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一
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中,最重要的两个关口:一是招聘,二是解除。就当前的劳动法律体制来说,招聘关口相对容易,涉及法律问题不多,且因劳资双方处于蜜月期,不易发生劳动纠纷。而解除关口,因解除事实既定,劳动关系不再存续,双方之间潜在矛盾集中爆发。因此如何做好解除关口的合规化操作,就成为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
本文以《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对企业解除操作做梳理指引,帮助企业做好解除合规操作。
特征。
员工过错解除是企业基于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做出的解除行为,过错解除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过错解除是裁员谈判中的重要砝码,但过错解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需要企业对员工过错的行为加以证明,并保留相关证据。
基本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1)录用条件明确。
试用期是企业和员工方相互了解、相互接触的过程,实务中企业会设置录用条件以作为是否正式录用员工的标准。因此明确录用条件是试用期解除的首要条件。录用条件可以通过录用条件通知书、录用函、录用条款等方式予以明确,并经职工签字确认。
(2)不符合录用条件考核。
录用条件明确之后,企业应当围绕录用条件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如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则可以予以解除。
(3)试用期内解除。
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企业必须在试用期作出解除行为,并将解除的书面文件送达职工。如超过试用期,则不能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
(4)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举证责任在企业一方。
企业应当注意保留与员工工作表现以及评估相关的证据,例如考评表格、与员工工作表现有关的电子邮件、员工签字确认的工作任务书等。
(1)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规章制度生效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民主程序是针对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如工资、工时、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内容,企业需要与职工代表、工会或全体职工协商,听取职工意见,而后制定相应制度;公示程序是企业将制定的规章制度告知职工,告知的方式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培训、规章制度告知书、规章制度附件等方式履行告知义务。
目前存在的争议是规章制度未经民主程序,但内容不违法法律法规,且已经过公示程序,告知职工的,部分地区如广东可以作为有效的规章制度适用。但从谨慎操作角度考虑,建议企业对规章制度的民主和公示程序予以完善。
(2)严重性判定。
违反规章制度分为一般违反和严重违反,实务中如何界定严重违法,企业可以从规章制度的设计方面予以考虑:一是明确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在规章制度中列明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员工违章层级制度。将员工违规行为区分为不同的等级,并规定低等级违规行为超过一定次数累积为严重违规;三是设立兜底性条款。规章制度不可能事无巨细,包括所有的违规方式,对此可以在规章制度中设定兜底条款,以规章制度未明确规定的行为不适用严重违章。
(3)证据保留。
严重违章解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企业通过严重违章解除的必须注意保留职工违章的相关证据,以防因无法举证造成不利后果。
(4)送达解除通知书。
对企业单方解除的形式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从证据保留角度考虑,建议企业采用书面的解除方式,向员工送达解除通知书,并在解除通知书中明确"严重规章"的解除事由。
对于该项解除方式,建议从侵权责任的角度考虑,"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是对职工侵权行为的过错状态,"重大损失"是关于损失的结果,过错状态和损失结果之间通过因果关系连接。
(1)过错状态。
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是不同的两种过错状态。严重失职的过错是重大过失,即员工因为疏忽或者自信而导致企业损失,对重大过失的判定一般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定,具有一定的不可操作性;营私舞弊是员工的一种故意状态,为了自身或者他人利益而损害企业利益,导致企业损失。
(2)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的判定是解除员工的基础,企业必须证明此种损失与员工行为有直接的关系,此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员工操作失误造成机器设备损坏、员工怠工造成企业财产损失等。
(3)重大损失。
如何界定损失的重大程度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的判定一般必须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企业也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列明哪些行为造成的损失为重大损失。
建议如发生该类情形,企业应做好相关的证据保留工作。
(5)关联诉讼。
对员工造成企业重大损失,企业不但可以以此解除员工,也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要求员工按照《侵权责任法》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注意,对于员工一般过失和非重大损失,因法律并未规定,不能对此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可以解除。对此种情形的解除,注意三个方面的操作要点:
(1)排除法定兼职。
对于职工的兼职一般分为法定兼职和非法定兼职。法定兼职包括三种情形:一是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这四类职工与原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保留,与新企业之间形成新劳动关系,但因原劳动关系无须实际履行,不会产生影响新劳动关系履行的情形,因此对这四类人员不适用兼职解除;二是非全日制人员。非全日制的兼职分为非全日和非全日兼职、非全日和全日制兼职两种方式。对于非全日和非全日兼职是法律允许的,不适用兼职解除;非全日和全日制的兼职可以作为兼职解除的情形;三是科技人员等特殊人员的兼职。中科院发布的《中国科学院关于科技人员兼职的若干意见》规定"中科院科技人员接受院内外其它单位聘请担任业务管理、行政领导职务及从事科研、科技开发等活动",不过实务中因中科院的意见效力等级过低,且仅限于中科院内部人员,适用范围有限。
(2)兼职解除的前置程序。
确认员工兼职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员工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可以直接解除,但必须举证证明兼职行为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存在一定的证明难度;二是发现员工存在兼职行为,企业可以先向员工送达停止兼职行为的通知,如员工收到之后,拒不改正的,则企业可以直接解除。此种方式避免了企业的举证责任,但必须注意送达停止兼职行为的通知的前置程序。
可适用于解除的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实践中也经常发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一方为订立劳动合同故意夸大事实、提供虚假信息,最典型的莫过于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者学历、工作经历证明。为防止因虚假信息造成损害,对此企业可以以订立承诺书的形式规避风险,让员工在入职之前签订承诺书,规定如劳动者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如其提供虚假信息则构成欺诈,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注意解除界限。
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往往会导致不真实的意思表示,但并非所有的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都会导致解除的后果,必须注意这种解除方式的界限。
依据法律规定,员工入职时企业需要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告知的范围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员工承担被动告知义务,且范围仅限于企业有权了解员工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以欺诈为例,在认定欺诈成立时,我们就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企业的欺诈构成范围较广,如其未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告知情况不符合实际导致劳动者形成错误认识并与之缔结劳动合同,则形成欺诈;员工的欺诈范围较窄,仅限于应用人单位要求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情况时才能形成欺诈。比如员工婚姻情况,单位未要求员工告知的,员工隐瞒婚姻情况就不能构成欺诈,也不适用解除。
(3)混合欺诈。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原因中,欺诈是最常见的,但在员工有欺诈行为,企业亦有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应当如何处理?这个时候企业和员工均有解除权,则因先行使解除权的一方因解除权的行使导致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消灭,也同时导致相对方解除权失去了行使的基础。因此建议企业在存在混合欺诈的情形下,先行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此类解除一般分为三种情形:第一,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第二,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三,员工被劳动教养的。
(1)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企业不能单方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而只能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过此种情况下,如规章制度将"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作为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行为,则可以适用严重违章解除。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注意刑事责任的限定范围,包括: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的、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被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于刑事处分的。实务中认定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司法文件为准。
(3)员工被劳动教养,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1条,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法》中对此情形没有保留,且20xx年全国人大已经做出《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除了劳动教养,因此对员工被劳动教养的,企业不得单方解除。同样,员工被劳动教养如被规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则企业可以依据严重违章解除。
特征。
员工过错解除是企业基于员工的违规行为而做出的解除行为,过错解除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过错解除是裁员谈判中的重要砝码,但过错解除的举证责任在企业,需要企业对员工过错的行为加以证明,并保留相关证据。
基本情形。
(1)对该类解除的适用,首先要区分医疗期和治疗期。医疗期是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是对职工的一段解除保护期。而治疗期是职工实际治疗疾病的期限。如治疗期短于医疗期,则治疗期内职工享有解除保护。治疗期长于医疗期的,超过部分不受解除保护。
(2)核算医疗期期限。对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积核算,按照下列表格确定。
(3)医疗期满考核。医疗期满后员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医疗期满后治疗尚未终结,不能工作的,应当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被鉴定为1-4级的,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病退手续,享受病退待遇;如达不到1-4级,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则企业可以据此解除;二是医疗期满员工恢复工作的,应当视员工的恢复情况分类处理,员工恢复原状的,不影响原工作的,则单位不能调整其工作;如员工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单位可以单方调整员工岗位,员工还不能从事调整后的岗位的,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这里需要注意的单位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合理性,应比原岗位轻松或者工作量降低。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此类操作必须设定相应的操作环节,按照下面的流程进行操作:
(1)设定岗位标准。企业应当与员工签订"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确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和目标,以此作为判定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指标。
(2)建立考核体系。针对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建立客观的考核体系,通过考核判定员工知否达到岗位要求和完成目标责任。如员工经考核未达到要求或完成目标的,并将考核结果告知员工,以不胜任工作处理。
(3)不胜任处理。员工不胜任工作的单位可以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处理。
对于培训,必须注意培训的内容为岗位能力、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目的是提升员工的人岗匹配,且培训之后员工仍然返回原岗位。
对于调岗,必须注意调整后的岗位应与员工的劳动能力和技能相适应,保持一定的合理性。员工因不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到新的岗位,其薪酬应当根据新岗位的标准确定,但是为了防止企业调薪权利的滥用,建议在调薪操作时应当基于以下前提:一是有明确的岗位职系和薪酬对应标准。若无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调岗后的薪酬标准应当协商确定,而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确定;二是与员工书面确定新的岗位与报酬标准。
(4)解除。员工经培训考核后仍然不胜任原岗位或者经调岗后仍然不胜任新岗位的,企业可以单方解除。
(1)判定客观情况变化。对重大客观情况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一般是依据重大情势变更原则来认定,将客观情况界定为"无法预见、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具体的判定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客观性。此种变化是客观性变化,而非企业主观意愿;二是变化的主体是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应当与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加以对比;三是重大性,变化导致原有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如符合这三个标准,则构成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可以适用该项解除。
(2)协商前置。该项解除必须经过协商的前置程序,协议一致的,变更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协商无法取得一致,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中,建议企业向员工出具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并保留相应材料,以证明企业已经履行协商前置程序。
(3)排除非客观情况。实务中一般依据《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六条有过相应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迁移、资产转移、企业改制、部门撤并、经营方向或经营战略重大调整、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等。除此之外,如企业之间的股权并购、合并、分立、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应当予以排除。
特征。
经济性裁员是企业裁员方式的核心,也是唯一可以适用多人裁员的解除方式。但经济性裁员同样也是在程序和限制中要求最高的裁员方式。对经济性裁员的操作,既要注意裁员的法定情形,也要遵守裁员的程序要件。
经济性裁员与其他裁员方式的不同点之一在于涉及人数众多,《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人数为"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人数限定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裁减人员不足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更不能针对个别职工或者少数职工实行经济性裁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破产重整是企业存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依债权人的申请而由法院公告作出的一种调整事务、改善经营管理、恢复偿债能力的活动。《企业破产法》第72条规定了破产重整的期限为"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而重整开始的标志按照《企业破产法》第71条,以法院公告为准。即只有在这个期间内才属于企业重整期间,也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27条也明确规定了"本条中的"法定整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对重整期间进一步做了明示。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界定需要结合两个法律条文来确认,一是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27条"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二是劳动部发布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2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显然判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主体是当地政府部门,其依据是当地政府部门所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因此,采用此种事由进行经济性裁员,必须首先向当地政府申请,经确认为困难企业的,方可适用经济性裁员。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企业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本身属于企业自主行为,但因此引发员工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对该项目操作应当按照"情势变更"原则构建,即因情况的重大变更,双方原劳动合同履行的基础已经丧失,需要双方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如不能协议变更的,则适用经济性裁员。
从这个角度理解该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4项、第40条第3项有重复之处,但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均属企业自主行为,其又与客观情势有所不同。即该条的适用需要企业举证证明其存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并证明三种行为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劳动变更达成一致,如此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该操作应当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加以区分。比较两者的法定条件可以发现,前者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后者为"其他(除企业破产、经营困难、企业转型等)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因此前者所规定"客观情况"应当是包含后者的"客观经济情况"的。
但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前者的履行程序比较简单"协商变更--未达成一致--预告解除",因此该条款的实质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合意则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预告解除的方式;后者则是"提前告知并听取意见--方案报备--解除合同",该条的关键在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从立法目的来说,前者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后者则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其目的都是限制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当裁员人数达到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时,可以用经过报备程序替代与劳动者协商的程序,藉此降低协议成本,实现裁员目的。
经济性裁员的反向限定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六种情形,如果员工出现以下六种情形的,则不能对此采用经济性裁员,否则构成违法解除: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这六种情形均是职工个体出现的特殊情况,是法律基于保护职工而作出的特别规定。但是职工的情形一旦消失,如医疗期满、女职工超过"三期"、职业病检查或者诊断观察期满,则应当参照一般职工,适用经济性裁员。
同时需要注意对于工伤职工一般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1-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不适用经济裁员;5-10级因其劳动能力部分丧失,为保护工伤职工利益,也应当作为经济性裁员的免除范围。
按照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裁员流程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工会通知的非法定性。最高院审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12条规定了单位单方解除的工会通知义务,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视为违法解除。但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情形,不包括41条经济性裁员;二是操作流程第4条规定了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这种备案仅仅是告知而不需要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但如经济性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中包括两种优先情形:
一种是优先留用规定,对较长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需要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这三类职工应当优先留用。如何优先留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一般是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对职工分批次处理,三类之外的先裁员,裁员之后仍然需要裁减的,则可以裁减三类特殊人员。其优先留用仅仅是在有留用条件下的照顾措施,而非不能解除这三类特殊人员。
二是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优先录用也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录用,如果没有同等条件,则不存在优先录用的问题。实务中往往存在一种错误,认为这种优先招用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即企业六个月内招录人员必须从裁减职工中招录。实质上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不能强制单位招录员工,否则就违法了合同自由原则,干扰了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二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招用人)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说明:
1、本合同不得复写,只能用蓝、黑水填写。
2、本合同代签、冒签、涂改无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c、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具体约定为:。
a、无试用期;。
b、试用期: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在地点从事工种(岗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在乙方能够胜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四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岗位,确定乙方工资标准为。
a、按月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每月工资为____________。
c、根据乙方工作量计算劳动报酬,具体标准为:
第五条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样式制作记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为计算工资的原始凭证。甲方应指定专人作为记工员,对乙方每天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量)等在记工考勤卡上予以记录;甲方项目部应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对记工考勤卡上的记录进行审核、确认。
第六条对于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元的标准计算误工费,列入当月工资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工资按月支付,具体支付、结算方式为。
第八条工资发放方式为。
b、现金发放:甲方直接向乙方发放现金,乙方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并签名确认。
第九条工作时间为。
a、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2天。
b、甲方根据建筑业生产特点,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我省有关规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十条甲方双方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必须及时为乙方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以及双方约定执行,具体如下:。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需的劳动工具、劳动保护用品。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乙方安全和健康。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用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二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第十四条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甲方管理人员漠视职工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五条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对实行管理,已经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第27条、第38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并在5日内进行工资结算,一次性付清所有未发放工资。
第十九条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要依法支付应付金额50%—100%的赔偿金。
第二十一条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发放工资,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除须全额补发工资外,还应按应付金额50%—10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任何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法律法规、本省规定有抵触的内容,按法律和本省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三
____职位(工种):
试用期
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职工。
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安排调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
教育培训
在乙方被聘用期间,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训练。
生产、工作条件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工作或终止合同。
工作时间
乙方每周工作不超过六天,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甲方应为乙方安排同等时间的倒休或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加班加点费。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规定的工资形式和考核办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所得,以现金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工资、奖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各种补贴及福利费用。
劳动保险待遇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为乙方支付医疗费用、病假工资、伤残抚恤费、退休养老金及其它劳保福利费用。
乙方享受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共七天国家法定有薪假日。乙方家属在外地的,乙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分别按国家规定享受探亲假待遇和计划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条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
劳动保护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甲方安国家规定在女职工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对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
乙方应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职工守则》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奖惩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工作态度,劳动表现,贡献大小,按照本公司奖惩条例给予乙方物质和精神奖励。乙方如违反《职工守则》和甲方的其它规章制度,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分。乙方如触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将予开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年,于__年__月__日到期。
本公司《职工守则》(略)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总经理(或其代表)签章
职工个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四
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下面是关于新劳动法劳动合同范本,欢迎阅读!
甲方:____
乙方:____
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乙方:____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______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
或委托代理人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__年__月__日
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年__月__日,其中试用期____
本合同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九条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的____元。
第十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元。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____执行。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第十六条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4.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第二十五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____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六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取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三十三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五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企业上年月人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偿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付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服务(工作)每满一年按培训费和招接收费总额的20%递减;服务(工作)满五年不再偿付。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四十条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五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用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作出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六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劳动报酬
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每月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或____________,其中试用期的劳动报酬为__元/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或相关证明,符合国家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劳动者乙方必须当事人签字。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七
企业类型:外商独资。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
工号:___________。
本合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广东省惠州市有关规定订立,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雇用乙方。
(二)双方确定的试用期为____日(续签合同无试用期)。试用期间如(根据甲方独立衡量)确定乙方不适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对条件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届满前1个月续订。续订的合同期限和条款须经双方相互同意。
第二条、工作内容:
(一)工作岗位及职务。乙方须以该职务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时指定或授予的职责和权利。该工种与职务不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履行其职责。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经书面通知后3日内,对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和工作地点在同一工种、同一职务性质层次、范围内(如在生产熟练操作工、技术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种或职务之内)作调整(合同期内调整一次),需要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而没有该证书的情况除外。但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转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试,并给予乙有10个工作日的工作适应期,转岗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新岗位规定执行(工资不低于原标准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应当服从岗位或职务调整。
(四)如有充分证据证明乙方不能胜任其岗位工作的,甲方可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职务。
(五)双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间所获得的任何发明与发现应归属甲方。
第三条、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点按劳动法律规定执行。甲方因生产或工作受当地供水供电计划调整控制时,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一个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轮班)。
第四条、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正常发给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条、劳动报酬、保险与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区当年度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额发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资按计时计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时间(每天8小时,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试用期元/月。试用期满后(或续订合同)基本工资为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四)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按规定比例应当由乙方每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月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甲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与法规制定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按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三)乙方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及技术资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损失,乙方须予以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应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被通知方同意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变更本合同手续。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及续订。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h1]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动、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乙方违反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或法规计划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骗行为进入公司,隐瞒个人历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项以外的原因,在不与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冲突的条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辞职,并且乙方同意辞职。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甲方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12、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
有1、2、3、4、5、6项所述原因出现,本合同自动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
(三)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辞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满时办理解除本合同手续。甲方同意的,可提前办理。但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4、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个人原因而请求辞职的,甲方同意乙方辞职。
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因法律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的,应待处理或审查完毕再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遇第八条(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由甲方出资培训(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未结束的。
(六)本合同期满或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八
邮政编码:_________职工(乙方):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九
法定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但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方面: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休假规定。
(1)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
3、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每_________年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7、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8、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9、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0、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2、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以下第_________种: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_________。
4、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
7、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资支付。
第六条保险与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_________。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2、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劳动纪律与规章。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二)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对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依照第6、7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9、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对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送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学习)培训后为甲方服务期未满的;。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甲方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甲方对乙方的补偿与赔偿。
(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乙方对甲方的赔偿。
(一)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合同鉴证。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1、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企业劳动合同版篇十
邮政编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学徒期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具体工作为:_________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生产(工作)任务。
3、乙方的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
4、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
第三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作制。但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方面: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休假规定
(1)甲方应按国家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3)乙方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 劳动保护
1、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
3、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每_________年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5、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6、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7、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8、甲方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9、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10、甲方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五条 劳动报酬
1、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2、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_日为发薪日。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___元。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以下第_________种: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3)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4)_________。
4、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_________元。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6、乙方事假期间,甲方扣除工资的标准为_________。
7、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按乙方的_________工资支付。
第六条 保险与福利
1、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甲方按所在地规定的一定比例按月为乙方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费,乙方个人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乙方在其工资中扣缴,具体缴纳办法及标准为:_________。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2、乙方离退休,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每月发给离退休金。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期间的有关待遇。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以及生育,其有关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4、乙方其他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以及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与规章
1、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教育和培训
1、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各种必要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和职业技术及上岗前培训。
2、乙方应刻苦钻研业务,达到国家规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技术等级标准,持证上岗。
3、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后,乙方须为甲方服务_________年,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培训费_________元。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岗位责任组织生产,检查考核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情况;
4、当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时,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5、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2、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合同有关条款,按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提供保险福利待遇;
4、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2、按照规定领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4、按照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时,乙方有权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
(二)乙方的义务
1、服从甲方的生产组织管理,尽职尽责,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保守国家秘密、甲方商业秘密,爱护甲方财物;
3、遵守厂纪厂规和劳动纪律,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讲究职业道德;
5、双方约定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下列情况下,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1)甲方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且不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
(3)由于不可抗拒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二条 甲方对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间,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为: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甲方规章制度或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泄漏甲方商业秘密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依照第6、7项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的;
5、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7、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9、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三条 乙方对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劳动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按国家、省和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保险福利待遇的;
4、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6、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离职学习和培训的;
7、乙方参军、入学或出境定居的;
8、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续订
1、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终止执行。如双方同意续订,应提前30日办理续订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续订,并应补办续订手续。
2、甲方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_____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补偿与赔偿
(一)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二)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时,乙方在甲方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
(一)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强制乙方加班加点的,除支付加班工资外,还须付给乙方两倍于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乙方已同意加班但又临时拒绝的,须按预定加班时数付给相当于两倍加班工资的违约金予甲方。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工资,除付清所欠工资外,须按日支付乙方相当于所欠款额1%的违约金。
4、在合同期内,甲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或乙方因甲方过错而解除合同,甲方应按乙方在本企业服务年限长短支付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服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5、乙方非法单方面解除合同,须付给甲方违约金,数额为解除合同当年乙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两倍乘合同期未满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严重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合同鉴证
甲、乙双方签订本劳动合同后,应在十五日内将劳动合同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经鉴证后的劳动合同变更内容的应重新鉴证。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处理
1、甲乙双方执行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