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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模板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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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盗墓笔记有感(模板10篇)
时间:2023-11-16 19:19:05     小编:紫衣梦

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一

读完《盗墓笔记》后很想写点什么,可是一直拖啊拖,拖到今天,500字。

今天再一次顺序播放着手机里的歌曲,慢慢的放着就到了音频怪物的《咫尺回忆》,心里忽然有种淡淡的伤感,心里想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能让人淡看死亡。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忠不孝不义的人,反而显的书里的感情更美更深,这也难怪现在太多人一头扎进书里,每天忿忿然替书中主角担忧。

初读笔记时,年方十五。完全不懂书中所说,只是就这样一点点的把这些一字一句记于心间。

自然,彼时我尚未踏上宅腐之路。

只是觉得,这张起灵应该是反派大boss吧?不然为何如此神秘?

后来觉得,天真有这么个人保护真不错,我要是也有就好了。

再然后,胖爷出现了。

开始觉得这胖子真欠收拾…至今仍这样觉得。他的出现,让盗墓铁三角隐现雏形。

天真的聪明执著,小哥的少言能打,胖子的跳脱神经,视明器如命。

这些都是后来书中铁三角中的特色。

我是一个看书不会投入感情的人,从开头的只是当打发时间看到后来有想投身入其中的想法,再到后来的归于平静,回到这只是一个故事的起点,用了三年,读后感《500字》。

虽然如此,当胖子被从岩缝里拖出来,却不忘满身刻满的地图。当小花虽可能遇险,却不忘留下线索时。当吴邪从古楼里一步一个脚印背出张起灵时。当潘子高声唱出那“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往前走,莫回头……”时。当吴邪最后跟着张起灵上长白山,却被点晕时。

我哭了,这些都戳中了虐点。很真,真的就跟发生在你眼前一样。你能看见却不能帮忙…。

后来我腐了,虽然看到更多的是基情。

但是即便是腐了,我也觉得这种感情不是什么外力可变的。

三人缺一不可,书中人缺一不可。

不得不说,虽然书很长,作者很坑。但这本书真的.很好,书里的友情,义气。是一直求而不得的东西……后记中他们说的那些话虽然平淡,但是其中分量不言而喻。

想是此生若得有此情。

一半,便是朝闻道夕死亦足矣。

____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想说听歌听到哭的稀哩哗啦也是一种境界了;看书看的泪流满面也是一种本事…从一首歌想到一本书,再到这篇文艺更是无奈。

嘛,算了,用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于是,掀被子盖,睡觉。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二

合上书,眩晕了良久,轻轻揉了揉太阳穴,试图从《盗墓笔记》的世界中走出来,试图从吴邪的视角中走出来。该动笔了,我拿起笔,却发现笔尖在微微颤抖,在纸上划出了一些波浪纹。我轻叹,不知是有何种魔力让我心中涌起惊涛骇浪无法平静,让我深陷其中思绪万千。

无论是老九门,张家,还是铁三角,我相信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相信西泠印社的存在。也许,这是一种对信仰的执着。在我心中,它早已不仅仅是一本书,更是一个精神象征,一个世界。它如同浩淼汪洋,波光粼粼闪烁着精神的光芒,我乘着小船在这里摇曳,目睹波澜壮阔,享受天水一色,发现它没有尽头。

这是盗笔的世界,我从开始的好奇转变为现在的敬畏。即使是已经翻阅过数遍,内容章节也可以做出大概的描述,但我对它的理解浅之又浅,这是萤火看到圆月的崇敬。我想这就是盗笔的魅力,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新的体会;每一次阅读,我都能有更深的感悟;每一次阅读,我会发现从中学习永无止境。这就是《盗墓笔记》!

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古代能人巧匠的巧夺天工,同时我也会感到震惊――秦岭神树篇――潜意识与超自然的完美融合。完美的第一视角,我就是吴邪。

在经历了哲罗鲑、间歇性热泉、火龙阵一系列九死一生之后,终于见到了厍国神树――青铜神树――相传只要奉满鲜血,它将会满足你的一切愿望。我仰望着这棵古代人民的“杰作”,在经过了多次生与死的.抉择之后,我想我明白了,我们所要求的如此简单,到最后,也不过是被自己蒙蔽了双眼,所以,我们要正视我们的内心,不要陷入迷途。

当所有事都已经结束了,小哥找到了吴邪,“我来向你道别的,这一切都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小哥,自诩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和这个世界没有联系,但经历了这么多之后,他终究有了一丝牵挂。

胖子临走前说了一句套话:“青山不改绿水长存,咱们后会有期。”

潘子为小三爷最后的保驾护航:“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

长白山是小哥最后的归宿,而吴邪,属于杭州。勿忘,“长白雪山人莫忘,杭州西湖有故人。”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三

虽然这些东西都很难缠,但有经验丰富的三叔、忠诚于三叔的潘子、神秘莫测的小哥以及一个总是闯祸的胖子在。他们最后还是活着逃出了七星鲁王宫。

其实吴邪是这些人中最“废柴”的一个,他总是需要别人的保护,体能一般,反应也一般。但他总是不放弃任何一个机会,总是细心的观察周围的一切,去寻找一切能够解开谜题的因素,在快要死掉的时候却能冷静思考,才得以逃出生路。这一切都只是为了“活着”。

“活着”是人类最大的财富。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四

时间太快了《盗墓笔记》我是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五日追完的距今也有一年三月零五日回想起刚阅完的那个傍晚的失声痛哭竟也仍依依在目。

一生热爱回头太难也许真的是小说的缘故人真是变了很多感兴趣的事物也不再相同感觉就是世界观颠覆。

当日你们说我走火入魔了说“张起灵和吴邪没有十年了”说我一点也不文青啊说祝我和张起灵百年好合乱七八糟的我其实全部记得清清楚楚。

这些年来恍恍惚惚闭眼又似回那年我状态还真是不好。

你们也许找到了新的肩膀与可以倾诉的人我也是他们很好。

我只想说如果可以再陪我走一段路吧还是那条街那条巷那些人。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听你说一句。

“我就不上楼了在你家楼下等你快收拾出门。”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五

说吧,你准备去哪里?我们经历了这么多,已经是生死之交的朋友了。

——题记

《盗墓笔记》。这是一本略带玄幻的小说,出于对考完试的放松,我翻开了这本书的扉页。

书有点厚,但我居然耐心地看完了。

文中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和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一个个谜团在吴邪等人面前展现,他们所面临的,永远是未知。

老实说,我不是很爱看这种解密式的文章,读起来很是费力,但渐渐地,文中吴邪与朋友们的生死交情,让我无比感动。

尤其是吴邪和那个叫张起灵的男人。

吴邪和张起灵可以说是全书的核心人物,他们两个可以说是出生入死。

吴邪是个天真的古董店老板,一场意外让他渐渐陷入这趟浑水,而张起灵被吴邪称为“闷油瓶”,身手高超,处处保护着吴邪,平日什么话也不说,深邃的眸子里看不出他心里的秘密,反而像一个无底洞,让人越陷越深。

但这样的张起灵,在蛇沼鬼城中落寞地说出“我消失了,也没人会发现。”时,却被看上去弱弱的吴邪一口驳回:“你消失了,至少我会发现!”也会在阴山古楼里说出:“还好我没害死你。”更愿意代替吴邪走入青铜门,守候那漫长的十年,只为换取他的天真。

这样的生死之交,谁能做得出来?

又有谁愿意用自己一生换他人十年无忧?

很多人为《盗墓笔记》哭过,都是为了“还好我没害死你”或是“带我回家”,可是我却把眼泪倾洒在张起灵的一句话上——“和我有关系的人,我想,也只有你了。”

这个男人,太孤单,背负地太多。

我想,《盗墓笔记》不仅仅是一部玄幻的作品,它让我彻底地了解到,什么才是友谊,什么才是真情。

后记: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必须走下去,再走一个十年。

——吴邪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六

《盗墓笔记》这是我最喜欢的书,没有之一。我喜欢闷声不吭的小哥;天真善良的吴邪;嬉笑搞怪的胖子;忠心重义的潘子;解语倾城的小花;坚强重情的瞎子。他们每个人在我心里挥之不去。

我很想去杭州看看,哪怕没有西冷印社,也没有一个叫吴邪的男子;我也想去长沙,即使那里没有解语花粉墨登场唱尽浮生的戏台,也没有九门提督的兴衰荣辱。我想去长白山,即使那里没有一切万物的终极,也没有淡出红尘万世不朽的张起灵,只有常年茫茫的白雪。他们活在我的想象里,这一切是多么虚幻。可是我依旧会去探寻他们的踪迹,哪怕只是走过那片我心中他们存在过的土地。因为那是我用整个青春做过的梦,我又怎能当玩笑一场轻松放下。

我总是和朋友说大学我要考到长沙或杭州,我要去长白山接小哥。他们总是笑着说,那只是书中的人物,是不存在的。他们不懂,他们是存在的,存在在我心里。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十年让多少稻米的心都激动起来;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听到《红高粱》让多少稻米伤心欲绝;因为他们没有看过盗墓笔记所以不知道一听到铁三角就会想到那三个人。

我每天都要听关于盗墓笔记的歌,像《不朽》;《解语花》;《终章》;《相见》;《机关》;《天真》;《假面》。我每天不听都会感觉我缺了点什么。第一次看盗墓笔记时我特别喜欢张起灵,因为我觉得他像一个神一般的男人,他很厉害,后来我又特别喜欢解语花,不知道为什么就是特别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现在我已经读了不下十遍的盗墓笔记的,里面的人物我都特别喜欢。特别是潘子死的时候我都哭了。这是我认为盗墓笔记中最感人的部分。

马上要到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日了,我写这篇文章来纪念这个时刻,这个让所有稻米欢乐的时刻。二零一五八月十七日我在长白山,静候灵归。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七

你还记得《盗墓笔记》中铁三角的十年之约吗?你还记得那些精彩的盗墓场面吗?下面是小编采集的材料: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盗墓笔记》,说起这本书,以前我同学推荐给我,我却没敢看,以为是恐怖小说,我就是那种胆小要死,以至于看一点鬼故事就几天过不来,以至于从来不看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于是乎,练就了一身天王老子都不怕的气概,想当年那个雷雨夜,加上停电加上我自己在家,我神经地两手插兜在屋里无聊地逛来逛去,现在想来,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

好吧不要扯远了,为什么我脑子出问题突然要看此书呢?皆源于我们许高那位神一级的高三学姐一篇文章!

“徵木”这笔名可能知道的不多,就算一高的同学也很少耳闻。我偶然在我们静涟文学社的杂志上看到她的文章,激动得热泪盈眶~~~这就是神一级的文章啊!!于是我奋不顾身的跑到一号楼,又摸到文重去找这位才女,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

敲开1313班的窗户,我对靠窗户的女同学说:“帮忙喊一下你们班xxx(我们高三届社长)”此人指了指她身后的位置:“喏,在这儿坐呢。”社长出来后,我又打听知不知道这班谁叫“徵木”,我们的社长楞了楞:“嗯?就给你开窗户那个,在我前面坐的那个啊……”

好吧,貌似又扯远了,高三学姐太忙,在手的稿又太少,虽没有看到一些神级作品,但知道了我读到的那篇就是写的《盗墓笔记》,从那时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看!

……塔木陀凌厉跋扈的飞沙都沉寂,那人目光中辗转千回的善良,不是他要的成全。要说什么呢,回去吧,去看宋城的天灯,将身心融回熙攘人群,从这场屠杀中剥离。亦或是,你该是拿着相机定格这万里锦绣河山的旅人,而不是走南闯北出入绝境的死士。该怎样回答呢,西子湖畔平实安逸的十年不过是一滩死水,冉冉天灯又怎比得上大漠的狼烟,阳关的三弦。如果这场威大的幻觉通往的不是你的国,我仍会拒绝诵读河界石碑上虔诚的铭文。

……昏黄的矿灯蓦地亮起,如记忆里流水人家入夜暖光如豆飘渺而来。这是,一条窄路,独独留给了他。

那人说,还好,我没有害死你。

声线略带颤抖,包含完满的安心。像是在说,晚安。

这该是最淡然的颓然与最绝望的愉悦,教人每每念及都要哀哀恸哭,久不成语。

故事尚未终结,却好像是亲身经历的一场劫难。漫天迷雾,仍有不曾沉惘的追随。不问候鸟迁徙,不问未卜前路。谜底抽丝剥茧,年轻的孤勇啊,烧掉了黄沙锈蚀的笔记,注定在多年后沦为沉疴。而青炉香屑洒满的年岁被重阅,不觉热泪盈眶。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50前在长沙所发生的故事。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就在于三叔使用了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能带给我灵魂的宣泄,一种情感的迸发,这是很难得的。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八

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神鬼,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是人心。

将他卷入了整个阴谋中。他拿着这份复印件找到其三叔吴三省,并跟随他来到一个地下古墓,并结识了一些新的朋友。

张起灵,一个面无表情,不善言辞的人,但他很热心,在每次帮助完无邪之后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他的血液可以驱赶邪虫,他还长有两根奇长的手指,拥有奇术。

王胖子,一个五大三粗,四肢发达的胖子。总能在气氛凝重的时候说出一句可以打破这种情形的话,是一个活生生的开心果。有一肚子的鬼主意。

潘子,一名退役的军人,是吴三省手下最得力的伙计,不管何时都紧紧护在吴三省和无邪身前,为“忠诚”二字存于世!

在故事中他们解开了一个个谜团,在拼接下,发现这是与长沙老九门有关系的,九个庞大的势力。

长沙老九门是指: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读完整本书之后,我发现最后还是回到了无邪的身上,在一开始的无邪身上我看见了一个年轻人对新事物的好奇;在古墓中的无邪,很胆小,很无能,总是躲在“闷油瓶”的身后;在最后的无邪身上我看见了成长,在这一次的倒斗中他学会了很多,但也还是原来那个希望别人安好的“天真”无邪。

闷油瓶,这是一个神秘至极的男人。有他在,吴邪无论何时都会感到心安。他没有言语,不会笑,不懂哭,总是像一个瓷娃娃般淡淡的看着这世界,然而,他总是在默默地关心着吴邪,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一样带给他那么多的安全感。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洞悉这个世界,却无法洞悉自己。他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更不知道自己该到哪里去,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他必须要做的事情。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可以好好的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这是无邪在盗墓中的一个愿望,每个盗墓的人无疑都是求死一生,这也可以看出无邪对重见天日的期盼。

“胖爷我就呆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走出去,一个是你无邪,还有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我胖爷的事情了,你们知道胖爷我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是一件挺美的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什么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胖爷我,别让我这辈子有什么遗憾。”这句话中的王胖子有情有义,可以为了朋友上刀山下火海,这样的朋友值得交,值得付出。

“我愿用我一生,再换你十年天真无邪。”“闷油瓶”的这句话足以让我动容,感触颇深。即使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但他的现在我们都记住了,记在了心里。

这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鬼神,是人心。这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是人心。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九

其中,南派三叔负责原著、负责剧本改编,以及负责在电影里扮演作家南派三叔自己。正如你现在所看见的,他还在全国各地30场见面会里负责马拉松式宣传———我们说"勤奋的胖子"在逻辑上是不成立的,但在南派三叔身上可能是一个例外。由于之前签署了保密协议,所以这篇文章只能在8月4日晚上10点———电影已经上映之后发布。你可以想见在过去的六天里,我等待得有多煎熬,抠墙皮又是抠得有多辛苦。

现在,墙抠穿了,一束光从对面射了进来。

如你所知,我是南派三叔的朋友,所以我不打算提供一篇不偏不倚,客观公正的观后感。我回避不掉我这个身份,也规避不掉我们之间的友情,我不能装作我们并不认识,然后欺骗你说我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所以,我只能写一篇纯粹主观而且充满个人偏见的文章,而且事先就明明白白告诉你这一点:

无论是站在朋友的立场还是观众的立场,我都撑我的朋友和他的电影,这部电影我推荐你去电影院观赏。

理由如下:

严格来说,并不存在所谓"盗墓电影",盗墓电影其实就是探险电影,属于类型片的一种。而在这个类型之下,去年已经有《寻龙诀》和《九层妖塔》上映。这就是说,已经有两位导演探索了两条不同的路,也就意味着《盗墓笔记》作为后来者面临更大的挑战,需要找到新的突破口。否则,盗墓的手法和桥段很容易出现重复,这对于观众来说并不公平。而在推陈出新这件事情上,南派三叔已经证明过自己的能力。同样是盗墓,同样是盗墓贼,同样是探险,他当年在小说里杀出一条路来,现在作为编剧,他同样也找到了办法,牢牢把人钉在电影院里123分钟。

所以,第一个建议是:看电影之前先上厕所。

如果说乌尔善导演在《寻龙诀》里建造了一个缥缈梦幻风格的地下世界,陆川导演在《九层妖塔》里建造了一个末日科幻风格的地下世界,那么南派三叔则创造了一个极度写实主义风格的隐秘世界。之前放出的剧照里,许多网友看到身披军大衣的一群盗墓贼,对此大声嘲笑不已,觉得就差手扶拖拉机和镐头了。但是,等到你亲自看过这部电影之后,你会发现这种写实主义风格给与了人物相当程度的真实质感———这些以打洞为生的盗墓贼,就应该是浑身上下土呵呵的样子,浑浊的眼睛和木讷的表情下面,是狡诈的内心和炽热的贪欲。而当他们遇见机会和风险的时候,做出的选择也自然会符合人性,那么观众也就更容易带入剧情之中,更加关切电影人物的命运。

所以,第二个建议是:放弃看时装发布会的幻想。

卡梅隆的《阿凡达》之后,世人看大片就只会看特效看特效看特效。但是,对于探险电影来说,最重要的难道不是看情节看情节看情节吗?探险电影好看不好看,取决于主人公是否一直处在四面逼近的生命威胁之下,每一次都不得不在极为有限的时间里选择唯一的路径逃出生天。在这个过程里,需要主人公体现出足够多的智慧和勇气,配角有足够多的忠诚和牺牲,才能抓住一线生机,在观众一声长吁之中转入下一个场景。换一句来说,探险电影的硬性标准是:是否每前进一步,就会有更加紧迫的危机迎面而来,而与此同时后路断绝,退无可退?一部探险电影无论其中有多少危机,如果给人的感觉是只要大家转身向后,就可以立即撤离险境,那么整个剧情就因为缺乏足够的`压迫感,让人觉得太过舒缓,没有命悬一线的感觉。

所以,第三个建议是:跟着剧情去探险,屏住呼吸。

当初在写剧本的时候,南派三叔曾经非常犹豫。究竟是惊险,还是惊悚?究竟是惊吓,还是轻松?究竟是应该尖叫里夹杂着欢笑,还是欢笑声中有偶尔惊呼?电影和小说不同,当灯光熄灭之后,激流探险和鬼屋探险对于观众来说完全是两个概念,中间的差异之大甚至可能决定了大家还能不能愉快地度过这个暑假。而在另外一方面,一个探险电影竟然被拍成了《人在墓囧》,怕也会让无数期待惊险刺激的观众大失所望。

最终,作为一枚新鲜出炉的粉嫩白胖新编剧,南派三叔尝试用了两个办法来平衡惊险和快乐之间的关系:他在墓室的细节上耗费了大量心力,设计了许多机关和桥段。按照他的想法,墓穴应该被理解为某种有生命的邪恶之物,当有人进入之后,每做出一个动作,墓穴都会产生一个与之相对的反馈,仿佛拥有智慧和生命一样。于是,盗墓贼需要使用智慧、体力、技巧乃至灵光一闪,想出不同的办法和墓穴的机关对抗,就像是墓穴的建造者在数千年之后和盗墓贼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而所有这些盗墓细节和情节,构成了惊险的部分。

而在另一方面,《盗墓笔记》保持了南派三叔一贯的恶搞和开脑洞。作为一部国产电影,尤其是探险类电影,其中难能可贵地体现了相当程度的幽默感。尤其是在紧张压抑的地下墓穴,这些天外飞仙一般的神奇时刻,让人爆笑不已的同时,又让剧情极为紧张的节奏得到舒缓。之前网上已经放出了在墓中跳舞的视频片段,你大可以去感受一下什么是做传说中的"坟头蹦迪"。

所以,第四个建议是:保持微笑,看三叔自己动。

所以,对于书迷来说,第五个建议是:当做第十本《盗墓笔记》来看。

我希望在这个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盗墓笔记》电影能给你带来一个不一样的夜晚。所有能在字面上能够言说的话,我都已经讲完。而所有我缄口不语的部分,请你参考文章一开始的那首歌。

预祝观影愉快!

读盗墓笔记有感篇十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解放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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