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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调解简报篇一
新年伊始,为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促进辖区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固始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确定了“三大理念”引领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开展。
一、“调普结合”
改变过去单纯调处模式,确定“调普结合”的调解新理念,将调处与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充分结合,通过“一事一法”、“以案析法”的方式,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结合“七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把提高全民法制观念与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联动起来,使每一次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都成为普法宣传的途径之一,有效地增强调处综合效应。
二、“以法为本”
“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原则。在化解民间纠纷时,我们将树立“以法为本”的调解理念,更多地注重从法律的角度对矛盾纠纷进行深入剖析、抽丝剥茧,以分清责任,明辨是非,让当事人明白自己所享有的法定权益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便民利民”
继续加强人民调解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把解决好、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最高追求。确定“便民利民”的调解理念,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村头”、“地头”、“街头”调解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不失时机地开展调解工作。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化解矛盾的新要求,坚持“应调尽调”,积极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016年以来,全县共调解矛盾纠纷1227件,调处成功1203件,调处成功率达98%。
家暴调解简报篇二
为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在基层(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工作中推行“4+1”大调解工作模式,10月14日,全县“4+1”大调解工作现场会在鹤盛召开。县领导胡晓东、吕伟雄参加现场会。
与会人员先后参观了鹤盛镇下家岙重点村调委会、东皋村联片调委会、鹤盛镇联调中心,详细了解鹤盛镇“4+1”大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在随后召开的“4+1”大调解现场会上,鹤盛镇、碧莲司法所、调解员代表作典型经验交流;县司法局通报了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开展人民调解“4+1”工作模式各项组织建设工作,统筹建设镇街联调中心、村级联片调查会、重点村居模范调委会、个人品牌调解室四大基层调解组织,以及组建一个县、镇调解工作专家咨询业务支撑平台。目前,“4+1”模式各项组织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22个乡镇(街道)已成立联调中心22个,确定村级联片调委会53个,重点村居调委会32个,个人品牌调解室3个,共聘任专职调解员75人。1-9月,全县共调解纠纷5163件,其中镇、村两级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065件,占比从原来的不足30%上升至84.5%。
县委副书记胡晓东指出,要充分认识“4+1”调解工作的优势,注重协商的方式,追求协调的理念。各乡镇、街道要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扩大覆盖面,形成联调合力,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能够有效运转。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4+1”大调解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全面提升我县“4+1”大调解工作水平。
家暴调解简报篇三
16日,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议在我市朝天区召开。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和绵阳市以及甘肃省陇南市司法行政部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交流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工作。司法部基层司安置帮教处处长白杰、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钟建龙、广元市副市长刘志东出席会议。
数据显示,全市共成立了336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16928人,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其中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会上,陇南、绵阳、巴中、广元、汉中五地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总结交流了边界联调协议执行情况,介绍了一年来毗邻地区矛盾纠纷调防情况,现场宣读并签订了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协议。
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新常态下的.边界联调协作工作,会议达成共识。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坚持好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联络员协调制度,要做到将“邻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理”;要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介入边界地区群众的矛盾化解、信访、维稳、普法、法律咨询等各个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建立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的协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培训交流,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互学互鉴、互帮互助,重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共同维护和打造法治、平安、和谐边界。
家暴调解简报篇四
近日,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县司法局,组织交通事故处理民警、县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各工作站调解员,召开了全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第四季度工作会议和工作交流座谈会。
会议回顾总结了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案件调解、信访维稳、案件质量、队伍建设和工作纪律等方面情况,集中学习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执行规范等方面内容,并对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融合于司法行政调解、快处快赔和民事诉讼及创建金牌调解员、精品调解案活动进行了任务分解和征求意见;就办案单位、乡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之间的交流对接和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分析、答复和座谈沟通交流,发放了“党员争先锋,全警创满意”活动宣传资料;同时针对第四季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深化交调委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所有乡镇司法员和法律援助中心参与交通事故调解,逐步将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员由部门调解向人民调解过渡、向社会过渡,使人民调解成为群众依赖、当事人信赖、政府满意的基层组织。
结合“党员争先锋,全警创满意”主题实践活动,通过看谁调解的案件多、看谁做的案卷质量高、看群众和当事人对哪个调解员最满意,积极开展民意测评和案件回访,广泛掀起争创群众满意金牌调解员活动。
加强调委会各调解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上级业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的规定、精神和调解标准,进一步规范调解用语,提高业务技能,确保每件调解案件质量经得起检验。
规章制度。
杜绝违法违纪严格调解程序按照一案一卷、装订成册要求规范调解法律文书制作逐步使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形成高效、规范、文明、严谨的工作格局。
善于利用媒体,主动联系媒体,及时将人民调解员的先进事迹和好的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发扬光大,让更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从中受益,让社会各界群众进一步理解、关心和支持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全市第十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昨召开。记者获悉,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将建立“大数据”综合分析模块,提升调解精准性,推动人民调解向“数据化”迈进。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钱三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我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近18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9.33%,涉及协议金额52.5亿元。
据悉,该综合分析模块以政府大数据平台为依托重点,推进法院、综治、公安、司法等多部门信息向平台集中,推动调解工作从“信息化”向“数据化”转变。同时,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将加强大数据智能分析,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及发展趋势,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预见性和高效性。
钱三雄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优化整合行业调解力量、配优配强调解队伍,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善于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开展调解工作;坚持“大数据”引领,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精准性,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律,运用好底线思维、法治思维、互联网思维,扎实推进调解工作的精细化、社会化和智能化。
会议表彰了10名“最美人民调解员”和一批先进集体、个人。
市领导陈作荣、卓高柱、王x琪参加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建新参加会议。
16日,川陕甘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协作工作会议在我市朝天区召开。陕西省汉中市、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和绵阳市以及甘肃省陇南市司法行政部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交流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工作。司法部基层司安置帮教处处长白杰、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刘朝宽、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钟建龙、广元市副市长刘志东出席会议。
数据显示,全市共成立了3362个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民调解员16928人,调解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其中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会上,陇南、绵阳、巴中、广元、汉中五地司法局相关负责人总结交流了边界联调协议执行情况,介绍了一年来毗邻地区矛盾纠纷调防情况,现场宣读并签订了三省五市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协作协议。
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新常态下的边界联调协作工作,会议达成共识。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合作机制,坚持好每年一次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联络员协调制度,要做到将“邻居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理”;要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推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介入边界地区群众的矛盾化解、信访、维稳、普法、法律咨询等各个方面,要积极向上汇报衔接,建立法律服务区域一体化的协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培训交流,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互学互鉴、互帮互助,重视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加强联系、紧密协作,共同维护和打造法治、平安、和谐边界。
家暴调解简报篇五
1月26日上午,夷陵区樟村坪镇人民调解工作会在宜昌明珠磷化工业有限公司浓重召开。各村(居)书记、治保调解主任,全镇30家企业调委会主任、网格员和中心户共170余人参加了此次人民调解工作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宝华,镇委书记高秉政等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
大会表彰了樟村坪镇2015年度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其中部分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作了典型发言;镇委书记高秉政重点强调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充分肯定了2015年度樟村坪镇人民调解工作成效,要求大家再接再厉在新一年中取得更大的进步。
会上,区司法局局长张宝华对樟村坪镇人民调解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樟村坪镇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谋划早、培训抓得好,并对该镇2016年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以推进村级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为抓手,不断加强村级调委会组织、阵地、队伍、业务规范化建设,切实达到“五有”、“四落实”、“六统一”的要求,确保完成规范化创建全覆盖目标。二是以巩固企业调委会全覆盖成效为抓手,继续加强对企业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并结合樟村坪镇矿产企业多的实际,加大地矿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服务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保驾护航。三是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人民调解办案成功率和群众满意率双提升。司法所要主动履行人民调解员培训职责,科学制定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个案分析等方式,分层次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促进全镇广大人民调解员整体业务水平大幅提高。
会后,镇委、镇政府还邀请了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杨兴义等一批调解工作能手对全体与会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天半的人民调解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切实提升了该镇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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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调解简报篇六
甲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乙方: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实际情况,就xxxx年月日发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经各方协商,现达成和解协议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月日治疗终结出院,继续康复,对此,各方予以确认;。
四、方一次性补偿给甲方业已发生和将来发生的与此事有关的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以及一切补偿和赔偿费用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万元);方支付方垫付甲方的各种费用元(大写:万元),甲方以及甲方有关亲属、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变相的方式以此事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请求,至此,各方之间在履行本协议后相互之间不再有任何债权债务纠纷。
五、、本协议经各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各方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为本协议书附件。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
丁方:
见证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三】打架纠纷调解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20xx年11月2日在上班时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元、生活费,等合计人民币,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遵医嘱返回医院复查时由甲方陪同复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方:
【四】打架纠纷调解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就20xx年10月10日在上班时间打架至乙方受伤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人民币1251.36元,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遵医嘱返回医院复查时由甲方陪同复查,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
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七、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甲方:(签字)年月日乙方:(签字)年月日。
家暴调解简报篇七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确保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启动,我市精心准备、早安排、早部署,从制度机制、队伍建设、基层调研、氛围营造上狠下功夫,以求彰显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机制,为“七五”普法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目标任务和人员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考核分值。按照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年初已将“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并加大分值权重,斗硬考核,确保“七五”普法启动能顺利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普法工作载体。为进一步深化“七五”普法,我市加强了普法宣传的载体建设,在“法律七进”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作了细化拓展,进一步明确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各县(区)负责辖区内“十二进”工作的全面落实,条上由市司法局牵头抓总,市委宣传部、市委xxx部、市委农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xxx和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分别负责每一进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深入到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寺观教堂等每一个细胞单位。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普法宣传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等开展好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七五”普法的顺利启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队伍建设,为“七五”普法提供人才保障。
全市各级通过理论培训、实践操作,不断提升普法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
一是开展普法队伍培训。各级各部门通过会前学法、班子会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培训,着力提高普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普法宣传的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是探索法律志愿者普法模式。与高校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及社会志愿者义务普法的工作模式,主要在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利用好志愿者服务队及各种服务平台上积极思考,力求整合力量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三、广泛调研、为“七五”普法提供群策保障。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工作调研。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访问群众、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到基层乡镇、村(社)、学校等,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了解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新方式新方法,为下一步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征求民意,大规模开展普法问卷调查。全市大规模开展“七五”普法问卷调查,广泛收集民意,并对调查问卷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深入了解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建议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问卷调查表发到了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调查对象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个层面,有利于更科学、更加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我市普法工作。
四、强化宣传,为“七五”普法提供氛围保障。
家暴调解简报篇八
县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和“减压器”作用,根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至6月初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
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马安镇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实行调解案卷奖励机制,每调解成功一起合格案卷可获得奖励200元,推行“政法单位服务,党委政府买单”的量化标准。
店子、涧池等乡镇推行“调解员给误工补贴”等办法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
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
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城关镇“百人百日进万家,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就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村组治调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单位干警以及聘请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店子镇开展“巡村入户,矛盾纠纷调处双签”模式,要求乡镇干部(包括乡直单位干部)每月必须进村入户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的常驻人口、临时户口和流动人口都要一户不漏地访查。
做到“三访”、“四送”,即访查治安隐患、访查群众生产生活、访查生育状况;送法律、送技术、送温暖、送政策。巡村入户干部每访查完一户,户主要在干部访查表上签名或盖章,干部要在农户保管的“干部巡村日历本”上签名。
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定时定人承包解决。为防止走过场,乡镇还要建立抽检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羊尾镇开展“警治联调”模式。
就是村、组治调干部与乡镇政法干警通力协作,对矛盾纠纷予以调处。村、组调解组织无力调处的及时上报乡镇,并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单位进行“会诊”予以调处;六郎乡开展“疑难纠纷听证”模式。
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难纠纷、调解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邀请当地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参加进行公开调处,达到调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涧池乡开展矛盾纠纷“三卡”模式。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卡、交办卡和回报卡;观音、湖北口等乡镇开展“联防联调”模式。
县、乡、村每年都要与周边地区签订联访联调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
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36件,调解成功率达,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41件41人。
防止群体性上访35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58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1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少数基层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以致多年没有召开过地域性调解工作会议;有的领导认为人民调解是“软组织”可有可无,以致人民调解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地方长期听不到宣传人民调解的声音或宣传力度不足,以致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还有不少群众认为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调解人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2、调解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村级调解员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层调解员还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连制作调解记录和调解文书都有困难,工作力不从心,以致调解效果事与愿违者不乏其数。
3、调解经费严重不足,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重打轻防”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
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
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
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