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一读书笔记篇一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宋江、李逵、花容、鲁智深等。
施耐庵(1296-1371),江苏兴华人,原名施彦端,字肇端,号字安,别号耐庵。施耐庵祖籍江苏泰州海陵县,出生于江苏兴华。他是一位著名的元末明初的作家,施耐庵自幼聪明好学,元延祐天年(1314)考中秀才,泰定元年(1324)中举人,至顺二年(1331)登进士。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性格不同,却一样是为民除害的英雄,比如性格莽撞的李逵,有受人敬仰的宋江,还有力大无比的鲁智深。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机智冷静的林冲,因为他在《水浒传》这本书中,表现出了机智聪明的头脑,也不失大男子汉的气概啊!
《水浒传》里面有许多好看的文章,精彩的片段,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林冲棒打洪教头,这一故事的大概内容是林冲遭受高太尉陷害,被开封府发配沧州,后来,来到柴进府上,柴进便厚礼款待,然后,洪教头不相信林冲是真教头,便要合他比武,后来,洪教头输了,便离开了。这段故事充分体现了三个不同性格的人,通过对洪教头无礼的描写,反衬出林冲有礼的态度,让这位英雄更加的有传奇色彩,也让林冲的温文尔雅更深一层。
我希望大家也来读读《水浒传》,一起感受一下吧!
初一读书笔记篇二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偏僻小镇,慕名寻访一位被受尊敬的一位老先生。当谈到命运是什么时,老先生先通过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等对年轻人循循善诱,终于使年轻人明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归纳段意,划分层次:
第一大段——第一自然段: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偏僻小镇,慕名寻访一位被受尊敬的一位老先生。当谈到命运是什么时,老先生先通过生命线、爱情线、事业线等对年轻人循循善诱,终于使年轻人明白,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第二大段——第二自然段:
总结归纳中心思想,命运是靠自己打造的。
摘抄优美句段:
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一个偏僻小镇,慕名寻访一位备受尊敬的一位老先生。评析优美句段:
开头简洁,直入故事。
仿写优美句段:
一个事不顺心的迷茫人跋山涉水来到一座千年古庙,慕名请教一位远近闻名的大师。归纳文章中心:
有的人总埋怨命运不好,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全然忘了命运的主人就是自己。一个人的命运靠自己打造,荒废了岁月,就相当于荒废了命运,只有一点一点的积累,命运才会精彩。读后体会和感受:
如同故事中所讲,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如果你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却无法改变身边的事物,那就改变自己吧!不要等着机会的到来,命运是一种奇妙的东西,并非守株待兔就可以等到,而是靠自己去创造、去改变。如果一味的借助外力,沉浸在想象之中,终究改变不了任何现实。
初一读书笔记篇三
读书使我结实了许多知音,从书中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初一。
欢迎阅读希望对你能够提供帮助。
摘录:根据船上的日历,1686年12月19日,我终于离开了这个海岛,一共在岛上住了27年两个月零19天。我乘这条船航行了半年多,在1687年7月11日抵达英国。计算起来,我离开英国已经35年了。我回到英国,人人都把我当成外国人,好像我从未在英国住过似的。那位替我保管钱财的恩人和忠实的管家,这时还活着。
寒假伊始,自小热爱读书的我便早早的制订好了读书计划。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
散文。
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
日记。
》到《孔乙己》再到《啊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民国政府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
名言。
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即便人逝世了真有灵魂,因为最恶的心,应当陷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二十四孝图》。
读了鲁迅先生的作品,让人凭有感想的。
在初一时学了《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知道《朝花夕拾》底本叫做“往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跟青年生涯片断的10篇文章。那个本应该是个快活的童年却覆盖在那封建社会里,时不断透出些陈腐的气味。于是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骂得酣畅淋漓,骂得温柔顺转,骂得你都要很难猜他到底在骂什么。但柔软的舌头在那个时候通常是最伤人的兵器,鲁迅先生也许也就是应用这一点!
再接触本学期的阿长与《山海经》一文,让我觉得鲁迅先生是一个如许可恶的人儿。长妈妈这个角色,须要分一为二对待。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存了许多迂腐的风俗。像要在新年的凌晨对她说祝贺,而后还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标对“长毛”的故事乱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最爱好的隐鼠。因而,那时的鲁迅对她怀恨在心。
呵呵,这个粗鄙、保守的妇女却做了些让人对她要刮目相待的事——卖《山海经》。在长妈妈晓得“我”爱好《山海经》后,跑了很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以为她“有巨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抒发了他对阿长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白了他对阿长的爱,他盼望善良的地母能让阿长安眠。
在这,我不得不信服鲁迅先生的人格。对长妈妈,他说不出爱戴,也说不出冤仇。兴许说这是他仁慈,抑或说这是他愁闷。由于,文字的发明者赋予了文字的心坎一种更加深沉的情感。名义或者是你看到的样子,内在你却是那么难揣摩到的。
放开心去想,放开心去看。你会在这本书里,看到另外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只属于那时侯的鲁迅一个人的。让咱们敞开心扉,去领会体会。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文中的英子)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出版1960年。
其中有这么几个片段:
1、“乱数!”妈妈瞪了我一眼,“听我我给你算,二俗,二俗录一,二俗录二,二俗录三,二俗录四,二俗录五……”在旁边伺候盛饭的宋妈首先忍不住笑了,跟着我和爸爸都哈哈大笑起来,我趁此放下筷子,说:“妈,你的北京话,我都吃不下饭了,二十,不是二俗;二十一,不是二俗录一;二十二,不是二俗录二……”这一片段生动的写出了妈妈说的北京话不标准语言风趣幽默,也写出了这一家子的热闹。
2、英子还有很多的秘密,例如:她和厚嘴唇的人的秘密,她和秀贞的秘密,她和小桂子的秘密以及她和兰姨娘与爸爸的秘密。但使我最感兴趣的一段却是她和秀贞的秘密。英子她和秀贞一直在一起,直到秀贞和她失散多年的女儿小桂子也就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一起去找秀贞的丈夫,也就是妞儿的爸爸,但不料却被火车扎死。秀贞蹲下来,看见我身后的影子,她瞪大了眼睛,慢慢地,慢慢地,侧着头向我身后看,我的脖子后面吹过来一口一口的热气,是妞儿紧贴在我背后的缘故,她的热气一口比一口急终于哇的一声哭出来,秀贞这时也哑着嗓子喊叫了一声:“小桂子!我苦命的小桂子!”
这一片段写出了母女相认的激动,我从秀贞说的这句话中读出了她对小桂子的爱是深厚的,但她们却被火车扎死。英子的童年可以说是悲伤的,因为她所认识的人:宋妈、秀贞、妞儿、兰姨娘、厚嘴唇的人以及她的爸爸都一个个离她而去。但英子的童年却多姿多彩,我也希望我的童年能多姿多彩!
《我的大学》这本书的作者是高尔基,他记载着高尔基在大学中的生活。不管在苦难和幸福面前他总是那么的执着。
高尔基总是把书上一切最美好的东西,分享给他的玛亚戈,玛亚戈这个人物对高尔基的影响很大。正是因为她,他更喜欢读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能与一切邪恶作斗争。最主要的是他热爱学习,得到了许多人的尊敬。在那时候,有些都人都相信上帝,唯有他一点也不相信上帝,同时他也非常善良,乐于助人,在别人有困难时,他会默默的帮助他。
高尔基生活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见一些警察们到这里来翻这翻那,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再看被禁的书。不久,高尔基的一位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开杂货铺的老板,名叫捷林柯夫。当他看到那满密室的藏书,高尔基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他经常在这里如饥似渴的读书,所以他结了许多的朋友。这让他感到高兴万分。
读了这本书使我对高尔基大学生活的苦难,感到万分同情。我从内心佩服高尔基,佩服他所拥有的坚定革命理想,敬佩他人格与信念,特别是在他自己苦难的大学生活中,实在令人赞叹不已。
初一读书笔记篇四
三天的军训转眼即逝,今天秋高气爽,训练时还有阵阵清风作伴,鸟儿也在尽情高歌,总的来说今天军训还是很轻松的。
训练的主要内容依旧是正步走和齐步走。在此之前,首先就是要站军姿,不过今天不太一样,原来都是站3分钟、5分钟的,今天教官一次性就让我们站10分钟。说实话,就直直的站在那里确实很累,不一会儿脚就开始有点麻,我好想甩甩腿坐下来休息啊。可是时间好像在此刻停滞了一样,以前在学校的时候,课间的十分钟往往在说说笑笑中不经意的流逝,可今天这十分钟却让我感觉比上了一节课的时间都长。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盼到了教官喊停,我总算能动了,可我的脚却差点抬不起来,我的身下似乎绑了个千斤巨镣。唉,看来我们这些独生子女平时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这点苦都能将我们打败。“通过这次军训,我一定要好好磨练好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我在心中暗暗地想。
紧接着,我们便像昨天一样反复的练习正步走和齐步走。都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句话在我们身上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不错,你们这次走得很好。”教官难得的一句夸奖,让全体同学树立了信心。短暂的休息过后,我们又开始训练了。这一次是将正步走和齐步走交叉在一起,看似很简单,同学们也没把这个放在心上,都认为一次就能通过,可我们一经“实战”以后,各种问题就都一一暴露出来了:本来长方形的队伍现已变成了不规则图形,原先整齐的步调变得杂乱无章,就连同学们的胳膊也总要不可避免的碰碰撞撞……见此情景,教官并没有生气,而是有些调侃的对大家说:“我就知道会这样,怎么?刚刚被夸就骄傲了么?”大家都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教官问我们能不能走好,大家都铿锵有力的回答:“能!能!能!”教官满意的点点头。经过一番训练之后,大家明显长进了很多,我们又一次赢得了教官的认可。
辛苦而又充实的一天军训在哨声中结束了。本周六就要进行会操比赛了,不过我很期待那天的到来,期待那个可以向老师同学展示我们班风采的时刻,我相信我们这个越来越勇的班级,一定会在那天摘取属于我们的胜利的桂冠!
初一读书笔记篇五
话说大宋仁宗天子在位,嘉佑三年三月三日五更三点,天子驾坐紫宸殿,只见参政文彦博说道:“现在瘟疫盛行,伤损了很多军民,希望陛下释罪宽恩,省刑薄税,祈祷求消天灾”仁宗天子闻知,龙体不安。便去龙虎山请来了张真人。然后命洪信为天使,张真人亲自将丹昭付与洪太尉,洪太尉即便登程前去找张天师。
洪信领了圣敕,辞别天子,背了诏书,带了数十人,上了驿站。
住持说他住在龙虎山顶,这位祖师虽在山顶,但道行非常能腾云驾雾,踪迹不定,非常难见。太尉听了便问:“那怎么样才能见到天师?”“要斋戒沐浴,更换衣布,休带从人,自背诏书,焚烧御香,步行上山,叩请天师,方许得见,如若心不诚,白走一趟”
我感觉洪太尉身上有值得学习的地方,也有需要批评的地方。值得表扬的是他有一颗真诚的心,做事有毅力。需要批评的地方是他不听别人劝告,酿成大错。我们要学习他的优点,而避免他的缺点。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可以让我们进步,可以让我们增长许多知识!读一本书会有许多心得,读万本书有无穷心得!读熟还可以使你的语言丰富。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读完还要有心得,这样才会进步!
我读过一本《女生日记》,它是杨红樱写的,里面有丰富、精彩的内容!主要写了冉冬阳和同学及亲人朋友之间的事情。这本书以日记的形式,真实而生动的描绘了六年级女生冉冬从小女孩成长到少女的生理、心理的微妙变化。这本书对我有许多启发,使我的了解了更多以前不知道的秘密。
今后我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为自己开创更广阔的天地。
初一读书笔记篇六
飘》,是我最喜
爱
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
幸福
,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
生活
,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
学习
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
战争
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
勇气
再去尝试,他累了。初一读书笔记篇七
刘备登位后,不想着如何更好地治理疆土,如何一步步地联结东吴打败曹丕,再打败孙权,而是为自己死去的结拜兄弟关羽报仇。还听不进去赵云的劝告,执意要打,从这里也看出刘备这个人随着事业的蒸蒸日上,渐渐被冲昏了头脑,已经不会冷静的思考了,也没有远见,打东吴,并不能雪恨,反而赔的越多,结果把张飞搭进去了,还把自己也搭进去了。
一个开明,睿智的君主是应该认真倾听手下的意见,再权衡利弊,如此无望的仗,自然很难打成,当年东吴明知是诸葛亮害死周瑜这个在东吴算得上是二号人物的,还能咬牙继续与蜀周旋而不是拼命抵抗,以至于能逐渐壮大势力,最后夺回荆州。
由此,也可以看出结拜兄弟的弊端;它虽然能使刘关张三人一条心,不愿同年同月同日生,只愿同年同月同日死,这样在集体中,无论刘备,关羽还是张飞谁立了军令状又没有完成任务,都不会因此受罚,这样对其他人就不公平,容易激化矛盾,还有就是关羽被杀,刘备定不能坐视不管,再加上自己当上皇帝,早已有些飘飘欲仙,不能冷静思考了,便去打东吴,最后,兄弟三人全部赔给了东吴!
报杀弟之仇,十年不晚!玄德先团结东吴,表示原谅,相约一齐讨伐曹丕,待到打败曹丕,瓜分土地之后,因东吴与蜀国势力相当,且后来的东吴乱贼当道,吴国皇帝早已失去实权,再一统天下,痛痛快快地一雪弟恨,封关羽,张飞为什么什么候爵,再写本书称赞他们,记录他们的当年的丰功伟绩,让他们流若百世,永远被世人记住,我想,这个结局才是真正的义气!
东吴听说刘备要打过来,便派诸葛亮瑾前来陈说利害,刘玄德此时一意孤行,根本就听不进他说的话,臭骂一通后,被诸葛亮瑾回来。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在三国中,我最佩服的人是关羽,他不但武工好,而且人也好。在跟曹操打仗时,他因带着二嫂,所以才假装投降。其实他还是一心想找到刘备,保护好二嫂的。等到他得到一匹“赤兔马”时,便立即骑着这匹“赤兔马”又去找刘备了。在山下遇见二嫂,他也不忘把二嫂带回去,真是一名当之无愧的好汉。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他不但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伏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凤雏:庞统、姜维、徐蔗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
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要忠义,也应该要有诚信吧。如果一个人把现实生活中最为宝贵的诚信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诚信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诚信,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诚信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凤雏死卧龙定西川》这篇故事讲了刘备要去攻打西川。第二天早上,刘备说自己做了个噩梦。而且孔明有书信说最近不吉利,劝庞统不要去打西川,担心这次不能顺利取胜。庞统却说,这是军师怕他立功才这么说的。说着他就调动兵马准备去攻打西川,在去的路上,庞统从马背上摔了下来。他和刘备交换了坐骑,刘备走大路,他走小路,这时张任等人听说刘备要来攻城就决定在小路上设伏,庞统大军走到这里时,张任骑白马的一定是刘备,想乱箭杀死他,与此同时庞统问士兵这里是什么地方,士兵回答叫落凤坡。庞统一听觉得此地对自己不好就准备回去,可是此时伏兵四起,乱箭齐发,庞统就这样死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
初一读书笔记篇八
总算读完了《三国演义》这部让人时而欢喜时而忧的大作了。厌倦长思,感慨真正的历史往往被演义、被野史、被民间戏剧所掩盖,不知道这算不算得是一种悲哀?小的时候对曹操最大的印象就是戏台上那抹着白鼻梁的奸臣形象。
曹操(155-2),字孟德,小字阿瞒,汉相国参之后。20岁举孝廉。《魏书》说曹操御军三十余年,手不舍书。书则讲武策,夜则思经传。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三国演义》称之为:乱世的枭雄,盛世的奸雄。不论如何,他是个英雄。
曹操其人文章超群。
看他写“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他是爱酒的,爱酒之文士必然豪迈,必然的慷慨激昂。清峻之气扑面而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志不已”这是他贯彻终生的进取精神;“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呤至今”天生的英雄气质决定他的文章卓尔洒脱。他作文章没有顾忌,任性而为,他说:“郑康成行酒伏地气绝”,引用与现实相距不久的事情更是他的与众不同,想写什么便写什么。他开创了晋安文学的早期特色,清峻、洒脱、豪迈、华丽。可惜曹操的诗能够得以传世的很少了,至今不足20篇,全部是乐府诗体。此外还有40余篇散文,《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写得何等的坦率,何等的气势雄伟,以其平易自如、简明朴实的文体,在当时是独树一帜的。
曹操其人行为不受拘束。
曹操的统治以立法严厉闻于世。因为是乱世,他尚刑名,他作文章的简约严明也反映在他的政治上。他废除古老的观念,充分容纳异端和外来的新思想,所以儒家以外的思想得以发扬光大,所以晋朝的文人名士个个追求个性自由,为人放纵不受世俗之约。他征求人才,说不忠不孝并不重要,只要有才就可以。这是他人所不敢说不敢做的。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各路名士收罗起来,让他们围绕在自己身边,即有人出谋划策,又省得他们到处捣蛋。他尊重名士,但当名士的主张与他想要达到的目的产生分歧时,他会痛下杀手,他杀孔融、杀杨修,在当时要杀一个名士并不容易,需要顶住各种压力和劝说,他无惧,他无畏,他是独立特行的,这时候的他是个霸雄。
最与众不同的是曹操的遗令,古之遗令是有一定的规矩格式的,多半所写身后葬于何地,以何类宝器相随等等,曹操说天下还没有安定,不得遵照古时的旧制,安葬完后,都不再穿丧服,不随葬金玉珍宝。试问哪一朝的皇帝不是金满箱、银满箱地陪葬呢?而让人惊讶地是他遗令的内容居然还讲到遗留下的衣服和伎女的处置问题。俗语说乱世出英雄,但这样的英雄,这样的不拘一格是世人所少见的。
初一读书笔记篇九
《世界未解之谜》是一本富有科学知识的书,讲述了神秘宝藏、历史追踪、难解数理化、奇闻怪事、生物猎奇、异域魔镜和宇宙探秘等七大类问题。
读完这本书,我不但知道了许多神秘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而且还学习了很多科学知识。现在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探索大自然更多的奥秘。
春的绚烂已过,夏的多彩已失,秋的凋零也在瑟然之中开始划上句号。大地是一本沧桑的书,四季轮回,岁岁年年……冬的沉寂,也就在这漠然的.宿命中飘然而至了。冬,是一个令人神往的季节,深沉而含蓄。可厦门大学的校园,除了寒冷以外,总是缺少了冬的韵味。
砌一杯清淡的绿茶,在初冬的烟雨里,悠然遐思。
是我过于敏感,纠缠着那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亦或是我本就习惯冥想,过往的琐碎总在不经意中轻拂眼帘,漫涌心海。环视一屋子的清寂,无语,轻叹。揽镜自赏,依旧的素颜,依然的素衫,只是眼底的澄澈杳无踪迹。
我不知道回忆是否真的如:樟脑的稳妥而怅惘。不期然的相遇,不知觉的相伴。与你的轻言细语中,我读出了你眉眼的温厚,悟出了你步履的踏实,看出了你心底细腻,更明澈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执着。
季节不断的剥落着记忆的华彩,披上风霜的外套,时间越久,记忆的河中的光波也越发闪亮。有痛,有蜜,有苦还有涩。只是心中的思念在寂落的空气下也会沉浮跌宕,随飘洒的记忆光环忽隐忽现,心中的念想寂落在茫茫的心海中起伏。一段段往事汇成一首歌,谱写成一首诗,聚起一个个篇章,形成一个凄美的故事。
对自然的仰慕,对英雄的壮举,对友人的思念。我无法用言语来形容,所以只好借《唐诗三百首》中的诗句来代替我那无法形容的诗句。让我们一起吟诵并感悟唐诗三百首吧。
山水之气
轻轻地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摩诘一起畅游在山水之间,一轮皎洁娇美的圆月在松枝间穿拂,如水的山间软泥上缥缈着点点精巧的光斑,如碎碎的宝石镶嵌在大山的锦缎上,自然而不虚浮,淳朴而不媚俗。一沵清泉静静地流淌,柔柔地穿梭在林间,不时地撞击在石壁上,蜿蜒成圈圈涟漪,美好诗意地荡漾开来。在溪畔的静夜中氤氲成心中淡淡的思绪。
思念之情
缓缓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勃一起沉浸在友人的思念之中。“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是他的祝愿,“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他的心声,“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是他的思念,那对朋友的思念,那对朋友的不舍,在长河中聚集在一起,永远乐会消逝。
人生之挫
我读《唐诗三百首》,我看人生三千景,我悟世间人世情,我体世间人之挫……
初一读书笔记篇十
《呐喊》作为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包含了许多耳熟能详的作品,刻画了很多特点鲜明的人物。而他的行文中,似乎总是有一种风骨,犹如无形的纽带将他描述的人物串联起来。
当作者具备了这份决意,如何表述便是看各人天赋技巧。对于鲁迅而言,阿q、孔乙己、祥林嫂、豆腐西施这些跃然纸上的形象,是他文学技艺的精湛体现,也是他借这些悲喜剧给愚弱国民的当头棒喝。人们以自以为是的姿态沉缅于现状中,当有人用戏谑或凝重的笔调摹出他们周围一切的浮世绘时,总该是有几分冲击的。
可是,虽然鲁迅的文章主题严肃,针砭时弊,质问“娜拉走后怎样”的社会现象,却总是以简便、戏谑或明朗的基调包裹那些惨淡的时代杯具,看似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嘲弄,读来却是心酸与同情。不论是孔乙己这类因思想局限所锢而被社会、时代双双遗弃的文人,抑或是那个月夜下银叉脆响、海边瓜地的美梦,凛冬里自酒楼上飘零而落的雪花……太多太多,为了忘却的记念。
鲁迅之所以在中国的当代文学史上有无可磨灭的地位,不仅仅是因为他告诉人们存在似孔乙己、阿q之流的绝望,更因为他告诉世人仍有百草原存在,仍有一个血色的花环在瑜儿坟上,仍有期望。他告诉世人唯有正视绝望,才能看见期望,在那一刻,他的思想灵魂与卢梭、休谟、柏拉图相通相映;在那个时候,我确乎感受到了那份力量。即使时至今日,我们的世界仍不完全,但以他们为指引,终有一日带着先人的笑意,我们将看见地平线尽头无尽的晨光。
纵观鲁迅的一生,几乎都在为这“记念”与那“忘却”拼搏。他出生成长在血染的蒙昧的黑夜中,而为使人们看见未来与期望,他努力将其化作血染的黎明。他的呐喊从未获得卢梭或是狄德罗那样的应答,但却给无数涓生、魏连殳甚至阿q一样的国人供给了觉醒与呐喊的契机。而今时今日我们重读鲁迅,是为了启蒙自我的内心,洞悉并最终成为中国的脊梁。
重品呐喊,再闻呼声,重新回味文坛的破晓刹那,再度温习启蒙年代的活力。
初一读书笔记篇十一
我觉得我必须得说点什么,又觉得我说不出什么来。
往常也看过一些我认为同类型的作品,没有一个像此篇一样让我感觉不能呼吸,几近崩溃到看不下去。每一个死亡,就像切实地发生在我的身边,不,是我的感情,我的心上。我感觉压抑,我的'心都好像在被一个濒死的苦命人死死地拽着。
凤霞,多好的姑娘,没有比她更善良更苦命的孩子了。我为她难过,为她生病,为她被卖,为她终于等到了二喜却死在生孩子的时候。她太苦了,我不得不说点为她庆幸的事情安慰自己,她遇上了福贵和家珍这样有心的爹娘,遇上了二喜这样爱他的丈夫。可我还是为她难过。
有庆,那个在雪地里光着脚丫去上学的孩子,最后被抽血抽死了,他们在作者渺小轻飘的语言中,从活着变成死了。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家珍,二喜,苦根。我不想再回忆起他们的痛苦,只觉得应该有人记住他们的名字。
起始我很是埋怨福贵,把很多的不幸追溯到他身上。可开始的我有多怨他,现在就有多同情他,甚至于可怜心疼。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的语言没能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表达出万分之一,我很羞愧。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初一读书笔记篇十二
《没有尾巴的狼》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加了狐狸尾巴后的狼狐的生活。
从前,有一只大尾巴狼,很善良,生活得也很愉快,但不幸的是在一次火灾中性命虽保全了,却将尾巴烧没了。
后来,这只狼非常非常地幸运,一次偶然中,在猎人的小木屋里,发现了一张狐狸皮旁边有一条毛茸茸的、非常漂亮的狐狸尾巴,狼看上了这条尾巴,觉得跟自己很配,于是,狼就拥有了这条尾巴。
后来因听了狐狸尾巴的挑唆,狼改名为狼狐,但又因狐狸尾巴的挑唆,狼胡作非为,干了许多坏事,也遭到了许多的报应。
狐狸尾巴没有为狼的生活带来幸福和快乐,反而使狼的罪恶感日益加重。狼最终选择了放弃美丽的尾巴,回到了属于自己的田野,开始了新的生活。是生活的经验教育了这只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丧失良知,比失去一条尾巴更可怕。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别人的东西再怎么漂亮终归是属于适合别人的,我们不要一昧地去羡慕别人的好东西,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意愿拥有属于适合自己的东西。
初一读书笔记篇十三
狼,在人的心目,几乎是多疑、狡滑、残忍、凶暴的代名词。成语中只要与狼字搭边的,什么“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引狼入室”“鬼哭狼嚎”……没一个意思是好的。
自从书架上多了本《狼图腾之小狼小狼》,我对狼的看法完全改变。要有勇气和血性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社会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
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与公司共成长的快乐。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要注意自我性格的开放。草原是个大环境,社会也是个大舞台。人,就要多一些狼性,多点竞争力、多和别人交流,推掉心中的围墙,开放一些,这样我们的进步也才会快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