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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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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通用11篇)
时间:2023-12-09 12:34:07     小编:笔舞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富裕村范围内的集体林地承包给乙方,其四至为:东至自然道路;南至公路;西至坑边以外300米南北一线;北至山顶分水岭以北200米。

二、乙方承包经营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20_年一月起至20_年一月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山(林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元整,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结清。

四、乙方承包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搞多种养殖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一次性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甲方保证该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九、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退还乙方购买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荒山款。

十、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一、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在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基本情况为:

(1)混凝土基础结构办公室三层,总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

(2)星棚结构5个:生产车间、宿舍总面积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决定中途不卖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违约金给乙方。

六、办理上述房产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甲方缴纳。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三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乙方要求,双方就该合同有关事宜经共同协商,达成合同变更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承诺给甲方承包期沼气使用费每亩补偿________元,________亩土地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二、原合同期限变更为:承包期为20年。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租赁,并于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继续租赁合同。

三、其它条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四、本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订立,愿自觉遵守履行。否则,愿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由司法所、村委会存档。注:因甲方户多,本协议由村委会负责复印好发放到甲方各户。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维护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增强村集体为群众办事的物质保障,现经双方协商同意,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乡村土地等资产承包管理实际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号文件规定拟定本承包合同书。

甲方将把集体亩土地(机动地、红枣园、其他果园、开垦地、或元)给乙方承包年,合计元(大写:元)乙方自愿承包,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为准。地上附着物:红枣树株、杨树棵、胡杨树棵、沙枣树棵、其他棵。(以现场盘点数为准)。

土地坐落位置:

东:

南:

西:

北:

乙方承包后,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对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经营,乙方不得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其他土地)的使用权每亩元,按照年承包费元,(大写: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按照法律有关规定,有土地使用、收益自行分配、经营等权利。

2、乙方应在每年1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本年度承包费。若乙方能够提供正当理由并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的,村委会认为理由合理,可以适当延长交款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乙方在延期的1个月之内仍不能交清承包费,甲方视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包经营,收回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作为合同自动失效终止合同。若乙方不能提供正当理由并不按约定期限内交纳承包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当年的承包费外另收去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3、乙方做好承包地上的附着物的管护工作。在承包当年内需补栽的红枣树株,由甲方提供红枣苗,从第二年起需补栽的红枣苗由乙方承担负责补栽,补栽费用和管理费用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无偿交给甲方。

4、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种植、补栽红枣树、施油渣、施农家肥、嫁接、修剪、刷白灰、树底下堆土、环割、环剥等所有的管理工作并按照科学管理要求进行,同时乙方保证树苗成活率、嫁接、修剪、除草、浇水等工作的按时进行,病虫害防治,防止农业机械、牲畜、人为损害、要保证留出隔离带的100%。要保证对红枣树每年施肥,保证红枣地无杂草,在以上管理工作的进行必须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若不服从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向甲方另交付承包费的50%作为合同违约金。

5、乙方承包土地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义务工和积累工、水费自行承担,同时还要承担村委会和村民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对承包的土地村民小组排队浇水,因乙方原因未浇水上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不承担责任。

6、在合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有变动,此合同按国家新规定做调整。

7、在合同期间,若有国家重点项目为原因征用承包土地,国家土地补偿费、土地征用费等补贴归属甲方,从中给乙方适当给于当年农业生产损失的补偿,若土地征用事件发生农田闲空时发生,不再给承租方支付损失。同时合同自动解除。

8、在合同期间,若乙方在承包土地上要增设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必须争得甲方的同意、指导。乙方自行增加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费用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

9、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将把土地包括地上附着物无损无缺的无偿交付甲方,若出现附着物缺数、损害现象,乙方按照当时的市场价3赔偿损失。

10、在合同期间乙方要接受甲方的监督,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村委会安排的义务劳动,卫生等集体活动,不能发生非法宗教活动,若发现一次甲方和乡政府有关部门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处罚乙方并没收当年的红枣收益。

11、在合同期间,乙方无权将把承包土地转包或者其他形式流转。若发生此类现象,乙方与第三方所签订的合同书无效。并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收回土地的承包权。

12、在合同期间,发生刮大风、暴雪、暴雨等自然灾害,枣树受到损失的,乙方不承担枣树损失责任,但要做好预防工作。

13、在合同期间乙方不能使用我县规定禁用有害激素类的`药物,如920和膨大素等,若使用上述激素类药物经科技人员检测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退还当年的承包费。乙方环割枣树时,必须按照相关部门技术要求操作,违反技术要求的,甲方对乙方按每亩5000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4、如在合同期中,乙方无力支付承包费用,前期所交承包费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1、甲方按照县乡的农业生产统一规划的要求,有权向乙方统一安排部署农业生产。

2、甲方保证补栽和嫁接的红枣地按轮水程序排水。

3、在承包期间,若乙方积极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做好红枣管理工作,甲方首先考虑承包期限届满后乙方的继续承包经营。

4、在承包期内,国家的退耕还林等政策性补贴均归属甲方。

1、甲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甲方违约合同条款,向乙方支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

2、乙方的违约责任:在合同期间,若乙方违约合同条款,按照本合同总承包费的25%作为对甲方的违约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1、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方式的流转土地,若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向甲方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付清当年承包费,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2、此合同的履行必须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和的有关规定。

3、此合同经县农经局鉴证之后,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乡农经站)保存一份,合同鉴证单位(农经局)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五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土地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将农场土地。

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承包给乙方,由乙方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乙方从前任承包人购买取得。

2、承包期限年。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承包费每亩每年元,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交清当年承包费元。

4、乙方浇地实行“一水一清”的用水原则,乙方预交水费每亩元。不预交水费的甲方有权不安排浇灌。5、乙方对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乙方不得种植国家违禁植物。

6、承包土地上除土地以外的房屋、树木、苗木、青苗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属乙方,乙方有绝对处分权。

7、如土地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土地附着物、青苗等土地以外的所有补偿归乙方。

8、甲方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土地的,按同期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对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及其他设备设施进行补偿。

9、合同到期后同等条件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不能承包则由甲方按同期征用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后地上所有建筑物、树木、苗木、青苗归甲方。如第三方承包的由第三方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偿。

10、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村两委研究同意,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土地承包协议:

一、承包土地的座落位置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土地承包给乙方,面积亩,土地四至:东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价格及缴款方式。

1、土地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元,土地承包费每。

年元,承包费总额元(大写:元)。

2、土地承包金于每年月日前交清。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有权监督乙方依法经营管理承包的土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有管理权、使用权、继承权,无所有权。

2、乙方对所承包的土地要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的土地转包、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4、合同期满时,甲方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证单位各一份。

发包方(章)。

代表人(签章)。

承包方(签章)。

代表人(签章)。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

二、承包年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

每项亩__元,年共计: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

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用,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八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村小组社员大会审议通过的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自愿以家庭承包的方式承包发包方提供的土地。为明确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位置。

本合同协议承包的土地为__________地,共__________块,面积__________亩。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共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宗土地的用途为农业生产。

四、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国家征用土地时,青苗补偿费归土地耕种者享有,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其余部分归发包方所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使用。

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3、承包方流转承包地和因分户拆分承包地时,如果损害集体和其他社员的利益,发包方有权拒绝批准并制止实施。

4、用承包的土地抵押融资,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5、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1)承包方违约以致严重影响发包方和其他社员的经济利益的;。

(2)承包人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五、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单方面以承包方家庭人口减少等理由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执行区、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4、国家征用承包地时,合理分配安置补偿费,帮助承包方获取青苗补偿。

5、集体建设占用承包地时,发包方要按承包方实际青苗损失给予合理赔偿。

六、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有权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自行决定流转方式,取得流转收入。

3、承包方如果不愿意继续耕种承包地,可以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但要提前半年书面申请。

4、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七、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1、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履行耕作义务,确保土地不撂荒,更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3、承包方不得向本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的形式将承包地流转给本社农户,必须经发包方批准。以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流转合同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八、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发包方收回全部承包地,本合同终止执行。

1、承包方退回全部承包地的;。

2、承包方全部农业人口迁入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取得承包地;。

3、承包方所有的农业人口死亡;。

4、国家征用全部承包地;。

5、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占用全部承包地;。

九、国家建设和集体生产公益设施建设需要征占用部分承包地以及承包方退回部分承包地时,本承包合同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变更,对变化的合同标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十、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首先请村(居)委会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须申请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证,从鉴证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发包方、承包方和合同鉴证机构各执份。

(本页无正文)。

发包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承包方签字(农户代表):________。

发包方负责人(盖章):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九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

二、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__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__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__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________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20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十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原则:在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体土地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

第二条:集体经营土地承包性质: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是集体所有用于农业的土地,承包方只有土地使用权,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第三条:依法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承包当事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权益,鼓励经营方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土壤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土地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第四条: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甲方发包方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新增土地范围以内,面积为30亩,其中林带2.5亩,实际播种及交费用的面积为27.5亩。该土地的位臵与四周界限见本合同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五条:承包土地期限:本合同土地承包期限为50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起到2057年12月31日止。合同年限以公元年的起止计算,合同期满后自然解除。

第六条:承包土地费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照不同承包土地经营年限阶段,执行不同承包费标准。并以现金形式交纳。承包费标准共分五个阶段,即:

1、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免交土地承包费,但每年每亩土地上交管理费10元,每年上交土地管理费共计275元人民币(贰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共交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

2、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1375元人民币(壹仟叁佰柒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13750元人民币(壹万叁仟柒佰伍拾元整)。

3、20xx年1月1日至2037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0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2750元人民币(贰仟柒佰伍拾元整),十年合计上交27500元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

4、2038年1月1日至2047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150元,每年上交土地费共计4125元人民币(肆仟壹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41250元人民币(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5、204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共计20xx年,每年每亩土地上交承包费350元,每年上交土地承包费共计9625元人民币(玖仟陆佰贰拾伍元整),十年合计上交96250元人民币(玖万陆仟贰佰伍拾元整)。

第七条:土地承包费的交纳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每年于当年3月20日前向甲方交纳当年承包费的50%作为承包当年履行合同的保证金。于当年11月20日前结算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当年的土地承包费必须在当年合同约定的时间交纳。乙方在交纳土地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集体经济组织的收款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费。

第八条:承包土地种植类型: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土地,用于种植果园,主要种植优质的核桃、苹果、红枣等品种。不是改变合同约定的种植用途。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甲方有要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甲方有要按照如数向乙方收取土地承包保证金和土地承包费。

4、甲方负责乙方用水,用电等其他方面与当地农民同等对待,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解决宅基地。

5、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它相关费用(以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6、甲方有责任对乙方进行国家相关规律、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种植技术指导。

7、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政策对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进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民与乙方之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8、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除国家征用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征用外,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9、甲方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在合同约定种植范围内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内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处臵产品。

2、乙方在承包期内死亡,其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承包合同继续有效,直至合同期满。

3、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权,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的村(居)民享有优先录用权。

4、乙方必须承担公益性建设的义务工,义务工主要用于道路的平整、林带的放水、补植,清渠等公益性劳动。具体按土地承包面积每10亩一个义务工,如若不参加或完不成按每个义务工40元纳入上缴任务。

5、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补偿标准,有要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承包保证金、土地承包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7、乙方必须合理利用土地,必须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挖坑、挖塘、采矿等活动。不得转为非农业用地,不提擅自买卖、出租、荒芜所承包的土地;不准转作宅基地或修建其他建筑物,若需修建,必须经甲方同意,上报国土、建设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8、乙方投入农业生产的劳务人员,应承包管理责任,必须服从当地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等,并按有关规定交纳管理费用,对雇佣人员进行保险,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用于生产的各项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包括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10、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工作完成时间,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不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11、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新达成的书面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3、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严重影响了乙方的权益时,乙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4、由于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缴、逾期缴纳承包费三个月的,或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侵犯集体财产的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6、承包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能力。

7、乙方使用土地进行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除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

2、乙方不能按期缴纳承包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应上交总承包费的50%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超过三个月不交纳承包费,甲方无偿收回乙方合同及承包土地上的附关物。

3、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10%的违约金。

4、乙方如擅自在承包的土地上兴修建筑物,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并按要求复垦。乙方如毁坏承包地内的树木、水利设施等,要照价赔偿。

5、乙方在承包期内如连连荒芜承包土地一年以上,乙方除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外,还应交纳土地承包费1—4倍的罚金,并不退还押金。

6、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擅自转为非农业用地,买卖、出租、荒芜、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应承担违约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同时,解除承包合同。

7、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可以申请镇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仍然解决不了的,30日内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30日内未提起诉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乙方在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如洪涝灾害、冰雹)等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土地内种植的农作物减产或绝产,经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核实后,甲方可根据行业相关规定或参照当地政府对农民的减免规定,对当年的土地承包予以适当减免。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1、乙方依据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范围内。

2、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政策需要重新调整或统一规划土地,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时,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并按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甲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3、合同到期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如水稻、棉花等土地)必须达到土地平整,水渠完好;种植经济林的土地内(如苹果园、梨子园、红枣园等)果树必须符合相应承包年限种植的年轮,否则将参照国家相关产业种植要求标准,由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

4、合同到期后,承包土地范围上的附着物果树、林带、水渠、水利设施、临时住房由乙方无偿交给甲方。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定备案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温宿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一份,镇土地管理所备案一份。

4、本合同生效后,原承包合同即行废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乙方通过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以北、现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西边;

南至:与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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