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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一
大检查定于20xx年1月30日始至20xx年3月30日止。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邳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春节、“两会”期间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春节、“两会”期间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公安派出所、国土资源所、中学小学校、广电站、电力公司、卫生院等)、镇政府各站办所(镇安委会办公室、执法局(环保办)、安监办、消防、农路办、农机站、水利站、规划建设办、农技站、兽医站、食安办)要按照职责分工全覆盖开展检查,对镇区的各类单位做到检查全覆盖。
要突出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节日和春运期间交通运输组织和安全管理,强化路面车辆管控及公交车站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加强对道路交通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重点车辆,及农村小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强化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要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及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和违规住人等问题。
三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卖私炮,异地经营等违法行为。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检查的相关资料或图片收集并备份交给镇安委会办公室。
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为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全镇所有企业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分为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培训由镇邀请专家,在镇3楼会议室,对规上企业和中型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前结束)。第二批培训由包村领导统一到各村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对象为各村旋切厂、浴室、饭店、配气点、养殖户、家庭作坊等负责人(培训时间为20xx年2月10前结束)。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岁末年初和“两会”期间全镇安全形势平稳。镇安办要加强组织指导,加强检查督促;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消除监管盲区、堵塞管理漏洞;镇、村干部要亲力亲为,带队深入一线督促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要求企业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从业人员风险意识和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粉尘涉爆、燃气、消防、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本镇区本行业领域发现的所有重大隐患和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确保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切实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节日期间非法违法突击生产所造成火灾、坍塌、中毒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检查,特别是加强易燃和危险工艺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漏、污染和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在建项目工程安全监管,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要加强寄递物流点、网店和寄递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对疑似危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妥善处置各类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和供气、供电管线及设备设施安全巡查与维护,强化用气、用电安全管理,加大入户检查和安全宣传力度。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扎实深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村(工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针对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要督促、指导重点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应急准备,有效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预案,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
在春节及“两会”期间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村(工区)、各单位要将总结报告于20xx年3月30日前报送镇安办。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二
20xx年春节寒假在即,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会议和1月21日全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让师生欢度平安祥和的假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寒假及春节期间是各种安全事故易发、高发的阶段,教师要高度重视这一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职、抓好落实。要结合冬季安全工作特点,认真分析我校安全工作形势,研究安全防范对策,细化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安全工作任务,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校园和谐、师生平安。
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针对我校特点,深挖细查安全工作方面的漏洞和隐患,立查立改,立行立改,绝不敷衍塞责、应付了事。
张掖铁路学校20xx年寒假及春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彭肃。
副组长:
成员:
春节及寒假期间,师生离校返乡,走亲访友,外出活动频繁,认真做好师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显得尤为重要。学校在寒假前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防范意外伤害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1.要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从事危险的活动,明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要教育学生注意交通安全,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包括农用车在内的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3.要教育学生不擅自到结冰的河面、湖面上行走或滑冰。
4.要开展家校配合教育,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放假前,学校对前一段时间开展的学校冬季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深入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管理漏洞,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再次对学生宿舍、学校食堂、仓库、供电设备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迅速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校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结合正在开展的“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切实加强重点场所区域排查。
3.认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食堂要严格按使用计划进货,放假前要清空食堂及仓库内的食品及原料,切断电源,门窗落锁,监控覆盖,假期专人值班。各学校要加强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校饮水安全,严防传染病大规模爆发和流行。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特别是针对大雾、霾、降雪及雪后路面结冰,及时发布预警,调整上下学时间或停课,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保证师生安全。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乘坐超员超载、违规车辆、“黑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
5.提醒学生注意校外安全,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打架斗殴、交通事故、燃放烟花、被拐骗等造成意外伤害。
6.加强校园安全管控。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加强门卫值守巡逻,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滋生事端,严防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发生。
7.及时掌握学校周边灾害风险隐患,特别是对周边的危房危墙、大型标牌、临时框架、堆积物滑坡等重大灾害风险隐患做到心中有数,及时提醒师生避让,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要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上报区教育局和属地党委政府,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三
的,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春节安全工作方案,供大家阅读参考。
x年春节将至,根据东安委会办关于转发《市安委会办关于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切实做好x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东安委会有关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稳定,我们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节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并层层抓好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一)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和民爆器材进行全面检查,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严防危险化学品泄露、火灾、运输事故和民用爆炸物品爆炸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要严密监控,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
应急预案。
防止中毒、污染等次生事故灾害。元旦、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的经营旺季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等环节的整治工作做好烟花爆竹“禁改限”的宣传动员工作有效维护烟花爆竹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
(二)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对全镇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检验检测,达不到技术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查封和取缔。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确保责任、资金、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对可能引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对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建筑拆除、临建房工程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风和防煤气中毒工作。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
(四)加强对交通运输及水、电、气、热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重点抓好雪、雾、风等恶劣天气情况的运输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加强对车辆等运输工具的维修保养,防止带“病”运行。加强对司售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速超载和疲劳、酒后驾驶,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乘车。要继续加强公路危险路段专项整治,加大对非法客运车辆的打击力度。要加强电力、通讯、供水、供热等公共设施和居民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保障节日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安全专项预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强化节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加强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事故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进行充分的动员和准备,保证24小时值班备勤和抢险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备有效,确保能够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带班领导擅离岗位,值班人员脱岗,通信联络不畅,重要信息迟报、漏报导致延误应急处置工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对本单位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具体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将落实情况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书面形式报送房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期末临近,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加强期末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安全的假期,现将有关学校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放假前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并组织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单身教职工宿舍、食堂、会议室、电教室、实验室、阅览室、图书室、危险化学用品室、校园内的大树、车棚、仓库、供电设施等重点安全区域开展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2、强化门卫管理,全时段、全方位进行安全稳定巡查巡护,杜绝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有效疏导周边交通秩序,防止学生、家长在校门口长时间聚集;政教处加强班级安全管理,班主任要随时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纠纷,及时干预化解,并进行刀具收缴,预防打架斗殴现象。
3、后勤人员延伸检查的区域,假前对所分管的三个宿舍楼和所出租的房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提出相应的要求,并在醒目位置提醒春假期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注意防火、防盗的安全。
1、政教处假前开展一次安全学生专题教育,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重点进行防交通事故、防火、防盗、防骗、防踩踏、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远离黄赌毒,防食物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有效落实学生家长安全监护责任,提醒家长掌握节假日期间子女的去向,禁止孩子到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范工作。
2、进一步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春节期间人车流量大、烟花爆竹燃放多的特点,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等;严守交通规则,严禁学生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驾驶摩托车,严禁乘坐“三无”和超载车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认真落实领导假期带班、行政值班和保安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校园各类隐患、问题能够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安全分管领导手机24小时待机,建立节假日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响应联动机制,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并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处理事故善后工作。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四
20xx年春节旅客运输工作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人口大规模集中迁移,全球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大运行阶段,国内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北京冬残奥会又将在近期举行,今年春运组织和疫情防控任务艰巨重大。为了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运力安排、道路拥堵、疫情防控、平安出行等问题,为了全旗人民能在欢乐祥和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特制定此方案。
20xx年春运工作以“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为总体要求,疫情防控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为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造“平安春运、健康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绿色春运”,确保人流、车流集散有序,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
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把春节期间道路运输工作抓好、抓细、抓实,确保广大旅客出行安全、及时、有序、满意。
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旗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薛照森鄂托克前旗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交通运输局306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永军同志兼任,联系电话:7629054;13904779060。
(一)平安春运。
1.“把好三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参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和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经营者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要清除出运输市场。对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参加春运。凡未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或3年内发生重大、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有严重违章行为的驾驶员一律不准参加春运。
2.加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春节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对危货运输企业监管,坚决打击违法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装卸员要持证上岗,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要达到100%。
3.加强出租车市场的管理。春运前,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对出租车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杜绝“非法违法”营运,倡导安全、优质、文明服务,要教育广大出租车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共同营造春运良好的交通环境。
4.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做好除雪防滑工作,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一旦发生雪阻,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组织应急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立即进行清除冰、雪,全力抢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沙阻,陡坡、急弯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要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储备防滑材料,以便及时铺撒,重点线路及重要路段要做到定线定段定人,消除一切安全隐患。收费站收费区域要求无积雪。同时,要保证有完好的抢通机械,以便随时调用。各路政大队要坚持24小时路政巡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对一时排除不了的要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病害情况。要坚决制止49吨以上车辆在公路上行驶,各二级单位在上路巡查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追堵车辆、超速行驶等,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5.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单位春运期间要不间断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该整改坚决整改,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同时针对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研究制定具体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6.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要制定防爆雪等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公路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公路气象、通行信息发布,春运期间各客运站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随时掌握天气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12328电话等平台,及时告知营运驾驶员。
7.加强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一是春运期间,运输企业要带头遵守运价规则,绝不能借春运之机哄抬运价,扰乱市场秩序;二是客运企业要坚决杜绝车站超载发车,造成客车超载的,谁签字、谁负责,除按规定从重处理外,还要追究客运站相关人员的责任。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三是要严格实行客运班车路单签证制度,凡我旗从事旅客运输的班车,行车路单要在始发站和终点站签章,否则不予安排下一班次;四是切实做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客运站的“三品”检查要安排专职安全检查员,联系公安部门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要做好途中旅客“三品”的检查工作;五是客运站要把对车辆的动态监管,作为安全例检的一项日常工作,对班车动态监管不能正常使用的营运客车不得予以安排班次;六是客运站要严格执行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的规定。要严格控制800公里以上的跨省长途客运班线夜间运行时间,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落地休息制度;七是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甩客、倒客、宰客”和乱涨价等违法违章行为;八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必须严格春运加班、包车线路牌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管理,认真执行“谁发牌,谁签字,谁负责”制度。严禁将加班、包车牌交给企业自行填写。
(二)健康春运。
1.减少旅客聚集度。结合客流特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完善运输组织方案,优化运力调配,科学安排班次计划,强化客运场站,农村牧区等运力投放和应急调度,切实强化运输供给,提高疏运能力,减少旅客聚集度。
2.加强从业人员监测和防护。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公共交通,货物装卸搬运等一线从业人员增加测温频次,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新冠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全面落实佩戴口罩,手套,面罩等防护用品要求。
3.严格落实客运服务防疫措施。全面严格落实乘客测体温、查验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积极推进人脸识别,刷证核验、电子客票等“无接触”服务,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接触。按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提高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消毒频次,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如厕等重点场所环境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对高速公路通行介质(cpc卡)定期消毒处理。
4.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加强对汽车修理厂、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对班车、旅游包车、公交车、出租车、邮政快递车拉运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的排查和上报工作;企业要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的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负责对冷链食品、进口非冷链物品实施预防性消毒、报备。做好一线人员个人防护措施。
5.各单位要加强分管领域疫情防控排查、检查,发现有从高中风险和国外运输来的货物,要及时报备,进行核酸检测,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切实加强疫情宣传工作。汽车客运站要明确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并根据实际适时进行调整。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微信等渠道向公众发布疫情期间出行防控要求及注意事项,提醒出行乘客提前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在醒目位置张贴提示,要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乘客主动向机场工作人员申报信息。在醒目位置、途经路段通过摆放宣传牌、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等形式宣传防疫小常识,提醒旅客戴口罩、保持1米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提升从业人员自身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7.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大排查。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鄂托克前旗大队要按照鄂托克前旗疫情指挥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排查方案,针对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春运安全保障和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宣传教育开展排查、全面“体检”。
(三)便捷春运。
春运期间,客运站根据客运量的预测,组织充足的运力参加春运,并预留部分运力,以应对突发性客流时,能够及时进行疏导。要合理安排道路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运力、全面做好持续接驳工作。收费站要开辟“绿色通道”服务,保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通行内外车辆无差别政策。要加强etc的运行监测,落实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
(四)温馨春运。
1.美化候车环境。营运车辆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全面的检查,确保站容站貌、车容车貌以及车上设施符合要求,特别是要保证取暖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其及时进行整改。
2.开展热情文明服务。运输企业要对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使职工达到“仪表端庄,谈吐文明,举止大方”。
3.加强规范化服务。发车前,乘务员要做到“安全告知”并说明本次行车安排、到达时间、途中注意事项,要告知旅客系好“安全带”。司乘人员须在客运车辆出站前及行驶途中,反复提示乘客佩戴安全带。
4.增设多窗口服务。要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要及时准确地向旅客提供班车运行信息。广播人员、站务人员要尽量使用蒙汉两种语言,为少数民族旅客提供便利服务。积极提供医疗室、母婴室、手机充电站,要24小时提供免费开水,做好食物供应。
5.开展春运志愿者服务活动。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鄂托克前旗分中心要积极组织驻汽车客运站工作人员开展引导咨询、维护秩序、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活动。
(五)绿色春运。
倡导低碳绿色出行,要及时让出行群众便捷地掌握春运政策、服务措施和出行信息。以“车、路、站”等交通服务设施和窗口单位为载体、通过媒体报道、张贴标语、志愿务等方式,积极引导旅客选择绿色出行、低碳和集约化出行方式,鼓励旅客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健全工作主体责任制和任务分解制,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做到领导、组织、措施、服务、保障“五个到位”。
(二)强化春运运输管理。相关部门要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做好源头管理,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员,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事故多发路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提升服务质量。各客运站要深化“情满旅途”“暖冬行动”等活动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热情,让旅客拥有宾至如归的出行感受。做好青年志愿者招募培训,提高志愿者数量、能力、提高服务品质。
(四)广泛宣传。客运站要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及时提供春运动态、气象情况、疫情动态、运价政策、客票供需信息,适时报道客车的班期时刻,以及加班临客等信息。要保证春运投诉热线畅通,自觉接受旅客和社会的监督,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要及时回应,做好解释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建立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春运期间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出现情况要立即上报;二是旗交通运输局派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保证旅客运输统计数据在次日上午8:30时前,准确、及时地报市交通运输局,具体统计工作由旗联合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杨再琴负责;三是春运期间,旗交通运输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四是春运结束后,各二级单位要在2月25日前上报春运工作总结。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五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xxxxxx委〔xxxx〕xxxx号)精神,扎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局管理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杜绝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安全事故,为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全市“两xx”等重点时段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即日起至xx年3月31日。
由安全保卫科牵头制定实施方案,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做好积极配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安全保卫科:负责眉山市政中心办公区、市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安全防范管理,重点做好车辆进出管理、外来人员登记管理、消防监控和设备使用管理、周界报警系统和可视监控系统管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好相关部门和业务科室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服务管理科:负责市政中心办公区、投资促进大厦办公区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中央空调使用安全管理、职工食堂卫生和安全管理,以及用水用电用气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市会议中心:负责全市会议服务管理、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为服务好我市“两xx”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市体育馆:负责场馆内用电用水及消防系统设备的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做好群众健身活动的开展,并做好防范和预防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安全管理。
旭光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做好节日期间的小区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做好各种用电用水用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做好消防设备使用管理等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台账,确保在今冬明春期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
对集中办公区大楼内电梯、配电室、空调机组、停车场、监控室、机关食堂和市会议中心、市体育馆、旭光小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全面深入彻底排查安全隐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防止发生疏漏。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过书面形式发到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2、全面实施阶段(xx年1月1日——xx年3月日)。各责任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布置落实。
3、巩固提高阶段(xx年3月下旬)。在3月下旬组织一次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回头看”检查行动,召开一次全局职工大会通报,对好经验、好措施进行宣传、总结。
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人民利益至上理念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落实领导责任、科室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隐患““零死角排查、零容忍整改、零放过处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2、强化检查督查。坚持每月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工作情况,在春节和“两xx”期间每天安排一位局领导带队值班。
3、强化应急值守。要认真做好春节、“两xx”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七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工作背景,坚持“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安全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遵循“依法行政、社会治理、从严管控、民意主导”的工作原则,通过强化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八个规定动作”,确保《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到位,全力实现“禁放区禁住、限放区安全、社会面平稳”的工作目标。现制定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九渡河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的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肖东亮镇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镇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镇派出所人员。
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派出所所长张磊兼任、副主任由镇武装部长宿东兴兼任,成员单位为镇派出所、镇相关责任科室、各行政村及镇域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
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月起至春节结束,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共划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下旬)。各部门、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九渡河镇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组织召开本单位动员部署大会,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引导阶段(从20xx年1月下旬至春节结束)。围绕新规定,各驻村工作站、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结合职责,全面开展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并将宣传引导工作贯穿始终,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三阶段:集中查处阶段(20xx年12月至春节结束)。镇政府烟花办围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落实举报奖励机制,严查严打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春节结束)。围绕重点时段,建立禁放区、限放区“属地组织、行业协同、全民参与”的看护机制,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发动专业部门和社会力量落实禁放区、限放区、禁放点和燃放区域重要时段重点看护措施。
第五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春节结束后)。围绕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政府烟花办及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加强政策研究,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表彰成效显著的单位。
除去以上五个阶段工作外,另强调三个防控重点时段,除夕(20xx年2月11日)、初五(20xx年2月16日)、十五(20xx年2月26日)。
各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查点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运、查个人私买”的“四查”措施。镇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携带及违反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侦办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镇安全科负责依法组织查处涉及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及未经许可生产的行为;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点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品种和规格烟花爆竹的.行为;镇城管执法分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两级烟花办公布举报电话,九渡河镇举报电话为:。区烟花办举报电话为:,鼓励市民积极举报违法行为,按照职责分工移交有关部门限期核查。
重点强化宣传发动,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围绕“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城市环境,为了美好生活”的宣传主题,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形成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的工作舆论导向。各行政村要广泛组织基层力量,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条幅”等资源,广泛采取“入户走访、横幅标语、发放材料、会议部署和短信微信”等方式,按照“十进”、“十有”的工作要求,推进落实法规宣传和社会宣传引导。“十进”即“进机关大院、进涉外机构、进影剧院站、进公交地铁、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部队、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十有”即“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字、网上有点击、道路有横幅、小区有展板、手机有提示、单位有活动、面上有标识、群众有共识”。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管好自己的人并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新规定;深入教育动员本单位、本部门人员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放、限放管控措施,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亲属做起,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重点对禁放区、十六类禁放点及“楼宇平台、地面建筑、地下空间”,研究制定分层次、划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地毯式”滚动排查,坚持专业排查、单位自查、系统复查和滚动清查相结合,做到安全隐患“发现即整改、整改即落实、落实有复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要做到“五要”,即发现隐患要彻底,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严格,逐级反映要及时,盯住进展要到底。同时,春节前,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降低节日期间火情灾害风险。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政府主责,行业部门协同”的工作原则,强化“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基层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督指导、社会单位自治主体”的管理作用,优化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单位要研究制定禁放看护或燃放秩序维护工作方案,落实网格实名看护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监督禁放区域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建立同禁放区域单位联动机制,按照“设立禁放标识、严格值守值班制度、配齐消防设施、浇湿阻燃处理、区域协作配合、周边可燃杂物清理、重点地区看护”等七个已建立的成熟机制,落实禁放看护工作。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的“五个明确”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镇烟花办将整合属地派出所、应急、市场监督、城管执法等部门、村级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充分依托人防、技防、物防、群防、联防的“五防”体系,建立网格化实名制管控机制,推动镇域内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安全燃放工作目标。
同时,镇派出所及交通管理部门等,要围绕划定的禁放区及可燃放区域,加大对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和燃放秩序的管控力度;要充分考虑各重点燃放时段的人流数量、燃放规模,对可能出现聚集燃放等情况,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人流和车辆疏导,合理布局定点值守力量,严防发生道路拥堵、踩踏事故和火灾事故,特别是在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集中组织开展禁放看护工作,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
各行政村、各行业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可能出现的大人流聚集、火情灾害、极端天气和社会舆情等突发情况,研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配齐配强应急处置力量,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在春节期间建立火灾、伤亡事故联动处置力量,配合开展火情的前期扑救。
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镇城管分队、镇村建办、镇派出所、镇安全科等部门要针对春节期间干旱、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天气,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和相关应对措施;镇政府相关科室要针对大人流聚集、社会舆情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建立通报预警和处置应对工作机制。
(1)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行政村、生产经营单位和双管单位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清严管严控烟花爆竹,对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及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减少大气污染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全市大气治理的攻坚战,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使命感认真开展管控工作,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文明宣传、文明引导的工作意识,将宣传发动贯穿工作始终,保持严管、严治、严控、严查烟花爆竹的舆论导向,要围绕行业、系统和地区实际,开展内部宣传,带头遵守禁放、限放等相关规定;并围绕列管行业单位、目标人群和广大市民群众,深入开展社会宣传,要充分运用广播、电子屏、条幅、短信和微信等方式,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全社会严格遵守,并广泛争取社会群众理解、参与和支持;要公布群众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并实行重奖举报,对核查属实的及时兑现。
(3)形成工作合力,整体全面推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牵动、基层组织落实、广大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狠抓源头治理、宣传发动、依法严管等关键环节,确保实现法规修订的预期目标。各行业部门要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管理局面,确保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树立大局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和各行政村,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的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具体推进,并积极履行职责,强化联动执法,确保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各行业职能科室要充分发挥职能,围绕行业系统及列管单位,组织督促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商市场、建筑工地、教育机构以及婚庆、殡葬等行业单位,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禁放、必须管安全”。各行政村要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纳入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工作范畴,发动村委会、居委会、物业单位、社会力量深入基层,全力做好宣传等工作,逐一明确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层层签订责任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好属地责任。对因烟花爆竹排查整治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辖区发生事故、案件的,一律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八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镇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吉祥、平安的春节,特制定昆阳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有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分管领导、办事处、有关单位要紧紧抓住分管工作及影响本辖区、本行业今年控制指标完成的关键环节,下大力气抓好目标责任制的层层落实,进一步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所有的督查、检查都要围绕降低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的目标来设定,并落实到位。
(二)重点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各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消防等有关单位,立即对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对无证无照的民居企业和家庭作坊要坚决关闭、取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即刻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严防发生群死群伤性火灾事故。同时,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影剧院、游戏厅、旅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大火灾隐患的治理力度,对存在重大火隐患、难以整改治理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
(三)进一步加强危化品和矿山的安全监管。
(四)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管理。
春节期间,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五至正月十五日,燃放时间和禁止燃放区域县公安局以通告形式向全社会公布。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任务要比往年重许多。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从生产、储存、运输、经销、燃放、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认真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网点规划布局,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建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烟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五)推进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
安全生产“铁网二号行动”目前已到了最后的攻坚时刻,各项工作已进入全面冲刺阶段。从各办事处报表汇总情况来看,全镇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227处,已经完成整改6处。但是,从明查暗访的情况来看,部分办事处对整改标准的把握还不够严、整顿效果还不能令人满意。为此,镇政府要求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务必要不折不扣地按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无项基本条件》和《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要求,抓好本辖区企业的隐患整改工作,既要确保整改率,又要确保整改质量。
(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
有关领导、各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建设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按照县政府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和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继续抓好在建工程隐患整改工作,要对塔吊卸料平台、大型施工机具和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进行重点整治。查处各类未批先建、少批多建、乱搭滥建等违法违章行为,特别是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违章建筑要坚决即使予于拆除。
(七)加大道路(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
春运工作从xx年1月14日起就开始了,道路交通安全的任务十分繁重。我镇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责任制,确保春运安全有序。配合县交通局和交警大队要认真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的“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加大对水上交通安全的监督检查,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食品安全、寺观庙宇等安全方面的专项整治。
本次检查活动,按照“块、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管领导牵头,各办事处与职能部门联合对办事处辖区范围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各办事处为主,各配合单位配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责任单位为主,各办事处配合。
(一)成立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林伟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事处主任、各相关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安委办叶晨同志兼任主任。
(二)按照《昆阳镇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昆政[xxxx]2号)文件要求,分管领导带领相关部门办事处进行全面排查,逐一落实安全责任制。
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则要求其当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并落实责任人。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xx年1月11日—1月13日。
(二)安全生产专整治时间由分管领导及各责任单位自定。
春节安全工作简报篇九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污水处理厂在春节期间生产安全、稳定运行,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蔓延扩散,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显著增多。各污水处理厂要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坚定有力、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办公场所和作业现场防疫管控,定期对设施进行消毒杀菌,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进水水质监测,加大运行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水质水量变化,及时精确科学的调整运行工艺参数,确保运行稳定,出水各项指标达标排放。特别是可能接纳医疗污水的污水处理厂,应予以高度关注。
各污水处理厂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切实摆正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靶向发力,进行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无盲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抓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运行”。
各污水处理厂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要加强应急管理,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各污水处理厂应安排专人每日16:30前将设施运行、安全排查、水质达标等重要工作信息及时准确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