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需要好好地对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该如何才能够写好一篇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后感篇一
放下书,抬起头,望着窗外唧唧喳喳叫着的鸟雀,落在电线杆上,心中也为鲁迅惋惜那段友谊。想着:我会和我的朋友像这样疏远吗?淡淡的',心中一松,不会的,此刻可不是那堕落时代,连故乡也不会离我远去,朋友我更会永远记住。
“和我一齐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此刻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欢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在篇小说中,鲁迅主要表现了两方面的资料,一方面是对客观现实的反映,作品经过记忆中的故乡和现实目睹的故乡比较,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主义的压榨给人民造成的苦难,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另一方面,集中体现了鲁迅先生对“人性”探索的意义。作品深刻指出了由于受封建社会传统观念的影响,劳苦大众精神上受到极大束缚,古训筑成的高墙,使人与人隔膜起来。突出反映了鲁迅对“国民性”的拯救。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仅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能够衡量的啊。
我们也会吗?不,不会的,我们有最好的朋友,永远都是朋友。我们不会忘记,我们的关系不会有隔膜。
故乡读后感篇二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篇三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篇四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故乡读后感篇五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故乡读后感篇六
季羡林先生的“颁奖辞”为:“智者乐,仁者寿,长者随心所欲。一介布衣,言有物,行有格,贫贱不移,宠辱不惊。学问铸成大地的风景,他把心汇入传统,把心留在东方。季羡林:最难时也不丢掉良知。”
季羡林先生为人所敬仰,不仅因为他的学识,还因为他的品格。季老的专业论著,我们难以享用(因我们的学识所限),但季老的散文随笔,却给我们展现了他热爱生活、观察生活的一面。钟敬文在庆贺季羡林88岁米寿时说:“文学的最高境界是朴素,季先生的作品就达到了这个境界。他朴素,是因为他真诚。”“我爱先生文品好,如同野老话家常。”
季老的散文集《故乡的二月兰》其中有一篇《神奇的丝瓜》,给我印象深刻,丝瓜,太平常,太普通,我们房前屋后到处都有它的踪影,但我从没注意过它,直到我读了季老的“神奇的丝瓜”,才注意到丝瓜也有“思想”。季老写到:“我仿佛觉得这棵丝瓜有了思想,它能考虑问题,而且还有行动,它能让无法承担重量的瓜停止生长;它能给处在有利地形的大瓜找到承担重量的地方,给这样的瓜特殊待遇,让它们疯狂地长;它能让悬垂的瓜平身躺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无论如何也无法解释我上面谈到的现象。但是,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丝瓜用什么来思想呢?丝瓜靠什么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呢?上下数千年,纵横几万里,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丝瓜会有思想。我左考虑,右考虑;越考虑越糊涂。我无法同丝瓜对话,这是一个沉默的奇迹。瓜秧仿佛成了一根神秘的绳子,绿叶上照旧浓翠扑人眉宇。我站在丝瓜下面,陷入梦幻。而丝瓜则似乎心中有数,无言静观,它怡然泰然悠然坦然,仿佛含笑面对秋阳。”
我真佩服季老的观察力和想象力。日本作家黒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里写到“世之最可惧者,莫若有目不知其美,有耳不闻其乐,有心不解其真,既无感慨,亦无激情……之类也”。我们对我们生活的世界,熟视无睹,对自然界的变化缺乏欣赏,对周边的事件麻木不仁……真真的可悲可惧。“大家”与常人的区别大概就在此吧,我们司空见惯的“苹果落地”,只有牛顿想到了苹果为什么不往天上掉,进而提出了“万有引力定律”;烧开的壶水,为什么会把壶盖顶起,也只有瓦特比别人多问了个为什么,随之发明了蒸汽机,引发了工业革命。
我们不缺乏生活,缺乏的是发现美的眼睛。
故乡读后感篇七
到这篇文章已经感受到读后感的笔记与运笔书写的认真程度会影响思路,这也就是说读书写字是两个基本点,书中的意境与自己的价值观是两个基本点,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
文中第一段对故乡和家乡的区分给了我这样笨嘴拙舌的人一个新的说辞,我的确遇到别人问我老家是哪的,脑子里词汇少,而且也不想费口舌就直接说住址,有时候会看看对方是哪的人好,确定一下范围,但是最终还是不想多费口舌。
对芥菜的描写引经据典价值多样,但似乎故乡的人不太加以利用,只是采取食用。
黄花麦果和紫云英都与祭祀有关,黄花麦果,可做成糕点,小孩们特别喜欢。在北京的家乡也有售卖,但没有作者故乡儿时的味道了。
现在城区里的野菜都长在公园里吧,可以在生长的季节里采点做包子馅烙个糊饼之类的。
故乡读后感篇八
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情感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纪念他的故乡,但其实那故乡没有什么可纪念,结果是过去的梦幻为现实的阳光所冲破,只剩下了悲哀。但此外也有希望,希望后辈有他们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原文结末云:“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篇九
鲁迅故乡读后感以前一直以“太深了”,“难懂”之类的借口不看鲁迅等文学大师的作品,从未想过要借以阅览一番。当我们今天学到《少年闰土》这一课的时候,陈老师把鲁迅的原小说《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们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故乡读后感篇十
读了《故乡的榕树》,我的心像鸟儿一样飞过,飞过蔚蓝的天空,洁白的云朵,栖息在柳枝上。我仿佛看见那弯曲的树干上爬着伙伴;那春天抽出的嫩叶中露珠在朝阳中闪闪发光。
我的怀念如同颗颗雨露,掉在柳树的嫩枝上,向下流淌;打在清澈的池塘里,激起回忆的水花,给花草洗去时间的尘土,让鱼儿跃出水面,飞溅起洁白的浪。汩汩的流水带走了我小时候的故事,那些事情就像柳树的叶子那么多。
我们时不时会问:“为什么这棵树那么驼?”听别人说,原本这儿是一片沙漠,为了不使人们渴死,泉水从地下涌了出来;让迷路的人们怎么才能回家呢?这棵柳树就毅然违背了使命——让自己挺拔俊秀的身躯朝东长着。村上的人都这样回答,我们也就相信了。
我卷了个哨笛,起劲的吹着,从那单调而淳朴的哨音中,我听出了浓浓的乡土情。
故乡读后感篇十一
个人认为,《祝福》是鲁迅写得最好的小说。他用“我”的眼光,把祥林嫂这个人物活生生地表现出来,把世态的苍凉,封建社会的黑暗暴露无遗。无论是从选事,还是从写作方法上来看,《祝福》都是一篇非常好的文章。
在我看《祝福》以前,我一直以为,鲁迅只是一个思想前卫,语言犀利的作家。他的出名只是因为他的杂文和他的思想,但是在看了《祝福》后,我对他的看法改观,觉得他是一个凭着真本事而屹立在中国文坛上的。《祝福》一开始用一种很悲凉的手法渲染气氛,写那满天飘舞的雪花,让人们满目疮痍,感到荒凉和痛苦。然后鲁迅慢慢地用祥林嫂的死引出她的一生的悲剧。鲁迅的叙述很自然,把祥林嫂由逃走——打工——被绑走——再嫁——失夫失儿子——再打工——遭唾弃这些遭遇很完整地表达出来,没有丝毫的拘束。鲁迅没有在文中对祥林嫂表示同情,但是却能在叙述中紧紧地抓住读者的心,使大家同情祥林嫂,这表现他的深刻的文学造诣,我想这种文章写作方法是我们最难学习但是又是最需要学习的。
我觉得文章最精彩之处是文章的题目“祝福”,文章为什么不叫“祥林嫂之死”呢?文章写的是悲剧,但是却用了一个很有希望的题目,这正是鲁迅最高明的地方,简单的“祝福”两个字,把悲愤和希望都表现出来,引人深省。
文章是表现生活的。而鲁迅的《祝福》是揭示生活,把当时的社会的黑暗愚昧展示给读者。祥林嫂第二个丈夫死了后,她回到鲁家打工,主人并没有关心她,而是在意她的表现比不上以前了,而且还认为她是个克星,在祭祀的时候不让她碰供品。祥林嫂用自己一年的工资去捐了条门槛,但是却仍然没有法子改变大家对她的看法,而她自己也过不了自己一关,迅速衰老,自己首先在精神上把自己杀死了。祥林嫂死在大年夜,但是却没有人把她当人看待,只是说她死的不是时候。我看完这篇文章时,觉得很压抑,好像要把那愚昧的社会推翻才能松一口气似的,我想,这就是鲁迅的精神力量吧。鲁迅用笔和黑暗作斗争,用文章来解放人们的思想,鲁迅堪称中国精神领域界的教父。鲁迅在文章中设计了一个麻木的祥林嫂,当她在面对别人的嬉笑时,眼睛呆呆地望着前方。我想,这也表达了鲁迅那当他面对愚弱的国人时,“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无奈吧。
屈原曾经反复这样吟诵:“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我想鲁迅在这文章中表达的也是这样的一种无奈。这种无奈是矛盾的,深深的折磨着他的灵魂,对于这样的灵魂,我是同情他的。
故乡读后感篇十二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篇十三
一天,我读了鲁迅的散文《故乡》。
《故乡》通过“我”回故乡的所见所闻,描述了旧中国农村破产的真实面貌。“我冒着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蓬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我体会到,我旧中国的故乡跟鲁迅的故乡简直是地狱,我现在的故乡是天堂了。我的故乡五行齐全:金,我们的故乡一片繁荣的景象,到处高楼大夏,马路公路纵横交错,各种各样的汽车来来往往;人们过着美好的生活;过去的“万户萧索鬼唱歌”的故乡成为了“长寿之乡。
有文化公园,还有南丹山,公园里马路旁都有花草树木,是一个花的世界。水,我们的故乡是三江汇合的地方,分别有大名鼎鼎的西江和北江,水资源丰富,闻名的健力宝、百威啤酒、青岛啤酒、红牛、可口可乐等饮料在这里生产,是饮料名镇。火,我们故乡一排排电杆林立,煤气管道通到各家各户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土,我们的故乡有肥沃的土地,生产出有名的三水黑皮冬瓜、雪梨瓜,是鱼米之乡。我们的故乡美如画,我们要爱惜我们的故乡。鲁迅的名言:1、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2、小的时候,不把他当人,大了以后也做不了人。3、发思古之幽情,往往为了现在。4、改造自己,总比禁止别人来的难。5、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篇十四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作者于1919年回故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农村疮痍累累的残酷现实,加之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求索了三十余年的生活体验,于是写出了这篇悲凉沉郁但又不失希望的小说。
我认为《故乡》这篇小说通篇采用对比的艺术手法,主要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结构的安排上。首先,人物形象自身形成鲜明对比;其次,形象与形象之间形成鲜明对比;小说在结构上,前后也形成鲜明对比。并且这篇小说中有两种氛围仿佛明暗两种光同时投射到一个物体的两面,一种是沉重、灰暗的,另一种是轻灵、欢悦的,给人一种复杂、丰富而美好的体验和感染。
小说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鲁迅先生和闰土从称称兄道弟至态度恭敬的经过。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劳苦大众所受的精神上的束缚,从而造成纯真的人性扭曲,造成人与人之间冷漠、隔膜,表达了作者对现实的强烈不满和改造旧社会、创造新生活的强烈愿望!
故乡读后感篇十五
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的时候离开家乡,xx年之后你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么一番风景呢?当你遇到你的儿时伙伴时,他/她又是怎么一副脸色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吧?而我国的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然而在他长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
xx年后鲁迅先生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的样子几乎完全不相信。自己儿时的朋友--闰土,已经是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一点也不想儿时的活泼和机灵,一见到鲁迅,就下跪叫老爷。这样大的反差,实在是让我难以置信,在世代推进下,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人们的侵犯下和政府的无能下,人们过着悲惨的生活,而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
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
故乡读后感篇十六
这是一本关于艺术的书。书中作者抒发了对中国历朝历代的陶瓷器皿、来自名山大川的奇石异卉、书画,及一些世界名画的欣赏和对几位艺术大师的议论。这些名画和大师们的作品,是人类艺术的瑰宝,他们栖身在世界各地的博物馆中,被无数爱好者膜拜。
本书的作者是上海作家协会副主席赵丽宏所著。之所以取名《灵魂的故乡》,全由作者对画家高更(油画大师,名画《山脚下》的创作者)离开他熟悉的繁华都市,在遥远贫穷的塔希提岛上找到了他所向往的艺术和人生。在常人眼里,这有点不可思议,但画家对他的选择致死不悔,他把在海岛上寻求到的欢乐与美定格在画布上,成为不朽的艺术。高更是在塔希提岛,可以说是贫病交加的客死他乡,但是人们在他的小屋门口看到一块牌子,上面是高更自己刻的字“快乐之家”。由此作者感慨画家找到了灵魂的故乡。
“罗丹的两刀”这一章节中是这样写的。有人问罗丹:雕塑的诀窍是什么?罗丹回答:凿去多余的一切。这真是极其精彩、及其精辟的结论,高度概括了雕塑家的创作过程。然而、何为必要,何为多余,这也许要使所有的艺术家反复思索斟酌,甚至苦恼,罗丹自己也不例外。有时候连人的双手也成为多余,这似乎不可思议。罗丹用无数心塑成了巴尔扎克雕像,身披长袍的文豪高昂着雄狮一般粗狂威武的头颅,傲然面对着污浊的世界,长袍中伸出一双手,一双精细的、有力的、活灵活现的手,这双手写出了《人间喜剧》的手,曾使雕塑家花费了许多的功夫。然而当有人指出这双手和整个作品粗狂雄健的风格不协调时,罗丹毫不犹豫的削去了那双进行雕凿而成的手。这狠心而又大胆的两刀使《巴尔扎克》成为一尊独具魅力的不朽之作。
罗丹的这两刀,使所有从事艺术创作者的人都得到了启示——为了得到艺术的完美,必须尽可能地删除一切冗枝赘节。有时候你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动了很多脑筋,留了许多汗水,却造就了一些节外之枝,写诗、作文、编戏、绘画,都会遇到这种情形。这时候,不妨学一学罗丹。如果发现赘笔而不愿意删除,那大概永远也成不了一流的艺术家。深思,难道只有艺术创作上是这样的吗?……大师说的真好:凿去多余的一切。
“圣母与民女”中说道: 达.芬奇500年前的预言在当时引起了整个世界的惊讶。现在看来并不是异想天开,人类的飞翔早已超越了地球。在达.芬奇的年代,还没有解剖学这门科学,人类对自己身体的了解非常可怜。达.芬奇冒着风险解剖尸体的故事,几百年来一直广为流传。在中世纪,这样的行为被认为是对上帝的冒犯或者是疯子行为。在黑暗中,年轻的达.芬奇就着微弱的烛光解剖尸体,研究人类的肌肉骨骼和身体的结构,需要何等的勇气和胆量。被解剖的尸体不会醒来,而正是因为对人类的构造有了科学准确的了解,作为一个现实主义的画家,他的作品中所展示的人物形体,可以说是无可挑剔。即使是在摄影术高度发达的今天,达.芬奇依然显示出了他的高超。很多画家可以根据照片把人的形态和肌肤描绘得分厘不差、纤毫毕现,然而和达芬奇相比,在真实这一点上,仍然看不出有多少高明之处。而对达芬奇而言,在他的时代能将写实的风格发展到这样,实在是一种了不起的发明和创造。这样的发明和创造,正是建立在科学的态度上。
每次翻开这本书都感觉是站在博物馆的巨作前,它告诉我有关这件作品的作者的经历、创作背景、作品的亮点……从中获得的不仅仅是美得感受,更是对艺术家创作精神的尊重、人格的尊重。
故乡读后感篇十七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故乡读后感篇十八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