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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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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实用8篇)
时间:2023-11-28 10:44:07     小编:念青松

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

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

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

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

5.各部门相互配合。

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

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高新区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xx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

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xx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xx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

协议书。

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

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

调研报告。

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xx—20xx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xx〕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章制度。

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采购规模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市共执行政府采购预算4。48亿元,实际采购3.85亿元,同比增长102.62%;节约资金630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4.1%,较上年提高1.86个百分点。我市采取的措施有: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xx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透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构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转眼2014年即将过去,我已经在中心工作4个月了,在这年终岁末的时节,首先感激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信任,给我一个磨练自我的机会,让我加入采购中心这个大家庭。在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在科室全体同志的相互配合下,我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发扬吃苦耐劳、开拓创新的精神,顺利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景总结如下。

第一,思想方面。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时刻谨记作为一名...员所需具备的先锋模范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经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交流和讨论的方法不断地提高了自我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第二,工作方面。我分配在采购中心业务部,主要工作的资料是项目信息的发布、招投标文件的制作、采购项目的归档备案等。到采购中心以后,自我首先学习自我的工作业务流程,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采购中心的工作初步掌握。在此之后,在中心同事的指导和帮忙下,努力完成领导安排的项目,经过工作积累经验和知识。在三个多月的工作之后,我能够初步完成一个项目的采购流程。

以上就是我的个人总结,虽然在工作有必须的提高,但我明白我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对采购项目的各个形式了解的不够全面、工作中会出现一些纰漏需要同事和领导指正,但我相信经过同事和领导帮忙以及我的努力,必须能弥补自我的不足之处,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多的提高,取得更多的成绩。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20xx年我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紧紧围绕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确定的目标和市财政局领导提出的“构建六型财政、建立十大新机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创新发展、规范服务,努力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力,强化政府采购行为监督力,推进政府采购精细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将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20xx年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全市政府采购预算215531、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9438、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5%),节约资金35092、4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36%。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69320、98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93397、62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16720、25万元,分别占实际采购资金总额的38、63%、52、05%和9、32%。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54385、10万元,邀请招标5250、78万元,竞争性谈判采购11689、5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7505、00万元,询价采购20464、22万元。六安市直政府采购预算27776、47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304、48万元,节约资金4471、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10%。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16289、47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2087、23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4927、77万元。采购方式来看,公开招标采购10652、76万元,邀请招标48、00万元(由公开招标方式改变),竞争性谈判采购8367、04万元,单一来源采购928、00万元,询价采购3308、69万元。

2、源头管控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工作作为财政管理的三项核心内容之一,其前接预算编制,后连国库集中支付,只有做到与财政各项管理工作前后相接,首尾相连,有机结合,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紧密的联系起来,才能把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做实。为此,我们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纪律,即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对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坚决予以制止。2015年市本级先后对为市物价局、市检察院、市运管处等21家单位先采后报行为拒绝办理采购手续。政府采购监管范围不断扩大,2015年市本级将卫生系统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二院,教育系统的六安一中、六安二中、一中东校区已全面纳入市级政府采购监管。

3、厉行节约把好审核审批关。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市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厉行节约严禁超标准采购的通知》(财购〔2015〕36号),严格对照市财政局出台的《六安市市级行政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和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试行)》(财资〔2015〕405)执行,对市直各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家具配备及采购行为进行规范,严格对照《市本级2015-2015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要求审核审批。2015年市本级按照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委托市招投标中心(市采购中心)采购560多次,驳回市直各单位不合理采购申请四十余次,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严肃性。

4、立足创新加大监管力度。为实现政府采购管理的“公平、公正、公开”,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聘请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的通知》(财购〔2015〕195号),在全市各大网站上广泛征集特邀监察员,聘请市政府办、市委办、市政协民宗委、市法院、市国土局、皖西日报社、市广电台等18个单位的20名同志为市本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制定了《六安市市级政府采购特邀监察员现场监察工作细则》,对特邀监察员发放了聘书并开展了培训。目前,首批特邀请监察员已上岗履职。

5、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根据中央、省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规定,按照市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出台了《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财购〔2015〕273号),同时加大宣传执行力度。通过细化政府购买服务内容,丰富政府购买服务品种,优化政府购买服务品质,较好实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的作用。2015年全市政府购买服务16720、25万元,市本级政府采购服务4927、77万元。市本级如审计局协审机构入库项目、财政局备选社会中介库项目和资产中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入库项目、城市综合管理局争创省、全国节水型城市项目等多项采购效果收效良好。

6、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应用系统二期的建设。为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评审环节客观、公平、公正,根据省厅要求和部署,2015年重点做好市级专家库建库和投入使用工作。通过单位推荐,个人网上报名,目前市级专家库已经征集到三百多名专家,涵盖工程、水利、经济、卫生、电子等十大类二十多小项。目前政府采购项目均实现从市级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同时草拟了《六安市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将根据每位专家在评审项目表现在网上进行考核。

7、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市财政局限时办结制要求,市直单位申报政府采购项目进入我科后,审核时限不超过1天。由于政策更新,2015年3月份重新编制了《政府采购文件汇编》500本,收录了新出台的《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以及市本级出台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20xx年政府采购科将继续着力强化预算对政府采购的约束力,着力提高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力,着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良好秩序,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主要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展开:

1、加强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核。坚持先有预算后有采购,先有计划后有采购,先有采购后有支付。制定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进行大力宣传,坚决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就实行政府采购的行为,减少先自行采购后补计划的行为发生。

2、积极为政府购买服务做好宣传、推动及各项配套工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借助社会力量,推动财政改革,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机关转变职能重要方式。2016年将按照《六安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规定内容,大力宣传向社会购买服务意义和重要性,努力为各单位向社会购买服务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3、继续加强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建设。将继续严格按照省厅要求,及时建好市级专家库,为客观、公平、公正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4、严格按照六安市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要求确定采购方式。集中采购目录产品,必须实行集中采购;目录没有、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标准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不管是目录内的、还是目录外的,必须公开招标。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直单位定点饭店、定点文印、汽车定点维修相关办法,为市直单位会议、文印、汽车维修做好服务。

5、全面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从采购文件制定、信息发布、采购现场、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6、加强自身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市财政局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的要求,认真排查风险点,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加强自我学习,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2010年,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厅领导提出的“更加注重服务地方经济,放大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监管、规范操作,取得新成效。现将2010年工作总结如下:

规模不断扩大。全省政府采购预算1043.69亿元,实际采购金额902.26亿元,比2009年增长19.29%。政策功能不断拓展。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龙芯”电脑4.1亿元合同签订,并帮助协调履约中的困难,推进后续发展;前三季度,采购中小企业产品536.55亿元,节能环保产品82.57亿元,完成中小企业信用融资1.41亿元,比2009年的融资额增加了8.72倍。制度不断完善。制定支持自主创新、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及专家管理等5项制度;监管不断强化。对重点采购项目提前介入,关口前移;指导力度不断加大。根据省管县体制的要求,首次将24个县列入考核范围;gpa研究不断推进。第一阶段任务圆满完成,得到财政部肯定。

一、积极拓展政策功能,作用越来越大。

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中小企业、节能环保、民生采购等,在应对危机,促进转型过程中发挥作用。

(一)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

推动首购,完成全国政府首购第一大单。共采购“龙芯”多媒体互动教学系统4679套、计15万台,采购金额4.1亿元,分三年装备至全省5000多所小学。为更好扶持我省自主创新产品,在省政府和厅党组的高度重视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首购任务的圆满完成。积极与省教育厅、科技厅及厅科教文处联系沟通,提出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意见,报省政府批准;研究制定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中心实施首购操作,与梦兰集团正式签署“龙芯”电脑政府首购合同;协调教育厅、厅支付局等落实资金,解决支付中的具体问题,确保首购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程序顺利实施。

及时跟踪,帮助企业协调履约中的困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先后三次赴企业调研,跟踪产品安装进度及质量,了解履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请省人大领导及有关代表去企业视察。如原合同约定分三年实施,每半年验收一次,合格付款。企业反映资金支付周期过长、资金压力较大(约需一个亿的周转资金)。在合法的前提下,在维护采购人利益的同时,我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验收、资金支付条款,缩短验收和付款周期(由半年改为两个月),帮助企业解决了实际困难。

加强宣传,积极推进后续发展。根据企业提出进一步加强宣传,促进“龙芯”电脑在全国政府采购市场的推广,推进产品后续发展的要求,通过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将“2010中国政府采购高峰论坛”放在常熟市举办。这是《中国财经报》首次将全国性的会议放到县级市召开。财政部国库司领导及国家有关部委、全国30多个省(市、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00多名代表到常熟,听取梦兰集团介绍,参观“龙芯”生产线及应用基地,对常熟及梦兰自主创新产品“龙芯”电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

规范操作,建立自主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制度。“龙芯”电脑政府首购项目,开辟了我省政府采购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新途径,但这只是一个特例,是报经省政府批准才得以成功实施的。政府首购、订购制度的缺失,直接影响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力度,制约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充分发挥。在总结“龙芯”电脑首购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调研,与省科技厅反复协调沟通,取得一致意见,历时7个多月,制定印发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试行)》,引起全国政府采购系统的高度关注。

(二)深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在去年成功实施“政府采购融易贷”的基础上,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力度,推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不断深化、制度化。省级及南京、苏州、徐州、常州4市均建立了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苏州开发了“采购通”产品,4家中标企业与银行签订了3025万元贷款协议;常州出台了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措施,实现贷款金额1980万元;徐州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融资通”,会同市建设银行组织了宣传培训。

一是制定指导文件。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会同省政府金融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的通知》。

二是举办政策发布会。11月5日,与省政府金融办联合举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政策发布会,宋义武副厅长、省政府金融办聂振平副主任、民生银行南京分行胡庆华行长、省信用再担保公司陆文毛副总裁出席。南京地区中小企业供应商、相关银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操作机构代表200多人参加,省、市主要新闻媒体都作了专题报道。

三是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各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金融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具体办法,不断推动我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建设。

四是组织调研。组织省级及部分地市赴重庆、湖南调研“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链式融资业务”,学习交流探讨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实施方案。

(三)继续实施民生采购项目。紧贴财政支出中民生项目的安排,不断拓展民生采购范围。如“江苏省学生人身伤害责任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近4000万元,全部由省财政统一买单投保,惠及全省大、中、小学及幼儿园近1300万在校学生。今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176.74万名在校大学生和193.22万名在园幼儿,该项目实施时间紧,情况复杂,在全国教育、保险和政府采购领域都具有较大影响。为妥善解决中标结果的延续性,体现对我省企业紫金保险公司的支持,积极协调,会同集中采购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多次研究,确立了服务大局,依法采购,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制定了详细实施方案,经公开招标和评标,在依法采购的前提下得到各方满意的结果。

(四)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意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决策,积极推进全省经济升级转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就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提出了意见,并对全省财政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各级采购人提出要求。

二、完善制度建设,内部管理更加规范。

认真落实厅《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管理”和“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牢固确立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力求更精细。针对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存在的编制不全面、该编不编,年度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和追加功能缺失,采购预算相对于用款计划约束力不强,结余资金失去控制等问题,积极与厅国库处、支付局以及信息中心协商,并赴南京徐州座谈交流,提出修改建议,被国库处纳入《关于江苏省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v2.0)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优化完善的业务需求(征求意见稿)》中,将于2011年实施。为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及计划的约束力、执行力提供了制度支持。

(二)调整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力求更科学。从7月初开始,采取发放调研函、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之上,经处集体研究讨论,制定了2011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国家的政策要求,增加了信息安全产品类、其他服务类等项目;针对部分省级部门一些专业性、特殊性需求,对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作了一定调整。

(三)改革政府采购经费分配办法,力求更规范。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级政府采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提高了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考核奖励经费的比重,鼓励集中机构规范操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对政府采购理论和业务知识的研究;提升了协议供货费用的比例,突出和适应协议供货在我省政府采购工作中处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测算方法从仅参考采购规模变更为同时参考采购规模和次数,避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金额特别巨大(如税控机特大项目规模达近20亿元)可能导致的分配不公。

(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力求更透明。认真梳理制定网上运行流程图,设定了投诉处理风险点和控制措施;及时录入相关数据信息,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行政权力受理、审核、审批和批准等各环节事项;根据61号部长令,对行政处罚依据、裁量标准等进行修改。办理行政许可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59家,审核批复进口产品采购申请293件,审批公开招标以外方式106批次。

(五)制定《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力求更细化。结合江苏政府采购实际,对评审专家管理的一般原则、评审专家的具体条件、申报程序、日常管理等进行具体规范,特别是对评审专家的动态管理、评审情况反馈、库外专家的选取、专家使用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等做出细化规定,进一步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并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专家抽取使用环节的管理,研究库外专家进行临场培训的措施办法,实现专家细化管理。

(六)组织政府采购协会调研及前期准备。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借鉴外省市协会章程制定、开展业务范围、内部机构设置、会员组成及会费收取办法等;召开座谈会,听取采购人、监管部门、集采机构、中介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意见建议;学习借鉴省工商、质监、体育等协会好的经验和做法;协助人教处开展可行性论证。

三、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一)组织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政府采购处组织,省监察厅、审计厅及厅监察室、监督检查局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省级机关采购中心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执行法律法规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规范操作、基础工作、队伍建设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六个方面27项内容。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按规定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公告。

(二)到省级七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调研。9月上旬,先后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质监局、省体育局、省残联、省消防总队,了解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调研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向政府采购专业媒体推荐。《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先后整版专题介绍了我省部门集中采购规范操作的情况,在全国产生了一定反响。

(三)加强系统监管工作指导。召开工作座谈会。先后两次召开省辖市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分别就推进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和推动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平台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对市县的指导。进一步创新考核形式,充实考核内容。扩大考核范围。对全省的考核向县(市)延伸。考核工作实现“两个首次”。一是首次对市(县)进行考核,适应省管县财政体制的要求,将24个县(市)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列入考核范围,加强对县(市)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首次进行专项考核,对省辖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进行专项考核,发挥规范和导向作用,有效促进管理。将财政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季报制度。从2010年第二季度起执行。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政府采购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拓展政策功能支持经济发展取得的成效。

(四)加强对重大采购活动的监管。加强现场监督。今年共参加现场监督30次,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确保采购环节规范,采购操作严密。提前介入,关口前移。对一些重大项目招标活动,如省农林厅疫苗项目(金额4.8亿元)、教育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本(1.07亿元)、学生语音磁带(0.8亿元)、责任保险(1.07亿元)等提前介入,通过协调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共同研究讨论招标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案。

(五)依法处理投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处理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运用准确,有效地规避和防范法律风险。2010年共收到供应商投诉4起,其中受理3起,不予受理1起;人民来信12封,其中:本级6封,市级6封,均按规定转、办。发生的1起行政诉讼、4起行政复议,除1起供应商撤诉外,无一被驳回。

(六)组织重点案例分析会。对一些有影响的重大采购项目,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项目、省税控收款机选型招标项目等,召开案例分析会,组织省、市集中采购机构及相关采购人、评审专家、供应商代表共同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促进政府采购各当事人不断提高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水平。

四、加强信息宣传,更加规范透明。

(一)完成网站改版,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

完成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改版工作。不断扩容,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购政策、制度、规定和各类信息。

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代理机构认定、投诉受理、进口产品采购审核等工作已实现在线填报和办理。

加强信息统计报表系统培训工作。为适应财政部新报表系统,分别举办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系统培训班、部分市信息统计系统使用情况座谈会,为全省尽快适应新的信息统计系统创造条件。

(二)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撰写新闻稿件,重要活动邀请媒体采访报道。2010年,政府采购专业媒体《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等发表报道江苏的各类文章368篇。发挥专业媒体的优势和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的政府采购热点问题,通过正面、写实报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取得较好效果。如“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暸望东方周刊记者作了不实的负面报道,被《报刊文摘》及相关网站转载,引起各方关注。我们主动向省监察厅汇报;及时召开案例分析会,请供应商、周刊记者及相关当事人参加,还原事实真相,让社会各方了解项目规范操作的情况;同时,邀请《中国财经报》、《中国政府采购报》、《中国政府采购杂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进行全面、客观、深入的报道,及时消除了不良影响,维护了江苏政府采购的良好形象。

(三)在办理人大政协提案中加强宣传。将提案办理过程作为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宣传政府采购政策、介绍政府采购工作、争取理解支持的过程。2010年,我处共有三项主办提案,其中,关于优先采购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的建议,被省人大列为10件重点督办建议之一。按照潘厅长批示要求,我们认真准备、积极协调,全程保障。督办活动结束后,又先后召开协调会和落实推进会,跟踪落实情况,听取企业的意见。人大、政协代表不仅对提案办理情况比较满意,也对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更多了解。

五、gpa研究不断推进,圆满完成第一阶段研究任务。

(略)。

六、加强学习培训,人员素质不断提高。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根据厅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如组织全处同志到安徽小岗村学习沈浩同志先进事迹,走进企业-到龙梦集团,在合法的前提下,积极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政府首购中遇到的困难;走进部门-到省级7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上门服务;走进代理机构-到甲级代理机构常州市招标中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府采购业务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结合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通过全省政府采购工作座谈会、党支部会、处务会等多种形式提出要求,廉洁自律。

启动系统轮训制度。举办第一期培训班,省市县140多人参加。邀请财政部领导讲解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精神,邀请全国知名政府采购专家、学者授课辅导,用江苏政府采购发生的20多个典型案例进行案例教学以案说法,组织学员互动交流。

组织代理机构培训。根据财政部61号部长令要求,加强代理机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2010年5月、10月组织2期代理机构培训班,全省400多名从业人员参加,经严格考试后颁发培训证书。

组织学习调研。组织部分人员赴湖南、湖北、重庆、广东等地进行学习调研,进一步拓宽视野,借鉴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发展还不平衡,有些地方思想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工作不够得力,效果不太明显;在监管方面,还有缺位现象,制度不够完善,对违规查处不够有力;在规范操作方面,还存在着随意变通的情况,包括操作机构、评审专家,从而引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在队伍建设方面,从业人员素质还参差不齐,学习培训工作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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