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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法院实习报告(精选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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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 法院实习报告(精选12篇)
时间:2023-11-16 20:54:08     小编:念青松

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报告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一

任何理论常识,毕竟都要经过实践的查验。从考研起算,系统学习法令常识已有近三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令根底常识进一步厚实、理论水平也有显着前进,可是关于实务触摸甚少,所学理论常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缺乏,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前进。经过参与实习开阔视界,处理好校园教育与社会实践的联络,以理论为根底,经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常识相结合,以期到达前进法令本质和实务水平的意图。

我的专业方向是刑法学,本次实习,我被组织在山东省**法院刑事审判庭,首要的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实习期间,我实践了解了许多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进程,对法令的实践运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在实习中我的首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详细作业内容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与案子合议、收拾装订檀卷、参与二审开庭、书写法令文书等。这一系列的作业让我感触颇深,开阔了视界,收成了许多讲义上没有的常识。

首要,翻阅和收拾檀卷。檀卷收拾作业具有重要含义,每个审结的案子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端收拾的时分比较陌生,时有过失,后来经过向书记员讨教,我很好地把握了整个卷宗收拾和装订进程,能够独立完结檀卷装订作业。

收拾檀卷也为我供给了触摸各类案子的时机,当我细心查阅和收拾浓缩了多方作业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子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定的详细作业程序,并从中领会到案子审理的底子思路。每个案子审理完结后的退卷作业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子资料,又让我对二审案子的整个审理进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与案子旁听。在实习期间,每次开庭我都会坐在旁听席,细心旁听、记载。在旁听进程中,我感触到了审判人员公平、中立的审案情绪,以及公诉人和辩解人剧烈的争辩。庄重的法庭、严厉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令的严厉和公平。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提问中,能领会到审判人员关于整个案子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子现实。而在公诉人和辩解人的争辩中,我又能了解到案子争议的焦点。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子庭审的整个进程有了愈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单调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详细,回忆深化。

最终,书写法令文书。其间以记载合议庭笔录为主。做笔录要求具有很快的打字速度,还要求具有适当好的概括和判断才干,要恶贯满盈合议的要点,精确地运用法令专业术语,从某种含义上讲也是对自己理论常识的查验。经过记载合议庭笔录,我了解到主审法官关于案子的处理定见,以及相关审判人员的主张,有些重要的案子还会让庭长参与合议,这些都是做出最终公平、合法的判定所必不行少的前提条件。

法令文书不只格局要标准,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书写判定书的进程中要查阅一审供给的卷宗、二审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公诉人定见书、辩解人辩解词等资料,在全体上把握案子的现实和案情要害,针对被告和辩解人的上诉理由进行充沛合理的驳回或许关于那些现实不清,根据缺乏的案子阐明理由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尽管在校期间现已学习了法令文书的写作,对法令文书也有了必定的了解,可是在写判定书的进程中,我殷切地感触到法令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常识是不行的,必定要多进行实务训练。

(一)对法院作业有了愈加直观深化的了解。

实习之前,对法院及法官的知道仅限于书本常识和一些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形象比较含糊并且带有显着的形式性。实在触摸之后才发现实践的法院作业跟幻想的相差巨大。

1、法院作业的重要性。法院作业直接联络社会公平正义的完结。在刑庭实习,触摸到的都是一些恶性刑事案子,每一个案子的处理都联络到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个案子都需求以公平客观的心态对待,保证受害人利益得到实在保证,被告人得到应有赏罚,正义得到蔓延。

2、法院作业的复杂性和谨慎性。在实习进程中,触摸到的案子跟书本上学的事例相差悬殊。教材中的事例都是经过重复推敲挑选、确认没有争议之后才被选入的。可是实践中的事例很少具有这样的典型性,案子现实具有许多含糊之处,并且还有许多其他的要素需求考虑,每个案子都需求法官消耗许多的汗水重复推敲、酌量,有的乃至经过数次合议仍不能到达一致定见。在这种状况下,并不是简略的以少数服从多数,而是答应保存少数人定见,并随合议笔录总共提交审判委员会确认。

3、法官作业的艰苦。实在的法官作业远没有电视上写的那样轻松惬意。恰恰相反,法官作业实属不易。不只需面临案子两边的两层压力,还要抵挡来自不同方面的撮合引诱。每个案子,法官们都会尽心调停,以求被害人能够得到极限的补偿,被告人能够得到必定的宽恕;每个案子,法官们都会重复酌量,以求客观公平;每次二审开庭,法官们都是周密组织、紧凑高效。可是法官们的尽力却常常得不到了解。实习期间,常常遇到大众上访、默坐,乃至冲击法院,法官的作业环境需求愈加实在的保证。

(二)法令遍及的重要性。

尽管咱们的普法作业一直未连续,可是现实状况却极不达观。尤其是针对未成年人的法令宣传,明显还有许多需求改善、加强之处。咱们合议庭审理的案子中,未成年人违法案子占有适当份额。违法年纪的低龄化、违法手法的残暴、对生命的无视以及对法令的临危不惧,让具有多年审判经历的法官们都心悸不已。被告大多都是80后乃至90后的孩子,他们在作案的时分没有底子的法令常识,不计后果,图一时之快而走上违法的路途,给自己、家人以及整个社会形成巨大的损伤。

看着他们在庭审时的悔过,爸爸妈妈在旁听席上默默地流泪,以及被害人亲属的痛不欲生,我的心里十分伤心,每个案子背面都是两个乃至更多家庭的灾祸。关于未成年违法社会具有不行推脱的职责,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咱们更要做好法制宣传与教育作业,从娃娃抓起,防止他们染上社会的不良风气,走上不归路。

(三)要时间留意加强学习。

首要,向周围具有丰厚法令实践经历的人学习,学习他人优异的才干,优秀的作业习气和思想技巧。法官们都具有长时间司法审判作业经历,他们学识广博、铁面无私,合议案子时能敏捷恶贯满盈案子的要害点进行分析,庭审时对庭上状况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掌控才干,他们的以身作则让我获益良多。经过与他们的触摸和沟通让我对法官这个崇高的作业愈加的神往。关于我这样一个行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求学习的东西许多,周围的搭档便是的教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能够向他们学习许多常识、道理,博采众家之长,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其次,不断加强法令常识的学习。跟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步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令法规出台。假如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把握的法令常识很快就会过期。作为一名法令人,有必要有满足强的学习才干,时间留意把握法令的最新动向。在实习时我发现,每名审判人员的书架上都有着数量许多的法令专著及经典事例汇编,在审判作业之余,他们都十分留意法令常识的更新。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法令人,学习无处不在,法令作业自身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进程。

许多作业,你只需深化其间才干够实在的了解,经过其他途径得到的不免会有误差。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的开展是在实践中完结的。经过实习,我开阔了视界,了解了法院的作业流程,把握了一些底子的法令技术,一同还培养了自己的团队协作精力和独立作业才干。

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咱们彼此沟通,彼此促进,直到现在还坚持着亲近的联络。从他们身上我不只学到了法令常识,还学到为人处事的办法,这些都是我将来走上作业岗位的宝贵财富。在此我由衷地向为我供给协助和辅导的教师们表示感谢,是你们给了我这样一个可贵的时机,我会铭记在心。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二

实习报告怎么写,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提供的法院实习报告4000字范文,欢迎阅读与参考。

庞德说,“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中国古代也有“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说法。司法是促成法律由纸面上的立法转化为现实的有效途径。司法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作为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作为社会利益的平衡器,在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至为重要不可或缺的作用。

这次实习总的感受是体会很深刻,学习了很多东西,对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亲身的体会,对司法实践的实际运作情形有了一定的认识,明白了理论与实践如何结合以及结合的重要性!

关于实习,以上已经写的比较多比较详细了,这里就不再罗嗦了!这里主要从法学理论的角度谈谈在实习中的一些发现和想法:

一、法律与经济之关系。

法律与经济乃鸟之双翼,车之两轮!

众所周知,2018年的华尔街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难以独善其身。股市下跌,房地产价格下跌。导致很多原先买房的人后悔出了高价,于是纷纷想法退房。当然也有很多是开发商的责任。于是乎,法院审理的商品房买卖纠份大量增加,仅仅我在实习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就审理了很多相关案件。

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果不其然啊!这也更加充分的说明了法学乃经世致用的学问。司法中的很多实践问题远非躺在安乐椅上的法学家所能想象,因此应当深入司法实践,于学术于实践均颇有裨益!

二、法律与道德之关系。

法律与道德(morals)的关系乃是19世纪法学家所讨论的三个主要论题之一。耶林(jhering)把“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称之为法理学的合恩角(thecapehornofjurisprudence)。那些想要征服这一“险地”的法理学航海家所面临的,在相当的程度上讲,乃是一种船毁人亡的危险。历史上,不同的流派对该问题有不同的看法。

我觉得,在现今中国的特殊社会时期,面临经济社会的巨大转型,很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纷纷涌现。应该提高人的道德诉至,正像文中第一篇实习日志写的那位王主任的话,现在很多纠纷都是由于人的道德败坏引起的,譬如很多离婚案件就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因此,应该多强调道德的教化。而不仅仅是强调依法治国。

三、法律万能主义的辟误兼论调解制度之完善。

法律不是万能的,审判也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方式。即使是强调法律在社会控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庞德教授也非常谨慎的指出法律所存在的不足。

法条之有限性与社会之复杂性、法律之稳定性与社会之变动性之间冲突的必然性,以及传统法律侧重于事后的.救济,强调司法的被动性,使得法律在很多领域调整的“心有余而力不足也”,难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由此也凸显了调解这一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起到的拾遗补缺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不少社会矛盾凸显,尤其是时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又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进而也导致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

由此也凸显了调解这一新型的纠纷解决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所起到的拾遗补缺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转型,不少社会矛盾凸显,尤其是时下金融危机的爆发又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进而也导致了法院受理案件的激增。因此,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真正充分的发挥调解的作用,有利于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符合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但是调解制度本身在我国现阶段也存在诸多不足,如强制性调解等情况,违反了司法不告不理原则,有审判权干预当事人处分权之嫌疑,等等。当然,由于这不是本文讨论的主题,不予以过多展开。

四、对抗制庭审模式的不足兼论书记员在庭审中的作用。

我国为了消除职权主义庭审模式的影响,逐渐引入了英美对抗制庭审模式。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在原告起诉时候只提交证据目录而不是提交全套证据。证据要在庭审之后才全部提交。立法的本意在于防止法官的先入为主,强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的对抗。

立法的初衷是完美的,但是在实践中落了空。事实上,法官审理案件多是在开庭之后靠着庭审笔录和当事人事后提交的全套证据据以判案的。庭审在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导致法官庭审之后的忙于阅卷。另外,辩论阶段的辩论似乎也不是很充分。

由此凸显了书记员当庭记录的庭审笔录的重要性。由于临时记录等诸多条件的限制,书记员只能把关键性的事实予以记录,不能记录下所有的事实,这其中,如果稍有疏忽,遗漏关键性内容又当如何?如果书记员对当事人的某一方颇有偏好,故意在其辩说中加上那么几句,那么对于依据庭审笔录断案的法官的影响又当如何?我觉得这可能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些问题。

书记员这个角色一直是我们在司法改革过程中所忽略的一个角色,笔者通过这次实习以及亲身做书记员的亲身经历,感觉书记员的角色有必要引起重视,建议在司法改革中予以一定的考虑。

五、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借鉴英美法中的陪审团质素建立起来的。一如前述,制度移植的初衷是完美的,在实践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同时也暴露了很多的不足。

根据笔者在法院的实习经历以及亲身做陪审员的感受来看,陪审员制度存在着陪而不审的情形;有陪审员参见的合议庭基本上就演变成了案件承办法官一个人的独任制,陪审员没有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陪审员制度的完善问题也是学术界探讨比较多的问题了,相关的讨论以及论述已经比较深入,兹不赘述。

以上就是自己实习过程中的一些想法,中国很大,问题很多,情形很复杂。以上仅仅是个人粗浅的想法,多有幼稚与疏漏之处。

理论与实践结合,让我在这次实习中受益匪浅,也初步达到了实习的目的。今后一定要多注意实践,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理论与实践水平,做到学以致用!

20xx年5月28日至2007年7月20日,根据教学计划和法律专业的特点,在我们大三马上就将进入大四毕业进入法律实践操作部门之前,文法学院法学系组织我们04级法学两个班的学生到法院这一司法实践部门进行了一次短期的专业实习。这次实习活动是教学计划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检验我们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教学活动必须具备的环节。实习的目:通过实习,让我们全面了解法院实施法律的情况;通过实习,培养我们初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认识到自己在理论和实践方面存在的不足,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针对性、创造性;在实习过程中,通过虚心接受法学实务工作者的指导和帮助、诚心学习法学实务工作者的好思想、好作风、好经验,全面提高我们的综合法律素质和法学修养。

在这次实习中,我们二十一位同学到了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实习。我和其他五位同学被分配到了民事审判庭第一庭实习。在实习中,洪山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们极大的方便和帮助,也给予了我们较高的评价:虚心学习,认真工作,专业扎实,理论功底好,实践能力不断提高。同时,这次的实习也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体会和感受。

一、实习成果。

专业实习是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司法人员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法律事务,是跟着指导老师学习司法经验和了解、掌握案件处理方法和程序的过程,专业实习是一种课堂内外的学习。在近两个的实习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内外学不到的东西,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实习成果:

1、了解了大部分法院的部门和工作程序。

法院是一个处理纠纷,处理矛盾,给当事人公平、公正的结果的地方,而法院对外的第一个窗口是立案庭。我虽然没有在立案庭实习,但是因为有时有些案子和文件也会送到那里,并且也从在立案庭实习的同学那里了解了一些情况。立案庭的工作是十分繁多的,每天到立案庭立案的当事人很多,立案庭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面对各种各样的人员,有企业、律师,也有教师、工人、老人等等,这些当事人有文明的,也有蛮不讲理的,立案庭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经常要与这些当事人进行说理和劝解,而不是简单的审核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这么简单。立案庭还为那些不懂法律程序或者是不懂得怎么写起诉书、不会写字的当事人提供方面,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用法院专门的起诉书范本进行填写。立案庭还有一个信访接待室,负责法律咨询、非诉信访的处理、诉前调处纠纷及日常信访接待中的解释、息访工作。法院信访工作是密切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法律尊严和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渠道,是切实保障公民的信访申诉权利的重要窗口。信访接待室是很重要的,事情也特别的多,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涉及到法院工作的很多方面,是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的行为,有利于法院的改进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使当事人得到合法合理的处理。立案庭立案后还要对案件进行分类和开庭排期,通知被告和相关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最后再送到立案庭。可以说立案庭是法院工作的第一关,是法院工作的开始,占据很重要的位置。

洪山区人民法院有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和行政庭、政治处、审监庭、执行庭等几个重要的部门,我们的实习是由政治处进行安排的,政治处主要负责法院内部的事务,由于行政庭的工作不像其他审判庭那么多事务,因而这次没有同学在行政庭实习,审监庭是对法院审判工作进行监督的部门,这次也没有同学在那里进行实习。我们同学大部分被分配到执行庭、刑庭和民庭实习。

执行庭是审判工作的最后环节,是当事人在判决后因为对方不履行判决的义务而有权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一项权利,是当事人实现权利的保障。执行工作并不轻松,特别是在这种高温的天气下,执行局的法官们要到当事人那里进行执行工作,大部分时候执行工作都是困难重重,很多当事人都不配合,而法官们还要依法办事,真是苦了执行的人员。

刑庭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是伸张正义的地方。虽然洪山区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但是刑庭的工作却是很多的,即使案子都相对简单一些。简单但并不代表案子不重要,每一个案子对于与案子有关的当事人都是很重要的。我在实习期间到刑庭去旁听过,与民庭有较大的区别,更严肃和谨慎。刑庭的法官要审理案子,也要到看守所去讯问当事人,以便对案件有更清楚的了解,以便作出更加合理的判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民事审判庭又分为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以及民事审判第三庭三个庭,民二庭主要处理的是医疗事故方面的案件,民三庭主要处理人身损害赔偿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而我实习的民一庭主要处理的是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遗嘱继承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的案件,从上述民一庭的主要受案范围可以看出民一庭处理的是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纠纷,十分的琐碎,民一庭在洪山法院创下了几个最:民事审判庭里案件最多的,是用调解方式结案最多的,同样也是上访最多的,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些案件因为与当事人密切相关,法官在审理时都很认真,但是正因为太紧密了,一旦稍有不称心意当事人便会上访。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三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

大学

学院

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

学习

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

管理

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

证明

“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

制度

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 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 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

资料共享平台

法院实习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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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 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 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 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 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 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

报告

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四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同时,我要感谢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实习协会,感谢协会的负责人和协会的所有同学,感谢你们在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还在为我们实习而忙碌!

通过实习,我了解了许多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实践知识,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在此期间,我注意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我更好的理解和掌握了所学知识。实习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了解了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过程,熟悉了庭审的具体程序。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订卷等工作的操作细节;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在实践中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方法。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都很大。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具体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也一些法官朋友,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吉大学生,我竭力成为一名吉大文化的使者,向社会展示吉大学生的良好素质,使他们了解吉大。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吉大法律实习协会的所有同学和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同学致以衷心的感谢!我会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充分吸取这次的实习经验,将它更好的运用在实际工作中。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五

一、实习单位:湖北秭归县人民法院。

二、实习时间:2018年7月8日至2018年8月19日。

三、实习目的。

1.接触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实务工作,通过具体的实践活动将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深入了解司法实践工作,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2.通过在法院的实践活动巩固学过的法学知识,扩展自己的法学视野,增加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锻炼自己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3通过法院实习,明确作为法律人的责任,增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四、实习内容。

2018年7月8日到8月19日间我在秭归县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半月的实习,短短一个半月时间,除去周六周日,实际呆在法院里的时间只有一个月,但这一个月来却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民事庭,在民事庭里,我积极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认真整理过卷宗,登记过案件信息表,整理并校对过各种笔录,跟随过法官外出调查取证,拟写过案件的审理报告、判决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等。在民事庭里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

在民事庭里的实习,主要做过一下工作:

1.整理卷宗和登记案件信息表。

整理卷宗主要是按照一定顺序将原本杂乱无章的案件材料,包括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回证、起诉书、答辩状、证据材料、庭审笔录、判决书等,整理成卷宗,并装订成册。

整理卷宗看起来是一个简单而不用动脑筋的活儿,其实不然。在整理卷宗时,必须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邵书记员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像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送达回证缺失怎么办?多余的证据怎么整理?经过邵书记员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唯一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了,不过这个问题在我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便迎刃而解了。

在纸质档案上登记案件虽然轻松简单,但是却很需要耐心和细心,没有耐心,便忍受不了机械工作的枯燥,没有细心,则很容易在登记中出现小问题。这很好地锻炼了我的耐心和细心。有的时候还需要在电脑上登记案件信息表,这与登记纸质案件信息表的要求基本上一样。

2.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比较简单,但也许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通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分发给需要的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比较简单,因为当事人接到了通知,都来到了法院里。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

3.整理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比较简单,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

4.旁听庭审。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5.调查取证。

我只进行过一次调查取证活动,不过我认为这一次就足以让我受益匪浅,因为证据的取得事关整个民事诉讼过程。我是跟随周法官一起出去调查取证,根据法律规定,调查取证应当两人以上进行,于是有了我的跟随。先是来到了县财政局,结果财政局局长出去了,没有取到案件证据。然后又来到县二医院,取到了原告当事人的医疗费单据和医疗保险的相关情况。这次调查取证使我了解了调查取证的条件、程序和过程。

6.拟写判决书、审理报告。

在实习的某天上午,马庭长把我叫去了他的办公室,然后拿出了一沓案件资料,要我帮忙写判决书。我很兴奋但也很忐忑,因为我怕写得不好。马庭长说:“这儿有几份判决书,你按照这个模式来写,不要怕写不好,你写完之后,我会修改并给你指出其中的不足的。”于是我就放开手脚开始写了。

判决书前面的内容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情况还比较好些,因为这些内容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情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情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内容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内容必须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既要保持与当事人陈述的内容一致,又要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内容。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剩下的内容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内容,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拟写这个内容时我感觉到很困难,但最终还是写了出来。后来马庭长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认真的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拟写审理报告时,马庭告诉我写审理报告的格式和注意事项,让我按照一份写好的审理报告的模式来写,于是我开始拟写审理报告。之前写判决书时的磕磕绊绊似乎没有带到写审理报告中来,虽然还是感觉比较困难,虽然写判决书的经验不能全盘套用,但是已经有过类似经历的我,不再觉得拟写判决书很困难了。我花了一个上午将审理报告写了出来,然后马庭长给我讲解我拟写的审理报告的不足,在他的细心讲解下,我发现我犯的错和拟写判决书时差不多一样,这让我感到很汗颜。马庭长的悉心指导让我受益匪浅,我十分感谢他。

五、问题思考。

1..对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几点想法。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对此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提供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内容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必须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必须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为妥善地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认为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达到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2.关于盗伐林木案件的一些想法。

下班后我仔细地查了一下关于盗伐林木罪的定义和相关规定: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根据司法解释,所谓数量较大是指:在林区盗伐林木材积2--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250株:在非林区,盗伐林木材积1—2.5立方米或者幼树50——125株。

在森林资源丰富的地区,盗伐林木罪的发生率自然会比较高,而所谓“靠山吃山”,恰恰这些地区的群众又把砍树当成了祖祖辈辈都做过的理所当然的事情。即便现在政府实行封山育林政策,禁止滥砍滥伐,但大多数人都不会将其看成犯罪,这便是政府和法院法律宣传工作的失职。政府和法院对于这样多发性但相关法律又不为人们所知的犯罪,应当加强法律宣传,使得人们能够认识清楚。

3.关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看法。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渐增长,犯罪情形也越来越令人惊心,究其原因何在?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一、不良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父母在教育孩子时经常会出现下列情形:一是放任自流,这多是因为父母工作太忙,二是过度骄纵,三是棍棒教育却适得其反,四是父母身不正,孩子上行下效,五是父母期望过大,给孩子太多压力。这些都可能导致孩子走向歧途,最终走向犯罪的道路。二、失睦、离异家庭使未成年人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而犯罪。家庭的不和睦、父母的离异对于未成年人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心理及人格得不到健康发展,最终演变成犯罪。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六

我在法院呆了大概两个月了,在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官交办的工作,得到各位法官人员和书记员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今后将努力加以改正。在实习报告正文之前,我要感谢烟台市芝罘区区人民法院为我提供实习场所;并感谢行政庭里面的庭长和法官们在实习过程中给我的照顾,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实习中,我学了整理正、副卷宗,制作宣判笔录、询问笔录,给当事人打长途电话,送达判决书,到6楼去盖法院的印章,到档案室调档等。在一些案件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正、副案卷整理工作。这些也使我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具体的,深刻的认识。通过这次专业实习我进一步学习了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有关知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不一般。这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认识了一些法官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与处世的礼节、道理。

以下就是我在实习过程经历、体会和学到的一些知识总结报告,不过写的有点杂,却是自己实习中的真实体验与想法,我想称为实习报告还是可以的。

这是我第二次来到法院实习了,第一次只工作了不到一个月,学到的东西甚少。本以为这次还能到原来的庭实习,可是没有安排到,虽然有点小失望,但这样也好,就当是第一次实习,好好工作。

领导把我安排在行政二庭,让我见了见庭长,让我好好工作。我有点紧张,但因为有了一次经验,所以很快就放松了下来。

来到庭里面第一件事情就是帮助法官打印文件,整理卷宗。我实习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上电脑打字。帮助陈法官打印一份判决书。还好,虽然我不会五笔但是我还是把法官要求的文件给打出来了。

通过实习我想今后应该加强电脑技能方面知识的培训了,五笔打字的速度快,所以一定要学会。虽然自己是学法学的,但是现代化的办案是离不开电脑的。后来的一次开庭更是让我坚定这一想法,原告的代理人当庭就使用了笔记本电脑,那laptop上还有几行大字,不过我没有看清楚,简直就像cctv-5直播时那些人用的laptop一样。但是他的电脑里面存有很多法律条文,这在法庭是很方便的,以后工作中这个"作战武器"是大有裨益的,高科技的工具我们学法的同样要用,要与时俱进,同样是做一件事情,但是办事效率就是不一样。

第二天,我们行政庭就有一个案子开庭审理。我的任务是学着做书记员,记录开庭过程中的内容。这些对我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了。虽然打字速度还是有缺陷,但庭长和当事人的对话我基本上还是能记下来的。开完庭,庭长就表扬了我,说我做的真不错,嘻嘻,小高兴一个。

下午,李法官让我把她自己打印好的一份判决书递给我,让我帮她修改。我心里又担心了一下,我可以胜任这一工作?上一次就是这个任务让我伤透脑筋啊。能够做的令她满意吗?说实话,看审判书是真的很乏味的一下任务可是又不能不看,在两难的情况下我还是仔细看了十多页的判决书。不过也只找出了两个错误,一个是"()"应为"[]",另一就是数字差额计算错了,这可能是当事人引起的。得到法官一句:"你看的挺仔细的,这个错也发觉了。"后来又有一次帮助她改判决书,我做得就更加好了些。

在庭里面的时候,还有些事情都是应该做的。比如说早早来到办公室拖地、倒水、洗烟灰缸等等。没有抱怨,因为自己是新手,面对的都是前辈,自己多多干活,是自己的福气,而且还能让别人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书记员呢。

那天下午,全部行政庭的人员都在9楼听报告,是高院院长的电视报告讲座是关于行政受案范围的。重点是行政行为。法官说现在的行政受案范围逐渐扩大了。行政行为就是行政法律行为的简称,是与行政行为相对应的一种法律行为,是行政权运行的外在表现形式。行政行为是指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作的法律行为。

(一)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一切与行政管理有关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一切法律行为。

(三)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采取具体行政措施的行为。

第一,行政行为的单方性。

第二,行政行为的强制性。

第三,行政行为的无偿性.

一,是不是实行宪政;

二,是不是司法中立;

三,是不是总统直选。"flg"的行政案件不受理,虽然公安机关在作出的决定中交代了诉权。以上都是我当时记的记录,记的很乱。后来他又讲了可诉的行政行为有:行政处罚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征收行为,行政给付行为,行政确认行为,行政强制行为(及时性和强制性),行政规划行为,行政合同行为,行政指导行为等等。不可诉的行为有:

1,国家行为;

2,抽象行政行为(对象不特定的,抽象行为反复使用,具有普遍原则);

3,内部行为(法官讲到这里时举了鲁迅先生的教育部免职案件)。不过法官最后说了中国的情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这次会议真是让我汗流浃背呢,实在太紧张了。还好,还有一位姐姐和我一起记录,这个任务我们最后完成的不错。

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我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在记录发现自己的法学理论知识基础还是薄弱了,很多都忘记了,平时学的也仅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已,考试过去了,该忘记的还是忘记了,似乎没有学到任何东西,看来实务中更能检验一个人的知识水平到底怎么样,而且会促进他奋进学习,力改现状。

记得有次法官在卷宗中漏了开庭公告,不得不重新编号。看来有经验的人在工作中也有小错误。我要铭记这一点,今后做事情要小心、细心,不得马虎。再熟练多做的事情也要认真。公告要有法院的印章。不过我后来还是犯了次错误,我帮助郑法官整理正、副卷宗时,我把宣判笔录中的原告、被告和第三写错了,而且是在看了签名的情况下写错的,我因而心里自责了,幸好他没有指责我,而是耐心的教导我。对于自己的.不足,以后是一定要改正的。

当我走的时候庭长给我写评语的时候,庭长和几位法官给我的评价都很好,说我很能做事,表现积极,说我人都机灵、灵活;还说我规规矩矩,上班按时按点,不像以前实习的,想来就来,想走想就走。在我的实习鉴定表上,法官这样写到:"该生在实习期间,勤奋好学,态度积极认真,踏实肯干,能够很好地完成庭里布置的任务,是一名优秀的实习生。"当然这些好的评价与我早早的来办公室拖地、倒水、洗烟灰缸是分不开的。

实习就这样结束了,在这段日子里,我逐渐了解和掌握了行政审判庭的具体工作,真正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学到了许多书本以外的知识。我深刻的体会到,这次的社会实践学习使我受益非浅,使我对自己以后将要从事的法律工作充满了信心。对于自己的这些不足之处,今后将努力加以改正。

在前言中的感谢话语我会心里永存,记住的!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七

我于7月13日至8月8日在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为期四周的专业认知实习。

接受了两年的的法学本科教育学的大多是理论方面的知识之后终于又有了一次真刀真枪检验我的学习成果的机会。与以前只是看看法制节目、听听讲座、观摩一下模拟庭审不同的是,这次在法院的实习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进入司法机关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节奏来进行实战演练。经过实习,我感觉收获非常大,在实践工作中加深了对司法体系个部门工作流程的了解,增强了实际操作能力,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写作,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能力的转化,学到了很多平时在课本上没有的财富。

在刑庭实习,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当然偶尔也会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天的生活主要就是开庭,参与庭下调节,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送达,提审,换押。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耐力能够坐的住和静下心的话,你会发现在刑庭的实习生活是非常充实快乐的!刚来法院实习时,在工作经验方面,我们这些实习生们几乎都是白纸一张,需要一笔一画的开始,一点一滴地观察他人的工作。和一些私下抱怨去法院就是去打扫卫生的娃相比,我很庆幸,我的主管领导和周围的法官们对我的无私关怀和照顾。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同样可以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其中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小的集体中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实习期间,首先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换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可以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

再次,在法院实习,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或者跟随法官做书记员。刑事案件审判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和记录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由于年轻气盛,我们很容易凭感觉办事,很多事情容易想当然!缺乏理性与经验,使我们做事时很容易犯错误。而作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外,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理性。

此外,法院里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每天都有新的气息的注入。在法院实习的日子里,而最让我产生一些感触的也就是跟那些刑事案件当事人的接触。跟被告人的亲属的交谈与接触使我想到了一些问题:第一,在法院,常常会见到许多被告人的亲属的哭泣,有一些是在向法官了解案情时所表现出来的恨铁不成钢,有一些是在庭审旁听席中白发苍苍的老人抽泣时所流露出来的永远或暂时失去儿女照顾的痛苦伤心、学生模样的孩子所流露出来的长久或暂时失去父母抚育的无助,种。种的状况让我深深地体味到了每一个人生活于世界上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当你触犯法律时,多想想最终将接受惩罚的不仅仅是你一个人,你身边所有关心你需要你的人也都会因此而伤痛,这无异于在惩罚他们;第二,很多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都有着跟别人不寻常的地方,很多都是处在单亲家庭中,有的是父母一方在其年幼时便离开了人世,有的是父母早年离异,这些未成年人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缺乏管教与正确道路引导是他们误入歧途的一个主要原因。来法院的当事人除了被告人的亲属,见得多的就是一些律师。在跟律师们的交谈中,第一,我了解了一下法律学习者未来的就业情况,同时也为我对以后的职业选择留下了思考,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人工资是比较稳定的,风险也比较小,一旦跨入了这个门槛,就不太容易会面临生计之忧,而从事律师行业的这一群体,所面临的风险是比较大的,做的成功的律师薪水固然令人羡慕,但不幸做的不好时可能整天东奔西跑连做公交车的费用都不够,每个人应该根据自己的性格与需求来选择自己将要从事的职业;第二,在与律师们的接触中,我了解到了社会上一些比较积极的事物,比如每一个律师协会的成员每年都要求办三个以上法律援助的案子,对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都是全免费的,对于民事案件即使收费也只是极少的一部分。我们平时总是关注反面的事情比较积极,其实只要你用心去发现,社会上还是有很多正面的东西存在的。

在法院实习的生活中,有紧张、有激动、有忙碌、有严肃!我不仅学到了知识,同时也增长了不少见识,不过也发现我们的法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缺陷与不足。

时间如梭,光阴似箭!一转眼,四周的法院实习生活很快就结束了,在刑事审判庭的实习的日子是充实而快乐的,不仅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还结交了很多的法官和律师,他们都是我的良师益友。这一个月的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难忘的回忆,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总之,此次实习让我受益匪浅,我不仅把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了实践中,还利用实践提高了自身,认识到了自己在理论方面存在的不足。

在这段时间的学习和实习的工作中,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在我们生活中的地位。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短暂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从多方面来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坚定自己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我们社会,为我们人类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一点心。

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向所有为我此次实习提供帮助与指导的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做的帮助与努力!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八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2018年9月开始我的实习是在昔阳县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九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20xx年×月,我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参加了有生以来第一次专业实践。在此次实习中,我具体参加了多次执行工作、参与了大量案件卷宗的整理、现场旁听了一些案件。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两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同时注意将自己的理论基础与实习实践相结合,实习结束时获得了较好的评价。×月×日,我们全体参加实习的学生,在系主任×老师、×老师、辅导员×老师的带领下来到实习地点,我被分到××××人民法院。在中院,我们一行人受到了热情的接待。简短而务实的小会过后,我们被分到不同的部门进行实习。我被分到了执行局执行一庭。开始我对此事心怀忐忑的,一方面是因为,早先我对实习的设想和听到的介绍都是关于在民庭、刑庭、行政庭等接触实际案情,我不知道来到执行庭应该做些什么;另一方面是因为,曾经听专业课老师说过执行过程中遭遇暴力反抗的事例,心中不安。几经周折我终于于中午时分到达了执行一庭,认识了执行一庭庭长×庭长,×庭长是位优秀的公务员,也是位慈祥而和蔼的长者,像一位引路导师,在实习过程中给了我很多的帮助和关怀,平时我跟随书记员××进行实习、学习。

执行庭的工作很是琐碎,其程度又以执行一庭为最,用书记员们的话说就是忙的时候忙死,闲的时候闲死。开始的两天我只是接触了一些零散的材料、跟随执行队伍前往执行,由于对执行领域的不了解,我觉得很新奇,也有很多疑问,这些疑问都得到了很耐心的解答,我开始期待日后更多的具体实习和学习。无事的时候,我通过翻阅卷案例、合议庭笔录等材料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大致流程,让我逐渐熟悉了法院的实务操作。我希望通过实习能了解本-专业在实际中的应用,将理论用于实践中,这样才能使我今后更好地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加深对本行业的了解,为以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较好的基础。不久我还很幸运的有机会同法官去房产管理局、国体资源局,进行查封工作。

执行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整理卷宗,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书记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我为将来能成为其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地骄傲和自豪,但更感到重任在肩,任重而道远…...

旁听庭审也是一个学习的好方法,因为执行一庭直接处理的案件很少,经过×庭长的同意,我和一同在执行庭实习的另外两名同学来到中院审判庭,旁观了几起案件,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其中一期杀人案我至今记忆犹新。庄严的国徽下,现实中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严肃,被告人和被害人都是与我们年纪相仿的90后,是一对情侣,因口角而杀人,原告席上被害人的母亲、旁听席上被告人的亲人几次忍不住伤心哭泣,而法官就必须马上控制局面,安抚当事人。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刚跨入法律门freshman,我们有激情、有干劲,但是我们在拥有这些年轻财富的同时,缺乏经验与理性是我们的致命弱点,我们有时对于案件的庭审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有时过于感性和头脑发热,甚至会因为当事人情绪的波动而产生恻隐之心,这些都是我们在法律职业化的过程中需要克服与避免的我们还需要一个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我们的心中必须时时都有一杆天平,公平与正义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我们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有人说执行一庭处理的都是一些帮人要钱的案子,每天都是要账、查封。而且人少案子多,可我看到的是执行一庭的法官、书记员们任劳任怨的敬业和实干精神。法律追求正义,有些人一辈子也就进这么一次法院,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让他们尽量的感受到法律是公平的,是他们权益的捍卫者。只有这样这种法制的观念才会不断地传播下去。

在实习期间,我能主动配合实习部门开展有关法律业务的工作,认真收集和整理有关资料,作好实习日记。在这四个星期的实习过程中,我对法院的业务有了初步的了解,对促进今后专业课程的学习起了一个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们的专业课程才刚刚学习一半,许多专业知识还没有学到,但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在老师的指导下,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一切都得从头开始,一切还得靠自己。实习时曾不断告诉自己:在今后的大学生涯中必须要更加努力读书,学好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塑造好自己的法律人格和法律修养,这样才有资格立足于法律事业中。

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我成长了,也成熟了,这里包含了我的努力与付出,但我更要感谢我们院系的各位领导、×××人民法院,因为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还要感谢执行一庭的所有前辈们,因为他们给予了我很大的信任、帮助与肯定;感谢我所遇到的所有好心人,因为他们的鼓励与帮助。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

(3)打开庭笔录头。第一部分录入开庭笔录中原告事实理由与诉讼请求部分,如有答辩状应将被告答辩内容也事先打入笔录;第二部分参照原被告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清单录入原被告证据及证明内容,如无证明内容则只录入证据名称即可。

(4)每周三上午之前报下一周的陪审员计划。

1、开完庭之后将卷宗整理好,写判决核判决。核对完判决宣判,一般要求当事人来领取。有代理人的当事人判决书发两份,没有代理人的判决书发一份,要求当事人签宣判笔录及送达回证。民事裁定书只需签送达回证。

2、在审判管理系统报结,报完结后填写内勤的结案统计表并将判决书或调解书(普通程序四份、简易程序两份)分好交到内勤。

3、移上诉。

一般判决作出后一个月内基本可以确定当事人是否上诉,收到当事人的上诉状后电话通知对方当事人来领取上诉状,发完上诉状后整理上诉卷宗并钉好,等待十五日如果被上诉人不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则可将上诉卷宗转走。

4、归档。

但是,在核对判决的时候也有其注意事项。首先核对标题、案号及落款处。案号一般在第一页的立案信息表处有标注。落款主要核对审判员及书记员的名字(对照开庭笔录核对);当事人信息部分,如是单位要核对判决上的信息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全称、住所地及注册号是否一致,如是自然人则核对其信息与身份证及开庭笔录中当事人信息是否一致。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只写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如委托代理人是公民的,则根据其身份证及开庭笔录核对其详细信;程序性说明部份,注意原被告名称、案由及到庭当事人处是否有误,到庭当事人是否与开庭笔录所记录的一致;原告诉称核对一般比照其诉状及开庭笔录的陈述,特别核对原告诉讼请求是否完整正确;被告辩称核对一般比照其答辩状及开庭笔录的陈述(当事人很多情况可能并不提交书面答辩状);经审理查明部分,一般先陈述当事人无争议事实,注意核对数字与日期等是否准确,再陈述双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这些结合开庭笔录及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核对;本院认为部分,大部分会引用审理查明中的表述,结合法律规定作出法院对当事人争议事实的判定,可以稍稍核对一下表述的逻辑及内容。判决主文部份相当重要,标点符号及内容表述均需认真核对。主文部分数字都为大写,不能出现阿拉伯数字,除了“二00九年”中可以出现“0”。

基本上这二十天的实习处理的时候学会的就是这些,除此之外还听了两三次庭审,这些看似简单但能反映出民事诉讼过程中最本质东西的内容构成了我本次实践的全部。当看着办公室里来的“新人”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已经把这些东西烂熟于心了,我已经早已成为“老人”了,没想到会有我来指导别人的一天,看着他有些羞涩紧张的样子,小心翼翼地询问我曾经也问过的问题,是感叹了时光的流逝和记忆的重叠。我努力周正地告诉所有我所知道的一切,我希望他能够接替我的工作更好的帮助书记员姐姐和法官老师。

经过这一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通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在近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我基本熟悉了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大致的全过程,这对我上个学期学习民事诉讼法的温习与巩固将会有极大的帮助。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把知识学透。短短的二十多天,尽管实习之前觉得无聊、浪费时间,但现在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锻炼机会。我在想,如果我们专业的每个人都能来法院真正、踏踏实实的一次,我们的法学教育才能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那该会培养出多少人才。我为假期没有来真正实习过的同学表示惋惜,同时也觉得我能有机会来实践一回觉得很骄傲,为我的法法律生涯画上了很好的第一笔。

很感谢xx法院能给我这次实习的机会,这座庄严肃穆的建筑里面有的不是冰冷,而是书记员和法官们对我们的关怀和热情,原来以为很浪费时间的工作,可是到了最后,我发现自己还真的有了不舍,这段时光,虽然辛苦,却构成了我完整法律生命的一部分,也让我的大学生活终于有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经历,也算是大学生活完整了。也希望法院能够多提供实习机会给我们这些大学生,让我们把课本的知识运用到实践。比如在实习过后,复习司法考试的时候,看民事诉讼法的部分我觉得很轻松,因为实际实践过,所以根本就不用再死记硬背了。

在报告的结尾,我要再一次感谢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的法院工作者,感谢一直关心我给我的工作提出意见的书记员xx和xx,还有xx法官和xx法官,谢谢你们。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一

了解法院系统工作概况,熟悉法官工作流程,参与法院实践工作。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从20xx年7月到现在为止,在东莞中院的实习已接近尾声,在这短暂的实习工作中,我不仅巩固了自己两年来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还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所没有的与法院工作相关的实用知识。在东莞中院实习期间,各位领导、法官、书记员对我十分照顾,和他们的交流与沟通,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想向一直指导、照顾我的黄建平法官,我们的领队老师胡弘弘教授和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东莞中院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我顺利完成实习所做的帮助和努力。

我被分配在执行局跟随黄法官实习,这对我而言是一项新的挑战,因为今年试行的大二提前实习制度,我们还没有学习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而在学校更是很少接触关于执行方面的信息。但既然到了法院,就应当抱着一种虔诚的心态来学习,而学习好了也可以为之后学习这方面的知识打下好的基础。

关于执行,一开始我的理解仅限于“直接依据生效裁判,简单实现法定权利”的“体力活”,并没有意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但在实习工作的学习中,让我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执行的定义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该定义,可以理解的有三点:一、执行的依据必须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主要是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行政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非财产部分并不能由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具体是由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审法院一般并不执行,但遇有特殊情况,仍可提级执行。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的产生有两种,包括申请和移送。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一方如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文书,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也同样适用。申请执行作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但其行使有期限限制,同一般诉讼时效2年,也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申请或移送执行立案审批后,即进入正式执行阶段,一般先由执行人员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通知书、送达回证及其他必要法律文书,如被执行人在本地,可直接由执行人员亲自送达或要求其来法院领取;如被执行人在异地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因刑事犯罪在监狱服刑或被羁押在看守所),则可通过邮寄送达或提审被执行人送达文书(对于在监狱服刑的,一般寄送委托调查函,请监狱管理人员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对于在东莞市各看守所的,则由法院执行人员提审直接送达)。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则该案可以终结;如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履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须费用,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等[1]。

对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申请或移送标的请求的,执行完毕可以结案,对于出现。

特殊情形[2],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的,也可执行结案。具体执行流程详见下表[3]。

生效法律文书。

申请执行移送执行。

执行前准备工作。

申请人填写《被执行财产申报表》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申报财产。

强制执行自动履行。

执行和解异议审查程序财产调查。

履行协议违反协议财产控制。

申请恢复执行财产评估。

财产变现。

代管款项。

款项分配。

缴交执行费。

执行结案。

中止执行执结终结执行。

为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并妥善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以实际接触到的一个案件为例:

被执行人陈某某因为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用权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停止侵害,并赔偿原告方经济损失四万元。陈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原告方向东莞中院申请对陈某某进行强制执行,陈某某为躲避债务逃出本市,下落不明。本院对该申请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交由黄法官主办。首先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某户籍在本市,法官决定亲自送达,到达被执行人住所,发现被执行人家门紧锁,无人在家,于是向被执行人邻居询问被执行人下落,均不清楚,后请求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地村委会干部协助找到被执行人父亲,向其父亲进行调查。法官在同被执行人父亲谈话时,被执行人父亲表示不知道儿子目前在哪里,他所住的那套房子也不是儿子自己的,是被执行人父亲的,还没有过户,有村里人可以证明,如果申请人同意将赔偿款减半,被执行人父亲愿意代替儿子偿还债务。后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终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协议,此案圆满执结[4]。

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新型、疑难、复杂情况,完全执行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特别是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刑事罚金之类的,很难执行到位。由于一些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不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主动履行或者采取抗拒行为,如不积极主动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故意逃避执行,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部分地区或部门的狭隘保护主义;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东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外来人口众多,各种类型的违法犯罪案件都有,特别是外来人口刑事犯罪,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执行,很难执行到位。既由于被执行人多为来自外地的打工者,无多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委托调查执行很难得到实现。东莞市本地法院委托外省法院执行难度很大,不少地区法院对东莞法院委托执行消极冷漠,不闻不问,甚至出现过在东莞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讯问并催促其回复之后,某受托法院承办法官竟抱怨东莞法院法官“不明事理”并要求东莞法院“以后不要再给我们委托案件”的情况[5]。

执行难问题早已普遍化,中发【1999】11号文件,号召动员全党力量解决执行难,迄今已近十一年,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出台,中央对执行问题更加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台了系列规定,包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等,而且也从原来法院的单打独斗转向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和社会联动[6],中央多部门近期出台的执行联动机制即是为解决执行难而构建的新体制、机制,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全方位开展,广东省法院包括东莞法院在内试点进行的“主动执行”也是对现有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通过这次实习,自己既有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发挥,也巩固了已学知识的效果,亲自参与实践,同时获得了许多的实际工作经验。在执行局实习期间,协助书记员做大量的法律文书工作,自己亦草拟了各类执行裁定文书,基本掌握裁定文书的制作,应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具体案件,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还知道了一些必要的细节,如寄送各类ems文件(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寄送委托调查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家庭情况,向监狱寄送相关文书),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很简单的道理往往需要通过很多种方式才能让申请人特别是被执行人明白和接受,出去执行的时候,碰到阻碍,还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寻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这都是需要通过亲自接触才能有深刻体会的。

成为一名法官,特别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法官真不容易,精湛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都是每一位执行员所必备的。经历过才会懂得,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要继续努力,勤奋学习!最后再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所有老师们表示感谢!

[1]关于执行强制措施的具体内容可参见《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内容。

[2]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3]该执行流程表是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编制的,引自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本博客显示不出来具体线条指向。

[4]该案是我在实习期间全过程参与的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制作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做当事人工作,制作调查笔录,见证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制作结案报告都有自己的身影,所以挑选出来作为本报告的引用材料。

[5]参见邓晓红、何芃:《东莞中院关于委托执行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东莞执行》20xx年第1期,东莞中院执行局编。关于东莞市两级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执行难”的具体情况可以参见东莞中院执行局“执行专题研究”系列文章。

[6]参见胡志超:《解决执行难的十年历程》,载《法庭》20xx年第11期。

法律专业社会实践报告篇十二

这个半年我在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参加专业实习,收获和思考都是很多。

收获一:不断充实自己,及时学习最新法学理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要时常学习,即使跟上理论的更新,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只有不断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素养跟上学术界和实务界的更新,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法官。

收获二:团队意识很重要。当然这会引发一个讨论就是,法官的个人独立问题与司法的公正与结构的构建问题,在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法院整体独立,当然这种独立的程度还是值得讨论的,但是在实践中我们就是实行的法院整体独立。在处理日常案件的过程中为了取得更好的司法效果,讲究团队意识是很重要的,否则作为个体的法官很难应对来自社会以及其他部门比如检察院、政府的一些压力。

但是在我们整体都在构建一个高水平的法治国家的前提下,基层法院的一些问题也很值得我们思考。

思考一:法院整体处于弱势地位。在我们的宪法结构中人民法院应当具有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相对一致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实践中法院地位却十分低。在笔者实习的县城,本县的政法委书记由公安局长担任,当然这也是我国现阶段很多地方包括省级部门的一贯做法,但是这却让法院,尤其是法院院长的地位十分尴尬;既要保持法院的整体独立,但是又不能脱离政法委的协调,尤其是很多人事安排都要通过政法委,这让法院的整体独立大打折扣。

思考二:检法两家的关系协调问题比较困难。在制度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往往自恃其地位很强势,比如公诉案件中简易程序的使用问题,检察院为主导,笔者曾问法官,本县处理案件时有没有主动建议人民检察院使用简易程序呢,法官的回答是基本上没有,由本县的检察院主动,法院不主动。

思考三:检察院职能往往在维护大局的前提下,不积极行使法律监督等权力。在笔者参与的`一个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当庭接受的讯问中很明显透露出相关的政府部门有私分国有财产,私分罚没财物的嫌疑,但是检察院往往不再继续追诉;似乎检察院的追溯仅限于一些副科级干部的贪污受贿问题,对相关的局(科)级干部不再继续追诉。法院也不主动向检察院提出司法建议权,继续追诉,这让法律监督之权力旁落。

思考四:法庭秩序较差。法官、检察官和人民陪审员庭审过程中手机经常响起,严重干扰法庭的严肃秩序。

思考五: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基本就是一个摆设,走过场。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往往是一些这几天不想去原单位上班,然后与熟悉的法官联系来做陪审员,而且其作用基本上是微乎其微。

综上所述:通过这半年的实习,我觉得现阶段要提高法院整体水平,首先必须要提高法官的素质,因此引进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因为现在基层法院的法官正规本科生比例较小;其次,引进人才必须要提高法官的工资水平,因此财政支持是重中之重;第三,要提高法官的社会地位,法官地位的提高会伴随着法院地位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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