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一
依法治军是新时代军队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中国军队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作为一名军人,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依法治军的重要意义和内涵。通过自己的学习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了依法治军对军队建设的意义,体悟到了依法治军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明确了今后军人的角色定位和使命责任。
首先,依法治军对军队建设的意义非常重大。法律的实施可以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对军队建设也不例外。只有依法治军,才能保证军队在事业发展上实现长足进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军衔高低,都要遵守法治的原则。这样一来,军队内部的权力就得到了制衡,决策就更加合理,决策者也更加慎重。而且,依法治军还能够为军队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军队的稳定和团结。所以,依法治军对于军队建设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其次,依法治军的核心要义是依法行使军队的权力。军队是特殊的组织形式,拥有特殊的权力。依法行使军队的权力,需要依法明确规定的职责和权限。习主席在全军法治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军队是党领导的军队,党是依法治军的主心骨。”这也表明了政治工作在依法治军中的关键地位。只有以党的思想建设为指导,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才能更好地依法行使军队的权力。同时,军人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依法执行各项任务,保证战斗力的提升和战斗力的维护。
再次,依法治军明确了今后军人的角色定位和使命责任。军人是国家和人民的守护者,也是法律的执行者。在打仗的同时,军人还要充当自己行为的法律守护者。依法治军不仅要求军人遵守法律,也要求军人模范地执行法律。军人要对社会、对国家负责,要明确自己的法律义务,不得触碰法律的底线。同时,军人要通过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升法律观念和法治思维,为提高军队的法制水平和法治文化做出自己的贡献。
最后,贯彻依法治军需要全体军人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依法治军需要的不仅仅是军队领导的指导,更需要全体军人的共同努力。军人要明确依法治军的重要意义和内涵,通过自己的学习和实践,深入了解法律法规,掌握军事法规,提高依法行使权力的能力,保障军队建设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同时,军人要积极参与法律教育培训,增加自己的法律素养,掌握法律知识和应用能力,做到守法守规、依法办事。只有全体军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依法治军的目标,推动军队建设进一步发展。
总之,贯彻依法治军不仅是我们军人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对军队建设的要求。依法治军是军队建设的基本保障,是军事力量的发展需要。通过自己的学习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军对军队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今后军人的角色定位和使命责任。只有通过全体军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依法治军的目标,推动军队建设进一步发展。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二
依法治校,就是在民主的基础上,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尤其是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等来治理学校、管理学校的各项事务,使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依法治按提出的依据。
首先,它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次,它是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客观要求。再次,它是教育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然趋势。第四,普法工作的成果为依法治教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现实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
这是实现学校的法制管理工作的关键和核心所在。只有明确了主体,才能明确学校管理工作的权利义务;只有明确了内容,依法治校的工作才有目标和方向。明确了主体即是明确了内容。从学校管理学角度而言,凡属学校管理的一切范畴,均属依法治校的内容,诸如学校行政管理、教学工作管理、体育工作管理、德育工作管理、劳动教育工作管理等;从法律角度而言,凡是学校管理主体依法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均可看作治校的内容,诸如学校的权利义务、教师的权利义务、学生及家长的权利义务等等,而这些在教育相关法律条文上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学校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和其他受教育者等权利和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等义务。
三、依法治校的实施。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明确了依法治校势在必行,关键在行。
首先,转变观念,形成正确的工作指导思想。其次,学校要依法设置,要建章立制。
再次,建立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最后,要想真正地实行依法治校,关键在于主体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而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素质的养成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法制教育,因此,我们应在原有普法成果的基础上,以四五普法为契机,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依法治校的主体尤其是教育行政人员、学校领导及师生员工乃至家长积极投身于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活动。
依法治校不仅要开展教育法制理论及其案例的研究,同时也要花大力气研究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坚持两条腿走路,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提高法制教育水平,最终形成教育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校长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依法治学的和谐有序的法制化学校。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三
十九大召开提出“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即中国共产党成立1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兴则国兴,法志强则国强。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成败离不开法律的约束。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必须让全社会尊重、遵守,不可逾越,而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也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积极推进加强党的领导化、法制化,不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持我国长期稳定发展。
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往正确方向发展。《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我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唯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法“平之如水,从水”,即法的标准是公平正直。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就是要求我们必须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人民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凡事有规可依,公平公正。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四
上和事业上的地位愈来愈低,合法权益不停遇到来自各方面的伤害,法律上对教师和教育事业的保障,都逗留在纸面。最应当对依法治教进行反省的恰好是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司法执法部门,以及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息息有关的直属领导。作为一个教师,我又一下认识:
教师第一不过一个职业。谈到教师这个职业,至死不悟的人往常会拿古代圣贤来作比较,教师们也会拿古代或近代人们对教师的敬重来比较,最后的结果是教师地位每况日下,世人愈来愈没有尊师重教的美德了。其实,教师在知识其实不是为少量人掌握的时代,能够进行知识教授的,能够是孩子的尊长,也能够是社会指导机构,还能够来自网络和林林总总的多媒体手段。根本不是靠一个乡村或许几个乡村请一位先生,开一个私塾来传道授业的卖方市场。念书人天下尽人皆是,教师并无掌握更高妙的科举进仕知识,也不掌握更专业的经济市场运作理论与实践操作经验,所教授的知识也愈来愈单调,其实不可以完好的知足一个人成长的所有需要,关于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来说,一个老师不过在某一较短时间内对这个人起到或大或小作用的片段,相当于先人深入研读的众多经典读物中的一本。职业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在传道授业方面的作用愈来愈不显然,也就愈来愈不重要,必定也不会享遇到如先贤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教师不过一个职业,每一个职业的从业者都应当遇到应有的尊敬,没有哪一个职业是能够完好超出于其余职业之上的,教师应当以平易的心态对待自己的职业。
教师是一个一般人,和所有合法公民没有任何差别,应当遇到全部法律的保护,同时,假如教师违纪,给别人造成人身和民事上的伤害,也应当遇到相应的、合法的、适量的制裁。不可以由于教师职业应当多么受尊敬,教师个人应当多么高尚,而在立法上抽象而为,更不能在用法和执法上任意而为。不要忘掉教师既是义务人,也是权益人。
法律眼古人人同等,教师不惧怕遵纪守纪。
依法治教,不是教师的个体行为,也不是教师这个集体所能实行的,教师所能做的不过依法执教。
要对教师个体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执法,还要对坑师辱师的人员进行办理。
知法犯罪,不让法律出现真空地带;做到违纪必究,不制造超级公民。只需立法、普法、执法部门第一不失位,公正司法,全民知法守纪指日可待,行政执法部门恪守公民基本道德、守纪守法,根本不用拿什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来针对单调人群来普法。
凡事,贵知错、纠错,病灶在哪,因材施教。依法治国不可以靠泼。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五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当前,首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新阶段。作为北京的领导干部,政治要求更严、工作标准更高、担当责任更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更需要发挥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表率作用。
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作学法、知法的表率。人人信仰法治是实现法治中国的基础和必要条件。面对“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社会呼唤和实践需求,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这并不是独善其身的谨小慎微,也不是唯唯诺诺的循规蹈矩,而是一种政治上的成熟,是做人有底线、做事讲原则、做官懂规矩的自觉体现。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理性的高度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既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学习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又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不断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修养。
要不断增强行动自觉,作依法、用法的表率。领导干部既是法治活动决策的重要主体,也是法治活动组织实施、执行的重要主体。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对于普通干部、群众而言,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广大群众更多地不是从法律条文,而是从身边党员干部的法治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树立法律的信仰、确立法治的意识。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的各个环节都要从法律的角度去分析、去思考,把思维方式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把各项行为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每一项决策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都要依法依规。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要善于将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善于以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使改革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支持和认同,最大限度地降低改革的社会成本。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六
学校“依法治校”,教师要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应该首先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应用法律,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保障师生安全,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我们保护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面对当前新课改精神的长驱直入,一个个导学案成功的剖析出学生与老师身上所散发的芳香之气,我们应当彻底转变传统教育观念,纳入新思想,跟紧时代的步伐,把“育人”放在第一位,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调动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发展”的积极性,使他们成为学习的主人。
此次师德教育活动的宗旨:“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提升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务实创新、业务精良、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推进我县教育全面、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从两个方面谈谈自己体会。
教师不仅是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更是学生日常行为的偶像,教师是学生喜欢模仿对象,教师日常的举止言行会对学生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影响学生的一生。所以我们要严于律己,在学生面前处处作榜样,从点滴小事做起,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按照依法执教的要求,从学生的角度反思教学方式,充分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在最合适的时机采取最恰当的方式,不单纯以分数的高低论英雄,不戴有色眼镜看学生,只有处理好与学生的关系,我们的工作才会得到家长的认可与支持,学校教学工作才得以顺利的进行。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会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运用丰富的知识处理好与学校的关系、学生的关系、家长的关系。
教师的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法规所答应的范围内进行,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教师既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时也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思想素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地遵守并践行“依法执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心爱护学生,不传播损害学生身心的思想,不挖苦、讽刺、打骂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让学生们在爱中成长,用爱心感召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以学校工作为目标,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文件精神,认真学习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政治学习活动,努力提升自身的政治素养。努力学习并践行“依法执教”的方针,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教师,做一名学生喜欢家长满意的教师。
通过这次的学习,“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我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为依据,规范自己的语言及行为,依法执教,尊重学生的基本权利。处处成为学生的优秀榜样。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七
教师是个神圣的职业,是我向往已久的职业,但是在这样神圣的职业的背后蕴含着的是许多需要教师遵守的职责与义务。刚刚走出校门的我们便踏入了社会这个大熔炉,怀着梦想我来到了河北九幼,在这里开始了我的新的历程。其中“依法执教”是我在进入教师这个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课。
依法执教是作为教师的我们必须承当的责任,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是实施义务教育、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幼儿教育阶段是人生的启蒙阶段,是人生成长、开展的知识和思想根底,从事幼儿园教育的教师担负的责任对学生的成长意义重大。教师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展品德教育的职责,教师的言行对孩子起到示范和引导作用。特别是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更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因为对于幼儿来讲,老师是最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在幼儿的心中的地位是高于家长的。我的言行决定着孩子的未来。看到一件件起诉学校和教师的案例,在联系到近年来教师在社会上和事业上的地位越来越低,合法权益不断受到各方面的侵害,法律上对教师和教育事业的保障,都停留在纸面。最应该对依法治教进展反思的恰恰是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司法执法部门,以及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直属领导。作为一个教师,我又一下认识:
教师首先只是一个职业。谈到教师这个职业,顽固不化的人通常会拿古代圣贤来作比拟,教师们也会拿古代或近代人们对教师的崇敬来比拟,最后的结果是教师地位江河日下,世人越来越没有尊师重教的美德了。其实,教师在知识并不是为少数人掌握的时代,能够进展知识传授的,可以是孩子的长辈,也可以是社会辅导机构,还可以网络和形形色色的多媒体手段。根本不是靠一个村庄或者几个村庄请一位先生,开一个私塾来传道授业的卖方市场。读书人天下尽人皆是,教师并没有掌握更高深的科举进仕知识,也不掌握更专业的经济市场运作理论与实践操作经历,所传授的知识也越来越单一,并不能完整的满足一个人成长的全部需要,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来说,一个老师只是在某一较短时间内对这个人起到或大或小作用的片段,相当于古人深入研读的众多经典读物中的一本。职业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在传道授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也就越来越不重要,肯定也不会享受到如先贤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教师只是一个职业,每一个职业的从业者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没有哪一个职业是可以完全凌驾于其他职业之上的,教师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看待自己的职业。
教师是一个普通人,和所有合法公民没有任何区别,应该受到一切法律的保护,同时,如果教师违法,给他人造成人身和民事上的伤害,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合法的、适度的制裁。不能因为教师职业应该多么受尊重,教师个人应该多么高尚,而在立法上笼统而为,更不能在用法和执法上随意而为。不要忘记教师既是义务人,也是权利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师不害怕遵纪守法。
依法治教,不是教师的个体行为,也不是教师这个群体所能施行的,教师所能做的只是依法执教。
依法治教是个系统行为,在当前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下,立法者、执法者还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担负更大的责任,把现有法律赋予教师职业的权利落到实处,不仅是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不仅要对教师个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展执法,还要对坑师辱师的人员进展处理。
把依法治国战略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密立法,堵死法律漏洞;有法必依,不让法律成为摆设;做到执法必严,不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不让法律出现真空地带;做到违法必究,不制造超级公民。只要立法、普法、执法部门首先不失位,公正司法,全民知法守法指日可待,行政执法部门恪守公民根本道德、守法遵法,根本不用拿什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来针对单一人群来普法。凡事,贵知错、纠错,病灶在哪,对症下药。依法治国不能靠泼脏水和找替罪羊来实现。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八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xx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贪腐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党的xx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国家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
工作报告。
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xx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xx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国家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国家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国家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九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十年动乱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知道,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教师要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共同创造一个依法治教的良好环境,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真正实现依法治教发挥积极的作用。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准备的教师依法治教学习。
希望大家喜欢!
罗丹通过学习《依法治教的暂行规定》,作为一名教师,我深有感触,近年来教育正逐步走向法制化,已被全社会所承认,学校、家长、社会互相协调,步调一致。师生关系不断和谐。使学校教育不断发展,走得更快、更高、更远。因此,为了实施依法治教与以德育人的教育方针,我深深地体会到:
发展教育是振兴中华的必由之路,科教兴国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必须依法治教,必须有法可依。我国现行教育法律法规存在着漏洞和盲点,使我国的教育面临更多的情况、更新的问题。教育法规的不完善使得我国的教育改革和依法治教进程发展缓慢,学校治学以及在学校教育管理实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还缺少应有的依据。而《依法治教的暂行规定》为我们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方向。
当今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实质上就是教育的竞争。“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素质,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这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条必由之路。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确立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国先后制定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使我国的教育事业的发展逐步走向了法治化的轨道。因而,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国家出台的一系教育法规文件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规范学生家长的监护行为,规范全社会的助学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让教师静心从教,让学生安心学习,让学生家长放心工作,也就是进一步实现依法治教,努力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民富国强、“天下太平”。因此,我在日常教学工作中认识到:首先教师应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认真备课、上课,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搞有偿家教。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其次要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良好的习惯、优良的意志品质、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明白行为与后果的关系,凡事要三思而行,不能逾越法规半步。让学生学会承诺、明白自己不同时期的责任,做一个负责任的好公民。
总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需要依靠教育,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依法治教予以保障。作为一名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正确认识,要与时俱进地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要努力做到知法、懂法、执法,共同创造一个依法治教的良好环境,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为真正实现依法治教发挥积极的作用。
看到一件件起诉学校和教师的案例,在联系到近年来教师在社会上和事业上的地位越来越低,合法权益不断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法律上对教师和教育事业的保障,都停留在纸面。最应该对依法治教进行反思的恰恰是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司法执法部门,以及与保护教师合法权益息息相关的直属领导。作为一个教师,我又一下认识:
教师首先只是一个职业。谈到教师这个职业,顽固不化的人通常会拿古代圣贤来作比较,教师们也会拿古代或近代人们对教师的崇敬来比较,最后的结果是教师地位江河日下,世人越来越没有尊师重教的美德了。其实,教师在知识并不是为少数人掌握的时代,能够进行知识传授的,可以是孩子的长辈,也可以是社会辅导机构,还可以来自网络和形形色色的多媒体手段。根本不是靠一个村庄或者几个村庄请一位先生,开一个私塾来传道授业的卖方市场。读书人天下尽人皆是,教师并没有掌握更高深的科举进仕知识,也不掌握更专业的经济市场运作理论与实践操作经验,所传授的知识也越来越单一,并不能完整的满足一个人成长的全部需要,对于一个人的成长过程来说,一个老师只是在某一较短时间内对这个人起到或大或小作用的片段,相当于古人深入研读的众多经典读物中的一本。职业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在传道授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也就越来越不重要,肯定也不会享受到如先贤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教师只是一个职业,每一个职业的从业者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没有哪一个职业是可以完全凌驾于其他职业之上的,教师应该以平和的心态看待自己的职业。
教师是一个普通人,和所有合法公民没有任何区别,应该受到一切法律的保护,同时,如果教师违法,给他人造成人身和民事上的伤害,也应该受到相应的、合法的、适度的制裁。不能因为教师职业应该多么受尊重,教师个人应该多么高尚,而在立法上笼统而为,更不能在用法和执法上随意而为。不要忘记教师既是义务人,也是权利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教师不害怕遵纪守法。
依法治教,不是教师的个体行为,也不是教师这个群体所能施行的,教师所能做的只是依法执教。
依法治教是个系统行为,在当前政治制度和政治环境下,立法者、执法者还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担负更大的责任,把现有法律赋予教师职业的权利落到实处,不仅是有法可依,还要有法必依。不仅要对教师个体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执法,还要对坑师辱师的人员进行处理。
把依法治国战略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密立法,堵死法律漏洞;有法必依,不让法律成为摆设;做到执法必严,不徇私枉法,知法犯法,不让法律出现真空地带;做到违法必究,不制造超级公民。只要立法、普法、执法部门首先不失位,公正司法,全民知法守法指日可待,行政执法部门恪守公民基本道德、守法遵法,根本不用拿什么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来针对单一人群来普法。
凡事,贵知错、纠错,病灶在哪,对症下药。依法治国不能靠泼脏水和找替罪羊来实现。
在学习了《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校工作若干意见》后,我的思想产生一次次震荡,洗涤,“课程改革”、“学校管理”、“信息技术”、“以人为本”等等这些反映新时代教育要求的高频词,反复回响于课堂,深印在脑中。使我真正领悟到了参与式管理,以学生为中心,以人为本的新理念、新思想的现代教育摸式。下面就我的学习和认识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思想。
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教已成为党和政府管理教育的基本方针,而依法治校作为依法治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21世纪学校管理的必然选择。无论在学校的内部管理,还是在学校的外部保障中,法治都将发挥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已进入到前所未有的攻坚阶段,学校作为最基本的教育主体担负着教育发展的重任,学校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校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略。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包含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学校要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依法管理和监督;二是学校应当依据法规、法律、规章规定的原则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三是学校依法维护学校、老师、学生的权利。校长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坚持依法治校在学校管理中的意义不言而喻:一是坚持依法治校将会使学校管理方式从封闭的集权式管理向开放式的民主化管理转化;二是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三是有利于营造学校教育的法制氛围,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依法支持学校建设。对教师依法从教和学生遵守法纪也有积极作用;四是有利于维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对外当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寻求法律保护,捍卫法律尊严,严惩不法之徒;对内明确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规范各方的行为,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学生各自的合法权益。罗主任的讲课,使我对依法治教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二、教育与教育公平。
通过培训学习,使我明确了教育公平的含义:“教育公平主要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受教育者平等享受教育资源、教育机会和教育效果的权利。”教育公平的内容简单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学业成就公平、学生成就机会公平、教育祈求公平。作为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对学校工作负有重大责任,因此,在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上,校长应负有最重要的责任。首先要树立教育公平的思想意识与教育观念,其次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动态,特别是自己学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公平问题,把教育公平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树立公平行为,公平对待不同性别、民族、家庭经济状况或背景的孩子,不放弃每一个孩子成功的机会;让所有的师生在公平、宽松、和谐的环境中完成教学目标。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用一把“尺子”量不同的学生,而忽视了儿童的个体差异,这种形式看似公平的东西,在实际上恰恰是不公平的。要建立教育公平支持系统,寻求政府的支持、社会的支持家长的支持、教师学生的支持。
三、学校评价在管理中的作用。
随着基础教育的深化改革与发展,以及义务教育新课程的推行,学校评价在学校管理中的作用显得非常重要。学校评价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采用一定的评价方法,学校不应把考试成绩、升学率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学校应以学生全方位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过程来体现学校工作的效果,什么样的学校是好学校、什么样的教师是好教师、什么样的班级是好班级、什么样的学生是好学生?要有正确的评价依据。学校评价标准应当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绩效要求、职责要求、素质要求,在基础教育改革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学校工作项目繁多、涉及面广,很难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来衡量所有的学校工作。
四、要树立依人为本的思想。
以人为本是新课程理念下现代学校教学管理的新理念。以人为本,就是以学生为本,以教师为本,以师生的成长发展为本。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师生,让他们学会自我尊重;发现有偿,让师生学会自我发现;激励师生,使他们学会自我激励。作为校长,在学校管理中,更重要地是落实以教师为本的思想。我的体会是:首先是尊重。肯定人是人格的主体,也就是肯定人的尊严。一个人在肯定和尊重自己作为人格主体尊严的时候,必须推己及人,同时也肯定和尊重他人作为人格主体的尊严。尊重教师的人格,校长与教师在政治上和人格上是平等的,校长同教师之间既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更是同事的关系、朋友的关系,尊重教师在学校中的地位,强调发扬教师在学校教育和管理工作中的主人翁精神:尊重教师的创新精神,鼓励和支持教师的教育创新,还要尊重教师自我完善的要求,主要是完善人格的要求、完善知识能力的要求等。其次是宽容,对人要宽容。“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只有宽以待人才能够有包容,大家才有“安全感”,才能营造比较宽松的环境,才有民主的气氛,学校才有生气、有活力。这里说的“宽’是指对人不能求全责备。孔子说;“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几天来的学习给予我很多启发和思考。时代变化的节奏在加快,幅度和强度在增加,周期在缩短,在新的形势下,要有新的理念,新的视野,新的思维,方可适应现在和未来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变化,方能使我们的学校健康持续发展。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一
一要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与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也站在新的起点,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忧患意识,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法院要紧紧围绕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要坚持不懈加强司法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司法机关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也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迫切要求。同志的重要论述,不仅对司法工作宗旨、司法权运行机制、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等提出全面具体的要求,还强调要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干部体制和经费保障体制建设,改善司法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他们更好履行职责。我们应当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树立良好司法形象。坚持重心下移、固本强基,加大对基层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激励广大基层司法干部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去。
三要全面加强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能动性,自觉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司法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扩大司法民主,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使群众更方便地参与诉讼;深化司法改革,突出抓好重点改革项目的落实,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人民法院队伍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法院队伍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职业保障水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司法水平;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改善基层司法环境。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二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x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希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x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必须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4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符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可以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
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
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有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
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文化革命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三
一、构建以民主、权利、公平正义、法律至上为基石的法治文化价值体系。
民主是指由人民当家作主,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同时尊重少数人权利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权利是指公民在一个国家的权利体系或社会生活中应当享有的地位与权利;公平是指公民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及其他社会活动的权利、机会、程序和结果公平,正义包括政治、社会、法律正义等,体此刻司法领域主要是指程序公正、及时高效和依法公正审判;法律至上是指法律成为评判公民、法人和国家机关行为最基本的准则,其他任何规范都不能与法律相冲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完善法治理论与法治体系建设,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料。
我们应当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丰富内涵和内在逻辑,夯实法治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四中全会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为总目标,并把它作为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同时也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料。
三、理顺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
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新形势下,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务必依据党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务必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四、建设法治政府,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法治的重心在于用法律制约权力,政府是执法主体,务必做依法行政的楷模。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题务必下大气力解决。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
五、抓好队伍建设,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保障。
法治文化建设需要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工作潜力强、职业道德水准高、忠实于法律的法治工作队伍。
六、强化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这是法治文化建设的基本手段。
强化法治文化宣传和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全体公民掌握法律知识、培育法律信仰、增强法治意识、坚持法治原则、弘扬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素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用心性和主动性。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四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
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五
我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大学生应以身作则,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完善自我的法律意识,全面弘扬依法治国的精神。该报告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国家应确实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应该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规范守法行动,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引下,经过20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在我们迈进充满期望的21世纪最初几年的关键时刻,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庄严命题,并将其写入宪法。这不仅仅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也是治国方式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好处和深远的历史好处。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务必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只有有了健全而且有效的实施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否则,经济活动中的种种弊端和不良倾向就会滋生蔓延,如投机倒把、假冒伪劣、坑蒙拐骗、欺行霸市,直至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猖獗。个性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需要与国际市场接轨,这就要求按国际经贸和民商事领域的通行规则和惯例办事。而这些惯例和通行规则已成为各成员国制定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基础。因此中国的经济要融入世界经济的大潮中,法律还务必贴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这样才能平等地参与竞争,不至于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判罚淘汰出局。
完全能够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务必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务必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只有如此,人民才能按照法定程序把自己信任的人遴选进国家机关作公仆;才能依照法定程序撤换那些不称职的公务人员;才能透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来参政、议政、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才能透过法定程序真正保证国家对重大问题的决定贴合自己的愿望和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而一旦遭到侵犯,就能够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务必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礼貌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
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礼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礼貌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礼貌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发挥领导者的个人作用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好的制度、稳定的、连续的制度,才能使好人,使英明的领导人发挥他应有的作用。我们当然不能排斥和低估了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在治国方面的作用,尤其要看到其中的佼佼者、杰出者所创造的辉煌业绩,所带来的国泰民安、太平盛世。然而我们也不能据此把个人作用神圣化、绝对化、迷信化,夸大拔高到不适当的地步。要明白,在治国方面个人的力量终究是有限的,作用毕竟是短暂的,即使是佼佼者和杰出者也不例外。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看到其中潜伏的问题和危机。人在政兴,人去政息则是其一;没有制约,个人权力膨胀失控,可能导致民族和国家的动荡和灾害是其二。因此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兴旺发达,主要应依靠建立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而不是只靠国家领导人的贤明。另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央适度集中权力也是完全一致的,因为只有把集中到中央的权力和地方应有的权力制度化、法律化了,利用法律本身具有的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才能使中央集中的权力很好地得以实现,地方所拥有的权力也能够很好地发挥。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务必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七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依法治国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为全国亿万人民描绘了建设法治社会的宏伟目标,天下大治,是每一个人心中的社会理想,也是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基本体现。
毋容置疑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法制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在复杂的历史时期,在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我党清楚地认识到,依法治国是大势所趋,是民心所向。党中央没有因取得的成绩而沾沾自喜,而是洞察出一些与这个时代不甚和谐的杂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公、官比法大、目无法纪现象比较突出,所以在这个历史时期提出依法治国不仅仅是时代的召唤,更是全中国人民的期盼。
酒后驾车,吸毒贩毒,我爸是李刚,天上人间,骚扰电话,骚扰信息,冤假错案,打苍蝇打老虎,还有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包小姐小广告等等等等,我相信一提起这些字眼都不生疏。从最初的喝酒驾车也就驾驶本扣几分的事,到此刻的醉驾入刑;从最初吸毒治安处罚,到此刻的吸毒贩毒可判无期徒刑;从最初的涉黄罚款到此刻的判刑;从发现冤假错案到仅河南2010年起3年因冤假错案释放无罪人员一百多名。从原先的大法不犯,小错不断,气死公安,难坏法院,到此刻的苍蝇老虎一齐打;一些人因散布一两句网络谣言即被抓了,净网行动、中央巡视、网上举报、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举措无不体现出我国法制的进程和力量。
办事也算违法,也要被追究,错案追究刑责,既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也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之前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缺失,错案职责人员被追刑责的事例极为少见,但有幸看到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20页倒数第四行这么说的:“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对干预司法机关办案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从招聘暗箱操作,走过场、内定,私人定制,到此刻的公开招聘公开竞聘,而且要公示征求意见,公开、公正、透明;从原先的老百姓上访无门,政府门前下跪被关,赴京伸冤被截,到此刻的老百姓可直接登陆中纪委网站举报伸冤,到“把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到此刻的透过法律维权。从野蛮执法,暴力拆迁,超生一个孩子就抄家的强盗行为,到此刻的《拆迁法》、《计划生育法》,甚至追溯到80年代的犯人游街示众,古代的株连九族、在犯人脸上刻囚字,都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日趋完善烟消云散。法制是和谐社会的前提,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红绿灯通行的规则,势必会交通一片混乱。目前法治化已经被提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如学习文本中所说的:“建设法治社会,必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注入新的磅礴力量”。
当然对自己来说,认真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规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潜力,制止、劝阻、举报违法行为,同犯罪分子做斗争。依法办事,严格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办事,遵守道德底线,责无旁贷。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八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党员干部要做到适时恰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一是要自觉地学法,深刻理解法律的内容和意义,在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重点要点之后,还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理念的养成,需通过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宣传等途径,使法治思维成为党员干部一种自觉的意识,让法治思维潜移默化地运用在日常工作中,从而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三是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工作中应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做到用法治理论指导实践,用法治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法律实施不力,再好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因而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中的法治能力考核变得非常必要。首先需明确各级部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完善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其次是要积极探讨建立适应法治内在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指标作为党员干部考核和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依法执政纳入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当中,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从而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应大力推行问责制,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考核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履职水平和法治能力,使真正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到实处。
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核心在于能否处理好权力和法律法规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这就必须让权力进入法治的轨道,强化公开,让广大群众在公开中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确保他们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上不存在偏差,达到法治实效。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各级党员干部充分具备了法治思维和提升了法治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依法治厂培训心得篇十九
党的__大以来,提出了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
一是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必须坚持实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四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
五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六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七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改革。要紧紧抓住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要推进严格执法,理顺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安排。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八是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正确处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九是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十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