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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打击传销排查情况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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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打击传销排查情况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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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那么报告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打击传销排查情况报告篇一

(一)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取得成效

专项行动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市工商局部署,按照《2020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打击传销主力军作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推进打击传销各项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在5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全面、强力打击聚集型传销,积极摸排直销企业以“团队计酬”、“发展人员组成网络”、“收取或变相收取入门费”的违规直销案件线索。期间,涵江区工商局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行动,清理取缔传销窝点3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100多人次,解救被骗传销人员9人,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1起),罚没入库0.2万元;城厢区工商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查处传销案件1起,遣散传销人员7名。

(二)加强协作配合,联动联防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落实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标准,牵头组织打击传销考评工作,扎实推动打传联席会议机制,完善部门通报制度,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协作效能。其中,涵江区工商局于6月18日牵头召开涵江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并对创建省级“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进行动员部署;荔城区工商局牵头召开的荔城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于6月16日在莆田二套“荔城新闻”播出;秀屿区工商局于7月8日在坝津村举办了全市防范传销进村居宣传活动,秀屿区副区长在会上与该区打传办各成员单位逐一签订了责任状;北岸工商分局协调公安、民政建立了协作查处、遣散安置的打传工作机制。

(三)强化宣传引导,群众防范传销的能力有效提高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加大宣传攻势,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抵制传销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城厢区工商局于6月16日深入到筱塘社区,进入老年人大学进行现场授课,引用生动的传销实例,与老年人共同学习传销的危害,并引导老年人认清传销,抵制传销;秀屿区工商局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活动为契机,印发“致房屋出租户”、“致企业”、“致大中专学生”和“致村(居)民”和“致家长一封信”等5封公开信500份;湄洲岛工商分局于6月18日在妈祖中学门口联合公安等部门积极宣传打击传销知识,共发放打击传销读本50多份;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在仙游电视台、中心城区led展示屏、公告栏上发布打击传销的公益广告,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推行行政指导,直销行业更加规范有序

一是督促企业自查整改。走访全市8家直销企业,督促各直销及相关企业分支机构对本企业直销员招募、培训、考试、计酬奖励制度、信息报备披露等环节进行了自查。各相关企业对经营中存在的制度不规范、部分销售人员不合理囤货、夸大宣传、职责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上报和整改规范。二是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市工商局竞争执法科和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安利、无限极、克缇、玫琳凯等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开展突击检查;各工商所对辖区内的直销企业服务网点、加盟店铺、自营店就直销员招募、培训,计酬及营销环节、退换货制度进行了检查,对个别企业虚假宣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三是强化直销培训、会议、大型活动管理,及时发布风险预警,督促其规范发展,共备案直销会议20场次。四是推动建立直销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交流,督促直销企业加强内部制约机制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企业提高自律意识,促进规范发展。

1.、防范传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部分单位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自身对传销的概念、危害等认识不清,缺乏底气,不敢靠前宣传、主动指导。

2.、各县区打击传销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县区在开展2020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中,只召开了一场联席会议,没有开展打传规直的具体执法行动,甚至有的单位对本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底数都摸不清。

3.、部分县区今年没有新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活动。全市现有“无传销社区(村)”182个,其中仙游县14个,荔城区7个,城厢区110个,涵江区2个,秀屿区11个,北岸37个,湄洲岛1个。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站在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打击传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

(二)突出整治重点。继续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加强对大要案件的打击查处,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继续深化整治,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

创新

宣传形式,进村入户,开展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向群众揭露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要在学生群体中重点宣传网络传销的特点和危害,切实增强学生自觉抵制、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树立起全民防范打击传销的意识。

(四)继续推进创建。要以贯彻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通知》(闽工商竞争〔2020〕134号)为契机,继续稳步推进创建活动,把“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及时反映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落实情况,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督查,迎接年底的综合检查。

打击传销排查情况报告篇二

20xx年,我社区按照铜官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和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查办传销案件、取缔传销窝点、解救受骗人员、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依法严惩传销违法犯罪分子,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维护稳定工作,社区打击传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建立社区一把手负总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及时召开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支持有力。社区领导带队定期督查、检查打击传销工作,推动工作进展。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打击传销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形成合力。近年来,我社区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今年,我社区建立了由社区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社区综治办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由工商、公安、司法及社区综治、民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健全了各职能

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我社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由打传领导小组组长带队积极参与行动,亲自督查工作开展情况,今年,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共室积极会同辖区各学校,广泛开展了以防止传销进校园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打击传销工作台账,积极开展巡查防控工作,对上级转办涉传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对涉传案(:局打击传销工作总结)件及时立案查处,对传销人员集中遣返。一年以来,我社区并未发现一起涉传案件,也没有涉传举报事件发生,良好的形势归因于我社区大力打击传销工作实效。

组织和基层综治网格发挥作用,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实施有效管理,对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传销人员的情况,及时清理,防止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利用社区网格员上门发放《致居民一封信》,张贴宣传画册,悬挂宣传条幅等形式宣传传销的危害性,与辖区内房屋出租户签订了无传销承诺书,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台账、出租房屋主档案。

社区相关部门建立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对社区综治工作考评范围

并建立综治考评机制。要求义务巡逻队按照要求履行日常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我社区建立了打击传销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与各楼栋长签订了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治安防控巡查小组,在社区主要路段、道路口进行巡逻,对易发生盗窃地段及涉传人员聚集地等主要地点重点巡查,并及时做好巡查记录。

在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及宣传栏内公布传销举报电话,在小区内设置宣传栏,制作横幅、标语进行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20xx年度,我社区的打传工作稳扎稳打,效果显著。实现了全社区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窝点。实现了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

打击传销排查情况报告篇三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第一”,把握“四个只有”,以落实“三项行动”为根本,以加强“五项建设”为支撑,大力营造“三个环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开创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为老河口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全年工作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不断创造新业绩,开拓新局面。我局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全局共有6个襄樊市级文明单位和4个老河口市级最佳文明单位;被襄樊市局列为“六型机关”创建试点单位等。在市局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预算收入历史性的突破,罚没收入130.1万元,占年预算的118.3%,行政性收入33.1万元,占年预算的103.5%,首次实现半年超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

(一)、实施“市场主体增量”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一是六措并举,促进市场主体增量。我局先后通过畅通准入渠道促增量、创新服务质量促增量、治理无照经营促增量、实施帮农活农促增量,上半年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3件,抵押物金额2亿元,为企业融资1亿元。到目前为止,全市市场主体共申请注册商标146件,其中:5件商标被评定为湖北省著名商标,7件商标被评定为襄樊市知名商标。全市建立农产品商标联系点145家,建立驰名商标联系点3家,著名商标联系点11家,知名商标联系点23家;申报省级守重企业4家,申报襄樊市级守重企业9家。上半年,新登记内资企业77户,(其中办理网上登记21户,网上名称核准35户),新登记私营企业3户,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20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607 户。

二是强力推进企业网上年检与个体验照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网上年检内资企业772户,占应网上年检企业总户数的95%。截止5月底,全市应验照户数2069户,已验照户数1188户,验照率为57.4%。对前置审批不全的881户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抄送抄告。

四是加强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针对我市少数企业,特别是少数招商引资企业股东出资未能按期足额到位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企业出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招商引资环境,防止个别招商引资企业假出资、圈地等问题的发生,我局出台《企业出资信用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对企业出资信用的公示内容、公示载体和方法、公示和监管程序,以及信息管理和责任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目前,该办法已经市法制办报市政府审批之中。

五是做好农村市场主体发展“七有工程”服务。目前,已完成全市1000人以上行政村的走访、摸底、调查工作,将全市的133个行政村列入“七有工程”范围,目前我市的“七有”工程建设正在部分乡镇试点推广(七有:指千人以上村要求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注册商标、农业产品经纪人、订单农业项目、农资规范经营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农村消费维权站)。通过实施以上套餐式服务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发展。

2、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秩序优化行动是市场监管的根本,是工商监管工作最基础、最有效、最主要的工作,是整个市场监管的中心环节,针对老河口市市场秩序优化行动的现状,为使监管工作有一个新的改观,我们根据省、市局领导要把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做实、做细的工作指示精神,着重解决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突出监管重点,确保专项整治到位。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为此我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长期作战的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与所辖工商所(分局)签订了网格化监管责任书、出租屋责任书、与街道居委会签定责任书,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市局与所(分局)两级联动,加强网格化坐标式监管,有效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元至五月十五日,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56人次,车辆20台次,遣散传销人员40人次,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滋生蔓延。同时,针对我市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商业贿赂等专项执法行动,已检查各类经营户1442户,受理举报13件,制售假冒伪劣案件立案131件,办结114件,案值41.5万元,罚没收入48.9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3万元;共排查商业贿赂线索10起,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起,涉案金额15万元,罚没款6万元。

此外,通过商标维权打假协调机制工作、侧重节日市场商标维权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侧重红盾打假护农商标维权工作、侧重网络商标维权工作,四个侧重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截止目前,该局通过查处商标侵权11个案件,查办违法广告案件17件,已结案9件,罚没金额16200元,较好地维护了商标专用权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突出辖区为重点,确保执法监管到位。今年以来,全局按照“巩固、规范、提高”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市区侧重传销、市场主体监管等为执法检查重点;乡镇侧重“红盾护农”、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等为执法检查重点,动实招,严处罚,解决市场管理的热点问题。截止目前,共查处无照经营户 1520户,其中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1382户。对1382户涉及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户向有关部门进行了抄告。共出动执法人员465人(次),车辆40余台次,检查农资经营户308户,受理消费者投诉2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13万元。在具体执法工作实践中,我们在 “查”字上打基础、在“打”字上下功夫、在“严”字上做文章、在“实”字上求效果,稳步推进了“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工作的跨越式发展。截止6月末,全局已立案260件,办结163件,简易案件287件。

三是突出商品质量,确保全面监管到位。为搞好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我们制定了质量监测

计划

,成立检查专班,并邀请谷城、南阳质监局,按照工作

计划

每月进行质检工作。通过加大重点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力度,开辟工作监管新领域;推行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加大食品快速检测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和防范食品安全隐患。目前,已监测30个品种,其中,大米等13个品种不合格,已立案调查;质量监测4种商品,其中,化肥1个不合格,黄金5个不合格,钢材9个样,7个不合格,已立案调查;开展快速检测130次,检测批次260个; 12家有代表性的商场、批发商、个体户已开始运用,已备案食品信息6万余条,备案信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从而实现了执法部门、经营者、消费者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3、实施“放心消费保护”行动,为消费者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放心消费保护行动是我们工作的着力点之一,但能否取得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措施是否得力,执法队伍是否过硬,是否具有真本事,是否能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切实把消费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注意把握三个结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与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相结合。继续大力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把维权触角延伸覆盖到城乡基层,充分利用12315三级行政执法信息传输平台,形成了“统一受理,分类流转,分层处理”的规范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消协基层协会、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维权联络站“一会两站”的规范指导,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使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维权更方便、更及时、更完善。今年以来,12315申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84件,回访告知率达100%。另外,我局在认真总结以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和日常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反复研究,积极探索新型的食品监管模式,率先在全系统推行食品安全信息电子监管,现录入备案系统厂家三证齐全4000条,商品索证索票齐全46000条,商品品种10.8万条。有效地提升了工作效率,进一步健全了监管体制,从而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与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一季度全系统在各级媒体上发表各类维权报道、简讯89余篇,接受电视采访9台次,在《今日老河口》开设了每周消费警示专栏,与市广播电台合作播出“3.15维权专题节目”4期。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营造“放心消费”环境。4月26日以来,我们又采取讲好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课、上好一堂真假食品辨别课、组织观看一次假冒食品展板、开展一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已有老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共计xx余人参加,掀起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新高潮。

三是与进一步强化工商所(分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活动。我局按照省、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制定发下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创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达标乡镇的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制、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制、食品安全月考核制度、临过期食品备案回访制、食品电子监管备案制、快速检测日常化制、食品安全申投诉举报回访告知制、食品送货车备案制等,通过开展争创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达标乡镇活动,下发流通许可证 632户,实现4个100%和1个彻底解决的工作目标,即:食品经营主体100%证照齐全合法有效,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00%建立进货查验制度,100%建立“进货票据粘贴式台账”,彻底解决食品经营户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的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将“放心消费保护行动”落到了实处。

1、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要坚持抓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我局大力推进学习型工商机关建设,以“五好班子”建设为抓手,加强和改进局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发挥好领导干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通过组织开展“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党建调研、党员岗位先进性建设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二是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大力提高各级班子的领导能力。我们认真落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商系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将培训目标具体化、指标化和标准化。下发了《20xx-20xx年度干部普遍教育规划》,日常培训工作按照机关干部“六能”和工商所干部“六会”要求,开展分层分类培训,年初通过订单培训,按照干部需求制定了培训计划并下发了《老河口市工商局关于20xx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先后举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班、企业网上年检培训班、行政许可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27人次;共安排4名所长(副所长)到省工商干校培训。三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正确运用考核结果,激励干部自觉学习、努力工作、乐于奉献。

2、进一步加加强宣传信息队伍建设。我局把宣传思想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考虑、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纳入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之中,构建大宣传的格局。截止目前,全局已在国家级媒体刊用5篇,省级媒体刊用66篇,襄樊市级媒体刊用49篇。为推进各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作出大贡献。

3、进一步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今年上半年,老河口市工商局按照省局、襄樊市局工作部署,坚持“提素质优履职,抓

廉政

转作风”的思路,围绕法治工商建设这一核心工作,坚持服务一线、服务执法、服务基层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局法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通过强化日常培训、强化执法监督,以绩效考核为主要抓手,推动法治工商建设进程,扎实推进基层工商所职能工作转型升级。我局先后出台《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办法》、《年度考核方案》等人性化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问责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工商所职能工作转型升级。二是实行案审会制度、法制员制度、自由裁量制度,并建立行政行为岗位责任制、行政行为评议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等“执法三制”,量化岗位责任,评价岗位成效,查究过错责任,这些制度规范既督促干部认真履职,又评议监督干部行为,把自律和他律有机统一起来,较好促进了依法行政。我局也被评为文明系统,光化分局等4个单位已被命名为“老河口市最佳文明单位”,赞阳分局等6个单位拟被命名为“襄樊级文明单位”,现已在襄樊日报公示。

4、进一步加强党风

廉政

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夯实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道德防线;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督约束,把握领导干部和一线执法队伍这两个监督重点,突出关键岗位、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三是抓查处,严肃党纪政纪。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处理和督察督办力度,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案件,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特点,积极开展了执法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确定了13个风险环节48个风险点,时刻提醒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闯红灯,全系统273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个人承诺书》,《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责任状》。党组成员分别对36名新提拔和工作调动的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和廉政谈话;对7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为1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党组成员共参加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8人/次,坚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国家局和省局禁令,做到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5、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今年,我局落实省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政策,压缩其它开支,想办法调剂安排使用有限资金,在可用资金十分紧张情况下,多渠道筹措,确保基层基础建设顺利进行。投资14万元完成薛集工商所新办公院内附属设施建设,投资20万元为袁冲工商所办公用房整体加固维修,投资10万元,完成了仙人渡分局、洪山咀分局形象标准化装修,投资1万余元为张集分局办公楼进行维修,争取市政府支持24万元完成了局机关院内地面外观及门口道路刷黑,院内整修。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一直坚持向基层需要倾斜、向执法需要倾斜,确保基层工作正常运转。

总之,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正处在历史的关键时期。在下半年里,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但是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两个第一”、“四个只有”的要求,认真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神圣职责,团结一心,艰苦奋斗,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一定会为促进老河口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击传销排查情况报告篇四

18年,我局按照市工商局、县综治办和公安局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和泾川建设的目标任务,以确保我县社会安全稳定为重点,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无传销学校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传销、维护稳定工作。

根据省、市工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18年度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的通知》精神,我局对18年打击传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评打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并完善了打击传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标准和办法,开展了打击传销工作检查考评(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18年,我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关于打击传销考评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局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泾川县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及考核评比办法。并组织力量于18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对全县打传工作进行了考核自评打分,全面客观地评价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绩效。

二、县局党组对打击传销工作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打击传销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形成合力(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亲自过问打击传销工作并多次做出专门批示。18年,我县建立了由到政府牵头的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工商局设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由综治、工商、公安、法院、检察、商务、教育、民政、财政、银监、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健全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我县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我局积极会同教育局、东街社区,在泾川县职中、泾川一中、东街社区等重点学校和社区广泛开展了以防止传销进校园、进社区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县移动、电信公司等部门,向全县社会发布防范抵制传销公益短信50余万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及时分析和评估辖区传销活动态势和打击传销工作形势,制定相应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预防和处罚工作力度,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标准分0.15分,自评可得0.15分)

为积极预防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防止因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案(事)件,有效维护我县社会和谐稳定。全县工商干部严格能够按照省、市工商局的要求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大局意识,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制定行动方案,迅速采取行动,保证了“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的有力推进。18年,全县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开展宣传活动4场次,印发宣传材料2730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共同努力,我县未发生因打击传销工作不力或涉传案件处置不当造成的涉稳事件。

四、打击传销工作措施有力,处置得当,未因传销引发严重刑事案件或影响经济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标准分0.15分,自评可得0.15分)

18年,我局在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工作中,更加注重对涉稳涉众传销案件的协调和处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维稳意识和实战水平。因为预案周密,措施得力,既成功预防和打击了传销罪犯,又最大限度做好了广大传销活动底层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防范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积极推进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工作,及时搜集、汇总、填报涉传人员及案件信息(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我局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的信息收集、分析和应用工作。18年我们开通并率先试点运行了国家工商总局研发的“打击传销信息系统”,自运行以来,系统在掌握了解传销动态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群众防范和自觉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辖区参与传销活动人员较少(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18年,我局按照全省关于开展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不断强化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工作,主要把《刑法修正案(七)》中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采取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赠送《禁止传销与规范直销知识问答》书籍等形式,宣传国家政策法规,及时曝光打击传销典型案例,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

同时,每年充分利用公安机关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积极向群众宣传抵制传销、打击传销。通过开展现场咨询、宣传展览和发放资料手册等活动,展示近年来打击传销违法犯罪取得的战果,揭露传销违法犯罪手段,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骗识假能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坚决同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

七、基层组织和基层综治网络发挥作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措施落实,对传销组织利用出租屋聚集传销人员的情况,及时清理,防止传销组织利用出租房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一年来,我局在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的协作机制。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互通信息、召集会议,按照省、市局下达的“规范直销、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任务,开展了区域联合执法行动。在县综治委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我局认真做好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打击传销工作,充分发挥“两委”对辖区民情商事、人口流动、房屋租赁等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初步实现了查禁传销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五进活动”,推动了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查禁传销长效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切实让传销组织“住不下来,传不下去”,从源头上防范传销活动的流入和流出,最大限度地遏制流窜传销活动。

八、设立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或给予了经费保障,在执法办案装备等方面给予保障(标准分0.1分,自评不得0.1分)

目前我局在打击传销宣传和预防工作方面投入了一定的资金,但与上级要求,还需加大经费投入,以便更好地保障打传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九、广大群众及社会舆论对打击传销工作比较满意,社会反映良好(标准分0.1分,自评可得0.1分)

近几年来,在省、市工商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我局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全县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打击传销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给予了大力支持,这些情况充分说明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实现了新跨越,为泾川经济科学、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对打击传销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0.02-0.05分(总分达到1分,不再加分)

(一)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二)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影响的特大、重大案件取得成果的。

近年来,因我县“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宣传工作基本到位,专项行动及时,至今未发现传销行为,无查处传销案件。所以自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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