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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篇一
为科学、高效、有序地开展建设期防台风工作,为项目部以及施工现场的防台准备、应急行动、恢复检查、恢复工作等提供应急标准和具体的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安全生产,制定本预案。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工程概况:
本预案适用于本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人员、设备。
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
第1
6号),结合《福建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本预案预警信号施行福建省要求,福建省台风预警信号。本地区位于福建省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夏秋季常有台风暴雨,每年5~11月为台风季节,主要集中在7~9月。台风季节长,夏秋受台风侵袭,在台风影响下,常带来狂风暴雨和风暴潮,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国民经济建设带来严重的威胁和危害。
台风主要危害:大风浪对码头施工人员和船机设备的损伤,甚至毁灭性摧毁,包括工程结构实体。根据台风强度的不同,造成相对应的危害。按照气象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预警信号对应风险级别为:ⅳ级(一般)对应预警告级风险级别、ⅲ级(较重)对应警告级风险级别;ⅱ级(严重)对应危险级风险;ⅰ级(特别严重)对应灾难级风险。
1)、预防为主的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预防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提高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能力,整合一切可利用资源,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统一指挥的原则
在施工地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集团公司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做好预案编制和应急准备工作;在事故发生或灾害形成时及时启动预案,在项目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活动;当灾害较大需要外界支援时,由业主统一指挥和对外联系,确保社会支援资源满足救援需要;
3)、施工负责的原则
根据项目部承包的工程范围,在事故发生或自然灾害形成时,首先进行应急行动,开展救援和抢险自救活动,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向外请求支援;
4)、保证重点的原则
在应急处置活动中,必须做到以人为本,必须把人的生命摆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和伤害扩大,尤其要保证参加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被救援人员不要受到二次伤害;
5)、分工负责的原则
预案制定后在进行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时,首先应按施工生产作业范围落实分工;在情况紧急,事故单位确实无法满足自救时,应当及时向临近单位进行求助。
6.1应急组织体系
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包括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部各部门和所属各施工队。
6.2指挥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生产负责人
成员:工程项目部人员及各部门主管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及其分工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
1、分析紧急状态和确定紧急事件级别,这些分析应根据相关危险类型、它的潜在后果、现有资源和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进行;
2、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
3、指定代理人,以便在特殊情况(因故不在现场或在指挥中受伤)下履行其职责;
(2)、领导小组副组长:
1、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2、向应急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减缓事故后果的行动建议;
3、进行现场事故评估;
4、控制紧急情况;
5、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3)、联络调度组负责人:
1、联络调度组协助副组长对工程抢险、抢修的现场指挥;
2、积极组织救护和现场的保护;
3、负责现场应急所需机械、人员的调度;
4、负责现场及有害物质扩散的控制,消除、监测工作;
5、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灾害性气象的收集、反馈;
6、负责现场的通讯联系及对外的联络,督促、监察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7、协助副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
(4)、医疗救护组负责人:
1、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抢救,对伤员的临时处理和与最近医院联系;
2、协助外部救援机构和转送伤员直至医疗抢救,并指定人员护理。
(5)、物资供应组负责人:
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保障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品、救护用品及其他物品;
(6)、警戒保卫组负责人:
负责现场的保护与警戒,疏通交通秩序,防止外来人的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等,需要时组织人员的疏散。
(7)、善后处理组负责人:
负责安排受伤者和事故期间亲属探视伤亡人员的接待,事故善后处理及家属接待安抚工作。
(8)、事故救援队负责人
负责现场抢救人员及财产,尽最大努力将现场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抢救事故现场的机械设备、物资材料、办公用品等。
7.1危险源监控
防台预案中主要的危险源为台风带来的大风、大雨和风暴潮。
根据中央台及福建省福清市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信号,明确台风、暴雨来临的具体时间及规模,以便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本工程防台措施主要针对施工人员、施工现场的临时设备、施工机具、塔吊、施工电梯、外架、临时活动板房等。根据不同的特点,采用加固、撤离等相应措施,具体见各级台风预警处置措施。
7.2预警行动
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发布台风预警,并跟踪台风动向,根据过程中变化的预警等级变更响应等级(蓝色预警信号、黄色预警信号、橙色预警信号和红色预警信号,逐级递增)。
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的台风预警信息根据福建省福清市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以书面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再由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下发通知至各施工队及班组,并召开专项会议落实具体措施。
ⅳ级(一般)、ⅲ级(较重)的台风预警信息由项目部根据市气象局发布的台风信息通知发布,以书面的形式下发至各施工单位及班组。
8、信息报告程序
迅速报告信息。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立即根据其性质和威胁程度,将有关信息报告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严格报告制度。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项目部管理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要按照相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掌握和汇总相关信息,重要信息要及时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项目经理部和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突发应急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汇报,一小时内书面报告。要做到事发后报告迅速,处置时报告正确,事件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及时处置信息。接到重要信息后,要及时处理或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反馈到相关部门。
跨区域信息通报。要与相邻区加强协作,建立防台信息的通报、协调渠道。一旦出现超出本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通报、联系和协调。
如现场发生突发事项,直接拨打台风期间项目部24小时值守电话或110报警电话。
项目部24小时联系手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在自身无法完成救援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向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反应,请求支援;及向当地有关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9、应急处置
9.1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将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ⅳ、ⅲ、ⅱ、ⅰ四个级别,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
一般(ⅳ级,蓝色预警):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区,平均风力达到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一级响应程序。
较重(ⅲ级,黄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二级响应程序。
严重(ⅱ级,橙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实行三级响应程序。
特别严重(ⅰ级,红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达到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实行三级响应程序。
9.2响应程序
a、一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下令启动一级响应应急程序;由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该指令,报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门、组织全面的安全检查,整改隐患,落实责任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密切关注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及时向xxx应急领导小组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同时着手餐食准备和确定避风场所。
抢险组负责协调和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
现场人员正常上班,施工现场停止大型作业,做好固定设施加固工作,做好现场人员和重要设备撤离的准备。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xxx急领导小组指令,实施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b、二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主任下令启动二级响应应急程序,由于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执行该指令,报xxx安全部。
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部与项目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项目部根据会议要求落实相应措施,并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一次整个项目安全检查,落实不符合项的整改措施、责任人。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密切关注关媒体报道的热带气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及时向上级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及,防台抢险物资运输车辆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抢险组负责协调和检查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紧固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热带气旋影响的室外物品,随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进入戒备状态。
现场跟据情况,停止施工作业,做好现场人员和重要设备撤离的准备。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c、三级响应
当地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及红色预警信号时;xxxx安全部下令启动实行三级响应,由项目经理部统一协调部署应急资源,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部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并根据上级应急部署适时下达人员撤退指令。项目部根据会议要求落实相应措施,执行下达的指令;
应急抢险组评估检查重点为:高大设备和建筑物、排污管道入口/出口、临时房屋、高处可移动物品、临时物料堆放场所、道路安全、施工用脚手架、设施加固情况等。
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台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同时全部领导小组亦必须进入岗位,协助实施防台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车辆,保证现场人员和关键设备的撤离需要。
抢险组组长或各项目部总经理负责协调承包商人员和队伍参与抢险。
物资保障组组长负责抢险物资的调配。
启动撤离指令,现场办公室人员要收集好各类物品入柜,人员撤离。
同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各级抢险队伍必须进入战斗状态,根据指令执行抢险救灾任务。
d、应急响应的终止
当中央气象台和当地气象部门已宣布解除台风预警或台风的风力已经减弱到6及以下风力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并宣布终止应急行动:
9.3处置措施
本工程主要为建筑施工,塔吊、人货梯设备、工作较多,将根据不同的应急响应及台风预警型号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气象台发布台风白色预警信号,将在48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在台风来临之前检查放置在外脚手架及楼层屋面的材料、生活区空调室外机、雨篷,建筑施工地上的零星物品等,以确保安全。检查、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
(3)通知各班组长等重点设防的操作人员,要求他们注意做好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
(4)对工地现场易受台风影响的材料和设备及时入库;不易入库的进行整理、固定、覆盖,做好防雨、防风等措施。
(5)准备适量的黄沙、麻袋、水管应急材料和医疗救急用品;调试抽水泵、应急灯、对讲机等设备;对排水设施进行检查,保证疏通。
(6)对已完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好保护和加固措施,进行沉降观测并记录;测量点、原始坐标和高程点做好保护。
2、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将在24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时:
(1)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热带低压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2)项目部合理安排施工,停止须连续施工的工序作业。
(3)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4)落实机械设备防台措施:用地锚、钢丝绳斜拉索加固固定塔吊、人货梯等高大构筑物。
(5)落实临时设施防台措施:加固临时板房、民工宿舍(压顶、反拉等措施)。
(6)落实安全用电措施:全面排查电源线、配电箱和开关,消除安全;加固固定配电箱,不能固定的配电箱提前收拾好。
(7)高空、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特别是施工平台防台措施:检查加固,固定嵌岩桩架,如有问题的进行撤离;无关设备、材料撤离平台。
(9)与电力、通信等部门沟通,并配备必要的对讲机,确保现场通讯畅通;
(10)与当地医疗机构保持密切地联系,随时应对突发事故的发生。
(11)组织抢险队伍要进行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其它同台风白色预警信号。
3、当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时:
(1)时刻关注气象预报发布的实况气象信息,实施了解台风动态。
(2)进入防台风、防暴雨状态,各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到岗位准备应急措施,做好值班及巡查工作。
(3)项目部人员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台风可能造成停水停电等现象,要及时做好日常生活,如食品、水的储备工作,并检查确保备用发电机性能良好。
(4)落实防雨、防洪措施:施工现场所有材料、机械设备、用电设施和临时设施落实防雨措施;清理排洪管沟,保证排水畅通。
(5)施工作业停止,人员根据要求离开作业区,前往预定的避风地避风。
(6)除大型设备无法撤离外,其余将可移动机械设备撤现场,撤离不能固定的配电箱。
(7)大型固定设备无法撤离,采取与建筑主体进行捆绑固定,无松动;
(8)工地停止露天施工。
(9)关紧门窗,高空设施的加固和处于危险作业面员工的转移;高空等户外作业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10)严格执行检查制度:台风期间,工地每天组织上、下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当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将在12小时内将影响施工区域,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1)时刻关注气象预报发布的实况气象信息,实施了解台风动态。
(2)xxxx项目经理部项目部均进入紧急防风防暴雨状态,严格执行值班和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由业主统一协调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防台要求统一部署,加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4)停止所有作业,全部人员撤离至安全区域;除抢险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值班人员加强自我防护。
(5)各类建设工地全部停工,对脚手架等进行加固或拆除;
(6)露天各类作业人员和工地临房、危棚简屋内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7)抢险队伍就位;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
(8)工地人员全部进入避风地;
(9)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开放临时庇护设施,转移危险作业面的员工到安全场所,密切注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10)灾后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其它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5、当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时:
(1)发布预警信息、安全提示和紧急通知,提示项目施工人员根据安全提示进一步检查落实自我防范措施;
(2)进入特别紧急防风状态,停止所有作业和外出;
(3)人员应尽可能呆在防风安全的地方,锁紧屋内的门窗,远离挡风门窗;
(4)应急指挥中心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5)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6)一旦出现险情,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寻求支援。
(7)抗台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其它同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6、应急响应的终止后处置措施
台风过后,当风力降到8级以下时,后勤保障组迅速组织人员驾车巡视全工程现场;当风力达到6级以下时,应徒步巡视项目工地各个角落,寻找是否有伤员。
当风力达到6级以下时,各抢险小组迅速检查所有各自负责的台风现场,发现危险情况及时抢险;
台风过后,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损害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待台风完全过后,各单位组织人员对台风过后的现场进行摄影、摄像记录;
各单位抢险队配合本单位进行防台工作总结,形成报告,并在台风完全过后第二天上午将报告报到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防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总结整体紧急应变情况,形成报告,经防台防汛应急总指挥审阅后,报业主单位和总公司;
经防台防汛应急总指挥召集紧急应变机构成员进行研讨,检查和评价防台工作,改进紧急应变系统;
做好重点部位台风、暴雨后的安全措施。
所有的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完好后才能投入使用。
所有的施工生产及生活用电前必须经专业电工进行特殊检查,维护后才能送电投用。
组织人员对办公室、宿舍、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进行排水、消毒等工作,杜绝瘟疫等传染病的传播。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塔吊、人货梯、平台等结构工程进行实地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后才可恢复使用。
所有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临时栏杆、孔洞盖板等应由专业人员检查其安全可靠性,凡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或重新搭设后投用。
地级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篇二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对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区防御台风工作,建立防台抗台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应急响应机制,保证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确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国家防总《防御台风预案编制导则》、《浙江省防台风应急预案》、《宁波市防洪条例》、《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宁波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北仑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结合北仑实际,制订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决策,合理调度,不断提高防台风的现代化水平。
1.4.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以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台首要任务,立足于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未然。
1.4.3防汛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本行政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1.4.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1.4.5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一切部门和单位都要服从当地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要服从上级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指挥调度。
1.5工作重点
(1)组织危险地区、危险地段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船舶及时回港避风;
(3)山塘、水库、海塘、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保安;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铁塔、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空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向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7)大工业、大项目建设开发地块与周边行政村、单位的结合部。
(8)其他需要重点防范和处置的事项。
2.1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2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当地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由当地党委、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防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3其它防汛指挥机构
大工业、大项目单位和城镇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按照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指令和预案,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单位的防台抢险救灾工作。
2.4区防指组成
区防指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水利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区建筑工务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经济与发展局、区民政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贸易与粮食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局、区电信局、移动公司、保险部门、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等组成。
2.5区防指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组织全区的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政府防汛指挥部的指示、命令;编制完善防台预案,审定和批准洪水调度方案、重要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等;协调部门、上下之间的工作;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防汛准备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影响防汛安全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督促或组织河道清障工作,提高防洪能力;负责发布全区汛情通告,宣布进入和解除紧急防汛期;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善防汛指挥自动化系统,不断提高决策指挥水平,逐步实现防汛规范化、现代化。健全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解决日常经费,常年开展工作。
2.6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区人武部:组织指挥区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负责组织协调驻仑部队、武警部队支援地方抢险救灾;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救灾相关保障工作;组织民兵和应急小分队的应急演练。
(2)区水利局:承担区防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根据《北仑区水利工程管理职责》有关要求,负责所辖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三大水系和主要水工程的防洪调度;及时提供雨情、水情、旱情和水文预报;负责水资源的调配,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工作和水毁水工程的修复。
(3)区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旱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4)区气象局:负责暴雨、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负责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提供短期气候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和有关实时气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并参加防汛防旱会商;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防汛防旱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导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其他工矿企业的防汛防旱工作,协调基础设施灾后重建。
(6)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加强对校舍危房(特别是外来工子弟学校场所)的检查,密切注意台风期间在校师生或参加其他活动师生的动态,确保人身安全。
(7)区公安分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汛防旱物资和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区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妥善处理因防汛防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抢险救灾行动的道路通行,实施交通管制;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安全转移。
(8)区监察局:负责防汛防旱纪律执行和工作效能的监督检查。
(9)区民政局:组织、协调全区旱、涝、台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各级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组织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情信息;指导灾区做好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10)区财政局:负责筹措防汛救灾资金,落实防汛防旱专项救灾资金,及时下拨防汛救灾资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11)区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滑坡、山地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协助区、街道、乡镇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公布区域内地质灾害的易发区,制定落实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
(12)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建筑、住宅和房地产等行业的防汛救灾工作,落实在建工程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指导沿海和山区农村房屋建设规划和质量控制;提供建设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13)区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定落实在建工程防汛防台应急预案。
(14)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全区区管部分的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城市公共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制定落实城区防汛排涝应急预案;提供城区灾害损失情况。
(15)区交通局:负责在建交通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运和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汛防台监督管理;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防汛抢险、防疫、救济救助人员、物资、设备的安全及时运送;制定落实防汛防台救灾工作预案。
(16)区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农业防汛防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提供农业灾情;负责抗灾种子储备和抗灾柴油等物资安排;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和水产养殖户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渔民防汛防台救灾减灾等安全知识教育;在台风影响期间协助街道、乡镇做好渔船返港避风、水产养殖户安全撤离等工作;提供水产养殖和渔船损害等灾害损失情况。
(17)区卫生局: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提供灾区疫情与防治意见;组织卫生系统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8)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市、区防指和气象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和气象资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气象、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防汛防台抗旱等知识的媒体宣传教育;负责编辑防汛抗台图片录像资料。
(19)区供电局:负责排涝、抗旱、抢险用电的供应和电力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及时调度解决抗灾救灾电力及重要水利工程设施、抢险救灾指挥机关的正常用电,落实应急电源;及时抢修水毁电力设施,保障电力供应;提供电力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0)区贸易与粮食局:负责落实防灾救灾成品粮的储备、供应和调拨,保障市场供应;指导贸易与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
(21)区旅游局:负责旅游景点、度假区防汛防台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旅游系统开展防汛避洪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从事旅游工作人员和游客的防灾减灾意识。
(22)区电信局、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防汛防台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在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防汛防台指挥通信联络畅通。
(23)区供销社:负责全区供销系统的防汛防台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防汛物资、器材的储备供应工作,提供供销系统灾害损失情况。
(24)保险部门:负责做好各自投保单位和居民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在洪水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和居民做好各类财产的防灾工作,并积极开展防汛保险。
(25)北仑电视台、开发导刊:根据市防指提供的汛情,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做好防汛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6)新础⒋蟠、小港、霞浦、柴桥街道办事处、白峰镇、春晓镇、梅山乡政府:根据各自的防汛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辖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2.7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负责区防指的日常工作。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台风预警等级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3.1特别重大(ⅰ级)
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已达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3.2重大(ⅱ级)
12小时内可能受强热带风暴或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强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3.3较大(ⅲ级)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3.4一般(ⅳ级)
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消息,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市,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4.1台风及次生灾害监测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山地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提供台风、降雨、洪水、风暴潮的实时信息和预报成果及地质灾害监测资料。
4.2水利工程巡查
水库、海塘、堤防和其它险工险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测监管制度。
4.3山洪灾害预警员落实
易发山洪和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地区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城镇社区、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确定预警员,落实预警职责。
4.4防台检查
4.4.1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当在台汛前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台检查,发现防台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和整改。
4.4.2城管、建设、供电、交通、建筑工务、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4.3区建设、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同级防指备案。
4.5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5.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台风监测和预报,及时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根据可能受台风影响程度,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5.2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测,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收到气象、水文部门的降雨信息后,应立即向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发出警报。有关街道、乡镇和单位得到降雨警报后,应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处置预警。
4.5.3山洪灾害预警
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有关街道、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的巡查预警员,在台汛期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报街道、乡镇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4.5.4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各防汛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5.5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当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做好群众转移的有关工作。
4.5.6内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水文部门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督促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以气象部门台风预警、预报为主要依据,综合海洋、水文等部门的预警、预报,充分考虑台风的影响程度、危害程度及防御能力等因素,分为ⅰ、ⅱ、ⅲ、ⅳ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别响应。较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包含较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ⅰ级应急响应由防指指挥批准启动(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防指副指挥或指挥批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防办主任或防指副指挥批准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防办副主任或主任批准启动。
5.1ⅰ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主持会商,防指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署台风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提出防御目标、重点和对策建议;同时,发布人员梯度转移命令,根据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部署防台工作。
区防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做好江河洪水预报和重要流域的洪水调度,组织有关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监督指导重要江河和重点区域洪水调度,调配区级防汛抢险物资,联系人武部、公安、武警支援灾区抢险救灾。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5.2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召开防御台风紧急会议,防汛、水利、人武部、气象、建设、民政、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城管、交通、建筑工务、教育、供电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台抢险工作,落实防台风各项措施。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协同街道、乡镇加强水库、海塘、堤防、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做好洪水调度工作;加大监测力度、加密预报频次,随时将最新消息报告区防指及有关部门。渔船就近避风,船上人员及沿海(岸)养殖人员撤离上岸;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
区防指组织有关部门人员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检查、督促和指导防台救灾工作。人武部、街道、乡镇各类抢险队伍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做好相应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灾情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区防指。
5.3ⅲ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利、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国土、建设、城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明确防御重点,落实防御对策,掌握有关地区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监督指导台风影响区域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进一步落实防汛物资,各类检查指导组、专家组、工作组、抢险救灾队伍等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国土资源等部门加强对风情、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其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部门预案做好防御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和市防指。
5.3.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各街道、乡镇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或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区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和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5.4ⅳ级应急响应
气象、农林(海洋与渔业)、水文等部门领导进岗、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做好各自的预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工作。
水利部门重点做好水库、河网的洪水承载能力分析,研究、制订预排预泄方案,协同街道、乡镇做好水库、海塘、堤防、在建工程等防洪工程的检查工作;农林(海洋与渔业)部门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国土资源部门重点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工作;其它防指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区防办及时将有关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领导。
5.4.1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急响应
根据台风影响的程度,街道、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岸)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党委或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信息发布与新闻报道
(1)防台抗灾等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的主要形式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2)一般防台抗灾等信息,包括局部汛情、工情、灾情及抢险救灾的有关信息,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或区委宣传部发布;汛情动态涉及到灾情的,由区防办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涉及人员伤亡等重大灾情的,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3)新闻媒体须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防汛、气象、水文、海洋、地质等相关信息,报道内容须经区委宣传部或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审核。
(4)新闻媒体应做好抢险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先进事例的报道宣传工作。
5.7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可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
(2)电信、移动等通信运营部门负责保障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的及时、正确传递,确保政府首脑机关、区防指、人武部、公安、新闻媒体等重要单位的通讯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防台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台抗灾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水利(水文)部门负责水情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做好水情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报汛信息实时显示预报系统、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系统的实时升级、备份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6.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重要力量。人武部、公安及当地党委、政府要做好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组成的应急抢险队伍的协调保障工作。在抗洪抢险期间,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2)区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应当组建专业抢险队伍,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应当组织群众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3)应急队伍调动:一是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管理的应急抢险队伍,由本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调动。三是驻军部队的调动,由区防指提出要求,按照《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区防指提出抢险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3物资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储备和管理,并统一调配。
(2)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易受洪、涝、潮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当地防汛需要和规范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必要时可向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配防汛抢险物资。
6.4资金保障
财政、发改、经发、民政、水利、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金的落实和信贷。
6.5技术保障
(1)健全和完善区防指与省、市防指之间的远程会商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速度和质量,形成省、市、区三级防汛防旱指挥部的计算机网络。
(2)建立和完善全市信息采集系统,水情、雨情、风情和工情等信息实现共享,为防台抗洪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和完善江河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度,延长有效预见期。
(4)建立和完善工程数据库和社会经济数据库,实现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6.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灾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避灾场所保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建设、民政、农林、教育、文化等部门协助下确定本地区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和车辆调配,负责台风影响期间渡口的安全。
6.10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农业等部门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区发改、经发、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宣传
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抗灾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演练
(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台风灾害发生后,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水利部门协同街道、乡镇组织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修复工作。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供水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3)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4)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农业部门负责水害灾区群众的恢复生产工作。指导做好排渍除咸,洗苗追肥,田间管理等,开展生产自救。
(6)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教育部门负责做好水害灾区的校舍修复、正常复课等工作。
(8)供电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排涝等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9)通信、水文等部门分别负责对遭受毁坏的涉及通信、水文等设施的修复工作,尽快恢复使用功能。
(10)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及时
总结
防台抗洪抢险的经验教训,表彰奖励有功人员;根据台风、洪水灾害中暴露的问题,改进和加强预防洪涝灾害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区防办及时掌握抗台救灾情况,统计灾情,及时向上级防指和区委、区政府汇报。7.1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2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的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3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并将总结材料报区防办。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区防办牵头制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区防指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制定防台预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报区防办备案。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防台应急预案,报区防汛防旱指挥部批准执行,同时指导并督促城镇社区、行政村和事业单位、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制定防台预案。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区委、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防汛抢险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级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篇三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一)应急预案工作流程图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施工工艺的实际情况,认真的组织了对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特制定本项目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知识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现场操作人员应急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和不良环境影响。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1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程序图
(二)、突发事件风险分析和预防
为确保正常施工,预防突发事件以及某些预想不到的、不可抗拒的事件发生,事前有充足的技术措施准备、抢险物资的储备,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国家财产和经济损失,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和预防。
1、突发事件、紧急情况及风险分析
根据本工程及气候条件情况,施工中可能会遇到9级或以上台风,给工程施工带来危害。根据以上分析,并充分考虑到施工技术难度和不利条件等,经多方讨论和分析,将台风确定为本项目的突发事件、重大风险或紧急情况。
2、突发事件及重大风险预防措施
从以上风险情况的分析看,如果不采取相应有效的预防措施,不仅给施工造成很大影响,而且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造成威胁。
1)项目部加大了在索取气象信息方面的投入,提高全员防洪防台意识,项目部定制了气象预报短信服务。
2)施工前期和施工过程中详细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及卫星云图的活动迹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预防。
3)台风处理方案
在预知台风即将发生后,待来临之前停止施工,将人员及有关财产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使财产损失尽可能减到最小。
(三)、应急资源分析
1)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项目部有关部门负责人、项目部成员、业主、监理、地方政府、医院卫生机构等。
2)应急设备、物资准备:医疗设备、救护车辆充足,药品齐全,各施工小分队配有对讲机、及物资转移的相关设备。
3)上级救援机构: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地方可用的主要应急资源是救护车。
(四)法律法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八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1、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台风安全事故,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见网络图】
医院急救电话:120
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成员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4)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5)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6)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7)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8)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9)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10)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11)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后勤部门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2、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
主要应急物资:
①配备适当的救生器具,如救生圈、安全绳、长竹竿等;
②内部电话、对讲机等联系工具保持畅通;
③自备发电机和照明专线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④预备沙袋等物,利于堵水和引导水流方向。
3、教育、训练
为全面提高应急能力,项目部对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抢险知识教育,制定出相应的规定,包括应急内容、计划、组织与准备、效果评估等。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应急预案指导,必要时,协同项目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4、互相协议
项目部事先与地方医院、宾馆建立正式的互相协议,以便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
地级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篇四
为了切实做好酒店的防台风工作,保证发生台风期间酒店各部门有计划、有秩序地安排防台风工作,使酒店损失降至最低,特制定酒店防台风工作预案。
酒店设防台风总指挥部,负责发生台风期间指挥调度工作。
1、总指挥部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成员:行政办经理、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房务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大堂副理
2、指挥中心工作站:设在大堂副理接待处(内部电话:8822),各部门在指挥中心工作站接收工作指令与汇报工作进展状态。
3、通讯要求:指挥中心成员必须保证通讯随时畅通,至少携带手机或对讲机1部(提前充足备用电池)。
全体员工尽全力保护宾客、员工人身财产与酒店财产安全。
防台风工作由防台风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部门负责的办法。各有关部门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部门共性工作要求
1、接到酒店启动防台风预案指令后,召开部门紧急会议,通知台风信息,传达酒店对此次防台工作的布署与对部门具体工作的安排要求。
2、防台期间酒店员工必须无条件返岗待命,有义务参加防台,并听从统一指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对无故不到位、不服从防台工作安排或玩忽职守的人员,视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论处。情节严重的,按1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3、员工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集中至酒店并返岗待命,宿舍内仅留管理员值守,不得留宿员工,否则,出现事故后果自负。
4、要求员工台风期间注意个人安全,做好个人防范,避免发生其它事故。
5、台风过后恢复自救善后工作,各部门须听从酒店统一调遣安排,积极主动配合部门间工作,以最快的时间里恢复经营运作。
(二)行政办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备用装沙袋子600条以上,及足够系绳。
(2)安排相关部门统一参与装垒沙袋,并备放使用区域。
(3)安排司机提前检查水、油、车辆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员工餐厅提前检查天然煤气管道设备运作与准备各种餐用物资(米、油、菜等)。
(5)对员工宿舍的阳台地漏疏通,并准备手电筒。另,拨掉各种电器插头解除存在隐患。
(6)根据各部门采购需要,做好防台物资购进。
(7)负责行政车队的车辆调度,安排好救护的应急用车,联系医疗救护机构,准备好紧急医疗药品。
(8)总仓认真检查仓库的设施及房屋是否存在抗台产生的隐患,并及时上报以便及时处理。
(9)总仓做好现有抗台用品准备(如手电筒、雨衣、雨鞋等),并对必要的库存物资清点汇报,视情况做好计划采购,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
(10)对酒店消防设施设备全面临检,确保消防系统安全运行。
(11)保安准备好巡视手电筒、雨衣与应急灯(以备二次供电或特殊情况下使用)。同时,在总仓领取手电筒5个。
(12)指挥车辆停放至安全处(消防中心旁或大堂门前),防止坠落物砸损车辆。
(13)负责辖区内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固定岗和巡逻岗的应急调整工作。
(14)负责落实抢险必备物资的准备工作。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台风期间严格执行出车制度,必须接到派车单或上级指令后出车,遇特殊情况须请示上级领导决定。
(2)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巡视宿舍房间,关好门窗,对进水房间及时处理,并做好安全防范。
(3)人事做好台风期间各部门人员在岗出勤情况统计,同时,随时掌握员工的安全状况,并及时汇报。
(4)安排专人对台风期间实况进行拍摄,存留历史影像记录。
(5)网管员及时处理酒店电脑系统故障,确保网络正常使用。
(6)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5楼西侧通道防渗水与处理工作。
(7)负责及时收集最新台风预警信息,宣布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8)消防中心严密监视店内消防与警卫安全,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9)外围岗保安须不间断地巡视酒店院内、外围各区域,确保台风期间安全。
(10)负责协助抢险工作中人员安全救护工作。
(11)负责辖区内防台风暴雨加固工作。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统一组织人员撤沙袋。
(2)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3)检查部门设施设备,需维修项目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4)对防台风期间人员加班情况统计汇总,报酒店领导审批,后转财务部制作加班工资,抄送工程部统一保险理赔,并备案。
(5)收集抗台先进事迹,组织评选抗台先进,并以先进事迹与记实事例、信息出刊店报、黑板报。负责解决撤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食、3宿安排。
(6)检查店内安全消防设备受陨情况,并做好统计上报。
(7)保安组负责辖区防台风撤离工作的验收和检查工作,协助各部门将防风沙袋收回,并妥善放置。
(8)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工作。
(三)房务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准备充足沙袋,放置备用区域(大堂折页门、别墅门、主楼二楼阳台客房玻璃门等),及足够的报损布草,以备各岗位防水措施
(2)将院内垃圾桶、沙滩椅、阳台茶几、阳台椅、太阳伞全部集中摆放或存放安全位置。
(3)将泳池边围放沙袋,以防污水排进泳池。
(4)园林树木防风加固,并将室外盆栽植物移入大堂适当位置防风。
(5)将所有客房、楼道门窗需锁好,发现有工程问题及时报修。
(6)将客房阳台茶几、阳台椅均搬入房间内,以防风时砸损阳台玻璃。
(7)大堂与客房内放置《防台风宾客通知书》。
(8)做好总机窗户的防水措施,保护机房设备。
(9)总机在接到酒店“启动防台风预案”指令时,需立即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并每隔1小时查询1次天气预报情况,将最新状况汇报指挥中心(大堂副理)。
(10)提供当天与近几日宾客接待状况资料,汇报酒店领导,以备台风期间掌握接待能力,并确保接待工作有序。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总机必须准确无误地传达指挥中心下达的指令信息。
(2)大堂副理掌握宾客入住及安全状况,做好宾客安抚工作。同时,维护大堂秩序,并为客人提供最新的天气情况。
(3)前台在停电前保留1份准确的“入住、预抵、预离”手工统4计表及客人资料,备查。
(4)按“机场滞留客预案”作好接待准备工作。同时,准备手工房态1份与销售部核对房态,做好相关接待工作。
(5)加强巡视客房内是否有渗水或地漏堵塞,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如房间有渗水,需采用布草现场处理,渗水较严重须立即安排吸水、保养,以防地毯、家具或木地板等侵水损坏;如阳台地漏有堵塞,及时通知工程人员进行维修。
(6)每幢别墅安排指定人员留守,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7)做好住客安抚工作,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正常提供客房服务,确保宾客正常入住。
(8)结合工作需要妥善调配部门各岗位人员工作任务。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2)统计渗水房间以及其他工程维修问题,向工程部报修。
(3)恢复所有移动物品的归位工作。
(4)做好台风后酒店卫生的全面清理与消杀工作。
(5)做好园林树木的扶正与花草修剪。
(6)撤除区域内防风沙袋交还行政办。
(四)工程部
1、台风前准备与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人员及物料:
(1)要求部门人员全部到岗,24小时坚守岗位,随时处理突发事件。
(2)接到台风警报后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防风用材料到位。
(3)准备充足柴油,备用发电。
室内设备、设施检查
(1)全面检查配电系统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各开关控制柜,确保运行正常。
(2)检查电梯机房内设备,确保运行正常。
(3)检查供水系统、地下水箱蓄足水,确保运行正常。
(4)检查大堂活动门是否完好,整扇门是否坚固。
(5)检查酒店内,包括别墅塑钢窗是否完好,窗上玻璃是否完好,窗、门是否关闭。
(6)备好潜水泵及胶管,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7)仔细检查发电机,水箱水位、油箱油位、机油油位、电瓶电压、电瓶液位是否在正常位置,检查发电机是否处于自动位置,低压配电柜发电机检测信号是否处于开的位置。
(8)台风登陆时,值班人员每半小时检查一次所有机房设备,密切注视高、低压配电房漏水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报告经理,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室外设备、设施检查:
(1)检查屋顶地漏,清理地漏四周垃圾保持畅通。
(2)检查泳池房排水泵是否动作可靠,并手动抽水试验,台风登陆时值班人员需每半小时对此处进行检查(机房是否进水,各开关柜是否有进水现象)。
(3)检查污水处理站地下泵房盖子是否盖好,机房内设备是否正常,每半小时值班人员检查机房是否进水。
(4)检查屋顶各管井门是否关闭,生活水箱,热水箱盖子是否关闭。
(5)检查并固定卫星接收天线。值班人员每1小时上楼检查屋顶设备是否完好。
(6)保证客房热水供应,观察热水温度,当水温低于37℃开电加热。
(7)检查室外所有雨水井及污水井并保持畅通。
(8)检查总机房电话配线架避雷针是否完好到位。
(9)检查大堂四周地下室排风口,并用沙袋封堵,防止进水。
(10)检查所有室外灯是否坚固,包括基础螺丝。所有室外摄像头是否坚固。
2、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疏通所有阳台地漏开盖的排水管。
(2)恢复安装停车场遮阳棚。
(3)检查室外工程部所属所有设备(霓虹灯、围墙灯、柱灯、草坪灯等等)及屋顶所有设备损失情况,汇报酒店领导。同时,将酒店所有损失情况汇总,呈酒店领导审阅,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落实理赔事宜。
(五)餐饮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准备充足沙袋,放置备用区域(中西餐厅折页门、中厨出入口等),做好防护措施。
(2)检查各区域与设施设备情况(某某厅、多功能厅、会议室、中西餐与厨房),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3)锁闭所有的门窗(检查固定沙袋是否牢固)并将餐桌、椅子搬离门窗较远处,防止桌椅等造成损坏。并将泳池吧的烧烤炉、烧烤桌椅搬移得当位置存放。
(4)提前准备好足够的服务用品与一次性用具(纸盘、杯、筷子、餐盒等),并准备足够的瓶装饮用水,确保临时供应(停水停电时使用)。
(5)结合实际准备充足的厨房储备用食品(如:冬瓜、南瓜、土豆等),至少一周使用的大米、面粉以及食用油。
(6)提前准备半成品及可存储的熟食品,冷冻食物在台风来临之前使用完或做加工,并提前准备好所有预测需要的原材料(至少保证2-4天)。
(7)联系客户,提前做好预定的准备工作。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不间断检查各区域(某某厅、多功能厅、中西餐厅等)是否有渗水现象,并准备报损布草,及时做好现场处理。
(2)及时检查原材料供应和使用消耗情况,并合理掌握调配。
(3)确保住店客人与员工的用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餐厅正7常对外经营。
(4)除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楼(中西餐、大堂、接待等一楼层)防风、渗水及相应处理。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及时做好营业现场的恢复及卫生清洁工作。
(2)清点部门损失情况,及时汇报酒店领导。
(3)检查部门设施设备,需维修项目及时报工程部维修。
(4)掌握客流量情况,对于短期不能用完的原材料灵活处理,注意保质期、定期通风晾晒和做好贮藏。
(六)财务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1)与菜品供应商取得联系,掌握送货情况,告知相关部门,以便做好工作准备。
(2)安排好前台收银工作的资金备存以及应急安全措施。
(3)网管员对酒店电脑系统排查,确保正常使用。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财务部科室人员做好会计资料、档案、计算机有关数据的保管工作,做到各项资料保管明确到人,保证会计资料及数据完整,并保护各项设备不受台风侵害。
(2)前台收银须在停电前,做好手工操作的准备,对各项数据及时备份。同时,制作手工帐要做到无漏、错帐,确保帐目结算的准确性。
(3)除部门工作以外酒店指定防风工作区域:主楼1—5楼东侧通道防渗水与处理工作。
3、台风后的善后工作:
(1)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关损失费用参考数据。
(2)根据酒店汇总损失情况,核对物资坏损,做好相关记录。
(3)负责酒店财产损失记录核算与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事宜。
(七)销售部
1、台风前准备工作:
积极与预订房客户确定抵店情况,以便做好相关预订安排。
2、台风期间必备工作:
(1)办公室安排人员留守,做好销售接洽与订房工作,以及前台接待需要的协调工作,确保酒店销售工作正常开展。
(2)除留守人员外,其他人员随时听从指挥中心调遣参与防台风工作。
(3)积极与机场保持联系,做好滞留客的接待与相关安排。
3、台风后善后工作:
统计台风期间酒店的销售与接待情况,以及台风后销售状况及趋势,汇报酒店领导。
地级市防台风应急预案篇五
xx公司以坚持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的原则,在公司防台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团结一致,确保公司安全。
制定防台风安全管理制度,并层层落实防台防涝区域地段,及时进行安全防汛渡汛教育和防台风安全责任教育,经常检查防台物资准备情况,防台设备运行情况,确保洪水来临时的应急,加强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及现场工作一切安全。
1、组织架构
总指挥:xx
副总指挥:xx
成员:xxxxxxx(排名不分先后)
联络员:xx
2、工作职责
总指挥:对全公司范围内防台风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公司防台工作。
副总指挥:负责执行抢险方案,协助总指挥调集抗台风人员和所需物资,及时准备好抢险器材,按照总指挥命令,迅速将物资运到指定地点,并负责救灾人员的食宿和其它事宜。
成员:执行总指挥的指令,负责防洪物资的供应与储备设备的调派和运送及抢险工作中的一切相关事宜。
联络员:负责防台风总指挥命令传达,及时与上级防台指挥部联系,宣传台风期情况发展趋势及预防措施。
1、建立以副总经理为总指挥的xx公司防台风指挥部,分工负责,明确责任,确保责责任到人。
2、加强调度,做到一切行动有指挥,一切行动听指挥,一旦汛期来临时,安排专人现场昼夜值班巡查,并成立防台防涝抢险队。
3、做好物资供应计划,安排好防台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汛期来临时准备好足够的编制袋,砂子,水泵,铁锹,消防泵、汽油、扫把、雨衣、雨鞋等物资。
4、做好发电机日常保养,备好柴油、确保汛期断电,发电正常供电。
5、密切与上游水文站取得联系,及时获得水情预报,保障信息畅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作好防汛防涝准备工作。
6、根据水位变化,组织防台风队员疏通排洪管道,防止洪水侵入车间,降低财产损失。
7、在汛期来临时,重点对染色车间雨水管道排水管、车间大门用砂袋堵塞洪水,防止洪水进行车间。
8、汛情来临时,各部门车间做好安全安传,员工尽量减少外出,防止高空坠物,雷电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