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接触并使用报告的人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写报告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一
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家装市场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家装业务税款的几点缺陷,并经过对家装市场税收收入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了必须规范税收征管的三点建议:
(一)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税款;
(二)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三)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目前,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的商品房基本上是没有经过装修的毛坯房,买房后进行装修已是一种普遍现象。但是,由于购房者的经济条件不同,家庭住房装修的档次、标准存在很大的区别,社会上各种装修队伍参差不齐,有正规的大型、中型装饰装璜公司,有小型的装修部,还有“三无(无证无照无资质)的马路游击队”即零散的个人组织在一起的装修人员。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对于家庭住房装修取得的收入应按建筑业计征营业税及其他税费,但是,由于其具有流动性大、范围广的行业特点,目前,对从事家庭住房装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税收征收管理很难到位,税款流失比较严重。
1、证照、资质证书等手续齐全且在税务机关已登记的企业,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这些企业大都按票面收入计算缴纳税款,由于其为个人提供家装服务时,索要合法票据的业主很少,加上双方又是现金交易,即使帐面收入明显记载不全,税务机关也很难发现有多少收入未入帐,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根据调查,我区现有注册从事装饰装璜业务的企业共189家,从业人员20000余人,其中80%的企业帐面收入明显偏低,与经营支出不成配比,形成亏损,但仍能继续经营,说明其确实存在故意少记收入形成亏损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问题。20xx年只有92家企业缴纳了营业税,帐面营业收入1.3亿元,共纳营业税400万元。
2、“三无”施工的个人,从事家装业务不履行纳税义务。
目前家装市场的混乱局面的形成,大部分原因是由于有些购房者为减少经济支出,找“三无”施工队进行装修造成的。据调查,本地人员及外地来京人员个人组建从事家装业务的小施工队,在**区屡禁不止,承揽了95%以上的私人家装业务,这些业务均未签合同而只是草签协议,有的甚至不签协议只凭口头商定,完工后按定好的价款直接支付施工费用,不提供任何合法票据,有关应税收入均未履行纳税义务。由于“三无”施工队的流动性强、施工范围广,税务机关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其涉及的家装收入一年不低于1亿元,造成了每年流失税款300余万元的征管漏洞。
3、企业、单位及政府部门的小规模装修业务存在抵帐或易货交易现象,导致税款流失。
1、个人从事家装业务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强,税务机关管理力量相对不足,无法做到对辖区内所有家装施工队进行有效监管,税务机关直接征收税款,无法保证税款的应收尽收。
2、家装标准档次不同,开据合法发票的少,给应税收入的确定带来了困难。豪华装修与简单装修比较,费用相差很多,无法统一实施定额征收税款,逐一核算费时费力,且税务人员不能准确认定装修档次的高低,管理起来有困难。
3、税务机关无权限制家装行业从业资格,无力掌握小型“三无”家装队的情况,进行规范有序的税收征收管理存在困难。
近年来,**区经济飞速发展,居民收入不断增长,随着**新城、汽车城、国展中心和奥运场馆的兴建及配套设施的投产,带动了周边地区房地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刺激了居民的购房消费和装修投入。根据**区规划局提供的数字估计,20xx年以后,**区每年新建商品房将在15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绝大部分能够及时售出,且入住时均需要进行必要装修。通过对居住面积在60—140平方米之间的大量装修户进行调查发现,每户装修费用在2—3万元的居多,达到6—7万元的占10%。根据这些数据测算,平均每平方米家装费用均在200元以上,每年**区居民共支付装修费用约在3亿元左右,将形成税源1000万元左右。可见,对家装市场实施有效税务管理是十分必要的,是推动依法治税、实现应收尽收、营造良好税收环境的必要手段,也是推动**区经济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
(一)建议委托有关部门、单位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从调查结果看,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居委会都具备委托代征税款的条件和可能性。
1、行业管理部门。据调查,我区建委下设的家装市场管理办公室属于职能部门,担负着整顿家装市场、规范家装行业的职责,可直接对装修企业和个人进行管理,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对家庭装修企业实行入区准入制度,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业主和装修单位进行处罚,委托其代征税款能够从源泉上进行控制,可有效堵塞征管漏洞。
2、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售房环节按照税务机关的有关政策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建筑面积为依据按定额标准代扣代缴税款。
3、小区居委会。由于目前装修公司或施工队进入住宅小区进行装修时,必须取得小区出入许可证,所以可委托小区居委会在日常家装管理中,配合税务部门代征家装业务的税款。
(二)建议家装业务税款征收采取定额征收方法。
按档次不同由税务机关按建筑面积核定营业额。如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少于2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征收各项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200元少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征收各项税费;家装费用每平方米大于500元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征收各项税费。
(三)建议加大对规范家装市场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的宣传力度。
借助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对税务机关规范家装市场所实施的税收政策和采取的征管措施等进行宣传,增强居民装修找正规装修公司的认识,提高业主家装结算时索要合法发票的意识。可以考虑把餐饮、服务业实施有奖发票的做法引入建筑业—家装领域。
(四)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加强对家装市场的整顿和管理。
与工商管理部门加强联系,在居委会、物业管理的协助下对家装行业进行规范管理;与建委沟通,采取有效监管措施,督促、引导小型、个人家装施工队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二
调查地点:全国
调查时间:x年
被访者:城镇居民
调查机构: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
报告来源:x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组织了一次大规模的入户抽样调查,调查显示:近七成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的产权房,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户均使用面积52平方米;家庭装修已成新产业,三成多的家庭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12.9%家庭今年打算购房。以上数据表明购房已成家庭最大消费。
随着国家房改力度加大,我国城镇居民已形成掏钱买房住的观念,超过半数居民已购买了住房。
在购房家庭中,户均购房金额2.6万元,为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收入的1.5倍。其中购房改房的家庭占86.9%,户均购房金额1.9万元;购商品房的家庭占9.7%,户均购房金额7.9万元;购买其它住房的家庭占3.3%,户均购房金额3.4万元。户均购房金额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购房家庭总数的31.1%,户均购房金额1至3万元的家庭占46.5%。
购买住房的家庭中,1990年以前购房的家庭只占4.2%,1991-1994年购房的家庭占19.0%,1995-1996年购房的家庭占32.5%,1997-1999年购房的家庭占44.3%。可见随着房改力度的增加,居民购房呈上升趋势。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入,已初步构建起了住房新体制基本框架。它打破了单一的公有制住房产权形式,形成了以居民自主产权为主、多个产权形式并存的格局。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房改力度,公有住房比例下降,私有住房比例上升,其中居民家庭拥有原有私房的为12.0%;拥有房改私房的为48.4%;拥有商品房的为5.4%。近1/3的居民家庭实现了拥有一套产权归自己的住房梦想。传统租赁公房的家庭由1993年的76.8%急剧下降到目前的28.6%。
住房面积是衡量居住水平的重要指标,从实际使用面积来看,户均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占总调查户的7.8%;户均20-40平方米的家庭占32.7%;户均40-60平方米的家庭占35.5%;户均60-80平方米的家庭占14.1%;户均80-100平方米的家庭占5.4%;户均10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占4.5%。
从不同的行政区域看,使用面积最大的为海南和福建省,户均为76和74平方米,使用面积最小的为上海、北京和天津,户均分别为30、38、38平方米,高、低相差一倍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户均使用面积小于20平方米的家庭中,仍然存在着15.2%的三人以上家庭的安居问题。其中,大多是离退休、下岗待业及家庭负担重、就业人口少的低收入家庭。这些家庭的成员因工作单位经济效益差、福利待遇低,住房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
我国城镇居民居住的房屋类型分为7种,58.7%的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结构为二居室或三居室,其中二居室达到39.0%;三居室达到19.7%;一居室和四居室比例较低,分别为9.6%和2.6%;普通楼房和平房居住率达10.1%和17.2%。
绝大部分家庭居住条件较好,拥有比较齐备的生活设施。其中拥有暖气设备的家庭占31.5%;拥有厕所浴室的家庭占40.2%;拥有管道煤气天然气的家庭占30.3%。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设备不配套,8.1%的家庭没有单独属于自家的卫生间;38.8%的家庭无暖气设备;17.7%的家庭使用煤炭燃料。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对居室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近1/3的家庭进行了住房装修。户均装修支出1.4万元,其中房改房户均装修支出1.3万元,商品房户均装修支出2.4万元。装修家庭中,户均装修支出小于1万元的家庭占58.3%,装修支出1-3万元的家庭占33.7%,3万元以上的家庭占8%。
有12.9%的家庭打算在20xx年购房,其中6.8%的家庭打算购买现住房,3.2%的家庭打算购买商品房。
不同收入家庭购房意向差异较大。在20xx年打算买房的家庭中,年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家庭为7.1%;年收入在3-5万元的家庭为18.4%;年收入在7-10万元的家庭为22.7%。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比较迫切,但是受收入的限制难以立即转化为有效需求。可以看出准备买房的大多数属于中、高收入家庭,他们有较强的改变住房条件的愿望及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如果有比较优惠的鼓励购房的政策,这部分人将成为今后实现住房消费的主体。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三
在人口集中、居住拥挤的旧城改造中,北京市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等多种途径,让被拆迁居民看到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希望。一些地区在恢复老北京胡同风貌的同时,尽量保持当地居民结构和生活相对稳定,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最近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地区的居民在拆迁问题上却顾虑重重,意见不少。
不敢轻易言搬,难在哪里
前面地区一直是北京建筑文化、市井文化、民间文化最为发达的历史特色街区,被崇文区列为风貌保护区,经过几年东园搬迁,现在留住居民还有三千多户。为恢复前门地区的古朴风貌,同时适度降低当地的人口密度,去年崇文区出台了多种疏散安置方案,除在弘善家园定向安置外,居民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自行选择满意的房源;如果现有住房符合风貌保护工程整体规划,也可选择在原地生活。
经济适用房解决安置淡一些居民认为没安居。弘善家园是紧邻东二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崇文区风貌保护定向安置用房,该项目中有5000多套住房将用于前门拆迁居民“上楼”所用,3年后入住。安政策规定,凡选择弘善家园的居民,新房面积的计算被分为两部分:一是原住房面积乘上一个补贴系数后所得到的对界面接是免费的。二是余下面积由住户购买,买平方米为4900。一些低保、残疾家庭在无力缴纳房屋差价前,还可以与区房管所共有产权。
一般来说,余下面几约占新房总建筑面积的一般左右,购买需要10多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在记者随意走访的20多户中,以退休、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居多,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不少家庭觉得难以承受。有一堆退休老夫妻,女儿患严重精神病,十六七岁的外孙因父母去世也同他们一起生活。老人告诉记者,拆迁部门多次动员他选择“弘善”,可以置换一套三居室,但要交纳19万元,“我们全家一个月收入才3000块钱,哪来这么多钱?”他说近二年老伴和闺女住院看病不能报销的费用已经上万元了,拿19万买房?想都不敢想。即使筹得起买房钱,人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3年周转期间租房的费用、入住新房后的物业费、采暖费,以及毛坯房简单装修和添置必备家居用品等等。异地安置可以大大改善住房条件,但经济上包括各种日常费用带来的压力和担忧使一些人望而却步,甚至成为不愿搬迁的理由之一。友人这样算账:“你照顾了我,我花了十多万,租3年房子又是几万,将来住进新房还得几万,这不是低收入家庭能承受的。如果人上楼生活水准下降了,能算安居么?”
周转期间租房费用给部分家庭增加了额外负担。人们不愿意地安置还有一个顾虑,即新房入住前,要在外租房周转3年,这也是一笔不晓得开支。留家兄弟都需要租房。哥哥一家3口足了一居室,每月租金1600元,已经超过全家月收入的一般。而3年的租金一共57600元,他说把拆迁奖励的搬家费贴补进去,自己还要掏45000多元,其弟家是低保户,夫妻两都中毒残疾,女儿读初中,经济条件更差,能租什么样的房让他们头疼。还有一户前门地区较早拆迁的居民,当时补偿了17万多元,目前租房已经两年,最近刚刚开始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示。他们举得即使以后房子盖好了也得排队摇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再租五六年房都不定打得住。
加着接触到的居民,无论拆迁还是没财前的几乎都提到了房租问题,一些租房户挺无奈。以为选择“弘善“并刚签了协议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一家5口足了一套两居室,3年就是7元。她说:“不搬,面积太小;搬吧,花钱太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地安置符合意愿但这样“安置”让居民担心“留不住”。目前,前门地区草厂三条至草厂十条一些住户迁出或部分迁出的院落正在紧张施工,既有独门独院,也有几乎医院,有些院儿户户厨厕齐备。据一些居民讲,不愿离开前门地区的住户以后都会同意“平移”安置到这里,置换后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增加不扩大,不确定朝向。
很多人希望就地安置,但安置中的一些做法让他们担心留不下来。有户人家最初不想离开前门地区,拆迁人员领他们看了一出新翻建的房子,面积比他家目前住的房子多0、7平方米,总共20、7平方米,其中包括4平米的厨房厕所,实际居住面积反而比原住房傻了4平方米。该户想把20平方米的老房子交给房地产经营管理中信修缮后再迁回来,但同样存在厨房厕所必须进屋的问题。这样的“平移”让很多人不理解,认为如果都这么安置,非但改善不了居住条件,反而给留住居民设置了障碍。
记者发现,就地安置作为一项政策已经明确,但究竟通过什么方式,如何具体实施,很多人不清楚更无从知晓。由于安置方案不确定,政策缺乏透明度,人们一律很多,甚至怀疑就地安置是“忽悠老百姓”,是想把当地更多的居民“挤”走,拿性爱的房子,四合院卖钱,部分居民因此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抵触情绪。
安置也要安居,居民想什么?
一、提供现房房源,避免搬迁周转带来更多的经济负担。
居住在前门地区的多是中低收入家庭。从居民自身讲,他们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但更希望政府能够提供现房。人们认为,既然外迁是主要的安置途径,就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显示处境,首现建设安排好安置用房。有现成的房源,不仅能降低因周转租房增加的生活成本,减少负担,也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期房质量的怀疑,让群众真正能够安安心心地搬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居民反映,现在房子没盖好不具备搬迁的条件,可是为了东园拆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居民也被搞得人心惶惶,难道风貌改造紧迫到比老百姓安居还重要?一些居民还建议家的大房源中廉租房的比重,通过适度补贴,少量租金,让一部分经济困难有愿意尽快改善的家庭能够搬得起,迁得走。
二、就地安置立足实地实情优先考虑改善居民住房。
对于愿意留住当地的居民,考虑上学、上班、就医等显示因素更多一些,觉着能“凑合着住”,生活成本也低。这幅分人以中老年居多,而且有这种想法的家庭为数不少。他们认为,随着以后子女通过申请经适房等途径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后,住房条件会逐渐改善,走不如留。但有些实际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1、自建房。前门地区多为公房或单位房,户均面积20平方米,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又没机会福利分房,自建房现象相当普遍。居民认为自建房虽然不美观但百姓生活确实需要,能否纳入统一修缮的范畴?影响胡同界面风貌和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自建房应当拆除,住户也可以动员迁出。但普通院楼的改造应该更多的考虑居民的时机居住需求,对居民的自建房经过同意规划建设后尽量保留,这在其他区已有先例,比如西城、宣武、东城等区在对一些互通的改造中,不仅整修院落翻建住房,还改建各家的自建房,虽然改建要收取一定费用,但群众能够接受。这种做饭值得借鉴,也是可行的。
2、就地安置。居民们说,过去总是拆迁,把房子拆了,居民只能伴奏,无论是胡同还是胡同里的居民谁都留不住。现在是走是留尊重群众的医院,这才是以人为本。但是就地安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怎么才能更合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怎么处理好与风貌保护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他们建议,那些既有迁出也有留住的居民院落,能否制定一些办法,将改建后的空房首先用于改善院内其他留住居民的住房条件。户厕如愿应依据住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有的院子空地面积足够,或可腾出一间房子可以改造成户厕,没有必要户户带厕,平房院落不像楼房,更不是供外人参观的,不如节省面积环节群众生活继续问题;如果必须配套,包括厨房在内也不能挤占住房面积。厨厕面积可以通过与自建房面积部分置换、部分有偿提供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三、货币补偿便于自选合适房源关键是公开透明合情合理。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四
为全面了解我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根据“建办保[20xx]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对保障性住房建设高度重视,把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截至目前英吉沙县已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2915套,建筑面积18.98万平方米,在建保障性住房4792套,建筑面积27.37万平方米,合计7707套,46.35万平方米,总投资为54539万元。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廉租住房:按照英吉沙县廉租住房建设规划到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4909套,总建筑面积约24.5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建设廉租住房603套,建筑面积30150平方米。目前我县已建设完成廉租住房2643套,17.92万平方米;在建3492套,20.84万平方米,合计6135套,总建筑面积38.76万平方米,总投资为45078万元,与08—4909套的建设任务相抵,超额完成1226套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实际上我县已完成了20xx年、20xx年的廉租住房建设1400套任务的87.57%。
2、棚户区改造:按照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二五”规划,20xx年至20xx年规划改造英吉沙县城镇九个社区,合计改造棚户区住房6003户,计划总投资11.4亿元。其中其兰巴格社区625户、英巴格社区625户、吾尔也提社区1000户、欧阿达阿勒迪社区553户、英协海尔社区750户、拉瓦社区500户、阿克巴格社区500户、克勒克霍依拉社区700户、阿依丁库勒社区750户。20xx年计划改造完成1524户,总投资为26999万元。其中新建安住房400套,货币补偿改造1124户,完成年初计划的100%。安住房建筑面积3.21万平方米,投资为4337.83万元,目前主体已完工,工程款与安补偿资金合计支付9714余万元。
3、公租房:20xx年到20xx年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246户,计划投资4.61亿元。20xx年计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148套,截止目前1172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总投资5122万元.完成年初计划任务的102%。其中900套,3.3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新城区,目前正在三层施工;另有272套,1.05万平方米,分别建于依格孜牙乡、色提力乡、托普鲁克乡、克孜勒乡、乌恰乡、苏盖提乡、萨罕乡、县医院,现已竣工并交付使用。
虽然我县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认真加以解决。
1、建设资金压力较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紧,资金需求大,但由于上级补助资金有限,资金自筹配套的压力较大,特别是拆迁成本高和居民小区的附属工程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导致保障性住房总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建设任务日趋繁重。总的看我县保障房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建成数量还不大,预期明年建设实施任务将是今年的3倍,保障房建设的压力日益加大。
3、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还有待完善。一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长远发展的规划、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二是保障对象的政策制定、资格审查、收入核定、住房退出等方面的机制还不完善,离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配套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人员和经费等不足,给保障房的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设立绿色政策通道,认真研究破解制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难题。房管、建设、国土、发改、财政、民政等主要责任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快速推进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程质量,重视完善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切实建成民心工程。各单位特别是企业、社区和劳动保障部门等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既要积极帮助困难群众做好申请工作,又要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切实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为做到应保尽保打下基础。
2、立足长远,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不是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权宜之计,而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长期工程,因此,要立足长远,科学论证,编制好建设规划,要优先考虑土地规划,提前做好土地储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建设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群众的承受能力,确保规划一批,建成一批,安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
3、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筹措项目配套资金力度。要把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一是设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专户,专款专用。把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年递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将土地出让金10%和住房公积金净收益足额提取。二是要加大向上争取的力度,做好项目储备,抓住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投资的时机,积极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三是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新途径,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家,投资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努力扩大建设资金来源。
职责,确定主管部门和保障对象的权利、义务,确立保障性住房稳定增长的机制,对限价房、经适房的管理、分配和审批,廉租房、公租房的使用、审核、退出及物业管理,保障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信息监控等作出规定,从制度上保证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规范发展。二是要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管理机构,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核定机构职能和编制,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办公经费。三是切实落实好住房保障政策,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保障的范围,适时向乡镇、农村延伸。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五
根据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上报审核通过的.申请公租房家庭情况,为尽快有效解决这部分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xx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拟于近期分配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拟分配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现有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两房中心上报625户申请家庭(公租房二类267户、三类358户,)
以上分配家庭房源由市两房中心提供
本次摇号抽取住房分配顺序按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排序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对象的确定
由桃城区、高新区、冀州区、滨湖新区,市两房中心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审批通过的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合格家庭。
四、分配方法及程序
(一)在房源数量大于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的情况下,以上合格家庭直接进入摇号分配程序;如房源数量小于申请保障性住房合格家庭数量,在优先保证先申请家庭和享受最低保障家庭入住的前提下,按申请时间前后进行轮侯等待下次分配,如轮候期间超过一年,需经再次核实住房和收入情况合格后按照分配程序摇号。以单位组织申请的三类公租房的家庭,结合单位办公地点为方便管理,由住房保障科商两房中心统一安排入住。
(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报到点报到,按照申请家庭申报时间先后顺序排队进行现场抽号确定房号。
五、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地点、会场安全、后勤保障的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保障性住房摇号时间确定在20xx年4月11日。
由住房保障科负责通知分配对象,按时参加。摇号分配住房困难家庭规模大,涉及人员多,结合天气情况,拟采取:1、选择一个能承受此次大型活动的封闭性会场,地点选择在永安北里小区,由住房保障科会同两房中心联络并做好会场的部署安排工作。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联系公安部门出警予以协助参加,维持秩序,并做好到场前的排队布局等工作。2、采取分类分配方式上午分配二类公租家庭、下午分配三类公租家庭,设置6个报到点,排成6队。本次活动约需要占用1天的时间,由办公室做好工作人员、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参加人员
为确保本次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严肃性,此次活动邀请市公证处参加并公证、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桃城区、冀州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七、工作要求及规定
(一)分配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由市纪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组对本次分配摇号过程实施全过程监督,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分配的公平性,公正性,严肃性。
(二)1、对于确定分配的申请家庭,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到场参加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2、如无特殊原因,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没有签定相关合同的视为自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保障。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六
在人口集中、居住拥挤的旧城改造中,北京市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就地安置和货币补偿等多种途径,让被拆迁居民看到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希望。一些地区在恢复老北京胡同风貌的同时,尽量保持当地居民结构和生活相对稳定,深受群众的欢迎。但最近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有些地区的居民在拆迁问题上却顾虑重重,意见不少。
前面地区一直是北京建筑文化、市井文化、民间文化最为发达的历史特色街区,被崇文区列为风貌保护区,经过几年东园搬迁,现在留住居民还有三千多户。为恢复前门地区的古朴风貌,同时适度降低当地的人口密度,去年崇文区出台了多种疏散安置方案,除在弘善家园定向安置外,居民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自行选择满意的房源;如果现有住房符合风貌保护工程整体规划,也可选择在原地生活。
经济适用房解决安置淡一些居民认为没安居。弘善家园是紧邻东二环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作为崇文区风貌保护定向安置用房,该项目中有5000多套住房将用于前门拆迁居民“上楼”所用,3年后入住。安政策规定,凡选择弘善家园的居民,新房面积的计算被分为两部分:一是原住房面积乘上一个补贴系数后所得到的对界面接是免费的。二是余下面积由住户购买,买平方米为4900。一些低保、残疾家庭在无力缴纳房屋差价前,还可以与区房管所共有产权。
一般来说,余下面几约占新房总建筑面积的一般左右,购买需要10多万元到20多万元不等。在记者随意走访的20多户中,以退休、内退人员、下岗人员居多,总体收入水平较低,不少家庭觉得难以承受。有一堆退休老夫妻,女儿患严重精神病,十六七岁的外孙因父母去世也同他们一起生活。老人告诉记者,拆迁部门多次动员他选择“弘善”,可以置换一套三居室,但要交纳19万元,“我们全家一个月收入才3000块钱,哪来这么多钱?”他说近二年老伴和闺女住院看病不能报销的费用已经上万元了,拿19万买房?想都不敢想。 即使筹得起买房钱,人们也有很多顾虑,比如3年周转期间租房的费用、入住新房后的物业费、采暖费,以及毛坯房简单装修和添置必备家居用品等等。异地安置可以大大改善住房条件,但经济上包括各种日常费用带来的压力和担忧使一些人望而却步,甚至成为不愿搬迁的理由之一。友人这样算账:“你照顾了我,我花了十多万,租3年房子又是几万,将来住进新房还得几万,这不是低收入家庭能承受的。如果人上楼生活水准下降了,能算安居么?”
周转期间租房费用给部分家庭增加了额外负担。人们不愿意地安置还有一个顾虑,即新房入住前,要在外租房周转3年,这也是一笔不晓得开支。留家兄弟都需要租房。哥哥一家3口足了一居室,每月租金1600元,已经超过全家月收入的一般。而3年的租金一共57600元,他说把拆迁奖励的搬家费贴补进去,自己还要掏45000多元,其弟家是低保户,夫妻两都中毒残疾,女儿读初中,经济条件更差,能租什么样的房让他们头疼。还有一户前门地区较早拆迁的居民,当时补偿了17万多元,目前租房已经两年,最近刚刚开始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公示。他们举得即使以后房子盖好了也得排队摇号,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轮到自己,再租五六年房都不定打得住。
加着接触到的居民,无论拆迁还是没财前的几乎都提到了房租问题,一些租房户挺无奈。以为选择“弘善“并刚签了协议的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她一家5口足了一套两居室,3年就是72000元。她说:“不搬,面积太小;搬吧,花钱太多,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就地安置符合意愿但这样“安置”让居民担心“留不住”。目前,前门地区草厂三条至草厂十条一些住户迁出或部分迁出的院落正在紧张施工,既有独门独院,也有几乎医院,有些院儿户户厨厕齐备。据一些居民讲,不愿离开前门地区的住户以后都会同意“平移”安置到这里,置换后的住房面积原则上不增加不扩大,不确定朝向。
很多人希望就地安置,但安置中的一些做法让他们担心留不下来。有户人家最初不想离开前门地区,拆迁人员领他们看了一出新翻建的房子,面积比他家目前住的房子多0、7平方米,总共20、7平方米,其中包括4平米的厨房厕所,实际居住面积反而比原住房傻了4平方米。该户想把20平方米的老房子交给房地产经营管理中信修缮后再迁回来,但同样存在厨房厕所必须进屋的问题。这样的“平移”让很多人不理解,认为如果都这么安置,非但改善不了居住条件,反而给留住居民设置了障碍。
记者发现,就地安置作为一项政策已经明确,但究竟通过什么方式,如何具体实施,很多人不清楚更无从知晓。由于安置方案不确定,政策缺乏透明度,人们一律很多,甚至怀疑就地安置是“忽悠老百姓”,是想把当地更多的居民“挤”走,拿性爱的房子,四合院卖钱,部分居民因此产生了比较强烈的抵触情绪。
居住在前门地区的多是中低收入家庭。从居民自身讲,他们希望改善居住条件,但更希望政府能够提供现房。人们认为,既然外迁是主要的安置途径,就应当充分考虑居民的显示处境,首现建设安排好安置用房。有现成的房源,不仅能降低因周转租房增加的生活成本,减少负担,也有助于消除人们对期房质量的怀疑,让群众真正能够安安心心地搬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旧城改造的顺利推进。居民反映,现在房子没盖好不具备搬迁的条件,可是为了东园拆迁,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居民也被搞得人心惶惶,难道风貌改造紧迫到比老百姓安居还重要?一些居民还建议家的大房源中廉租房的比重,通过适度补贴,少量租金,让一部分经济困难有愿意尽快改善的家庭能够搬得起,迁得走。
对于愿意留住当地的居民,考虑上学、上班、就医等显示因素更多一些,觉着能“凑合着住”,生活成本也低。这幅分人以中老年居多,而且有这种想法的家庭为数不少。他们认为,随着以后子女通过申请经适房等途径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后,住房条件会逐渐改善,走不如留。但有些实际问题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1、 自建房。前门地区多为公房或单位房,户均面积20平方米,近二三十年来随着家庭人口增加,又没机会福利分房,自建房现象相当普遍。居民认为自建房虽然不美观但百姓生活确实需要,能否纳入统一修缮的范畴?影响胡同界面风貌和不利于文物保护的自建房应当拆除,住户也可以动员迁出。但普通院楼的改造应该更多的考虑居民的时机居住需求,对居民的自建房经过同意规划建设后尽量保留,这在其他区已有先例,比如西城、宣武、东城等区在对一些互通的改造中,不仅整修院落翻建住房,还改建各家的自建房,虽然改建要收取一定费用,但群众能够接受。这种做饭值得借鉴,也是可行的。
2、 就地安置。居民们说,过去总是拆迁,把房子拆了,居民只能伴奏,无论是胡同还是胡同里的居民谁都留不住。现在是走是留尊重群众的医院,这才是以人为本。但是就地安置政策在实施过程中怎么才能更合乎老百姓的生活实际,怎么处理好与风貌保护的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应该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和意见。他们建议,那些既有迁出也有留住的居民院落,能否制定一些办法,将改建后的空房首先用于改善院内其他留住居民的住房条件。户厕如愿应依据住宅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比如有的院子空地面积足够,或可腾出一间房子可以改造成户厕,没有必要户户带厕,平房院落不像楼房,更不是供外人参观的,不如节省面积环节群众生活继续问题;如果必须配套,包括厨房在内也不能挤占住房面积。厨厕面积可以通过与自建房面积部分置换、部分有偿提供等多种途径来解决。
住房的调查报告篇七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制定了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临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有效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指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运用归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委托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发放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行“先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贷款,有效担保,一次整借,按月偿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的受托银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心委托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五条受托银行应按“中心”下达的委托贷款文件执行,严格审核、规范操作,确保贷款便捷、及时、安全发放和使用。
第六条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县(市、区)管理部依照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办理并报市中心审批。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七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第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临汾市辖区内常住城镇户口;
2、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作保证。
第九条借款人提出申请时,须向中心提供以下书面证明材料:
1、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和婚姻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3、购买二手房的,除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外,还应提供房屋总价款的完税发票;
4、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以上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存档资料可留复印件)
第三章、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
第十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年龄+还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5年。
第十一条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且不得超过所购、建房首付款后的金额。
第十二条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新放贷款从调整之月起执行新的利率规定;已发放的贷款自次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章、贷款程序
第十三条为保证借贷双方的利益,贷款一般采取单位组织集体办理、并保证代扣代缴,或个人直接申请贷款的办法。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向“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十五条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中心”应在十日内进行贷前调查核实并向借款人作出是否可以申请贷款的答复。
第十六条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经“中心”批准,向受托银行下达委托文件并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由受托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七条借款人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委托银行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相应帐户或借款人本人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借款人及其配偶取得贷款后,其公积金存款帐户的公积金除按规定偿还住房贷款外,停止支取并不能再为他人贷款提供质押。
第五章、贷款的偿还
第十九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按月偿还,借款人可选择银行代扣或每月到受托银行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第二十条对提前偿还贷款的,受托银行按实际使用资金期限及原合同期限档次利率(含政策调整同档次利率)计收利息。
第二十一条借款人还款如发生逾期,在三个月内由受托银行按逾期天数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罚息。超过三个月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由借款人单位协助扣还,或由保证人代为偿还贷款本息。超过(含)六个月的依照法律程序,一次性收回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十二条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经中心批准可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三条受托银行有义务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与偿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中心通报情况。
第六章、贷款的保证
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采用联保、质押、担保公司保证三种方式。
(一)联保:是指有稳定收入且缴存公积金正常的自然人(联保人)愿意用自己的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家庭财产承担借款人还款责任的贷款保证方式。联保人一般为2-3名有财政工资收入的职工。联保人本人及其工作单位须分别出具保证承诺,并有能顺利扣划联保人工资偿还贷款的具体操作方式。根据还款情况,在确保贷款无风险的前提下,可分次解除联保人。联保人在保证期间,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能贷款。
(二)质押:是指用其它职工(质押人)的住房公积金为借款人提供还款担保的贷款保证方式。质押人必须是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且多个质押人公积金帐户内的总额不应低于贷款额度的50%。质押人须向中心提供本人身份证,填写质押人承诺书,并当面签字留手印。质押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超过借款余额时,借款人可申请分批解押。质押人在解押前,不能提取公积金,不能贷款。
(三)担保公司保证:是指由市中心委托有合法资质的担保公司向中心提供还款保证,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房产抵押保证的贷款保证方式。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给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保证的,其房产须有房屋所有权证,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并在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借款人除与配套银行签订借贷合同外,应同时与担保公司签订抵押保证合同,担保公司与借款人签订抵押保证合同后,向中心提供保证书,两份合同与保证书从签订签发之日起同时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借款人与担保公司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产不能抵押: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
2、属于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
3、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
4、已经作为抵押的;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抵押给担保公司的房产,必须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以现购房作为抵押物而暂无产权证无法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的,经担保公司调查核实可以后续办理抵押登记的,担保公司可先行担保,以后补办抵押登记。抵押房产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估价或以购建住房合同所订明的房屋全部价值为准。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现值的70%。
第二十七条抵押人以共有房产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有共有人书面同意,并当面签字留手印。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抵押人对所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接受“中心”及受托银行的监督检查。如抵押物灭失、损毁或其他原因有明显贬值的,借款人应在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担保公司、中心和受托银行,同时设定新的抵押物或变更其它担保方式。
第二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中心”同意,借款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三十条处置抵押物的主要方式为委托拍卖。处置抵押物所获款项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处置抵押物和质押物的费用;
2、扣除与抵押物和质押物有关的税款;
3、清偿借款人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4、余款退还借款人或继承人、受赠人。处置抵押物或质押物所获得款项不足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担保公司应继续向借款人、保证人或其继承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三十一条办理解除房产抵押手续,借款人应执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交担保公司并领取房屋他项权利证后,持房屋他项权利证去房产管理部门解除抵押换回房产所有权证。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有关条款如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时以新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临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此前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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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的调查报告篇八
在现实生活中,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居民住房调查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住房是农民安身之本,拥有一幢称心的住房是农民心中挥之不去的情结。从经济意义上看,农民住房既是生活资料,又是生产资料,它是农民用以遮风避雨的生活设施,同时又是生产劳动的直接或间接场所。农民的住房投资理念和方式决定于农民家庭的经济基础,除了对农民本身的生活、居住质量产生直接影响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资料购置和日常生活消费,并最终影响了农村的生产组织方式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住房问题因而成为农村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农业基准点调查户,采取实地对农户现有住房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一)现有农村住房调查情况
对xx镇xx村二组、关口村八组、独山村一组、马安村八组,南庄村八组、大路村四组、铙钹村三组共318户农户进行了实地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户的住房总面积为10494平方米(包括畜禽圈舍),人均住房面积约33平方米。其中:住房为砖混结构的有305户,占调查户的96%,面积10284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98%;其他结构的有13户,占调查户的4%,面积210平方米占被调查户总面积的2%。通过调查,我镇农村住房在xxxx年-20xx年是农村建房高峰期,房屋规划相对合理。房屋结构以砖混为主,户均33.72平方米;其他结构户均16.15平方米。
在被调查的318户农户中,现有房屋结构情况是:砖混结构拥有二层楼房的农户占总数的20%左右;居住在平房中的农户较多,占总数的70%左右,厨房比较简陋,燃料以煤球为主,柴草为辅。
(二)农村住房结结构状况
住房状况主要表现为:一是设计落后,结构不合理,厕所简陋,卫生状况较差;二是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杂乱无章;三是占地无序,少批多占,甚至不批也占。农村住房状况与城市住房状况差距很大,居住条件的落后成为制约农村居民生活生平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究其原因,一是农村生产力水平落后,经济收入整体水平不高;二是住房规划缺乏指导,在设计上仍沿袭祖辈传统模式;三是农村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部分有钱的农户不愿意在农村建房。
(三)制约农民建房若干因素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普遍认为:目前,新建房屋最大困难在于家庭经济实力欠缺,表示经济上难以承受;又因近年建材涨价,建筑费用不断提高,造成修建房屋成本高,现在有点积蓄就存起来,以防备子女学业和养老预期支出等,暂不考虑改造住房。农村“三改”进程及覆盖面相对不高,农民都想,但多数农民缺少资金,但是上级部门只要给点补贴都愿意改造。
(四)未来农村住房需求
一方面由于我镇自然资源匮乏,土地相对贫瘠;另一方面,由于南方等地经济与待遇较为殷实等因素,造成我镇农民子弟外出做生意、求学、打工人数不断增加,实际从事农业的'人口数量逐年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转移,且最终落户于城市的人数近几年呈明显上升趋势。
当前,对大多数普通农民来说,一年纯收入和较高的日常生活费用相比,尚不足以支付翻新、改造房屋的款项,少数高收入户中又出现了在城镇购买商品房的倾向。所以,在普通农民的家庭经济聚积到一定程度之前,大规模的房屋翻新、改造现象不会出现。因此,初步判断,在未来几年内,我镇农村住房总需求将不会多旺盛。
一、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市及小集镇转移,使我镇农村住房面积的需求减弱。
二、农村二、三产业发展进程缓慢,成为制约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居民对房屋质量和功能的需求等方面的主要因素。
三、以往的农民住房建设,农民个人建造的房子分散零星,大量的附属设施占用了不少耕地。建设图纸和其他配套设施不完善,单体工程造价不断提高等。
一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小城镇建设,合理规划农村住房修建的总体布局。改变分散建房到集中规划建房,合理利用土地,减少环境污染、统一设计与规划建造,向新型农民新农村发展。
二是改变杂乱建设到有序建设。以前农民建房是农民自己找施工队施工或找几个工匠施工修造房屋,用的建设图纸是“统一版本”或没有建设图纸想怎么修就怎么修,更没有相应的污水处理和其他配套设施,有的新房用的是旧房子拆下的建筑材料,这种情况下建造的房子十年左右就要翻新,造成重复建设的怪圈。因此,应努力改变这种杂乱建设,严格按照村镇布局规划实施。
三是未来农村居民单体房屋工程造价,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居住环境、居住条件、居住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为此,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农村居民的生活和生存环境,还有待切实加快“三农”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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