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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盟意向书(大全9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2 05:18:04
最新加盟意向书(大全9篇)
时间:2023-11-12 05:18:04     小编:紫薇儿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盟意向书篇一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品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本意向书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品牌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品牌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意向书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品牌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加盟店店铺装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_____”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品牌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加盟意向书篇二

甲方:xxxx化妆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xxxx化妆品连锁”专营店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及定义。

“xxxx化妆品技术支持”“xxxx化妆品宣传支持”“xxxx化妆品管理支持”: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xxxx化妆品连锁”加盟店的经营配合,甲方具有规范性的经营技术、创意性的宣传模式、统一性的管理后台,是甲方的统一logo标示,它与xxxx化妆品的服务、经营模式、门头样式、连锁加盟店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专业化妆品产品、操作系统、软件程序以及相关运营的,是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xxxx化妆品连锁”: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营店。“xxxx化妆品管家”:指称为甲方的创新经营模式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授权加盟店形象”:乙方因使用甲方经营技术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

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自行负责在当地办理营业执照及工商税务,必须合法经营。(注:

甲方标识及形象不代表可以直接营业。)。

3.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4.连锁加盟店的宣传推广、活动策划、技术培训由甲方给予支持,经营决策是连锁加盟店自行判断,店面选址、经营管理由连锁加盟店独立完成,甲方配合市场调研和经验传授。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省市(县)街/路号,以“xxxx化妆品连锁分店”连锁加盟形式进行经营。加盟费、品牌使用费为元(人民币)。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boopexxxx化妆品,具体设计图样为。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规范技术、经营模式,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连锁加盟店。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或诋毁公司经营管理模式;。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标准要求进行店面的装修和经营;。

3.标准连锁加盟店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xxxx化妆品连锁”工作服。

化妆品门店的所有广告位将有xxxx化妆品总部免费使用。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连锁加盟店经营的化妆品产品、装潢产品、精品等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连锁加盟店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以便及时、准确配送。

3.连锁加盟店所需产品应根据乙方和实际需求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三日内发货。

5.甲方运送货物到乙方负责人手上,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即视为交货,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甲方责任。

1.提供给连锁加盟店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连锁加盟店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安排进店驻店指导,协助乙方做开业策划。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的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连锁加盟店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径销的产品。

6.负责连锁加盟店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免费提供有关的激励、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统一采购后,所提供的产品物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提供的产品物料。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连锁加盟店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连锁加盟店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营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营店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连锁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营店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到第九条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连锁加盟店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连锁加盟店的规范技术、经营理念、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连锁加盟店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15.乙方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会员管理系统,并将会员资料统一由总部后台保存,以免资料丢失,造成乙方损失。

16.所有的商品价格、活动优惠等决策性问题,乙方必须与甲方协商后方可调整,不可私自打折。

17.连锁加盟店自主施工的为洗和化妆品项目,其余项目若不够施工条件,均由甲方总部安排场地人员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与其他机构、门店、个人合作。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3.客户管理软件:1000元;。

第十一条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连锁加盟店人民币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连锁加盟店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的票据与连锁加盟店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依据,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的单位进行销售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票据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加盟费用。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连锁加盟店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连锁加盟店/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连锁加盟店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并协助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连锁加盟店,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连锁加盟店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

加盟意向书篇三

授权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打造“草原迪士尼”的决心,明确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并使乙方完成必要的登记注册手续,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承认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即在乙方完全履行了本意向书所列相关条款。

2、合作方式。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业价值调查与评估、项目整体方案制定、项目整体造景的设计施工、品牌支持、设备落实、人员培训、运营监管;乙方负责店址房屋及向甲方提供房屋相关详细资料(位置示意、房屋建筑cad平面图、房本、房屋租赁意向书)、店址周边住宅及人流消费水平、全部资金投入等。

2.2甲方负责除基础装修以外的交钥匙工程(包含:中控系统、监控系统、灯光系统、墙景及装饰物、游乐设备、收银系统),具体实际投资由整体方案决定。

3、费用。

为体现及维护双方的加盟诚意,自本意向书签定之日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50,000元;自年月日起,甲方开始收取乙方加盟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年市场情况而定。

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对乙方游乐园拥有监管权利。

4.1.2为确保甲方形像不被破坏,乐园产品销售区所有货品均须经甲方渠道进入,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销售商品的种类及明细,并以加盟商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货、销售其它家商品。

4.2甲方的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

•相关的影视和图书,提供会员体系、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品牌支持:共享品牌、共享营销、共享服务。

•形象支持:店面设计、工程规划及儿童读物。

•广告支持:各大电视台少儿频道、动画频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

•培训支持:对分店的工作人员安全、营销技术、活动等方面的培训。

•督导支持:市场调研;选址指导;装修方案;开业指导;活动。

案例。

5、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可以享受由甲方开展的不定期儿童类活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向甲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的权利。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必须围绕、维护甲方的草原豆思为主题的游乐园风格进行运营管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加盟商管理条例》。

5.2.2乙方需自行办理合法经营的证照:消防验收、娱乐许可证、卫生证、安全证、员工招聘、开业酬宾、开业促销,及有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

6、甲方承诺其提供的文字内容及图片内容的版权合法。若因内容侵权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皆由甲方承担。同时,对于涉嫌版权纠纷的商家信息,甲方有权利立即停止。

7、保证金退还。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后发现,加盟店不能满足甲方的经营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并如数退还加盟保证金;若是乙方自身原因及后期运营违背了甲方的企业精神文化理念,甲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保留追诉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8、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加盟店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评估服务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模式等一系列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没收其押金,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3)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9、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背本意向书所约定的内容,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书。

10、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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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意向书篇四

随着鼓励旅游政策的陆续出台以及城镇居民休闲时间和收入的增多,我国以游乐园为主体的旅游休闲活动愈演愈烈。那么你知道游乐园的加盟。

意向书。

怎么写的吗?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整理的游乐园的加盟意向书,希望对你有用!

授权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加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同打造“草原迪士尼”的决心,明确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并使乙方完成必要的登记注册手续,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承认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即在乙方完全履行了本意向书所列相关条款。

2、合作方式。

2.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业价值调查与评估、项目整体方案制定、项目整体造景的设计施工、品牌支持、设备落实、人员培训、运营监管;乙方负责店址房屋及向甲方提供房屋相关详细资料(位置示意、房屋建筑cad平面图、房本、房屋租赁意向书)、店址周边住宅及人流消费水平、全部资金投入等。

2.2甲方负责除基础装修以外的交钥匙工程(包含:中控系统、监控系统、灯光系统、墙景及装饰物、游乐设备、收银系统),具体实际投资由整体方案决定。

3、费用。

为体现及维护双方的加盟诚意,自本意向书签定之日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50,000元;自年月日起,甲方开始收取乙方加盟费,具体数额根据当年市场情况而定。

4.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

4.1.1甲方对乙方游乐园拥有监管权利。

4.1.2为确保甲方形像不被破坏,乐园产品销售区所有货品均须经甲方渠道进入,甲方为乙方提供所销售商品的种类及明细,并以加盟商的价格供货给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货、销售其它家商品。

4.2甲方的义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

•相关的影视和图书,提供会员体系、综合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建议。

•品牌支持:共享品牌、共享营销、共享服务。

•形象支持:店面设计、工程规划及儿童读物。

•广告支持:各大电视台少儿频道、动画频道、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移动媒体等。

•培训支持:对分店的工作人员安全、营销技术、活动等方面的培训。

•督导支持:市场调研;选址指导;装修方案;开业指导;活动。

案例。

5、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可以享受由甲方开展的不定期儿童类活动;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向甲方提出经营管理建议的权利。

5.2乙方的义务。

5.2.1乙方必须围绕、维护甲方的草原豆思为主题的游乐园风格进行运营管理,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的《加盟商管理条例》。

5.2.2乙方需自行办理合法经营的证照:消防验收、娱乐许可证、卫生证、安全证、员工招聘、开业酬宾、开业促销,及有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

6、甲方承诺其提供的文字内容及图片内容的版权合法。若因内容侵权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其责任皆由甲方承担。同时,对于涉嫌版权纠纷的商家信息,甲方有权利立即停止。

7、保证金退还。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后发现,加盟店不能满足甲方的经营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并如数退还加盟保证金;若是乙方自身原因及后期运营违背了甲方的企业精神文化理念,甲方将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保留追诉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8、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加盟店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评估服务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模式等一系列的内容泄露给第三方,一经发现没收其押金,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3)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9、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背本意向书所约定的内容,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书。

10、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区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经营甲方的“______”游乐园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本意向书游乐园加盟期限为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游乐园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区域内成为“______”的游乐园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______”游乐园服务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游乐园加盟费(人民币)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游乐园加盟方交付的服务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______”游乐园服务按零售标价的8折售予乙方。

6、甲乙双方在费用交付方面,只支持银行转账、汇款或当面现金的方式。

7、意向书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______”游乐园服务,在乙方保证服务完好、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______”服务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服务。

三、营业场地、店面饰与配置。

1、游乐园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2、游乐园加盟店店铺修,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做任何干预。

3、游乐园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置、用具、招牌等)甲方不做任何干预。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游乐园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服务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______”游乐园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______”游乐园的服务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服务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______”游乐园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游乐园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游乐园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

2、游乐园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相关行业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游乐园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游乐园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游乐园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游乐园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服务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游乐园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游乐园,或以“______”游乐园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______”游乐园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游乐园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______”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游乐园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游乐园的服务。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游乐园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游乐园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服务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服务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准时,给与“玫瑰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服务上市或服务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______”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游乐园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游乐园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游乐园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游乐园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游乐园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游乐园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游乐园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游乐园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游乐园加盟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游乐园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游乐园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游乐园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游乐园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游乐园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游乐园意向书书为合。

作文。

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______卡”会员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______”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游乐园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g、因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游乐园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服务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十三、意向书纠纷的解决。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江苏省苏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及传真: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电话及传真: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游乐园经营形式游乐园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意向书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游乐园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意向书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游乐园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游乐园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游乐园加盟店铺的经营由游乐园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游乐园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游乐园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游乐园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游乐园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总部给予游乐园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游乐园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游乐园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意向书中总部同意游乐园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游乐园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游乐园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意向书终止或解除后,原游乐园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六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游乐园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游乐园加盟店。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3)游乐园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店址选择。

1.游乐园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游乐园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游乐园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游乐园加盟店。

4.第二条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游乐园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店址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游乐园加盟店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变更门店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将会及时作出答复,并有义务对选择新店店址进行商圈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游乐园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追加建店。

1.游乐园加盟店除第七条第一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以下称追加建店)时,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游乐园意向书。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游乐园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游乐园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游乐园意向书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游乐园加盟金。

4.前款游乐园加盟金包括公司游乐园意向书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游乐园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游乐园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游乐园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游乐园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游乐园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游乐园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游乐园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游乐园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游乐园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游乐园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游乐园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游乐园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指导。

7.游乐园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游乐园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游乐园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游乐园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游乐园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游乐园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游乐园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修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修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游乐园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修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游乐园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游乐园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游乐园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游乐园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8.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向“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采购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游乐园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游乐园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游乐园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游乐园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游乐园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意向书书,缔结长期交易意向书。

第十六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游乐园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游乐园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游乐园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游乐园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游乐园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1.游乐园加盟店于签订意向书的同时向总部支付游乐园加盟金元。

2.游乐园加盟金中,元为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元。

用于为游乐园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游乐园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游乐园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游乐园加盟金。

第十八条保证金。

店须在本意向书签约时向总部预交元的保证金。

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游乐园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例)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游乐园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年后归还剩余的保证金。

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游乐园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1.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

格,游乐园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比例)金额的游乐园金。

2.前项“年毛利额”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

回扣金指本意向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游乐园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3.“年销售总额”指月日至下一年月日期间,游乐园加盟店在本合

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加上游乐园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4.根据各年度月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游乐园金。

5.总部按每月毛利额(比例)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日前向游乐园加盟店索要每月的游乐园金。游乐园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6.按上述第4款计算的年游乐园金同第5款计算的每月支付的游乐园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游乐园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拖欠损失金。

游乐园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游乐园加盟金、游乐园加盟保证金、游乐园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天加付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回扣。

1.至每年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游乐园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游乐园加盟店。

2.游乐园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游乐园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个月内归还给游乐园加盟店。

4.游乐园加盟店在月日至下一年月日的意向书执行期间而终止意向书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游乐园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游乐园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游乐园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游乐园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物品的保养、维修。

1.游乐园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游乐园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3.游乐园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游乐园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状况,游乐园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游乐园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游乐园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盘点。

1.游乐园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游乐园加盟店盘总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时,要随时通告游乐园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1.游乐园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游乐园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游乐园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游乐园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以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游乐园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专心营业义务。

1.游乐园加盟店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游乐园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游乐园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天制,休息日为。开店时间为上午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小时以上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游乐园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游乐园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游乐园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游乐园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游乐园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游乐园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游乐园加盟店,游乐园加盟店须负责保存,意向书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禁止毁誉义务。

游乐园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游乐园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游乐园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纠纷报告义务。

1.游乐园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游乐园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游乐园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游乐园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1.本意向书的期限为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年。意向书期满前个月,经总部同游乐园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在本意向书期满前经总部和游乐园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游乐园意向书书后成立。更新意向书为本意向书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意向书。但游乐园加盟店无需支付游乐园意向书书规定的游乐园加盟金,本意向书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意向书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游乐园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意向书的解除。

1.游乐园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游乐园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游乐园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意向书:

(1)游乐园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游乐园加盟店按本意向书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游乐园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游乐园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游乐园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游乐园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

2.游乐园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意向书:

(2)债权者开始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收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游乐园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游乐园加盟店店主或游乐园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游乐园加盟店店主或游乐园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3)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游乐园加盟店终止营业;。

(16)游乐园加盟店在签订本意向书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游乐园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定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游乐园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意向书: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给游乐园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意向书或不履行本意向书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游乐园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意向书: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游乐园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游乐园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游乐园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游乐园事业;。

(5)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游乐园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游乐园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游乐园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意向书。此时总部收取(比例)的保证金,剩余的保证金在游乐园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年后归还。

2.游乐园加盟店提前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游乐园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意向书在游乐园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游乐园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1.不论意向书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意向书一旦终止,游乐园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游乐园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游乐园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游乐园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禁止竞争。

1.游乐园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公司游乐园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1.不论任何理由,本意向书终止时,游乐园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意向书终止时,除本意向书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游乐园加盟店在本意向书终止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游乐园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游乐园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游乐园加盟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游乐园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游乐园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游乐园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3.如游乐园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游乐园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游乐园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名义责任。

1.游乐园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游乐园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本意向书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但应在碰到上述不可抗力后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证明责任。

第四十一条保证。

1.游乐园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游乐园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意向书。

2.如遇上述情况,游乐园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意向书终止时,如游乐园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及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游乐园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意向书存在与否,须向游乐园加盟店赔偿损失。

2.游乐园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意向书时,游乐园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游乐园金额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游乐园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意向书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意向书等行为造成事实上意向书不能继续时,游乐园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游乐园金额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意向书剩余期限不足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游乐园金的月平均数计。

5.游乐园加盟店违反意向书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意向书的场合,游乐园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意向书。

第四十五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游乐园加盟店连带承担游乐园加盟店在本意向书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游乐园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游乐园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意向书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意向书前,总部要向游乐园加盟店详细说明游乐园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意向书内容,要获得游乐园加盟店的充分理解。游乐园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游乐园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九条协商。

对本意向书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意向书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月日月。

加盟意向书篇五

授权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授权人:

法定地址:邮编:

被授权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____独家经营甲方的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本意向书加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加盟经营。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

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产品时,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

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意向书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店。信誉保证金5000元。

4、甲方保证向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5、甲方将“品牌产品按全国统一出厂价供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前一次性支付货款。

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

7、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

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

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

3、为维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15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

四、促销与广告。

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

2、甲方进行“”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

3、乙方单独进行“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

五、培训与指导。

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意向书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长或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员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人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

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开会日期。

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

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

1、本意向书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2、甲方承诺在本意向书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

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

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意向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七、竞争限制。

1、在意向书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

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意向书期内,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务,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八、服务质量控制。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

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客户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信息。甲方将不定期回访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

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5、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意向书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

九、保密。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意向书期满后仍然有效。

3、甲方按本意向书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意向书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

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

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意向书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

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意向书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意向书。

2、前款的意向书更新,应在本意向书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特许连锁意向书书为合作文本。

3、如本意向书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意向书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

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c、向甲方移交“”客户登记名册;。

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e、取消以“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

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十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意向书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地址:

意向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加盟意向书篇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认乙方的加盟商资格,并使乙方完成必要的登记、注册手续,与甲方签定正式的《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作协议书》,甲乙双方特达成意向如下:

1、甲方承认乙方的加盟候选资格,即在乙方完全履行了本文件所列相关条款,并签定《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合作协议书》后,正式成为甲方的加盟商。

2、甲方承认自签定本意向书支付保证金________元起,至甲乙双方签定正式的加盟合同前,为乙方保留加盟资格_______天。

3、乙方应于期限内按照甲方选店标准(详见“________选店标准”)向甲方提供至少两个备选营业店址的资料,包括:位置示意图、房屋建筑平面图、照片等,供甲方对被选营业店店址进行评估;若乙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他备选营业店店址资料,供甲方评估;甲方应在工作日内回复并确认。专卖店预计________月开业。

4、由于乙方在本意向书签署后________日内,不能提供出满足甲方营业需要的店址(店中店)、资金及经营管理要求,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加盟资格,退还保证金。若是因为乙方自身原因退出,不退保证金。

5、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其店址(店中店)的确认后,应立即开始办理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完成后尽可能在和甲方签署正式的加盟合同时,出具其经营资格证明和其他甲方要求的证明文件。

6、________月份之前,进驻________家商场:________,面积不得低于________平方米。

7、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____。

加盟的程序。

1.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2.签订“加盟意向合同”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3.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签订商标和技术合同或协议时,最好是法人亲自签字签订合同或协议,以防以后纠纷。

4.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5.开张前到总部订产品;。

6.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7.开张。

加盟意向书篇七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注册成立的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号码为_____________。

甲方现已建立并完善成型了用于餐饮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服务体系——“_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机构”。该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识、经营管理标准、服务质量标准以及店铺装修标准、商品陈列方式等一系列与经营有关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现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_特许经营机构”,并承诺遵守该体系的一系列经营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加盟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共同遵照执行:

1、从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甲方同意乙方在省市区路的范围内寻找合适开办“_____________加盟店的店址。甲方对乙方选择加盟店店址提供指导意见。

2、有效期限: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在该期限内,甲方承诺不再同意并协助第三方在上范围内选择加盟店店址。

3、本意向书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加盟诚意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

4、签订本意向书后,甲方应开展对乙方选择的加盟店所处区域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以供乙方参考。

5、开办特许经营加盟店的必备条件时,甲乙双方应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签订正式的特许经营合同。

6、不适合在该区域内开办“_____________”加盟店,应书面通知乙方,本意向书在该书面通知发出之日期终止。

7、若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双方未能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在乙方进行前期市场调查、投资收益情况分析的活动中产生的费用(市场调查费、投资收益分析费、同行业分析费、店面评估费、差旅费)每次计三千元整。均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乙方所交的加盟诚意金中予以相应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乙方;若给加盟诚意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支出的费用,则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自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加盟意向书篇八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意向书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qqqqq项目品牌加盟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意向书。

第一条:品牌加盟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两方品牌加盟经营本店,直至结束到期。

第二条:品牌加盟方式。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及水费,电费,工商税务卫生等费用。

乙方:负责营业用设备,各项产品及广告宣传qqqqq部人员工资等费用。

第三条:盈利分配及形式。

1、两方在品牌加盟经营期间,qqqqq部产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给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给乙方。

3、顾客办卡金额属未消费金额,乙方应得70%分两次支付,办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4、会员卡续卡金额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续卡当日结算35%,剩余35%于消费日(划卡日)结算。

第四条:甲、乙两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转让后,本意向书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经营期间与顾客发生经济纠纷遭顾客索赔等事项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场所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经营范围。

4.乙方必须爱护场所设施设备,在品牌加盟期间如损坏场所内设施设备,必须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内物品。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

6.乙方不得私自与顾客做财务交接,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解除意向书,并追究责任与损失。

7.甲方必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当经营活动。

8.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正当经营提供便利条件。

9.甲方应按时支付给乙方应得财务,不得无故拖欠。

第六条意向书期满、乙方迁走时。

1、乙方应将qqqqq室内所有属于甲方的设备设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对破损和短缺物品进行赔偿。

4、甲乙双方应提前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对方续约、解约、变更等事宜,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本意向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意向书正本一式两份,订立意向书各方各执一份。意向书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订立意向书各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或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补充规定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违反本意向书约定,或擅自单方解约的,应以实际损失赔偿对方。

甲方签字:日期:

乙方签字:日期:

加盟意向书篇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招商意向书:

一、招地及期限。

1.甲方同意提供x店铺方米,在此区域内乙方经营的商品必须保证的完整性。

品牌名称:

备注:

2.招商意向书期限为壹年,自二零壹年月日至二零壹年月日止。

二、招商条件。

1.乙方使用甲方场地,相关设施,只能经营在甲方允许范围内的产品,在双方约定当口按营业额的15%提点,还需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元。

2.公共水、电、天然气费全体商户各自在每月日按表交给甲方(水:元/吨、电:元/度、煤气:元/立方),公共用区清洁费、收银员工资及公共区的空调灯电费全部由甲方负责。

三、结算方式。

1.本店一切采取刷卡消费,甲方设立专门的充值区域。

2.所有营业收入必须由甲方统一收取,每月的销售起止日为当月1日至31日,每月15日至30(大月31日)日为甲乙双方对账日,甲方于对账日1以后向乙方付款。如遇节假日,则付款日期顺延。3.乙方销售时刷卡收费,甲方负责监督不得收取现金。

四、应交费用。

意向书到期或撤摊1个月后,乙方无违规违约情形,甲方即向乙方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记息。在意向书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而终止意向书,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营业额管理。

1.乙方使用甲方设定的收银机,并且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每日的营业收入由甲方统一收取。

2.乙方不得有私收现金等绕过收费卡的行为,如有上述行为存在,经甲方查明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伍仟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

六、营业区的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约的营业区按甲方的指定日开始营业,若甲方确认乙。

方不能如期开业时,每延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甲方规定统一营业时间,未经甲方许可,禁止乙方在规定营业时间。

内停业、中途撤摊,停业超过半天,中途撤摊半天以上的本意向书自行终止,或者在甲方规定营业时间外营业,如发现有此情况,甲方有权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由于乙方人员(含来访者和承包人)违反管理规则或过失造成甲方可指定营业区物件损坏时,乙方必须与甲方迅取得联系并负责承担因修理而发生的费用。

4.乙方员工在营业时间内,违反了甲方现场暂行管理条例的罚款金,甲方直接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

七、转让场地及变更经营项目。

1.意向书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区位,乙方如需变更意向书约定的经营项目,必须以书面形式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甲方书面认可,方可变更经营。一经查出私自转让无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意向书。

2.意向书期内由于乙方的原因需解除意向书,甲方与乙方未取得一致意见时,乙方保证金不予退还及其他任何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八、费用的分担。

1.国家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抽检等正常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有偿提供的统一销售单据、报表、具体价格根据当期印刷成本决定。

3.甲方提供统一的工作服等着,统一的碗筷,乙方须从甲方认购。

4.其他收费如有责任不明的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促销费用的承担。

1.甲方将不定期举办各种促销活动,如抽奖、赠券、表演、赠品等,乙方必须全力协作,并分担因此而开销的经费。每年重要节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司庆”、或由甲方举行的重大营销活动乙方必须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营销费用。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经营的商品和经营行为必须有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法》,乙方对所销售商品实行质量“三包”,如有质量问题,应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维修、更换或退货,并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惯例做出处理。如因乙方触犯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制度在意向书下方),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积极参与甲方的各项活动,文明经营。

3.乙方在营业时间内如有商品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下班前,乙方将自己店内卫生打扫干净,由于乙方自身错误导致损失的,乙方一人承担。

十一、管理制度。

1.摊位人员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管理。

2.经营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3.营业员一律着整齐,穿好工作服,否则管理人员有权不予进入店内进行经营活动,工作服遗失者须及时向甲方报告及时申请补发。发现一次罚款10元。

4.经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门营业和停止营业。每天05:00前到店准备,未到一次扣20元,以考勤机为准。

5.所有摊位不允许停止营业,不准休息。停业一天罚款500元。

6.开业前30分钟,商户必须有人员到场,将铺位内主或付光源打开、铺位清洁好,作好营业(客人迎接)准备。

7.营业过程中,商户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项服务准则和产品质量标准,做到对待客人热情周到、满意服务,提升甲方和商铺形象。

10.商户应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不得人为制造抢购假象蒙骗顾客。

12.经营范围内不准下棋、打扑克、赌博以及从事与市场经营无关的活动,违者除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外,没收其用品,并收取违约金10-200元,情节严重者摊位收回。

13.任何摊位不得收现金。发现一次一天营业额全部没收。

15.摊位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出现安全问题,摊位自行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16.摊位不得转让,如有退出,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押金不退。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意向书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工作及经营秩序,不定期的组织宣传、策划等活动。

2.意向书期间甲方有义务处理自己责任之内的事情。

1.乙方希望续签本意向书时,必须在本意向书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意向书。

2.意向书期满前一个月,乙方未提出意向书续签申请,或者根据规定双方就续签未达成协议时,期满后意向书自行终止。意向书终止后甲方不负责补偿乙方任何修及其它任何费用,乙方于意向书到期之日无条件地撤摊。

意向书终止后,品牌加盟关系自行结束,乙方不得继续以甲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同时按约定结清双方的往来账务。

十五、本意向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本意向书有效期自二零壹年月日起至二零壹年。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法人代表:品牌加盟商:

法人委托人:

公章:私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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