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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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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汇总14篇)
时间:2023-11-15 21:38:08     小编:MJ笔神

心得体会是个人在经历某种事物、活动或事件后,通过思考、总结和反思,从中获得的经验和感悟。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一

抓党建,促发展,为国企改革发展强“根”铸“魂”。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连日来,湖南省国资国企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条例》落到实处,加强国企党建,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条例》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对加强我省国企党建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省国资委副主任杨平表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下一步,我省国资国企系统将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各企业将结合实际,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全省国企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以此推动全省国企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办好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领导力、竞争力、队伍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1月7日,省国资委党委召开省属监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参加述职的国企党委书记纷纷表示,通过认真学习《条例》,大家对搞好国企党建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湖南建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叶新平认为,《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作为一家有着68年历史的省属大型国企,湖南建工一直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摆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这一国有企业独特优势,把握战略方向,推动改革创新,将党的建设融入集团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体系,坚守集团作为国企的红色本色。

在湖南建工集团,企业发展战略、机构设置、项目投资、薪酬制度等重大事项先由集团党委研究讨论,已经形成常态化,确保了集团党委把好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发展方向,企业规模与业绩快速增长,2019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

《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员发挥作用和发展党员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代表、湖南路桥集团长江分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龙秋亮感触最深,他们公司坚持把支部建在项目上,做到哪里有项目,哪里就有党支部,使党建工作与项目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条例》的这些规定,引起了全省国企干部职工的广泛共鸣。大家认为,必须坚持和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找准企业基层党组织服务生产经营、凝聚职工群众的着力点,推进基层党建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以高质量党建工作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二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主力军,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11 月30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该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在新时代的今天,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始终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定海神针”,将党的领导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让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齐头并进,成为带动国有企业发展的“两驾马车”,激发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释放无限活力。同时要进一步强化“三基建设”,筑牢党建根基,推进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精细化,切实把党组织内嵌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之中,从源头上解决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二是强化思想引领。要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

三是强化党员教育。要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讲道理,办实事,时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四是强化作风监督。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国有企业领导干部队伍。

该《条例》的发布,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着眼补齐短板,为打造标准化、规范化的新时代战斗堡垒,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我们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党组织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提高新时代党组织建设质量。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党组织在基层工作中做好领袖,充满正能量、富有战斗力,使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

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和“魂”。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在那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四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是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从全局和长远的高度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的重大修订,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自我革新、自我革命、自我完善、与时俱进的伟大品质。新《条例》共九章43条,为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的组织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机关基层组织是经上级部门批准而设立,在党的组织体系中地位特殊、位置重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要求落实党章,切实加强党的组织织体系建设,积极发挥党委、党的组织、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党的集体领导制度,深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严格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处理好实践和认识的关系,就要善于把全面从严治党理论转化为推动机关党建的思路和举措,重视总结提炼机关党建实践中的创新经验,不断上升为规律性认识,使其能够长久发挥作用。处理好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就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处理好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的关系,既要以目标为着眼点,在统筹谋划、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又要以问题为着力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用力。处理好建章立制和落地见效的关系,就要抓好制度执行,带头学习、遵守、执行党章党规,从基本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就要推进理念思路创新、方式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创造性开展工作。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颁布实施是党的制度建设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坚持强化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有的企业还存在一些“四风”问题,明面的、显性的“四风”问题得到遏制,但隐性的、变异的“四风”问题还出现,甚至不收敛、不收手,不听招呼的问题等等,都制约着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影响着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所以在国有企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六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七

习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为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一以贯之的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中共中央新近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用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

政治基础方面,国企在岗职工4200多万是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的群众基础;

所有制方面,党对国企的领导是重要的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经济保障;

企业改革方面,国企党的建设质量关系到公司治理各方面的成效能否有效落实。《条例》以法的形式守护国企的“根”和“魂”。

落实《条例》五项原则。改革进入深水区、国企改革也是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国企党的领导和党建弱化、虚化、淡化等问题逐渐显现,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环节、党产深度融合、党管干部人才、突出支部建设、巩固企业群众地位等规定,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使命担当作为新时代国企的重要使命担当,以党的领导促改革、以法律法规凝力量,增强当代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及抗风险能力。

贯彻《条例》主要职责。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企开展党建工作是确保党的国家方针政策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是国企切实履行经济、政治和社会责任的前提依据,是引导全体党员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的关键一步,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明政治纪律规矩的重要举措,通过《条例》规范国企党组织建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才能使国企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体现在那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列》),贯彻了党章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尺”,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是党的根本建设,《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制定了“党的政治建设”,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五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党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关系到我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发展。《条列》中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要坚持教育管理,发挥监督职责,发展党员等一系列任务。党组(党委)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党员的管理,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我党也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灌注新鲜血液。

“预筑室者,先治其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列》),贯彻了党章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就需要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

“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尺”,党的十九大鲜明提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政治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党的政治建是党的根本建设,《条例》中第六章专门制定了“党的政治建设”,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政治建设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委(党组)要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建设,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二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三是坚持以社会主义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四是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五是坚持党建带群建,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

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最基本的构成要素,党员队伍的建设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关系到我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发展。《条列》中第五章党员队伍建设中指出,国有企业要坚持教育管理,发挥监督职责,发展党员等一系列任务。党组(党委)要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教育,组织引导党员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强化对党员的管理,要注重人才的培养,我党也需要更多优秀的人才加入,灌注新鲜血液。

“预筑室者,先治其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国有企业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既重要也必要。一是助力社会发展所需。党要带领人民不断前进,就必须通过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党员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认识党的性质和宗旨,进而增强对党的思想认识和信仰认同。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是在“中国梦”感召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主力军,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实践证明,国有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对其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进行定位,与我国党建工作相合拍,与政府宏观政策和国家治理目标相吻合,将企业经营目标、经营管理者的利益和职工利益同维护国家与社会利益统一起来,能够实现多方共赢,促进国有企业与社会协调、创新发展。二是推进企业建设所要。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尤其在企业发展走错方向时,能够及时指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利用党的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在国有企业全面建设中,基层党组织是其运行体系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社会组织,它不仅担负着企业基层领导核心的责任,而且在企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事实上,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能否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决定于能否体现党的先进性,这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命运。三是加强党建工作所系。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带领群众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的任务的战斗堡垒。随着社会的发展,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任务更为繁重,这对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新的要求。近年来,国有企业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在国有企业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很好地把这些流动党员管理起来,有效校正“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一意去挣钱”的错误认识,同时也能够调动群众参与企业建设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基层组织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才能有效地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八

近期,党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总结的最新成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党中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我想就学习新条例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是要对党忠诚,保持初心。要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真正成为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对党忠诚的老实人、政治过硬的带头人。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发展壮大我们村集体经济,推动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是要清正廉洁,恪守底线。在多元多变的新时代,各种诱惑和陷阱随之而来,如果不能时刻保持清醒,随时都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作为党支部的“顶梁柱”,更需要加强理论学习,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牢记权力的本质,坚定人民立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工作和生活中不出底线、不碰红线。

三是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既要有敢于担当之志,还要善于担当,发挥“头雁”作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一方面,在村组发展中遇到的大事难事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另一方面,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握机遇,大胆创新,特别是要抓住乡村振兴机遇,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产业优化升级、乡风文明治理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九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

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是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是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是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五个重要力量”。目前,全国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80多万个、党员1000多万名、在岗职工4200多万人。

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企业党组织要肩负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企业党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当作重要之事、必须担当的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当好第一责任人,努力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纪委书记要坚持原则,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执纪必严。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党委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跟踪管理、监督指导作用,把党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政治、经济改革体制改革中党建方向的指引,蕴含着从严治党的新思维,折射着创新发展的新理念,为我国企业加强建党工作增添了新动力。近年来,国有企业积极适应社会经济新常态,转变方式抓改革,破冰重融促发展,整合资源调结构,健全机制促规范,并始终将党建工作放在首位,深化巩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不断凝聚民心,增添正能量,保证了企业发展不偏轨、不走样、不变质。

然而,因党员队伍结构的复杂性、追求利润的片面性、运行模式的滞后性、党建定位的偏执性等因素客观存在,影响着党建工作的良性发展,制约着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当前,对于如何加强国有企业全面建设,有一个需要我们理性思考并审慎把握的关键点,就是基层组织作用的发挥。

一、助力社会发展需要。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是促进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迫切需要。为此,应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依靠和调动广大党员、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良性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奠定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

二、推进企业建设需要。

国有企业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才能够确保其在发展方向上与党的政策、方针、路线保持一致,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基层党组织能够帮助企业破除困难、排解问题,利用党先进的组织、理念推进并确保企业发展合理有序。

三、加强党建工作所系。

在当前社会新常态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有企业基层组织,不断加强全面建设,广泛联系职工群众,使其更多地了解党的各项政策方针,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与党保持一致,始终拥护企业的发展事业和奋斗目标。要确保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才能在国有企业得到贯彻落实。

发挥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入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确保基层建设的正确方向。要把握好正确方向,尤其组织领导上,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道德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切实形成讲诚信、尽职责的良好道德氛围。只有基层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了,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才会有可靠的组织基础。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一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新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党内存在的很多问题都与政治问题有关,管党治党上的“宽松软”,根源在政治上的“宽松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是解决党内各种问题的治本之策。2016年10月10日至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根本在于一些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不到位,只注重经济属性,忽视政治属性。只有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领导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结合起来,把党的建设与现代企业治理有机融合起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才能使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根本加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的领导必须落实和体现到各方面各环节。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国有企业党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国有企业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战略部署,要以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把准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通过持续务实的政治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职工群众力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关系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的巩固,关系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能力。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拥有一大批世界领先的科技创新成果,掌握了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国计民生等重要行业领域,国有企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只有坚定不移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不动摇,才能把国有企业建设好,把工人阶级作用发挥好;才能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更好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条例》从总体定位、理论武装、企业文化、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建设五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担负起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这一要求体现了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重大责任。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必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要做好五个方面工作,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涵养政治生态、防范政治风险,这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指出了方向、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时,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落脚点在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服务国家发展,体现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为此,我们应深刻领会:国有企业不是一般的市场主体,不仅承担经济责任,还承担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具有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

(二。

《条例》第二十四条指出:“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党员干部职工,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引领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抓好形势政策教育。”这一要求阐明,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引导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思想根基。这是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思想基础,因此要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

《条例》第二十五条指出:“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传承弘扬国有企业优良传统和作风,培育家国情怀,增强应对挑战的斗志,提升产业兴国、实业报国的精气神。深化文明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岗位技能竞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造就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队伍。”这一要求强调,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企业文化建设,把党的主张、党的理论转变成为企业文化的内容、载体,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培养企业职工对企业的感情、对国家的感情、对党的感情,为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健全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基层联系点、党员与职工结对帮带等制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在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等过程中,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解决职工群众困难,引导职工群众拥护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针对这一要求,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传统和优势,提高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根据企业特点和职工队伍现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办法、新途径,有效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维护职工利益、稳定职工队伍,引导职工支持和拥护企业改革;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企业治理,把企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凝聚力和治理效能。

《条例》第二十七条指出:“坚持党建带群建,充分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群团组织团结动员职工群众围绕企业改革发展和生产经营建功立业,多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职工群众利益。”这一要求阐明,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我们党群众工作的传统,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政治作用,加大政治动员、政治引领、政治教育工作力度,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疏导职工不满情绪,保持企业和谐稳定,更好承担起引导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周围。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期,迫切需要通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第一线建功立业。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就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就要以初心不变的定力、主动求变的勇气,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能力、提升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使之成为引领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法宝。

将《条例》关于政治建设的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关于政治建设的部署等结合起来,根据国有企业实际,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深刻认识国有企业的职责和使命。国有企业必须承担相应的使命,一刻也不能放松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党的各项建设。不能把发展经济作为国有企业唯一的工作,而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企业治理相统一,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贯彻《条例》精神,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增进政治智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保证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的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政治建设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工作体系,遵循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规律和逻辑,结合现代企业管理规律和要求,将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融入企业治理实践。把党的政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和党建考核评价体系,并突出其权重。加强对党的政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其作为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近期,党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总结的最新成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党中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我想就学习新条例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是要对党忠诚,保持初心。要在政治上讲忠诚、在组织上讲服从、在行动上讲纪律,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真正成为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对党忠诚的老实人、政治过硬的带头人。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发展壮大我们村集体经济,推动猕猴桃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是要清正廉洁,恪守底线。在多元多变的新时代,各种诱惑和陷阱随之而来,如果不能时刻保持清醒,随时都可能被糖衣炮弹击中。作为党支部的“顶梁柱”,更需要加强理论学习,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牢记权力的本质,坚定人民立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工作和生活中不出底线、不碰红线。

三是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既要有敢于担当之志,还要善于担当,发挥“头雁”作用,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一方面,在村组发展中遇到的大事难事要勇挑重担、敢于负责。另一方面,在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握机遇,大胆创新,特别是要抓住乡村振兴机遇,带领村“两委”一班人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农村基础设施改善、产业优化升级、乡风文明治理方面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涵盖了总则、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和保障、附则等,共8章37条,内容全面、规定明确,覆盖了党支部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通过观看央视“新闻联播”和网上《条例》内容的学习,作为一名基层支部委员,我觉得对我的帮助很大,感触颇深,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首先,《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重要地位。《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制度成果;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第二条规定,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党支部不再只是一个党组织那么简单,而是体现党的建设成果的重要“门面”,它直接与党员、群众打交道,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不能得到落实,从党支部这个“门面”就可以看出来。

其次,《条例》明确了党支部的任务。我觉得,不管是一个机构或是个人,首先要明白自己所要担负的职责,明白自己要干什么,肩负着怎样的责任,才不会每天无所事事,对所要干的事情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条例》第三章就明确规定了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和不同领域党支部的重点任务,为不同领域党支部工作指明了方向。

再次,《条例》规定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以前党支部过组织生活可有可无,很多时候也只是走走过场而已,很多支部可能一年也没有开展过一次组织生活。《条例》第三章明确规定,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并对“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内容进行了细化。

党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中总结的最新成果,对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是党中央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的重大举措,作为一名党委书记,我想就学习新条例谈谈自己的认识。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重视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乡镇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深入学习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理论中把握方向,在实践中贯彻执行,找准问题,对标补短,有机结合基层党组织开展的主题教育、扫黑除恶斗争、软弱涣散整顿等工作,才能达到贯彻党章和新时代党的建设、党的组织路线、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总要求。

选优配强村党组织班子是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的基础保证。抓住带头人,办好农村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乡镇党委书记不但要带头实干、敢抓敢管,更应该注重村干部优中选优,配齐配强。通过换届换血,通过村干部报酬结构性改革、归雁计划等措施积极留住本地人才,回引外出优秀人员。以培养村级班子青年后备力量为抓手,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力、战斗力,为基层工作注入青春活力,进一步适应新时代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

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支撑。抓基层、强基础不能只靠基层自身,乡镇党委应始终保持基层联系,落实主体责任,时常沉到基层,沉到一线,对村做好充分调研,形成常态调研的工作态势,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问题。坚持人往基层走、力往基层使、智往基层倾,形成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水不激不扬,人不激不奋进”,树立榜样典型,表彰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先进是激发基层队伍向心力的强心剂。充分彰显榜样力量,激励新担当新作为,需要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学会挖掘,善于挖掘。要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提供适宜的舞台,强化正面激励,让党员干部勤于实干、勇于担当。使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乡镇党委要做好凝心聚力工作,关键在提升自我修养,铸就强大人格,即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也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乡镇党委对于基层组织队伍既要加强管理监督,切实提升素质和能力,又要满怀热情关心关爱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向基层党员干部做好思想引导,传递久久为功的苦干精神,使其做好长期战斗的思想准备和战斗意志。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10年6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这次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对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机关党的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始终走在前、作表率。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要加强对所属机关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工作,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在上级党的委员会或者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包括不设党组、党委的单位领导班子,下同)领导下,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本单位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不领导本单位业务工作。

第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党支部建设为基础,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坚持以上率下,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增强机关党建工作实效。

第五条机关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不足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

机关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实行任期制。

第六条机关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七条机关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第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任期制度,任期届满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应当由本单位党员负责人担任。党员人数和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设专职副书记。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征得上级党组织同意。

第九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担任。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和上级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十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基本职责是:

(一)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七)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

(八)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九)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第十一条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主要包括:

(一)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五)按照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六)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第十二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彰显政治属性,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上带好头、作示范。

第十三条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提高党员、干部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有计划地对年轻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

第十四条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加强对党忠诚教育,落实“四个服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强化制度执行力,推动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转化为本单位本领域的政策法规、制度措施,提升治理效能。发扬斗争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第十六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一致起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第十七条围绕党和国家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本单位业务工作,针对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治理论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纪律和廉政教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弘扬优良传统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定期向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提高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条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了解党员需求,及时反映涉及党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情况。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一条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第二十二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

第二十三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第二十四条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第二十五条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当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保证党员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遵守和执行制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六)每年至少召开1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本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

(七)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八)支持党员行使监督权利,履行监督义务,防止各种形式的打击报复。

第二十七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条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至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第三十一条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以明确责任、考核监督、保障服务为重点,加强对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管理。定期安排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特别是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轮训。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有计划地安排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

第三十三条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四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

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纪委监委、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五条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通过机关基层党组织了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情况,以及对重要决策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见,支持机关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

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三十六条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

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

第三十八条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第三十九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财政资金列入本单位部门预算,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机关的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参照本条例执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

(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

经党中央批准,中管企业一般设立党组,中管金融企业设立党组性质党委。

第五条国有企业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任期届满应当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一般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中央企业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中央企业党委(党组)为主指导,审批程序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办理。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可以为党组织隶属地方党组织的下一级企业(单位)分配代表名额。

第六条国有企业党委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超过11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5至7人、最多不超过9人,党委委员一般15至21人。党委委员一般应当有3年以上党龄,其中中央企业及其直属企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的党委委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国有企业党总支一般由5至7人组成,最多不超过9人;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一般应当有1年以上党龄。

第七条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以及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由本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直属企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第八条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

第十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工程项目、研发团队等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组织。临时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主要职责是:

(七)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企业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以及内设机构中设立的党委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单位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写明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第十四条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党组)。

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确因工作需要由上级企业领导人员兼任董事长的,根据企业实际,党委书记可以由党员总经理担任,也可以单独配备。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此处隐藏-148个字……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条例》共9章41条,涵盖了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条例》阐明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规范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设置,规定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明确了加强国有企业党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条例》明确了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的关系,从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决策把关、干部人才工作、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条例》强调要加强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完善国有企业党内民主和监督体系。《条例》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也作出规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一系列政策进行系统集成,将企业加强党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整体设计和全面规范,在当下十分紧迫和必要。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三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重大时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全党上下正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中心机关支部组织学习党史,每月至少精读一本指定学习材料。

我通读了***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全书,并对每一个重要论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了笔记,通过全书的学习,感觉到心灵上受到一次前所未有的洗礼,全书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开篇,***总书记说“中华民族的昨天,可以说是‘雄关漫道真如铁’;中华民族的今天,正可谓‘人间正道是沧桑’;中华民族的明天,可以说是‘长风破浪会有时’”。

***总书记讲话,使我们正确认识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的两个历史时期的正确评价。高度评价毛泽东、邓小平的丰功伟绩。讲述了古田会议、五四运动、延安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等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精神财富。通过《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七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在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让我们永远铭记英雄前辈为了祖国和民族的尊严而奋不顾身的爱国主义精神。通过学习《深刻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的宝贵经验》、《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讲话》、《在浦东开发开放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使我们更加坚定地走改革开放的强国之路。通过对《中华民族伟大历史进程的大跨越》的学习,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通过学习《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使我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一部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奋发前进的历史,***总书记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今后工作中我始终要做到以下几点:

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原著,深入思考,联系实际,在政治理论学习中学出对党忠诚,坚定共产主义思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立足实际,守正创新,不断提高应对风险、迎接挑战的能力水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拿出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开拓精神和拼搏斗志,更好地开创未来。

只有不忘历史,学习历史,才能不断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汲取营养,才能不忘昨天,把握今天,创造明天,才能凝聚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历史就是最好的教科书,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迎来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神圣时刻,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与时俱进,时刻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党史中汲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献礼百年华诞。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心得体会篇十四

2021年2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通过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很有收获。

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党的建立、党的发展,离不开革命前辈在硝烟中前仆后继,离不开无数英雄为祖国解放而奋不顾身,曾经的苦难造就了今天的伟业,让人心潮澎湃,让人无比光荣和自豪。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中国人民建立起富强民主的新中国,到今天有了建设和发展特色社会主义的大好局面,100年的风雨历程充满艰辛和坎坷。我党在历经战火洗礼和历史考验中发展壮大,其过程凝聚着无数革命领导人的智慧和力量。

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牢记初心使命、推动各项事业新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定信仰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自我革命、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干部民警能力素质、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的必然要求。要以史为镜、以史明志,把苦难辉煌的过去、日新月异的现在、光明宏大的未来贯通起来,增强历史自觉,把牢正确方向,强化政治担当,全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我们要落实到“五个聚焦”,牢牢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环节。一要聚焦“政治能力提高”。在学好党史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二要聚焦“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政治功能作用,强化组织发动作用。三要聚焦“从严管党治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初慎微慎友,深刻汲取反面典型案件教训,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四要聚焦“作风问题整治”。要发扬务实作风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大力发扬孺子牛、拓荒牛、老黄牛“三牛”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全所树立“靠作风吃饭、拿实绩说话”的良好氛围。五要聚焦“公安工作实际”,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从群众最期盼、最迫切、最急需解决的小事做起,把群众点点滴滴的“小感激”,汇集成对公安机关的“大感情”。

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我将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1、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坚持党的领导,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做到方向不能错,旗帜不能倒。提升自己的政治高度,始终同上级保持一致。

2、当好自身政治角色,促进本所党建工作开展。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线,抓好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抓好队伍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公安队伍建设。

3、作为派出所干部,必须顾全大局,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吃苦在前、冲锋在前、担责在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4、尽自己所能帮助周围的人,以集体利益为重,以人民利益为重,乐于奉献,勇于自我牺牲。

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伟大征程已经开启。党的100华诞的今年,共产党及全国人民会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再接再厉、同心协力、不断进取,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进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以更加优异的成绩来庆祝党的100岁生日,100载艰苦卓绝,100载荣耀辉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此刻的新中国,我坚信:中国共产党是时代的中流砥柱,是中华民族的脊梁。我相信,在党的带领下,我们的祖国将一天比一天强大,一天比一天繁荣。

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教育,是当前和今后全体党员、干部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力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求真务实,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学在深处、入脑入心。

“四史”学习教育是坚定理想信念的需要。当代的党员大多是在改革开放后出生的,没有经历过战争的洗礼,没有遇到过国家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艰难险阻,只有通过学习“四史”,才能身临其境地了解我党走过的峥嵘岁月,体会我党在革命和奋斗中的艰难历程。学习“四史”要紧扣时代特征。要充分利用当地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定力。

“四史”学习教育是提升党性修养的需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道路从来不是一马平川,而如今有一些党员对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缺乏深入了解,他们贪图安逸,坐享其成。学习“四史”要紧扣实际。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有许许多多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英雄人物。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们身边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人物。以“四史”开展党性教育,要引导党员干部从历史人物和现代人物中学习他们的优秀品质,要在现实中自觉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

“四史”学习教育是提高干部工作能力的需要。中华民族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进程中,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过程。当前,有一些领导干部意识到自己本领恐慌、能力不足,对如何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又无从下手。其实,通过学习“四史”便可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研究和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再加以综合分析、科学判断、灵活运用,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以理论指导实践,最终达到提升自我能力的目的。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在即将迎来建党100周年的重大历史节点之际,深入开展“四史”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不忘历史,不忘初心,筑牢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根基,要让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强化爱党爱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让党员干部以史为师、以史为鉴,把新时代的长征路走得更稳更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以开局之年新气象庆祝建党100周年。

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中步调一致前进。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要求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担责于身,以严肃的政治监督维护政令畅通,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的重点任务。把2021年确定为“以案促改治理年”,深入开展供销合作社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把“治标”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治本”的战略性成效,推动区域性以案促改和煤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山东省纪委监委建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监督台账,梳理29个方面目标任务,开展具体化常态化监督,全省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372件,处分663人。省纪委监委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违法占用耕地及违建别墅问题等专项治理,加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问题整改、大棚房整治“回头看”。

四川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提出,要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扣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育完整内需体系、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新时代涉藏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森林草原防灭火、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等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坚决查处“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领域的腐败问题。

政治监督是具体的、实践的。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实践探索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以政治生态持续净化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市纪委监委要求聚焦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围绕落实“十四五”规划、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落实。重点围绕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聚焦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健全“一区两群”协同发展新机制、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等任务加强监督检查。陕西省纪委监委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突出抓好对实施“十四五”规划、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筹办第十四届全运会和残特奥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巡视巡察是加强政治监督的重要抓手,山西省委坚守政治定位,贯彻巡视方针,在第八轮巡视对11个地级市、59个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深入进行“政治体检”的基础上,要求结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抓好巡视反馈,压实整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深入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决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于近期开展省委第九轮巡视,采取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和机动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对部分省直部门、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

安徽省持续深化政治巡视,将围绕脱贫攻坚、人防、法院、教育等领域部署巡视巡察,指导基层探索开展“背包式”巡察、提级交叉巡察、“巡察+协作区”模式等做法,并出台巡视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及指标体系,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巡纪联动,不断提高巡视巡察工作质量。该省对全省医疗卫生领域开展了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巡视巡察,针对药品采购、医院基建等方面腐败问题,跟进开展执纪审查专项行动,先后立案2056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24人,促进医疗行业正本清源。

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要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国家治理体系,释放更大治理效能。天津市纪委监委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健全基层监督体系,结合换届配齐配强基层纪检组织,健全工作机制,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通过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高校派驻机构改革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公安、司法等领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市级公立医院加强纪检组织建设。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党的十九大主题打头的八个大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坚守自己的初心,才能把脚下的路走的更稳当。作为一名预备共产党员我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行动演绎这八个字的深刻含义。作为一名医生,我要时刻牢记肩负的重要使命,坚定理想和信念,不忘初心,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时光飞逝,记得高考毕业选专业时,不顾家人反对,选择医学专业,想要成为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这或许就是懵懵懂懂的年纪美好而又纯真的初心吧。从大学毕业,我便有幸在清徐县人民医院工作,从一名刚毕业毫无临床经验的医学实习生,变成了一名合格的麻醉科医生,越来越感受到医生是一个伟大的职业,健康所系、性命相托。

作为一名医生,在大家相聚的欢乐时刻,我们在医院关心照顾患者;在城市灯灭大家安稳入睡的夜里,我们在紧张地守护病人生命安全。医生的工作是平凡而又神圣的,那些患者和家属们把最宝贵的健康和生命托付给了我,我想尽自己的努力做好每一件工作上的事情,让他们放心、满意,不辜负他们的所托。然而我想医生,对自己的亲人会有些许的愧疚吧,多少次让年幼的孩子在家等候,多少次节假日不能陪同家人一起吃顿团圆饭,多少次浪漫的时刻不能同爱人一起度过,尽管如此,但也阻碍不了我们作为医生不忘救死扶伤之初心,继续为人类健康事业奋勇前行的步伐。因为这是我们的使命。

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既然投身医学事业,就不能忘记自身的使命,为人类健康保驾护航。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要不畏艰辛,刻苦钻研、精益求精,完善自身的业务技能,提高专业素养,不懈努力积累临床经验,更好地履行我们的使命。忠实践行“不忘医者初心、牢记健康使命”的精神,以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为宗旨,不断鞭策和激励鼓舞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守护科室每位患者的生命健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为医疗事业努力奋斗!

今年是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也是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意义非凡。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于2021年2月20日出席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我省党史学习教育部署会于2月22日召开,省委书记楼阳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同日,我市市委党委会也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全省党史学习教育会议精神。今天,我院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又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我感触很大。习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大、思想深邃,深刻阐述了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为我们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工作,从“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四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认识。

一、学党史,就是要系统学、认真学、持之以恒学。“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历史可以说是最好的教科书。中华民族以历史悠久著称于世,我们党的历史更是一座蕴涵丰富的宝库。一部党史就是传承红色基因,牢记初心使命,为了理想信念不懈奋斗的历史。我们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正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第三党支部书记,首先要带头学党史,通过“三晋先锋”、“学习强国”、“干部理论学习”等平台加强党史学习,其次要组织好本支部所有党员共同学党史。在带头学党史的基础上,支部委员带头利用党课讲党史,营造人人学党史、人人讲党史的氛围。使全支部党员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支部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悟思想,就是要真悟、实悟、用心悟。要感悟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学习党史,一是要不断强化党员意识,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不能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个原则不能变。组织上入党只是一生一次,但思想上入党是一生一世,必须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二是要提高党员素质,必须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跟党走。三是要发挥党员作用,在工作中勇挑重担,在所在支部和部门树立榜样作用,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四是要树立党员形象,正确行使好检察权,不辜负院党组对自己的信任。权力来自于人民,决不能把权力当作向组织伸手的资本,更不能把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只能把权力当作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

三、办实事,就是要秉公执法,依法办案,每一个案件都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要始终葆有“四心”,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地把工作做好。要努力做到“勤于学、笃于思、敏于行”,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加工作的执行力,超前思考,积极作为,围绕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敷衍的工作作风,对工作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踏实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带领本部门所有人员办好每一个案件,做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开新局,就是要谋划好年初工作目标,努力做出检察工作亮点。我省“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已制定了宏伟目标,按照总体筹划、分步实施、率先突破、逐步提升的原则,在“十四五”时期内推动全省检察工作整体工作迈入全国第一方阵。一年开好局起好步,三年取得明显成效,五年实现整体跃升。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结合自己负责的工作,要牢固树立开年就是开局,起步就是冲刺的思想,找准所负责业务条线的短板,分析存在的原因,制定具体可行的目标措施,固强补弱。在重罪和经济犯罪检察精力上抓数据、抓重点,在重点工作中抓出亮点。

我将早谋划、早准备,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带领本部门人员苦干加巧干,在依法惩治和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中把惩治洗钱犯罪和追赃挽损工作,在去年全省排名第一、二名的基础上,努力打造成我市检察工作的亮点,为我市检察机关蹚出服务保障转型发展新路、推动整体工作迈进全省第一方阵发挥积极作用,为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一百年前,中国共产党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并号召继续弘扬光荣传统、赓续红色血脉,永远把伟大建党精神继承下去、发扬光大。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锤炼自身过硬政治能力、过硬执行能力、过硬自律能力,在工作中勇当先锋,在行动上争作表率,以不懈奋斗、永远奋斗的姿态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

传承伟大建党精神,锤炼信仰坚定、对党忠诚的过硬政治能力。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党的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不惜抛头颅、洒热血,靠的正是一种信仰和忠诚的力量。当今中国,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踏上新的伟大征程,前方充满机遇也充满挑战,同样离不开每位党员对于信仰和忠诚的坚守。共产党员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更要体现在思想意识和实际行动中。对党忠诚绝不能当成口号喊一喊,而必须付之于行动、见之于实践,要在忠实履行岗位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体现对党的忠诚,这也是党员干部讲政治的具体表现。对党忠诚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坚持一阵子而是坚守一辈子,要永远信党爱党为党。

传承伟大建党精神,锤炼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的过硬执行能力。坚持真理、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反复实践和艰辛探索中找到的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正确道路。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在任何时候想问题、干工作都要做到求真求实、切合实际,并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执行。能否坚持求真务实,是否善抓工作落实,考验着每一位党员的思想、态度、能力和水平。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必然要求广大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务实扎实抓工作、用心用力办实事。

传承伟大建党精神,锤炼恪守宗旨、清正廉洁的过硬自律能力。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共产党人拥有人格力量,才能赢得民心”,并要求全党同志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我们的党是无产阶级政党,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丝毫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百年奋斗历史,一路风雨兼程。无数党员干部永葆忠于人民的拳拳之心,永葆艰苦朴素的奋斗姿态,永葆清正廉洁的公仆本色,使我们的党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信赖。新时代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接续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人民至上,始终做到严以律己、克己奉公、以俭修身、以俭养廉,充分展现共产党人应有的道德风范。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立足新的起点,广大党员干部当以一心向党践忠诚、一以贯之抓落实、一身正气守清廉的精神,扎实苦干、锐意进取,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阔步前行。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庆祝我们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正当其时,十分必要。要求各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学习行动、注重成效转化,从党史学习中汲取奋进的力量,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提高站位,统一思想,促进党史教育入基层、入人心。党史教育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于发挥集中力量干大事,迎接新挑战、抓住新机遇都有积极作用。因此,要把党史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提高站位,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高标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要狠抓“关键少数”,发挥发挥上行下效作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踊跃跟进,以点带面、层层推进,掀起学习热潮;要坚持首善标准,推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思想理念深入基层、深入人心,切实为党史教育扎实开展提供支撑力量。

立足实际,守正创新,确保党史教育接地气、聚合力。党史教育不是泛泛学习,而是要立足实际学、有针对性地学,要真正做到鉴往知来。因此,要分层分众,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要创新学习教育内容,挖掘社区变迁、历史文化和红色故事,将党史学习教育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结合起来;要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利用短视频、宣讲直播、ai问答等方式,扩宽学习渠道,提高受众人群;要创新学习活动,开展“永远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学习先进典型”、党史学习主题征文、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凝聚民族复兴的巨大合力。

结合工作,转化成效,推动党史教育办实事,解民忧。党史学习教育是促进干部创业、干群团结的重要载体,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对更加美好生活的期待和向往。因此,学习教育要紧紧围绕工作学习,对照现实,促进成效转换。要做好安排部署,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人民群众的所有所思所盼,将党史学习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党史学习推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心有所信,方能行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既是发展之需,也是奋进的力量之源,学习党史、凝聚力量,我们定能在新的伟大征程上创造新的时代辉煌、铸就新的历史伟业。

为了缅怀革命前辈的光辉业绩,展望祖国发展未来,建安集团党群党支部和劳务公司党支部利用公休日组织在职党员和青年员工,来到汕头市“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这一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汕头市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是汕头市第一个革命史专题馆,原为国民革命军东征军总指挥部、政治部旧址,距今已有近百年历史。这里展览的照片、文字、实物等资料,真实而生动地再一次给我们呈现出国共合作时期,以黄埔军校为骨干的东征军如何兵分三路,面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势力的欺压绝不低头,英勇善战,为统一广东,继而北伐,统一中国,彻底消灭了盘踞在东江地区的军阀陈炯明的全部历程。这里还曾是东征军政治部总主任周恩来同志办公的旧址,当时周恩来同志在这里组建中共潮梅特别委员会,领导潮梅地区的革命运动,大力发展工农运动,支援省港大罢工……太多的史迹、太多的故事,使得“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教育基地。

推开“东征军革命史迹陈列馆”的大门,一篇篇文字记载,一幅幅真实图片,一条条作战线路图,一件件珍贵的历史文物,带领我们走进记忆,走进栩栩如生的往昔。东征英雄与军阀进行了艰难卓绝的革命斗争,血与火的战场,让我们再次真切地感受到,近代中国革命和建国之路的艰辛,以及今天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

参观结束,我们不由地忆及中国历的革命先烈们为了伟大的祖国、为了人民的解放、为了国家的富强,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今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不断强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历史证明,只有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建设中国和发展中国。

回顾革命历史,更要牢记历史。作为一名国企职工,在今后的学习中应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不断历练自我,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道德观和人生观,立足本职工作,不怕苦不怕累;积极主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继承先辈的光荣传统和革命精神,把对祖国的无限热爱转化为干事创新的巨大动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勇敢承担起时代赋予我们的职责和使命,实现强企强国之梦。

在学习讨论会上,省委围绕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分别谈到认识和体会。听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受到教育,备受瞩目,感受到强烈的鼓舞力和强烈的使命召唤。讲话气势磅礴、博大精深、充满自信,全面总结了我们党95年的辉煌成就,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历史发展规律的清醒认识和科学把握,更加坚定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深刻指出了我们党领导人民奋勇前进的历史昭示,凸显了坚持党的领导的极端重要性,为我们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提供了重要遵循;深刻阐述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要求,彰显了党中央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担当精神,为在新的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深入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注入了新的内涵。讲话通篇贯穿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的辉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建新伟大工程的另一个纲领性文献,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好、领悟好、贯彻好讲话精神,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主动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习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山东工作。要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继续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不断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找到自己的不足,勇于负责。

担当,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把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一新的时代要求,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讲话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要以“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切实抓好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深入研究谋划我省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培养选拔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的思路措施,坚决把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要以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引导各级把对党的忠诚和忠贞融入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中,融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不断把山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前进。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

聆听重要讲话,有三点体会:一是深受感动。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95年来实现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而深受感动。二是倍感振奋。为我们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倍感振奋。三是更加坚定。提出了‘三个必须长期坚持永不动摇’,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聆听“七一”重要讲话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在讲话中用三个历史阶段概括了党的光辉历史。在95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跨过重重险阻,取得了辉煌胜利,为中华民族作出了伟大历史贡献,书写了人类发展史上的壮丽史诗。回顾历史,展望未来,激励我们8800多万共产党员,愈加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我认真学习了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工作报告,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不论是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还是对问题差距的分析,不论是对今后五年战略重点的谋划,还是对发展举措的部署,都能够立足自治区情实际,是一个鼓舞斗志、催人奋进、集中民智、顺应民心、合乎民意的好报告。

大会的主题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动员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群众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同心同德、砥砺奋进,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

五年来,天山南北的巨大变化,充分说明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是无比英明正确的,是完全符合新疆实际、顺应各族干部群众意愿期盼的。回顾过去五年的发展历程,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圆满完成了“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五年来,自治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族干部群众对未来充满期盼和信心,天山南北正蓄起新的发展动能。

准确把握树牢“一个总目标”即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抓住这个总目标,就能深刻领会今后五年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目标任务、各项举措的根本要义,就能深刻领会党代会报告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导;紧紧抓住这个总目标,就能把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学得更加深入、领会得更加透彻、贯彻得更加自觉。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必须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咬定青山不放松、锲而不舍抓落实,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牢,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件事情一件事情地办好,真正让党代会精神在天山南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深刻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是实现宏伟蓝图的根本保障。

把新疆建设得更加稳定和谐美好,是自治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我做为一名国家干部,一定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期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服从领导安排,团结各族同事,务实创新、团结奋进,为克州的体育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恩格斯说过:“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一部峥嵘党史,记录着艰辛奋斗和惊世奇迹,记录着光辉理论和宝贵经验,也见证着信仰之美、使命之重、英雄之气、崇高之志。从伟大的俄国十月革命、五四运动,马列主义同我国工人运动相结合,在一九二一年诞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从嘉兴南湖的红船上一路走来,走进新中国,走向改革开放,走出了一条救国救民、复兴中华的道路,走出了一条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的道路。

时值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很荣幸也很骄傲能够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一份子,回望党的光辉历程,通过学习感悟,汲取信仰信念信心、汲取勇于善于创新和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激励鼓舞吾辈,奋勇担当、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敢于进取。

学习历史、感受时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鉴此,中央及时作出新的安排,在扎实做好“六稳”的基础上,提出了“六保”的新任务,形成“六稳六保”的工作框架,有效保障了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的各项发展继续稳步前行,充分体现了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从5g网络到北斗导航,从蛟龙入海到神舟飞天,在党的领导下,我们不断取得重大的成就,逐步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生产力,改变世界对我们的看法,我们在党的领导下从大国正迈向强国。在我们的家乡,交通运输的不断完善,距离已不是遥不可及,天堑变通途,数字连万家,在党的引领下,我们正经历第三次工业革命即数字化革命,从一站式办理到智慧化服务,我们的时代正在经历着急剧的变化,这是党领导中国人民改革开放,不断奋斗的成果,我们面临的新时代,既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发展的最好时代,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关键时代,我们既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也承载着伟大的时代使命,要坚持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虽然经历了严重挫折,但仍取得了独创性理论成果和巨大成就,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独立研制出“两弹一星”,有效维护了国家主权和安全,成为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积累起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落后的东方大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留下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直到今天还在支持和激励着我们前进的步伐。通过学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历史,我有以下四点感悟。

一是要坚定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这个时期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道路关乎党的命运,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在经过曲折探索和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我们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是党和人民100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加倍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否则中国必穷;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否则中国必乱。道路要靠制度来落实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制度保障。

二是要强化历史担当尽职履责。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根本目的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要直面社会矛盾新要求,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永远保持对人民的赤子之心,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要深刻领会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内涵要求,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自觉担负起新时代的伟大使命。党员干部要在各项工作中发扬斗争精神,提高斗争本领,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切实增强实干意识、使命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

三是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做好工作的传家宝。要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要不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要经常走出机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扬“四下基层”“泥腿子”精神,进行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做好新形势下的调查研究工作,要紧密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研究影响和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研究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使调查研究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为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服务。

四是要坚持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是新中国建设困难重重、艰苦奋斗的年代,是英雄辈出、精神昂扬的时代。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创业精神永不过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不仅要在物质层面继续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更要在精神层面保持不畏艰险、坚韧不拔、一往无前、不懈奋斗的思想态度。我们要传承艰苦奋斗、奋发图强的“接力棒”,以俭修身、以俭兴业,节俭朴素、力戒奢侈,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勇挑重担、埋头苦干,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

学习党史要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这是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我们要深刻认识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领导人民所取得的伟大胜利和辉煌成就,深刻认识党在长期奋斗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不断开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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