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就很有必要写一篇心得体会,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积累经验。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一
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场县法律培训活动。通过这次培训,我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了法律的重要性,并深刻体会到法律知识对于个人和社会的积极影响。以下是我对于县法律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人民的守护者。在培训中,讲师生动地向我们介绍了法律的来龙去脉以及法律的基本原则和价值观。作为社会的一员,我们需要了解法律并遵守法律,这是我们作为公民的基本义务。法律的存在保障了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护了人民的权益,同时也为各行各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法律的重要性,不仅要遵守法律,更要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做一个宪法法律的忠实守护者。
其次,法律知识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过培训,我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这些知识涵盖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常见的问题,比如家庭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了解了这些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处理生活中的问题。同时,法律知识也能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我们在面对矛盾和纠纷时能够更冷静地思考、理智地处理,避免陷入无谓的纷争。
再次,法律培训促使我们更加尊重法律职业。在培训中,我们有幸与一些法律从业人员交流,了解了他们的工作内容和职责。通过他们的分享,我深刻意识到法律职业的艰辛和责任重大。一位法官告诉我们,审理一起案件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并且需要高度的责任心和公正的判断力。而一个法律工作者的每一个决策都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益,这是一种巨大的责任和压力。因此,我们应该尊重法律人员的努力和奉献,同时,也应该为了法律的公正和公平而不断努力,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
此外,法律培训加强了我对自我保护的意识。在讲座中,我们还学习了一些自我保护的技巧,比如如何预防网络诈骗、如何保护个人隐私等。这些知识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到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并提供了一些实用的方法来避免在生活中遭受诈骗和侵害。我深刻体会到,只有具备了足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知识,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身心健康地生活。
综上所述,通过本次县法律培训,我得以深入了解了法律的重要性,并对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入的掌握。法律知识的学习不仅能够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还能够提高我们处理生活问题的能力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法律培训中来,提高整个社会的法律素养,共同建设一个法治社会。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意识的提升,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参加法律大培训。法律大培训不仅有助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还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法律实践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在我参加的法律大培训中,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知识和经验,深受启发。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在这次法律大培训中,我们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包括讲座、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等,全面了解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技巧。培训的主题涵盖了刑法、民法以及商法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使我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实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培训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法律知识。例如,我了解到了罪与刑的区别和关系,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条款解决争议,了解了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等等。这些知识不仅对我的日常生活有指导意义,还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帮助。
培训的吸引之处在于它采用了多种互动的学习方式,例如通过案例分析和角色扮演,我们可以模拟真实的法律实践情景,快速提高我们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培训中的讲座也为我们提供了权威的法律知识,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内容和适用。
通过与其他参与培训的人的交流和讨论,我受益匪浅。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背景和经验,他们的观点和见解可以帮助我拓宽思路,从不同的角度看待问题。而且,培训中的一些讨论也使我认识到法律是一门综合性学科,需要不同领域的专业知识的支持。
法律大培训不仅对个人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对整个社会有着重要的贡献。通过培训,我们可以培养更多懂法守法的公民,逐步建立一个法治的社会。这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和公正的正常运行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此外,法律大培训还有助于普及和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培训,我们不仅了解了法律的内容,还意识到法律作为社会公约的重要性。这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并使他们更加遵纪守法,尊重法律的权威和约束。
通过参加这次法律大培训,我对法律这门学科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并对未来的发展有了新的思考。我认识到法律是一门复杂而庞大的学科,需要刻苦的学习和不断的实践才能掌握。我决定在未来继续深造法律专业,为社会的法制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同时,我也意识到法律的应用不仅限于法庭和法律机构,它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无论是商务、公共管理还是社会组织,都需要法律人才的参与和指导。作为一名受过法律大培训的人,我希望能将所学应用于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成为一个具有法律素养的社会人士。
第五段:总结。
这次法律大培训是我人生中一段非常有意义的经历。通过培训,我不仅学到了宝贵的法律知识,还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和应用范围。我相信这次培训将对我的未来产生重要影响,帮助我在未来的学习和事业中更好地发展。同时,我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实践,能够为建设法治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三
本次信贷业务法律风险防控与案例分析培训,分析到的一些问题都与平时工作息息相关。一天培训下来可谓受益匪浅。
映像比较深刻的有3点,第一点是贷款周转,也就是借旧还新贷款,应该如实填写用途,填写类似流动资金周转,续贷等用途,如故意伪造一个用途,容易造成担保人起诉我行与贷款人串通骗保,导致担保人脱保。转贷的情况在我们工作中经常出现,现在我行有转贷基金,也有易转贷的产品,所以大部分客户的转贷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但是涉及到部分客户已经用转贷基金转了许多年,考虑到正常经营的客户,不应该连续使用转贷基金,所以有部分客户我们希望他们能用自有资金归还贷款后再贷出来,这种情况就可能会出现问题,也许客户告诉我们的用途是购原材料,而实际是去还转贷的资金,就有可能出现上述问题,所以在贷款操作中要重点关注用途问题。
第二点是涉及起诉客户后受偿顺序的,现在浙江的法院大致是执行一下的操作:资产被查封后,被执行人是个人,或者无独立法人的主体,是按债券比例清偿的,如果被执行人是法人,除非企业破产,不然首查封者全额优先受偿。这一点在我们平时工作中也经常会遇到,按上述的说法,我们在企业贷款出现不良的时候,应该优先起诉要求查封企业资产,从而可以得到优先受偿,而在我行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会考虑尽力盘活贷款,不会在短期内起诉。所以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对不良客户的处理方式需要灵活一些,部分有多处负债的客户,我们应尽快起诉,保全资产,而只有我行有负债的客户,我们可以优先考虑盘活贷款。
第三点是法院对被执行人的处理,现在法院加强了对被执行人的处罚力度,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的,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入境,罚款,甚至拘留。而如果被执行人被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后仍不执行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样的执行力度,是我们工作的保护伞,在对付顽固客户的时候,有强大的威慑力,但是这种手段,在对一些朴实的客户时不应出现,有部分客户确实是因为一些不得已的原因,造成不良,我们也应该尽力盘活贷款,而不应起诉。
综上所述,本次培训让我对信贷风险有了新的认识,正所谓学无止境,我们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法律教育也得到了普及和重视。作为法律工作者,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关于法律课的培训,从中收获颇多。下面我将从培训的意义、培训内容、培训带来的启示、培训中的困惑以及我今后的努力方向,分别从五个方面阐述我在这次培训中的体会。
首先,这次法律课培训对我个人来说,具有重大的意义。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学习法律知识,不仅能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和解决生活中的问题,还能提高我与他人的沟通能力和协商能力。学习法律知识,不仅是一种能力的提升,更是一种责任的承担。通过这次培训,我进一步认识到自己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和使命,这种责任感将成为我今后持续学习法律知识的动力。
其次,这次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涵盖了法律的基本知识、法律实务操作技能以及法律案例分析等方面。培训教师既是从业经验丰富的法律专业人士,又是一名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培训师。他们通过生动有趣的案例和互动式的讨论,将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活灵活现。通过在课上的实践演练和角色扮演,我更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知识的实际应用。
再次,这次培训给我带来了很多启示。首先,要想学好法律,只有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实践和经验的积累。通过培训中的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我明白了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其次,良好的法律素养是一个法律人员必备的素质。在培训中,我见识到了优秀法律人员以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影响和感染他人的场景,这使我对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充满了信心。
然而,这次培训中也存在一些困惑。首先是关于法律实务的操作技能,培训时间有限,内容繁杂,无法完全掌握。其次是法律的不断发展与更新,培训课程固定,无法及时更新。面对困惑,我明白了要想在法律领域中不断进步,必须保持持续学习的态度,不断充实和提升自己,通过参加进修课程、阅读相关专业书籍等方式,追求更高的法律境界。
最后,我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我将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培训和研讨会,定期阅读法律类书籍和期刊,以及密切关注法律政策和相关案件。同时,我还希望将所学所得应用于实践中,通过参与相关法律服务项目,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通过这次法律课培训,我对法律的理解更加全面、深入,也更加明白了自己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有的责任和使命。这次培训给我提供了一个改进、提高自己的机会,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学习、不断进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五
一、合同签订前应该注意的问题:首先,合同订立前我们需要界定一下合同的范围。其次,合同签订前应当审查合同对象:(一)合同的合法性。法律是否允许,有什么特别要求等,这是我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因此,为了确保合同合法有效,在订立合同之前,需要查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咨询律师,确认一下签订这样的合同或者这样签订合同是否合法,也可以使我们对将来的风险有个预测。(二)合同相对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需要对合同相对人是否适合作为合作对象等商业、技术方面的情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外,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合同相对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实际上,在订立合同之前对合同相对人的性质进行审查是对合同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延伸,有条件的话在订立合同之前最好先审查以下文件:
(2)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对方具体负责订立合同的人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这些文件应当附在所签订的合同书后面与合同一起存档备查。
2、合同相对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能力是我们选择合作伙伴时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但这主要是商业上的考虑,从法律方面来说,对合同相对人履行能力的考察主要有以下途径:(1)调查相对人的工商登记档案。借此可以从侧面了解相对人的规模和从业经验等。(2)调查相对人的房产登记档案、机动车登记档案等财产状况。其主要目的是了解万一合同相对人违约或出现其他情况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时是否有能力赔偿我方。(三)合同标的。在订立合同前,对于合同标的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该标的是否合法以及该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1、标的是否合法。2、标的是否存在权利瑕疵。所谓瑕疵通俗地说就是有缺陷,包括两种,一种是物的瑕疵,这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物的品质如形状或功能有问题,这种瑕疵比较容易被注意到。另一种是权利瑕疵,是指标的物上存在着他人的权利而致使合同内容无法实现,浅显地说,就是合同标的物上存在法律障碍而有可能导致我们的目的无法实现。权利瑕疵往往容易被人们忽略。在订立合同前要对标的物各方面的情况都考察清楚,以防范风险,同时也减少订立合同的成本。
三、企业自身的思考。1、严格管理公章,防止他人偷盖造成经济损失;
2、严格管理介绍信、授权书等,切忌将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授权委托书或单位名头纸给流失。
综上所述,我们在合同订立之前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来确保我们即将签订的合同能够得到履行,同时将我们订立合同的风险尽可能地降到最低。
二、合同签订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合同生效的几个问题。
签订合同都有一个谈判的过程,双方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一致才能签订合同书。有些合同,由于双方不在同一地区,签订合同的过程是通过电话、传真或者是e—mail等形式来进行的。这些都是被现行《合同法》所允许的。《合同法》把签订合同的过程分解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通常,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讨价还价又发回反要约,双方经过几轮要约与反要约的往来,最后对合同条件达成一致,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了。
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出价或报价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必须包含有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和完整,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要约的约束,即有订立合同的义务。
所谓承诺,就是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全部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又称为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与要约和承诺有关的就是合同的形式问题。观念上,只有双方订立书面的合同才是有效的合同,只有双方签字盖章了的合同才成立生效。但是,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我们的这种想法绝对是有误差的。《合同法》第十条改变了这种规定,它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也就是说,合同的形式不再只限于书面形式,这是与国际接轨的作法,与是经济现实相符合,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所以,按现行《合同法》的规定,并不一定是只有签了书面的正式合同才叫做签订合同,可能我们的一些信函往来或者行为就已经使合同成立了。总的原则是,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而承诺则自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合同就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合同法这样规定,使合同的签订比较容易,无疑提高了经济效率,但相对而言,安全性就差了一点,日后出现纠纷或诉讼举证也很困难。所以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合同形式做出约定,我们可以要求签订书面合同,可以对合同内容做出较详细的约定,以策安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往来函件的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则合同于签订确认书时成立。
明确了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可以明晰我们认识上的误区,在实务中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经营风险。比如说,我们公司要购买一批设备,通过市场调查,我们向自己满意的一家公司发出了信息,而这个信息具备了要约的全部条件,构成一个要约。那么,如果对方做出承诺,则承诺到达我们公司后合同就已经依法成立了。可是我们按原来的思维,认为书面合同还没签订,合同还没成立,我们还可以继续选择更好的交易伙伴,所以我们可能还在与其他公司联系磋商。但是,此时对方基于已成立的合同可能已经在履行了。这样的危害是,我们认为合同没有订立,找到了更好的合作者又签订了合同,这就构成了对原来那家公司的违约,就要违约赔偿甚至诉讼。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法律规定,按交易习惯或要约的明确规定,对方甚至可以不做出承诺通知,直接将设备发送到我们公司,以行为作出承诺。那样我们可能就更被动了。
那么,反过来,如果一个老客户给我们打了一个电话,明确地发出了购货的要约,我们是否就可以直接发货了呢?当然不可以,因为虽然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对方是发出了要约,但是从证据学的角度来说,我们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向我们发出了要约,即便是能够打印对方的电话通讯记录,也只能证明在某年某月某日的某一时间对方打了电话给我,而不能证明其在电话中发出了要约。无论我们作为买方还是卖方,我们一方面要考虑到在没有出具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也可能导致合同成立篇四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六
合规经营是银行稳健运行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每一个员工必须履行的职责,同时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通过开展“内控与合规建设年”活动,作为一名信合普通信贷员的我对合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合规操作涉及信合各条线、各部门,覆盖信合业务的每一个环节,我们必须将合规意识渗透到每一名员工,使其明确合规经营的重大性及紧迫性。通过此次学习活动,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临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学习活动的心得体会做如下几点总结: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严于守纪,做到警钟常敲,预防针常打,做好监督管理,健全要害岗位、重要环节人员轮岗,异地交流制度和相互制衡机制。
合规的贯彻执行,是以金融业务知识为基础。合规制度的每一个项目,我们都可以从金融业务知识中找到答案,应该说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就是从源头上认识合规文化。所以要自觉学习业务,认真按操作规程办理业务,真正履行信贷业务的职责。
加强“三查”制度的落实,贷前调查,结合本社的具体情况,合理信贷结构,优化信贷产业,以促进信贷行为的规范化及制度化;严格货款审查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退回,保证在贷时审查环节不存在隐患和出现漏洞;货后检查重点放在单户担保合理较多的货款户和贷款额较大的用户,关注其生产经营状况,如发现不良事态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总之,通过这次合规教育活动,使我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我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增强了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的抵御能力,积极规范了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了对农信工作的信心,增强了维护农信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七
“自侦案件的新问题与刑事检察理论研究新领域”,作为培训的开门第一堂课,由山东政法学院杨晓静教授亲自授课,通过对“禁止强迫自证其罪与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的关系论证,我学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另一门技巧与艺术,那就是“鼓励”与“激励”。另外,杨教授重点讲授的“幽灵抗辩”的存在与处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错案责任追究中的错案标准等课题,深入浅出,解疑答惑。“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获取最新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才能保持一名检察人员的高水准业务能力。
高检院研究室法律应用研究处宋丹副处长为我们讲授了刑法适用的相关问题,并就学员较为关注的“盗窃罪”罪名做了详细的解读。此外,我们还集中学习了“刑事诉讼机制转型下的侦查取证与证据裁判”、“检委会工作理论与实务”等相关课题,使我受益匪浅。
二、实战演练。
如果说前期的业务理论学习是铺垫的话,具有针对性的实训课程就是实打实的“大练兵”了。本次的实训分为精品调研报告分析、案例论辩和模拟调研报告三个部分。7月22日上午的精品调研报告分析可谓耳目一新、令人难忘,123名学员分成八个小组,我们小组代表临沂、淄博两市院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环节缠诉闹访现象的分析与对策研究》进行分析。小组组长将我们8个人进行分工,首先每人就该调研报告形成1000字左右的文字材料,统一交给罗庄区院研究室樊主任汇总成篇,因为白天需要上课,只能把工作放在晚上,汇报的前一天晚上小组成员集体通了一遍稿子,定稿后才能制作ppt,一直到凌晨1点多才收工完成,可能是个人素养,可能是工作态度,也可能是内心信念……竟然没有一个人喊累喊困。虽然第二天上午在台上只有短短10几分钟的汇报,但得到省院领导和其他地市学员的赞赏,觉得一切都很值得。这样的团队力量和团队精神让我让我感动,激励我前行。
当然,辩论赛也是唇枪舌战,令人振奋,学员们就省院研究室岳主任精心准备的两个案例展开论辩,该两个案例均是经省院捡委会研究讨论过的真实案例,较为复杂。这样的案例辩论,对于提升我们的专业技能具有极强的推进作用。在模拟调研报告中,我们小组也是充分配合,专门制作ppt展示汇报,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自身感悟。
首先,学无止境,贵在坚持。通过培训,让我意识到,身处在检察岗位上,不仅需要扎实的理论基础做铺垫,也要不断地坚持学习。新的形势下,不断涌现出新的理论、新的业务,这都要求我们对学习不能懈怠,把学习的精神带到工作中去,不断推动自己向更高层次迈进。
其次,结业是终点,也是合作和友谊的起点。在培训中结识的全省各个地市和县区的同仁,通过为期五天的朝夕相处,互相学习,共同合作,增进的不仅是感情的沟通,更重要的是相关检察业务知识的交流,我们的友谊也在合作中更加坚固。
最后,实践出真知。对于个人来说,通过培训得到的进步,使得在综合部门的我对业务知识有了一定的提高,我会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应用到实际工作,提高进步,努力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人民检察官,不负自己的青春年华!
总而言之,学习容易,坚持不易,且学且珍惜。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八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培养具备优秀法律素养和扎实法律知识的人才变得日益重要。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卓越法律培训课程是我人生中一次宝贵的经历。在这个过程中,我通过学习课程内容,参与实践活动,结识优秀的同学和导师,获得了不少宝贵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首先,卓越法律培训课程强化了我的法律思维能力。课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案例分析和争议解决的方法,这些都要求我们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课程中,我们进行了多次小组讨论和辩论,每个人都要从不同角度提出观点,与他人合作解决问题。通过这样的锻炼,我逐渐培养了善于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这将对我未来的法律职业生涯产生积极的影响。
其次,卓越法律培训课程提供了实践机会,使我更加贴近社会和实际。课程中,我们参观了法院,进行了模拟法庭演练,还参加了法律援助活动。这些实践活动帮助我们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加深了对法律实践的认识和了解。特别是参加法律援助活动,与当事人交流互动,解答他们的法律问题,让我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也使我更加坚定了选择法律职业的决心。
除了学术内容和实践机会之外,卓越法律培训课程还为我们提供了与优秀同学和导师交流的平台。在这里,我们有机会与跨学科背景的同学互相交流和学习,听取他们不同领域的见解和观点。同时,我们也受益于优秀的导师,他们不仅在学术上给予我们指导和支持,还分享了他们的职业经验和人生体验。通过与他们的交流,我们的思维得到了拓展,眼界得到了开阔。
最后,卓越法律培训课程激发了我对法律的热情与责任感。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许多法律典籍和国内外法律体系,了解了法律领域的发展和变化。这些知识和理论使我对法律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激发了我对法律事业的热情和追求。同时,我们也接触到很多重大法律问题和社会矛盾,这让我明白了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的责任和使命。我将以这种热情和责任感,不断追求自己在法律领域的突破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卓越法律培训课程让我收获良多,不仅提升了我的法律思维能力和实践经验,还让我结识了优秀的同学和导师,激发了我对法律的热情与责任感。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的重要性和价值,也明确了自己的职业追求和方向。我相信,以这次培训为契机,我将在法律领域不断努力,为社会和人民的正义和公平尽一份力量。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九
近日,我参加了医院举办的法律培训课程,并从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知识。在这次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医院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法律知识对我们日常工作的指导作用。以下将通过五个方面来总结我在医院法律培训中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认识到了医院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培训课程中,我们学习了医疗法律风险的特点和来源。我了解到,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导致医院赔偿巨额的损失,这不仅影响医院的经济利益,也有可能造成医疗纠纷甚至引发社会不安。因此,通过加强法律风险管理,可以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保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知识对我们日常工作的重要性。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学习了医疗法律的基本知识,包括医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医疗行为的合法性评价标准等。这些知识不仅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医疗法规,也使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可以更加合规地进行操作。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避免因为不了解法律而犯错。同时,对于医患双方的权益保护和纠纷处理也有很大帮助。
第三,我认识到了团队合作在医院法律风险管理中的重要性。在培训课程中,我们进行了团队合作的实践演练。通过与其他同事的合作,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团队合作的力量。在团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长和优势,通过合理分工和有效沟通,我们能够共同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尤其在处理法律纠纷和风险管理时,团队合作能够有效避免单个人员疏漏和错误的发生,减少医院的法律风险。
第四,我意识到了沟通和解决纠纷的重要性。在法律培训课程中,我们学习了沟通技巧和纠纷解决方法。通过有效的沟通,能够减少误解和矛盾的发生,解决医患之间的纠纷。而在处理法律纠纷时,我们要学会运用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种手段来解决问题。通过法律手段和良好的沟通,我们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够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最后,我认识到了个人素质对医院法律风险管理的影响。在培训课程中,我了解到个人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对于法律风险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作为医务人员,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时刻关注医疗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我们还应该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对待患者,不以牟利为目的,确保医务人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通过这次医院法律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医院法律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法律知识对我们工作的重要性。团队合作、沟通技巧和纠纷解决能力的提高也成为我进一步完善自己的重要方面。通过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和加强法律意识,我相信我们能够更好地履行医务人员的职责,为患者提供更安全、合法、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
通过几天的合规文化的培训学习,我感触很多,我深深的认识到了合规操作的重要性。
我记得我去的时候有人给我说过不要当对长,因为队长很辛苦,但是我去的时候义无返顾的选择了队长,通过简单的竞选,我成了所有对中唯一的一名女队长,我也知道在这个时候也许有人说我是为了想当优秀学员才这么做的,但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因为我自己知道为什么就够了。记得以前我在演讲的时候总是有些胆怯,哪怕那些人都是我认识的领导和同事,。我知道我缺乏锻炼,所以我把这次能在那么多的陌生人面前充分展现自我当成一次很好的锻炼机会。
再后来同样通过一道算术题说明了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很多人往往看到的是别人的缺点和自己的优点等等……在中午饭的前合规文化展示中,我带领我的队员通过军事化的形式夺的了我们团队的第一个第一,再后来的我们的团队在更多的集体活动中都的了第一,也许这只是游戏,但是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每一项工作的流程制作的重要性和岗位分工的重要性,只有岗位明确,每个人才能更好的明白自己的职责,配合完整的周详的流程才能把所有的事情处理好。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一
近期,我参加了一场名为“卓越法律培训”的活动,这次培训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学习和参与交流,我不仅获得了关于法律知识的丰富补充,更感受到了卓越法律培训的独特魅力。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全面总结和心得体会。
首先,卓越法律培训引人入胜的内容给我带来了深刻的思考。在课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法律的基本知识,还涉及到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法律问题。例如,关于劳动法和合同法的讲座让我对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益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我们还学习了刑事法和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以及宪法的重要性。这些知识的深入学习使我能够更好地应对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提高了法律意识和素养。
其次,卓越法律培训注重实践操作,让我受益匪浅。除了理论知识的学习,我们还参与了各种模拟案件的解决过程。通过角色扮演和小组讨论等形式,我们不仅了解了案件的具体细节,还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理论来解决争议。这种真实案例的模拟使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法律的应用,并培养了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对于我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是非常有益的。
此外,在卓越法律培训中,我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并建立了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培训过程中,我们一起学习、讨论问题,互相帮助。这种合作氛围让我感到非常温暖和舒适。在小组活动中,我们彼此分享了自己的观点和经验,相互启发和激励。这种交流与合作使我拓宽了视野,学到了更多知识。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为以后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宝贵的资源和支持。
此外,卓越法律培训的师资力量非常强大,让我印象深刻。在这次培训中,我们邀请了许多来自知名律师事务所和法学院的专家来授课。他们教授的知识不仅独具深度和广度,还强调实际案例和解决方案的分析。通过与这些专家的互动,我不仅学到了更多实用的法律知识,还培养了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维的能力。他们的精彩演讲和激情激励了我对法律事业的热爱和追求。
最后,卓越法律培训的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国际化的法律人才,这也是我参与这次培训的初衷。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领会到了法律职业的伟大和重要性。我坚信,只有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才能成为一名卓越的法律从业者。因此,我会继续努力,加倍投入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
总之,卓越法律培训不仅为我提供了宝贵的法律知识,还培养了我解决问题和合作的能力,并结识了许多优秀的同行。这次培训使我更加热爱法律专业,并为未来的发展铺就了坚实的基础。我深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努力,我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卓越的法律从业者。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二
*****日我行下发了关于开展“克服习惯做法,养成合规操作”的活动,通过活动我们对风险操作有了一定的认识。近几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多起案件,不仅干扰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社会信誉。
如何让合规变成我们的一种习惯,我认为需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培养: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在工作中始终坚持要做一个合格的银行的员工,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每天面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和事物,更要求我们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二、要把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贯穿于我们的工作中。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人的因素起着重要作用,客户创造市场,客户创造价值,客户是我们的效益之源,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有了客户我们的业务才有发展,员工的价值才能够体现。如果每个员工都能严格要求、严格规范、严格标准、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风险就会得到的遏制。让合规的观念和意识渗透到全行员工的心中,渗透到每个岗位,促使所有员工在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时能够遵循法律、规则和标准,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在全行上下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倡导诚实、守信、正直的道德价值标准或行为操守准则和企业文化。
三、找准自己的不足。对于从事银行一线工作的我们,因为从事的工作的特殊性,要求我们要更多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防控风险。每天在开始工作之前,都要把看到的、记得的合规守则先在心里默一遍,在工作中,做每一件事之前,都先在心理提醒一下自己做这件事之前必须先做什么才可以。例如,营业中途,需要离开自己的座位,这之前,必须先将公章、私章、现金及盖有公章的凭证入箱上锁,将自己所用的屏幕退至临时退出界面后,方可离开座位。以前有些同志在办理业务时,很多时候因为在合规意识不强的时候养成的习惯,会在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公章,后来知道这种做法不合规后,每次在办业务之前都特别注意了一下,有哪些业务是自己会经常先加盖公章的,在下次办这种业务的时候就会更加仔细,提醒自己要合规,时间久了也就改了过来,等等。
新的业务在不断的增加,新的员工在不断加入,学习新业务,是提高业务技能和完善制度合规的必要保证。同时,每个人必须时时、事事做好防范意识,保护自己,观察身边的同志的思想变化,共同做好内外防范工作,整体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三
近期,我参加了一场关于发函法律培训的研讨会,对于这次研讨会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我深感欣慰。在与众多专业律师进行深入交流的过程中,我不仅对发函法的基本要求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还掌握了一些在实际工作中提高效率和质量的技巧。下面我将从培训内容、案例讲解、学习收获、团队合作等方面具体展开,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培训内容非常系统全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培训中,专家们从发函法的概念、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书写技巧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和讲解。这些内容既有理论知识的介绍,又有实际案例的分析,让我更好地理解了发函法的意义和操作要点。同时,培训中还特别注重与律师实际工作的结合,通过模拟实操和角色扮演等方式,加深对发函法的理解和应用。
其次,案例讲解环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这个环节中,专家们选取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通过对案例细节的剖析,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发函过程中,恰当的用词、合理的结构和精准的表达是至关重要的。同时,案例讲解环节还展示了发函法在实际操作中所面临的各种难题和挑战,帮助我们更好地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
在研讨会中,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收获还体现在自身能力的提高。首先,我掌握了发函法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对于信函的内容、格式、时间等方面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其次,我学会了在写作过程中避免使用模糊、含糊的措辞,要求明确准确,一针见血。最后,我学到了不同情况下应该采用不同的写作策略,针对不同的目标读者,选用恰当的措辞和语气。这些知识和技巧的掌握不仅提高了我自身的写作能力,也提升了我在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
与此同时,通过与律师同行的互动和团队合作,我也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在小组讨论和集体练习中,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互相交流经验和技巧。这不仅扩大了我的眼界,也激发了我的思维。更重要的是,在团队合作中,我学会了倾听和沟通的重要性。只有与他人有效地沟通和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实现自己的目标。
总而言之,这次发函法律培训让我受益匪浅。通过系统的培训内容、案例分析、学习收获和团队合作,我对发函法的要求和操作技巧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并提高了自身的能力和素养。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应用所学知识和技巧,努力提高发函的质量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我也会不断学习和探索,在法律发函领域持续成长,成为一名更优秀的法律人。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四
承诺人在清楚了解本工程所有问题的前提下,根据《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的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向云南邦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正公司”)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遵守和执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甲方)之间签订或达成的关于工程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质量、管理和交接等各个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补充文件等文件。
二、任何情况下(包括已办理工程结算),邦正公司仅负有根据发包人拨款,在扣除《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管理费、税费及其他款项后,将余额支付给承诺人的责任。承诺人并明确表示在发包人未支付结清所有款项给邦正公司的情况下,放弃对邦正公司的追索权利。
三、承诺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不自行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包括越过邦正公司向发包人收取款项、起诉发包人等;严格遵守邦正公司的资金管理规定,工程款收入全部集中邦正公司账户,承诺人凭有效单据办理拨款手续。如邦正公司发现承诺人越过公司向发包人直接收取工程款的,承诺人愿意受罚,罚金按直接收取工程款的5%计算。
四、在本工程项目,由于承诺人的原因引起邦正公司经济、名誉损失的,邦正公司均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承诺人的款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以弥补损失。
五、由于承诺人原因未履行邦正公司与发包人的合同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包协议书”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保修而引起的经济责任和造成邦正公司的损失,承诺人承诺负责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劳动力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依法组织进场与管理,并与有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劳务公司办理劳务作业分包合同。落实一线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及持相应执业资格证上岗。完善民工工资管理。登记工时表,编制任务单,计算工资表,整理装订资料。
任何情况下,承诺人承诺不拖欠民工工资,并按时发放;不拖欠材料款。若因拖欠民工工资和材料款而引起的.所有责任均由承诺人承担,邦正公司亦有权向承诺人追究由此产生的经济及社会影响(或信誉损失)并可按第四点及合同的第十一点有关约定执行。
七、若邦正公司对发包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承诺人应全力支持,并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和相关费用,并承担诉讼后果。
承诺人:
签订日期: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五
法律是一项涵盖广泛的领域,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这也是为什么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越来越受到人们重视的原因。作为在校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与各种法规、法律打交道,因此加强法律教育和培训对我们至关重要。近日,本校开展了一系列法律培训活动,我也有幸参加其中并受到了许多启发。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在学校法律培训中学到的知识和体验,并对法律素养的重要性进行探讨。
段落二:学习法律知识的必要性。
首先,我认为学习法律知识对我们个人非常必要。在学校法律培训过程中,我们接触到了很多平时我们从未听过的法律概念,例如合同法、劳动法等。这些法律在我们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都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我们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储备,那么我们在处理问题和与他人协商时可能会受到一定制约。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法制化进程加速的今天,这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必要的。
段落三:加强法律素养的重要性。
其次,我认为加强法律素养的重要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法律素养是指个人掌握和应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在学校法律培训中,我们了解到,成为具备法律素养的人需要具备一些必要的条件,例如了解基本法律概念、掌握和应用法律知识,以及具备较强的法学思维等等。随着社会法制化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律素养也成为企业、机关和单位用人的必备能力之一。因此,加强法学思维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对于我们未来的职场发展和个人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学校法律教育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素养,也能对于我们的综合能力得到培养。在学校法律培训中,我们不仅仅是了解了一些法律知识和法规,同时也在之中培养了对问题的思考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例如,在课堂中我们学会了如何评价一个合同是否合法,怎样处理契约的纠纷等等,在实际生活中这些知识和思考方式都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同时,学校法律培训的举办也帮助我们了解了我们的法律权益和义务,引导我们从小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
段落五:结论。
最后,作为一个爱学习的学生,我非常感恩我所在的学校能够开展如此有益的法律培训活动。学习法律知识和加强法律素养对于我们来说在学校期间至关重要,因为,无论我们未来从事何种职业,不论我们的学习成就如何,都离不开法律观念和法律素养的支持与指导。此外,学校也应该在法律教育中注重实践性,不仅仅是传授知识,同时要求学生将知识转化为实践智慧。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等方式,加强学生的法律敏感性和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本次法律培训课程对我们学生成长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我相信我们会以学习的态度,积累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养,为日后的工作和生活奠定基础,具有更好的发展和一定的竞争力。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六
市场法律培训是现代商业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之一。任何一家企业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足,都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近期,我参加了一次市场法律培训,收获颇丰。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感受和体会。
第一段:培训内容丰富。
市场法律培训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准入规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法律风险等。导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这些内容,并结合了实际案例进行讲解。这使我更容易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在市场准入规定方面,我们学习了国家对于各行业的准入条件和限制。这对于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因为了解准入规定可以帮助我们规避未来可能遇到的合规风险,提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学习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等相关法律知识。这些知识可以帮助我们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和商标,防止其他公司侵犯我们的权益。
在合同法律风险方面,我们学习了合同的基本要素,以及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这对于我们与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合作伙伴的合作非常重要,可以帮助我们避免合同纠纷和法律风险。
第二段:实践案例引人深思。
市场法律培训不仅仅是理论知识的传授,更是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引发人们对法律问题的深思和思考。
在培训中,我们讨论了一家公司因商标侵权被起诉的案例。通过分析此案例,我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学到了不仅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还要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这种案例分析让我们在实践中真正理解了法律知识的应用。
第三段:法治文化的重要性。
市场法律培训更重要的是倡导法治文化。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法律的约束是保证商业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在培训过程中,导师不仅介绍了法律的一些基本知识,更加强调了遵守和尊重法律的重要性。他们强调企业要树立法律意识,遵循法律规定,诚信经营,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市场法律培训,我们深刻认识到法治文化对于企业的重要性。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企业才能得到稳定的发展,获得市场的认可和信任。
第四段:深化了对法律的认识。
参加市场法律培训不仅增加了我们的知识储备,也深化了我们对法律的认识。
过去,我对法律只是停留在表面的印象上,认为法律只是一种规则,只有在违法行为时才会被执行。然而,通过市场法律培训,我认识到法律是一种保障和维护商业行为的机制,是我们正常经营的基石。
第五段:未来的应用和展望。
参加市场法律培训对于我们企业的发展来说是一次非常重要的经历。我们所学的内容将帮助我们规避一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合规经营。
与此同时,我也认识到法律知识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深入理解的过程。将来,我们应该继续关注市场法律的变化和发展,及时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以适应法律的要求。
总之,参加市场法律培训是一次非常有收获的经历。通过培训,我们不仅学到了丰富的法律知识,也提高了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在今后的发展中,我们将充分应用所学知识,遵守法律规定,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七
参加发函法律培训,让我深刻认识到了培训内容的重要性。在法律事务中,准确、规范的发函方式既能确保信息的传达,又能避免因表述不当带来的纷争。培训中,老师以丰富的实例和案例分析的方式,生动讲解了发函的重要性,并结合自身经验,教给我们一些发函的常见问题与处理方法,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二、正确使用发函的技巧。
发函不仅仅是简单的写字活动,更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通过培训,我了解到了一些发函的基本技巧。首先,要注重函件的格式,包括日期、称呼、正文、落款等;其次,要注意函件的语气和用词,要求使用简洁明了的语句,尽量避免造成歧义;最后,要注意发函的时间和方式,确保函件能够及时送达,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三、快速解决纠纷的能力。
在培训中,老师重点强调了发函的争议解决功能。对于法律纠纷,作为法律人员,我们可以通过发函的方式,快速解决问题。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了不同类型的纠纷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式去处理,掌握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合同纠纷的发函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合同的解释权和争议解决方式,合理的发函方式能够有效化解矛盾,降低纠纷的发展程度。
四、协商能力的提升。
在发函的过程中,法律人员需要与对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中提升自己的协商能力。培训中,老师通过角色扮演和案例分析的方式,教给了我们如何沟通和协商的技巧。例如,在商务合作中,可以利用发函的方式表达合作意愿,并就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这些技巧对于我们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时有着积极的作用。
五、加强团队协作的重要性。
发函法律培训不仅提升了个人的能力,而且也强调了团队的协作。在培训中,我们通过团队合作的方式共同完成了一些案例分析和发函任务。通过团队的合作,我们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同时,培训中还通过小组讨论和角色扮演的方式,锻炼了我们团队协作的能力,培养了我们在团队中相互支持和协作的精神。这对于今后工作中的团队合作至关重要。
总之,在发函法律培训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培训内容的重要性,学习到了发函的基本技巧,提高了解决纠纷的能力,提升了协商能力,加强了团队协作。我相信,通过这次培训,我将能够更加准确、高效地运用发函的方式,为工作中的纠纷解决和沟通合作提供更好的帮助。
教师法律培训心得体会篇十八
我于6月13日参加由xx学院举办、徐义成老师主讲的《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培训课程。《劳动合同法》虽从一审到四审经过激烈的争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的反响,颁布后也出现一些反对的声音,但最终还是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该法的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合同短期化、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出现,最终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其立法思路上看,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结合所讲内容、学院实际情况及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现从人才引进、入职培训、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解除、档案及社会保险的转移等几个方面做一总结汇报。
我院每年都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大型招聘会,从中选拔一批优秀的人员充实学院教职工队伍。在人才的引进与选拔上,应从其“才、学、识、德”四个方面综合考察,决定录用与否。录用时应对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专业技能、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档案及保险情况做一属实了解。以上内容在学院现有的职工登记表已有体现。若能在职工登记表加上有本人签字申明的“本人所填内容若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为最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就有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的规定。根据劳动者所填带有本人申明的职工登记表,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现该劳动者对其情况有所隐瞒或者是所填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那么单位就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劳动者以欺诈的方式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之订立合同的,合同无效,从而单位可解除与之所签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新员工报到后,学院依照惯例组织岗前培训。对学院现有规章制度的培训也为其中应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我院情况,在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培训时,就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等内容设置签名簿,使其签字认可已对所培训内容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签名簿留存,以备后期使用(仲裁时的依据)。或者对已有的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决定汇编成册,人手一册,使新员工知晓其内容(签字领取)。对于新制定并决定实施的规章制度,以部门为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在适当的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签字后留存该文件。单位依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可以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也是管理劳动者的重要依据。劳动者若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此为据,解除与之所签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提前签订合同,或是报到之日签订,但最迟应为劳动者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现有部分入院工作已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单位尚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存在一定的风险。这部分人员如在入院一年内离开本单位,向学院主张两倍工资的经济补偿,单位将处于不利地位。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仲裁时效为期一年,仲裁不再收费,个别情况之下一裁终审,这都有利于劳动者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这种情况曾在学院发生过,为避免这种情况的重复出现,最好在近期与这部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时间的确定主要依据的是合同期限的长短。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我院的实际情况也是这样,一般的合同期限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内。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下浮一定额度的约定也符合《劳动合同法》二十条不低于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在试用期期间也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在试用期期间,只有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应向劳动者说明理由,除此之外的其他理由都不可以解除。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我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对于08年1月1日之后新引进的人才,应合理确定合同期限。在该合同期限之内,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如果综合考评不合格或是不理想,合同期满后坚决不再与其续订劳动合同(当然,单位会为此而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确立依据是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及本人解除、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即每满一年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为半个月工资)。如继续与之续订合同的话,续订合同期满后,单位就会丧失不与之续订合同的主动权,那么单位必须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从而将处于被动地位。
根据相关规章规定{劳部发(1994)503号文},工作时间分三种工作制,即标准工作制、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在一般企事业单位都实行标准工作制。该规章第五条对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单位有一定约定。如果对我院部分行政管理岗位的职工实行综合工作制的话,尚需取得劳动行政部门对实行该工作制的同意,并取得相关批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只有在“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两种情况下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对于新签订的`不存在以上两种情况的工作人员,不再约定违约金。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可能会将在机电工程系的实验室、研发中心、实习工厂工作的部分专业人员输送到外地进行专项培训,对这部门人员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并签订有关培训协议。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订立且在该法实施之后继续存续的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理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第二十六条的立法倾向,属无效条款。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单位两份,劳动者一份。劳动者本人在领取合同书时,需有本人签字,以视为送达。未送达者,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连续两次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没有法律规定的九种情形(见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外,在第三次签订时,单位应当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本人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本人几乎不会提出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提出,应使其出具书面申请,单位保留其材料,为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院08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部分劳动合同在今年7月份到期,明年也将有一部分人员的(主要是06年接收的在系部承担教学任务的研究生)合同到期。经考查了解后,单位如果同意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该同志已在学院工作一定时间,工作表现好、工作能力强、人品较好),在续订时,合同期限的约定最好能长一些。因为这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那么单位还可以在续订后的合同期限内对这部分同志进行充分的考察和了解,然后决定在续订合同期满后是否与之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考核结果不满意,那就可以和08年1月1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一样在合同期满后不再与其续订。经了解后,如果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部分职工不很满意,因各方面原因不便于在合同到期之时解除合同,那么可以与之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以观后效。
合同到期后,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实际确定具体人员的去向,应制做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上应明确在什么时间之前去人事处办理续订合同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不同意续订合同,单位也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需提前三十天履行书面告知义务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况之一的(与单位关联比较大的主要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为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由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对单位来说,以下情况可以解除: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若单位向劳动者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拘留、监视居住、逮捕、劳动教养除外)。解除时,单位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3)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
(4)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本条不适用于我院实际情况。解除时,单位须支付补偿金。另外,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还包括: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根据该规定,在今年合同到期人员当中,单位不同意与之续签的部分人员,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应依法送达,送达方式有当面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未经邮寄送达,直接公告送达,该送达无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十五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法律并没有规定,建立劳动关系时必须调入档案,对于学院非主要工作岗位尤其是户口不再本地的员工,不宜调入本人档案。不调入本人人事档案,不属于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