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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学社会实践报告(大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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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学社会实践报告(大全20篇)
时间:2023-11-19 22:35:05     小编:MJ笔神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一

湖南省xx法院。

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透过实践的检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透过参加实践开阔眼界,处理好校园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透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资料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到达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践,我被安排在湖南省xx法院刑事审判庭,主要的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践期间,我实际了解了超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对法律的实际运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在实践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资料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合议、整理装订案卷、参加二审开庭、书写法律文书等。这一系列的工作让我感受颇深,开阔了眼界,收获了许多课本上没有的知识。

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好处,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之后透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带给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最高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践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其中以记录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备相当好的归纳和决定潜力,要抓住合议的重点,准确地运用法律专业术语,从某种好处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知识的检验。透过记录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推荐,有些重要的案件还会让庭长参加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后公正、合法的判决所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

法律文书不仅仅格式要规范,资料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决书的过程中要查阅一审带给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意见书、辩护人辩护词等材料,在整体上把握案件的事实和案情关键,针对被告和辩护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分合理的驳回或者对于那些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说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必须的了解,但是在写判决书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必须要多进行实务锻炼。

(一)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入的了解。

实践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认识仅限于书本知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印象比较模糊而且带有明显的模式性。真正接触之后才发现实际的法院工作跟想象的相差巨大。1.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在刑庭实践,接触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关系到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2.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在实践过程中,接触到的案件跟书本上学的案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案例都是经过反复推敲筛选、确定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

但是实践中的案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需要思考,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超多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透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状况下,并不是简单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允许保留少数人意见,并随合议笔录一共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3.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工作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简单惬意。恰恰相反,法官工作实属不易。不仅仅要应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

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尽心调解,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必须的宽恕;每个案件,法官们都会反复斟酌,以求客观公正;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安排、紧凑高效。但是法官们的努力却常常得不到理解。实践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二)法律普及的重要性。虽然我们的普法工作始终未间断,但是现实状况却极不乐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律宣传,显然还有许多需要改善、加强之处。我们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占有相当比例。犯罪年龄的低龄化、犯罪手段的残忍、对生命的漠视以及对法律的无所畏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验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甚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候没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犯罪的道路,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忏悔,父母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悲痛欲绝,我的心里十分难过,每个案件背后都是两个甚至更多家庭的灾难。对于未成年犯罪社会具有不可推卸的职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从娃娃抓起,避免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刻注意加强学习。

首先,向周围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学习,学习别人优秀的潜力,优良的工作习惯和思维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他们学识渊博、执法如山,合议案件时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点进行剖析,庭审时对庭上状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潜力,他们的言传身教让我获益良多。透过与他们的接触和交流让我对法官这个神圣的职业更加的向往。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能够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二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时常感到迷茫。对于自己在大学已经一年有余的学习,有时真不清楚自己学到了多少,也许身在其中便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但我知道我不会总是那个曾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视野将愈加远倾。也许出生于南方的我与好动行事有着某种潜在的情结,自幼便爱出远门的我在姐姐的邀请下在回家后的水线上开始了他们各自的环节工作。车间里设备放置非常整齐,生产有序,都实现定置管理,工作环境非常好,卫生、整齐、明亮。于是在姐夫的引导下我对整个的车间马上有了整体的了解。整个车间被分为了两个部分,靠南部的厂房主要是生产原来企业一直保持优势的煤气热水器的生产。这里的流水线上一排排整装的热水器正在包装运往公司的仓库。这里还集中了厂里的配气室,配电室以及核心的检测仪器,因而是整个车间生产的核心地段。工人们正在自己的生产线上组装着一台台的热水器,每一道生产工序都有其专门的检测仪器,并且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加水测试以及高温情况下的定性检测。据统计产品的生产合格率一直在98.5%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项令人非常可喜的业绩,也是金友电器倍受市场青睐的最坚实的基础和源泉。接着我在姐夫的指引下来到了产品检测科处,只见一整整齐齐的一排排热水器正在进行水温的检测及调控处理,这也是整个生产过程的最后环节,从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环节。检测仪器上的各项指标在一排排红色的数字显示下立刻能对产品的性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反应。厂里的技术员小孙随即说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生产的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资100多万元从德国引进一批新的机器生产设备,尤其是检测仪器将全面实现自动化操控。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夫让我作为其助理在旁边处理一些企业的许多日常事物。这是我属将一批急需的电热水器送往广州沙溪国际批发市场,这是整个广东省最大的国际批发市场,在这设立门户的外企也不下上千家,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姐夫将负责将这批货物送到沙溪并负责直接接收帐单,这是一项几十万的合作生意,于是一大早我边和姐夫随货车的前行直往目的地。这是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电器销售公司,并且是外资公司因而其职员大都直接使用英文交流。这也是姐夫选中我前去的原因吧,作为英语和法律双学位的我也早就有所准备,在见天之前就查阅了产品的许多英文表达,因而在此次的生意合作中我相当充当了翻译的任务,因为公司也尚未引进正式的翻译工作人员。在此次的合作中主要就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交谈。在开始的翻译过程中还有一些紧张,但由于我对相关事务已早有所准备,加上平时在课堂上和外交所学的商务谈判的技巧及对外国人情的了解,马上在我的翻译中就找到了自信,并且还为姐夫出了个很好的注意,初处合作先尽量双方之间相互让利才能为今后的长远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于是最终双方合作非常成功,双方签定了长久合作的意向书。初战告捷,心中不禁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没想到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在这真碰到用处了。姐夫也赞扬我表现非常不错,但要想将来有一番大的成就,还必须在学校了扎扎实实地打下基础,大学是一个真正培养你将来行事处物的态度及能力的场所,听了姐夫的话自是一番思考,在大学我所应该做的和应该掌握的为人处世之理,社会更是一个试金炉,在这你的所学以及为人之理将会展现出你自己真正的自我。

在这里所见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新鲜,作为一个尚未接触社会太多的我来说这里有许多在课堂上所无法接触到的东西。公司的经营管理各部门的设置就让我发觉要想真正管理还一个企业远不是所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光下设的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质量检测部,业务接待部.就让我觉得其运转的协调对于整个公司的影响之重大。接下来我所遇到的另一个任务是和姐夫去托运公司收回一笔45万远的帐单。由于距离广东省的许多市区来说直接运货过去相对较远,原因而公司选择了有中介托运公司将货物承担发放到指定的定货地点,并可由其代收货物之帐单,这样公司只需负每台8元的手续费即可将货物发放到指定的客户手中,从而大大减轻公司的运输费用。其所代收的帐单也需缴纳万分之一的手续费作为托运公司的盈利所得。我和姐夫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到了位于佛山市的顺德区的天翔货物托运有限公司,在出示了结算帐单凭证之后提款之事马上办了起来,姐夫说我们厂算是这里的大客户了,每天都有近百台的热水器从这里运到汕头.湛江.深圳.珠海等地。不一会儿手续就办好了,使我不得不惊叹这里的工作效率之高,也难怪广东省的经商行业在全国一直是走在了先进的前列水平。由于保险箱内的现金支付不足,托运公司采用了10万元的支票支付的方式,回去后公司可用自己的帐户到银行直接兑换现金。虽然在高中的课本上就早已接触到支票的支付功能,但真正接触到还是系。

由于我学的是英语专业,最后我选择了对处理对外贸易的进出口部进行相应的了解。这是一个刚成立不久的部门,运作机制相对来说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其中的管理体制。由于这里的产品全要出口销往海内外,目前主要集中为中南亚市场,其各项手续的办理相对较为麻烦,需报关,报检,办理出口手续。进出口部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年轻人,25岁左右,待人热情,有朝气,由于业绩并不令人那么满意,也有牢骚,有怨气.也许都是年轻人容易沟通,再加上我不是公司正式员工,没有正经事就帮忙兼跟随学习,了解了不少人情世故,如何和顾客打交道,如何与机关人员打交道等。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三

法学院社会实践报告,在假期我们可以出到社会寻找工作锻炼自己!大家有过相关经历吗?以下是小编推荐大家阅读的:法学院社会实践报告!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过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

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

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读懂的运用法律。

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乡镇、农村、农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揭西县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

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

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

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

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

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

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那边的村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

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

是些很深奥的东西。

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

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

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

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

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

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妖媚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

私了,地区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去揭西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

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

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

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

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

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到处鱼肉农民。

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

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

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二、原因简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

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

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

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可能多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

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

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

假期我去看我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

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

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

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

有点远水解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

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达威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

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是中专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

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

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

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

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

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

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

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

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

多的富有阶层。

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

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

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

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有能有农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而关键又是农民那块。

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多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

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

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

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

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

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按教学计划和省电大实践性教学的规定,学生在实践性教学环节中必须完成各环节,经考核(答辩)合格,且经复审、终审后通过,方可记入相应学分。

其中毕业作业(论文)7学分,社会实践调查报告5学分,总计12学分。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通过社会调查,使学生更加明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同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从而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调查要求:

1、调查主体:最好以个人为单位单独进行;或者几人为一组进行,但每人要从不同角度采写报告。

2、调查范围:要具体、明确,不能太大而笼统概之或泛泛而谈。

3、调查内容:法律实践的内容应限定在立法,执法,守法与司法实践范围内,要选择的有关单位或场所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应结合专业课有关内容,立足于单位,选择在理论与实践上有意义和代表性的问题进行调查。

例如,选择方向可以是:某地区、某单位普法的措施和结果;某地区法院判决“执行难”情况;某地区、某个行业中某部法律或者条文的执行情况或者普及状况,例如某地区对网上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等等。

4、调查报告材料要求:(1)应以直接材料为主,即通过亲身实践、调查采访所获取的第一手材料。

(2)社会调查原始材料及各种记录力求清晰、完整、翔实,具有一定的针

对性和现实意义。

如果在审查中缺少原始材料,则不给予社会调查的学分。

5、调查方法:(1)在某个单位的亲身实践

(3)设计调查问卷 (4)通过其他相关渠道获得信息。

6、调查的方式: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对所有对象进行的调查。

非普遍调查:在一定的调查总体范围内,只选取部分样本对象进行调查。

有三种: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

7、调查报告的字数字。

三、报告写作格式

调查报告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标题.

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即“发文主题”加“文种”,基本格式为,“关于××(地区、对象)××问题的调查报告”,例如“关于济南市居民中婚外同居问题的调查报告” 2、正文.

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

(2)主体:这是调查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数据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

四、成绩评定

评定成绩时既要考虑调查报告的文体特点是否得到体现,表述的逻辑、语言情况怎样,也要看报告内容的分量和深浅,要把内容和形式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调查报告的成绩分为及格和不及格两种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定为不及格: (1)观点有明显错误

(2)不符合调查报告写作要求 (3)论据不足,写作空泛

2、经审查不及格者,应在毕业作业前补做,经重新审查合格后,方能取得学分。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四

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1月15日,我在xxx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四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在实习期间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所里律师交付的工作。在所里律师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对律师事务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另外,xx律师事务所的理念和与队友间的相互扶持使我对团队合作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xx律师事务所位于xx中级人民法院对面,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运作与管理上却是井井有条的。实习第一天,我依照约定时间到达xx律师事务所,一个很亲切的内勤姐姐接待了我和另外4个实习生,在她的引领下,我们参观了xx所,对所里的办公区域划分、办公设备的使用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在内勤姐姐的介绍下认识了所里大部分的律师。之后,内勤姐姐带我们到了各自接下来的“据点”“拜师”,我拜见的师傅是所里资历最深的律师胥主任。胥主任是个很和蔼的中年律师,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很丰富,在这3个月的实习中教给了我很多实践经验,让我受益匪浅。

此次在xx所的实习,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打印、复印资料,打孔、装订文件。

这项工作是我到xx以后做的第一项工作,由于之前在法院实习时也较多地接触了这项工作,因此打印机、复印机、打孔机的使用都比较熟练,工作效率颇高。

2、送取文件。

将文书原件送去当事人处盖章,取回,再送去法院,或者取案件的相关资料。这项工作比较枯燥乏味,但是在送取了3个月文件之后,我充分地熟悉了这个城市的公交线路,也算是一点小小的收获吧。

3、文件归档。

文件归档是实习生的必做工作之一。做文件归档,只要循着办案程序的思路,理清大致框架,就可以较轻易地做好。而办案程序的思路无非是:律师函——准备起诉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证据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民事起诉状、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等)——法院判决书——(若判决得不到有效履行)申请执行书(当中还可涉及到财产保全申请书和财产保全申请担保书)。所以在归档的'过程当中,需要的更多是耐心和细心。

实习的前期,我与同期前来的实习生一起整理了大量档案,全部排序、制作目录、入档、装订。这些工作虽然琐碎重复,但却使我熟悉了律师办案的程序和相应的司法程序,也一定程度上锻炼了自己的耐心和细心。

4、查找资料。

说到查找资料,其实对我们每一个大学生来讲都不陌生。因为在学校时每做一篇论文都要做资料查找,google、baidu、图书馆、期刊网等都是资料的来源。类似的,实习期间我在律所所做的资料查找主要是通过网络、电话的方式,帮助律师搜集案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部门的具体规定。

初做这项工作时,由于缺乏经验、没有掌握正确的方法,搜集到的资料既不全面详细也不够新,而且效率低下。在请教律助后,我初步了解了资料查询的步骤、范围和技巧,再搜集资料时,效率就高了很多。

关于资料查找的步骤:先是有针对性地对背景材料进行收集和分析,以归纳出查找主题,这一步骤已经由我的指导律师做好;查找完信息后就应摘录要点并做批注;最后是以文件夹的形式分类保存。资料查找的范围包括:背景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政府文件;相关学者论著;具体案例中律师的做法和法院的看法等。

资料查找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项工作,因为在工作的过程中可以了解各种不同的法律规定、相关案例以及相关的学术理论,并且可以同律师讨论案件情况。而且这项工作对锻炼信息搜集、整理能力很有帮助。而信息搜集与整理能力在法律实务与学术研究上都是十分重要的。

5、翻译。

翻译,包括英译汉与汉译英。翻译的内容有法律条文、合同书以及一些公司的内部规定。这项工作是我在此次实习中遇到的一个难点,虽然所里需要翻译的文件并不是很多,但是这些文件的内容却纷繁复杂,在翻译时又特别强调专业性。因此,翻译工作的难度可想而知。作为实习生,我翻译的文本一般都会由律师核准一遍,然后提出修改意见或直接进行修改,之后再把最终版本发给客户。在翻译英文材料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了解到自己的英语水平是多么的无法满足实际运用的需要,以至于大部分专业的法律词汇都无法准确的翻译。在以后的学习中,我想应该把法律英语作为一个重点来学习,以适应实际应用的需要。

6、起草法律文书。

起草法律文书是我3个月实习生涯中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当然我撰写的法律文书通常并不会真正被应用,这项工作对我来说实际上只是一种练习。虽然在学校学习过司法文书写作,在律师实务与公证的课上也学习过各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的写作,但是终究只是纸上谈兵,到了实际应用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懂得怎样去写好法律文书。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在撰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说实话,真的很后悔当初没有认认真真地学习法律文书的写作。好在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给予了我悉心的指导,让我领悟到了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注意事项和相关技巧。

通过对法律文书写作的学习和练习,我认为要写好法律文书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创造性的表达出来。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要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总的来讲,起草法律文书是一项含金量比较高的工作,既锻炼头脑,又锻炼文笔。通过起草法律文书这项工作,我的写作能力、逻辑思考能力、综合运用资料的能力以及法律适用能力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7、观摩庭审。

与去年的认识实习不同,在这次实习中我并没有很多的观摩庭审,只是在指导律师的建议下有针对性的观摩了2次庭审,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各一次。通过观摩庭审,我细致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学习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

8、其他工作,包括跟随律师外出调查取证、会见客户、处理各种电子表格、收发传真、寄取邮件、登记退信等等。

在历时3个月的实习期间,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巩固了自己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专业术语、程序都有了更进一步的掌握。实习不仅使我在专业知识方面受益匪浅,在其他方面也获益良多。比如在为律师整理准备材料时,我学会了如何使用复印机和传真机;在接待寻求法律援助的访客来电时,我学会了礼貌地待人接物;在与同期的实习生一同完成翻译、文件归档的工作时,我学会了团队协作、扬长避短。

总的来说,这次实习让我收获颇丰,既增加了对行业的了解,尤其是工作方法、技巧方面,同时又锻炼了与人沟通的能力。更重要的是,短暂的实习使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时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而实习恰恰使我认识到了一些课程的价值,尤其是那些曾经被自己忽视的课程。

时间过得真快,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由于时间短、专业知识不扎实、经验不足等,使我对这次实习留下了一些遗憾和困惑。可能正因为有这些遗憾和困惑,我以后的日子才会更精彩,我将本着“学高身正、明德睿智、刚正坚卓”的构想和精神前进,打造一片属于自己的空间。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xx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老师们给了我成长的空间,我的指导律师胥主任教给了我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今后的学习中我将更加努力,争取成为一名真正的法律从业人员。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五

xxxx年x月xx日至20日,由来自xxx大学法学院、经济学院、管理院三个不同专业的十名同学组队赴甘肃省xxx县xxx镇进行为期五天的暑期社会实践。

我们在xxx镇党委和xxx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按照计划,顺利开展了社会实践活动。

xxx县xxx镇距省城xxx93公里,地处洮河下游河谷地带。

全镇总面积128.91平方公里,现辖30个行政村。

随着兰临高速公路的建成开通,xxx中心大镇的区位优势更为突出。

xxx镇将自己定位为xxx市的卫星城和后花园,在规划理念中提出碧水蓝天、绿地鲜花、淡墙红瓦。

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依托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城市经济和城郊型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培养发展蔬菜、花卉、文化、旅游、社会服务等产业。

在为期五天的活动中,我们分别走访了xxx镇的木厂村、双联村、阳村。

我们对这三个地理位置、经济发展、自然环境均有所不同的村落,分别进行了乡村支教、劳动、农户走访活动以及有关法律、经济等方面问题的解答和知识普及。

(一)、走进木厂村

木厂村距离xxx县中心不远,洮河水和高速公路邻村而过。

凭借着十分优越的地理环境,木厂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在众多行政村中有着较高的水平。

木厂村共1891人,人均收入达到3000元/年。

村子中田地较少,多为蔬菜供给地,经济收入多来自于外出打工的和食品小作坊。

木厂村较重视教育,在村政府设置了农家书屋,农家书屋共1463册图书,总价值达2.5万元。

村里面对考上大学的学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以示鼓励并在假期对村里的学生进行补习。

14日下午,我们对木厂村的状况进行了了解,并在村支书的带领下大致参观了木厂村村政府、五个社区(大队)以及特色小作坊。

在与致富带头人的闲聊中,我们了解到政府对村上的企业与小作坊的支持力度比较大,在经济和政策方面给与鼓励,这是得小作坊有着良好的发展。

腐乳生产在木厂村的小作坊中占10%,一家制作单位负责人告诉我们,他们家的腐乳主要送往xxx县进行销售,因为是祖传的秘方,销量和口碑不错,但由于经济及管理上的问题,所以在制作规模上并不能有效的扩大生产。

15日与16日上午,我们对村上的暑假补习班进行支教。

班上的孩子都是小学二年级到初二的学生,他们阳光般的笑脸,让人觉得朴实而快乐。

这些孩子中只有两个人去过xxx市,而其他大多数孩子从没有离开过xxx镇。

所以我们并没有在知识上进行支教。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们回答了孩子们的提问,并给他们讲述了大学生活的点点滴滴。

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我们还和孩子们一起玩了篮球和久违的跳皮筋,那种童真感染着我,让我不会在意那个看起来像是有着百年历史的篮球、不在意那狭小的活动空间。

我们将学长学姐捐献的书籍赠送给了木厂村的政府,希望我们可以近一点绵薄之力。

15日下午,我们分组走访了农户家。

村上正在建广场,因为农忙过了,所以村上很多老人都来帮忙,他们说这是他们的义务,所以只会象征性的拿一些工资。

工程要持续一个半月左右,每天大概要干将近八个半小时的工作,工资在20元到45元不等。

工人们说,大多数农家的年轻劳动力都在这个时候外出打工了,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孩子。

据了解,因为地少,自己家种的粮食和蔬菜基本没有剩余,外出打工挣得的钱一般都用于生活费,如果家里人生了大病,通常还要借钱治疗,一年根本剩不下几个钱。

如果孩子考上大学,学费会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扰。

如果没有上学,家里面就会攒钱给孩子结婚。

一场婚礼中,男方家除去房子还要花将近四五万元,而女方家也至少要出一万元以上的财礼钱。

在聊天中得知,一般村里的女孩子在法定结婚年龄之前就已经结婚。

一位老大爷告诉我,给外打工的单位不仅会克扣工资,甚至有时还会拖欠工资。

而在外打工的人员一般也只会与雇佣单位达成口头协议。

在了解中得知一户姓史的人家就因事故打了一场官司,我们一行人就匆匆赶了过去。

史家的大儿子史咏平是xxx镇木厂村上的人,07年去xxx打工,在xxx地质公司干建筑方面的工作,并未与公司签订雇用合同。

工作的第十一天,在替他人顶工时,不慎从架子上坠落造成重伤。

公司在事发后前两个月中一直向史咏平家中保密,两个月后,听说一直没有联络的儿子躺在医院时,史母立刻进了城。

在得知史咏平的伤势后,其妻子带着仅一岁的女儿走了,只留下了一纸离婚协议。

家里的地荒了很久,无人打理,而拖欠医院的医疗费却与日俱增。

史咏平一家在与公司商量未果后,决定上诉。

农村人一般是不愿意打官司的,但面对数额巨大的医疗费和躺在床上的儿子,不识字的母亲决定请律师打官司。

然而,事情的结果仍旧难以让人满意。

当我们一帮法学院的学生站在史家的院门口和他们挥手道别的时候,我觉得很痛心,很悲哀,很迷茫。

在木厂村的三天让我感慨颇多。

因为村子距离镇上比较近,所以经济条件和文化生活都有着城镇的影子。

村里的民风很淳朴,村民们没有什么很高的奢求,只是希望平平安安的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

在聊天中,老大爷老大妈总是说他们现在享上了清福,他们很满意。

当然在这些天里,我们也听到了许多抱怨、许多无奈和许多不尽人意,但大多数的家庭还是过着幸福安和的生活。

(二)、走进双联村

双联村距离镇中心比较远,在乘车很长时间后才能到达。

双联村共有404户人家,838个劳动力(其中东乡族、回族有89户,351人)。

村支书告诉我们村上人均收入可以达到2223元/年,来源主要是劳务输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渔业、玉米和冬小麦种植业以及花卉养殖。

村上的经济发展目标是产业化、现代化、集约化、园林化,目前他们已经建立了养猪场、养鹿场,以及草莓种植基地。

由于并未提前联系好,所以我们没能前去参观。

因为有支教团,所以双联村小学还没有放假,我们便将带来的很多衣物、学期用品和书籍捐献给了小学,我们将衣物亲手发到孩子的手中并激励学生们好好学习。

我们在小学里四处转了一下。

小学很小,在校学生共60余名,平均一个年级只有十几人。

学校里只有一台电脑,但具体用于教学的哪一方面,并没有人告诉我们。

孩子给我说,他们的音乐课是由班主任来上的,二班主任还要教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及自然。

小学里有两个英文老师,其中一个会弹奏手风琴,所以也会带音乐课。

但是,孩子们只有在过六一儿童节的时候才能听见手风琴的声音。

随后,我们在双联村进行了走访。

双联村在众多村子中属于经济发展比较差的。

我们走访的一户人家仅有两间房,而每间房的面积大概在六平方米左右。

家里面有四口人,夫妻二人、儿子以及老母亲。

丈夫长年在外打工,家里的地一般由妻子打理。

我们初进他们家时,他们还显得有些拘谨,在我们解释完来意时,他们变得大胆起来,并告诉我们村上的政治并不民主化,他们几乎不知道村上的每一笔开支都用于什么,他们也并没有觉得自己从中受惠。

村里面的村长是由村民自主选举产生的,村支书是由上面派下来的。

但是在村里,所有的大权都掌握在村支书手中,而村长就等于是个虚职。

据说,就连村上的特困户一般都与村支书多多少少有些关系,才能评上。

在结束走访时,我们又碰到了补习的孩子。

看得出来,孩子们很高兴,但是又很害羞。

我们一起聊了有关学习的事情以及家里的状况。

一个二年级的小女孩扑闪着眼睛告诉我们,父亲因为打工摔坏了腿,家里只有母亲一人干活,而她还有一个也在上小学的哥哥。

孩子的脸上没有消失过笑容,仍旧很高兴的`告诉我们她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三)、走进阳村

阳村是xxx镇最偏僻的干旱山区村,却也是xxx县最有名气的一个村。

2007年以来,阳洼村就被列为西部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基地,当地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靠着先天的自然资源优势,发展沼气、药材、食用菌种植等产业,生活水平有很大改进。

该村在经济上取得的成绩多次被央视新农村建设所报道。

村里用上了沼气池,80%的农户买上了“卫星锅”,看上了大彩电,很多农民成了“手机族”,每家每户都不用再去打井水,因为自来水贯通了整个村子。

村子在山上,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同时也远离了城市的繁华。

但是在村支书的带领下,阳变成了一个在城市里也很有影响力的村子。

不论是胡总书记还是时任甘肃省省长、现任甘肃省委书记陆浩他们都曾坐在村支书瓦广吉家的沙发上拉着他的手感慨着。

村里面到处都是丰收的胜景。

我们一行人便下地帮助农家进行劳动。

一把把捆好的麦子被一批批的压在了麦垛上,我们就负责运送和传递。

在男生们扬麦秆的时候,所有的女生都已经挽起袖子开始做饭了。

大家分工明确,我负责架火。

这是一项艰难而又有趣的事情。

在烟熏得发黑的灶台前,把玉米杆一只一只的插进灶口,这是一个机械而又简单的动作,但是如果想不把火捅灭并掌握火势的大小,这可是一件有技术含量的事情。

吃饭的时候,村支书告诉我们村里面主要依靠土豆、养殖和劳务输出致富。

他还向我们展示了各个领导人和他的合影照片。

随后的时间里,我们去了街头,为大家解释出现的有关法律、政治、经济等问题。

在几天的实践活动中,我深感村与村之间的不同。

但是,无论是哪一个村子都存在着以下问题:

1、教育问题

所有我们走访过、听说过的村小学的教学设备都极为简陋。

孩子们就是在泥土的校园和砖头的教室,进行着义务教育。

虽然有着国家的政策,但是还在在上完初中后、甚至小学后,就开始打工挣钱了。

村里小学的师资力量极为薄弱,很多教师都不是通过正式的聘任程序和制度进来的。

这些老师有些从小也没有收到正规的学校教育,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继续给他们的下一代传授知识。

尤其是英语发音,更是带着浓郁的中国风。

学校的教学设施很贫乏。

有些小学有远程教育系统,但从来都没有用过。

究其原因,竟然是没有老师会用,设备就这样安静的被锁在尘封的房间里。

村里面有图书室,但是几乎所有的图书连折痕都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书在这里的作用竟然是展览和摆设。

2、观念落后

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与外界联系的增多,并没有真正改变村民们的观念。

比如:有许多村民家都有音响设备,但却只是摆设;村小学还是一样的落后,孩子们满足了物质的需求却忍受着精神的贫乏;孩子上完初中就不让继续上学,即便考上了县上的学校也不让去,所以村里的大学生很少见,平均一年连一个都没有。

新农村建设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从根本来看,要彻底改变当地的贫困状况必须从观念抓起,从教育抓起。

3、表面功夫

在双联村,我们很容易看见村政府,因为只有村政府是两层小楼;在小楼里,我们还看见皮革制的开会椅、阔气的大圆桌。

我们发现,所有村子的医药箱上都覆盖着灰尘,应该没有实际运用过。

而村上的农家书屋中,也很少有翻阅的痕迹。

4、政治民主问题

双联村的村民告诉我们,村长是由村民们选举产生的,但是村中所有大权都掌握在村支书手里面。

村支书是上面派来的,不体察民情而且还有许多小动作。

在其余两个村里,我们也听说了许多有关评选低保、先进等活动中,村支书起的作用。

在所有的村中都有政务公告栏,但是上面的内容并没有涵盖比如经费的运用、财政的支出等。

村民自己觉得,他们并不是村上的主人,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的政治权利。

5、法律意识淡薄

大多数在外打工的村民都不会与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在事发以后,也多是采用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

很多人觉得“人家财大气粗,我们只是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官官相护,法律就一空架子”,就是这种观念导致了广大的农民工弱势群体,在遭遇事故、拖欠工资等事情面前会采取其他不当行为。

一位村民甚至告诉我们他决定用直接扣押对方家的车辆来解决经济纠纷。

很多村民没有听过法律援助,听说过的也并不知道如何申请。

害怕打官司、不想打官司让那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6、经济发展问题

村里面大多数都已经开始集约化的生产,但是规模、科技、卫生、经济前瞻性都还有待提高。

只提出口号并不加以实施是没有效果的。

在科学技术投资方面,很多村子做的还不够,他们甚至并不舍得在这方面进行投资。

有关书籍对于他们来说也只是摆设而已。

7、文化体育生活

留守的老年人很多,除去做饭,收拾屋子,喂牲畜以外,他们就只能串门子。

村上应该开展老年活动,设置老年活动中心。

孩子们学习之余也只能在设施简陋的学校操场进行玩耍,他们的体育用品已经经历了太多,需要置换。

一些村里的常规活动已经变少了,只有逢年过节的才能看见扭大秧歌,踩高跷等等活动。

并且,现在越来越少的人会进行这种活动,在青年里会唱秦腔的人也非常的少。

8、交通问题

虽然村上的主干道都已经进行了硬化,但是已有暴雨就又毁坏了。

很多人家门前泥泞不堪,连村政府门口都是一片狼藉。

经历了多天的农家生活,看到了许多曾经没有看到的东西,尝试了许多以前没有机会尝试的东西,我想这是我此行的最大收获。

虽然一路上我们看到了那么多有待发展的事情,但是我想,农村的发展定会越来越好的。

中央电大12秋开本法学专业学员:**

调查对象:农民,村干部,乡领导;

调查目的:通过对目前农村情况调研和了解,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增强农村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国真正的深入人心。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

调查地点:中和镇,中和街道

调查时间:20**年12月28日—20**年1月13日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1999年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国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

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

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我们当然知道,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读懂的运用法律。

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乡镇、农村、农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秀山县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调查内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自秀山县的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对于那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

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

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

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

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

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

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就是来自农村的,所以对于农村生活还是有较深的了解。

相对来讲是比较深入的,每次,我回家的时候,跟家乡那边的村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

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

是些很深奥的东西。

一般村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

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

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

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

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

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妖媚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

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

私了,地区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

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去秀山县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

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

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煮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

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

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

谋私,到处鱼肉农民。

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

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

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二、调查结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

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

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

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可能多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

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

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

假期我去看我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

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

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

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

有点远水解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

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达威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

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是中专生、高中生、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

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在农村那块,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市从别人那听来的,很多都是不准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

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

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

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

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

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

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

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多的富有阶层。

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

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

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

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有能有农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调查体会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而关键又是农民那块。

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

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

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

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

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六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一年的学习下来,说实话,我并不清楚,我在学什么,学这为了什么。而这次的经历——一个月的法院生活,我体会到了公平与正义的真正价值。

有时候,我在想我会不会就是传说中那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因为我发现,真的,我依然年少轻狂,不识“愁的滋味”。

为了能通过面试,顺利地进入法院实习,我前一天在家反复忖度他可能涉及到的问题的答案。比如:“你为什么想进法院实习?”那我会亳不犹豫地说:“定纷止争,维护正义,成就一个法律人应有的价值。”

第二天,我一路紧张而兴奋地到达法院。仔细端看,大门庄严肃穆,旁边的二尊石狮巍然矗立,整个法院笼罩在一层等级与森严的暮纱下。不禁,一阵畏然。

看到“门口禁止停放一切车辆”的告示牌后,我好容易才找了个地方把我的爱车给安顿下来。刚往大门方向走去,门卫就远远地问我,“干什么的?”“我找院长!”我底气十足地回答。“你找哪位院长?”“啊…”哑然。“哦,一个法院会有几个院长么?”我纳闷。“那你有什么事啊?”“我是个大学生,来这儿实习的。”“哦,这样啊,那你先过来坐吧。我们这儿下午是三点上班,现在还没到时间,你在这儿等会儿。”没办法,只能这样咯。

没过一会儿,一位领导模样的人从大门经过,门卫告诉我“这是我们季庭长,你去找他看看”。看他走远,我忙奔过去,他显然觉察到什么,回过头来,我急急地上去,一下子却不知说些什么。“季庭长,您好。”“你好,有事吗?”他温和地回答。“我是来这儿实践的。”“哦,这事,你去找政治处吧。”“好,谢谢。”我不得不重新回到传达室。

终于,在两点五十左右,政治处有人上班了。门虚掩着,我敲门进去,说明情况后,他说:“好,我跟领导汇报一下,可以的话,我这两天打电话通知你。”而我想象中那些求职应聘的问题,竟只未提,不禁黯然。什么可以的话打电话通知,这明明就是委婉的拒绝嘛。哎,没戏,歇菜般我离开了法院。

憧憬的破灭,犹如怒放后的烟花,瞬间的璀璨浮华后,天空一无所有,留下寂寞的回忆顾影自怜。

回家后我死死地睡了一觉。“哼,有什么大不了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再找就是了呸。”我想了想,若谈专业对口的话,那就还有检察院和司法局这两个国家机关了。正当我琢磨着先去找哪个单位的时候,电话铃响了。“是陈海杭吗,我是法院……”啊,真的吗,我可以去法院工作出了?这份意外的收获来得太措手不及,我都有些蒙了。

7月5日,我正式开始了第一天的法院生活,被安排在政治处工作。我也不知道那里是做什么的,只是隐约感到我的工作似乎与案件审理没有什么关系。

嗬,没想到我竟会在前一天面试的地方工作。也许缘份就是这样简单而神奇。走进办公室,一切都异常陌生,所以干的每一件事都很新鲜,自然十分卖力。大家对我这个新手显得十分客气,端茶倒水的也没让我干些什么。第一天,我差不多就在翻看材料中渡过了。三五天熟络了以后,他们似乎把我看成他们中的一员,称呼上也从以前的“小丫头”直接改叫“小陈”了,有什么要帮忙的,也很自然地安排我去。虽然工作量一下增加了许多,但我却做得很开心。因为我终于不是在这儿参观了。

这样的状态大约持续了近半个月左右,每天似乎是稀松平常地上班、工作、下班,俨然一位上班族。令我欣慰的是,办公室的同事很照顾我,因为所在部门性质的关系,差不多全院各类人群我都有机会接触到,大家对我的工作也给予了一致的首肯。

上班的第三个星期,当我像往常一样朝法院赶的时候,脚步明显软了很多,疲沓沓地无力。一开始新鲜而好奇的美丽外衣渐渐淡去的时候,我的工作如同开水般平淡无味,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厌倦了。

好在我是个善始善终的人,不至于犯下“行百者半九十”的错误。每天坚持准点上下班,领导下达的工作,尽心完成。虽然没有了当初火一样的热情,但档案依然整理得井井有条,文件印发只不差,办公室打点得安然有序。我庆幸我坚持下来了。

事情总是不可能十全十美的,我也遇到过一件让我很糗的事。一次,办公室的同事都出去考试了,一大早主任把我叫去,递给我一把钥匙,对我说:“小陈你把这份文稿安照上面修改的打印出来,要快,下午院长开会赶着用的。”“哦”我硬着头皮接了过来,但深知以我的打速度长达十来页的文稿在三个小时里赶完是如何困难。而且院长的帅我早有领教,比研究书法名帖可难多了,可这样的情形我哪里还有回旋的余地。结果可想而知,主任不得不找来院里的一个书记员,文稿才最终得以完成。

当然这件事完全是我能力不足的缘故,但有件事现在想来都一直觉得委屈。上级组织一年一度的“四五普法”考试,由于临时变更了考试时间,当时就我一人在办公室,接到电话后,我立即电话通知各参考人员,并与下班前及时作了汇报。第二天,一踏进办公室,迎面就是劈头一阵责问:“你怎么搞的?不是说都通知到位了吗?今天怎么有人没去考啊?“我被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发问给怔住了。”我……”嗓子明显感到有些异样,我有些哽咽了.停了一会儿,我想辩解,因为我没过失,但我能说些什么呢.

就像所有的戏剧总会谢幕收场一样,我的法院生活也在撕去的片片日历中匆匆落幕了。无论这出剧多么平淡无奇或是这丫头多么滑稽可怜,都请大家给予更长多的尊重和关爱,因为这个丫头正在成长。也许时间会渐渐磨去她身上的锐气,但头顶的天平和脚下的沃土,会让她这颗平凡的石头闪出金属的耀.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七

通过实习,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习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和学以致用;在实习中,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并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思维;通过在派出所参与到具体的办案的过程中,熟悉公安机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其办案的法定程序和一般步骤,不断充实自身的专业知识。

2.实习意义。

这是我们即将走出校门,踏上社会的最后一次实习。作为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联系的桥梁,实习生活带给了我们很多有益经验和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法学本生就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习法律知识不仅仅在于我们能将那些书本上的知识在多大程度和深度上有一个全面的掌握,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才是学习法律的我们所承载的使命。作为一名法律人,我珍惜每一次实习机会,把它们当作检验自身理论知识是否扎实的试金石;我在实习中也很注意个人法律素养的提高,学习如何为人处事,怎样提高个人的能力。

我实习的单位是我们镇上的派出所,来的第二天早上所长召集我们开了一个会议,主要是重新分派一下各自的任务。我们实习生由于刚来很多东西都不清楚,所长让我们在第一星期主要是观摩和学习所里的办事规程和熟悉所里的管理规定,并适应这里的生活和工作。

在这第一个星期里,我跟着已经来所里很久的实习生陈辉学会了如何给前来办理身份证的群众照相,办身份证算是所里的一项主要工作了,相片的质量会决定群众们是否会拿到证件,我必须做好这项工作让他们满意。身份证图像的采集用的是公安系统的专用软件,照完相片之后要经过它的一系列处理,检测合格后才能上传到户籍室办理身份证。新手要掌握它的功能得花一些时间来练习,几经摸索我总算是熟悉了。终于我可以给前来的群众照相了,照出来的相片在经过处理后,传到户籍室那边,大部分都是很不错的,但也有少部分还存在小问题。经过多次调整后,我对该软件的使用已基本掌握,能过胜任照相一职。这是我来所里最先学会的一项工作,但它和我所学的专业知识联系不太紧密。

接下来,我实习的任务就是如何询问当事人、证人以及如何制作询问笔录。所里最那让人激动的时刻就是出警了,太具挑战新了,无论刮风下雨还是半夜三更只要接到群众报警,刘警官都会带着我一起去处理。对于当事人有的需要带回来做笔录,不管多么晚都要做个笔录。每一次陈警官在做笔录的时候,我都在旁边学习,听他们如何提问,都问些什么问题,对不同的案件又该如何设计询问的问题,被询问者回答的纪录过程,以及该如何组织语言进行纪录,如何把握询问的重点和非重点,碰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该如何解决等等。这些都是对初生牛犊的考验,我相信通过认真学习和实践,我定能掌握这其中的学问。经过聆听多次询问,我已能够对不同的案件的提问方式了然于心,熟悉询问的程序,对于重点问题的把握以及如何按捺手印。如对一般案件的询问,首先要向当事人宣读或出示“行政权力义务告知书”,然后才开始,在询问过程中要问清其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等必要事项。如对打架斗殴性质的要重点问其谁先动手,用什么打对方,打了哪个部位,都有谁受伤;而对的证人的询问都要问清其与当事人的关系,在作证过程中告知其不要使用好像、推测、猜测等词。在核对完笔录后,打出纸质文档给当事人查阅,在与当事人口述不一至的地方应立即修改,并在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的地方按捺上手印。在有经验的干警的指导下,我也对当事人作过几次询问笔录,他给我的评价是总体上符合规范要求,但有的用语有些不妥。我在随后的询问过程中,不断地在改进。

短短的一个多月的实习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这一段实习时光,对我来说既充实又充满新鲜感和挑战性。在这段时间里,我学会了给办身份证的群众照证件相,帮所里完成上边分派的采集dna样本和指纹的任务,接警和出警,询问当事人,制作各种案件的询问比笔录。在和有经验的老警员一块处理警情时,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对于哪些问题应该由派出所处理,处理这些问题的程序,以及派出所做出处罚决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对于哪些不在派出所管辖范围的事项,如果群众向其派出所报案该怎么办等。我不仅仅知道该如何处理以上问题,同时也对对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经过这次实习,我学会了一些办公自动化的基本技能操作,对电脑办公软件的应用有了很好的掌握,更是明白了“电脑是三大生存技能之一”这句话所蕴含的深刻道理。

通过这次实习,让我进一步认识了公安,认识了社会,也认识到公安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对实习中自己表现的反思,我我发现了自身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深刻认识到:

1.理论是基础,实习经验是关键。在一个多月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眼高手低。通过实习我发现自己很多不足。我有时发现知识倒是掌握了,但如何运用却不知从何着手,甚至素手无策,这就是实习经验重要性的体现,经验往往能提高效率。

2.提高自身素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警察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他担负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维持社会秩序稳定的重任。作为有志于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的人,培养良好的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这包括专业知识、职业形象和执业纪律、人格魅力等素质。同时这也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3.实习对加强和指导学习的作用。第一,对我们在讨论某个案件的重要问题适应该广泛地查阅资料,弄清理论上在这一问题上主要哪些观点,实习之中又倾向于哪种观点,不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轨,丰富自己的思维。更使做到有重点的学习,有重点地掌握所学到的知识,有重点的学习理论界的重要观点。第二,我们应该虚心听取各种意见,应该多注意,想想该如何应对,这样对我们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很有帮助的。第三,注重锻炼培养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灵活应变能力。对于一名好的法律职业者来说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写一些文章,以锻炼自己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这也是综合培养,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维能力。

文档为doc格式。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八

主要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积累经验,熟悉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来源、执业范围和执业环境和师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掌握一般办公技能,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并且深入了解自己所学的专业,明白自己所学专业的优势与不足;希望通过这次实习更好的培养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更好的融入社会。

20xx年9月7日——20xx年12月7日。

河北省北方正义法律事务所。

法律咨询接待、律师助理。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的一堂课,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也是人生中的一项重要课程。

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整理文件,打印各种法律文书以及跟随我们的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日常事务,书写法律文书等。

在还未到北方正义法律事务所实习之时,我猜想在一个城市之中,应该没有很多案件纠纷需要处理。所谓的实习也不过是只是在办公室翻翻报纸,聊聊天,给领导倒倒水。可是真正到了办公室的那天,才发现原来在办公室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案件需要办理。每天从早上到下午的实习,一直都不断会有人到办公室来,他们或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或者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这三个月里,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而原告当中也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以及在大众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在看着律师解决了他们的问题时内心除了一抹的兴奋更多是则是对律师所掌握的法律知识的一种向往,希望有一天我能成为向他们一样的律师。

在实习中跟随着律师学会了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所、看守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明白了一些在律师实务中所应当掌握的技巧。

三个月的实习,不管对于自己将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众多律师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都是很受益的。但是也有几次让我几乎丧失了对法律的信仰。在翻看律所的案宗之时类似于工伤索赔案比比皆是,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受害者的家庭环境而言,简直就是天塌地陷。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我们都知道法律程序耗时很长,而且即便判决胜诉,又将面临着执行难,当真正拿到这些赔偿金的时候,也许已经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机。

我在想我们的社会何时才能更加的人性,怎样才能更加的和谐。为了自己本应拿到的赔偿,却要拼命的奔走,也许他们还在遭受着更大的苦难,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何时才能更加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何时才能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

权益。这是大众的思想变化,它意味着我们的公民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这是社会文明的一种进步,法制社会的实现需要这一点一滴的.进步。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每一个公民所应共同努力做到的,一旦违法就会遭到法律的严惩。即便政府为主导着法治的发展,但是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公民才是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对于法制建设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短暂的实习接触到最多的人就是律师,学到最多的是法律知识,而我们毕业以后所面临的就业环境最最有可能是法律服务者。这也不仅引起了对律师职业的深深的思考。虽然很多官方的报道都显示,中国执业律师人数“严重不足”,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人均律师人数相比“差距悬殊”由此,须要大力发展律师业,但是我们都清醒地看到严峻的现实:法律服务领域无序的恶性竞争问题日益突出,律师业的生存环境并非很好。

而报道的不足也只是相对的不足,当然中国的“人均律师人数”的确不足但是这与中国的国情实际有关。也许是是由于法官、检查官要比律师的门槛高,所以有很大一部分的法律工作者选择律师这个行业。而律师相对人数真正显得“缺乏”的,仅仅是我国那些经济和社会欠发达的地区、基层和广大的农村,而几乎所有的城市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律师相对过剩的现象日益明显。

作为青年的法律学习者在未来所要面临的也许就是进入律师行业。但是多数的青年律师靠个人摸索或师徒帮带,业务水准提升较慢。而青年律师由于业务水平不高,业务来源少,执业收入少,生活压力巨大,个别律师还因生活困难而放弃律师生涯。面对如此问题我应该认清形势,及时把握毕业之后的立足点。也许是基层,但是作为青年人我们既没有经验又没有业务来源,如果不能合理的把握好立足点,我们将很难在法律行业中立足。况且现在的国家政策对基层地方工作着有大量的扶助政策,从基层干起也不失是为一种明智的选择。

的知识是我所不会的。深深的明白了实践的重要性,在实践中锻炼了我的心智,提高了我的的认识,丰富了我的阅历。当然在实习中有快乐也有痛苦也有教训,但是这些都是一个个小的插曲,这些经验将能成为我通向成功的基石,会让我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后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真挚的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九

因为家庭的原因我在寒假期间去了哈尔滨,并在那度过了三周,于是在哈城完成了我的寒假社会实践。

哈尔滨地处中国东北的北部,是东三省的交通枢纽,也是经济中心和物资集散中心。哈尔滨总人口987万,其中少数民族有66万。特殊的历史进程和地理位置造就哈尔滨这座具有异国情调的美丽城市,它不仅荟萃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历史文化,而且融合了中外文化,是中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素有“冰城”、“天鹅项下的珍珠”以及“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之美称,可谓是东三省这尊皇冠上的冰雪珍珠。寒假的时候,中央台的年度大戏《闯关东》在全国引起了很大的轰动,山东人闯关东的故事也成了家喻户晓的话题,而我也有幸于寒假期间在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在这座有东北明珠之称的城市度过了难忘的三个星期。

xx年的第24届世界大冬会将会在哈尔滨举行,这里的人们也在全力迎接这场盛会,哈尔滨这颗晶莹的冰雪明珠在哈尔滨人的装点下发出七彩而璀璨的光芒。

就像《闯关东》里的那样,或许是气候的原因,或许是与外国接触更多,东北与山东有着太多的不同,而哈尔滨也跟济南有着很大的差异:也许是靠近孔孟之乡的缘故,济南这个城市显得很正统,而哈尔滨则更加开放,或许这也是吸引那么多外来人口的原因。当然,她们也有着共同点,那就是"旧枝散发新生命“,她俩都是很古老的城市,都在不遗余力地建设新城。哈尔滨的新城也正在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人去居住、经商。

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马纸业有限公司,因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边旅游边实践,完成了我的实践报告。

在公司期间,我不是在固定的某个职位任职的,哪里需要人,经理就叫我去哪里帮忙,所以他们都叫我“员工的副手”:有时我会帮他们联系业务,有时会去帮忙清理帐目……一个人经历什么就会有什么样的经验,这是一定的,虽然只有20天,对于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员工,我却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我从来没意识到过普通话会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联系业务,如果一个人不能说流畅的普通话,他跟客户几乎处于两个不会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谈成功联系业务的可能性了。

现在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在商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业务联系的过程中,两个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论是价格、数量还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个方面。一个员工要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因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话的失误或软弱就让公司蒙受很大的损失。

在实践期间,我当然没有去管理员工的权力,但是通过我对公司管理者的观察,他们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却遭到员工的抵触。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强硬的手腕,关键是一种协调能力,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个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让员工的个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

20天之中,我能对公司的实在少的可怜,但我学到的东西却多得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益。在那些天里,我与几位管理者都有过沟通,对其中一部分员工也做了调查。让我的诧异的是他们对现在的大学生都有所排斥,因为过去的大学生员工在他们的印象里懒散、不负责、不塌实……当时我脸都红透了,因为这些个别的大学生员工却是大学生群体的一个缩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这样的缺点,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给我列出了他们欣赏的大学生应有的素质:

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实务实是一个大学生最基本的素质。尤其在对专业素质要求不是很高的经济活动中,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学历的员工,他们需要的员工是高素质,而没有这项基本素质,再高的素质也是空谈。

在他们公司有一个学韩语的大学生,因为一时没有找到本专业的工作,于是来到了他们这里。但他在这里表现却很差:不停地拿着手机发短信、工作不积极……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员工对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负责人对他也颇有微词。

经理对我说过句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用的话:“是金子你就要发光,在哪里都要发光,用尽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还是在水里,因为不是每块金子都会被打成首饰的”。

社会上评价80后的人说这一代的人责任心差、软弱,在做错事之后不敢承担责任,的确是这样。在实践期间,不管是经理还是员工,他们都告诉我他们欣赏的是那种谦虚、责任心强、不怕犯错误的大学生员工。他们不怕新员工犯错误,怕的是他会不停的犯错误,因为这样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其他的员工都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现在大学生虽然越来越多,但不是每个单位里的人都会是大学生,大学生员工的比例在很多情况下都很下,剩下的当然是低学历、年龄大一些的员工,很多大学生自恃自己的高学历瞧不起别的员工,这是很不可取的。一个公司只有成为一个团结的群体才能取得进步,这就要求大学生很快的融入到他们当中。我们要找到与其他人之间的共同语言,找到一个切入点,因此在看书等方面就要有所调整。实践期间在与很多客户的交谈中,我一般很难找到话打开局面,他们所谈论的很多都是历史、战争等方面的话题,他们看的书也多是传记性质的。可能我的专业是法律这是一个隔阂,但我觉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课余时间看的书大都是小说之类的,因此有了这么多的差异。当然我说的不是抛弃自己的专业去向他们靠拢,而是广泛的阅读,加大自己交际的广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这一点很多大学生都会忽视,也达不到,因为大多数大学生平常锻炼太少,课余的时间大都是上网、看小说或者是睡觉,所以大学生体质状况差的现象很普遍。去一个单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公司不会一直在等一个员工把病养好,因为市场不会等这个公司。

除了这几点外,还有一些不需要赘述,因为每个大学生都清楚这些:包括诚信、良好的态度……但我们每个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难。

通过我对他们的调查我发现,现在的企业对学历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质的员工,这种素质不仅是专业素质,也是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的最基本的东西——美德。

我不想给我的实践报告涂上太多的文学色彩,但是我还是忍不住用《士兵突击》中许三多的话给这份报告结尾:要好好地活,好好活就是要做很多有意义的事。我们每个人,不管是不是大学生,都要去做有意义的事,不管在哪都要发光,因为只要有光,你的周围就会以为你而——亮。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

寒假课业辅导。

寒假中利用大约一周的时间给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辅导功课(主要是英语和数学,兼顾语文课)帮助他搞好复习,完成作业,并预习下学期的课程。在辅导功课期间重点传授一些学习方式、方法,目的在于使他学会如何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巩固好基础知识,为初中的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2月3日。

辅导学生的家中。

今年寒假中,我抽出一周的时间进行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很简单,是义务给本村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因为以前没有做过家教,所以决定从小学生开始教起,便于积累经验。我们村中有很多正在上小学的学生,平时一般都是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回家后完成作业,然后等到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作业题,有疑问的再向老师提问。但是一旦放了寒假,学生们基本处于失去管理的状态,老师不在,父母没时间,小学生的依赖性比较强,不会自学,加上自制力比较差,因此,假期中很多学生只顾投入到过年的快乐中,尽情玩耍,荒废了学业,结果是一个假期以后,旧的知识忘记了,新的知识又不会,而且情绪总是处于极放松的状态,很难再全心投入到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去,造成开学一段时间内学习效率低,学习成果不显著,影响以后的学习。六年级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这种现象无疑会对学生产生极不利的影响,因此,我认为选择六年级的学生会更有典型性。

寒假中我通过调查得知有很多大学生假期中义务给学生做家教,我觉得这是个十分有益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搞好学习,另一方面可以多一种经历,多一份锻炼。我主动找到村中一个正在读六年级的学生,据他的家长反映,他平时比较贪玩,学习成绩一般偏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在拟定好学习计划后,我决定对他进行一个星期的功课辅导。

学习计划主要是:功课辅导以英语和数学为主,把重点放在数学上,采取先复习功课巩固基础知识,再做寒假作业,最后预习的方法,前三天学习数学,第四天和第五天学习英语,最后两天预习新的数学课学一些英语的短语和句子,在学习数学和英语的同时穿插一些语文课的学习,如学些成语或是读优秀作文,试写些语言优美描写细致的句子段落或文章。

是功课辅导的第一天,我对张永兴同学的学习情况的粗略了解完全来自他的家长,为了能够比较实质的了解他的学习情况,我从他的数学课本上挑了10道难易不同、题型各异的题让他做,结果他只做对了6道。分析他错题的原因,一是有些基础知识没有完全清晰的掌握,二是做题时不够细心,有几个错误是稍加注意就可以避免的,三是做应用题时题目的关键点没有弄明白,而且知识的连贯运用也不够好,解应用题的基本方法列方程解应用题没有掌握好。基于这几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在帮他辅导数学课时,重点应该放在巩固基础知识,提高计算能力,培养做题细致,突破列方程解应用题这一难点上。剩下的时间里,我帮他改正了刚刚做错的题,并且复习了综合运算这部分的知识。

有了前一天对他学习情况的清楚了解和一些初步的复习,根据辅导计划,今天数学课的辅导重点算是真正开始了。复习的顺序按照他的数学课本各章节的安排确定。复习各章节时的基本方法是先出几道本章的题目让他做,根据他做题的正确率确定本章讲解的重点以及讲解的时间。讲完重点后把寒假作业中对应的题目当作练习做完,一方面可以巩固刚复习完的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做完寒假作业。复习过程中发现,把一天从早上到傍晚的时间都用来复习数学十分枯燥而且效率也不是很高,于是,在和他商量之后,我们决定,每讲一个小时候数学就抽出10到15分钟时间学习几个英语单词或是读几段优秀小学生作文。这样不仅可以同时复习英语和语文,而且可以提高大脑灵活程度,提高学习效率,更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自学能力。

除了巩固复习过的综合运算,我们又重点复习了列方程解应用题部分。这部分知识的关键在于读清题目,找出题中的等量,利用这个等量列出方程,从而达到解题的目的。因此在解题时,列出适当的方程便显得尤其重要。我从他的课本上找了好多例题和练习题,有从他的练习册和寒假作业中找了许多题目,集中起来,逐题解答,使他能掌握列方程的技巧。

有了前两天复习的基础,剩下的复习数学的时间主要用在做完练习继续巩固上。

在前三天里,我们不仅复习完了数学课的重点,而且利用空闲时间读完了几篇优秀作文,学习了很多英语单词和短语。张永兴同学对这种学习法的兴趣很大,学习时十分认真,我们决定在以后的'几天里继续采用这种方法,除了讲英语单词和预习新数学课外,补充一些成语、作文中的优秀段落,帮他提高写作水平。

接下来的两天主要以英语为主,采取的主要方法是把要学习的单词、短语编成比较简单的对话,通过练习对话,学习知识同时巩固发音。

预习新课主要是我讲,学的基本都是新课中一些比较基础比较简单的知识。经过几天的学习,我发现他有了很大的进步,会在听我讲完新课之后自己主动找一些练习题做,而且他的语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会准确的运用一些成语,并能写出比较优美的文字。

虽然这次家教是给一个小学生做,涉及的知识十分简单,而且时间只有一周,工作量也比较小,但是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从来没有做家教经历的我开始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十分简单的知识讲的尽量详细、清楚、易懂。我努力回忆自己上小学时老师的教育方法同时结合辅导的小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比较详细的辅导计划,并在辅导的过程中不断修改辅导计划,改进辅导方法,终于探索出了一套虽然不够完善但却较为有效的辅导方法,为我以后的工作提供了经验。在这其中,我深刻体会到细心、耐心对一个人的重要性,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满怀细心、耐心的认真对待,细微之处更能锻炼出一个人的能力。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的任务不单是学好,取得良好的成绩,还包括很多内容,注意培养自己多方面的的能力,提高自身素养,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尽自己的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都是我应该尽力做好的事情。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一

为检验自己对在学校所学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同时根据课程安排和见习要求,本人于20xx年4月27日至20xx年5月15日,到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参加了社会活动实践。

精河县城镇派出所地处精河县城中心,是精河县第一大所,现在编民警13人,下设信息采集室、片区民警室、治安室等,设所长、指导员各一名,辖区面积10余平方公里,人口3万余人。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辖区案件年年上升,维护治安稳定任务越来越重,每位民警所承担的工作量较大,到派出所参加社会实践课以来,受到所领导的热烈欢迎,专门指定了一位民警跟班学习,力所能及的参加一些实际工作,这使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新东西。

在近一个月的实践期间,我主要参加的主要工作有:协助户籍警帮群众办理户口的相关工作,跟民警出现场调查处理,学习制作法律文书。

1、在户籍大厅工作情况。

认真学习如何管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所以,查档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看着,看民警师傅是如何又快又准的查到所需资料的;接待群众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听着,听民警们是怎样为老百姓排疑解难的;有机会出现场时,我总是在一旁学着,学民警们是如何做好现场访问和调查的;制作文书的时候,我总是在一旁思考着,思考民警们对文书斟字酌句的用意。渐渐地,我学会了如何管理档案;如何接待群众,如何现场勘察的部分工作。张师傅说我学得很快,也很好,所以很放心的把一些工作交给我去做。通过这些工作,我了解了辖区的更多情况,也认识了辖区的很多人,这对我以后的工作起了很大的帮助。在实习过程中,我一边重温学过的课程,一边实践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在办案的同时积极查阅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与法理要求,将在学校所学到的法学理论,运用于实践中去;同时向领导和民警学习,从与他们的交谈中学习到许多警察业务知识、办案思路、询问技巧以及做警察工作的艺术等,这些都是书本上不可能学习到的东西,从而全面提高了自身的素质。同时我也从实践中得到许多感性积累,这都将成为我人生中的宝贵财富,使我在以后的学习中有所偏重。

2、跟民警出现场实习情况。

在实习期同民警一起积极参与辖区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办理了各类治安案件数件,有力的维护了辖区的社会治安,为辖区的经济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派出所,白天除了正常的接触警务工作,还得下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了解社会治安动态。许多民警因为所里的工作忙放弃了休假,始终坚持在工作的第一线,无论在什么时候,他们对待工作的热情总是积极而饱满的,对待人民群众也是文明有礼。作为一名实习生,我积极协助派出所里面的民警开展各项工作。做好人,做好事,做好本职工作,甘于平凡,甘于奉献。

3、学习法律文书制作情况。

对于所里交代的任务我都尽自己所能做得最好,认真学习制作治安类的法律文书,制作询问、讯问笔录,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等,实习期间作询问、讯问笔录数份,制作治安类法律文书多篇,帮助民警整理户籍档案,做好台账工作,制作现场访问记录。在派出所里面实习工作多而杂,任务重而急,但我抓住在派出所实习的机遇,利用工作中点滴的学习机会,进一步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熟悉了简单案件(如故意伤害案)的立案、侦查、破案等工作程序,对警察业务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了解。

回顾短暂实习经历,使我对法律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收获到许多在学校学习不曾有过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不仅仅要全面了解法律知识,更要成为一个“百事通”。所涉及的领域要广泛,知识的运用要灵活。要具有相当的知识面是由警察的职业性质决定的,他们要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要求的素质必然是全面的。只有掌握各方面的知识,才能更好地做正确的案件分析,获取更多有利的证据,为案件侦破提供帮助。

二是要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各种法律文书都有规范固定的格式、执法用语要准确简洁、分析要深入透彻、规范的执法程序等等,都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习期间,看到警察对某些法律文书的标点符号都再三推敲,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我去学习的。

三是最重要的一点,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学生要有对工作的热爱和对法律的正义感,这是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必备的。我在实习的许多警察身上都看到这点,也正是有这种精神的支持,他们不辞劳苦,不计名利,不顾个人生命安全维护着法律的尊严,默默地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做着自己的贡献。

四是发现了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的专业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使我意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必须要养成严谨、细致和耐心的工作态度和精神,实事求是、脚踏实地把本职工作做好,为群众多办实事、做好事。通过这次实习,使我收获具大,不仅将书本上的知识学以致用,而且积累了一定工作经验,我想这些不论对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使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用好法律的信心,争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专业学生,真正的法律尊严捍卫者。

通过近一个月时间的短暂学习,我按照学校和实习大纲的规定,基本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学习到了一些社会实践经验,必将对自己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带来进步。

以上是我的社会实践情况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七日。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二

20xx年1月28日至3月8日,在密云县人民法院我参加了社会实践活动,在这期间我参与了一个交通事故现场清理引起的诉讼案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我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执法与处理谈一谈自己的见解:

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

下面就交通执法工作中这一原则的适用和把握进行了深入的调查。

20xx年1月的一天,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广源贸易货栈(以下简称广源货栈)雇佣司机尹某驾驶载有文具,小百货,小电器等货物的东风牌大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我市101国道密云段西大桥上时,由于该车右后轮螺丝断裂发生侧翻,占用了两条机动车道(该路有三条机动车道)和紧急停车带。密云交通大队接报案后派事故科民警赶赴事故地点,清理现场,疏导交通。为保证道路畅通,需要迅速清理货物。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非常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由于现场系101国道主路,车流量大,并且以大型货车居多,故民警拒绝了尹某提出的人工清运方式。先后调集,拦截了1辆铲车,5辆自卸车,耗时4个多小时,清运7车次,至清晨8时30分将现场清理完毕,恢复交通。事故车及所载货物运至密云县事故停车场,由尹某及随车人员保管。在清运过程中,该车部分货物发生损坏,后由于尹某等人保管不善和天气下雨,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也有部分丢失,受损。3天以后,广源货栈在密云县公证处见证下,与6名货主共同对存放在停车场的货物进行清点,后将所有货物拉回赤峰市。20xx年2月,广源货栈向密云交通大队申请国家赔偿。密云交通大队于同年3月作出事故科行为不违法确认书。20xx年3月,广源货栈向密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事故科的清理行为违法,赔偿损失38万余元。

事故科民警在依法履行清理事故现场职责中有无滥用职权行为,是否应当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原告提出,被告清理现场时,调来铲车和翻斗车象铲砂石一样将货物铲装到翻斗车上,翻卸到密云事故停车场,致使货物绝大部分损坏,部分丢失,给原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余元,被告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属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被告的行为违法。交通大队事故科答辩认为,原告单位的车辆在西大桥上发生故障,造成101国道西大桥由东向西一带主路和辅路严重堵塞;交通民警及时赶到现场,为保证勤务和交通畅通,采取措施清理了现场,履行了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不构成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密云县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不仅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亦应符合法律原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这一规定赋予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事故现场的职权,也明确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清理事故现场的原则是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正当履行上述职权。交通民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专业警察,在处理现场时,应当考虑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车辆的型号,损坏程度,货物的种类,数量等相关因素,采取适当措施以抢救伤者和财产,尽快恢复交通,在这一过程中应当避免因行使职权造成财产损失。由于被告没有考虑应当考虑的因素,只是采取了严重不当的清理方式清理事故现场,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坏,违反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清理交通事故现场过程中应当遵循的法律原则,已构成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被告因为违法清理事故现场,致使货物严重受损,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20xx年5月作出(20xx)密行初字第66号行政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20xx年2月在101国道密云西大桥段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方式违法;同年5月作出(i20xx)密行初字第67号行政赔偿判决,判决交通大队事故科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6万余元,诉讼费6497元亦由交通大队事故科承担。

交通大队事故科和原告分别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4月分别作出(20xx)一中行终字第177,180号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交通大队事故科不服,于20xx年5月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xx年6月再次申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同年6月裁定再审。同年6月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二审判决,确认交通大队事故科清理事故现场行为合法。当日,被告对原告遭受的财产损失给予行政补偿人民币19万元。

分析此案,我认为:

该东风大货车在101国道主路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查是由于该车右后轮两条螺丝陈旧性断裂致使车辆失控导致侧翻,车上货物随车厢一同翻倒并损坏,事故原因完全是大货车司机行车前对车况疏于检查,没有及时发现车辆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发生后,尹某等人无能力自行搬运货物,只能由交通民警组织清运。当时正值深夜,现场无法组织人工清运,交通堵塞也不允许事故车辆在此地长时间停留。现场民警紧急调来吊车和拖板车,试将事故车辆连同货物整体吊装到拖板车上,为的是保证车载货物少受损失。但试了几次均不成功,加之货车翻在桥上,从桥上整体吊装,货物一旦散落到桥下对辅路的车辆,行人会带来极大危险。只能先卸下货物,车,货分别吊装清运。尹某及随车装卸工将捆绑货物的绳子锯断卸下货物,车上装载的800余只箱子随即散落在道路上。当时现场的紧急情况不允许,也没有条件组织人工搬运。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赶赴现场的交通民警在查明事故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抢救财产"和"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的法定职责对他们来说就同等重要。尤其在此案中,现场是101国道,这条路是首都东北部连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的通道。经我局指挥调度中心测算,当时机动车日平均流量十一万辆,平均每小时的车流量四,五千辆,每天七至八时的高峰时段,每小时的车流量二,三千辆。当日又赶周末,如果该事故车辆造成长时间的交通堵塞,会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在当时情况下,"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比"抢救财产"更为重要。交通大队事故科在时间紧急,车,货整体吊装又失败的不得已情况下,紧急征用车辆,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恢复交通,兼顾了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因此,这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合法的。

交通民警清理事故现场的行为是行政事实行为,是依行政职权作出的,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因此这种行为的具体方式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均没有规定。实施这种行为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急情况,受事故直接影响的道路状况和车辆通行情况及所具备的人力物力条件,来决定所应采取的必要方式。由于整个清理过程是在动态变化之中,其间也常常会发生事先不能预料的情况,从而使这种方式也会随之变化,以适应客观需要。对这种行为方式的客观评价,不能仅仅以结果定论,而更应当实事求是地评价其选用的方式,所要追求的目的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是否相一致。在此案中,负责清理事故现场的交通民警在车货整体吊装不能的情况下,紧急征用,调用铲车和自卸车,用了四个多小时,运了七车次,才完成了清理工作。其采用的方式在当时的特定时间,地点和情况下是的,而不是事后人们坐在房间里可以设想若干个方案可以实现的。

经验和教训是事后总结的,指挥和决策是现场最需要的。现实的交通执法活动中,交通民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经常是为了抢救伤者,不得已而采取二次损坏事故车辆的方式来实现;也常常为了清理因违章超高被卡在桥下阻断交通的大货车,经常采取切割车辆的方式以实现恢复交通的目的。如果都以行为的结果来评价行为方式的正确与否,那么将会出现交通民警履行了清理现场的法定职责后,其所属的交通管理机关确因其所采取的行为方式给当事人造成损失而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从当事人角度看是维护了其合法权益,但对行政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行政管理权造成一定的误导,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行政诉讼法的立法本意。因此,法院司法审判对行政机关执法的行为方式应当有统一,客观的评判标准,这种标准应当是法治层面的,即衡量它是否做到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事,正当地履行了法定职责,限度地保障了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利益免受损害。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中无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就不应当承担国家赔偿义务。行政侵权通常起源于行政机关或公务员的违法或不当行为,行政机关适用法律行为不产生行政侵权。在此种情况下,国家给予受损失的公民或法人的补偿属于行政职责或义务范畴,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行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出于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不应当确认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只限于那些出于不正当目的和理由的行为"。

交通民警处置交通事故现场,为了抢救伤者有时会造成事故车辆的二次损坏;有时为了道路畅通,不得不采取解体事故车辆的等方法,这当中都不可避免会给当事人的财产带来损失。对这种损失,交通管理机关不应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据了解,我国即将出台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将这种由于当事人的过错造成公共利益受损,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清理的,有过错的当事人还要承担清理费用。如果当事人无过错,行政机关对其遭受的损失,可以给予适当行政补偿。此案中,原告由于自身过错致使车辆发生故障造成侧翻,使其车载财物遭受损失,清理的过程中再次造成损坏,如前所述是不可避免的;清理后的货物存放在停车场,由于原告方的保管不善和下雨,又使货物发生部分丢失和雨淋,因此,原告所遭受的损失是多因一果。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机关可以承担适当行政补偿。

在当今依法行政,国家强调限度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大环境下,如何在处理交通事故中调动最快捷,最科学的人力,物力资源清理事故现场,减少事故当事人的损失,更合理地兼顾公共利益和公民,法人利益,追求社会效益,是交通管理机关不断思考和总结的一个重要课题。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三

我从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在xxx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该单位的负责人是xxx,在是实习工作了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和关心。

在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通过领导和律所律师人员的帮助知道,我掌握了各种证据甄别的方法、技巧;在跟随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中,我了解了相关案件法律适用的方法、程序;熟悉起诉状、辩护词、判决书、裁决书等各类法律文书的特点及制作;律师是一个周旋在公检法三个机关之间的一个职业,在实习阶段,我抓住机会跟随办案律师深入公检法部门,了解并掌握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工作特点、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由于律师天生的职业辩论性,在实习阶段我掌握法律论辩的方法及技巧。

(一)证据甄别

到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接受的第一项工作就是随着办案律师到xxx网吧进行取证。在随着办案律师取证的过程中,我把理论知识运用到时间取证及甄别的过程中,本来信心满满的我,却遭遇实习中的第一棒。我发现,要想成为一个好律师具体说做好证据甄别工作光有理论知识还是不够的,还需要积累实践工作经验。主办律师在取证过程中不厌其烦教我各种甄别方法,通过这次的调查取证,以电子证据为切入点,我学会了证据的甄别和适用,将证据所应具有的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具体的案件搜集的证据中,一步步排查一点点证实,最后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

(二)程序适用

在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我接受的第二项工作就是跟随xx律师跟进xxx案子。在此期间我学习到了具体法律的使用方法和适用程序以及相关文书的写作规范技能。在律师事务所每天都过会遇到不同的当事人以及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案子,作为律师必须得在听完当事人的诉说后在短时间整理思路,为当事人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比如,面对比较简单的案件,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者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不必去起诉,以免造成当事人之间的讼累;面对进行起诉的案子,接待律师可以建议当事人采取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进行解决,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及诉讼成本都是一个很好的考虑;面对复杂的案件,接待律师可以向当事人提供诉讼的办法,为当事人做一个可供解决问题办法的经济分析,以最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律师事务所也能在此过程中获得一个好的声誉,慢慢做大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文书写作

在实习期间除了随主办律师跟进xxx案子,我还做了大量的前台接待工作,在此工作中我把在课堂上学到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完善,为当事人撰写了多份民事诉讼起诉状。除了为当事人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之外,我还利用实习之后的时间将判决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的写法进行了梳理和强化,在实习期间自己的文书写作技能进一步提高。

(四)辩论技巧

众所周知,律师是靠嘴吃饭的,都有一个三寸不烂之舌。在本次实习的过程中,我在随着办案律师出庭的过程学习到了辩论技巧和方法,提高了自己的辩论技能。我总结道,作为律师,出庭辩论语速不在于快,而在于一个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逻辑的清晰度和条理性就建立在大量的案件事实及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因此,做好法庭辩论的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案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就是在辩论的过程中需要口不离法,用法言法语说服法官和对方当事人,达到辩护的专业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为当事人辩护,合理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熟悉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

在实习过程中,无论接触当事人也好,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也罢,都离不开和公检法三部门打交道,律师就是周旋在公检法和当事人之间的一个职业,能否自如,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在本次的实习过程中,我着重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法以及这三个部门对律师办案的态度和帮助程度。根据现行《律师法》规定,当事人在被羁押后可以请辩护人或是代理人,这时候律师可以代理人的身份出现在公安部门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为当事人提供司法帮助。在刑事案件以及检察院的自诉案件中,律师需要周旋在检察院,跟检察院的人员打交道,除此,还会涉及到法院,进行出庭辩护等等。而在民事诉讼中,律师在与法院的接触是最多的,从最初的确定立案到法院的最终判决都会有律师的影子,只不过每个阶段律师会以不同的身份出现。

本次的实习工作让我了解并熟悉了公检法三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内容,能够使我在以后和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到知己知彼。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需躬行”,在为期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认识到众多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足,以及认识到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性,空学理论知识是无用的,必须联系实际,在具体的时间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教训,把书本上学到的知识应用于实践。

在实习过程中,我体会到,作为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做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了金钱而泯灭良心和职业道德。

第一,不能为了拉案子,造成当事人的讼累,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不能为了胜案,而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或是替当事人给法官请客送礼;

第三,在与公检法打交道时做好本职工作,可守原则做到不卑不亢。

在实习过程中,我意识到,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肩负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责任,所以律师自身必须做到活到老学到老,丰富自己的法学素养,担负起宣传中国法制的重任。

作为一名成功的律师,必须树立起社会责任感,多多参加法律志愿服务工作,把自己的所学运用到法律服务过程中,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最后,我要感谢xxx律师事务所,为我提供了这样一个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让我学到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这段实习经历于我而言异常绚丽和精彩!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四

一、前言部分。

调查时间:2014年8月1日--8月31日。

调查地点:汉沽区。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

二、基层农民的法治基本情况。

(—)法律意识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种农民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区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总结。

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农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要不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地区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农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到处鱼肉农民。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三、

原因简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很少由农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想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解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农村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农村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

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金达威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司法解决。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农村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有能有农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四、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而关键又是农民那块。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一个社会法律意识的形成决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不但受制于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还与一个国家的民族传统和民族性格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特别是在法律意识还很淡薄的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养成注定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是是一个农业大国,所以,只有农民具备了应有的法律意识,中国社会才能成为真正的公民社会,也只有农村实现了法治,中国才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五

又是一个假期,寒假开始了,利用本次假期,我又来到了xx县人民法院刑一庭开始了我为期七天的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得到了庾副院长、刘庭长以及同志们依然不变的耐心指导,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番实践,不像往年我来此实践时做的一些文职工作,刘庭长安排了我认真旁听了一起引起了法院和检察院持不同意见的抢劫案件。听着原被告条理清晰的陈述、取证。这让我明白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只有不断的学习相关的法律条款,才能运用自如,如鱼得水。实践后,经查阅资料我明白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层面。以下是我找到地一些资料和如何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首先要以法律为准绳。某种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等,都应当以法律为标准作出判断。如果脱离法律来思考与处理问题,就谈不上什么法律思维。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有时会遇到法与理、法与情的冲突,遇到合理不合法或合情不合法的情况。但是,即使人们感觉到某些法律规定不合理、不合情,也不能漠视、违背或搁置法律。一项法律规定,只要它没有被修改或废除,就是有效的,人们就有义务遵守或执行。如果人们觉得某项法律规定不合理,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修改或废除的建议,由有关国家机关修改或废除该项法律规定,但往国家修改或废除之前,仍然必须遵守或执行。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以证据为根据。正确地分析与处理法律案件,要抓住两个关键问题:一是查清案件事实,二是正确运用法律。只有收集到充分的证据,才能查清案件事实。一般来说,证据就是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法律上的证据不同于一般的事实。首先,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即证据的形式、收集和查证都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其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即证据必须是客观真实的,既不能捕风捉影,更不能主观臆断。再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即证据只有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才能对案件事实具有证明作用。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从法律程序出发。程序问题在法律领域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简单地说,程序是法律所规定的法律行为的方式和过程,法律通过规定明确的程序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程序告诉人们实施某种法律行为时,应先做什么事情,后做什么事情,以及如何做这些事情才是符合法律的。与其他类型的思维方式似比,法律思维更为关注行为的程序问题。

法律思维思考与处理法律问题要运用法律原理和精神。法律思维的任务不仅是获得处理法律问题的结论,而且要为法律结论提供充分的法律论证与法律理由。任何理性的思维都应当用适当的理由来支持所获得的结沦,而法律思维对理由的要求更有特殊之处。其一,理由必须是公开的,而不能是秘密的。其二,理由必须有法律上的依据。其三,理由必须具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就此而论,与其说法律思维的首要任务是寻求解决问题的结论,不如说是寻求据此作出结论的法律理由——那些认同法律并依赖于法律的人们能够接受的理由。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六

暑期社会实践,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二学生,我和我的小伙伴有幸来到了章丘市圣井法庭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对我来说受益匪浅。

进法庭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虽然接触的东西不是很多,但是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蔡哥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退一审卷宗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再如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氛围,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无不折射出审判的严肃和公正,几乎每次都能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槛不久的新人,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在实习中,圣井法庭的法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执法如山的严正品格,深厚的法学底蕴,丰富的法律知识,广泛的社会经验……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的身上闪烁着法治文明的光芒,寄托着百姓群众的法律信仰。尤其是法庭多处理的民事案件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每件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经济利益,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因此法官们作出最后的判决与裁定都慎重万分,充分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要求,权衡利弊,以求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章丘圣井法庭给了我这次机会,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一个月的法庭实习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经历是一种积累,所以,第一次的法院实习将成为我一生的宝贵财富!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七

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在20xx年3月1日,我去到了广东君安律师事务所实习,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让我学习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期间我有幸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虽然只是负责庭审记录,可真切地让我见识了庭审标准的司法程序,认真观摩律师们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相关法律的适用范围,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庄严的国徽下,原来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而律师的答辩均是按法庭纪律有序地发言,庭上律师精湛的答辩技巧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查询拜访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青少年犯罪是我此次实习中感触比较深的一个话题。在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被告人是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我们律师会见的被告人是涉及到抢劫的案件,这个案子的两个被告人均是九七年出生的。在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自我分析了一下,我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

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

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

3、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

法律最终是面向群众,服务大众,健全社会法治,为我国的“依法治国”政策服务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八

记得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曾说过:“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然而对于善与正义的把握却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了拓展自身的知识面,扩大与社会的接触面,增加个人在社会竞争中的经验,锻炼和提高自己的能力,今年下半年,我有幸到***律师所实习,开始了我的社会实践。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让我学习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实习期间,律师所安排了某律师为我的指导律师,我的主要工作是协助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期间还跟随律师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从中了解到庭审的各环节,还能观摩律师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等全过程,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将理论用于实践,这样能很好地为我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

每天上门法律咨询的客户很多,民事方面的法律咨询相对较多,不外乎是离婚财产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借款纠纷、房地产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等。社会上的弱者总是老弱病残、老人、妇孺,当中就有一位老人家来寻求法律帮助,据说这位老人家被儿子媳妇赶出家门,无奈之下来到事务所咨询解决办法,最后律师建议老人家先去当地居委会、民政局反映问题,寻求帮助,还是不行的再走法律途径。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有法可依的,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还有较多的是妇女来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因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家庭暴力、重婚等原因导致的离婚,居多的是单纯的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缘由系“第三者”插足所致的个案也越来越多,由此可以看出当今社会妇女在家庭中经济地位提高了,不再忍气吞声,一旦对婚姻不满,就可依自己的意愿提出离婚。涉及财产、子女的离婚案件较为复杂,如果处理不好或不妥,极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各类报纸也经常登有这类报道。

用范围,这是最直接、非常好的学习方法。庄严的国徽下,原来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而律师的答辩均是按法庭纪律有序地发言,庭上律师精湛的答辩技巧让我受益匪浅。

我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查询拜访取证,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青少年犯罪是我此次实习中感触比较深的一个话题。在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被告人时,了解到有很大一部分被告人是九十年代以后出生的。我们律师会见的被告人是涉及到抢劫的案件,这个案子的两个被告人均是九七年出生的。在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已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据统计:90年代,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例明显增多,年龄最小的还不满10岁!

我分析了一下,我认为导致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是:1、受家庭不良教育的影响;2、青少年自身的心理、生理因素;3、外在社会环境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4、法制道德教育滞后。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很大,家庭的教育培养,深刻影响着子女人生观、道德观的形成,家庭教育的缺陷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的基础,潜伏着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危机。在我国的普法教育、法制宣传不够深入化,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青少年自身更是不重视此方面的学习,只重视学习成绩,关心是否能考上大学,对于学校设立了法律知识和品德教育课也是表面应付,被动接受。因而,这部分青少年缺乏是非、荣辱、善恶观念,分不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别。另外一主要原因是受社会不良文化影响。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等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学校及社区周围的非法网吧、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生活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都是诱发青少年犯罪上升的重要社会因素。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认为国家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通过近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过渡的作用,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有很大帮助。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社会才是学习和受教育的大课堂,在那片广阔的天地里,我们的人生价值得到了体现,为将来更加激烈的竞争打下了更为坚实的基础。

法律最终是面向群众,服务大众,健全社会法治,为我国的“依法治国”政策服务的。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严重阻碍了我国的法制化进程。我认为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社会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实践。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九

本文目录。

我迈入大学的第一个暑假就要来了,一年的法律专业的学习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向法律殿堂之门,但法院对我们这些还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大学生来说还是既神秘又好奇。而今年暑假我有幸来到家乡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在近一个月的实践过程中,让我深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官是多么令人骄傲。在这里我不仅找到学术理论体现和验证,更找到了一种神圣的使命感。

进大学校门,就接受了这份新鲜而有挑战性的社会实践­;活动,感觉到很能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增强自己的勇气,毕竟己经­;开始尝试着用天真的思想去触摸这个社会。尽管有些思想和观点­;还比较稚嫩和单纯,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

进法院实习后,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

一开始实习的时候,我就旁听了庭审,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通过整理卷宗、翻阅案例、合议庭笔录­;等都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通过实习,让我了解了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豫章监狱处理一起离婚案的调解,第一次走进高墙之内,仅仅一道铁栏之隔,却是两个不同的世界,看着他们眺望远方的眼神,那是一群向往自由的灵魂。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因为民一庭处理的很多案件是婚姻家庭案,而当事人也基本上是第一次参与庭审,有时双方会激烈的争吵,这时总要法官一遍遍讲诉法庭纪律。甚至有当事人因为不肯离婚差点在庭上服敌敌畏自杀。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

这次实践让我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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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实践,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践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践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践,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

规章制度。

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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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

就像所有的戏剧总会谢幕收场一样,我的法院生活也在撕去的片片日历中匆匆落幕了。无论这出剧多么平淡无奇或是这丫头多么滑稽可怜,都请大家给予更长多的尊重和关爱,因为这个丫头正在成长。也许时间会渐渐磨去她身上的锐气,但头顶的天平和脚下的沃土,会让她这颗平凡的石头闪出金属的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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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来到广州中院了,但感觉跟以前的很不同。

首先,可能是刚刚学完刑事诉讼法的缘故吧,接触到刑庭的卷宗文件的时候有一种“亲切感”,不如上年在执行庭面对文件的一脸茫然。因为已经是大二的学生了,很多诉讼的程序也都比较熟悉,到哪一步应该做什么也算是心里有数。这样的感觉特别好,觉得自己学到的知识在实践中有用武之地了。另一方面也在检测我这个学期的刑诉法和以前的刑法学的效果如何。不过说来真有点惭愧。那一次把中级法院的受案范围和指定辩护人的情况混淆了就暴露出我对刑诉法法条的熟悉程度还不够。中院的受案范围其中一点是“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而指定辩护的情况只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的犯罪嫌疑人才有权利,并不包括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由于我的误解,差一点将一件案子中那可能判无期的犯罪嫌疑人的指定辩护函发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去,幸亏发现得早,并得到书记员的提醒。

第二,今年接触司法文书的机会明显比去年要多,而且由于不再是表面的感性认识,我逐渐了解到各种文书的用途性质和填写步骤。法院工作的最大特点是按部就班,每一项操作都需要依据并留底归档。这就产生了大量的司法文书,稍有差漏就必须重做或艰难地复查改正。要知道,文件是清一色的白纸黑,大小质量也都完全相同,除了逐份查看,并没有别的方法可以尽快找出想要的资料。一件稍复杂的案件就有堆得像小山似的卷宗,案件的原始材料还比较好办,因为可以对着正卷和副卷的目录表分拣整理。整理好两大沓就可以装订成册了。最麻烦的是后续的执行过程的变化,例如罪犯接受教育后悔改表现好,就可能得到减刑或假释。本着改造为目的,惩罚为手段的宗旨,公安局每次都有大批的减刑假释。

申请书。

提请中院批准。大批的这类情况关乎到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这个基本的人权,中院在审批时候当然不能有一点的松懈。由一次减刑产生的文书就多达四五份,申请书、裁定书或决定书、宣判笔录等,在看守所要经过看守人员、驻所检察员的签,然后送报公安局有局长决定是否批准,送上法院后要请经办人和审判长签名,经过重重审核才可以得到最后结论。结论有了就必须尽快到看守所在服刑人员前宣判。该放人的要求看守所办好相应的出监程序至完成,才算是完成了这一项工作。程序的严谨和细致化体现了保障罪犯人身权利的重要性,但也同时考验着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要有紧迫的时间观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经办人员,要把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羁押时间列明并记下,因为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仅次于剥夺他们的生命权利,在牢房的一天也不远不能用在监外的一天来衡量。尽管在整理和书写同一样的大量减刑假释文件的时候显得很枯燥乏味,在计算他们的已服刑期和剩余刑期的时候头脑会很机械并容易出错,但是可知道他们的希望就紧紧地被经办人员手中快速的敲打键盘中捏着,就如生命垂于一线的感觉。当我的工作有所松懈的时候,我就会这样提醒自己,计算刑期一定要多留点心眼,否则,正义和公平就会在这不经意的一刹那间被抹煞。这只是一个例子用以说明法院程序的严谨和细致。为了提高办案结案的效率,往往是批量处理。即同类型的司法文书在同类案件积累到一定程度时一起出具,流水作业。这种定势思维的工作方式确实可以快速不少,且差错率也会适当降低。但这也并不是万能的。根据我的经验,这考验着我的耐性和条理性。面对一大叠类似的文书需要填写打印,一是要“冷静沉着”有积极的工作态度,热情能使促使事半功倍,收效较佳。二是就是细心,不放过任何要填写的地方,因为模板中的眼有时候会因为具体案件的变化而变得不适用的,这就要修改。以为模板万能的心态不要得。万一写错了虽然可作后期的改写和补救,但若该文书是送达给当事人,改写就未免有损法院的权威和尊严,严重的可能惹来笑话。法律在每个人心目中应该是至高无上的,法院出具的文书又岂能马马虎虎呢?司法机关这个社会的安全阀、权利救济的最后防线的作用又怎么最好地发挥呢?对法律文书的斟酌对较就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负责、更是对全社会的安定和繁荣打下一支强心针。三是就是要有条理,思路清晰。因为每个人同时处理的不可能只是一两单案件,往往达数十数二十件。每一件案子去到哪一个阶段,哪些文件未处理好,哪些即将到审理期限,哪些需要延长审期……都需要十分清楚,不能有混淆或模糊。再者刑事案件的审结期限只有一个月,开庭、宣判的时间都十分紧迫,这就要求刑事案件的法官们具有更大的魄力并能果断,还双方当事人一个公道,而不能久拖不决。

法院的每一项工作都牵动着双方当事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心,他们每一双注视焦急的眼睛都注视着事态的进展。作为一名法院的工作人员,包括我这样的实习生,都深深地感到身上肩负起的责任。面对一件案情简单的案件要作出一个判决或者裁定也许并不难,在电脑上修改的时间可能只消十来分钟,但我们保证的是判断的正确,符合“内心的确信”、法律的规定。法院的责任在于重新分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的角色是中立的,一方当事人不管是被害者还是加害人,应该承担的需要承担,不需要的不能强加。主观臆断或者有感情倾向都不是一位裁判者应该具有的。还记得看守所一位在押的妇女向我们下跪的那一幕:她等待多时的判决终于宣判了,她觉得多时的压抑得到释放,尽管她因故意杀人被判了死缓,但她仍然感谢我们,还说早离开不用再连累家人,对得起死者。一见到法院的人来了她就仿佛看到了救星,滔滔不绝地向我们哀求起来。每件案子的情况有不同,但当事人祈求这个社会纷争的最终解决途径——司法能给予他们一个合理的答案。人民群众倾注的希望和信任都使法院的工作更神圣和庄严!

法学社会实践报告篇二十

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莲山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为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镇实施定期的矛盾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镇进行的矛盾排查中还参与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矛盾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需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实习还撑握了一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知识要系统撑握,知识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升级,最终矛盾演变成犯罪。不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省司法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

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撑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注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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