控责任,加大领导包案力度,限期化解稳控。基层不稳,地动山摇,作为基层信访工作人员,切实做好信访工作使命必达,每每看到信访人来反映的问题被妥善解决,心中总是满满的成就感,信访人心暖了,我们也就暖心了。

四、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推动解决到位。

条例充分体现了“既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访秩序、确保社会稳定”基本要求,对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从我做起,走街串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在信访过程中,哪些是可以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明确告知权利和法律责任,引导群众合法、理性、逐级上访。对待来访群众做到热情接待,善待上访群众,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棘手的信访事项,一时得不到解决,信访户变成了老访户,容易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不仅要规范办理流程,更要注重时效,在办理的过程中,及时跟踪进度,反馈结果,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做到多学、多做、多思,在实际工作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中国梦的实现,献出一份满意答卷。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新信访工作条例自发布之初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法规,其对于加强信访管理、改进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新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我作为一名信访管理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新条例的意义和作用,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心得和体会,现在将其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条例的价值和意义。

新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以往的信访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和发展需求,需要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升级。条例对于加强信访管理、改进工作机制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稳定、规范和科学的法律保障。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刻理解条例的价值和意义,从而为信访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三段:新条例的特点和亮点。

1.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矛盾纠纷的解决,重点解决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2.实行综合协调机制,积极解决信访问题,强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

3.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回复、统一管理、统一督办,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规范信访处理程序,严格落实听取、调查、回复等环节,充分保护民意和群众合法权益。以上特点和亮点的出现,为信访管理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有利于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四段:实践中的体会和经验。

在新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认真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切实改进信访管理工作。具体而言,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实践探索:

1.建立规范的受理和处理流程,加强沟通和协作,做好群众接待和调解工作;

2.完善信访数据管理系统,认真梳理和分析信访数据,及时反馈有关部门和领导;

3.强化督查和考核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

4.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信访意识,增强合法权益的维护意识和能力。在实践中,我们深刻理解和领会了新条例的精神和要求,充分发挥了条例的作用和价值。

第五段:结语。

新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为提高信访管理水平和质量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据。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深入领会和贯彻新条例,切实改进和优化信访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群众服务,为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强实践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信访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作为一名交警,我始终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而信访工作则是我们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履行交警信访工作的职责,提高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满意度,我们交警部门近期制定了一套信访工作条例。在实践中,我深切感受到这些条例的重要性和可行性,下面将从条例的制定背景、实施过程、工作方式和效果四个方面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背景是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正是这些问题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我们工作的不足之处,从而迫切需要一套条例来统一和规范我们的工作。例如,在信访工作中,我们有时候对待群众不够耐心,导致有些人的情绪无法稳定下来;有时候在处理信访案件时,我们的处理流程没有明确标准,导致一些人感到不公正。这些问题的存在促使我们部门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以期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这些问题。

其次,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过程是一个艰难但有益的学习过程。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工作人员需要重新学习、理解和掌握信访工作的相关知识和工作流程。这不仅需要我们学会适应新的工作方法和理念,还需要我们改变一些传统思维和做法。例如,我们之前处理信访案件时常常只考虑到违章行为的处理,而忽略了对群众合理诉求的及时回应和解决。通过条例的推行,我们意识到要做到既保证交通秩序稳定又满足群众合理诉求的需要,我们必须在工作中注重平衡和把握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再次,交警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我们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根据条例,我们的工作重点是要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信访问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在工作中注重沟通和协商,以便更好地了解和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条例还要求我们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以便更好地解决那些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处理的信访案件。对于那些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条例还明确提出了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与相关法律机构的协作。

最后,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效果是显著的。通过这段时间的实践,我们交警部门意识到,通过条例的规范和引导,我们的工作流程更加清晰明了,工作效率也得到了提高。在处理信访案件时,我们能够更加准确地判断和处理群众的合理诉求,提供更好的服务。群众对我们的满意度也明显提高,他们对我们的工作更加认可和支持。在社会上,交警部门的形象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我们工作的可信度和权威性也得到了加强。

总而言之,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我们的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条例的规范和引导,我们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解决,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这也增强了我们对工作的信心,使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交警为民服务的职责。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继续坚持条例的实施,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好的交通管理和服务。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赤峰市信访问题集中的领域也是市域社会治理短板弱项较多的领域。当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条例》的施行,为我们提高市域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政策依据、工作指导和有力抓手。我们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好《条例》、宣传好《条例》、运用好《条例》,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更加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借助《条例》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筑牢赤峰市社会稳定的根基。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工作条例》,是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明确提出了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创新完善了新时代信访工作格局,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赤峰市是全区人口大市,同时也是信访量较多的市。在长期的改革发展过程中,伴随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化,全市不同层面、多个领域产生并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其成因既有社会原因、个人因素,也有工作不到位的;其诉求既有合理的,也有不合理的,还有合情但是无法律政策依据的;其表现既有单一性,也有综合性;其涉及面既有个体的,也有群体的。通过认真梳理分析发现,这些信访事项主要集中在农业农村、征地拆迁、城市建设、房地产、劳动和社会保障、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其中有大量还是涉法涉诉、重复上访问题。这些信访突出问题的分布格局决定了赤峰市信访工作的基本面。充分认识并把握这一市情民情,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信访工作具有强烈的政治性和鲜明的人民性,处理信访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全面落实《条例》精神,把信访工作原则、机制、规定体现到信访工作具体实践中。我们要求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工作,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为群众着想,替群众着急,站在群众角度看问题、看困难、看信访事项,真正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要从根源上化解问题,立足于事要解决,深入检查,多方沟通,搞清群众诉求,查清问题根源,捋清演变脉络,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弹反复。要维护群众合法权利,深刻认识信访是群众的合法权利,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是信访工作的落脚点,合理诉求必须依法依规尽快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不支持的,一定要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能简单化、一刀切、冀望于一次性解决。

要多一些关心暖心之举,对信访问题已解决但是生活确有困难的群众仍要给予持续关注,对解决不了或一时无法化解的,要不厌其烦做工作,多倾听心声诉求,多帮助解决困难,努力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不能把群众推到对立面。要动员各方力量解决矛盾问题,充分利用评议会、听证会等化解机制,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两代表一委员”、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群众工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接访,新官要理旧账,干部交接先交稳定、先交信访,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对待信访事项不推不拖,能马上解决的要当场解决。要定期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信访形势进行动态分析研判,对某一个时期、某一个阶段表现突出的问题,合并同类项,一体研究,一体推进,集中化解。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群众信访行为,对于信访活动中的过激情况,要讲清道理、晓以利害,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理,不能一味姑息迁就。

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信访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的特点,这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信访工作,特别是不断转变作风、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做实做细群众工作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针对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地深入开展矛盾排查化解,坚决打好持久战、攻坚战;针对反复性,要高度重视,找准症结,讲明道理,解开心结,因人施策,对症下药;针对复杂性,要条分缕析,抽丝剥茧,抓住关键,突破难点,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严防炒作放大、被人利用,更不能因方法不当、生硬粗暴,使单一信访问题复杂化。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新修订的《信访工作条例》,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名信访工作者,我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始终把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作为职责本分,把信访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交警信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交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社会进步和保障人民安全至关重要。而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交警信访工作的组织和程序,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和效率。从过去的实践中,我深切体会到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指导作用和切实可行性,它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首先,交警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流程。条例要求交警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地接受信访,并及时、妥善处理信访事项。这使得信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避免了以往在处理信访问题时的随意性和主观判断的干扰。我曾亲身经历过一起信访案,案件主要涉及交通事故处理不公正引发的信访纠纷。通过执行条例中规定的程序,我们按照法定要求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在依法独立裁决的基础上,解决了问题并化解了纠纷。这次经历让我深感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指导作用和重要性。

其次,交警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交警机关及相关使命的职责和权力。条例明确规定了交警机关要依照法律和职责范围,从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信访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处理程序。在实践中,我们遇到了一些信访案件,既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又与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息息相关。通过条例的明确规定,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问题性质,并且运用职责和权力合理、有效地解决问题。这使得交警信访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准确性。

再次,交警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了信访人的权益和保障措施。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包括收集、提供信息的权利,得到回应和解释的权利,以及在法律和程序约束下得到保护的权利。这些规定使得信访人感受到了法治社会和公平正义的保障,增强了信访人的信心和对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在过去的办案中,处理信访案件时,我们秉持着尊重信访人的权益和合法权力,确保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这为我们赢得了信访人的认可和支持,推动了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交警信访工作条例提出了信访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条例规定了监督部门有权对信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配合工作并及时整改问题。这使得信访工作更加透明和公正,有效避免了一些不规范和错乱的现象。在过去的工作中,我们经常收到监督部门的指导和评估报告,通过这些监督和评估机制,我们不断吸取教训,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提升。这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反馈和改进的方向。

总之,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和执行,大大提高了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强了交警机关的监督和评估能力,加强了信访人权益的保障。通过过去的实践,我深感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为我们提供了清晰的制度框架和操作指南,使我们的工作更加有力、高效和有序。同时,我也意识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责任的重大性。作为一名交警,我们要始终坚守本职工作,严格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并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更好地服务人民,维护社会稳定和道路交通秩序的安全。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就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出台《条例》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新时代信访工作,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

经过这一段时间的学习,我对信访工作和《信访工作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我作为基层信访干部,将严格履职、抓好责任落实、精准精细排查矛盾纠纷、全面全力推动访源治理,持续提升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党员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使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作风为抓手,发挥好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的重要作用,立足本职岗位磨砺“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锻铁打器”“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以担当作为与履职尽责推进信访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打造信访工作“永久牌”。以认真细致的“工匠心”,练好“引线绣花”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着眼群众反映的问题,有科学统筹、谋划在先的思想意识,也需要在核实线索的全面性、问题的准确性、事件的完整性上下足“绣花功夫”。信访工作的办理过程来自事实的依据,手中的权力来自群众的信任,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实际,看清问题的“表与里”,看清矛盾的“源与流”,以系统的思维、全盘的观念对待日常的工作。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岗位工作,既找准相互关系、内在联系,也找准本质特征和潜在规律,在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广纳听闻、去伪求真,以细心打磨业务,在信访工作岗位上施展才干、播洒汗水,从而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提升为民工作成效。

以精益求精的“工匠心”,练好“锻铁打器”的永久功夫。在信访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和政绩观,在工作中出“铁拳”、办“铁案”、用“铁力”,以追求卓越的如磐信念去“锻铁打器”。在信访工作涉及的专业知识上,党员干部要踏实学、认真悟、善于思,坚持边看边学、边查边记、边干边悟,将信访工作的知识装满“行囊”。在信访工作中,理论功夫不能少,知识扩容不能缺。党员干部要主动学、积极学,强化理论知识、专业内容、业务技能等方面的学习,自觉武装自己的头脑,在学习上做到“有恒”,加强对所学知识的领悟力,以“滴水穿石”之功建造“学识高地”。

以融入实践的“工匠心”,练好“把脉问诊”的永久功夫。信访工作连着民心,以民情民意为“指向标”,要在实践中打磨自己,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回应群众的现实期盼,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练好“把脉问诊”的功夫。在每一项工作面前,党员干部要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投身实践,深化运用能力本领,保持服务意识“时时在线”,为群众解开“心中结”、抚平“脑中忧”。要下沉一线分析症结、走近群众了解情况,学深研透、汲取经验,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从一个细节到一个数据,从一次调查到一回走访,从一次谈话到一件小事,唯有用心用情、功在不舍,方能在工作中做实做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以信访工作“五步一规范”机制为抓手,明确思路、履行责任、强化举措,确保在信访工作规范、重复信访治理、基层基础强化、群众满意率提升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年来,我国信访工作在不断推进改革的背景下,信访工作条例于2020年正式施行,为信访工作提供了更加严密的法律保障。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深切地感受到了这个条例对于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所起的积极作用。下面我将从条例对信访人权益的保护、信访渠道的畅通、信访工作的正规化运行、信访问题的化解机制以及信访形式的创新五个方面,谈一下个人的一些体会和心得。

首先,条例对信访人权益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信访工作中,由于一些信访人员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导致出现了一些信访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而新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在行使信访权利时,有权受到合理的待遇,也有权得到依法保护。这对于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了信访人的诉求必须得到及时答复和办理,这提高了信访人的满意度,更有助于减少潜在的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

其次,条例推动了信访渠道的畅通。信访渠道的畅通与快速反应是信访工作的重要方向之一。条例规定了信访机构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对信访事项进行受理和处理。此外,通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加强与社会组织和公益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使信访人能够顺畅地表达诉求,并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信访渠道的畅通不仅有助于解决信访问题,也有助于政府部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例促使了信访工作的正规化运行。过去,信访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信访办理不规范、办案信息不及时共享等。新的条例规定了信访局和信访部门的组织机构、职责,明确了信访办理的重点、程序等,使信访工作更加规范。此外,新的条例还规定了信访工作的一些具体措施,如设立信访监督机构、建立信访案件跟踪和诚信记录等,进一步推动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

第四,新的条例加强了信访问题的化解机制。过去,一些信访问题往往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问题不断积累,出现严重的社会矛盾。而新的条例明确规定了信访工作的问题化解机制,提出了诸如调查核实、协商调解、复议复核等具体的解决办法。这使得信访问题能够通过合法、公正的途径得到解决,避免了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最后,新的条例推动了信访形式的创新。传统的信访形式主要是书信和面对面的来访,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媒体和技术手段被越来越多地运用到信访工作中。新的条例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明确规定信访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同时还要求信访机构要加强互联网舆情的监测和疏导。这使得信访工作更贴近群众需求,更加高效便捷,有助于提升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条例的施行为信访工作的规范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实践中,我们要深入学习和贯彻条例精神,加强工作中的实践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推动信访工作的提质增效,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1200字)。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细读新《信访条例》中的严厉措辞、饱含问责要义的约束性条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打造责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鉴。由此可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成为加强党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力的一大路径。

信访有其以柔克刚的优势,它能以适当的人治性制度缓和法治在一定情形下的过分僵硬和过分刚性。但信访并非权利救济和保障的独木桥,信“访”更应信“法”。不可否认,中国信访制度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在听取社会弱势群体的呼声,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权利救济作用。但它一面敞开大门,向民众提供一种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法律问题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对一些司法活动的行政性干预提供制度化的正当渠道,运行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形成一股对司法权威和法治建设的抵消力。中国现行信访制度承载了太多的不合理责任,已感力不从心。正如众多专家呼吁的那样,社会成员的正当参与和权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访活动一条独木桥可走,信访不可能也不应当“包罗万象”、“包打天下”;公民权利的保障更多的应通过国家法律的渠道来实现。

新版《信访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认可了这一发展方向。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信访机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对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上述机关提出。新版《信访条例》将一部分本不属于信访功能范围的内容适当剥离出去,为司法预留下合理空间。当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势头良好,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这对我们提高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为一名学校的行政后勤人员,更应尽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总之,新《信访条例》的基调凸显了“规范”,我们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就可以避免就信访抓信访,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近年来,社会治安形势严峻,交通安全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了提高交通执法水平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国家交警部门颁布了《交警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交警信访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范。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我对这个条例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交警部门的工作效能和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条例明确交警部门信访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受理、调查、处理和回复信访事项,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条例的规范和制度的健全,交警部门的工作变得更加有条不紊,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处理效率明显提高。这不仅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服务,还增强了交警部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其次,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落实,对于促进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行为的普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交通执法工作,通过信访渠道了解问题和提出建议。这不仅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意识,还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素质。与此同时,交警部门也积极采纳和运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加强了交通执法力度。通过群众的参与和反馈,不仅能够更好地发现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还有助于净化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可谓是一举多得。

再次,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对于完善法治社会建设和人民民主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交警信访工作的规范和制度化,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增强了人民群众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信心和能力。信访受理和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使人民群众既能方便地对交通执法工作提出申诉,也能在程序和结果上得到公正对待。因此,交警部门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进而推动全社会的法治观念树立和法治体系完善。

最后,交警信访工作条例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信访工作的受理和处理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延时和不及时现象,造成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和不信任。其次,一些地方交通执法力度不够,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信访事项的增加给交警部门带来了较大的工作压力。再次,对于个别交通执法人员的失职和渎职行为的惩戒力度不够,也导致了信访事项的层出不穷。因此,交警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交通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信访事项,提升信访工作的水平和效能。

综上所述,交警信访工作条例的实施为交警部门的工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导,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同时,它也促进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行为的普及,完善了法治社会建设和人民民主监督体系。然而,条例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交警部门进一步努力和完善。只有不断加强交警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进程,加强对交通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交通安全。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五

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党章为根本依据,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校党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健全高校党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高校党的建设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使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师生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党组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中组部研究室(政策法规局)副主任赵安华应邀作专题辅导报告。赵安华全面介绍了制定《条例》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原则,系统解读了《条例》的基本框架、重点内容,深刻阐释了贯彻落实中需要把握的重大问题等。

辅导报告后,播放了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警示片。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对我们党百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组织工作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的具体化。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条例》明确的方向性原则性要求,自觉把《条例》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修订的一系列组织建设方面的党内法规贯通起来,统筹推进、一体落实,形成制度合力,切实把《条例》精神落实到甘肃省组织工作方方面面。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县一级。在兰副省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秘书长,省委、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高等院校、国有企业、中央在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学习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2018年2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将制定《条例》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机关领导的重要举措,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阐明党领导政法工作方针政策,规范党领导政法工作体制机制、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明确党委政法委职能定位,支持和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为党领导政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第二,出台《条例》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第三,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加强监督有利于规范执法司法活动,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条例》第八章规定了监督和责任,明确了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此外,《条例》还对政法工作的督促检查、考评考核、督促整改、责任追究等作了具体规定。

训;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战线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组织实施。我们要切实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9年1月1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一名政法战线的干部,本人原原本本对《条例》进行了学习,下面结合实际,谈谈个人的心得体会。

一要领会《条例》,做不忘初心的政法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政治保障和使命初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指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我们的使命,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又彰显政法工作的价值取向。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要忠诚担当,做维护政治安全的卫士。国家政治安全,事关国家安危和民族存亡。我们的职责任务,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其中,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必须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三要坚持创新,推动建设过硬政法队伍。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积极推动政法工作和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既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又要创新社会治理。要善于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的社会治理模式,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社会治理局面,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要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锐意改革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政法队伍,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五个资兴”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近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乡镇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作为乡镇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大力加强宗旨教育,确保全体机关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更好的履职尽职尽责、服务群众;要大力提升素质能力,坚持把要求和标准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于人民;要大力加强正风肃纪,始终把作风整顿作为基层干部的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确保纪律严明。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要精心学习,武装头脑,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突出学习重点,集中精力、原汁原味、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要参加集中学习,要及时自主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条例》的实质、核心要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十九大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看齐,自觉用《条例》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条例》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努力全面开展政法工作中,不尚空谈,真抓实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满意。

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政法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特别是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易发生新的信访诉求。我们必须结合工作职能,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增强工作前瞻性,既要抓信访事项解决,又要抓源头预防。要提升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最重要是要创新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艺术和方法。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法工作,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驶职权、化解矛盾,才能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律政策解决政法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建立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今年1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建党以来关于政法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也是政法战线第一部党内法规。《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制度安排,既为党领导政法工作立规矩、定方圆,又为党领导政法工作谋长远、固根本,在政法事业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开创性的里程碑意义。《条例》的出台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是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制度保障。

一、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一是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关键是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政法机关要厘清政治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集中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是高度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三是坚持党的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是党的明确主张,各级党委政法委指导、支持、监督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二、打造能力素质过硬的政法工作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功以才成,业由才广”、“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政法工作的开展指明了道路、定下了规矩框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忠诚可靠的政法干部队伍是实现党的政法事业发展目标的关键。首先是重视政法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注重政法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优化班子成员结构,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好领头雁、排头兵;其次是重视队伍建设。新时代,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五过硬”的要求,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勇于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尽责,锐意改革进取,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可靠、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政法铁军。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再次是加强作风建设和理想信念教育。新时代,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强化“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不断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

三、强化在“法治”建设中推进《条例》贯彻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条例》的颁布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政法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有的政法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高,主要是在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不同程度存在本领不足现象。所以,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首先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并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形成自觉,要带头守法、模范守法,严守文明公正执法,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人民真正的“父母官”,保障人民行使监督的权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筑建公平堡垒。

新时代,政法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新挑战,作为基层政法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抓手,把条例精神吃透摸准、学懂弄清;我们要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具体实践中,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交出完美“答卷”。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我认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关键在于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铁军。

政治过硬立旗帜。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神圣使命。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政法队伍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可靠。政治上的坚定源于理论上的清醒,要抓好科学理论武装,认真学习党史国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多吸“理念之氧”,常补“精神之钙”,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思践悟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矢志不渝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业务过硬树标杆。业务过硬是政法队伍的安身立命之本,政法干警应带头树立业务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系统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要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政法干警业务水平。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政法干警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善于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和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等新领域新知识的学习,强化对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应用的意识和能力的培训,推动科技兴警、科技强警,提高防控风险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责任过硬保民生。政法机关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职能,政法机关工作到不到位,直接反映在每名政法干警的身上。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把群众事当自己事,多动嘴、勤跑腿,让群众开心至、满意归。要强化使命担当,扛起责任大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面对重大政治考验,必须挺身而出,绝不袖手旁观;面对不良社会风气,必须坚决斗争,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要敢于到斗争冲突最前沿、维护稳定第一线去迎接挑战,到条件最艰苦、情况最复杂、矛盾最集中的地方去破解难题,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纪律过硬铸底线。要坚持从严治警不动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强大的纪律约束力保证政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严”字把关,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真正把规矩挺在前面,让“六大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严厉打击司法腐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政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无处遁形,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作风过硬暖民心。作风建设直接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和人民事业的兴旺发达,少数政法干警的一些不正之风和“微腐败”,看似“小毛病”,实则“大危害”,影响的是社会整体对政法队伍甚至党和政府的评价。一次不文明的执法,一场不公正的审判甚至一件不规范的着装,都有可能伤害民心,导致巨大损失,因此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持之以恒与“四风”作斗争,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心系群众反对官僚主义,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勤俭节约反对奢靡之风。广大政法干警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倾听群众心声,打好作风建设仗,练好为民服务功,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切入点,做群众的贴心人和勤务员。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团结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作为中国民族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1、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中国的历史发展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制度。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民族地区进行民主改造和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一反动制度,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

2、维护促进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也包含着民族内部的团结。

3、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

4、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民族进步繁荣的必要条件。中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

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我们的每一份付出都将为社会增添一份和谐,我们的每一滴汗水都将折射出太阳的光芒。如果在维护民族团结的伟大事业中,做不了大海的滚滚波涛,那就做一股山间的潺潺溪流吧;如果做不了峰顶的参天大树,那做一棵河边的青青小草吧。让我们在平凡中创造不平凡,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一起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乘着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的浪潮,并肩携手、同心同德,共同担负起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的神圣使命,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爱我中华,共创祖国辉煌的明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于2009年12月29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全国首部关于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标志着自治区对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依法管理迈出了重要步伐。《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积极主动地履行地方立法职权,为新疆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的一项可喜成果。这部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全疆各族人民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更好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自治区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作为一名预备党员,我没有因为党组织的信任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反而以更加高标准、严要求的规范来约束自己。这次积极学习该条例,也使我对党、对自己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深知自己肩负重担的同时,也鞭策自己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处于新时代的我们提出了新要求,同时也代表对党员的一言一行、所作所为寄予了更高的期望。加入党组织不是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从老一辈共产党人的手中接过血红的赤旗,为的就是要让她继续飘扬下去,继续秉持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开展后续的工作。

就我们学生党员而言,学习仍然是加强思想修养和完善个人能力的最基本方式,想要做好学生党员,首先要先做好学生,积极学习科学知识以及党的相关条例,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党员应当是他人思想和行动上的领头羊和先锋队,我们要在党章和新的条例的约束下就谨言慎行,关键时候要站出来挑起大梁,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落实到工作和生活之中,用党员的思想武装头脑,带领班级走向先进和辉煌。

前路漫漫,我们在成为一名真正合格的党员的路上不能停留、不能松懈;党旗飘飘,灯塔在前,又何惧迷失方向。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为基层党组织做好选举工作提供了借鉴和遵循,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长治久安。各基层党组织要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选举工作,真正选出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党代表和“当家人”。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组织实施。级党委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以上率下、做好表率,使“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要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当前一段时间的一项中心任务,切实做到级级有责任、层层主动抓落实,确保《条例》各项规定按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

突出选优配强,抓好“选人用人”。“用一贤人,则贤人毕至;用一小人,则小人齐趋。”只有选人用人导向明确,才能利用换届选举选优配强班子,让奋勇当先的干部“推的出”,让德才兼备的干部“选的上”,让低调实干的干部“不吃亏”。要握紧选人“标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理念,坚持把政治觉悟高,服务意识强、综合素质优的人选出来,把对党不忠、言行不一、能力不足的人予以否认。

坚持纪律护航,加强监督落实。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要会同纪检机关,结合巡视巡察,采取有效方式,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对照工作程序,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定期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特别是对换届选举工作,要开展现场督促指导,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对贯彻执行不力的单位、干部要严肃追责,严肃处理,确保选举风清气正。

各位领导:

x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施政理念,紧紧围绕公用事业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构建富裕、和谐、幸福xx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切实履行了党委书记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了整体工作上水平,重点工作有突破,推动公用事业在又好又快发展道路上大跨步迈上了新台阶。下面,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履行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有关情况:

作为公用事业局的党委书记,我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自己责无旁贷的工作。一年来,我坚持带头学习,注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特别是通过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对基层党建工作深入思考,在创新党建工作思路、丰富党建工作措施、抓好监督落实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在班子成员内充分讨论后达成了开展党建工作的新共识。并建立了党委成员联系点制度,确定各自党建工作联系点,具体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有力推动了党建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我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工作观念上始终把握着“三个首要”观点:一是把党建工作置于首要位置。我深知党组织是团结带领群众干事创业的核心,是全部战斗力的基础。所以,在工作中我始终把抓基层党建作为牵动全局的首要任务,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前提,摆上重要日程,实行月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暴露出的问题和矛盾,及时分析解决,牢牢抓住不放。二是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首要责任。基层党建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一直以来,自己始终牢记“职务即是责任”,切实强化履行好岗位职责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站位全局,牵头抓总,全面部署,特别是对于重要工作,坚持亲自深入基层调研,亲自谋划思路定措施,亲自督导检查抓落实,努力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好,把党委的主角作用发挥好。三是把提升党建工作能力作为首要素质。现在形势的变化日新月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了适应这种形势的变化,一方面,我不断加强自身思想和理论学习,用党的基本理论和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坚定正确的理性信念和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保持一致。另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培训和考核,引导他们结合实际找差距,理思路、定措施,切实把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工作成果检验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扎实推进党建工作,年初结合公用事业发展形势和中心工作,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通过加强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和开展主题鲜明的党建活动,真正实现了“提高党员素质、强化基础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工作”的目标要求。

一是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首先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要求领导班子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坚持分工协作,做到了分工有序、合作协调,在沟通中谋取共识,在理解中增进团结。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成员之间充分交换意见,沟通思想,真正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局面。坚持调查研究,班子成员经常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为局党委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其次创新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方式,在各党支部开展了争创“五好党支部”和“五好共产党员”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党支部在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上有了明显改善。并对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典型,在全局掀起了学先进、比先进、超先进的工作热潮。

二是不断加强人才建设。发展靠人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制定了内容涉及各行业、各工种的职工培训方案。各单位也结合各自实际,采取集中授课、短期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并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考核督导,确保了学习效果。同时,我们把职工教育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治教育和党性修养,不断深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员权利义务,自觉置身于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之中,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积极投身社会实践。

三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今年,我们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我局党建工作的重要主题实践活动来抓,有力推动了公用事业的科学发展。在活动中,我们注重做到了“四个坚持”:坚持正确方向,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了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协作、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精心编制了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表,确保了活动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学深学透,把加强理论学习贯穿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集中学、自己学、调研学,以及专家辅导、解放思想讨论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党员对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认识。领导带头自学,每位党员干部都认真做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通过组织反复讨论修改整改落实方案,使党员干部立足岗位、着眼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进一步找准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做好本职工作的结合点。坚持实践特色,牢牢把握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将“实现公用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富裕、和谐、幸福xx”确定为学习实践活动主题,找准了推进公用事业发展的切入点和落脚点,展现了我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调动了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坚持群众路线,使学习实践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利用简报、报纸、宣传栏等载体,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宣传,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扬民主,查找问题听取群众意见,分析检查组织群众评议,解决问题汲取群众智慧,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活动成效交给群众评判,使学习实践活动真正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成为向群众学习、让群众满意的过程。

四是毫不放松地抓好廉政建设,保证不出问题。廉而不勤要误事,勤而不廉要出事,不廉不勤更坏事。所以,在工作中,要求大家必须时刻警醒,慎独、慎初、慎微。一定要算好政治账、经济账、法纪账、感情账,过好金钱关、权力关、社交关、亲情关、生活作风关,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能越雷池半步。

通过抓好党建工作,实现了我局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有力推动了公用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截止目前,我市城区建成水厂5处,供水主管网280余公里,供水能力达到25万吨/日;供热站总数达到49处,供热主管网190余公里,供热能力达到1110万平方米;建成5处大型液化气灌装站,液化气年供应能力近万吨;天然气主管网200余公里,用户总数达2万余户;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5万吨/日,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中水回用设施于8月份投入运行,日均供应中水6000吨。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制。把党建工作列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与业务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强化领导,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支部书记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层抓一层,齐抓共管的领导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好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把党建工作的内容和标准要求、奖惩措施,进一步细化分解,按照职责分工,逐级分担落实责任,建立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把考核情况与部门奖励、干部使用和评优奖惩直接挂钩。

二是完善考核监督。为确保党建工作扎实开展,我定期到各党支部进行检查考核,并及时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部署工作,保证把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来,解决它,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我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员干部的标准相比,与组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推动公用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富裕xx、和谐xx、幸福xx做出更多的贡献!

《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

我们党从弱小到强大,从九死一生到蓬勃兴旺,从只有50多位党员到拥有8900多万党员、450多万个基层组织,成为世界最大执政党。之所以能如此,根本在于我们党能“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全党同志必须保持革命精神、革命斗志,勇于把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了97年的伟大社会革命继续推进下去,做好新形势下的宣传工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作为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促进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决不能因为胜利而骄傲,决不能因为成就而懈怠,决不能因为困难而退缩,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更加强大、更有说服力的真理力量。

各级党委各党组要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不仅要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和党的纪律制度的学习,还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条例》各项内容,履行《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加强党支部工作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适时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真正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发挥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引领的坚强组织。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通过认真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以身作则树榜样。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政治意识,严格“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学习教育成果转化,在思想上强化认识、坚定理想信念,在行动上狠抓落实、推动政法工作有效发展。对照党章和《条例》“找偏差,喊看齐”,事事想在前,时时刻刻严要求,立好标杆,树好榜样,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做到思想不含糊、立场不动摇,以实际行动将基层政法工作做细、做实。

二、提高法治思维,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通过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做群众工作,注重发挥调解作用,将群众诉求和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矛盾纠纷调处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树立责任意识,真抓实干有作为。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培养“越是艰险越向前”的英雄气概和“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争精神,忠诚履职、不辱使命。时刻让自己身上的担子重一些,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的压力轻一些。严格要求自己,在政法工作中保持纯洁性和战斗力,面对不良社会风气,社会黑恶势力,必须坚决斗争,严厉打击,绝不听之任之;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必须豁出来、顶上去,绝不畏缩不前。

通过学习,自己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消除社会隐患,为基层政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近日,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提高了政法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也对基层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所有乡镇工作人员都应该认真领会条例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作为乡镇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大力加强宗旨教育,确保全体机关干部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更好的履职尽职尽责、服务群众;要大力提升素质能力,坚持把要求和标准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干部业务素质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服务于人民;要大力加强正风肃纪,始终把作风整顿作为基层干部的一项长期任务,切实做到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以“零容忍”的态度,促进干部清正、队伍清廉,确保纪律严明。

《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要精心学习,武装头脑,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突出学习重点,集中精力、原汁原味、全面系统地学习条例,确保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要参加集中学习,要及时自主学习,要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条例》的实质、核心要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十九大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看齐,自觉用《条例》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学以致用,指导实践。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把《条例》用于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努力全面开展政法工作中,不尚空谈,真抓实干,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满意。

出台《条例》是提高党领导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政法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在更高水平上深度融合;政法工作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从制度上保障政法工作始终坚持正确前进方向,更好发挥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在政法工作中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近年来人民群众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和期待,特别是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易发生新的信访诉求。我们必须结合工作职能,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增强工作前瞻性,既要抓信访事项解决,又要抓源头预防。要提升理念、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加大科技投入,最重要是要创新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提高解决群众诉求的艺术和方法。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政法工作,切实做到在法治的轨道上、法律的框架内行驶职权、化解矛盾,才能提高政法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坚持依法律政策解决政法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建立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机制,让遇事找法、办事循法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规定,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章制度就是规矩,是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保障。该《条例》的规定,是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指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最根本的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方向正确。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又彰显政法工作的价值取向。新时代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保障人民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美好生活需要,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仅要积极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听从党中央指挥,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我们作为基层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把党长期以来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党对各级领导干部做好政法工作的基本要求、实现形式。通过认真学习,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主要有以下体会:

通过学习,自己进一步武装了头脑,更新了观念,振奋了精神。下一步,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将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求落到实处,严格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消除社会隐患,为基层政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政法工作关乎着国家的长治久安,《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党领导政法工作做出了规定,是党的一项基本法规,条例的颁发是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开展执法办案的过程,既可以说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也可以说是业务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中,法院干警要始终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让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绝对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大局。通过多天的学习,我对政法工作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和认识,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要学深悟透新思想,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引用“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法家经典,多次深刻分析法治问题上的经验和教训,指引全党和全国人民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对于人民法院而言,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为人民执法、为人民办案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责,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确保自身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努力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责。当前,各级法院都在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涉及审判信息化和多元解纷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我们要认真履职,主动跟进,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遇事不推诿,负责有担当,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在工作思路、工作理念、工作措施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的需求,持续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为绥棱的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要坚持把捍卫公平正义作为生命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照《条例》具体工作要求,要把促进公平正义作为法院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需要与当事人接触的法院人,工作中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带着矛盾来到法院,希望带走属于自己的利益。身处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法官稍有不慎,就会被推进腐败的“泥潭”。因此,面对利益和诱惑,法院干警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养成良好的职业品德,筑牢防腐的围栏堤坝。同时,要加强法院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之以恒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条例》是共产党人的智慧结晶,它既是共产党人的指路灯,又是全国人民的定心石。通过学习让我更加确信坚定的政治信念、高超的业务水平、优良的司法作风是每一名政法干警必备的职业素养。作为一名年轻的法院干警,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我们要时刻谨记为人民服务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时刻提醒自己要树立公正、廉洁意识,认真领悟《条例》精神,并将其全面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努力开创新时代政法工作新局面。

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条例》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政法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一次全面谋划,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指明了准确的前进方向,具有非常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检察院开展执法办案的过程,既可以说是政治性要求很高的业务工作,也可以说是业务性要求很精的政治工作。在贯彻落实《条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让办理的每个案件都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绝对服从和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大局。我的几点学习体会如下:

一、必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要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检方针,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一方面,对党忠诚,是检察队伍的政治灵魂和价值底色,是对检察机关和广大干警第一位的政治要求。检察机关要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动摇,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检心,用核心价值观激励斗志,凝聚攻坚克难的强大力量。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时代性和感召力。另一方面,只有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永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检察队伍才会倍增强大内生动力,新时代检察工作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要强化“四个意识”,始终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紧要的政治、最根本的要求来抓,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

二、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正如张军检察长在多次讲话中强调的,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是业务极强的政治机关。检察机关旗帜鲜明的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政权机关第一位的要求,也是检察工作最本质的特征、最大的优势和最根本的保证。在新时期开展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将“讲政治”这一硬性要求切实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落实到日常办案工作中,落实到接待群众来访中。只有注重持续的学习,才能“补足精神之钙,强壮力量之肌”,才能保证检察队伍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保持忠实可靠,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正确的方向前进。在当前,就是要围绕《条例》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真心诚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适应动态化、信息化的新时期社会特点,切实做到听民声、知民意、护民安。以办案护航发展,以服务助推发展,担当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先锋队、排头兵,通过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六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5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对于推动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现实性。现借用三个典故,谈谈学习贯彻《条例》的心得体会。

典故一:解放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少胜多,用60万兵力战胜了国民党80万优势兵力,取得淮海战役伟大胜利。在这看似不可能的奇迹背后,有一个细节引人思考:中国人民解放中虽然只有60万人,但支前运粮食、送弹药、抬伤员的群众就达500万,平均每个战士身后就有8名群众!因此,战役结束时,陈毅司令员曾经深情地说道: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百姓用小推车推出来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永远是党的力量之源和胜利之本。信访干部是人民群众中的一员,来自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的本质属性永远不能变。因此,我们要在聚力为民办实事上开新局、求突破。信访工作被称为“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在为群众办实事的过程中,不能不顾群众所需、不理群众所盼,更不可盲目“开干”;信访干部要深入基层调研,真诚地向群众问计,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从而理清发展思路;要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权利,认真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办理群众来信,不断畅通和拓宽群众信访渠道。

另外,我们的信访工作要特别注重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信访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信访部门要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上一级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报告”,强调信访部门要主动作为,锐意进取,赢得党委政府更多的支持和关注;第二十四条也规定:“受理有争议且没有共同的上一级机关、单位的,由共同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处理”,强调了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在协调矛盾、化解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可结合单位实际补充相关事实)典故二:历史上有个神医叫扁鹊,医术高超、妙手回春,深得世人敬仰,可他还有两个医术不凡的哥哥鲜为人知。相传魏文王曾问扁鹊:你们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的医术最好呢?扁鹊答:大哥最好,二哥差些,我最差。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就下药铲除了病根;二哥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不明显,就能药到病除;而我治病是在病情十分严重时才对症下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源头防范,事半功倍。“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医疗领域的经验移植到信访工作中同样适用。因此,我们要在聚力提升初信初访质效上开新局、求突破。我区曾有过一个比较成功的探索,叫做“信访月度例会制度”,即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每月到各镇(街道)召开信访工作月度例会,辖区的各社区书记参加,由每个社区书记汇报各自信访工作情况,共同会商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从而能够第一时间了解社会稳定情况,筑牢基层信访工作“第一道防线”。

在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进入“快车道”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矛盾纠纷。这样的大背景下,做好信访工作更加责任重大,更显使命光荣。在遇到艰巨任务时,我们的信访干部要不怕事、不捂事、不躲事,做到挺身而出、主动承担,千方百计抓好落实;在碰到难题时,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绝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同时,信访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服务发展是应有之义、应尽之责。信访干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努力做到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产业投资同频共振、相互呼应,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典故三:清朝康熙年间,文华殿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吴家在宅基地问题上发生争执,家人写信到让张英出面打招呼“摆平”吴家。张英在接到家人书信后,提笔写了一首诗: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到回信后,马上让出了三尺;邻居看到张家行为后非常感动,也主动让出三尺。两家之间就空出一条六尺宽的巷子,成就一段脍炙人口的历史佳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打铁还需自身硬,铁肩才能担道义。一名机关干部只有自己行得正、坐得端,才能传递给群众更多的“正能量”,促使人们乐善、向善、行善。因此,我们要在聚力打造过硬队伍上开新局、求突破。干事创业,关键在人。村(社区)书记工作生活在最基层,对世情冷暖、社会现实等感受最真切、最直接、最深刻,也最有发言权;实践证明,他们应成为信访战线的“精兵强将”。为此,从2022年起,我区创新开展“村(社区)书记为群众诉求代言人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群众少跑腿,干部多跑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信访干部如果不注重学习积累,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退化。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性,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其次要加强群众工作方法学习,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作为转变作风的重要途径,在解民忧、化民怨、护民安中砥砺品行、增长才干。此外,还要做到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古人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信访干部要使自己学习提高的过程,变成一个提升工作能力、广纳群众智慧、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过程。

此外,还要注重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信访部门虽是“清水衙门”,但同样拥有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信访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坚持阳光公正,看问题、办事情公道正派,程序规范,主动将热点问题、敏感事务置于聚光灯下。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七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对于解决基层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我国特别制定了《信访工作条例》,对于各级信访机关的职责、权力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文将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于《信访工作条例》进行解读,并分享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信访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信访机关是接受来访来信的重要窗口,是联系群众、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条例对于信访机关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信访机关主动作为,积极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同时,条例也明确了信访机关的权力,例如可以采取调查取证、听取意见等措施,为解决问题提供便利。

其次,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了信访件的受理和处理程序。在《信访工作条例》中,明确了信访件的受理和处理程序,并要求信访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这一规定对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我深刻体会到,只有明确的受理和处理程序,才能保证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避免信访件的滞留和积压。

再次,信访工作条例还强调了信访工作的公开透明。在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信访机关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示有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有效打破了信息壁垒,提高了信访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同时,公开透明也能够增加信访机关的工作压力,促使信访机关更加主动、认真地解决问题。

此外,信访工作条例还加强了对信访机关的监督。在《信访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对信访机关的监督要求,包括上级信访机关对下级信访机关的监督、社会各界的监督等。这种监督的设置,能够有效避免信访机关的滥用权力,提高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效力。同时,监督也能够保证信访工作的顺利进行,为群众诉求的解决提供保障。

最后,信访工作条例在承载着信访工作者责任的同时,也提醒着信访工作者要不断学习与前进。条例强调信访工作者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我深感到在新形势下,我们要不断学习和适应新的工作方法和要求,以更好地服务群众,推动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条例》在加强信访工作、规范信访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信访工作者,我们要深入学习理解《信访工作条例》,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只有做到与时俱进、善于创新,才能真正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信访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八

通过学习《信访条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养,对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极具有指导意义。

与旧条例相比,新信访条例有90%的内容做了修订,新精神、新规定非常多。在我看来,新《信访条例》最大的变化,就是突出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将其确定为信访工作的重要原则。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宪法原则,特别是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从十年前旧《信访条例》中的普通条款提升至总则位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条例规定,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或者有关情况透露、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新条例还为信访人增加了四项新权利:可以要求行政机关公开相关的信息;可以查询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对信访内容是否受理,必须给予书面回答;信访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可请求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复查?,并可以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预防导致信访事项的矛盾和纠纷;应当建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通过联席会议、建立排查调处机制、建立信访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当然,新版《信访条例》并没有无节制地扩张信访主体的诉求权利,而是在强化中又有规范。新条例针对当前在信访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阻断交通,携带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类行为作了禁止性规定,并与刑法等法律作了衔接,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臵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权利行使和保护都不能偏离法律航线和理性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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