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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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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模板9篇)
时间:2023-11-17 01:00:10     小编:MJ笔神

心得体会是对所经历的事物的理解和领悟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一种反思和总结。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得一篇好的心得体会吗?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一

最近,我参加了一场由社区主办的法制教育讲座,并且获得了许多收获和启示。这场讲座为我提供了一个深入认识法律和法制意识的机会,让我感受到了法治下的社会是如何运作的,并让我重新认识了自己在法律意识上的不足。

第二段:得到的收获。

这场讲座的核心内容主要是法律理论和案例分析。法律理论部分阐述了法律是如何体系化构建的,司法有何社会意义以及如何执行,案例分析部分则通过实例剖析各类犯罪和民事纠纷案例,强调了法律的约束力和社会性质。我从中获得了许多感受和启示,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必须加强法制教育,提高社会公民对法律的敬畏和舍弃,从而使整个社会建立在依法治理的基础上。

第三段:发现自己的不足。

在认真听讲的同时,我也发现了自己在法律意识方面的不足。例如,我以前认为只有犯罪分子或诉讼当事人需要了解法律,并不必要把法律应用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但是,通过本次讲座,我意识到法律和法制意识在生活中是普遍存在的,不仅仅包括犯罪和诉讼问题,还包括生活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不公平待遇。因此,学习法律知识以及建立法制意识不仅是为了防范和解决个人法律问题,也是为了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四段:对法治社会的认识。

另一个收获是对法治社会的深刻认知。在讲座中,我了解了法治社会是一个以法律为核心,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标准为准则,为全国人民维护生命、财产和尊严的社会。而实际上,法治社会的建设需要在全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教育,在实践中积极推行法治理念。同时,法律的实施也需要依托国家的法治环境和法治制度,以便更有效地实现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公民权利。

第五段:我的感想。

总的来说,这次法制教育讲座让我深刻认识到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及相关案例,在法律观念和人格意识上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同时,发现自己对于法制意识的不足,也逐渐变得更加理智、公正和有责任感。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承担起维护法治、建设法治社会的责任,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法制化,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二

生活是一张网,我们每个人都在上面忙碌着,但网的中心却永远也不会改变,它连接着四面八方的丝,构成了这个社会,它的名字就叫法律。

从小我就接触了法律这个名词,却不能领悟它的含义。一直认为,法律就是法官和警察的事,但从那一天起,我才明白,法律,其实就在我们身边。

“4路公交车果然人多。”当我在车站等了十几分钟看到一辆满载乘客的车子缓缓驶来时,我不由得叹了一声,但仍无奈的走上去,因为再有可能就是下一轮的十几分钟。

站在公交车上,身体随着车子晃晃悠悠,旁边几位老一辈坐在座位上,也许“孝”的传统一直没有被湮灭。突然,眼前出现了刺眼的一幕,一位衣着随便,贼眉鼠眼的青年偷偷伸出了拿着小刀的右手,慢慢随着人群探下身去,小刀顺势捅入了前座一位时髦女郎的手提包,他再顺势一划,包裂开了一道口子。他的左手轻轻伸入包中慢慢的搜索着。不一会儿,一部名牌手机随同他的手露出来了,迅速被他放入随身的包里。

我的心跳加速了,到底该怎么办,是揭穿还是沉默?虽然从小就立志抓坏人,但这现场我却不停地发抖。我的话憋在喉咙里,闷得发慌。

眼观小偷却是气定神闲,好像自己只是旁观者。下一站就要到了,小偷已经踱到车门前。我的心悬了起来:难道他要逃之夭夭?“吱”车停了,就在此时,一位老大爷出乎意外地抓住了小偷的手:“小伙子!别做傻事啊!”顿时,车内的焦点聚集在这两个人身上。“老头子,干什么?放开手!”小偷急了。

“你拿了这个姑娘的东西,这是要坐牢的啊!?”老爷爷的这句话一经说出,车内顷刻鸦雀无声,连司机都把引擎关了。“胡扯!你哪只狗眼看到了?小偷一急骂起人了,老爷爷一下子怔住了。“老爷爷说的没错,他是偷了东西!”一位红领巾站起来说,“我亲眼看见的!”小学生的这句话仿佛是个号召,一时间,车里响起了一片声讨小偷的话语:“他偷了东西!”“交出来吧!”“别做傻事啊!”丢了手机的姑娘这才反应过来,随即也死死抓住小偷的衣服,不让他离开。

小偷呆了,他支支吾吾的说不出来话。突然,小偷推开那位姑娘,挤开前面的人群,向车门冲去。没想到车门处已有几位青年人把守,小偷想硬拼,却又被旁边几个中年人逮住了手脚,不得动弹。这时,司机已将车开到了警察局门口,小偷,终于落网了。

整个事件发生到结束只短短十几分钟,却令我沉思不已。

小偷的行为得到了众人的声讨和反对,他最终被抓捕起来,这正是法律所引起的正能量。而这也恰恰反映了一个问题:法律离我们真的很远吗?答案永远是不!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为,thelawalwaysgoeswithus!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三

5月23日,我参加了县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学习。聆听了韩小雨副处长的精彩讲座,使我受益匪浅,对教育法律法规又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作为一名教师,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老师必修的一门功课。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师德是立教之本,正因为教师职业具有的特殊性和教师使命具有的特定性,社会对教师职业道德要求水准高于其他行业。教师在学生心目中,是知识的化身,是智慧的源泉,是道德的典范,是人格的楷模,是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是莘莘学子人生可靠的引路人。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教师以德立教以身示教,与时代同步,锻造不朽师魂!

从事教育就必须为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就要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那就是,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在工作中,我都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从不得敷衍塞责。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而教书育人有其自身的规律。为此,我一方面想尽一切办法上好课,尽可能引导学生掌握和理解要学习的知识。另一方面,努力参加各种培训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还加强和外界交流,通过交流来学习掌握先进的教学方法。在教学中,我还针对学生实际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让所有的学生都有所得。我一直坚持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尽自己的力量去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从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为学生的学习创造宽松的学习环境,但又要严格指出学生出现的不良行为习惯,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爱。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学习,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好依法执教,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教师。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四

拂晓的初阳蒸融着大地,我们在校园里听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

个17岁的`失足少年,低着头,镇定而严肃向我们诉说了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他10岁父母就离异了,我无法想象这对一颗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击有多么大。幼小的他就带着一个妹妹,跟着近乎崩溃的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艰苦生活。14岁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劳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乐,那是一比温馨的财富。可是后来,他开始沾染了不良的恶习:抽烟,饮酒,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这样,很轻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八年。八年的监狱生活永远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页。烙下的疤痕将终身隐隐作痛。沉重的记忆燃烧着沸腾的血液,永远泛滥在他愈发成熟的心灵。他美好而灿烂的豆蔻年华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儿到死心如铁,但高城望断,回首乡关归路难。”如今,他在忏悔,他想起了他母亲凄凉的泪,是那么让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一步,就是因为这一步而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我为他的行为感到羞耻、可悲,为他的忏悔感到同情。可法网无情,也许真的太残酷了。我似乎越来越感觉到冷,胜似凛冽风霜的侵袭。但就是这份无私,也给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丝毫掩盖不了正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多用心去感受,遵法守法,让法活到我们心中。

从他的现身说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无奇不有:美食娱乐,博采游艺,麻将扑克,功名利禄,金钱财物,江湖义气,毒品……都可能成为诱惑的陷阱。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们能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地把握和控制自己,就不会被这些诱惑牵着鼻子走,也就不会像他那样跌入这种深渊而不能自拔。

花开了又谢,风吹了有歇,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五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是法哲学之永恒主题与难解之迷。法律与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分离,道德强调人类的道德理念铸化为法律,法律强调法律内化为人们的品质、道德。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手段。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阿潜移默化的。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道德与法律又是相互联系的。它们都属于上层建筑,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们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时,都不能不同时借助于这两种手段,只不过有所偏重罢了。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的。

虽然有一种公认的社会道德观念和标准,但在具体的司法判决中,道德评价则往往成为个体化的、而非社会性,因为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法官在判决案件中,而不是整个社会在判决案件?虽然法官在代表社会判决案件。如果法官在判决案件中,以道德评价作标准,那势必是审理每个案件的具体的法官所认定、所接受的道德观念和标准,而不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观念和标准?尽管在内容上,法官所认定、所接受的道德观念只能同公认的社会道德观念相吻合,但它在形式上是个体化的,这种形式上的个体化最能发挥作用和产生实际效果的。司法判决的这样一种性质和特点决定了最后起作用的必然是一种个体化了的道德评价?即使有这样一种社会性的`道德评价机制,也是我们所不赞同的。这种个体化的评价机制很难不出现主观性、随意性和专断性,最后有可能导向一种新形式的“人治”—即法律形式外衣下的人治。因此道德评价如果在司法、执法中普遍运用,就将潜在在存在着将司法判决变成法官个人意志的“司法人治”的可能性。而法律评价机制坚持的法律标准、依法司法等,导向的是“司法法治”,它同法治的要求相吻合。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接受并通过一定程序法定化了的道德标准,它是维持一个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道德准则。法律是为社会普遍成员制定的行动准则,它照顾和反映了普遍社会成员的基本道德要求。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六

拂晓的初阳蒸融着大地,我们在校园里听了一场法制教育讲座。

一个17岁的失足少年,低着头,镇定而严肃向我们诉说了一段真实的人生经历。他10岁父母就离异了,我无法想象这对一颗涉世未深的童心的打击有多么大。幼小的他就带着一个妹妹,跟着近乎崩溃的母亲过上了相依为命的艰苦生活。14岁就去工地打工,辛苦而劳累,薪水十分微薄,但他感到快乐,那是一比温馨的财富。可是后来,他开始沾染了不良的恶习:抽烟,饮酒,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不三不四的混混。就这样,很轻易,很自然地他走上了一条黑暗的不归路。

他将在监狱里度过漫长的八年。八年的监狱生活永远都是不堪回首的一页。烙下的疤痕将终身隐隐作痛。沉重的记忆燃烧着沸腾的血液,永远泛滥在他愈发成熟的心灵。他美好而灿烂的豆蔻年华就此葬送。有道是:“男儿到死心如铁,但高城望断,回首乡关归路难。”如今,他在忏悔,他想起了他母亲凄凉的泪,是那么让人寒心入骨。

在人生最重要的十字路口走错了一步,就是因为这一步而造成了今天的这种局面。我为他的行为感到羞耻、可悲,为他的忏悔感到同情。可法网无情,也许真的太残酷了。我似乎越来越感觉到冷,胜似凛冽风霜的侵袭。但就是这份无私,也给了我一份安全的温暖,冷酷丝毫掩盖不了正义。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多用心去感受,遵法守法,让法活到我们心中。

从他的现身说教中我感受到了: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不良诱惑无奇不有:美食娱乐,博采游艺,麻将扑克,功名利禄,金钱财物,江湖义气,……都可能成为诱惑的陷阱。如果我们不能很好地控制自己,下场是可想而知的。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但如果我们能保持头脑清醒,正确地把握和控制自己,就不会被这些诱惑牵着鼻子走,也就不会像他那样跌入这种深渊而不能自拔。

花开了又谢,风吹了有歇,但我坚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今天下午,同学们在学校的安排下,聆听了我校法制教导员的法制讲座。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个小时,但我的感想却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偷油,大时偷牛。”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强,意志脆弱,自控力不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一步步走上不轨之路。

虽然我们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但也时常受到侵害。现在尽管有老师、家长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呵护着我们,况且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独立生活的。所以,自我保护也就成了我们中学生防止自身受到伤害的必要措施了。

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矛盾,应该严于律己,不能自己去惹事生非,挑起事端,导致别人对你的不满,轻则吵架,重则就会出现结伙斗殴,事故也会随之而发生。到时,不仅会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会使你受到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的折磨,后悔也来不及了。

相反,如果同学们都尊重别人,互相谦让,真诚待人,你也会因尊重别人而受到别人的尊重,这样,同学之间不仅会建立起真挚的友谊,我们的校园也会呈现出一种欣欣向荣的文明景象。

这次法制讲座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使同学们深深感悟到遵守校规校纪的重要性。为了我们能够健康成长,为了我们美好的明天,让我们从现在开始,严于律己,改掉不良习惯,做一个合格的当代中学生吧!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七

在法律安全方面,我们常常忽视,认为我们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却又屡见不鲜。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是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时代呼唤英才,希望在与青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的参与,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所以,法律安全知识的普及也不容忽视。

公民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人格尊严,坚决同侵权行为作斗争,不惜诉诸于法律。所赔偿不仅仅是物质金钱,更有公开道歉的行为,这就是说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增强,握着法律武器,向违法犯罪现象进攻,人们已树立了社会主义法律观念。为了给社会减少一个危险分子,高校就要将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会为此高校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对其个人的成长,中国的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为了使其培养出来的大学生能够适应法制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就必须重视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校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场所,但仅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个长远的规划和具体的安排,它是一个系统而复杂的社会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心理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国家的各种建设规程同步进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环境,才能为社会输送具有较强法律意识的跨世纪人才,才能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的繁荣与发展。

人生如同一张白纸,我们成长的过程就是在给这张白纸着色的过程,我们走的每一步都会留在这张人生的纸上。有的人留下的是一张色彩斑斓的纸,上面满是绚丽的图案;有的人留下的则是灰暗一片;更有的是还没来得及在这张纸上添满色彩,这张纸就早早飘零!

法律仿佛是一张无形的网,看似虚若无物,无声无影,但却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当一个邪恶的念头刚刚闪过,法律无形的双手便悄悄地靠近,当法律有大网在你身后展开,这就说明你触碰了法律的底线。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它决不会因为你后悔了,或者是你不知道这样做是犯法的而不惩罚你,谁触犯了法律谁就必须要接受处罚。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学好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中学生吧!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八

周五上午,我校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校长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报告课,让我们受益匪浅。

一个典型的实力告诉我们,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觉得他们现在的状况,根本原因是法制观念差,总以为自己做的是小事,只有到了失控的时候才反应过来。在这些情况下,许多人只是为了成为日本人而一时冲动犯下了谋杀罪。如果他们当初静下心来,想一想到底该不该这么做,就不会这样了。如果你犯了罪,你将受到几年的惩罚。十几年,甚至一辈子,毁了我们的一生。人最宝贵的时间是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的篇章。如果把最好的时光浪费在失去自由的黑暗阴森的房间里,整个人生都会有不可磨灭的阴影,你会陷在无底的深渊里。青少年犯罪,不仅延长了青春,也连累了所有的家庭,因为他们把一切都给了我们。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对别人做出这种伤害。

因此,我们应该预防犯罪。

首先要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并加强控制,冷静做事。

分清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

法制教育讲座心得体会篇九

为进一步保护社区青少年身心健康,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强化法律意识,丰富青少年的学习生活。12月14日上午,我们学校请来了派出所的警官给大家做了一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专题知识讲座》,为全校同学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针对目前社会出现的青少年犯罪现象,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兼备的青少年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对此,在教育课上,黄警官从法制教育的意义、违法犯罪的危害性、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等方面做了生动的阐述,并通过旁征博引,列举具体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学生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刘备临死前对刘禅说的话,授课老师做了深刻的解释,教育我们不要走上歧途。

授课老师的法制讲座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加上他风趣幽默的论述和具体生动的事例引起了在场青少年的极大共鸣,让大家增长了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蓝天,它的是七色彩虹,洁白云朵,但总少不了密布的乌云;太阳,它的蕴意是莹莹光无尽,绚烂璀璨,却总抹不去太阳黑子……社会,它的含义是技术先进,经济发达,而洁白中却存在污点——违法犯罪。

一失足成千古恨。

忠言逆耳利于行。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当张浩真正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自由。他的面孔那般老实,没想到他却是一个犯人。他的从前又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他原本成绩还算较好,可却善恶不分,认识了一帮“二流子”,整天混在其中,慢慢地行为由善到恶,从小错到大错。之后,学与不学就不是他谈论的了,他讲的是义气。敲诈、打架频频发生,终于狼锒铛入狱,狱中还顽固不化,可劳改的痛苦使他途迷知返。“回首过去,我体会到了犯罪的危害与可怕……”

三个犯人的教训,我们应该谨记,张警官的“苦口婆心”,我们应该熟虑。

学法、懂法、守法,是反纪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上一周,我们学校利用下午第一节课时间,给我们讲了一堂法制报告会。通过这次开会,我的感触很多。

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在生活中都会与同学、朋友,以及社会上的人发生一些矛盾,也许都是一些小事。既然是一些小事,那我想我们应该能够和平能够处理,不需要动用武器,这样会毁了大家。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这样的事:一天,一个小组在班里值日,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还没有值完。一个男生只是在外面刚刚涮完墩布回来,不小心把水溅到了另一个男生的身上。那个男生随口就说了一句:“喂,你没长眼睛啊,往哪甩呢!”拿着墩布的男生还比较有诚意地说:“对不起,真是不好意思,我一定注意。”可另一个男生却得理不让人,“你一声对不起就完了,这衣服怎么办。”那个男生见情势不对,有点怒火了,这下,两个人便吵了起来,还动用上了扫把。被水溅到衣服的男生用扫把的后面把另一个男生的眼睛给弄伤了。仅仅一滴水的事,就引发出这么大的事,太不值了。

接下来,又通过学生们演的一个“抢钱事件”又揭示了如今社会的黑暗。三个男生管一个男生要钱,不给钱就得挨揍,这简直是天理何在呀!

我认为,一个人如果没钱,他不是最穷的;但如果他连一点宽容都没有的话,那就是真的穷了。

说到尊重,也与宽容紧紧相连。如果你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就应该做到自己该做的事,就应该学会去宽容别人,善待自己。这样才有资格接受别人的尊重,才有资格提“人。”

如果你可以做到宽容一小步,那么社会就会少一份伤害,警察叔叔就会多一些功夫去做别的事。

最近,我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了《新时期师德修养》,学习了在第23个教师节里胡锦涛同志发表的热情洋溢的讲话。通过学习,我对教师师德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不良行为越来越多。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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