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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优秀1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4 14:07:03
最新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优秀13篇)
时间:2023-11-04 14:07:03     小编:雨中梧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一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启航大厦a座18f

联系电话:

甲方为 __商业广场永城(商业地块儿) 项目之发展商,现委托乙方为上述物业之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 永城市 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浍河路、东磨山路 即所有商业地块儿面积是本合同的委托标的物业面积。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标的物业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积销售率达90%为止。达到本合同终止时间之后,如甲方没有书面表示终止合同的话,乙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销售面积达到销售率100%。

第三条 委托策划、代理范围:

1) 乙方进驻售楼处前,甲方就可售标的物业之所有单位清单以书面形式交达乙

方;

2) 甲方有权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不超过可售物业数

量的10%,在乙方进驻售楼部前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楼号、楼层及房间号,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业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

3) 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或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之策划、销售代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为甲方提供包括市场调查、策划顾问、销售代理服务。

1)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组成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

6) 乙方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总销控意见,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8)乙方之销售人员须做好本职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销售分解目标外,还应积极主动及早联系业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准备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售后服务。

9) 乙方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对第三方作出违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项目本身)的允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乙方之权限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相关资料向外透露;

4) 按照获得甲方同意的意向,在既定范围内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6) 委托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销控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

第七条 委托代理程序

客户所缴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购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与客户签订《定金合同》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服务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用,包括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二部分。甲方须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

4)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销售低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套房屋所对应的“销售底价”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是指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甲、乙双方制定的本项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价底价表”,既制定出每套销售房源的“销售底价”,经甲方审定后备档,作为甲、乙双方结算销售溢价分成的依据。

5) 销售溢价分成办法。本项目可售房源实际售价超出“销售底价”(既“一房一价底价表”)部份的销售收入为销售溢价,乙方收取销售溢价款需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6) 销售溢价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销售溢价分成款的结算以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考核期,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申请暂结销售溢价分成款。

13)如果客户签署《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悔约,如果相关合同项下的销售代理费已经结算给乙方,则乙方退回已收销售代理费给甲方或由甲方直接从下次代理费中扣除。

14)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营销过程中,根据客观市场情况和主观需求,制定相应之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提出相关考核目标及奖罚措施。具体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约束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2) 甲方须支付到期应付销售代理费;

3) 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资料或其他广告形式上标示乙方公司名称;

第十条 终止合同

3)若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条款8注明)销售代理费,且在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销售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之用)

甲方: 乙方:

_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二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启航大厦a座18f

甲方为xxxx商业广场永城(商业地块儿)项目之发展商,现委托乙方为上述物业之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永城市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浍河路、东磨山路即所有商业地块儿面积是本合同的委托标的物业面积。

第二条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标的物业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积销售率达90%为止。达到本合同终止时间之后,如甲方没有书面表示终止合同的话,乙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销售面积达到销售率100%。

第三条委托策划、代理范围:

1)乙方进驻售楼处前,甲方就可售标的物业之所有单位清单以书面形式交达乙

方;

2)甲方有权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不超过可售物业数

量的10%,在乙方进驻售楼部前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楼号、楼层及房间号,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甲方保证

1)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业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

3)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或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之策划、销售代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为甲方提供包括市场调查、策划顾问、销售代理服务。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三

甲方:(代销方)

乙方:(供应方)

一、代销产品的品名、规格、参数、价格、备注,详见附一。规格如有更改、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二、价格约定: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商品,甲方自行确定对外销售价格。乙方须保证提供给甲方同样同种产品的价格是最低价。特别促销活动甲方与乙方协商执行,需乙方价格上面给予特别促销优惠。如乙方价格出现调整,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三、产品质量

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发票,且与甲方要求的样品一致。如甲方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对本公司的产品造成负面影响,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含处理费用)。并应赔偿甲方商誉损失等。

四、交货地点、货到达时间及费用承担。

交货地址:甲方公司或者按照甲方要求的地址。

费用承担: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验收地址

依据甲、乙双方确定的质量标准由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外观的样式及规格的验收在甲方收货时进行,内在质量的验收及质量异议的提出在规定的7天之内。

六、甲方代销乙方产品的具体操作

甲方代销乙方产品期间,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售后服务。达到三包的标准,7天包退,15天包换,1年保修。

七、货款支付方式,对账日期,付款日期

货款支付方式:一单一结。支付宝担保交易,阿里巴巴下单。

1、甲方将协议结算价款支付给乙方下列账户支付宝账户:

2、如乙方更改银行账号,应当由乙方签章后的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为准,否则,由此产生的退款,延误支付由乙方承担责任。

3、在未得到乙方签章的书面通知,甲方不得将退款交给乙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银行账号,否则甲方承担责任。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乙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甲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部退货,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法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之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四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原则,双方就项目(以下称)营销策划、市场调研、销售代理等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恪守信用,共同执行本合同所有条款。

第一条销售代理之项目

1.1受托项目名称:项目___________;

1.2受托项目面积:总建筑面积共约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沿街商铺面积约_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约平方米。

第二条双方权责

2.1甲方权责:

2.1.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在开盘日前,甲方提供公开销售所需要的各项文件资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楼盘销售百问》,以确保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1.2甲方享有如下合同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项目小组提出项目策划、销售的相关工作要求,并对乙方工作表现提出意见。

(2)甲方指定专门人员参与乙方策划专案小组,配合乙方工作。乙方提出的整体销售策划、价格方案建议、各类促销方案等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

(3)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工作人员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甲方。

(4)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享有审核权。

2.1.3在项目营销各阶段与广告公司、制作公司、装修公司及媒体等签订合约,承担有关策划、宣传推广、短信宣传费、广告、售楼资料及售楼处的水电费等日常费用,根据乙方提供的方案建议委托上述相关单位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售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为客户提供看楼的交通工具。负责现场甲、乙双方需要协调的各类工作事宜。

2.1.4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报酬,包括策划销售代理服务费、佣金提成等相关费用。

2.1.5甲方委派专人负责收取客户定金、购房款,委托乙方与客户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各项购房手续。

2.1.6在本合同期内,甲方同意所有营销宣传资料,包括售楼资料、媒体广告、有关网页、展销会宣传品、各种载体广告牌等,均注明:“策划及销售代理:“济南全新全异营销策划公司”字样。

2.1.7因购房质量、房屋产权抵押、房屋交付等引起的争议,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承担责任,乙方给予积极配合。

第三方在场。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交的策划工作报告及成果公开发表或提供给合作单位(如设计院、广告公司等)以外的第三方。

2.1.9甲方不得将该项目的销售房源自行销售或委托其他第三方销售。

2.2乙方权责:

2.2.1乙方具备房地产交易代理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保证其代理经营的合法性。乙方采取的销售手段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2.2.2乙方的服务内容:为全程提供综合的销售服务。

(一)营销策划、市场调研服务

(1)从策划和销售角度为甲方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进行市场调研、客户访谈、销售推广研究,向甲方提报项目市场、客户调研报告,产品定位和产品解决方案的客户反馈和修订建议,项目销售及推广策略。《项目物业定位报告》、《营销策划总纲》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

(2)乙方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销售节奏安排、价格策略、内部认筹方案,开盘方案,推广活动及项目包装方案等重要策略,经甲方认可后乙方负责执行和实施。

(3)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乙方负责制定阶段性的推广和销售计划、促销活动计划、推广活动计划等营销方案,并负责落实、执行各项推广计划,并对广告和推广的效果进行监测和反馈,根据反馈实际情况及时对营销推广策划进行调整。

(4)乙方指定专职销售经理,负责对项目的全过程销售工作进行管理,落实策划策略及销售计划。

(5)乙方指定专职策划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负责推广计划和营销活动的落实和执行。

(6)乙方负责日常定期的市场调研、竞争产品跟踪研究和客户访谈,根据市场反应、销售状况及成交客户分析,定期提交项目分析及总结报告、阶段销售推广建议。

(二)销售前台代理服务

(7)在正式进场前,乙方组建的销售团队,统筹营销工作。销售项目经理常驻销售现场,并从乙方现有销售队伍中抽调具有与同类物业销售经验的优秀销售人员组成销售团队,销售团队常驻销售现场,专门负责销售工作,销售总监定期巡查检查,乙方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保证每日有3~5名的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其中开盘日和销售旺季保证每日不少于5人,在项目销售后期和淡季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销售人员人数。

(8)在乙方正式进场销售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对销售团队的培训,并建立项目销售管理制度。

(9)销售现场管理:乙方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维持销售现场销售秩序。

(10)客户洽谈:乙方负责做好接洽客户、市调人员以及交流参观人员。

(11)客户信息管理:乙方负责收集来电来访客户信息,录入明源系统,建立来电来访客户档案,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

(12)前期客户积累:项目正式开盘前,乙方负责进行项目推广及客户积累,在不违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下,完成客户登记的相关工作。

(13)签订认购书:项目正式开盘后,乙方负责与客户签订《认购书》、客户签订《认购书》,甲方负责收取定金,认购行为按照事先制订的认购流程严格执行。

(14)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催促购房客户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约,与客户签订《枣庄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催促购房客户交纳楼款,协助客户在签约时办理贷款相关手续。

(15)乙方负责管理房号销控表,在自由销售渠道范围内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并发动二、三级联动。

(三)销售后台事务管理服务

(16)配合销售前台完成认购及签约环节;

(17)乙方负责认购前根据销控表进行房号确认;

(18)乙方负责签订认购书、催交首期款、签定房地产买卖合同、收集按揭客户资料并督促客户签订按揭合同,并负责一次性付款客户尾款的督促工作。

2.2.3乙方履行如下合同义务:

(1)向甲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保证上述资料真实有效。

(2)乙方不得以低于合同底价的价格销售,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

(3)乙方需委派经验丰富、并具有相应资历的项目经理负责的销售执行工作,若因工作需要更换项目经理,乙方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员工辞职情形除外)。

(4)乙方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如实的宣传和销售。

(5)乙方承接甲方项目销售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乙方的营销策划权及代理权不得转让。

(6)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及双方确认的推广销售资料保密。

(7)乙方负责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工资、佣金、社会保险及相应的福利;负责承担乙方工作使用文化用品的费用,期间电话初装费、电话使用费、宽带费等费用。

(8)乙方工作人员服装由乙方提供并承担费用,若甲方有特殊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2.2.4乙方对每个销售单位结算代理费的依据:一次性付款客户以客户缴付首期购房款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时间为准,若结算代理费后下月客户未按规定时间支付全款,则甲方暂扣回该单位已支付的代理费,直至该单位房款全额支付甲方返回暂扣代理费;按揭客户以收集起按揭资料,客户方签订按揭合同的时间为准,但不包含按揭放款。

第三条服务报酬

3.1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

3.1.1前期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共1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拾万元整)。该策划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分两期支付,首付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本合同签订后8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5万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在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此项费用在乙方后期佣金中扣除。

3.2销售代理服务费(简称代理费)

3.2.1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根据乙方代理期内实现的销售情况,销售代理费为所有所销售房款的%。

3.2.2用工程款、材料款、融资等抵付房款及职工内部购房的,按计取。

3.3差价提成:

所售房屋销售底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明细表作为合同附件。超出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分成(甲方占成,乙方占成)。

3.4结算时间及程序:

3.3.2乙方在收回结算单5个工作日内提交代理费发票,甲方收到乙方代理费发票后8个工作日内将代理费划转至乙方账号。

3.3.3根据客观情况确实需要返还定金时,由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定金(含诚意金、临时订金、vip卡费用、正式定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

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效;甲、乙双方之间结清一切费用后,合同自然终止。

4.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有条款双方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受影响一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因不可抗力而影响有关条款履行的不视为违约。

4.4在服务代理期内,乙方不得将代理权转让给第三方经纪机构或委托分销。同时,甲方不得将已授权代理的房号自行销售或委托第三方销售。

第五条乙方提供专业增值服务(合作期内)

5.1免费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市场资讯,包括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及竞争变化等。

5.2免费定期向甲方提供相关区域市场调研报告及其他相关的行业信息。

5.3免费向甲方提供乙方拥有的片区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信息,但涉及第三方经济利益、商业秘密及现售项目的信息资料除外。

5.4作为甲方的主要合作伙伴,充分利用行业资源,推荐相应的专业公司作为合作单位,在设计、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

第六条其他

6.1本合同规定要提交的附件应及时提交确认,该附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函件、会议纪要、通知经双方确认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6.2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无权擅自变更合同;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6.4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代表人:_______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全程营销代理合同协议范本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五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二、合作方式与代理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三、策划代理范围: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套物业、面积约为/的住宅。

四、委托条件: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五、甲方责任: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1.0%,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六、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七、代理程序及指标界定: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八、服务费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九、合同有效期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十、合同的更改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十一、合同的终止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入场通知书

附件三:工作联系单

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

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

附件六:施工单位关于封顶、交房等复印件

附件七:物业均价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六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b、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乙方的佣金结算标准为人民币万元(大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3)、合同终止时,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大厦(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方式和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为本项目独家营销推广销售代理商,全面负责甲方在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地址上兴建的本项目的营销策划、广告推广、销售代理工作;本项目物业为国际际甲级写字楼,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服务收费分为三个部分

1.项目前期策划费用:项目前期策划费用为____________元。

1.1本项费用根据前期策划工作进程分期支付,甲方在合同鉴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元。

1.2乙方完成项目市场调查工作(包括商圈调查、目标人群调查、目标市场调查、产业链调查和竞争对手调查5项内容),并对整体项目进行初步定位,向发展商提交演示报告及数据资料。甲方对乙方进行的市场调查与项目初步定位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前期策划费用________元。

1.3乙方完成项目策划工作报告,并与甲方进行沟通调整,甲方在对项目策划报告认可后,向乙方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并由乙方与相关设计单位合作对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调整。甲方在发出项目策划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元营销策划费用。

2.广告设计与策划费:自广告策划与设计开展之日起,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月费________元。

3.销售代理费:项目销售总额的3%。

3.1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0%—40%之间,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1%支付乙方佣金,未支付的2%的佣金根据乙方销售进度参照下面约定条款逐步补齐。

3.2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40%—70%,甲方按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2%支付乙方佣金,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4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3.3乙方完成销售总任务的70%—90%,甲方按照项目总销售成交额的3%支付乙方佣金,并同时按照本标准补齐乙方之前销售的70%中应得的代理佣金。

4、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每月月底结算销售额,次月5号前结算销售代理佣金。

在合同生效后每月18日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营销推广费人民币________元,在项目开始销售当月停止支付并在次月应支付佣金中扣除已付款项。

5、因客户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________分成。

第四条:费用负担

甲方:

1、提供销售场地;

2、提供销售所需办公用品(例如:电话、饮水机等)并承担所有办公费用;

3、市场推广的广告费用投入和公关活动费用投入。

乙方:

1、推广及销售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

(2)甲方应提供房地产开发五证。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本项目营销推广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买受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营销推广销售工作,对乙方提交的各种方案,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意见。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营销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营销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营销推广销售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营销推广及广告宣传;

(4)派送推广宣传资料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推广销售活动;

(7)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若乙方未完成招商任务的40%,则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合同。

3.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除自然力、政府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执行本合同。

2.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甲方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且乙方有权终止执行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乙方并保留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力。

4.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5.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签章:_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八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1

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其位于********市********区*******路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营销代理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1、项目名称:********(现用名称,如项目名称有变,按新名称执行,以下简称“项目”)。

1.2、项目地址:********。

1.3、项目占地面积:净用地约亩,(项目土地面积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2.1、代理内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的独家营销代理商,代理服务内容包括: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广告策划设计(具体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一)。

2.2、代理范围:甲方“**********”项目开发建设的所有住宅、商铺及车库。

2.3、代理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认可的项目封盘清算日或者双方同意终止本合同时。

3.1、乙方的代理销售方式

本项目采用保底销售的方式,即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销售指标后,方予结算乙方的代理佣金和加价销售奖励。

3.2、乙方佣金范围

(1)、项目全程营销策划顾问及销售代理费用。

(2)、项目广告策划、设计费用。

3.3、保底销售指标及乙方佣金收费标准

(5)、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乙方除收取人民币*****万元(大写:壹佰玖拾万元)整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收取佣金。

3.4、加价销售奖励

(1)、住宅:双方约定项目住宅销售均价为*****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住宅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2)、商铺:双方约定项目商铺销售均价为:一层*****元/m、二至四层*****元/m,并以此均价为基础制定项目商铺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在项目正式销售时,乙方可在甲方确定的销售价格表、价格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加价销售;甲方承诺按加价销售部分物业加价销售金额的20%奖励乙方。

4.1、乙方销售完成确认

客户签定购房合同并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该房的销售,具备计算保底销售指标和计提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

4.2、乙方的佣金支付办法

(1)、预付款:本合同签定后5日内,甲方预付乙方定金人民币伍万元(该定金作为乙方进场前的前期费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时,甲方再预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上述两笔预付款在结算乙方第二次佣金时扣出。

(2)、项目佣金结算办法

e、项目实际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1*****万元时,乙方除前款已结算佣金外,还按超过人民币*****万元销售金额部分的8%结算佣金。

(3)、项目佣金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应提佣金,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3、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1)、项目加价销售奖励结算办法

a、甲方按下列计算公式对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进行结算:

b、若因甲方同意,对部分客户进行了特殊的价格优惠,在结算乙方的加价销售奖励时,该部分客户按原定的项目价格表和价格优惠政策计算。

(2)、项目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

在项目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审核表,甲方应于收到后5日内完成审核并确认乙方的应提加价销售奖励,并在审核后5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

4.4、客户违约

若客户签署购房相关协议并付款后悔约,客户已缴付的定金、违约金若作为赔偿甲方之罚金,乙方可获得该罚金的30%作为服务费;该服务费与乙方佣金同期结算。

4.5、项目总结算

在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或甲乙双方同意结束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对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进行总结算,甲方并在结算后10日内将应付未付的乙方的佣金、加价销售奖励、服务费等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若甲方自留和对外抵扣房屋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时,则超过部分房屋不管销售与否都计入乙方保底销售指标。

5.1、乙方项目工作人员费用:

乙方在该项目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保险、差旅和通讯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2、广告推广费用:

(1)、项目所有广告的制作、安装、发布、维护、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2)、项目所有推广活动的组织、实施时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5.3、项目售楼处费用:

项目售楼处的设计、建设、装修、家具费用、挂件、摆设、模型、设备(计算机、电话机、传真机、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水、电安装费用、售楼处保安、保洁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售楼处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电话、传真、复印、上网、饮水、水、电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5.4、除上述已明确的费用外,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甲方负责。

6.1、甲方之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日内,提供项目真实、完整的有关资料。

(2)、按照项目开发计划,按时保质保量进行项目开发建设、项目市政建设、项目环境园林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售楼部建设及装修和样板房建设及装修等。

(3)、审查、督促乙方的营销代理工作。

(4)、按照项目有关销售的合同、协议约定以及双方审定的销售工作计划,及时审核乙方销售的进程和销售业绩。

(5)、甲方负责对乙方因本项目对外发布的文书、函件的审查,项目销售的销售合同签章、开票、收款和办理项目销售的银行按揭、产权办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给甲方审查的与项目开发工作有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策划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报告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书面签署意见,逾期和没有签署意见则视为甲方已审查、认可。

(7)、甲方提供项目真实有效的项目开发五证并提供五证两照复印件在销售场所向客户明示;甲方提供销售项目有效的销售合同及合同有关的附件(包括补充条款、装修标准说明、配套设施说明、物业管理说明、房屋使用说明书、工程进度表等)作为该项目的销售法律文书。

(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四条、乙方的佣金及加价销售奖励支付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乙方的佣金及服务费等。

(9)、甲方为乙方在销售现场免费提供办公场地。

6.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十五日内,提供乙方项目组主要人员名单(不包括项目销售员名单),并根据项目的开发工作需要,随时进场开展工作。

(2)、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本合同“2.1、代理工作内容”中约定的乙方工作内容。

(3)、按照项目的开发和营销计划及时推进项目广告设计,及时协助甲方组织项目推广、促销活动等,提供各阶段与销售工作相关的可执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维护甲方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保证不将项目的各种创意、设计、策划作为案例不经过甲方允许公开使用。

(7)、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或批准,不得超出甲方授权范围向客户许愿、承诺或对销售合同条款擅自修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收取现金和打白条(甲方委托除外)。

(8)、在销售实施至完成向业主交房的全过程中,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对项目的设计、质量、价格、以及对合同条款、物业管理等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9)、乙方负责销售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对甲方派驻销售现场人员的管理)。

(10)、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授权范围内从事营销代理。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2)、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付款,除支付乙方应付款项外,并按应付款项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赔付超期付款的资金利息。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中途单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7.3、双方违约

如系双方违约,应根据违约方的违约程度,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1、若遇不可抗力影响乙方的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顺延或者终止执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变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否则即为违约。

9.2、合同修改:

双方修改、变更、终止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载明。

9.3、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终止:

(1)、在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终止。

(2)、本合同执行完成时自然终止。

的法律、经济等事宜,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付清应付费用的除外。

(4)、合同变更: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的条款,如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应为无效,但无效部分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关经济利益的事情,双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和签收给对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10页,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九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条例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策划及代理甲方所开发项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项目位置:

建筑面积:

物业套数: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前期市场研究、后期销售策划及房屋销售的工作,对该项目/套物业、面积约为/的住宅。

1)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服务,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二家公司代理本项目。

2)合作为前期(市场研究)与后期(销售策划、房屋销售)两部分,简称前期与后期,服务内容清单见附件一。

3)乙方各种销售准备工作按计划全面展开,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4)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其他人提供。

5)甲方对项目销售单位提供银行按揭,住宅不少于7成20xx年,若遇银行按揭政策发生变化则甲乙双方需重新制定销售进度。

1)签定合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支持,有义务参加乙方召开的市场研究、信息收集的回议,双方以会议记要形式进行记录。

2)甲方须于正式开始销售前一个月办理完项目交接相关法律文书,达到商品房销售条件,售楼处交付使用前一个月,以入场通知单的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筹备相关销售事宜(通知单格式见附件二)。

3)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样板间装修标准不得低于交房标志平米(含装修与家私);售楼处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4)乙方人员驻场一周内,甲方须明确至少二家以上银行作为本项目按揭银行并保证按揭手续正常办理。

5)甲方在乙方收集客户按银行规定提供全按揭资料的情况下,完成银行按揭、公证等事项。

6)甲方配合乙方准备销售资料、销售合同、推广活动及制定整体销售策略,参照乙方建议确定各期推出楼盘单位。

7)甲方须于每月3日前,核对、审批完毕并支付乙方上月应结算佣金……

8)甲方负责项目现场包装工程,承担推广广告宣传、广告商服务费,及销售现场与包装装修、项目现场包装、沙盘制作及必备宣传品制作、推广发单员工资、展会展示相关费用。至销售完毕费用总额原则不低于计划销售总额的1.0%,此费用专款专用。如遇市场变化双方协商调整广告费用比例。

9)甲方提供的售楼处,须配备相关之办公设备与耗材及接待、通讯条件。甲方负责售楼处的设计、施工、装修并承担费用;负责购买家俱电器(电视、音响等)、安装售楼处电话、宽带、空调;负责购买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负责售楼处电话费、水电费、冷暖、清洁、保安。

10)甲方指派有关人员协助乙方销售工作,并于2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联系单格式见附件)

11)甲方财务部积极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及时核对乙方佣金并保证每月3日前结算乙方佣金;现场若产生销售情况且乙方通知甲方财务部(含公休日),甲方财务人员须及时至现场收取相关费用;财务部对销售人员提供甲方公司财务知识培训。

12)甲方工程部保证施工进度正常进行,并为销售提供工程答疑。甲方有责任提供准确的书面图则、资料以供乙方进行答客问编写,如有变更必须书面通知乙方,否则责任由甲方负责。

13)甲方指定专人成立客户服务部处理客户纠纷。

14)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至合作终止一年内,甲方未经与乙方协商同意不得雇佣乙方员工(含从该项目组辞职或辞退的乙方员工),同时乙方有权撤场终止服务。

1)合同签订后,乙方组成一周内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前期工作。并按附件一的服务清单进行前期研究工作,并提按时提交前期各报告。

2)开售前三个月,收到甲方的通知单(附件二)乙方负责派驻销售现场营销总监、数据经理、销售人员进场工作。

3)乙方依据项目情况如实向甲方提交项目销售执行方案。

4)负责制订整体销售计划

5)乙方按照与甲方所商定的合法售楼条件进行销售。

6)保证服务工作质量,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所制定的例会制度。

7)乙方以甲方销售部名义对外销售,负责销售中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业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包括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客户管理、投诉管理)及基础性支持业务文件与表格,每日整理按月上报。

8)乙方负责售楼日常保洁保安的监督工作。

9)按时定期(每月)向甲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情况分析报告。

10)负责销售人员销售手册的设计和制定(包括销售人员对产品的介绍、答客问等),所有销售手册内容必须在甲方签字认可后实施。

11)销售人员不得向客户许诺超出甲方范围的承诺,无法确认、不清楚事项须经甲方确认方可对外发布。

12)认购本物业单位的《认购协议书》直接由甲方签订,定金由甲方收取。

13)乙方在项目正式销售前一个月与甲方商定项目销售计划、进度、价格等,其中销售任务半年考核一次。乙方配合甲方增加的年度或半年度任务要求,但此任务要求不列入考核内容,对乙方销售考核仍以销售计划为准。

14)代理期内经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和折扣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若因市场状况须变更,则乙方须与甲方进行沟通并由甲方书面确认,以便对外统一宣传。

15)乙方遵守为甲方保密的原则,所有客户资料及甲方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他人提供。

1)客户所缴付的定金、首期款及楼款由甲方收取并开具收据,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房款由购买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买文件。

2)销售任务指标的界定:客户交纳定金、签定《认购协议书》视为完成销售任务,销售任务中的面积统计以此为准。

3)结算指标的界定:

n银行按揭:客户交纳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预售)合同》,乙方负责收集银行规定的客户按揭资料提交甲方客服人员,且银行按揭款项进入甲方账户时方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合同总额结算佣金。(按揭资料交接单见附件三)

n一次性付款: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规定交纳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购房款,即视为销售完成,甲方据此给乙方按照实缴款额的100%结算佣金。

4)销售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销售时期、销售量共同制定,于项目入市前一个月提出详细可行的定价策略、价格方案操作模式,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作为此期房源的底价依据执行核算。

1)前期服务费为10万元,过渡到后期销售执行服务,本项服务费首次结算销售佣金时中扣除。

2)后期服务费(销售佣金)的收取方式:乙方销售佣金按项目销售总额的0.7%收取。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结算100%佣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销量(见第七款第5条),佣金按总销额的0.8%进行结算;完不成销售任务时,每低10%降低0.1%的佣金,低于销售任务的40%时,不计佣金。

3)销售溢价的收取:销售溢价甲甲乙双方82分成,结算指标达到本合同(第七款第三条)结算指标的界定,按开盘前双方签字的底价表按套同销售佣金同期结算。

4)结算方式:

签定本合同时支付前期服务费5万元,研究报告提供完毕支付余下5万元。

代理佣金每月乙方于上月30日之前上报本月结算费用表,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后,并在下月5日前向乙方即期支付上月代理佣金及溢价。

5)客户界定:

6)双方合同期内的所有签约客户均属乙方有效客户;若客户签署《认购书》后毁约,定金将作为补偿之罚金,甲方占50%,乙方占50%;甲乙双方同意客户退房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乙方不计佣金和销售任务指标;对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客户退房与乙方无关,其相应佣金不扣除。

甲方建设项目达到法定销售条件后36个月。

1)若项目性质更改,甲乙双方须就改变情况重新签订合同。

3)在后期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因乙方公司、个人或其他原因导致营销策略不当,现场执行不力,拖延销售最佳时机,经甲方提醒,乙方未能及时采取弥补措施给甲方营销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时,甲方有权撤换销售代理公司,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偿损失的权力。

4)若甲方在乙方完成相应阶段任务的情况下,未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乙方有权收回其提交的本项目所有策划方案及设计方案的所有权,甲方在任何场合下均不得使用,同时乙方有权停止开展销售工作,因此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赔偿。

1)合同生效后,如因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提出方赔给对方壹拾万元赔偿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全面严格履行合同内容,其中一方未履行职责时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方式提前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提议,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一:服务清单

附件二:入场通知书

附件三:工作联系单

附件四:按揭资料交接确认单

附件五:施工图复印件、产品复印件

附件六:施工单位关于封顶、交房等复印件

附件七:物业均价表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

四、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十一

甲方: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启航大厦a座18f

甲方为 商业广场永城(商业地块儿) 项目之发展商,现委托乙方为上述物业之全程独家销售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物业

甲方位于 永城市 北永宿路、西僖山路、南浍河路、东磨山路 即所有商业地块儿面积是本合同的委托标的物业面积。

第二条 委托期限

甲方就本合同标的物业委托乙方代理的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可售面积销售率达90%为止。达到本合同终止时间之后,如甲方没有书面表示终止合同的话,乙方可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可售销售面积达到销售率100%。

第三条 委托策划、代理范围:

1) 乙方进驻售楼处前,甲方就可售标的物业之所有单位清单以书面形式交达乙

方;

2) 甲方有权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不超过可售物业数

量的10%,在乙方进驻售楼部前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乙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楼号、楼层及房间号,甲方自行销售的标的物业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

1)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业拥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

3) 甲方对因该物业本身之权属、资格或质量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之策划、销售代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乙方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为甲方提供包括市场调查、策划顾问、销售代理服务。

1)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提交项目组成员名单,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组人员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

6) 乙方在不同销售阶段向甲方书面提供总销控意见,积极迎合市场要求;

8) 乙方之销售人员须做好本职工作,除按要求每月完成销售分解目标外,还应积极主动及早联系业主,做好催交款及按揭准备工作、配合甲方做好客户售后服务。

9) 乙方人员在项目销售过程中,不得对第三方作出违反甲方意愿(包含不限于项目本身)的允诺,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条 乙方之权限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相关资料向外透露;

4) 按照获得甲方同意的意向,在既定范围内与甲方合作,完成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

6) 委托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销控原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全权负责总销控。

第七条 委托代理程序

客户所缴付的定金由甲方自行收取,正式买卖合同在甲方处签订,购房款由客户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号,并由甲方办理相关财务手续。乙方在此过程中与客户签订《定金合同》并协助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八条 服务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用,包括销售代理佣金和销售溢价分成二部分。甲方须按如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有售出单位之销售代理费:

4) 如因甲方原因,某些房屋的实际成交价格低于“销售低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该套房屋所对应的“销售底价”作为计算乙方销售代理佣金的依据。“销售底价”是指在本项目正式开盘日前,甲、乙双方制定的本项目可售房源的“一房一价底价表”,既制定出每套销售房源的“销售底价”,经甲方审定后备档,作为甲、乙双方结算销售溢价分成的依据。

5) 销售溢价分成办法。本项目可售房源实际售价超出 “销售底价”(既“一房一价底价表”)部份的销售收入为销售溢价,乙方收取销售溢价款需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6) 销售溢价分成款的支付方式。销售溢价分成款的结算以本项目代理期限为考核期,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申请暂结销售溢价分成款。

13) 如果客户签署《商丘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悔约,如果相关合同项下的销售代理费已经结算给乙方,则乙方退回已收销售代理费给甲方或由甲方直接从下次代理费中扣除。

14) 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营销过程中,根据客观市场情况和主观需求,制定相应之绩效考核方案,对乙方提出相关考核目标及奖罚措施。具体执行方案,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制定形成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约束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甲方的义务

2) 甲方须支付到期应付销售代理费;

3) 甲方同意在该项目的宣传资料或其他广告形式上标示乙方公司名称;

第十条 终止合同

3) 若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时,甲方仍须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间已售出单位之(条款8注明)销售代理费,且在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若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合同时,乙方须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从销售代理费中扣除。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提交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时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之补充协议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字盖章之用)

甲方: 乙方:

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 日期: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十二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 市 区 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 __,建筑面积 平方米,户型 ;房屋所有权证号: ,属于: 。附房屋状况表。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三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按揭贷款的结算方式: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后,购房客户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后开始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接揭贷款手续获批后,待房产证过户并办抵押后,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银行付清。

为保证房屋交易的

安全

性,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须凭本人身份证来乙方处领取房款,如委托他人取款的,应凭经公证的委托书(注明代收房款)及委托人身份证明领取,甲方系法人的,应以合同载明的开户行和帐号转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

其他

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 %出售。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 % ,乙方得 %。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 元。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1)、《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主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对原件无误后将原件交还甲方。

2)、已婚夫妇,房屋所有权在一方名下,但共同

生活

超过八年的,应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3)、原购房协议书(另:如房屋是集体土地,应提交乡、村办及所属村委会城管科证明)

4)、房屋平面结构图及附属设施说明清单、钥匙等。

5)、房屋是否设定担保等债权、债务的书面声明。

6)、有委托人代办的,应出具经公证的房主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营销代理合同印花税篇十三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受托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

一、委托范围及性质

(—)、全程营销代理性质

1、全程策划及代理销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2、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为楼盘的总建面积的**%,代理销售的房号见附表,乙方代理销售总面积_____平方米。

二、甲、乙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确立本项目专项负责人,以保证能及时解决营销代理中的各种问题,使该项目高效

率、规范化的运作。

2)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代理过程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各项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再委托其它任何第三方承担销售代理工作。

4)协助乙方制定销售方案,及时签署乙方签订的销售合同书(销售合同书必须按甲方提供的标准制订)。

5)乙方的营销执行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

6)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索赔或其它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7)甲方需按时、按合同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8)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售房合同之范本,以供乙方在销售中执行。

9)以甲方为主,。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制定该项目的销售价格,由乙方制订价格系统及策略,经甲方认可,并行文以供乙方执行,乙方不得擅自降低销售价格。

10)乙方负责该项目全盘除行销外的宣传推广费用,不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

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a由于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原因造成销售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c在销售过程中,乙方给客户提供了超出实际配套等标准的虚假承诺。

12)甲方在售楼现场设销控人员,负责所有款项的收付及合同保管工作。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营销、宣传广告等计划,并得到甲方认可,确保营销方案的有效性按计划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内容。

2、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工作要求安排专案小组,以甲方名义签署销售合同,客户购房款直接交入甲方开设的专用回款账号,保证代理工作顺利实施。

3、销售人员采取轮班制,并统一服装、统一工牌、统一口径,每天8小时以上的时间内设有专人负责接待客户,现场人员不得低于7人。

4、乙方在销售期间,不得任意放盘,不得在未征得甲方同意向客户做出任何超出双方书面约定的承诺,所有变更均以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为准;不得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费用。该项目的销售执行价格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5、销售人员的工资、奖金、交通、福利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6、销售期间,乙方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负责管理销控表,并分周报表、月报表、阶段报表,按时向甲方提供,资料存档。乙方的一切销售活动需按照甲方审批的正式方案执行,如有变动,应及时报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7、乙方应在每月月末向甲方提供下月营销计划、广告要点、篇幅、排期。

8、甲乙双方分别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对接,销售过程中任何举措须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通知对方(经负责人签字)。

9、每个销售单位的代理责任在客户交付首期购房款及签订合同,按揭资料齐备,按揭

贷款合同签订后即告结束。

10.甲方不得在乙方营销代理的有效期内另设销售机构,否则成交销售额均归乙方,视为乙方结算业绩。

11.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乙方可单方终止合同或将合同代理期任务期限按以下拖延时间自动延长:

a)甲方不能提交售楼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 b)甲方的销售条件发生变化;

c)项目施工进度无法保证销售进度,造成销售进度与施工进度断档等。

三、全程营销代理费及结算方式

(一)销售任务,价格及周期

1、该项目销售任务为全盘总建面积的**%,销售金额为_____,乙方销售任务

以上述金额为基础。

2、项目销售周期为**个月,分*个阶段,每阶段*个月。各阶段任务(按销售金额)分解如下:

3、本项目全程均价保证不低于元/平方米.

4、甲方应保证乙方进场时所销售项目的相关证件到位,并经乙方认可,否则乙方销售代理期限自动顺延。

(二)营销代理取费

该项目营销代理费用的取费标准为销售额的**%。

(三)结算方式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在销售过程中每个月第2日为乙方销售任务结算日,甲方于当日根据乙方在上月完成的销售合同总额按照双方约定的取费标准核算代理费款额,并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应付给乙方的款项。

(四)其他

1、如乙方销售执行均价超过元/平方米,则超出部分按5:5分成,其结算与任务无关。

2、如乙方提前或超额完成销售代理任务,甲方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的奖励。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所有条款双方均严格遵照执行。

2、本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有因不可抗力影响有关条款之执行的,不视为违约。

3、双方协商同意后对本合同的修改、扩充等,应签订补充协议。

4、若客户交清首期房款前毁约,所没收的定金归甲方所有;若客户在交清首期房款后毁约,定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收取定金部分相应的代理费。

5、若乙方销售价格超出甲方委托销售的销售均价,须经甲方同意。

6、双方协定同意本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向第三方转让产权等而导致所委托物业的产权业主变更的,甲方在转让时向受让产权方说明本合同的有效性,三方就有关的权利义务及债权债务事宜签订协议,如新产权方要求重新委托代理销售时,乙方具有优先代理权。

7、在销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时,须支付乙方人民币20万元整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8,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商业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提供给第三者。

9,甲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日内提供该项目施工进度衰,施工进度表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井签署相关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若对本合同执行中产生的冲突,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五、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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