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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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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优秀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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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

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

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

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十九、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一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北京安伯士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违约责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

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争议的解决。

二十四、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

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二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商标名称注册证号注册国家许可范围类别商标有效期。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下述方式使用第1.1款所述商标。

(1)根据甲方制定的企业形象标识vi手册确定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每件商标在不同产品/服务上的具体使用方式见附件。

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以下述第种类型,许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1.1款之商标。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1.4许可期限:

自本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1.5许可地域:

许可使用商标地域为,乙方承诺不在未经许可的国家和地区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未经许可的国家和地区向第三方出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

2.2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服务提供者。乙方承诺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符合以下3.2标准,且不会因商品/服务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3.2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应当满足以下商品/服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3.2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未能进行必要补救措施或经补救仍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解除本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4.1甲方保证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是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在国家/地区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有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2乙方承诺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具体情况,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服务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5.1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

6.1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违反本合同4.1款之权利保证,以至于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6.2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5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之权利保证,以至于损害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除支付相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7.1在合同期满前90天内,或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涉及许可商标的商品/服务的数量和种类。

7.2乙方可将已进入市场的产品、正在加工和生产的产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应当向甲方书面提供具体生产批号、数量、种类并经甲方核实,否则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乙方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

7.3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则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否则视为对甲方商标的侵权,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7.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1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9.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五年。

9.3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十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1.1合同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11.2联系人的职责是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其他职责。

11.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或联系人未履行职责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商标许可行为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甲方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由乙方承担费用。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用于备案贰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有个附件,附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生产,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质量,具体按《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已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过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乙方经甲方同意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补充说明。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违约责任:补充说明。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可以上诉双方当地法院,由法院裁决。

十二、其它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四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含地区号):

国籍:

是否再许可:

被许可人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含地区号):

国籍:

代理组织名称:

类别:

商品/服务项目:

许可申请人章戳(签):代理组织章戳:代理人签:

注:

2、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栏目。

4、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应在注册号前加母"g"以示区分。

5、共有商标许可,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并视为已经得到其他共有人的授权。

6、再许可人提出备案申请的`,应将其有关情况填写在许可人相应栏目,并在是否再许可栏目中注明。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五

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1.1许可使用商标:

商标名称注册证号注册国家许可范围类别商标有效期。

1.2许可使用方式:

合同双方约定,乙方以下述方式使用第1.1款所述商标。

(1)根据甲方制定的企业形象标识vi手册确定使用方式;。

(2)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之上;。

(3)用于商品(或服务)交易文书之上;。

(4)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5)其他使用方式:

每件商标在不同产品/服务上的具体使用方式见附件。

1.3许可使用类型:

合同双方约定,甲方以下述第种类型,许可乙方使用本合同第1.1款之商标。

(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得使用也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仅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甲方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商标许可乙方使用,甲方可自行使用也可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1.4许可期限:

自本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1.5许可地域:

许可使用商标地域为,乙方承诺不在未经许可的国家和地区国家/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未经许可的国家和地区向第三方出售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提供服务。

2.1合同双方约定,商标许可使用费为元/年。

2.2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3.1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上,应标明乙方名称和商品产地/服务提供者。乙方承诺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符合以下3.2标准,且不会因商品/服务质量影响甲方及商标本身的声誉。

3.2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的商品/服务应当满足以下商品/服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合理时间检查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的商品/服务质量,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以满足3.2条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乙方的做法或销售不符合上述要求,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的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未能进行必要补救措施或经补救仍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因解除本合同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的,由乙方承担。

4.1甲方保证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是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在国家/地区的合法注册人,并保证有权授予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

(2)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未被质押。

(3)甲方保证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第三方指控乙方使用本合同第一条之商标构成侵权的,负责与第三方交涉,乙方对此予以配合。

(4)甲方保证因第三方指控商标侵权所引起的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2乙方承诺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承诺在许可地域范围内,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具体情况,以维护甲方对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拥有的权利。

(2)乙方承诺不改变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不超越许可使用商品/服务范围和地域使用该商标。

(3)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许可行为而授予乙方的权利,乙方不进行转让、质押。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将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5.1甲方变更、终止致使该商标专用权发生移转或转让的,本合同由甲方商标专用权的承继者继续履行。

5.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

6.1甲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违反本合同4.1款之权利保证,以至于损害乙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6.2乙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擅自扩大被许可使用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使用商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15日后仍未停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违反本合同4.2款之权利保证,以至于损害甲方签订本合同时之预期目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许可费,逾期一天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除支付相应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7.1在合同期满前90天内,或乙方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以说明涉及许可商标的商品/服务的数量和种类。

7.2乙方可将已进入市场的产品、正在加工和生产的产品进行必要的处理或销售,但应当向甲方书面提供具体生产批号、数量、种类并经甲方核实,否则合同期满或提前解除后,乙方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的行为属于侵权。

7.3甲方有权进行实地盘查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乙方拒绝甲方的核查,则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否则视为对甲方商标的侵权,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并追究其他违约责任。

7.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第一条所述注册商标,乙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与之近似的商标。

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8.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同意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根据该委员会现行规则仲裁,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9.1双方对合同洽谈及履行过程中获悉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相关秘密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因一方泄密致使对方经济利益受损的,该方负赔偿责任。

9.2合同未正式生效前、合同提前解除或履行完毕终止时,各方仍需对本合同洽谈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事项保密,保密时间双方约定为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期满后五年。

9.3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合同一方提供上述商业秘密的,提供方应事先通知合同另一方,并书面提示相关机构注意保密。

10.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十日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10.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11.1合同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指定为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11.2联系人的职责是负责双方的沟通和协调,其他职责。

11.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或联系人未履行职责而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12.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商标许可行为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甲方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相关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由乙方承担费用。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用于备案贰份。本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有个附件,附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六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乙方:______。

负责人:_____负责人: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七

总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四、许可使用的地域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_________。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甲方应当收取的商标许可使用费用,已经包括在交纳的特许经营费之中,不再单独收取费用。或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将许可使用的商标用于本协议规定范围以外的产品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2)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通过加盟店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3)将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销售给未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的分支机构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4)将许可的商标使用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销售的,偿付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5)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总部未按规定续展商标注册期限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2)将许可使用商标转让给第三人,导致商标许可使用提前终止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

(3)_________。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八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商标。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九

总部:_________。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为了规范特许经营系统商标许可使用的行为,维护特许经营系统的形象和声誉,根据总部(分部)与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达成的《特许经营合同》,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标达成如下协议:

总部许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总部授权加盟商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协议规定的商标。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总部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总部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总部许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总部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协议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商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协议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总部的要求。

(1)总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总部(分部)可以监督加盟商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加盟商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_________。

总部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总部(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总部转让本协议许可使用的商标,加盟商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5)_________。

总部(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_________。

总部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加盟商可以依据协议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协议直接向总部主张任何权利。

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总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总部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总部承担。加盟商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协议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协议为准。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

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许可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_。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副本送______________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______(签章)。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局:

_____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_____》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贴_____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许可使用的商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人:________(章)。

被许可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一

商标所有权人(甲方):

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及《xx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甲、乙双方遵守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将已注册的第xxx号“xx”商标(以下简称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包装物上。

1.许可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 ,如需延期使用,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乙方应规范印制和使用富锦商标。

商标为有偿使用。乙方必须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商标管理费(注:本许可合同期内免交) 元。

1.甲方拥有以下权利

(1)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检。经检查或检验不合格的,有权责令限期整改。

(2)对不合格产品有权申请有关职能部门予以封存、销毁,并取消其商标使用资格。

(3)对xx商标的印制、使用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4)对假冒、侵权xx商标的行为进行收集证据材料、起诉和索赔工作。

(5)甲方可以在中国境内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商标。

2.甲方具有以下义务

(1)不定期为乙方商标管理员提供培训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被许可使用的商标被侵权时,甲方及时提起诉讼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以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1.乙方拥有以下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xx商标。

(2)使用xx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商标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经贸洽淡、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xx商标的`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商标注册人的工作程序提出建议。

2.乙方具有以下义务

(1)维护xx商标所代表的特有品质、质量和市场信誉。所加工、销售的xx牌产品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2)接受商标注册人对产品数量、质量的不定期抽验,以及对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工作。

(3)应有专人负责xx商标印制、包装物的保管和使用,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赠与xx商标标识和xx包装,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许可他人使用xx商标,确保xx商标标识及其包装物的不失控、不出借、不流失;不得超出许可使用范围使用xx商标。

(4)对xx批次、数量需建立档案用以备查;如有质量问题应负全部责任。

(5)及时向商标注册人反馈xx产品质量方面信息以及消费者对xx商标所代表的产品质量意见。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省工商局及其所在地县工商局。

2.合同期满后,乙方未使用完的商标标识不得继续使用,乙方应统计数目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由甲方收回或处理。

3.乙方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不得继续使用证明商标,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1)违反《xx包装管理办法》、《xx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条款有关规定的。

(2)产品质量不合格,整改期过后仍不合格的。

(3)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未通过年检的或被吊销的。

(4)使用违禁农药,或不按规定间隔期使用农药的;在加工中违规使用添加剂、色素、掺杂的;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造成较大影响的。

(5)转让、出售、转借、赠与xx商标给他人使用的。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其它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分别向乙方作出口头警告、发文警告、行业通报直至取消商标使用权,并可向媒体曝光。若由此给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其它法律责任的权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二

许可人:______(下称甲方)。

被许可人:______(以下称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2、乙方应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4、甲方保证______;

5、乙方保证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负责人:______(签章)负责人: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_____厂(公司)注册的第____号____商标(商标注册证的影印件/复印件附后),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许可____厂(公司)使用。经双方协议,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请予备案。

许可使用的商标:(贴商标图样,并由注册人骑缝盖章)。

具体使用许可条件,见所附的许可合同副本。

许可人____(章)被许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三

本合同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保证不损害许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不怀疑许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_____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被许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查封了被许财产;被许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协议终止后,被许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协议终止后,被许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违反协议,许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以照常供货。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_____天(例如10天)内,被许应付给许_____美元。

3、被许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销售额的%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帐目,审查费用由许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应赔偿许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同意在维持许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认可,许不得无理扣留。许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如果不认可,则许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提出要求,被许应及时向许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规格和标准,许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同意,仅以许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书面要求,被许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授予的许可。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1、被许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希望得到许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被许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独享的权利,但许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四

许可人:##(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被许可人:##(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签定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其拥有的在国家商标局核定服务项目第____类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该注册商标名为:“_______”,注册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该许可为普通许可,乙方不可转授权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

第二条使用范围,乙方仅可在##产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

第三条许可费用,乙方有偿使用该注册商标,需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元,大写##圆整。乙方需于每年##月##日-##月##日支付该笔费用。逾期未支付,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

第四条许可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质量,如发现乙方有不当使用本合同项下商标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从甲方提出整改意见之日起30天内,乙方仍未整改,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并应在使用前述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其授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检查使用上述商标的产品的质量。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满足甲方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销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权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从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内,乙方仍未采取补救措施,则甲方可收回乙方商标使用权,乙方不再享有本合同项下商标使用权,且乙方已经支付的许可使用费,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条乙方承认尊重甲方对上述商标的所有权、权利和利益,并承诺不以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危及上述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第八条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晓的任何未经授权使用的易与上述商标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或仿制品。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协助甲方防止、对抗和制止上述侵权行为。

第九条违约责任,对于因任何一方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行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为引起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和解、裁决或判决,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该乙方同意赔偿对方因此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律师费)。

第十条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鉴于甲乙双方均在饮用纯净水上使用该商标,为明确后续使用过程中责任划分,附件一所列使用范围为甲方负责范围,超出该范围内的区域内因本合同项下商标涉及商品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许可人:(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

日期:

被许可人:(签名、捺印)。

身份证号:

日期: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______类商标(注册号:______)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门市和生产的______产品包装上。

2、商标标识:(另附页)。

3、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 )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______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_______类商标。

1、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乙方必须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企业名称和产地。

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6、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门市和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_______________连锁店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授权范围的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7、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

8、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2、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4、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级环保机构认证或国家指定机构的认证。必须要执行国家强制标准的产品必须达标。必须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要取得生产许可证。本合同自签字的_____个月内,由乙方到所在注册工商局存查。

5、合同生效日期以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为准。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7、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8、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_____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1、甲方先将合同传给乙方审核,乙方无异议后交纳万元人民币,付款方式可分为两种方式:

第一种是一次付清,甲方承诺在_____小时之内加急将合同交付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备案,与乙方一同前往,如果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不受理此备案,甲方将全部退还所有商标许可使用费给乙方。直至国家商标局受理后乙方付清全款。

第二种方式:乙方先付全款_____%部分,剩余部分款项在甲方递交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受理后结清。如果乙方在甲方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在_____个工作日内不予甲方办理完所有结算事宜,甲方视乙方违约,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中止乙方使用其注册商标,所收乙方的费用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双方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到国家工商总局指定的涉外商标代理机构_____商标代理公司做备案书,根据中国的法规由涉外商标代理机构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2、代理机构将双方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后,甲方所承担义务的全部完成。

3、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受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依据其行政程序,向甲方发《商标使用许可备案通知书》,并在全国性的《商标公告》上公告。

4、甲方指定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甲方收款结算单位,全权负责甲方在中国境内商标使用许可中的事务工作,并对乙方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争议或法律纠纷,由_____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协调解决和应诉。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订立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备合同中的生效条件,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2、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和门市上使用美国安伯士国际有限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3、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条款除外)。

4、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罚款金额为_____万元人民币。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

1、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

4、本合同中商标使用许可争议的解释权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

5、本合同中的商标代理机构为_____商标代理公司。

6、本合同中的争议受理在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

7、本合同中争议的仲裁在中国贸促会仲裁委员会。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六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被许):

地址:邮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本合同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正在使用而被许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关于其产品,许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授予被许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确认许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保证不损害许名誉和利益,被许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不怀疑许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被许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单位当局查封了被许财产;被许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协议终止后,被许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协议终止后,被许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违反协议,许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以照常供货。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天(例如10天)内,被许应付给许美元。

3.被许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销售额的%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帐目,审查费用由许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应赔偿许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同意在维持许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认可,许不得无理扣留。许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如果不认可,则许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提出要求,被许应及时向许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规格和标准,许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同意,仅以许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书面要求,被许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授予的许可。

1.许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

2.许对被许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1.被许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美元。被许应向许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xx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希望得到许保证。如果许在被许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被许和别的被许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被许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独享的权利,但许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同意将得到有关单位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甲方将已注册的使用在___类____商品上的独家使用第____号____商标,许可乙方使用在____类____商品上。商标标识: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具体措施为: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生产,甲方不定期的抽查商品质量,具体按《现代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商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

四、乙方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已的企业名称和商品产地。

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过许可的商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六、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注册商标许可第三方使用。

七、注册商标标识的提供方式:乙方经甲方同意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八、许可使用费及支付方式:补充说明。

九、本合同提前终止时,甲、乙双方应当分别自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商标局及其各自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十、违约责任:补充说明。

十一、纠纷解决方式:可以上诉双方当地法院,由法院裁决。

十二、其它事宜: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补充。

本合同一式3份,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乙双方分别将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并由甲方报送商标局备案。

甲方:商标使用许可人(签章)乙方:商标使用被许可人(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八

一、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设计出公司logo后甲方应尽快安排新设计logo的商标注册事宜(为期_________个月)。

二、甲方如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碰到被商标事务所退回而不能注册的情况,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

三、若乙方为甲方设计的logo在作商标注册后,如在使用过程中碰到被其他公司状告侵权的情况而导致不能使用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无条件重新设计满意的logo方案,但不承担任何因侵权而导致的法律责任。

四、甲方采用的logo,乙方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甲方拥有完全的使用版权,但乙方保留用于参展,评选的权利。若因logo未注册成功所造成的诸如画册,vi手册及vi前期应用等损失,皆由甲方负责,同时甲方依正式合同支付乙方所有费用。

此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签字后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本协议的解析生效和履行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许可授权书篇十九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的商标以普通许可的方式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 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 %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 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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