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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一
数学与应用数学。
xx。
金塔县人民法院。
20xx.7.26至20xx.8.22。
暑假期间,为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我前往酒泉市金塔县人民法院中东法庭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期间,我参加了法院里的各项活动,努力了解有关流程和制度,内容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法律文书的写作、制作庭审笔录和询问笔录、民事案件诉讼材料的送达,以及熟悉法院书记员的案件跟进工作等。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中东法庭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践活动,中东法庭对我给予了大力支持,现将本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院审判、调解流程。
2、培养法律学习方面的兴趣。
3、利用法院所审理案件和当事人的复杂性,初步接触社会。
1、学习有关开庭前准备工作的各项活动,制作并送达相关的民事诉讼法律文书,具体包括了民事判决书、及各类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逐渐了解并熟悉法庭工作。
2、旁听案件,通过对案件的旁听,了解法官在法庭上对庭审过程的指挥,了解法庭审理民事案件各个阶段,进一步加深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律规范的了解,和具体的适用情况。
3、学习有关书记员的跟案工作,移送有关案卷材料,了民事判决生效后的执行工作。并且了解了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的执行情况。
4、通过在法院的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了解法院的部门设置,熟悉各部门的基本工作,初步知悉法院现行的工作模式。
在实习中,我旁听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了解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明白了法律的执行过程,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得知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法学理论在实践中的运行流程,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翻阅一些法律相关知识,了解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熟悉了法律流程和内容,为以后走上社会打下法律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律的信仰得到了时显的提高,至少在实际的生活中,开始思考更多地运用法律手段去解决争议,使得司法真正成为我国民事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实习期间,也发现了一些法院工作当中较为集中的问题,虽然人们开始更多地利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争议,但是判决只是法官基于法律的一种判断,是一种依证据而为的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并不能彻底地解决民事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在实践中,更多运用庭外调解的方法,以最小的司法资源的消耗,以实现社会关系的和谐。在提高法院的工作效率的同时,也节约司法资源。另外,法院的网络系统简陋,操作复杂,大大降低了法院的办公效率。
第二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也是我国现在基层法院都基本上存在的问题,基层法院法官人数上的制约,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已大不同与前,而在我国的基层法院方面,法官的人数的不足,也是造成基层法院工作压力过大,效率低的一个原因,在案件较为多的地区,甚至可能会造成案件的积压。所以在法院的改革当中,应当把增加基层法院的法官人数提上日程。
第三个比较突出的矛盾,依法是执行的问题,在新的民事诉讼法颁行后,为我国法院的执行工作开辟了全新的局面,但是由于基层法院的公信力,法官的的素质,以及公民的法律素养等方面的原因,执行工作依然是法院工作的一个难点,民事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案件仍不在少数。执行工作依然是令人堪忧。而且,法院的执行部门的人数只占法院工作人员的很小比例,反而相关性小的行政工作人员却占有很大比例。正如上述所言,判决只是法官基于证据而为的一种法律上的判断,因此要想真正较为彻底地解决争议,除了需要提高法官素质、法院的公信力外,还应当进一步强化当事人的作用,也许在实践中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解决。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学习法律和了解法律执行流程对未来工作生活的重要性,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但也同是激发了我对法学的兴趣,为我以后的学习提明一个方向标。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引导我们直出校门,走向社会,接解社会实际,了解社会现实,抽身社会的良好形式;是促进我们投身社会改革,向社会群众学习,培养锻炼的良好渠道,是提升思想,提高自己专素质的有效途径,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助于我们更新观念,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面。
一个多月的社会实践一晃而过,却让我从中领悟到了很多的东西,使我更加珍惜自己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明白了学习的可贵。同时拉近了我与社会的距离,也开阔了自己的社会视野。虽然我并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但我的却学会了很多,并接解到更多的社会现实,了解当事人的心态特征,初步了解社会。
社会实践,让我明白了自己和别人存在的差距,也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一份责任,不管是对于社会,或是对于家庭都好,感受社会的生活百态,而我也将会以此为契机,努力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拓展自己的综合才能。为社会对自己的期望,为家人对自己的'支持与厚望,送上最为满意的答卷。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二
调查方法:面谈,实际走访。
调查目的:通过对目前社区情况调研和了解,希望能够引起重视,增强社区新居民的法制教育,使依法治国真正的深入人心。
从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到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第五条,从此,我国真正意义上实施了依法治国,时至今日,依法治国已经实行了十多年了。而起作用也巨大,影响也极具深远。以此同时,民主意思不断增强,人民更会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这些只是从全国的平均水平来看的,现在的中国城市生活法制融入的很深,市民们都懂的运用法律。可是如果从基层来看,特别是从城市周边的拆迁失地农民、外地来湖安置的新居民来看的话,结果又会怎样了呢?也是一直都是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
一、调查内容。
(—)法律意思有所增强,开始信仰法律。
从我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现在很多人特别是社区里的人们都在有形、无形之中有了一种意识,就是遇到纠纷、权利受到侵害时,会多考虑集中解决方法,而很多时候会想到运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民富小区有一位姓王得建筑工,他是农民工,年龄也比较大,50大几了,家里负担也比较重,还有个上大学的孩子要他供着。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街道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时间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我每次在跟社区里的新居民聊天中发现,他们基本是不知道什么多少法律,只是通过电视、别人讲的知道点法律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权益被侵犯时能够即使得到救济。就这样开始对法律有种崇拜感、高深感。是些很深奥的东西。一般居民是了解不到,知晓不多,当得知我的专业就是法学时候,再他们看来,那是个很好的专业,很有前途的。可他们并不清楚,法律其实就是调整社会普遍生活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规范。就是与他们生活有关,也是从他们的生活中抽象出来的用于指导以后的社会生活。而且,他们有很多人对法律的看法也很偏激,认为法律只是给有钱、有权势的人准备的,总结起来就是为有地位的人准备的,一般的居民根本就得不到什么好处,只要有钱,也只要给钱,就会有相对轻的结果,就能赢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中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社区里的居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被侵之权的人很少,假期我去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以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叔叔,在那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要么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居民提起的诉讼少。
我去吴兴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虽然在增多,特别是,民事案件增多,这说明人民越来越接受司法解决争议,人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增强。后来我才发现那些提起诉讼的原告很少有个体居民的,听法院内部人说就民事案件,居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城市居民。这也说明了,新居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居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人仍就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居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暴力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现在咱门中国的党、政干部,由于其受严格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居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居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居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就与居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在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必要的麻烦。
二、调查结果。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在我国,特别是广大基层社区,很少有居民会运用法律来维权,原因可能是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害怕法,也可能是害怕缠上国家机关,但最主要的是费用问题,因为不懂法,所以如果真的要进行司法救济那么久的请懂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而请律师,我们都知道,费用是比较高的。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居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可能多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区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社区做法律服务者。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假期我去看我叔,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由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叔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解不了近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在基层社区生活久了就会发现,现在的社区受传统的思想影响大,很多人都是排斥国家机关干预他们的生活,特别是司法机关干预他们的纠纷。我在叔叔上班的一名叫龙马饲料公司的工人中了解到,其实他们基本都是从农村来的,当问到他们对打官司的看法时,普遍的反应是他们都是害怕,在他们一向看来,打官司都是些不安分的人,感觉都是坏人似的,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受其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很多都没有接受正规的大学法学专业知识教育,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是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在我国,法制建设是在政府的推动下进行的,因此存在着集中明显特征,即是政府推进型、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型、法制观念缺失型。因此在政府推进型法治中,政府权力很少受限,这种情况在基层社区比较典型,很多的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基层居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三、调查体会。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社区。因为我国基层社区人数众多,是对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新居民阶层的经济基础,是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是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可以是,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社区新居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居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党和领导人,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法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基层社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建设法治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们社区的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三
8月15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针对性条文,讲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即“给与恶人以惩罚”,企图以此恐吓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什么?被逮着必然没有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自己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于这种法不达人的情况,我们一是期望技术进步,让国家机器的监控力度能够涉及到方方面面——可这样以来,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又如何去保证?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意在马路上倾倒垃圾——斩!随意砍伐屋前树木——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我们虽然无需如此残忍,但完全可以“量出为入”,比方说控制闯红灯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计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了:每年国家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来平均结果,最后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在利益方面使国家不受损,而公民又会完全受到威慑的答案!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四
家庭,供一大学生是比较困难的,就靠这么一点工资,根据他说,也幸好现在建筑工资提高了些,因此还算不是很穷。到年末了,其工资还有被拖欠的,为了拿回拖欠工资,他们已经不像以前建筑工人那样,把建筑工地上的东西全部拿走,也不是像以前那样带了一大堆的人去跟老板闹事了,索回工资。而是,先跟建筑老板商议,交涉。之后见未果,就去找县政府,请求政府出面干涉要回了拖欠工资。当时,他们还有一种想法就是如果实在不行就是会去法院对建筑老板提起民事诉讼。基于这种认识我相信,现在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相信法律是解决争议,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便开始信仰法律了。对这点我感到很欣慰,因为我们国家封建历史太长,受历史影响,人治色彩太浓了,能够树立法治意识已经很不错,即使不是很深。
(二)对法律知晓不够,认识不足。
得官司,平头老百姓因为既没钱也没有地位,所以总是吃的哑巴亏。这种看法对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的目标是种曲解,对法律认识不到位,这样对法制建设会产生影响,偏离正常法治轨道,对我国深入实施依法治国产生不良影响。
(三)运用法律解决纠纷较少。
基层人民,特别是广大农民虽然对法律有了一些了解,也知晓了一些法律知识,也稍微增强了法治意识。但是,真正会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的纠纷、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人很少,假期我去县人民医院看望我一个因交通事故而造成右腿骨折的舅舅,在骨科住院部,从其他病人口中了解到,他们很多人是因为交通事故而造成的骨折。且有些家属也遇到这种情况,当我得知他们很多人为了要求行为人支付医疗费,很多要么就是通过联合亲戚朋友,强制威胁行为人赔偿,要么就是与行为人私下协商,或者有些怕事的根本就是自己全部支付所有费用。虽然,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下解决,即私了。私了,解决起来更迅速,但是,这样的话容易引起打击报复,相互之间,由于威胁或者忍气吞声都容易引起一方的心里不平衡,容易引发之后一系列的不良潜在的影响,而且,私了,赔偿的数额很多要么具有敲诈性,要么就是让受害人受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意让国家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干涉。
(四)农民提起的诉讼少。
说就民事案件,农民提起诉讼比例不足民事诉讼的10%,基本都是些企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一些收入相对较高的县城居民。这也说明了,农民中的法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五)弄明对运用法律解决争议心存恐惧。
经过多年的法治建设,广大农民虽然意识到了,可以运用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但是,在他们心中仍旧认为法律并不是最好的途径,因为在他们看来,打官司容易引起对方的打击报复。因为在我们农民心中,一向喜欢得到心理上的平衡,也不管其他后果,所以特别是在对方或者对方的亲戚朋友,有些权势,会利用聚集众人用暴力方式威胁,那势必对今后的生活引起不良影响。特别是有些党、政干部,由于没有严格的监督,极易滥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到处鱼肉农民。同时还有个问题就是,当广大农民与政府有关部门闹矛盾,那么,农民处于弱势地位,而政府及相关部门又有一定的地方立法权,加上执法者的身份,那就是很强势了。可以通过给农民办理各种事情通过拖延,敲诈勒索等各种方式来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因为与农民关系密切的还是政府,从出生到死亡都是离不开的,也正是如此,即使当时通过法律维护了权利,但是在以后就不好办了。会惹上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二、原因简析。
(一)司法成本高,效率低。
法的律师,那么就得花费很多,好像最少也是总费用的百分之十以上。同时由于我国法律不是很完善,很多案件还多是谁告谁举证,因此花费的时间、精力很多,加之法律知识缺乏。同时,在农民看来就那些诉讼费用也是很高的,诉讼费用可能由于我国人口多,问题也多,而国家给予的经费有限,因此不能完全满足办案需要,这可能与诉讼费用高有些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在我国比较少,一个县就一个法院,一个律师事务所,少量的人在农村地区做法律服务者。据估计也就差不多十万农民就两个法律服务者,五到七个司法工作人员。而且,因为案件多,各种旧案,新案都拖沓,堆积,办案效率地下,一般的民事案件至少需六个月,更甚至一年多之后才有结果也很正常。我村一个王姓村民,因为交通事故,造成右腿骨折,因治疗花费大,家里条件不好,很多亲戚朋友凑齐钱进行治疗,当对肇事者要求赔偿时,肇事者只赔偿小额之后就没有支付。为此,就请律师打官司,但是,由于自己费用没有,又不好向大伙借时,律师便提议有律师提前按照一定比例支付一定资金给我舅先行治疗,而由律师进行诉讼,而对于胜诉而得到的赔偿就归律师所有。从上述可知,如果真的要运用法律来解决的话,那么就得拖延很久,对治疗就非常的不利。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有点远水救不了进火。
(二)观念上不愿打官司。
好像都不是什么好人,都是有错的。而且他们也根本就不想跟国家机关接触,有种对国家机关的恐惧感,而且农民还会感到他们在司法中地位卑微,认为即使有理由也很难站的住脚,也容易被借用种种理由敲诈。
(三)司法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由于我国实行法治不久,很多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过关,很多农村的法律工作者都是非专业人员,或者一些干部只是经过短期培训就上岗,因此他们中很多人,素质低,办理案件容易出现错案,同时很多司法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也比较差,道德素质也比较差,没有站在公正的第三者的位置公正的依法审查,合理解决纠纷,相反很多人还利用职权,假公济私,以权谋私,把这种机会当作是发财机会,到处收受钱财。把法律要求的公正抛于脑后,给农民以很不良的影响。
(四)法律意识不深,对法律知之甚少。
在农村,法制宣传不够,农民们对法律知道的很少,也很模糊,只知道些大概,而且很多也都是从别人那听来的,很多都是不准确的,没有深刻的法治教育,因此也没有形成很深刻的法治意识,很多农民遇到正义,首先想到的并不是用法律来解决,而是用比较惯常的手段,闹或者威胁,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想法设法去运用司法解决。这就足以说明农民不了解法,也没有形成很深的法律意识。
(五)中国法治建设大背景。
法治宣传都是由政府推进,而且很多的法治执行无形之中也让基层政府插手了;再者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权力制约问题还不完善,这更是阻碍了法制建设,而在农村,这种状态体现在政府与其他权力机关的权属不明确,职权错位;就法制观念来说,我国距西方发达国家大概相差300年,而就硬件来说,和西方国家没有多大差异,科技的差别也很小,制度差别也不大。就比如“法律至上”的观点现在才提出,而人家几百年前就提出来了,这就是差距。再与我国农民的法治意识中,更是有距离。
(六)经济基础。
在我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所以我们的法律本质的认识也是以马克思主义为立场,采取阶级意志划分的。而根据马克思的相关理论的理解。阶级是有掌握一点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人组成的一个社会阶层,就为统治阶级,相反,则为被统治阶级。而在现实的中国,真正掌握大多数财富的那些认为人数不多的党,干部,以及相当多的富有阶层。而广大农民,收入少,自然也就谈不上统治阶级。这虽然是有些人的想法,但是呢,这对农民来说,就他们的切身体验来说,是很贴切的。即使这样,把党和人民,干部和人民割裂了开来。因此,在经济基础都不牢靠的农民,很少会真正运用法律,树立法制观念。
三、相关对策。
为了真正贯彻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方略,深化法制建设,特别是加快基层、尤其是农民的法制建设是关键。因为我国农民人数众多,对我国整体提高法治水平是一个挑战。为此:
首先,我们得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渠道,提高他们的收入,增强农民。
阶层的经济基础,使他们可以有更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产,以便于他们负担各种司法费用,以及相关因为运用法律而产生的各项支付。
然后就是加强对从事司法工作以及与司法工作有关的服务人员的素质教育,使他们的服务水准更上一个台阶,更好的服务,具体说来,应该加强对司法服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严格专业法律服务人员的准入和考核,招收大量受过大学专业法学教育的大学生入司法服务系统,充实整个队伍,注入新的血液;同时还得加强对司法工作人员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他们思想、道德水平,使他们真正树立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而不是以权谋私。
还有,对司法机关进行改革和监督,加强管理,加大简易程序,降低司法成本。加快对旧案、积案的处理,在保证公正的基础上尽快结案,及时解决争议。
再有,我们应该加大法治宣传,加强法治教育,发挥各种媒体宣传作用,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向广大农民宣传,同时也引导农民去学习法律,增强法治观念,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同时,也去积极监督其他主体守法。如,对政府,对党员,对干部进行监督。
最后,广大干部,自己要积极主动守法,维护法律权威,同时司法部门应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人依法处理惩罚,为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树立榜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更是要树立典型。为全社会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我相信,我县农民法治问题,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会取得长足进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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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五
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应该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而这些是我在课本上没有学到的,或者说,如果不是遇上实际的问题,凭空是很难想到的。通过实习了解了基层司法所的性质和任务:基层司法所是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是承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县区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下进行工作。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通过综合运用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手段;发挥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市场经济发展、促进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层司法所的具体任务是: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工作;
(4)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教人民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7)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实习期间,由于实习的司法所人员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工作对象的不确定和工作对象情绪的不稳定。我的实习工作可谓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员一同按他们之前拟定的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传、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咨询、安置帮教、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等方面的内容。
基层司法所担负着落实依法治国方针的大量基础性工作,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两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过普法教育让公民了解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才能使公民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实习期间,从工作中接触到案例了解到基层人民法律知识的严重匮乏和法律意识的欠缺,深感普法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在实习期间就普法宣传开展了如:准备法制讲座的资料、制做各种宣传道具、出法制墙报等实际性的法制宣传工作。面对基层农村堪忧的法律现状,我实习所做的工作显的如此杯水车薪。我们不得不考虑这么一个问题:农民的法律意识应该怎么样去培养?经济发展了,法律意识才能上去吗?我们要不要针对农民进行一场思维传播,用我们自己的声音去传播法律,这样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着。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断努力。
基层纠纷调解组织一般有三级,即:镇调解中心、管区调解站和村调解委员会。镇的司法调解中心是一个多层次,有多个部门(如派出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办、信访办等)参加的综合体,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对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提高调解委员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导。实习期间参加组织村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对司法所人民调解卷宗进行归档的实际操作。从人民调解卷宗归档工作中了解到基层纠纷的一些特点:一是主体的多元化;二是纠纷类型的多样化;三是纠纷多因小事引起。为以后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储备。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是怀法所的一项重要工作,莲山但在法律咨询这方面的工作在实习中遇得比较。只遇到一起有关房屋买卖合同的咨询,这或许和基层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欠缺有很大的关系。不能因为公民法律意识的欠缺而对基层法律咨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强。在基层没有法律服务所建制的情况下,司法所更应探索如何为群众进行法律服务,帮他们排忧解难。只有在通过公民的切身体验用法律维自己的权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二是对刑期释解教人员予以就业前过渡性安置工作。
实习期间在安置帮教方面主要做了几点工作:一是为全镇的刑释人员建立帮教档案;二是检查落实帮教工作;三是对外出打工刑释人员进行电话考查帮教。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群众运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自治活动。它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层人民调解中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依法解决干群矛盾和各种热点、难点问题,调处民间纠纷;指导村级调委会的工作;解决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法制宣传教育;解决矛盾纠纷,设立协调方案,调防结合,落实协调措施;承办上级交办的疑难问题,确保把问题解决在本乡镇内。
为了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司法所每个月都会在全镇实施定期的矛盾排、调解工作。在实习期间有幸参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调解工作。在对全镇进行的矛盾排查中还参与了人民调解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基层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财产债务、相邻关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后矛盾纠纷就会得到解决。为此我在想:农村要怎么样的法律?我们送法下乡,送什么法?送《刑法》、《经济法》?送最需要的法——与人民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实习还撑握了一定的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首先,法律知识要系统撑握,知识面要广才能应对各种复杂矛盾纠纷;其次,在调解工作中要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再有,就是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以及原因是民间纠纷的五大要素。及时了解和掌握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类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也可以说,掌握好这五大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会安定和谐的“第一道防线”。基层人民调解的缺失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升级,最终矛盾演变成犯罪。不但当事人将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还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对于摆脱司法的繁琐、节省司法成本具有积极的意义。在发展好基层人民调解制度的过程中能使群众逐步抛弃“法”即“刑”的观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识。
通过为期五周的实习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况。通过实践对法学这门学科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学做为一门人文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更多了主观性、社会性。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不得不考虑人的意识对工作的影响,解决问题时不能单从枯燥无味的法律条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撑握的前提下将法律条文结合法学原理,针对当事人的情况将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实际的工作中检验了自己所学的知识,用自己撑握的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积累了工作的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也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在司法所实习中由于工作对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规多而杂。这就要求拥有渊博的法律知识,对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烂熟于胸。在学习法律法规时单从文字上往往很难准确把握并记忆。而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注意改进方法。另外,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对其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对于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是必不可少的。对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等法理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对此方面的知识、能力做相应的加强。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六
调查目的:为了了解当前县城管执法状况,以便更好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调查时间:
调查地点:
调查对象:县姑孰镇各社区居民和相关资料。
调查方式:走访、问卷调查。
为了完成“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发教育试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加强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养和训练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我对当涂县整体城管执法状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做如下报告:
(一)调查问卷中的评价。
外部对本县城管执法的总体评价:满意32.35%,比较满意44.12%,不满意23.53%。其中,对城管执法实施前、后效果比较,认为明显好的20.53%,较好54%,不明显25.45%;对城市管理难点问题处理的满意度,满意32.44%,基本满意41.34%,不满意26.17%。参加调查的人大代表的评价:比较满意。城管大队内部的自我评价:满意56%,比较满意44%,不满意没有。从调研情况看,调查问卷中的评价与座谈和访谈中的评价基本一致,外部与城管内部对综合执法的总体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二)城管执法的作用和成效。
县镇总面积110平方公里,人口15万,辖区内有企业20xx余家。当涂县在新旧产业更替中,产生了大量下岗和失业人群,加上地处城乡结合部,各类市场集中,流动人口和外来暂住人口较多,经济落后,造成环境卫生、公共服务,社区治安等发展参差不齐,与其它区相比稍显滞后,因此流动摊贩、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现象严重,治理城市“八乱”的压力较重。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把加强城市管理工作作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综合功能、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相对滞后的问题比较突出,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效益的发挥,影响了城市化总体水平。
(一)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社会支持参与度不高。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还没有真正在全社会形成共识,特别是在当前城市面貌“一年一变样、三年大变样”的新形势下,城市建设战线长、任务重、压力大,政府及其部门正全力以赴推进、集中力量攻坚,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进城市管理,致使城市管理滞后于城市建设,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同时,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要求高,但部分市民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的现象普遍存在,市民文明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体制不顺,管理职能交叉分散。虽然我县采用了“7+x”城市管理机制,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管理体系未能真正形成,管理体制上存在条块纵横,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形成“都管都又不管”局面。比如现有的城市管理涉及到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市场管理、噪声和环境污染及车辆管理等职能,相应地分散在建设、城管、工商、环保、公安等部门,职能过于分散,又没有综合的职能机构予以牵总协调,工作难以衔接,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削弱了管理权威,使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最大发挥。
管理难度。另外,我县集贸市场、公厕、停车场、垃圾转运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总量不足且布局不合理,导致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民生之间的矛盾突出。占道经营、乱行乱走、乱停乱、乱搭乱建、乱排乱放、建筑工地乱象等问题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老城区部分建成区排污管网设计不合理、管网陈旧,下水道经常堵塞,依靠社区治理难,开发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排污管网建设却一直滞后,社会反响强烈。
(四)城市管理投入不足,城管机构职能有待加强,执法难较突出。由于历史欠帐多,我县的市政基础设施普遍存在简陋老化、数量不足等问题。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区市政设施大幅增加,城市管理运行成本大大提高,但城市维护费没有同步增加,远远不能适应现行城市管理的需要。城管机构的职能有待加强,目前县行政执法局尽管有行政执法人员49人,协助执法人员32人,但我县城市建设起步晚,市民的文明意识不强,增加了管理难度,相应增大了城市管理压力,城管任务艰巨。同时因其执法主体资格不合法,行政处罚权该集中的不能完全集中,执法难问题比较突出。
(五)城市管理的制度体系需进一步完善。我县城市管理执法目前主要依据的是国家和省的一些法律法规,没有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制度办法,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未能建立起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道德意识和综合素质。要充分发挥市民自治作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平台加强对市民的城管相关法律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提高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使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积极支持理解并自觉参与到城市管理中去,强力推进“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整合力量,形成城市管理合力。县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提升现行“7+x”城管工作模式,积极探索职能部门之间双边或多边联合执法和委托执法,探索职能部门适当地有针对性地将相关管理职能委托与街道办事处,切实增强条块管理的互补性。按照“管理、服务、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格局,进一步加强城管机构职能和社区在管理城市中的职能,全面整合现有城管资源,着力完善城市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在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事前告知和定期通报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建立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
(三)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县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四)进一步加强职能部门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善于打硬仗、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此适应城市管理不断发展的需要。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七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非常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把课本上的东西连了起来。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们帮助核对起诉书、判决书的正本和副本,了解了起诉书、判决书的格式及写作方式。填写了送达起诉书和判决书的记录,这些本应当事人亲自填写,但在法院约定俗成。帮法官写工作记录,明白了工作记录的作用。订案卷正卷副卷,编编号,填写卷宗目录,卷宗内容,这项工作人见人烦,但没有他,在法院的实习将是不完整的。和法官讨论案情、法条、定罪量刑,学习__大,气氛很好,让我在实践中运用了学到的知识。填写提押票、换押票、律师的出庭通知、结案报告、执行书还有上诉报告、审委会报告什么的,了解了律师、看守所、审委会各个部门的职能。去检察院、价格鉴定中心、看守所,开阔了眼界,知道了许多从不曾涉及的东西。
以前认为刑事罪犯大逆不道,对他们深恶痛绝,所以第一次见到穿黄马甲的罪犯,吓得不敢和他对视,而是从后面绕到了旁听席。而当我听了许多的案件审理,亲眼见到法官和罪犯、被害人、当事人、家属谈话,了解了案件的全过程,逐渐改变了看法。有的罪犯多次犯罪,装疯卖傻;但也有那种刚高中毕业甚至只念了小学就出来打工,不懂法律再加上一时邪念就犯罪的。有许多甚至比我们还小的人多次被执行强制措施;还有许多人家境很不好,父母离异,没人管,许多罪犯没有工作,很多人请不起或根本不懂请辩护人,听不懂法庭上的问话,不会写自己的名字。让我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其实他们就是一些再普通不过的人,对罪犯,感到从最初的害怕还有像孙继秋老师说的好奇到后来的麻木。每天看着罪犯和一些家属出出入入,每天看着来往法院的人,会觉得本认为不会很多的刑事案件实际很多,会觉得生活的世界原本复杂,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几百个法条又如何能解决得了纷繁复杂的社会的各种问题。
就像我遇到的一个案例,有两个老人,没有工作,只有低保金,因道路整改失去了以卖报纸为业的生活来源,在家门口摆摊,被城管制止,双方发生冲突,造成城管手指骨折,被指控妨害公务,取保候审,后被判缓刑。
20__年8月15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针对性条文,讲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即“给与恶人以惩罚”,企图以此恐吓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什么?被逮着必然没有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自己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于这种法不达人的情况,我们一是期望技术进步,让国家机器的监控力度能够涉及到方方面面——可这样以来,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又如何去保证?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意在马路上倾倒垃圾——斩!随意砍伐屋前树木——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我们虽然无需如此残忍,但完全可以“量出为入”,比方说控制闯红灯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计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了:每年国家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来平均结果,最后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在利益方面使国家不受损,而公民又会完全受到威慑的答案!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八
(2)实习地点:xx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3)实习单位:xx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4)实习方法:到单位实习工作、协助侦查案件
(5)实习目的:接触和认识社会,了解我国司法实践现状,学习检察官一般的理念、逻辑、立场、观点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深对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理解,并能进行初步的实际运用;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了解各类案件的侦查程序,初步掌握侦查的技巧;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各种法律文书、笔录等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2、实习单位情况
(1)单位名称: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
(2)单位简介(自按):
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是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的自侦部门,主要工作是侦查办理渎职侵权类案件,打击国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领导、工作人员的渎职侵权犯罪活动。与其他科室相比,开展工作比较独立,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工作纪律要求严格保守秘密,是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部门。
1、在开展审查举报材料、侦查案件等工作中,通过观察、分析,了解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状。
2、在日常工作中,细心观察、了解人民检察院的组织机构与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日常运作,在反渎职局领导和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的法学及相关知识解决侦查办案等实务问题。
3、在日常工作中,学习和掌握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检察院侦查案件、审查起诉、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体程序,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
4、在侦查案件、审查起诉等工作中,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询问、讯问的方法与技巧;初步掌握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与技巧。
本人于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1月11日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主要工作,并能积极地完成指导老师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了解工作任务,虚心向指导老师请教,及时汇报工作进程,大胆讨论遇到的实务问题,认真总结实习工作,细心发掘自身不足,不断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实习指导老师的肯定。
实习期间,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我随办案人员到看守所提审嫌疑人,了解了渎职类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体特征:从事职业职位较高、曾拥有(行使)较大的公权力、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较丰富、暴力倾向较弱,大多数犯罪嫌疑人是由于在金钱面前思想开始动摇,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终涉嫌贪污、受贿、渎职等犯罪。
实习期间,我随办案人员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保密工作,具体部门不便说明)了解相关案情,调取有关资料。发现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执法类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具体规定不够详实,赋予相关执法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为滋生腐败留下了很大的空间。向指导老师请教后,了解到我国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现状,我国法治进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实习期间,在查处有关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执法的问题,经与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解到:
2、渎职类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公诉案件的诉讼中,很少被列入诉讼当事人,属于最弱人群,利益很难在诉讼中得到体现和保护;3、随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执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进,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等方面得到了较好的保障,但实现真正的保障人权还需要长期的努力。
实习期间,在审查材料、调查案件、初查案件的过程中,指导老师交给我去草拟审查报告、提请初查报告、初查阶段报告、提请不予立案报告、司法实务案例分析等法律文书的工作。在写作的过程中,我熟悉了相关法律文书的写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关办案环节的工作流程,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在写作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通过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探讨,了解到司法实务中,尤其是渎职类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认定等方面的知识。发现司法实践中,在对渎职类犯罪结果的认定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相关法律规定不够深入、具体,对案件的调查、初查、立案等带来一定的影响。经查阅相关法律学术论文,发现相关关问题在学术界同样没有定论,有关讨论也很激烈。发现对犯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司法实务工作的难点,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主要是通过现有的证据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志进行推断。这也是司法实践与法律学术知识之间的存在衔接问题之处,需要通过司法实践不断积累经验,找到查案办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实习期间,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交流了反腐倡廉的问题,在老师的帮助下,对我国司法反腐工作有了进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国对官员的监管逐步加强的情况下,贪污类犯罪会逐步减少,但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还会继续,因为相比贪污犯罪,后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隐蔽性。要根除此类犯罪很难实现,但可以借鉴国外经验,每个人的身份证就是这个人的银行账号、社保账号等财务账号,且每人有且只有一个账号,这样就会大大增加个人财务的透明度。但在尝试的过程中,为保护个人信息,必须有相应的健全的调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范公权力对个人人权的肆意侵犯。
实践期间,与指导老师探讨到大学生就业择业的问题,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给了我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国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大学生热衷公务员、“选调生”、村官,个人倾向从事与法律专业有关职业,比如法检系统。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建议是:首先,要结合自身情况和兴趣,从事自己喜欢的职业;其次要摆正择业观念,不要盲目跟风;再次,可以先多尝试在不同领域实习、见习,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确选择;最后,建议我如果从事律师职业,一定要跟对指导律师,这样才能更好地熟悉业务,更快地独立代理案件。
通过此次实习,发现自身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今后努力改进。比如,社会经验少,社会阅历浅,对司法实务问题的认知不够深入,今后我将多尝试不同领域,了解不同职业群体的工作环境,增加自身社会经验;对经手的案件考虑不够健全、缜密,容易轻易下定论,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已经对我提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我将继续努力,培养自身专业素养,做到慎思笃行。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实习期间,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在实践中检验了自己大学四年所学的知识,而且学会了待人处事,提高了自己的实务能力。我在工作中,善于思考问题,敢于举一反三,注重团队协作,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充分调动知识储备,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遇事沉着冷静,做事认真踏实,得到了单位指导老师的好评。
今后,我将认真总结这次实习经验,吸取教训,与同学们交流、分享实习经历、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实习结束后,我将结合自身情况,弥补自身不足,发扬自己的特长,以就业择业为目标,到不同岗位尝试,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和职位,为就业打下基础。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九
今年暑假跟往年一样暑期实践是学校的一项教学计划,我们学院的要求是“三个一”或课题调研,我也本想做课题但由于同学有事回家去了没办法就只能做实践了。为了增加自己的实践经验,学会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学到的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在实际中检验所学的知识,在检验中得到提高。同时也为了能熟悉法院的工作,刚考完试,就拿着学院的介绍信来到了龙华区法院开始我为期二十多天的见习。
龙华区法院是基层法院,位于海口市金宇路,只有一幢很简陋的办公楼,其旁边是海口市中院。与市中院相比,不得不感叹基层就是基层条件就是不如高层。龙华区法院有十几个大小不一的审判庭。不知道是人民的法制意识增强了还是社会变乱了侵权事件增多了,每天有很多新的案件。今年到我见习结束期间就有一千九百多件民一案件,六百多民二案件,八百多刑案,几百件执行案和一些行政案件。通过这些数据可以知道基层法院的工作量是很大的,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是很辛苦的。我认为司法领域应该重视基层的工作,有必要改善基层法院的工作条件。
我被分到立案庭,立案庭有五位法官两位庭长一位副庭长,以为保全法官和一位执行法官。刚去时我很怕韦庭长因为我一进去自我介绍是他很严肃把我给吓到了。以致那是我做事都非常的小心。到第二天中午他跟我讲话,我也问了他很多关于立案方面要注意的问题。通过与他的聊天使我不仅知道其实他是一个很好讲话也爱开玩笑的人;也是我知道了立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比如:要起诉一个公司必须要有它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起诉状等等。高庭长虽然很少跟他讲话当从他跟当事人立案中可以看出有十分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学基础,分析问题全面娴熟让人十分的敬佩。蔡庭长是位很年轻的姐姐,也许是年龄就相近吧,我觉得跟她很亲近有问题就想请教,现在真有点想他们了。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前沿阵地,每一个案件要进入审判程序必须先立案,立案庭的工作有审查立案、审理案件的排期、诉前财产保全、申诉案件的复查、信访、执行、邮寄送达等。根据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之日起七日内审查立案。龙华法院立案庭为了方便当事人提高办案效率,更好的服务人民,每天有三个专门的立案法官,在当事人起诉时当场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进行立案。案件在立案审批缴费之后就要对其进行排期,排期看似简单其实也很繁琐,排期的人员必须对各位法官的工作安排和立案的情况进行排期。诉前财产保全和执行分别有专门的人员负责,由于人手不足,他们每天都在外面奔波很少在庭里,对于这两方面我不怎么了解。申诉案件的复查,首先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进行申诉,由立案庭进行复查,制定裁定书,对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支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驳回。立案庭看似些简单的形式工作其实有很多可以学的东西,只可惜我呆的时间不长还有很多知识没学到。
在法院的时间虽然只有二十多天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学会了做很多的工作,具体如下:
1、我刚去的几天邱姐教我怎样输立案审查的记录,虽然很简单只要认真学一教就会,但是还是要很细心,如果不细心就会漏掉很多的事项特别是立案时间一定要输对,因为这一条如果输错了是改不了的,其他的还可以改但有点繁琐。这项工作对民事案件是简单但是刑案就有的难因为输入的信息很多,特别是要计算被告人的年龄时要用周岁,如果计算错了就可能影响到刑事责任的承担,如:满十六周岁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满十六周岁就可以除八种犯罪外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将未满十六周岁算成十六岁那就是性质的不同了。
2、收案、立案审查、诉讼费计算、分案。收案就是将案件输入电脑备以后查阅和统计,再收案是要能够区分案件的类型和法人、自然人、非法人组织不知道这个就不能找到案由及输正确当事人的信息;立案审查就是审查案件是否符立案的条件,对符合的予以立案不符合的不予立案,我当然没有这个权限呀,我的工作只是将他们立案的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发现了问题就可以想他们告诉他们然后改正。计算诉讼费也很简单就是将诉讼标的输入,然后按计算诉讼费结果就出来了。不过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简易程序诉讼费要减半,劳动争议案件,行政案件一般是案件计算的。法院大多数案件都是简易程序,只有少量的普通程序。因为简易程序较简便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尤其是对于工作量大的基层法院来讲。分案有民案、刑案、执行案,执行案中有执行案和行政案,执行案只要分到执行庭就可以了,然而其他案件还必须分到具体的审判员那里。这些工作虽然简单也很费精力和耐心。
3、送案和盖章。送案就是将立案庭各程序都结束了的案件分类移送到其他事务庭,签收是由各个庭的内勤做,其他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我送案送的频繁认识了很多的人,记得有次执行庭的人跟我说:“小妹你是海大的呀,来我们庭吧。为什么我们庭就没有海大的学生呢,你们海大还会来见习生吗?如果会来就叫他来执行庭。”听到她这样讲我很高心,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他们的肯定,给他们留下了一个很好的印象,挽回了海大学生在他们心中的形象。说到盖章就不得不提办公室主任他是一个很和蔼的人,每次我上去都是抱一大堆材料(送达回证、起诉书、当事人信息表等)去盖章,很多次他都叫我坐到那等站着很累。这些就是我实习期间经常做的事,虽然每件都很容易当要每天坚持做好不犯错误也是很难的,里面也有很多的学问。其实学东西不能看事情很简单就觉得没啥学的没意思,其实如果简单的事就做不好还能然人相信你能做好难的吗。
在做完法官们交代的事之余我也还有很多自己支配的时间,庭长跟我讲没事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开庭学点庭审知识了解庭审程序。为了能够赶到早上的开庭每天上班我都起的非常的早,很多次当我到达那里我们庭还没有开门。通过这一段时间的起早精神也特别好,早到上班给他们留下了个很好的印象,我也觉得十分的自豪。在短短的二十多天我参加了数十次的庭审的旁听,我所见到的庭审与我想象中的庭审差别很大。可能是我欧美律政小说又或是电影看多了,脑海中呈现的是场面宏大、庄严肃穆的情景,与现实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审判庭是一个面积狭孝布置简陋的隔间,给人一种随意的感觉。法官也与当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没有律师当堂对抗、精彩纷呈的场面。审判时间也很短,一般不会超过两小时。几桩案子下来,我感触颇多。首先,当事人法律意识淡保很多人连律师都不用请,直接在亲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借助人多势众据“理”力争压倒一切。这使得审批多次被打断甚至重新审理,反应出我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还存在很大问题。其次,法官压力庞大。无论在办公室还是在审判庭这种正式场合法官们无疑不面临当事人的责难。这实在是一种无奈也是一种悲哀,而上级的指示和干扰无疑又加剧了这种悲哀。最后,审理工作是可以灵活处理的。这与我想象中教条式处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
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诉讼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原告只有一个,即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个,都是小区业主。本来我认为此案会合并审理,因为这样比较方便又简便快捷,结果法官却是一一进行审理的。在我的提问之后,我得到的解释是,经调查这六位业主各持己见、互不统一,若是合并审理就会造成混乱很难控制局面,最后反而会影响审判工作的进行。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们的经验丰富,表面上看起来法官与平常人没什么两样,可一到工作中就会发现他们的厚积薄发和机智灵活。然而我的另一发现就是合议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议,每次记录都是书记员按固定模式从前面的审判记录中抄录一段话就完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另一种灵活处理。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
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
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
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就拿接电话和回答当事人的询问来讲吧,我在见习期间接了很多的电话,大多是对法律知识和法院的运作不清楚,很多时候觉得这个问题好像会做但具体到实践操作就得问法官了。有个人问我财产保全可以用什么作为担保,这我知道当他问道外地的可不可以用外地的担保公司作担保时我就瞢了,因为以前没接触过等等。因此,作为学生还是应该学好学扎实理论知识,同时还应多参加一些实践活动,不断地锻炼自己,学会将理论融于实际。
后来跟法官们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只是一个过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的去积累。临行前,法官还大发感叹说我们见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下去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它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
以上就是在法院见习的情况。总之。我在见习期间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为我以后的学习和踏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
本专业的社会实践提倡采用多种形式,从当前的实际出发,采用社会调查方式,即由学生自主确定调查题目,报当地电大审核批准,学生根据题目开展调查活动,写出调查报告(或体会)。
二、内容。
电子商务专业的社会实践必须具有专业特色,活动内容应当在电子商务系统的运用、管理和维护等范围内。
三、要求。
2.开展社会实践的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学生向所在学校(分校以上)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负责安排指导教师,实践活动完成后,由学校组织评定成绩。原则上在学生修满最低毕业学分的60%以上时应完成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三周。
3.进行社会调查的学生要根据选题列出提纲(包括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作好调查过程记录。
4.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学生,根据调查结果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调查对象一般情况、调查内容,调查结果,调查体会。字数要求不少于3000字。
调查报告要求语言简练、明确;叙述清楚、明白;资料、数据真实;结论要有理、有据。
5.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要明确小组成员的分工。原则上每人提交一份调查报告,如小组合写,需在报告中附上每一位成员承担的任务和完成情况说明,且字数须在5000字以上。
6.提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时必须附调查过程记录或活动记录。
7.调查报告应自主完成,禁止抄袭,如有抄袭行为将视同考场作弊,取消下次补做机会。
四、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核内容。
(1)社会实践时的基本情况与表现;。
(2)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的内容与文字表达。
2.考核标准。
社会实践成绩原则上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对于社会调查,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为合格;调查过程记录清楚完整,调查内容真实,没有完成调查题目指定要求者,如果能够对调查过程进行认真分析并写出体会者也为合格。凡调查过程记录不完整,调查内容不真实者为不合格。
3.成绩评定办法。
(1)由个人填写鉴定表,由被调查单位或从事电子商务实践活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2)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由两人评定,其中一名应为被调查单位有关负责人。分校负责审核。
(3)初评不合格者,允许补写一次。
4.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模拟实验等)经审核合格后给予3学分。没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未交调查报告(或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者不计学分。
五、时间安排和步骤。
1.学员于前一学期的第16周填写社会实践资格审核表,学校通过学员自审、班主任审核及专业责任教师审核三个环节对学员参加社会实践的资格进行审查。
2.学校于前一学期的第16周确定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学员应及时与指导教师取得联系。
3.学员利用假期完成社会调查报告。报告于开学后第2周交学校初审。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一
在今年寒假,我在xx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份宣传助理的实习。
在实习中,我需要帮助律所设计一副荣誉墙和一副板报,这极大地考研了我对独立设计处理排版文字的的耐心和细心程度,我希望能将这份任务出色的完成,给律所一个满意的答案。
在本次的实习中,除了一板报荣誉墙设计的份内职务外,还有就是律所微信官方账号的管理,这样的工作非常考验耐心和细心和责任心,因为微信内容精悍短小,用词方面就更要准确无误,一不留神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一些小错误,比如语法、标点符号,用词顺序,图文不匹配等一系列的纰漏,还有一些文字配图的合理上都存在一些不符,这些错误都需要我细心的找出并一一修改,这极大地考验了一个人的责任心、耐心、细心。
这次的实习让我收获颇深,我认识到将自己的专业知识掌握好外课外的其他知识常识也非常需要自己在学校有的空闲的时间进行额外的训练。
因为步入社会后,你会发现,社会需要的人才是一种具有综合能力综合素质的人才,只有各方面均衡发展的人,才能得到企业抛下的橄榄枝,机会不等人,这更加激励了对以后即将步入社会的我,我对未来要走的道路也更加明确了,以下是我总结出来的几个关键点:
一、认真负责。
21世纪是一个人才济济的世纪,要想在众人中脱颖而出除了专业技能的培训之外,必不可少的是一份认真负责的态度,尽管每个人的专业领域和方向不同,但是要想在工作中出类拔萃,一鸣惊人,还更加需要保持自己认真负责的态度,态度决定高度,甚至说态度决定一切都不为过,一件事只要你有心不怕完不成,但是如果首先态度就不端正很可能别人根本不屑于把这份工作交给你,就算你再优秀,再有能力,没有认真负责的态度一样很难在社会中立足。
二、随机应变。
随机应变,并不意味着横冲直撞,而是说在处理有些事情上需要果决的判断,如果遇上了一些紧急的突发事件,需要拥有随机应变的能力,,如果做什么事情都畏首畏尾,考虑再三,那么别人很快就会将你超越,你将沦为职场上的炮灰,所以即使能力再强,技术专业再优秀,如果缺少了这个素质,那么你在职场上一定很快就会被淘汰,比起学校生活来说,社会,职场工作其实更加地需要你的胆识、魄力和随机应变的能力。
三、相处技巧。
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
与人交流就能吸取别人的好经验,更多的像职场中的前辈们取经,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来丰富自己的知识经验,少走弯路,多与人交流不仅能得到前辈或者后辈们的青睐,人际关系得到改善,更重要的是交流就是工作中的润滑剂,只有通过交流,整个职场才会向前进人类生下来就是群居动物,曾有一项调查显示,如果让一个人很久不说话,那么他会难受的不行,会想与别人交流。
21世纪是一个新新时代,每个人之间的交流能带来大量的信息,信息量是非常重要的为人处世的经验,人是靠脑袋生存的。
四、坚持不懈向前进。
坚持,并不是要一棵树上吊死,而是在你面对机会、面对困难的时候应该顶住压力,坚持下去。
当你面对机会时,不要抛弃身边的任何一个人,给他人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不放弃别人和自己创造的任何机会,要抓住机会,抓住生命的意义。
不畏惧困难艰险,一切困难都在等待你放弃,而你需要做的事放弃等待,勇闯激流,突破自我,迎接美好的明天。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二
对于法律尺度的把握离不开经验的积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11月20我进入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司法局单位,开始了我第一次走上工作岗位的体验。
在实习期间内,由于我的专业知识还很不完善,主要工作是帮忙接待前来咨询和办理案件的群众。这些都是在学校里无法感受到的。在学校,只有学习的氛围,毕竟学校是学习的场所,每一个学生都在为取得更高的成绩而努力。而这里是工作的场所,每个人都会不断努力学习和工作来提高自已的能力,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需要!让我学习到也感受到了很多之前所没有想像到的东西,让自己对法律工作的性质和环境,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了解。相信这些见识对于将来无论是否会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我来说,都是受益匪浅的。
一、实习过程中的认识与所得。
(一)市民法律意识显著提高。
实习的第一天,司法局的当事人来来往往,忙了一整天。每天从早上进司法局到下午下班,一直都不断会有当事人到办公室来,他们咨询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或询问自己案件的办案进程,提供案件线索证据等。在实习期间,有关工伤、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因家庭暴力而诉讼离婚等等案件一直有发生。其中,在这些案件的原告当中不乏有年过半百的老年人、在世人眼中法律意识还不够完善的农民。每天接待这些案件的当事人,虽然自己不能给他们提供很多的法律知识的帮助,但是在与他们的交谈中,我能够深切的感受到他们已经能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是从办理的案件的数量,还是从群众的思想变化来说,我市市民的法律意识都正在不断提高。
当然,在我国社会各方面还不发达的今天,我市乃至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还需进一步的提高。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之后,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德治”,号召全国人民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仅仅靠社会舆论的谴责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而只有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比社会舆论手段更为强制的手段,迫使公民遵守规则、履行义务,并能够强化这种履行义务遵守规则的法律意识,方可实现。
我们知道,一个法治的社会,必然需要知法、懂法、维法、护法的现代公民。遵守法律从根本上说,是符合绝大多数公民的愿望和利益的。广大公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即便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法治发展,政府也是代表公众利益行使职权,建设法治国家依然是广大老百姓的事情,自然要依靠老百姓,有赖于公众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因此,相信我市市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对于我市乃至全国的法制建设都将产生深刻的长远的良好影响。
(二)有关工伤、交通事故索赔的案件多。
在实习期间所接触的案件中,类似于工伤索赔,交通事故赔偿的案件占多数。“天有不测风云”,务工者在劳动的过程中,难免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即所谓的“工伤”。工伤得不到赔偿,与老板发生纠纷等事也时有发生。特别是农民工在私人承接的工地上工作,在无任何保护和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发生各种伤害因而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在这期间,我所知道的类似案件就有:一中年妇女杨某在其务工的工地上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左手四手指被截断,被鉴定为九级伤残,要求工地负责人赔偿医疗费及各种损失费等等。
这类案件发生之多,应引起我们的深思。在这些案件中,原告往往是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者,发生如此之大的人身伤害对于自己的家庭环境而言,显然是不能够承受的。但是,越是如此,在发生伤害事故后,这些工程的负责人很多的却都是一味的推卸责任,使这些受害人不得不进行法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看到这些受尽岁月洗礼的农民,为自己本应得到的赔偿、保护而奔走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社会对于他们的社会保障还是很不完善的,他们的合法利益应该受到全社会的更大重视。他们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新生力量,他们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在塑造自己,已经与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与农村繁荣和文明进步密不可分。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在全社会上下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如何协调好他们与各阶层的关系,进一步保护他们的权益不受侵害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结合自己所了解的法律知识,考虑到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民工已成为中国社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立法部门在完善《劳动法》、《工会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应对农民工适当做出特别规定;还可以制定适用于农民工的单项条例、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性、区域性劳动标准。由于城乡结构和农民工自身文化、知识、法律素质的局限性,他们在城市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屡屡受到侵害,因此,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
每当看到类似案件的当事人到来时,心里都会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在我国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对于他们的合法利益的保护显然国家还需做很多的努力。
(三)、遇事要注重问题本身的解决。
在实习的过程中,不管对于自己将来的继续学习,还是进入社会,从司法局律师们身上看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对自己是很受益的。大多数的案件当事人,在前几次进到办公室时都习惯于把自己的案件从头到尾一味的讲述,特别是会反驳对方提出的各种说法。每当这个时候,接待律师都会的耐心告诉他们:现在事情已经出来了,对方肯定会找各种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反驳,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我们怎么来解决这些问题。当时听着他们讲这样的话,确实很实际。我们要的不是事实的再现,而是怎样很好的解决案件,最大限度的寻求自身的利益。
当然,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学到了这些。对于如何与人相处,如何和不同身份的人交流,如何提高自己说话处事的技巧,自己将来的专业学习还需怎样来提高等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受益。在这里要感谢司法局律师们对我的帮助,相信通过实习,更加坚定了自己学习法律的信心,增强了对法律的兴趣,对以后的学习中也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实习过程中的看法与思考。
(一)、加快我市律师办公的现代化步伐。
短暂的实习期间很快就结束了,在实习期间除了让自己对各种法律常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外,自己对于我市法律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也有了一定的了解。虽然我市是一个还需不断发展的中小城市,但是,我觉得就我所实习的律师所而言,他们的办公环境还应进一步改善。现在生活和工作的快节奏,要求我们提高工作效率,以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工作。对比我实习的律师的工作,我觉得他们应该实现案卷、资料的电子化,以方便以后的查阅。计算机不应流于一种摆设,而应切实服务于自己的工作。在和律师提到这点的时候,他们也谈到自己这方面知识的缺乏,以后要不断学习。相信在不久后的几年里,不仅我市律师业的办公会实现现代化,其他行业的发展也会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当然,要实现律师办公更加现代化的要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上至国家各机关组领导,下至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营造一个以科技提高工作质量、以科技提高审判效率、以科技增强综合实力的环境。因此也真正为办理好自己的案件服务。
(二)、律师应真正做到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己任。
另一方面,让自己引起思考的是:在我国建设法制社会的今天,法律工作者要成为为民伸张正义,弘扬法治精神的使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由于国家关于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提取审问的制度还不完善,律师在办案的过程中还依赖于公安机关及检查机关的协助,因而当案件涉及到他们的利益的时候,极少数律师就感到很为难了。在这期间,我也悉心观察了我实习司法局律师的工作,总的来说觉得他们在原则立场上对事的看法观点还是很值得学习的。但是,记得在关于一个何姓青年起诉自己曾工作的市检查院的案件中,在何某咨询律师时,律师说他不想因为这个案子而和检查院的人特别是领导有过多的接触,他还想继续从事他的律师工作。当时听到律师对当事人讲这些话的时候,让自己产生了很大的震撼。难道就连律师这个为民伸张正义的职业,也不能有最后一点的坚守吗?律师不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就算完事的,他们看似在来往于天堂和地狱之间,但最重要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个人认为在这点上,广大律师从业者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维护好法律的尊严,而不是象某些拜金主义者一样,处处朝钱看齐。我相信大多数律师在思想上都还是保持着绝对的先进性的,我也希望广大的律师都能真正做到维护法律的尊严,保证法律的公正有效实行。相信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我国才能更快实现国家治理的民主化,法制化。
三、实习对自身的影响。
俗话说得好:经一事长一智。通过这短短的`实习,耳濡目染律师办案的环境,让自己懂得和学到了更多的东西。首先,我从之前的一名在校学生转变成为一名实习的工作人员,这是在角色上发生了转变。在现在这样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中,我们所扮演的角色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在不断变化中。我们需要在这种不断转换自己角色的过程中,努力适应这种环境的改变,并扮演好不同的角色,从而学到更多的不同的东西。其次,深感国家实现我国法制化社会目标的艰难。虽然最近几年,国家不断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作为国家一些最根本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各单位由于相互的制约和利益的牵扯,致使一些法律法规不能落到实处。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三
寒假中利用大约一周的时间给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辅导功课(主要是英语和数学,兼顾语文课)帮助他搞好复习,完成作业,并预习下学期的课程。在辅导功课期间重点传授一些学习方式、方法,目的在于使他学会如何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巩固好基础知识,为初中的学习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辅导学生的家中。
今年寒假中,我抽出一周的时间进行了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活动的内容很简单,是义务给本村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做家教。因为以前没有做过家教,所以决定从小学生开始教起,便于积累经验。我们村中有很多正在上小学的学生,平时一般都是在学校听老师讲课,回家后完成作业,然后等到上课的时候听老师讲作业题,有疑问的再向老师提问。但是一旦放了寒假,学生们基本处于失去管理的状态,老师不在,父母没时间,小学生的依赖性比较强,不会自学,加上自制力比较差,因此,假期中很多学生只顾投入到过年的快乐中,尽情玩耍,荒废了学业,结果是一个假期以后,旧的知识忘记了,新的知识又不会,而且情绪总是处于极放松的状态,很难再全心投入到紧张的学习生活中去,造成开学一段时间内学习效率低,学习成果不显著,影响以后的学习。六年级是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这种现象无疑会对学生产生极不利的影响,因此,我认为选择六年级的学生会更有典型性。
寒假中我通过调查得知有很多大学生假期中义务给学生做家教,我觉得这是个十分有益的活动,一方面可以帮助学生搞好学习,另一方面可以多一种经历,多一份锻炼。我主动找到村中一个正在读六年级的学生,据他的家长反映,他平时比较贪玩,学习成绩一般偏下,基础知识比较薄弱,在拟定好学习计划后,我决定对他进行一个星期的功课辅导。
学习计划主要是:功课辅导以英语和数学为主,把重点放在数学上,采取先复习功课巩固基础知识,再做寒假作业,最后预习的方法,前三天学习数学,第四天和第五天学习英语,最后两天预习新的数学课学一些英语的短语和句子,在学习数学和英语的同时穿插一些语文课的学习,如学些成语或是读优秀作文,试写些语言优美描写细致的句子段落或文章。
我帮他改正了刚刚做错的题,并且复习了综合运算这部分的知识。
1月29日有了前一天对他学习情况的清楚了解和一些初步的复习,根据辅导计划,今天数学课的辅导重点算是真正开始了。复习的顺序按照他的数学课本各章节的安排确定。复习各章节时的基本方法是先出几道本章的题目让他做,根据他做题的正确率确定本章讲解的重点以及讲解的时间。讲完重点后把寒假作业中对应的题目当作练习做完,一方面可以巩固刚复习完的知识,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时间做完寒假作业。复习过程中发现,把一天从早上到傍晚的时间都用来复习数学十分枯燥而且效率也不是很高,于是,在和他商量之后,我们决定,每讲一个小时候数学就抽出10到15分钟时间学习几个英语单词或是读几段优秀小学生作文。这样不仅可以同时复习英语和语文,而且可以提高大脑灵活程度,提高学习效率,更有利于激发学习兴趣,培养自学能力。
除了巩固复习过的综合运算,我们又重点复习了列方程解应用题部分。这部分知识的关键在于读清题目,找出题中的等量,利用这个等量列出方程,从而达到解题的目的。因此在解题时,列出适当的方程便显得尤其重要。我从他的课本上找了好多例题和练习题,有从他的练习册和寒假作业中找了许多题目,集中起来,逐题解答,使他能掌握列方程的技巧。
1月30日有了前两天复习的基础,剩下的复习数学的时间主要用在做完练习继续巩固上。
在前三天里,我们不仅复习完了数学课的重点,而且利用空闲时间读完了几篇优秀作文,学习了很多英语单词和短语。张永兴同学对这种学习法的兴趣很大,学习时十分认真,我们决定在以后的几天里继续采用这种方法,除了讲英语单词和预习新数学课外,补充一些成语、作文中的优秀段落,帮他提高写作水平。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四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时常感到迷茫。对于自己在大学已经一年有余的学习,有时真不清楚自己学到了多少,也许身在其中便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但我知道我不会总是那个曾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视野将愈加远倾。也许出生于南方的我与好动行事有着某种潜在的情结,自幼便爱出远门的我在姐姐的邀请下在回家后的第二天便踏上了前往广州的远方之旅。。。
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样的陌生,一路的景观早已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不禁被广州那种敢为人先的士气所折服。经历一天的旅程之后终于到达了xx市东凤镇的同乐工业园,刚到这里时就被各家企业的面貌和气派所吸引,工业园到处是各种产品生产的现代化企业。姐夫说现在这里主要集中了xx省的各种家用电器的生产,于是带我参观了他所工作的地方——xx市今友电器有限公司,并且也是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这是一家主要生产煤气热水器和电热水器的公司,在工业园内也算是一个较巨实力的企业,其所生产的电热水器不仅占据了xx市的几乎全部市场,在xx的各大商场超市都能见到其产品的陈列和销售,其所自制研发的乐声牌电热水器不仅具有自动记忆的功能,甚至还有人体感应的自动电脑遥控,这在国内同行中已处于先进水平行列,因而产品得以在东南亚也极受宠爱。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早餐我便和姐夫早早就到企业的生产车间所在地,我们到达时正好快到上班时间。只见工人们一个个身着整齐的工作制服,在生产流水线上开始了他们各自的环节工作。车间里设备放置非常整齐,生产有序,都实现定置管理,工作环境非常好,卫生、整齐、明亮。于是在姐夫的引导下我对整个的车间马上有了整体的了解。整个车间被分为了两个部分,靠南部的厂房主要是生产原来企业一直保持优势的煤气热水器的生产。这里的流水线上一排排整装的热水器正在包装运往公司的仓库。这里还集中了厂里的配气室,配电室以及核心的检测仪器,因而是整个车间生产的核心地段。工人们正在自己的生产线上组装着一台台的热水器,每一道生产工序都有其专门的检测仪器,并且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加水测试以及高温情况下的定性检测。据统计产品的生产合格率一直在98。5%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项令人非常可喜的业绩,也是金友电器倍受市场青睐的最坚实的基础和源泉。接着我在姐夫的指引下来到了产品检测科处,只见一整整齐齐的一排排热水器正在进行水温的检测及调控处理,这也是整个生产过程的最后环节,从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环节。检测仪器上的各项指标在一排排红色的数字显示下立刻能对产品的性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反应。厂里的技术员小孙随即说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生产的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资100多万元从德国引进一批新的机器生产设备,尤其是检测仪器将全面实现自动化操控。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夫让我作为其助理在旁边处理一些企业的许多日常事物。这是我第一次参观这么现代而切实就在眼前的公司,而且亦早就想到社会去践行一下平日所学课堂知识,于是这对于仍在大学上课的我来说当然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对于姐夫的安排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一大早我就起来先来到办公室将其认真用心地整理好相关文件。我所接触到的第一项大的业务要属将一批急需的电热水器送往广州沙溪国际批发市场,这是整个xx省最大的国际批发市场,在这设立门户的外企也不下上千家,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姐夫将负责将这批货物送到沙溪并负责直接接收帐单,这是一项几十万的合作生意,于是一大早我边和姐夫随货车的前行直往目的地。这是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电器销售公司,并且是外资公司因而其职员大都直接使用英文交流。这也是姐夫选中我前去的原因吧,作为英语和法律双学位的我也早就有所准备,在见天之前就查阅了产品的许多英文表达,因而在此次的生意合作中我相当充当了翻译的任务,因为公司也尚未引进正式的翻译工作人员。在此次的合作中主要就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交谈。在开始的翻译过程中还有一些紧张,但由于我对相关事务已早有所准备,加上平时在课堂上和外交所学的商务谈判的技巧及对外国人情的了解,马上在我的翻译中就找到了自信,并且还为姐夫出了个很好的注意,初处合作先尽量双方之间相互让利才能为今后的长远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于是最终双方合作非常成功,双方签定了长久合作的意向书。初战告捷,心中不禁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没想到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在这真碰到用处了。姐夫也赞扬我表现非常不错,但要想将来有一番大的成就,还必须在学校了扎扎实实地打下基础,大学是一个真正培养你将来行事处物的态度及能力的场所,听了姐夫的话自是一番思考,在大学我所应该做的和应该掌握的为人处世之理,社会更是一个试金炉,在这你的所学以及为人之理将会展现出你自己真正的自我。。。
在这里所见到的一切都让我觉得新鲜,作为一个尚未接触社会太多的我来说这里有许多在课堂上所无法接触到的东西。公司的经营管理各部门的设置就让我发觉要想真正管理还一个企业远不是所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光下设的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质量检测部,业务接待部。。。就让我觉得其运转的协调对于整个公司的影响之重大。接下来我所遇到的另一个任务是和姐夫去托运公司收回一笔45万远的帐单。由于距离xx省的许多市区来说直接运货过去相对较远,原因而公司选择了有中介托运公司将货物承担发放到指定的定货地点,并可由其代收货物之帐单,这样公司只需负每台8元的手续费即可将货物发放到指定的客户手中,从而大大减轻公司的运输费用。其所代收的帐单也需缴纳万分之一的手续费作为托运公司的盈利所得。我和姐夫花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来到了位于xx市的xx区的天翔货物托运有限公司,在出示了结算帐单凭证之后提款之事马上办了起来,姐夫说我们厂算是这里的大客户了,每天都有近百台的热水器从这里运到汕头。湛江。深圳。珠海等地。不一会儿手续就办好了,使我不得不惊叹这里的工作效率之高,也难怪xx省的经商行业在全国一直是走在了先进的前列水平。由于保险箱内的现金支付不足,托运公司采用了10万元的支票支付的方式,回去后公司可用自己的帐户到银行直接兑换现金。虽然在高中的课本上就早已接触到支票的支付功能,但真正接触到还是第一次,于是姐夫问我对支票除了这些之外还了解多少,我把我在课堂上所学的知识一一讲了出来,支票可以暂缓公司因现金紧缺而与银行签定的可以直接兑换现金的有效凭证,而姐夫所讲的却是我从未听说过,支票最好不宜折叠。。。这些都是平时想都未想之事,这次的出来真的见识了不少,也学到了许多,然让我所学最大的是我发现了自己的许多尚未知道的东西,也使我返校后的学习有了更为清晰的目标和想法。还有xx人的办事之效率以及其敢为人先的士气,我想这将使我以后的学习中有所思考,这与广州多年来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自然也有深刻的联系。
由于我学的是英语专业,最后我选择了对处理对外贸易的进出口部进行相应的了解。这是一个刚成立不久的部门,运作机制相对来说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其中的管理体制。由于这里的产品全要出口销往海内外,目前主要集中为中南亚市场,其各项手续的办理相对较为麻烦,需报关,报检,办理出口手续。进出口部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年轻人,25岁左右,待人热情,有朝气,由于业绩并不令人那么满意,也有牢骚,有怨气。也许都是年轻人容易沟通,再加上我不是公司正式员工,没有正经事就帮忙兼跟随学习,了解了不少人情世故,如何和顾客打交道,如何与机关人员打交道等。
我也能看出了进出口部存在的一些问题,于是在我快要离开之时也向姐夫谈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这里的工作人员大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因而对自己的工作缺乏必要的经验。
二,这是一个刚刚成立不久的部门,年轻人各个又都有自己的想法,因而在一些问题上很难在短时期内达成一致的意见,势必影响到该部门的行事效率。
三,按劳分酬的原则体现也不明显,大家的工资所得趋近一样,难以调动起员工的积极性。
四,在安排的人员上大有任人唯亲的嫌疑,大都为各大股东的亲属。
我想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了,对将来企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所以在离开公司的时候我大胆的向姐夫提了出来,姐夫也认为我的想法在很多方面都具有可行性,并说公司将可能在不久将这些问题提到公司的议程上去。
寒假是短暂的,实习的期限是有限的,社会是复杂的,有无穷的知识,特别是还没有写进书本中去的,需要我们学生认真的去学习,有知识,有能力才能自立于社会,实现自己的最起码的自我价值,才能和社会价值达到最终的统一。此时,写着结束语,感觉有许多体会要说,又觉得不知该写什么,这大概就是对社会了解的太少,知识不足的原因吧。不久我们又将继续我们的大学生活学习生涯,我想在回校后,同学之间肯定有很多交流的问题,我会抓住机遇,间接汲取同学们的实习知识,增长自己的才智,我还要利用好毕业前的时间从这次的体会中努力提高充实自己。
社会等待我们,我们需要社会,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锻炼自己,提高自己,我有信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先在自己校园大学为自己争取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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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五
3、通过实习,培养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通过实习,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维。
(二)实习时间。
司考之后便迎来为期三个月的毕业实习,因为自己的考研计划,我选择了申请自主实习,选择到离家较近的xxx律师事务所进行毕业实习,实习时间是从20xx年x月x日到20xx年x月x日。
xxx律师事务所位于湖南省xxxxx,是由湖南省优秀律师xx创办的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湖南xx律师事务所设有金融证券法律业务部、刑事辩护法律业务部、民商事法律业务部、综合法律业务部和行政办公室等,目前拥有15名执业律师,涉及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改制、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方面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湖南xx律所注重团队意识,走专业化、品牌化和规模化的路子,拥有全新的法律服务理念和工作方式。典型客户包括xxx、xxx、xxx等政府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同时,湖南xx律师事务所还是xx大学的教学实验基地。其卓越的成绩和服务社会的精神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我选择湖南xx律师事务所,不仅是因为其离家近这一地理位置,还因为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且上述成就另我向往,能到这里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并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积极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助,我的实习内容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通过整理卷宗熟悉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顿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务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以民事卷为例,律师承办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师事务所的批单,然后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取得授权委托书;然后是根据案情所撰写的起诉书、上诉书或者答辩状;接下来是组织调查材料以形成的证据,包括谈话笔录、证人证言和书证物证;最后再综合形成律师代理词。如果这个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结案,就还有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认真和细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琐而粗心甚至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受到启迪。
(二)协助律师会见当事人以及跟随律师开庭以获得实务技巧。
法律理论知识方面,由于本科4年的学习以及刚考过司法考试,我能在较短时间内掌握,所以我觉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实务技巧。而这方面获得的捷径就是跟随律师办案。这次实习中因为之后我和律师们熟悉了,更因为xx主任的特别交代,只要是在吉首市内开庭的案件,我可以跟随任何律师去开庭,但遗憾的是在市内开庭的案件并没有我想象的多,在实习的这段时间内,我跟随律师开庭共有18次,通过旁听庭审了解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律师在其中的辩论技巧、言行举止,有时也会在开庭完了之后和我跟随的律师讨论庭上各个律师的优点及不足。有时我也学学组织证据和记录要点,有问题也随时请教。
会见当事人则是周六早晨跟随xx主任,虽然很可惜为期三个月的实习期内只会见过这一次当事人,但在此次的会见中我学到了律师在会见当事人之前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材料,找出疑问点,在会见过程中需注意沟通的技巧和方法。
我所在的办公桌在接待室,因此我能旁听各个律师接待当事人的全部过程。通过旁听律师咨询过程学习律师接待当事人的方式和分析问题的思维特点。
(三)通过写起诉状、答辩状等法律文书掌握法律文书写作技巧。
在这三个月的实习中,我干的最多的事便是写刑事、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代理词、辩护意见等各种法律文书,还写过律师函。每次都是按照律师给卷宗——我写诉状或代理词或辩护意见——拿给律师看——我根据律师意见修改——交给律师的步骤,刚开始我几乎要修改一大块甚至于一大半,写多了之后,到后来只需要修改一些修饰语。这个过程我学到了写诉状要在讲清事实和诉求的基础上简洁明了,而代理词、辩护意见则要围绕事实、法律和证据较为详细的写,并且在整理自己的辩点时还要尽可能的想到对方能想出的辩点,只有这样才能可能保证案件的成功。
(一)团队意识、专业化在行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湖南xx律师事务所虽然是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但其每一位律师都是某一特定领域的能手,可根据需要随时组成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工作团队,为客户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化法律服务。这提醒学法学专业的我,对未来职业发展方向的选择要尽早明确,因为只有明确目标,通过努力学习过硬的专业水平,才能在未来的竞争和业务工作中取得优势。同时还要树立团队意识,注重团队合作。
(二)律师需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中国的法规更新很快,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律师必须要与时俱进,运用最新的法规处理案件。记得一个合伙人做过房地产纠纷案件,关于二手房交易税率问题,原来规定是5%左右,可当时国家正好出台新规定,为打击炒房,把税率提高到近四倍。假如律师不能及时掌握最新法规,在诉讼中就会面临败诉的危险。同时,律师实际工作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案件,而这些案件中所牵涉到的知识都是你上课所不可能接触到的。比如你若对房地产不了解,你就不会知道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的区别。就不会知道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居住面积的区别。所以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很广的知识面,要不断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三)律师一定要注重沟通。
在学校听过过很多场辩论赛,演讲赛,曾经也天真的认为:作一名律师一定要伶牙俐齿,口若悬河。进入律所后才发现,这种想法其实是很幼稚的。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的确是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的。沟通能力才是更重要的,法庭上法官不喜欢你在那里滔滔不绝,啰啰嗦嗦,而是希望你能言简意赅的把你的观点恰如其分的表达出来。当事人也不需要你在那引经据典,而是需要你能了解他,想他之所想,言他之所言。这就需要一种沟通能力,这可能也是一种口才,但这种要求比所谓的辩论口才要求高多了,培养起来也是很不容易的,需要你的知识、阅历、涵养等等。
(一)实践经验。
1、以事实为依据。
事实胜于雄辩,律师实务不同于学术研究,律师在诉讼中的难点并不是解决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观事实。以法律为标准将生活事实整理为法律事实。因此律师在开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适用外,就是认真的搜集证据,掌握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以及证据基矗并且应该注意证据的证明力问题。尽努力使我方主张的事实得到证据的支持。在分析证据的时候应该对全案证据作出综合判断,仔细分析每一个证据的证明事项,以及各证据之间的关系。主要工作在于检查证据之间是否相矛盾;证据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力的强弱;所提供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有无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证事实之间的证据与诉讼请求的关系、从整体上把握证据与诉讼请求之间的关系,不可割裂开各各证据之间的联系,孤立的审查证据。
2、注重交易习惯。
法律只是对社会生活的一种法律抽象,其并不是穷尽所有社会生活。对一些对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影响的习惯,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一些商事交易习惯,在与法律没有冲突的情形下,可能直接决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应该注意案件所涉及的交易习惯。在很多时候,交易习惯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
3、注重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根据我国的宪政结构,地方政府,人大有权力制定行政法规以及地方规章。这些规章虽然效力低于法律,但是确具有规范性效力,可以在诉讼中直接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因此其在现实中的诉讼纠纷中确十分重要。而且法律的抽象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存在矛盾。为了保证规则的涵盖面,法律不得不使用抽象语言表述规则,这样确又与客观事实之间产生一定距离。在大多数诉讼中,虽然都有法律对相关问题作出规定,但是确没有明确给出解决纠纷的方,把相关问题交给法律以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解决。因此在诉讼中一定要注意行政法规,地方规章。首先应注意对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法院所在地的政府,人大对案件涉及的问题有无规定。其次,应该注意案件争议的所涉及到的行业主管部门对此是否由规定。最后,分析各规定,法规之间有无矛盾,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效力层次。
4、多种方式分析、解决问题。
我在实习过程中,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件。a与b是母女关系,a的房屋过户给b需要办理公证,而当地房管局(即办理公证处)每日都人满为患,且收费较贵。于是二人来到我们律所找到一位姓张的律师。张律师便带她们去法院,恰巧那天我没事,于是张律师叫我也跟去,到了法院后,张律师对法官说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要求出具判决书。事后,张律师对我说:“要尝试多方面解决问题,嫌弃公证太慢、太贵,可以换个角度嘛,这个判决书来的多快好省,效力还高。”
(二)诉讼技巧。
诉讼是一个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在律师的工作中,除了认真,敬业的工作精神之外,还应该注意一些技巧性的东西,灵活的运用诉讼技巧不但可以减轻工作负担,还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在实习期间,我所接触到的工作技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把握好诉状与代理词之间的关系。
2、灵活运用证据规则。
律师的主要工作是搜集案件相关证据,理顺案件事实。将客观的社会生活梳理成抽象的法律事实。而证据规则就是将客观事实抽象为法律事实的工具。因此律师在工作中应该十分注重证据规则的运用。根据证据规则中的规定,选择案件的且入点,以便规避自己的举证责任,增加对方的举证义务。比如在依据《民事诉讼规则》侵权案件和违约案件适用不同的举证责任分配。因此在遇到请求权竟合的案件中,应选择举证最有效的一种请求权方式主张权利,减少工作量,降低诉讼风险。
3、有效利用拒绝调节程序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
由于我国特殊的法律文化传统,法院在审判民事案件中倾向于调节的方式解决问题。在法院内部工作统计中,调节也是作为对法官职称评比的一个标准。因此在诉讼中,法官往往会激励促成调节,即便一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明确表示拒绝调节,法官也会在法庭外积极促成调节。甚至在没有法官参与下,原本拒绝调节的一方当事人提出调节请求时,法院也会违背程序法规定联系调节。因此在诉讼中调节的机会有很多。并不仅仅是开庭审判过程的那次调节。所以我们可以灵活的运用调节来加强我方诉讼请求的力度。一般来说,很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中,当事人总是希望使用调节来解决问题。因此法官门大多会得出这样的经验:如果一方当事人积极主张调节,是一种心虚的体现。从心理上否定一方的诉讼主张,即使最后支持了主张调节放的请求,支持的内容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在诉讼过程中,即便证据不全,事实不清,也要主动回避调节。法官由于工作需要会积极促成调解,如果在庭审后我方接受了法官的调节工作,不但不会影响诉讼请求的力度,还会使法官在感情上偏向于我方当事人。由此可见,调节程序对诉讼请求使大有裨益的。
(三)法律文书的写作。
1、代理词的写作。
如前文所述,代理词和起诉书之间有有不同的作用。因此代理词应该区别与起诉书。代理词的目的是阐述诉讼请求的理由。在诉讼中,理由无非是事实理由和法律理由。事实胜于雄辩,因此代理词的重点应该是对事实理由的清晰表达。同时也要注意,如果法官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过多的涉及案件事实成了多次一举,在这时应该更多的关注法律的适用以节省诉讼精力。因此应该根据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选择代理词侧重点。至于如何了解法官对案件的了解程度,就是一个工作方法的问题了。在开庭前,有很多接触法官的机会。如在开庭前阅卷时的过程中,简易程序中开庭审理前的调节程序。在开庭时也可以根据法官对双方当事人提问的内容来判断法官对案件的了解。如果法官对案件的事实缺乏了解,那么就可以通过对事实的陈述将法官的注意力引向我方的诉讼请求中。
2、刑事纠纷中的和解协议。
在生活中,很多人身损害案件已经构成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但是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而不是诉诸法律。在这些纠纷中,大多是加害一方给受害一方相当数额的损害赔偿,而受害一方同意放弃向公安机关举报,为防止事后返回,双方往往签订一个和解协议。根据民法原理,这种调节协议属于自然债务,并不具有合同法上的强制执行效力。同时也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和检查机关的管辖权。但是其并非无用之举。一旦对方反悔提起刑事诉讼,在和解协议中对事实部分的认定可以直接证据来适用。由于有双方当事人签字,除非对方可以证明此和解协议是受胁迫,受欺诈而签订,否则在证据规则中,其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存在。这就要求在和解协议中应注重对所涉事实的陈述方法。在指定和解协议中,对事实的阐述尽量模糊,措辞上应避免使用具有暴力色彩的词汇。同时在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条款的表述上要明确,具体,面面俱到。且不可使用过多的抽象性语言。
3、申诉材料。
决定案件判决的机构不仅仅是法院,在我国现有的司法体系中,人大,政协的决定对案件的判决有直接关系。因此当案件审判结束后,向人大,政协提出的申诉材料往往可以促使法院,检察院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促成案件的再审。对于向人大以及政协提交的申诉材料,应注意特定对象的工作职业以及工作方法。由于对方并不是专业法律部门,因此申诉材料不必使用过多的专业属于,大量的使用生活语言也有助于对方理解我方主张,同时也不必拘泥与法定格式与法定程序。对于一些没有有效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在这个阶段也可以大胆提出。同时也应该注意提交申诉材料的国家宏观政策,时代背景。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成文法的作用仅仅是对方参考的一个要素而不是全部。应灵活运用这一特殊阶段所具有的特殊优势。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律所的规章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工作中,认真负责,能按时完成律师们交代的任务,在紧急时间能和律师们加班加点一起按时完成任务,得到了律师们的一致认可。通过这段实习期间,我更加了解自己,有进步,但也发现很多缺点,当然也学到很多东西。
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存在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这三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
最后我要借此机会感谢法学院的老师们,感谢湖南xx律师事务所的前辈们,感谢实习期间帮助过我的每一个人。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六
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级:xxx级。
实践单位: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时间时间:
作为一名大二的学生,到目前为止也接受了很多社会实践项目,比如支教,兼职,勤工助学等,但是暑期社会实践是第一次接触的比较正式的实践活动。正因为如此,我更想接触一些和专业相关的工作,希望从中能够了解更多司法部门办案流程,内部工作模式以及人员编制等,为将来求职就业做好打算。怀着这样的目标,我联系了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门,争取到了到该检察院实习的机会,并被分配到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有四大职能:管理服务职能,综合协调职能,监督指导职能,参谋咨询职能。从工作属性上来说,办公室工作具有综合性、广泛性、从属性、服务性和琐碎性等特点,从工作任务上来说,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而检察院办公室作为检察机关的综合协调部门,是承上启下、联系各方的枢纽,担负着后勤保障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重大职责。正因为如此,分配到实习生手上的工作也很繁琐,需要很大的耐心,同时也要求实习生一定要细心。
领导我们进行工作的时赵岩老师,老师首先让我们了解了一下检察院的环境,和我想象中一样庄严肃穆。第一周的工作比较简单:填写档案封皮。咋一看是个轻松的活儿,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档案封皮上需要盖好几个章,包括:全宗号,年度,保存日期以及单位。盖章的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清晰,位置正确。这就要求我们在盖章的时候一定要掌握好力度、油墨量以及下手的位置。第一天下来真的觉得手很酸。连续干了一周,每天重复这种工作不免会觉得枯燥。想想老师们长年干这些工作,真的需要很有耐心。
第二周的工作相对复杂,而且更具有专业性——核对,修改并补充案件信息以及嫌疑人信息。案件信息相对简单一些,但嫌疑人信息很多,包括案由,籍贯,住址,处理结果,是否上诉,上诉结果等十多项。要找出其中的纰漏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刚大二,掌握的知识并不是很丰富,很牢靠,很多地方都要向老师请教。不过在老师耐心地讲解下,很快就能熟练地处理问题了。
第三周主要是整理往年的档案,比如找出档案盒信息不全的档案并将信息补全,将排序错误的档案归位等等。这项工作看似比较简单,但是一如既往地需要细心,而且工作量比较大,需要很高的工作效率。
第四周主要做了一些整理电子表格,资料并将其归档的工作。由于前短时间接触的比较多了,做起来已经比较轻松了。
当然,这段时间还做了很多其他事情,比如帮老师接待来访人士,分发资料给其他部门等。毕竟是办公室,工作多而杂,但是在老师的指导下,工作都会尽然有序地进行。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感悟颇多。首先,理论知识掌握得还远远不够。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往往碰到一个案子的具体问题就得去请教老师,另一方面,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后来跟老师沟通中我逐渐明白,这次实习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任何法律工作者都必须在这些过程中点点滴滴地去积累。临行前,老师还大发感叹说我们实习时间偏短,要我们以后多找机会锻炼。因为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其次,清楚了自己的就业方向。通过此次检察院实践,了解到绝大部分公务员的工作是比较单一的,需要的是性格比较平和的人。然而我的性格过于外向,似乎不太适合公务员这个圈子,至少不适合整天坐在办公室整理文案这样的工作。所以,决定以后向律师或者法官方向发展。同时,通过和老师的交流,下定决心打算考研究生了。毕竟,很多法学工作岗位都是有学历要求的。这也是第一次对自己的未来有了清晰的大致规划。
第三周,发现了自己很多方面的不足。很多法学专业的工作要求敏捷的思维,问这种思维必须建立在牢固的法律知识基础上。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对一些问题的答案模棱两可或者无法正确用法律语言表达。这正是自己知识掌握不牢的体现。今后应当多多巩固,打好基础。同时,也应该学而致用。
同时,在工作中还发现了一些问题。第一、犯罪分子绝大部分是一些无知的人,比如农民、工人或者无业游民。为什么是这些人?我想大家都很明白,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法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无意之间一条腿已经踏进了监狱。当然,很多时候周围没人可以提醒他们,结果就是他们真的进了监狱。既然,“知者无罪”不适用现代法律,那么就应该让更多人了解法律、运用法律。我觉得我国的普法范围实在是太小了(虽然近年来有所改观),特别是一些小城市,普法只是个口号而已。这么多学法的人到底都在干什么?无疑,我是气愤的,但是更多的是失落、无奈。希望更多的法律人能够投身到普法工作中去。同时,高官犯罪的现象也很多,主要是贪污贿赂。这是一个永久的话题,长期备受关注。归根到底是贪婪惹的祸,当然,国家制度也有可能存在不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长期探索,不能一蹴而就。
另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工作中发现很多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是未成年,这和生长环境和家庭教育息息相关。无疑,这些年我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确是突飞猛进,不在为吃穿发愁。但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是否反映出一个问题——父母忽略了孩子的精神教育。越来越多的父母在教育方面只在乎是否能拿高分,是否能考上大学等问题,完全忽视了孩子的品格教育。在这个物质丰富甚至是泛滥的新时代,到处都是诱惑,为父母有义务教会孩子如何抵制诱惑,至少应该让孩子能够分辨是非黑白。
最后,想说一点儿关于检察院内部工作体制的问题。在办公室实践过程中,发现各部门联系并不是很密切,配合得也不是很到位。办公室是工作枢纽,有统筹的作用,但是更需要各个部门积极地配合,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当然,检察院整体工作氛围很和谐,一切都尽然有序。
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以前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老师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
最后,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以及赵岩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践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践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悟了很多,我相信它将有益于我的整个人生生涯。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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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大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报告例文。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时常感到迷茫。对于自己在大学已经一年有余的学习,有时真不清楚自己学到了多少,也许身在其中便是一个成长的过程。
但我知道我不会总是那个曾经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因为我发现自己的视野将愈加远倾。也许出生于南方的我与好动行事有着某种潜在的情结,自幼便爱出远门的我在姐姐的邀请下在回家后的第二天便踏上了前往广州的远方之旅。
一切对我来说都是那样的陌生,一路的景观早已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不禁被广州那种敢为人先的士气所折服。经历一天的旅程之后终于到达了中山市东凤镇的同乐工业园,刚到这里时就被各家企业的面貌和气派所吸引,工业园到处是各种产品生产的现代化企业。姐夫说现在这里主要集中了广东省的各种家用电器的生产,于是带我参观了他所工作的地方--中山市今友电器有限公司,并且也是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这是一家主要生产煤气热水器和电热水器的公司,在工业园内也算是一个较巨实力的企业,其所生产的电热水器不仅占据了中山市的几乎全部市场,在广东的各大商场超市都能见到其产品的陈列和销售,其所自制研发的乐声牌电热水器不仅具有自动记忆的功能,甚至还有人体感应的自动电脑遥控,这在国内同行中已处于先进水平行列,因而产品得以在东南亚也极受宠爱。
第二天一大早吃完早餐我便和姐夫早早就到企业的生产车间所在地,我们到达时正好快到上班时间。只见工人们一个个身着整齐的工作制服,在生产流水线上开始了他们各自的环节工作。车间里设备放置非常整齐,生产有序,都实现定置管理,工作环境非常好,卫生、整齐、明亮。于是在姐夫的引导下我对整个的车间马上有了整体的了解。整个车间被分为了两个部分,靠南部的厂房主要是生产原来企业一直保持优势的煤气热水器的生产。这里的流水线上一排排整装的热水器正在包装运往公司的仓库。这里还集中了厂里的配气室,配电室以及核心的检测仪器,因而是整个车间生产的核心地段。工人们正在自己的生产线上组装着一台台的热水器,每一道生产工序都有其专门的检测仪器,并且在出厂前必须经过加水测试以及高温情况下的定性检测。据统计产品的生产合格率一直在98.5%以上,这不能不说是一项令人非常可喜的业绩,也是金友电器倍受市场青睐的最坚实的基础和源泉。接着我在姐夫的指引下来到了产品检测科处,只见一整整齐齐的一排排热水器正在进行水温(的检测及调控处理,这也是整个生产过程的最后环节,从其重要性也可看出其是最核心的程序环节。检测仪器上的各项指标在一排排红色的数显示下立刻能对产品的性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反应。厂里的技术员小孙随即说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及生产的效率不断提高,公司正在打算斥资100多万元从德国引进一批新的机器生产设备,尤其是检测仪器将全面实现自动化操控。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姐夫让我作为其助理在旁边处理一些企业的许多日常事物。这是我第一次参观这么现代而切实就在眼前的公司,而且亦早就想到社会去践行一下平日所学课堂知识,于是这对于仍在大学上课的我来说当然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对于姐夫的安排自然不敢有丝毫懈怠,每天一大早我就起来先来到办公室将其认真用心地整理好相关文件。我所接触到的第一项大的业务要属将一批急需的电热水器送往广州沙溪国际批发市场,这是整个广东省最大的国际批发市场,在这设立门户的外企也不下上千家,其重要地位可见一斑。姐夫将负责将这批货物送到沙溪并负责直接接收帐单,这是一项几十万的合作生意,于是一大早我边和姐夫随货车的前行直往目的地。这是一家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电器销售公司,并且是外资公司因而其职员大都直接使用英文交流。这也是姐夫选中我前去的原因吧,作为英语和法律双学位的我也早就有所准备,在见天之前就查阅了产品的许多英文表达,因而在此次的生意合作中我相当充当了翻译的任务,因为公司也尚未引进正式的翻译工作人员。在此次的合作中主要就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交谈。在开始的翻译过程中还有一些紧张,但由于我对相关事务已早有所准备,加上平时在课堂上和外交所学的商务谈判的技巧及对外国人情的了解,马上在我的翻译中就找到了自信,并且还为姐夫出了个很好的注意,初处合作先尽量双方之间相互让利才能为今后的长远合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于是最终双方合作非常成功,双方签定了长久合作的。
意向书。
初战告捷,心中不禁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没想到自己在课堂上的学习在这真碰到用处了姐夫也赞扬我表现非常不错,但要想将来有一番大的成就,还必须在学校了扎扎实实地打下基础,大学是一个真正培养你将来行事处物的态度及能力的场所,听了姐夫的话自是一番思考,在大学我所应该做的和应该掌握的为人处世之理,社会更是一个试金炉,在这你的所学以及为人之理将会展现出你自己真正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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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之中我一直待在神马纸业有限公司,因为是第一次去哈城,我边旅游边实践,完成了我的实践报告。
在公司期间,我不是在固定的某个职位任职的,哪里需要人,经理就叫我去哪里帮忙,所以他们都叫我“员工的副手”:有时我会帮他们联系业务,有时会去帮忙清理帐目……一个人经历什么就会有什么样的经验,这是一定的,虽然只有20天,对于如何做一个称职的员工,我却也有我自己的心得:
1、普通话是一项基本素质。我从来没意识到过普通话会有如此的重要性,在那里联系业务,如果一个人不能说流畅的普通话,他跟客户几乎处于两个不会相交的世界,也就不必谈成功联系业务的可能性了。
2、维护本公司的利益是底线。现在是一个竞争的时代,在商场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在业务联系的过程中,两个人代表了不同的利益,不论是价格、数量还是涉及公司其他利益的各个方面。一个员工要时刻记住自己的使命,因为公司的利益就是自己的利益,往往一句话的失误或软弱就让公司蒙受很大的损失。
3、管理是一种技巧。在实践期间,我当然没有去管理员工的权力,但是通过我对公司管理者的观察,他们有的管理得很成功,但有的却遭到员工的抵触。我真正明白了管理不需要多强硬的手腕,关键是一种协调能力,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的个性,管理者的使命就是让员工的个性更好地融入到公司的共性中。
……。
20天之中,我能对公司的实在少的可怜,但我学到的东西却多得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益。在那些天里,我与几位管理者都有过沟通,对其中一部分员工也做了调查。让我的诧异的是他们对现在的大学生都有所排斥,因为过去的大学生员工在他们的印象里懒散、不负责、不塌实……当时我脸都红透了,因为这些个别的大学生员工却是大学生群体的一个缩影,包括我自己身上也有这样的缺点,在我的要求下,他们给我列出了他们欣赏的大学生应有的素质:
1、塌实务实。在管理者的眼里,塌实务实是一个大学生最基本的素质。尤其在对专业素质要求不是很高的经济活动中,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需要的不是高学历的员工,他们需要的员工是高素质,而没有这项基本素质,再高的素质也是空谈。
在他们公司有一个学韩语的大学生,因为一时没有找到本专业的工作,于是来到了他们这里。但他在这里表现却很差:不停地拿着手机发短信、工作不积极……因此公司里的其他员工对他的印象都很差,公司的负责人对他也颇有微词。
经理对我说过一句让我一辈子都会受用的话:“是金子你就要发光,在哪里都要发光,用尽全身的力,不管你是埋在土里还是在水里,因为不是每块金子都会被打成首饰的”。
2、责任心强,勇于承认错误。社会上评价80后的人说这一代的人责任心差、软弱,在做错事之后不敢承担责任,的确是这样。在实践期间,不管是经理还是员工,他们都告诉我他们欣赏的是那种谦虚、责任心强、不怕犯错误的大学生员工。他们不怕新员工犯错误,怕的是他会不停的犯错误,因为这样不管是对公司还是其他的员工都有很大的不利影响。
3、合群的能力。现在大学生虽然越来越多,但不是每个单位里的人都会是大学生,大学生员工的比例在很多情况下都很下,剩下的当然是低学历、年龄大一些的员工,很多大学生自恃自己的高学历瞧不起别的员工,这是很不可取的。一个公司只有成为一个团结的群体才能取得进步,这就要求大学生很快的融入到他们当中。我们要找到与其他人之间的共同语言,找到一个切入点,因此在看书等方面就要有所调整。实践期间在与很多客户的交谈中,我一般很难找到话打开局面,他们所谈论的很多都是历史、战争等方面的话题,他们看的书也多是传记性质的。可能我的专业是法律这是一个隔阂,但我觉得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常自己课余时间看的书大都是小说之类的,因此有了这么多的差异。当然我说的不是抛弃自己的专业去向他们靠拢,而是广泛的阅读,加大自己交际的广度,提高自己的交流能力。
4、一个好的身体。这一点很多大学生都会忽视,也达不到,因为大多数大学生平常锻炼太少,课余的时间大都是上网、看小说或者是睡觉,所以大学生体质状况差的现象很普遍。去一个单位,不管你干什么,都需要有一个好的身体,公司不会一直在等一个员工把病养好,因为市场不会等这个公司。
除了这几点外,还有一些不需要赘述,因为每个大学生都清楚这些:包括诚信、良好的态度……但我们每个人也都知道要做到很难。
通过我对他们的调查我发现,现在的企业对学历的要求不像前些年那么盲目了,每个公司的管理者都在等待高素质的员工,这种素质不仅是专业素质,也是成为一个优秀的“人”的最基本的东西——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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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我旁听了一起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
早8点在县级人民法院开庭,去了在一件普通的办公室里面见到了法官和原被告双方。书记员还没有到之前,法官再详细的了解点关于纠纷的详细内容,并试图调解双方(这种努力自始至终都没停止)。
书记员到后正式开庭,先有原告陈述案情:在保险公司工作期间为被告垫付保险费,一年后被告退保,违约损失却不予赔偿给原告。并拿出保险公司开具的被告退保证明。有法官查看,书记员记录后,被告发言:投保乃被原告纠缠无奈,退保时又没有详细说明损失额度,不相信会有近万的差距,要求原告拿出保险公司的详细账目材料以及正式法律证明。
保险公司不属于国家机构,其资金详细计算方式方便随意对外公开,所以原告无法出具更有效证明,法官马上给该保险公司客服打电话,却被告知:除非本人亲至,否则难以提供详细账目。
整个审理过程双方随未其争执,但长达五年的接触已经使其冷面相对。导致审理过程也充满了火药味,法官在明知被告理屈情况下,主动偏袒,为的就(!)是在本地好做人——中国人情味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另外由于原被告的法律知识不同程度的缺失,导致很多地方法官都要不停的给双方普及法律常识,例如“谁反对谁举证”什么的,这应该与国人教育程度,以及法律意识淡薄有关。
原被告在审理过程中都有些许无奈和自卑感,缘由不外是把上法庭解决问题当作了很羞耻,丢人的事,毕竟“打官司”这有悖于中国传统观念习俗,很没面子的。
重要的法律核心:
一,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
本案开始时被告由于人情关系才“被迫”购买了原告推销的保险,这样就产生了纠纷的隐患。如果我们做事情都能够顺着自己的心思,那以后出了问题也不太会从别人身上找原因,纵使后悔也就不需要去打官司来解决。所以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可以把人情味给考虑进去呢?这里说的“人情味”其实有点像是中国古代的那种“人治”——他们一个县城也就靠十几个衙役来管理,说到底也就是灵活运用法律,依靠上位者(就是现在的公务员)来判断具体情况。向我上文所说的法官为什么要一直试图调节原被告双方呢?判案肯定会使有一方受损,如果能调节成功,那他所受的指责就可能少一点,至少本乡本土的不会太惹人,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可像是美国的法律在运用上比较灵活,而且重案例,但这种情况本来就容易产生自相矛盾的情况,可是如果像现在法律那样把所有的罪行以及惩罚都规定得死死的那样死板的条律恐怕也不能对灵活中国人产生足够好的效果。这样的法律问题恐怕还得专家来掌握这个“人治”与“法治”的度量。
二,在审理过程中怎样做到公正和有效?
所谓公正,也只不过是以大多数的利益来考虑的,所以这样一来,必然会有属于少数派的不心腹,被责难也在所难免,“清官难断家务事”恐怕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下的极端例子。这起案件中法官试图采用一种“和稀泥”的方式来“善了”此事,虽未成功,但似乎给我们指出了一条现行的道路:尽量减少直接冲突,有问题以协商解决——法院在怎么说也是第三方,给出的结果必然不如当事人双方自己协调出来的完美。
而有效则是指像上文叙述中,很小,很简单的一点事情,就占用了四人(“法官,书记员,原告和被告)的一上午时间——浪费之极!据我观察其中很大一部分时间用于:1,当事人反复叙述案情,企图博得法官好感;2,双方对峙,甚至有起冲突的可能,主要是因为文化素质,以及当时情急,都很冲动的缘故;3,法官不断给双方“普法”——法律常识教育还没有完全普及;4法官个人因素——一个性格比较软弱的人作为法官不免有点婆婆妈妈,这个与国家选择公务员考试的时候的评价标准有没有涉及个人情商有关系。针对以上四点,我想完全可以把该审理过程压缩到一小时以内!
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有这很详细的针对性条文,讲究“天理循环,报应不爽”——即“给与恶人以惩罚”,企图以此恐吓其他人不再行恶。但真正能够做到这一点吗?举个简单的例子,开车闯红灯屡见不鲜,为什么?被逮着必然没有好果子,但马路那么多,交警能够逮住几个,就像开彩票一样,谁都不会相信自己就那么“幸运”能够中到头奖!同样类似的问题比方说盗窃,偷税等等,很令人头痛。
对于这种法不达人的情况,我们一是期望技术进步,让国家机器的监控力度能够涉及到方方面面——可这样以来,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又如何去保证?二则是加大惩罚力度,像秦朝法律:随意在马路上倾倒垃圾——斩!随意砍伐屋前树木——斩!真正震慑了保有侥幸心理的人!我们虽然无需如此残忍,但完全可以“量出为入”,比方说控制闯红灯的成本完完整整加载在犯事之人身上。这个计算起来就比较复杂了:每年国家为此需要投入多少人力物力,而又能够抓到多少肇事之徒——以概率来平均结果,最后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在利益方面使国家不受损,而公民又会完全受到威慑的答案!
法学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八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教学案例,试卷,课件,教案)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蕾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蕾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蕾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蕾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蕾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蕾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蕾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中南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各界的朋友们介绍中南,使他们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