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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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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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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篇一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又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有关精神,增强全区广大师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校园文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有关精神及宝安区“七五”普法规划,定于12月在全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青春飞扬,法治护航

2020年12月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一契机,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围绕“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为原则,进一步丰富法治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教育实效,深入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一次“法治情景剧”进校园巡演活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全区青少年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打造青春法治护航行动特色项目,区教育局联合区法院、区司法局在12月20日前开展一次青春法治护航行动“法治情景剧”进校园巡演活动。

启动仪式:宝安职业教育集团第一校区

巡演单位:宝安中学(集团)初中部、新安中学(集团)第一实验学校、文汇学校、滨海小学、灵芝小学、新安湖小学、宝安第一外国语学校初中部、西乡中学初中部、福永中学。

(二)组织一次“学宪法讲宪法”晨读活动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各中小学(含职校)要在12月4日(星期一)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当天,组织全体师生开展一次“宪法晨读”活动。

(三)办好一期法治宣传教育专栏

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要充分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现代化多媒体平台开设一期法治宣传教育网络专栏;通过校园宣传橱窗、广播站、校园电视台、校刊校报等传统形式广泛宣传法治知识;精心制作一期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黑板报,重点宣传预防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民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教育氛围。

(四)上好一节宪法教育主题班会

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以班级为单位,精心组织一次以“青春飞扬,法治护航”为主题的学习宪法主题班会课。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法治教育影片,通过有奖竞猜、自由讨论等形式培养学生树立法治观念。

(五)开展一场普法、毒品预防教育讲座

各中小学(含职校)在此期间邀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来校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专题讲座,充分发挥各单位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经验优势,以鲜活的案例增强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

(六)各中学推广一项模拟法庭特色活动

各中学(含职校)在此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中学生模拟法庭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社团优势,可邀请区法院或各街道法庭的法官来校指导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积极研究探索开展模拟法庭的方式和内容,并将模拟法庭活动作为本校开展法治教育的特色活动长期坚持下去,为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学法、用法的平台,提高学生法制水平。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区教育办、各中小学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做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十九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狠抓落实,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新形式,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合理利用网络资源,积极探索学生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充分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作用,增强法治教育实效。

(三)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单位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预案,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四)统筹安排,及时总结。区教育局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各学区教育办要加强对辖区学校的法治教育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各项教育活动,收集好相关活动资料,并将特色活动信息及时向区教育局及新闻媒体报送,加强宣传,推广经验。要求各学区教育办于12月22日(周五)下班前将本辖区学校开展活动总结及特色活动素材统一汇总后,文件交换至区教育发展事物中心郝银龙同志处,区教育局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网上通报。

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篇二

__年的12月4日,是一年一度的法制宣传日,为积极贯彻实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我所协助辖区内的马鞍山市实验中学深入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让大家都充分感受到法律的重要性,使法制的力量深入人心。现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提前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成立了本次活动的领导小组、确定了本次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以及活动内容。

为了配合本次“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开展增强宣传力度,学校在正门前悬挂“深入开展法制安全教育,争做学法用法守法公民”的横幅标语,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

在学校内部宣传栏张贴法制宣传海报,宣传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1、法制讲座。11.27日下午,我所工作人员为学生们做了一次关于未成年人教育的法制讲座,学生们认真仔细地听了这次讲座,听完这次讲座,很多同学纷纷表示,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2、宣传板报。我所指导学校各班以“安全与法律”为主题,出了一期黑板报,让学生们通过板报的形式了解法律知识。各班还以手抄小报的形式,把学生们知道的法律常识向同学们做展示。

3、升旗讲话。开展一次国旗下讲话活动。11月30日在每周升旗时间举行了“法制与安全”的主题讲话,让学生们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了解。

4、组织学习:为了真正把普法活动落到实处,让每位教师以及学生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学校通过政治学习,例会宣传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校干部、教师、员工进行法制知识宣传。同时利用周五的红领巾广播站,组织学生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法规》等相关内容。

“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虽然只有一段时间,但我们决心继续开展好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将法制宣传进校园工作常态化,利用各种宣传载体,搞好宣传,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意识,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篇三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县治县办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的工作部署,我县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构建“法治桃源”、推进依法治镇重要举措来抓,积极组织开展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第一个宪法日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注重实效,使法制宣传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在党委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活动。与本镇的中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参与,全方位推进”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地保证法制宣传和依法治镇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有效地推进。

干部学法用法是实践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自身权益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我县在活动中把村干部、农民群众、青少年确立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把涉及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分层推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镇镇机关以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重点,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村委会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法制宣传教育电教片,提高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发挥他们在学法、守法过程中的表率作用。在农民群众中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与农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在的问题。中心学校开展以加强交通安全和反对“黄赌毒”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教育,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防范和抵御不良思想的侵害,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一是利用广播、会议、简报、橱窗、标语等宣传手段,大力宣传广泛告知法制宣传、公民道德宣传教育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二是要求各村在辖区内设宣传点进行综治法律宣传,特别是对宪法的宣传以及国土、计生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农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法规问题。广大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热情空前高涨,宣传场地人头攒动,向群众散发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扩大了宣传范围,达到了宣传效果。三是召开了由镇级各站(所)、村民委员会参加的会议,结合自身工作的特点,如何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做了表态性的发言,明确了各自工作的重点。四是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街道门前卫生三包、防邪宣传活动等多种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真正结合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浓厚了宣传教育氛围,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又进一步巩固了法制学习的成果,增强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自觉性。

我县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统筹兼顾,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民主法治村”建设相结合。通过普及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了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化解了各种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全面巩固“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水平。二是与思想道德建设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制宣传教育和科学发展观、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月、解放思想大讨论、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全面加强了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是与安全生产相结合。我县围绕平安建设,以《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宣传为抓手,加强企事业职工岗位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确保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发生,为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提高。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镇村干部加强了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在工作中能更加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去保证和促进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自觉维护法制的统一和。

2、群众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为期1个月集中性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运用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形成了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3、各单位、部门的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公安、水利、计生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的态度和解释工作更加到位,广大群众对执法行为更为理解和接受,从而使执法环境得到改善,执法效能明显提升。

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篇四

为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司法厅、省普法办《?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共海东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海东市2018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市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__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以这次宪法修正案为重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时间广泛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2018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结束。其中,“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

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海东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办法》,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1.开展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这次“宪法宣传周”的首要政治任务,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干部宪法法律学习培训力度,使之入脑入心,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2.集中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网络普法考试。“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全市统一开展厅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网络普法考试,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责任单位:市普法办)

3.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开展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专题学习。各级党委(党组)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一次以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4.举办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精神,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活动。可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一次旁听法院庭审,开展生动直观的宪法法律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5.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双百”活动。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要积极开展“百名法学家 百场报告会”活动,发挥讲师团作用,组织法学专家学者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学习宣讲培训。(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等相关部门)

(二)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

1.坚持宪法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全面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全员、全程、全方位开展青少年宪法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习惯。(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综治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2.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国家宪法日上午,在全市中小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培育校园宪法文化,把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年礼等仪式,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宪法知识竞赛、宪法知识演讲、书写宪法板报、召开宪法主题班会等实践活动,多渠道传播宪法精神。(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组织法治副校长讲宪法课。要按照有关规定,抓紧配齐配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广泛组织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宪法课,推进宪法进校园。(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三)组织开展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宪法学习教育

1.持续开展活佛阿訇说宪法“八个一”主题活动。统战、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引导宗教场所升挂国旗,引导活佛阿訇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利用集体宗教活动,开展“讲宪法 说宪法”活动,把法治精神切实融入到讲经布道中。通过开展讲座、以案释法、现身说法、高僧阿訇讲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全面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2.进一步健全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认真落实《海东市“七五”普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意见》,督促指导民管会健全完善学法制度,组织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驻寺干部等普法力量采用“双语”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强化教育警示,教育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意识。在“宪法宣传周”期间,统战、民宗和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一次教职人员普法考试,督促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教职人员撰写学法笔记和心得,促进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深化。(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市司法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3.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依法治省办、省普法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做好创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工作的意见》,深化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建设“法治书屋”,充实法治宣传图书,指导翻译、编印普法学法教材。加大民管会成员、主要教职人员和骨干的培训,为教职人员学法用法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着力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创建工作纵深发展,不断增强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各县(区)党委、政府)

(四)组织开展好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宪法宣传教育

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推动宪法宣传在社会面全覆盖,推动宪法精神进基层,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1.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县(区)要充分利用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以及各类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法治大篷车等公共设施,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最大程度拓宽宪法学习教育覆盖面。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驻市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业务,做好涉及本单位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能,在学校、医院、市场、街道、车站、机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利用路灯、公交车、户外大型宣传栏(显示屏)出租车车体、候车室(亭)、交通护栏、建筑物墙体、围挡(围墙)等公共活动场所张贴悬挂(滚动播放)宪法学习宣传标语,形成宪法学习宣传的强大声势。(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2.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组织面向社会群众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向群众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和宪法宣传教育,推出更多的便民利民惠民法律服务措施。法院、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结合实际,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各县(区)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要面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专题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市司法厅,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

(五)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

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宣传责任,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宣传氛围。

1.各级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周”期间,要自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职责,通过开设专版、专栏等形式,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报道工作。海东时报要在12月4日当天就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刊发文章;市广播电视台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插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海东时报,海东电视台)

2.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海东市“宪法进网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在门户网站及客户端开设宪法宣传学习专栏,突出展示关于阐述宪法精神、原则、核心要义的宣传稿件,全面准确解读宪法精神;鼓励商业网站发挥各自特点,加强对权威报道和稿件的再编辑再传播;各县(区)各部门要运用微博、微信、qq、抖音、论坛、贴吧等社交平台,利用微视频、微动漫等新技术新手段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3.各县(区)和单位要持续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广泛组织各界群众讲述自己与宪法的故事,在网上集中推送展播。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动员系统内干部职工收看中央电视台12月4日晚播出的《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18年度法治人物颁奖礼》专题节目。(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市直各部门)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在宪法学习宣传中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决不能为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决不能给宣传错误思想的人提供讲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认真梳理宪法学习宣传实施专项督察和“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中发现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

(三)落实普法责任。要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各级执法、司法机关要把宪法学习宣传列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在服务和管理过程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四)注重宣传实效。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做表面文章,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聚焦重点时间、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线上线下一体发力,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更加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五)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地方和部门特点,保障“宪法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做好“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和宣传载体,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实效性。要积极创作、制作符合中央精神、贴近群众生活的宪法宣传品,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准确性。

参加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篇五

今年,我们按照浦东新区社工委、社发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结合12月4日全国第__个法制宣传日及上海市第十九届宪法宣传周的工作精神,积极开展了以“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了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

1.在接到上级宪法宣传通知后,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制定计划,以便实施。

2.学校领导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宣传,布置工作。

3.德育室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分发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布置具体工作。

1.学校美术室按要求写好宣传标语,总务处及时张贴、悬挂于学校门廊。

2.学校网站上党的建设栏目上传有关宪法的知识:有《宪法》及《各阶段的宪法修正案》,有《宪法实施过程及修正经过》,有《宪法知识题》,有《网上宪法知识竞赛题》,有通俗易懂的《宪法知识诗歌》等,让广大教职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

3.保持我校的传统特色:各班的法制教育流动小黑板图文并茂、色彩鲜艳,成为本次宪法宣传的一大亮点。

4.各班的班级黑板报也更换了一期以法制教育内容为主,普法知识丰富。

5.广播宣传适时。德育室利用校会课、少先队利用红领巾广播,升旗仪式上《国旗下讲话》、周四均安排集体午会课,进行宪法宣传教育。

6.充分利用学校“每日一拼”,让学生背诵相关的法律常识。

1.教师普法:

1)在学校党支部的总体计划、组织下,我校教职工全员动员,积极投身到了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之中。

2)在“12月4日”升旗仪式上“国旗下讲话”宣传宪法。

3)要求广大教职工浏览学校网页,学习《宪法》中有关法律条文。

4)组织教职工以组室为单位,上网浏览学习宪法知识。

5)组织教职工进行“宪法知识知多少”的书面练习。

6)政治教职工进行“学习新《义务教育法》的网上论坛活动。

2.学生普法:

学校德育室保持了我校的法制教育特色,按照新区德育室的要求以及学校支部的“宪法宣传周活动计划”,结合学生的实际,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1)结合信息技术课,点击__网校,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同时,组织有条件的学生在家点击__网校,参加网上法制竞赛。做到了全体学生都踊跃参加了本次的网上宪法知识竞赛。

2)周四法制教育午会课进行宪法知识专题教育。

3)“红领巾”广播进行了宪法知识的宣传。

4)组织各年级学生观看法制教育录像。

5)各班开展法制教育午间活动。

6)德育室根据“宪法宣传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法制教育始终是我校紧抓不放松的一项工作,我们以这次宪法宣传为契机,开展了有效的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法制意识。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朝着“依法治校”的方向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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