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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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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盗墓笔记读后感(通用19篇)
时间:2023-11-30 05:18:08     小编:LZ文人

很多人在看完电影或者活动之后都喜欢写一些读后感,这样能够让我们对这些电影和活动有着更加深刻的内容感悟。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读后感文章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一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20xx年,张起灵走进了青铜门;与吴邪许下一个十年之约;20xx年,长白山人潮涌动,那么多中国人在我们等待着王者归来。虽然我没能通过亲眼目睹他们那样的盛况,但我自己心中的波澜亦久久教育不能为了平息。我也在等着你,等你可以再次成为闪耀!

张起灵,永远不朽!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二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xx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三

探险小说《盗墓笔记》,讲述了一个小老板吴邪和几个朋友、他的三叔盗墓的经历。他们进皇陵,入秦岭,爬长白,进蛇沼,至西沙,探广西,最后吴邪(主人公“我”)送张起灵进青铜门,开始了一个十年之约——十年后,也就是今年8月17日,张起灵出门,《盗墓笔记》全剧终。

读这本书时,我经常会想:如果当年南派三叔走哲学路线,可能都是教授了。听听他写也的句子吧:“有些面具戴的太久,就摘不下来了。”“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是啊,当一个面具掩盖你的本性太久,那么你怎么能摘下它?人心难测,谁能知他人是忠心赤胆,抑或是暗藏杀机?人的成长,从刚出生到一、两岁时,逍遥自在;幼儿园到小学,十年天真无邪;中学六年,中高考苦不堪言。谁说人成长是得到幸福的过程?当你读完原著和续集后,再读这些话时,一股难言的苦楚便会盘上心头:对弈一场,为了这几句话死了多少人,伤了多少人,让多少人不复天真,让多少人背负一切。

读完原著,我发现一曲红高粱悲哀绵长,在张家楼里盘绕,和着那一声撕裂人心的枪声,让多少人泪如雨下!

洒一杯,敬你张起灵无伤无泪,无爱无恨,无喜无悲,路过几坊烟火吹,无人陪。

洒两杯,敬你小三爷十年憔悴,十年不悔,十年相追,长白山无故人味,两行泪。

洒三杯,敬你解雨臣长发长垂,长安不愧,长歌为谁,对弈一场空败北,两行泪。

洒四杯,敬你潘子忠诚不悔,忠心一生,忠魂永垂,张家古楼歌嘹亮,不言悔!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四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五

《盗墓笔记》是我看过的第一部盗墓类悬疑小说,感触颇深。在高中时就有耳闻三叔的《盗墓笔记》,但一直没深入接触,一来自己对恐怖的东西恐惧感往往比好奇来的更胜,二来手里也没实体书,一直到大学,偶有看到关于瓶邪的同人文,作为一个骨灰级腐女,自然兴趣不在话下,却并不知道文中所说的闷油瓶和天真是出自三叔的《盗墓笔记》,直到偶然的机会在刷微博时看到一名腐女的原博,具体写了什么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印象中有这么一句话——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盗墓笔记》,之后也在网上看到一些关于小哥张起灵的传说,那是一个神的存在,大大地激发了我去拜读《盗墓笔记》去接触小哥的决心。

刚开始看《盗墓笔记》,我潜意识里只想着寻找小哥的影子,寻找所谓的腐点,以致有关盗墓的很多场景我都很模糊,具体七星鲁王里面发生了什么我都说不出来,只知道每次天真遇到危险时,我总能第一个想到小哥会立马出现搭救天真,以此来满足自己的腐化思想。但可悲的是小哥的出场机会真的很少很少,也没说上几句话,更不论和天真有什么接触的机会,我也曾因此小小的失望了很久。

从七星鲁王宫到怒海潜沙到脱险到分别,第一、二部完结,我一直是处于混沌的状态,不知所谓,同时内心溢满了失落感,直到秦岭神树,老痒的物质化,铜铃的迷幻,无邪的分析,让我感到恐惧的同时,也陷入了思维的困境,最重要的是我不再执着于瓶邪之间的基情(因为第二部小哥压根就没出场过),而是重新正视这部小说,虽是不同的活动场景,但似乎都有一条主线在串联着,之间充满了悬念。与其说《盗墓笔记》是一部探险恐怖小说,不如说它是一部故事性的悬疑小说,能够凝聚人思维去揪出疑点,寻找答案,所以后期我看《盗墓笔记》都像是在看侦探小说。

随着剧情的发展,疑点越来越多,看似情节要达到瓶颈,答案即将浮出水面,而一切却也只是水面上的一些铺垫,故事越陷越深,坑越来越多,直到盗八结束三叔封笔,我至今脑子里仍然是一片困惑。

虽然答案无从知晓,但看到后面,竟然也不怎么纠结了。潘子的死一直是我心里的一块疙瘩,无邪去整理潘子生前的一些事情时,看到桌子上那碗腐烂的面条,看到这我突然就哭了,眼泪噼里啪啦的。

《盗墓笔记》之所以吸引我,除了它本身故事的架构性,还有就是鲜明的人物个性。里面有很多经典的对话,都很触动人心,尤其是那铁三角之间的感情。印象最深的是无邪说的如果有一天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我能想到的我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就只有你了;我是来跟你告别的;还好我没害了你;你胖爷我也有自己对待朋友的原则……也许这些都是看似很平常的话,但用在他们身上总能让我们感受到无比的震撼。

最后,关于终极的事,我自个替三叔找了个说法---能够让世界上部分人苦命追求只为执着于一个答案,而部分人舍命隐藏只为让答案石沉大海,关于世界终止与永生的东西,那不是能用语言能解释清楚的(所以三叔想疯了),它是一种想象,是一种智慧,只能靠我们的联想去构架。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六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七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屁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bbc)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八

自从看完《盗墓之王》后,这是我第二次如此挚着地,接近疯狂地,不知肉味地看一本书了。

《盗墓笔记》一部长篇小说,本来我现在已经很少看小说了,特别是长篇的,很浪费时间。另外我现在觉得长篇小说已经不具备时尚可读性,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长篇小说都是以特定时间段的真实事情做蓝本而润饰成的作品。当作者花一年半载的写完的时候,那本书的可读性就过时了。大打折扣了。而那种纯粹的胡思乱想的,内容粗制滥造的就更加是不知所谓了,用余秋雨的话说就是在浪费生命啊。

我这个人,对于新奇的东西,玄疑的东西,历史方面的东西是很感兴趣的。人有了求知欲才能进步,有了创造欲才能够发展。而那本书的确是能够把人带入到这两个境界里去。且不说这本书的时尚可读性,就其拥有的畅销书的特性就可以引来大批的读者。

那么这本书究竟是怎么个样子呢?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世界之大之无奇不有,人类到底是进步还是后退本身就是一个迷。我们用有限的生命也没有办法去了解这无限的知识。

就让我们在这无限的知识世界里过把瘾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九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

老实说我也是因为被铺天盖地的2019静候灵归才决定去看盗笔的。

是跟风也好,还是早就耳闻也罢,我就这么把这几本书给看掉了。

很早之前,我一直觉得这种类型的书籍不适合我去看,或许是被这打着盗墓旗号的小说给震慑到了,以为里面是什么鬼怪云集的恐怖故事。可是三叔的作品超出了我的想象,他所描绘出的世界是那么真实,让我不由得去相信书中人物是存在的。他们有着光辉的时候,黑暗的时期,生离死别,好似你我。三叔赋予这本小说的不仅仅是惊险刺激的冒险,还有着人性,社会,抉择,让我觉得这其实是本披着盗墓外皮的情感小说。

正如三叔的后记中写道,吴邪是个正常人,但他又是注定不平凡的。试想让一个正常人去作出不平凡的决定,这当中所需要的是多大的勇气与决心。吴邪的成长是可见的,连他自己都明显的察觉到,当初的天真无邪现如今经历了几次的死亡与历练,凭自身力量脱去了那个标签。

有些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来了。

这是我个人很喜欢的一句话,它说的也许不只是解连环一个人,还有我们。我们都带着面具,我们无法赤裸地在这个社会生存,我们需要伪装,需要改变,需要适应。适者生存,就这样失去了自我。

作为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要多传承青少年积极向上的精神,不只是去为赋新词强说愁。

盗笔带给我更多的,是感动。

在闷油瓶说着你不懂,就算我消失了你们也不会在意的话时,吴邪毅然说出了“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这类言语无疑是最能击中人心的。闷油瓶作为张起灵,封闭了情感,舍弃了过去,直至遇见吴邪他们之前长远的时光中都是一个人。吴邪对他说出的话,他恐怕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他听后,那淡漠的眼神中是否会起一丝涟漪。

我想他会的,因为他之后的言行印证了一切。

在巴乃的张家古楼,闷油瓶保护了吴邪。“还好我没有害死你”说明了他对于盘马的话是在意的,他和吴邪一样,都怕会害死对方,所以他会去努力,为了别人而努力。他本该对生死置之事外,他的确是这样的人,到最后也没变过,但他是关心他人的。说闷油瓶舍己为人总觉得措辞不当,他或许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有些相像,虽然强大,不带着丝毫英雄色彩。他们都有名为吴邪和华生的挚友陪伴,并且为他们着想。

不过他们显然不会轻易说出挚友二字,要想让一个生活能力九级伤残者和一个觉得爱情只是化学物质失衡的人变得如此直白,他们身边的人一定会觉得是出了什么事,届时太阳从四个方位同时升起也不会觉得为过。

最后一幕,吴邪送张起灵往长白山。

从吴邪对闷油瓶专程来告别而明白其中的意义来看,吴邪明显已经非常了解这位专业失踪人员。于是他不顾一切,形象也好店铺也罢,死皮赖脸地跟上了闷油瓶。而闷油瓶同样也知晓吴邪的脾性,并没有阻止他执意前来。

“明天再走”吴邪在最后一晚说道,他不希望闷油瓶就这么进入深山,他在不舍,对于在帐篷外那个曾经与他出生入死的人。对方点点头,却还是不告而别。这一举动完全可以理解,果断地离开对两人来说都是最好的,就算吴邪再怎么不爽,他已经就这么走了。

本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说好诀别的家伙又回来了。他来将吴邪带到安全的地方,他来将一个鬼玺交付给吴邪,这是否意味着他终于愿意让吴邪承担一点责任呢,那本来该由吴家承担的责任。

再怎么不舍,千言万语汇成一个打晕对方的举动,这是最适合闷油瓶的告别。

“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

怎么可能会忘记呢。

“用鬼玺打开青铜门,来接替我。”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一

这是我第一次自己写阅读感受,我想趁我刚看完这个故事心中还有些澎湃时记录下来。在过年之前看到结局或者是看完结局让我很开心,也想感谢三叔的努力,作为业余写手真的很不容易的。

不得不说我不喜欢恐怖的东西,因为都是血肉横飞,惊吓漫天的玩意儿。但是南派三叔的小说很多是源自人类自身的恐惧。因为人类幻象的恐惧是最深沉的,三叔把握的很好,甚至第一次看第一章的情形以及那种让人兴奋的颤栗也恍如昨日之感。

评价以及中间过程的感受我实在写不出来,我只想说说看完结局时的一些体验。我三叔的两部作品《盗墓笔记》和《大漠苍狼》在我心中都是很完美的故事。一个是巨大的阴谋与无形之物笼罩着我,一个是无限的时间错综与可怕的时间循环(说到这,我个人觉得我上次写的“十字路口的占卜”还是有那么点意思的,灵感是来自三叔的“大漠苍狼”与伊藤润二的“十字路口占卜”,当然抄袭成分还是蛮多的),每次都是无限的寒意从毛孔逼近心脏。而这么恐怖的令人心生无限寒意的终结后总会是很平静令人怀念过完经历以及故人的结尾。

三叔的结尾并不是单纯的为了结尾而结尾。他的结尾是主角命运的尽头但是却好像是他另一个命运的开端。结尾可以看到许多的故人登场,过往惊险的经历也在几句轻描淡写的寒暄中浮现,很温馨的场面。但是每次大难之后的平静总会让主角,作者以及读者措手不及。因为激情的生活总是远比平淡的生活更令人向往,它勾起的是人类探索的求知欲,远古流传的野性。三叔并不会让主角就此失去生活的意义。小哥和天真的十年制约以及《大漠》中袁喜乐和“吴用”相见,即使那样的场景甚至包括作者也不可能看见,但那确实已经刻在我们的心里。就像这两个故事在我的生命里狠狠得刻下了一笔一样。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二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三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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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四

写这篇文是因为心中郁积已久的感受仿佛要迫不及待的破体而出,为了避免个人伤亡,所这纯粹是的一个发泄口。只是想单纯的表达一下个人的看法。

一直以来读的东西都很杂,什么仙侠玄幻修真言情,男生的女生的都看了不少,对于一个非粉丝类型的人来说,绝对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的盗墓迷。我也一直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但是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唯一的缺点就是消息太闭塞。所以我是在最近才看得这两部书。撇开一些商业上的因素,单纯来谈论这两本书。

首先从文笔上讲,识货的都能看得出,霸唱的文笔真的比三叔好了不止一点点。视角上看,虽然都是第一人称来叙述故事,但是《鬼吹灯》的角度更客观,主管掺杂进去的东西比较少。

这样在令人身临其境的同时,留足了给读者发挥想象的空间。相对来说,《盗墓笔记》的主观因素会多一些,不少东西搀杂着主人公自己的看法和许多的心理描写,对于客观描写相对来说少了许多。当然这也和“笔记”一词相得益彰。

《鬼吹灯》全文恢弘大气,文笔巧妙精美,作者更擅长通过对周围环境和景物的描写而影射人物的内心,情节环环紧扣,扣人心弦,让人读起来丝毫没有无聊的感觉,反而能步步引人入胜。真是文如其名,天下霸唱。但是由于《鬼吹灯》属于探险类的小说,谜团相对来说会少一些,而且每次故事结束,作者都会给读者一个交代,也就是说“坑”挖的都很浅,而且很快会填平,所以相对来说还是缺少了一些神秘感。

而《盗墓笔记》恰恰是一部神秘感十足的盗墓题材小说,以解密见长。整个故事都围绕着一个巨大的谜团展开,以长生为主线,揭开历史的封印,探寻最古老的秘密。前边提到《盗墓笔记》主观因素比较多,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更容易让人融入到故事中。如果说《鬼吹灯》像是在看一探险大片,那么《盗墓笔记》更现实亲身经历这样一个艰险悬疑的故事。仿佛我们就是主人公吴邪,被卷进这重重迷雾,苦苦探寻着终极的秘密。

其次,从人物上分析。《鬼吹灯》的三个主角,都是高手中的高手,身手好,智商高,几乎每个人都能独当一面。而《盗墓笔记》中却略有不同。尤其是主人公吴邪,更是被称为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按照胖子的话来讲,不知道是上辈子造了什么虐。天真吴邪同志不仅每次都拖大伙的后腿,而且还有一种天生遇棺材就碰粽子的体质(跟着小邪没肉吃)。他只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古董店小老板,没事喜欢悲春伤秋的小青年,他一个最普通不过的一个人,他遇到粽子也会害怕,看着同伴死去也会难过,偶尔也会“范二”,他站在人群中也和我们一样。曾经有一个网络小说家说过一句话:“现在的许多小说,一出来就是高手中的高手,天下无敌,既然那么厉害还来做主角干什么。”我并不是否认厉害的角色,不能当主角,但是至少,或许《盗墓笔记》圆了我们普通人的一个当英雄的梦。

从背景上看,《鬼吹灯》里的三个主角,虽然各有不同的背景,但是身份来历并不复杂,而且只是单纯的几个盗墓贼的“单兵作战”。胡八一是一个退伍军人,遇到了儿时的伙伴两个人为了摆脱贫困开始决定倒斗,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认识了想要去精绝古城寻找父亲的美国华裔shirley杨,可以说背景也并不复杂。三个人倒斗,一般就是单干,或者是接生意,自谋生路。

相比较之下《盗墓笔记》有一个很庞大而具有传奇色彩的背景——长沙老九门。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注定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团伙作案”。这里面包括“夹喇叭”的人,还有“被夹”的人,以及中间作为联系的“筷子”,可以看出,行规严谨。其中以吴三省为代表的一群人,都有自己的生意和“盘”。

举个不太恰当的例子,如果胡八等人是小商品销售者,那么吴邪他们就是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五

“张起灵”这个问题名字就是像是人生一串解不开的密码,从我打开书那一刻起,就一直缠绕在我的脑海。三个部分普通的字,牵起了社会我们国家之间具有不可进行言说的缘分。每当学生轻声念出你的名字,我都泪盈于睫。

你是国王。那把厚重的黑金刀是你的象征,也是不可战胜的标志。从旅程的开始到结束,你用一种像上帝一样的冷酷和强硬的姿势来阻止所有致命的危险,保护你的伴侣。你的手沾满了你自己和你的敌人的鲜血,但你眼中似乎与整个世界无关的样子从未改变过。记住你的一句话:“如果你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就杀了你。即使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这是一个守护神,面对敌人时最简单却最有力的誓言,掷地有声。就在这时,你在我心中的位置上升到了一个遥不可及的高度。

你也是个失败者。太多的执着使你不顾一切地想完成使命,却得不到天堂的眷顾。痛苦的记忆消失,抹去了你和这个世界仅存的联系。我看着你不停地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说。我为你感到难过,为你感到难过,为什么你不能放下它?你就不能做个正常人吗?为什么要在一盘已经衰落的棋局中挣扎呢?我不能回答我自己,我想你也不能回答我。因为我没有一个你被所有人孤立的童年,我没有一个我无法理解的过去,我没有那么多你冒着生命危险的冒险经历。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我会一直在你身边,即使你被大家遗忘了。

你多传奇。从西藏来了,到长白山路程,漫漫长路独自完成。家庭千百年来一个神秘的血液延续让你承受的悲痛重于泰山。而你从来没有抱怨过,去与世界上所有的终极守护。是的,你有损失,迷失方向,但在你的胸部,只有蓝色的独角兽见证你一直以来的努力。你看看这个,我由衷地敬佩:它似乎比你的肩膀上压薄了世界的任务更重,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你有一丝感情,即使有,也只是短暂的挫折。命运似乎是他此行的在没有最终目的,你是不是没有合作伙伴:吴邪,脂肪,杰宇晨......但最终,你放弃了涵盖所有,义无反顾进了门代表最终的巨型青铜门。留给我们的,是一个孤傲回来,和无限希望的等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六

一曲高歌壮烈言,自此古楼他去眠。

这世上有一人名潘子,他为他的信仰忠心耿耿莽于古楼死无全尸,那时,我真真切切听到了一曲“红高梁”,响遏行云。吴邪曾回答他的房东“潘子的去向,回家娶媳妇了!”他认为自己再想不出有什么结局更合适潘子。的确,我也再想不出,而事实能如此该多好。为吴家次次入险至最后古楼的“终不还”一路护航显忠心,不过我也明白了有些悲曲不是悲曲,而是种歌唱着的忠心,但为何,他可做到忠心跟从不改初心。

卫吴家高歌到后,只余忠魂在。

潘子的死,是我看盗墓第一次抹泪,盘马说此次行,你们中会死一人,但我始终不敢相信是这位抗战老兵。忠心,一腔热血战越南,生死攸关系同伴;随行多年仍真诚,明知因苦待雾来;路凶行险永护航;穷其一生护主心境空明。或许因为他历经过太多生死才有了“誓死卫吴家”的忠心,只愿他孤魂不再蒙尘。

忠心耿耿却得一死,怎不让人心痛?若他有来生,愿他不忘兄弟归来故里。待他,归途终抵,傲骨忠义,一坛烈酒魂兮来,最后为全书的那一代人送一程。

叹一声,吴邪天真十年待,终不负;

叹二声,起灵一生重链锁,终解去;

叹三声,雨辰忘戏袖衣藏,终凋零;

叹四声,黑瞎痞笑近终极,终归去;

叹五声,月半调侃当年事,终隐落;

叹六声,潘子古楼护天真,终不在;

叹七声,盗墓笔记密已解,终散去;

叹八声,只留我们书外哭,终不忘。

一曲绝唱,痛哭人,望忠可行魂兮来。

后记:盗墓笔记,他的死我不得不发泄出来,一个人的忠心可达什么程度?是潘子让我明白。如果可以,我也想去那坟头献束花,只惜我是听书人,到他唱完最后一个字,我仍抱有他还会回来的念头,却留一颗忠心而不还,我为书中的许多人而哭而笑,但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过深。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七

《盗墓笔记》,一部网络畅销小说,一部悬疑重重,而引人入胜的小说,盗墓笔记读后感。每一个人物描写都很细致,每一个细节都很精彩。

因为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位置的一部战国帛书,使五十年前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更是牵连到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孙子,他从一个小小的古董店老板变成了盗墓者。一次的盗墓,又引发了从西沙、秦岭、长白山到新疆、广西、四川,最后,终于解答了上一辈的秘密。

大结局很不完美,虽然对于这个不甚完美的结局,心里总觉得不太舒坦,我却深深地知道,我感谢他——南派三叔。因为有他,才有了这本书;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边看书,边幻想,边积累;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有时心潮澎湃,又有时激动不已;因为有他,我才可以认识铁三角,认识老九门。即使这个结局是任何人,任何喜欢《盗墓笔记》的忠实读者都不愿意看到的:潘子死了,云彩死了,铁三角最终各奔东西……但是,毕竟他笔下的字,曾经让我们欢天喜地,也心酸难过过。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八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读后感篇十九

最近因为等某考试的成绩,心里有压力。为了排解,我是猛看各种剧集,动漫,小说,看得我只觉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看太晚再上班累的。)

当成绩下来的时候,我正在完结《盗墓笔记》的阅读。好消息是我的考试通过了(三年血汗啊),坏消息是盗墓笔记烂尾了。

要说有多烂尾,那真是无法形容,看完我居然觉得生气。话说我经常在网上看水平参差不齐的耽美小说,都没有这么烂尾的。作者铺陈了太多的线索,读者都屏息凝神盼望着线索全部梳理,谜题全部解开,但作者只是把那些悬念放在一边,好像什么也发生过一般,楞结尾了。南派三叔也是卖了多少实体书的人,咋这么不负责任,不靠谱?我只庆幸我不是那从第一本就跟随的读者之一,到最后如此鸡肋,都浪费了读书的那些年青春啊。

第一本很好看,第二本又跟整个故事毫无关系,第三本又重回主线,第七本快结尾写张家楼那段还是蛮好的,有推向高潮的感觉,而最后一本却写得很平淡,为了结局而结局,为了悬疑而悬疑,结尾如此不负责任,让我回想前面感觉作者有些地方简直是在胡言乱语啊,随便写啊,根本没考虑后果啊——能不能兜得回来啊?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啊。格局小而完整同样可以是精品啊,很多文学名著故事本身甚至很简单,而是通过背景,叙事手法,描写方法,语言风格,对社会人性的剖析等因素,成为名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鬼吹灯当年倒是跟着看了。依稀记得初读第一部时的惊艳(与惊吓),和后面水平下降的失望,但后面即使水平下降,每个故事至少还是完整的,也记得那时候阅读中的紧张感。而且鬼吹灯刚出来的时候,语言也很有特色,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优点。

盗墓笔记我看得毫无惊悚的感觉,当然这也有可能是我现在看灵异故事比刚看鬼吹灯的时候多了,练出来了。话说,盗墓笔记里吓唬人的手法就那么两下,很多时候根本就是虚惊一场,而且基本都是在每章结束的`时候出现了什么头发,人影,手,头……后面都看烦了,黔驴技穷啊,重复得太厉害。

还有一点是之前听说《盗墓笔记》吸引和培养了很多腐女,我不管自定义自己为什么吧,看bl漫画,小说也十几年了,就也凑凑热闹。看完书之后我想我是真不算腐女吧,我平时在街上也不会yy俩美男啥的,这种症状只有我在接触耽美作品头两年有过。在我看来,天真只是对闷油瓶有点执着,这在朋友里也完全可以嘛,更何况闷油瓶是一个神秘的人,人人都会对他有好奇心吧,看看他有多少粉丝就知道啦,天真也就是粉丝中能近距离接触自己偶像的一位嘛。

他俩我没太看出有什么特别值得yy的地方,那么多写得好的耽美文,看那些多直接多痛快,要说攻受共进退共同历险共度难关的强强文好的还是有不少的。天真要放一耽美文里我看还得算个弱受,身手不够厉害,内心不够坚强。

最后,我是不会推荐任何人看盗墓笔记的,烂尾得令人发指,如同一大坑。

鬼吹灯我推荐可以看看前面,毕竟故事可以独立,而且完整。

他甚至连自己的真名都不知道,‘张起灵’只是一个代号—张家所有的族长使用的都是这个名字,所以我觉得他的一生都是无力的,他是一个‘看开了’的人,或许也是个‘麻木’的人吧,他看多了生死别离。涉及了太多而阴谋诡计,看透了许多的人心,所以他看淡了一切,也看透了一切。

他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所以他不需要对别人敞开心扉,他世界里的一切都由他去承担,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可这种孤独感似乎在“铁三角”的经历后有所松动,他会为吴邪和胖子两肋插刀,会在进入青铜门之前,特意去杭州跟吴邪道别。

看完结局,我觉得这大概是对他长期奔波流离千难万险唯一宁静的归宿,他活了那么久,却一向都不停奔波,这十年反而可以给他从不拥有的“宁静”。所以我觉得他的结局反而是可以接受的。当然,这里的“结局”只是指这一段的落幕。

在吴邪的身上我觉得我看到了解雨臣的身影,原来这就是被逼迫的成长。

作为一个忠实的盗墓笔记读者,,看到主角成长成这样,欣喜也有,期待也有,更多的是一种把一个普通人历练至性格转变后的无力感,因为这种改变无从选择也无法避免。

今天,我终于把南派三叔的9本《盗墓笔记》听完青雪版的一遍,看完坑爹版的电子书一遍,读完图书馆借的实体书一遍。

当然,读后感、观后感什么的我自小学以来就一直不太会写,但这次看了《盗墓笔记》,真的有所感触,信笔而作。

第一部分对比阅读

在读《盗墓笔记》之前,我还读完了《鬼吹灯》8本,但是同样是听了一遍读了两遍,所得出的结论只有:天下霸唱的易学真的很好,以至于写出来我们看不太懂。《鬼吹灯》描写的主要是上世纪80年代的盗墓贼,所以人物的语言多带有毛泽东时代的红卫兵口气。同样,根据《盗墓笔记》大事年表,这一系列书更加接近我们生活的年代,所以读起来我认为感觉更好。

从笔法上来说,《鬼吹灯》注重于营造一种诡异的气氛,《盗墓笔记》自然也有,但《盗墓笔记》着重于对主人公吴邪的心理描写。两书虽都是以盗墓为题材,都是以先人留下的笔记作为引子,但只有《鬼吹灯》依旧忠实于盗墓这个过程,并且主要是描写人物的动作,而对于人物的外貌却十分的草率,让我在读的时候老师在想,胡八一到底长得像个痞子还是个文艺小青年,shirly扬到底漂亮到什么地步?鹧鸪哨的鹰钩鼻是不是可以挂抹布??这些无疑不得求解了。不过好的一点,《鬼吹灯》里对于怪物的描写倒是很详细,看到的时候还是能让人觉得毛骨悚然。

而《盗墓笔记》,文笔显然没有天下霸唱的好,不过也达到了令人身临其境的效果。但书中对人的外貌和神态的描写很详细,这也是让我最初喜欢上小哥的原因。但三叔的语言过于单一,比如描写无邪紧张的时候,只有“脸色大变”、“直冒冷汗”、“头皮发炸”等等。

对比两书,《鬼吹灯》有个好处,悬念不会持续太久,总是才挖了坑立刻就填上了,读起来也十分顺畅,但这样也造成了书与书之间是相互独立的,这样我读的时候会看了上一本就不想读下一本的腻味。而《盗墓笔记》三叔太喜欢挖坑了,而且挖完了又不及时填上,到后面的时候疑问越来愈大,越来越多,最后有的坑干脆不填了,我很纠结啊有些还要自己去推理才算填上。不过书与书之间衔接的很好,所以对于我来说,“爱不释手”。但疑问太多,又让我有些不耐烦,可是有放不下。三叔写的时候,开头奉献灵异小说,中段又有点像哈利波特,最后简直是名侦探柯南了。

总的来说,《鬼吹灯》主要是重写情节发展,反而显得有些没有人情味,尤其是shirly杨几次和胡八一明说,胡八一都没心没肺的没反应。所以我个人更喜欢《盗墓笔记》,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情感,很多桥段我都感同身受。我个人觉得,这就是《盗墓笔记》比《鬼吹灯》成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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