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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吊兰篇一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称: 加固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 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 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 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8) 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 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11) 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 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 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 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任
(1)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
(2)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 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 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5) 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报总包安全环境部一份。对高处作业地点搭设合格可靠的操作层并对高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8)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视“两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期间的安全教育。
(9) 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10) 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1) 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2) 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3) 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14) 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人员。
(15) 在施工现场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6) 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并将班前讲话录每周一报总包安全环境部一份。
(17)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区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生活区管理制度,宿舍必须保持完好且干净整洁,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乱接电、使用违禁电器等现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搭设仓库。乙方仓库内必须干净整洁,易燃易爆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不得有住人现象
(19)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好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负责新入场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对新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21) 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必须倾倒到指定地点。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符合标准。
(22) 乙方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
(23) 甲方对乙方进行罚款时,乙方必须按时将罚款上交甲方,否则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内双倍扣除。
(24) 以上条款如乙方有违背,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事故处理
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科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充第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 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 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 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 甲方书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2. 其他事宜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际实施。甲方有权利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对一切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劝说、阻止、整改、处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否则出现事故乙方负全面责任。
3. 杜绝出现乙方因不服从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对甲方的人身伤害。一旦出现,严肃处理(一切责任乙方负责)。
4. 乙方应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5.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按甲方安全环境部的要求将所须资料交齐后方可进场。
6. 乙方必须在每月23日将工人的考勤表、工资表(签字、盖章)报甲方安全环境部。
7. 乙方进行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环境部办理胸卡,无胸卡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 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向甲方安全环境部提供清单,待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场。
9. 现场吸烟罚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当或距明火小于10米,罚款500元/次;乱扔垃圾或机具摆放混乱,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罚款200元/次;着装不整齐、赤脚、穿拖鞋、赤背等罚款50元/次。现场奖罚制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于乙方失误而造成的轻伤事故(一人罚款50000元)、重伤事故(一人罚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罚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1. 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 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 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4.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吊兰篇二
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确保封闭管理、确保员工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2、甲方的责任
(1)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负责组织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时,负责对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 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 负责编制总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7) 负责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资料。
(8) 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 负责对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0) 对分包队伍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11) 有让分包队伍按照国家规定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权利。
(12) 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有要求分包队伍按规定足额使用安全措施费用的权利。
(13) 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和危险情况。
(14) 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3、乙方的责任
(1) 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率不超过1.5‰。
(2)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3) 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队伍中最先进场和最后退场的人员。
(4) 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施工人员的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帐、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5) 按要求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表,报总包安全环境部一份。对高处作业地点搭设合格可靠的操作层并对高处作业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和配好安全带,给每个施工人员配备上正式编号的合格的安全帽。
(6) 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7)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8) 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高度重视“两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期间的安全教育。
(9) 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并组织进行演练。
(10) 足额使用本单位掌握的安全措施费用,按照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搞好安全防护。
(11) 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
(12) 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和吊篮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中划定安全防护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13) 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要求按规定保养和维修的权利。
(14) 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并监督人员。
(15) 在施工现场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
(16) 组织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班组长每天组织班组人员活动,活动要有针对性,要有活动记录,并将班前讲话录每周一报总包安全环境部一份。
(17)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乙方在生活区住宿的人员必须遵守生活区管理制度,宿舍必须保持完好且干净整洁,不得有男女混住、堆放材料、私拉乱接电、使用违禁电器等现象。
(18) 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搭设仓库。乙方仓库内必须干净整洁,易燃易爆品必须分类单独存放,不得有住人现象
(19)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做好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20) 要指定老工人负责新入场工人的安全工作,老工人要每天对新工人进行提醒,告之应当注意的事项,时间不少于半年。
(21) 每天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必须倾倒到指定地点。材料必须码放整齐并符合标准。
(22) 乙方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胸卡。
(23) 甲方对乙方进行罚款时,乙方必须按时将罚款上交甲方,否则甲方将在乙方的工程款内双倍扣除。
(24) 以上条款如乙方有违背,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二、事故处理
1. 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科院令第75号)和《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充第3号)的规定进行办理。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 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 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 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 甲方书面下整改通知的,因乙方拒不整改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面责任。
2. 其他事宜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实际实施。甲方有权利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对一切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劝说、阻止、整改、处罚。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否则出现事故乙方负全面责任。
3. 杜绝出现乙方因不服从甲方合理安全管理而造成对甲方的人身伤害。一旦出现,严肃处理(一切责任乙方负责)。
4. 乙方应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
5. 乙方在进场前必须按甲方安全环境部的要求将所须资料交齐后方可进场。
6. 乙方必须在每月23日将工人的考勤表、工资表(签字、盖章)报甲方安全环境部。
7. 乙方进行前必须到甲方安全环境部办理胸卡,无胸卡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 乙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必须向甲方安全环境部提供清单,待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场。
9. 现场吸烟罚款200元/人;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人;不系帽带罚款50元/人;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200/人;易燃、易爆品存放位置不当或距明火小于10米,罚款500元/次;乱扔垃圾或机具摆放混乱,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罚款200元/次;着装不整齐、赤脚、穿拖鞋、赤背等罚款50元/次。现场奖罚制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甲方安全管理到位,由于乙方失误而造成的轻伤事故(一人罚款50000元)、重伤事故(一人罚款100000元)、死亡事故(一人罚款1000000元)。
四、 其他
1. 奖罚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人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
2. 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 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4.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甲方项目经理: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总包与分包单位安全协议吊兰篇三
甲方(发包方): 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 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民法典》、《电力法》、《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为确保220kv鼎兴一线和鼎兴二线线安全运行,为提高供电可靠性,明确双方职责,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变电站,全长 公里,共 基铁塔,单塔双回。
第二条、检修维护保运管理的范围、内容及标准
1、检修维护保运管理范围:
2、检修维护保运管理内容:
(1)、220kv线路及其所属的所有电力设施进行检修维护保运管理。具体内容为:铁塔、绝缘子、金具、导线、避雷线、opgw线路、接地、通道、基础等。
(2)、检修维护保运管理包括定期巡查、登杆检查、更换清理绝缘子、安全标识的检查与更换、线路清障及修砍树木等;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并有详细和符合实际的设备台账和记录。
3、检修维护保运管理标准及要求:
(1)、达到电网公司的安全控制指标。
(2)、所维护的线路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倒塔、断线及设备损坏事故。
(3)、按规定每月对线路进行定期巡视。每季度季末对线路进行一次夜间巡视。
(4)、及时修砍线路下的树木和清除其它影响线路正常运行的障碍。
(5)、建立设备缺陷档案,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按轻、重、缓、急处理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缺陷按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来分类管理。维护人员应将发现的缺陷及时详细记入缺陷记录内,并提出处理意见,紧急缺陷应立即向甲方汇报,便于联系调度,申请停电处理。
(6)、作好设备标志管理。线路及其设备应有明显的线路名称和杆塔编号标志。
(7)、按规定健全和完善线路的各种档案资料和记录,档案资料符合实际,记录填写如实、规范整齐。
(8)、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应加强对线路的巡视检查,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威胁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为线路的检修提供依据。
(9)、乙方巡线人员必须熟悉专责线路的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变化规律和检修标准,熟知有关规程规定,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
(10)、线路巡视责任落实到人并将联系方式,作业证件等报甲方备案,正常巡视最少每月一次。一般缺陷应按时上报,重大缺陷及紧急缺陷立即上报甲方,缺陷上报必须做到清楚、真实。
(11)、乙方对工作应尽职责,杜绝漏巡、漏查、漏项。
4、巡视分类及周期要求
(1)、定期巡视其目的在于经常掌握线路各部分运行状况及沿线情况,做好反外力损坏宣传工作,确定检修项目。周期为每月一次,根据线路环境、设备情况及季节性变化,必要时增加次数。
(2)、特殊巡视在气候剧烈变化(大雾、导线结冰、狂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地震等),线路满载及过负荷和其他情况时,对全线路进行巡视,检查线路元件变形和损坏及危及安全送电情况。
(3)、故障性巡视是为了查明线路接地、跳闸原因,找出事故点。
(4)、夜间巡视在线路高峰负荷或阴雾天气进行,着重检查导线连接点的发热及瓷瓶有无火花放电异常情况。
(5)、监察性巡视由甲方和乙方技术人员协同进行,目的是为了解线路及设备状况、鉴定设备缺陷,并检查指导巡线员的工作。
5、巡视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杆塔的巡视。
1.1杆塔是否倾斜、下沉、变形;杆基周围土壤有无挖掘或沉陷。
1.2铁塔构件有无弯曲、锈蚀、丢失,螺栓有无松动。
1.3杆塔有无标号等明显标志;有无危及安全的鸟巢及萝藤类植物;有无被水淹、冲的可能;防洪设施有无损坏、坍塌。
(2)、金具的巡视。
金具有无锈蚀、变形,螺栓是否坚固,是否缺母。
(3)、绝缘子的巡视。
绝缘子有无硬伤、裂纹、脏污、闪络;针式绝缘子绑线有无松断;瓶头有无歪斜;瓶母有无松脱;有无弹簧垫圈。悬式绝缘子销子是否齐全劈开,有无断裂,脱落;瓷横担装设是否符合要求。
(4)、导线的巡视。
4.1导线有无断股、烧伤、背花;化工地区导线有无腐蚀现象;各相弧垂是否一致,是否过紧、过松。导线接头处有无过热变色、烧熔、锈蚀;并沟线夹弹簧垫圈是否齐全,螺母是否坚固;弓子线对相邻及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4.2每年应做第一次登杆检查,重点是接头、接点,以后按裸导线登杆检查周期的规定进行;污秽区清扫周期视污秽程度而定。
4.3对事故中断落的导线,采取防止行人接近的措施。
(5)、避雷设施的巡视。
瓷套有无硬伤、裂纹、脏污、闪络;安装是否牢固;引线连接是否良好;接地线有无开焊、脱落;接头有无锈蚀。
(6)、接地装置的巡视。
接地引下线有无断股、损伤;接地线夹是否丢失,接头接触是否良好;线夹螺栓有无松动、锈蚀;接地纤子有无外露和严重腐蚀。并测量接地电阻是否合格。
(7)、拉线、拉桩的巡视。
拉线有无锈蚀、松弛、断股;拉线棒、抱箍等有无变形、锈蚀;拉线、拉桩、戗杆有无偏斜、损坏,周围有无突起、沉陷、缺土;水平拉线对地距离是否符合要求。
(8)、线路交叉跨越的巡视。
8.1线路与各电压等级电力线路的垂直交叉距离,在上方导线最大弧垂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与弱电线路的垂直距离,在最大弧垂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8.2配电线路与被跨越物的垂直距离,与房屋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在最大弧垂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8.3邻近线路的树枝在大风时不触碰导线。
(9)、沿线环境的巡视。
9.1线路及其周围有无被风刮起搭落在导线上的树枝、金属丝、锡箔纸、塑料布、风筝等。
9.2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脚手架、吊车、树木、烟囱、天线、旗杆等。
9.3有无敷设管道、修桥筑路、挖沟修渠、平整土地、砍伐树木及在线路下方修房栽树、堆放土石等。
6、维护、检修要求:
1.铁塔本体
1.1铁塔有无倾斜、螺母松动、构件松动
1.1.1铁塔偏离中心线不大于0.1m
1.1.2杆塔倾斜度
1、转角塔、直线塔不大于15/1000;
2、转角塔不向内角倾斜;
3、终端铁塔不向导线倾斜;
4、铁塔倾斜度不大于10/1000。
1.2铁塔
1、无严重锈蚀;
2、主材弯曲度不超过5/1000;
3、各部螺栓紧固,无缺螺栓、螺帽松脱或螺栓丝扣长度不够;
4、焊处无开缝。
2.绝缘部分
2.1绝缘子无破损、裂纹、闪格。
1、釉面剥落面积不大于100m2;
2、瓷横担线槽外端头釉面剥落面积不大于200m2。
2.21、悬式绝缘子弹簧销、开口销、齐全无代用品;
2、硅橡胶绝缘子螺栓紧固,铁角无弯曲,平垫片、弹簧垫齐全,铁件无锈蚀。
2.3绝缘子清洁,无严重脏污。
3.基础
3.1塔基础无沉陷、上拔或冲刷现象。
3.2铁塔混凝土基础无裂纹、损坏、露筋。周围无堆积物。
3.3基础有无外露现象。
4.接地装置
4.1接地线与接地装置连接牢固。
4.2接地极无外露、无严重锈蚀、无丢失。
5.导线及架空地线和架空光缆
5.1导线及架空地线和架空光缆无严重锈蚀、损伤和闪格烧伤。
5.2导线及架空地线和架空光缆接头无变色,连接线夹螺栓紧固。
5.3导线及架空地线和架空光缆无断股
1、多股导线中的任一股导线损伤深度不超过该股导线直径的1/2;
2、多股及以上导线,某一处的损伤不超过3股。
5.41、导线过引线、引下线对铁塔构件间的净空距离220kv不小于2m;
2、每项导线过引线、引下线对临近导体、过引线、引下线的净空距离220kv不小于2.5m。
5.5三相导线驰度应一致,无过紧过松现象,一般档距驰度相差不超过50mm。
6.防护区及通道
6.1防护区内无新种植的树木,通道外无超高树木,经济作物应在规程规定的高度范围内,树木与导线距离不小于5m。
6.2防护区内无石方挖掘、建筑工程和爆破工程。
6.3通道内无易燃易爆物堆积,无腐蚀性化工污染出现。
6.4通道内无新架电力线路、通讯线路、架空索道及其他各种管道、电力电缆。查明新交跨物的性质、规格和所属单位。
6.5沿线道路、河渠等有无变化。防洪设施应完好。
7.交叉跨越
7.1被跨越名称
7.2目测距离
8.线路标志
8.1线路名称、编号、杆号齐全、醒目。
8.2悬挂位置、高度统一规范。
7、技术管理要求
(1)、应具备的有关规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电力线路防护规程,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技术规程,电力设备接地装置的技术规程,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送电线路),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国电集团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及本单位自定的现场规程。
(2)、应具备的生产技术指标图表,送电线路地理接线图,相位图,地区电力系统接线图,设备一览表,设备评级表,事故巡线检修组织表。
(3)、应具备产资料:线路设计,施工技术资料,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修改后的杆塔明细表及施工图未按原设计施工的各项明细表。
(4)、应具备的记录:线路维护、检修技术记录,预防性试验记录,绝缘子测试记录,导线连接器测试记录,导线避雷线驰度及间距测出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混凝土构件腐朽检查记录。杆塔倾斜记录,检修记录,故障情况记录,事故备用品清册,巡线工作日志,有关隐蔽工程记录。
(5)、定期对巡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积累资料,掌握规律,制度措施,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运行的工作水平。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并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作业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文明生产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但因此并不减轻乙方的安全责任。
4、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作为线路维护检修的承包单位,对线路维护检修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线路维护检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维护、巡查、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乙方一切生产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作业开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作业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开工。
5、作业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7、临时发生的事故抢修,乙方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巡查、抢修,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第五条、 合同期限及份数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作为商务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六条 附加条款
合同条款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