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应该是准确无误的。怎样写报告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报告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一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如何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林毅:
以民法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行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为各级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划定了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因此,行政机关开展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为了切实实施民法典,行政机关应该以民法典的颁行为契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杜绝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同时,应该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对于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应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全国人大代表王晋:
把民法典作为民事审判遵循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为司法机关办理民事案件提供了基本遵循。切实实施民法典,要求各级司法机关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因为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民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高效处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民法典实施效果的感受和评价。为了正确实施民法典,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应该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全国人大代表王俊峰:
用民法典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法典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民事案件诉讼活动中,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通过调查取证,从专业角度提出证据材料和意见,有助于人民法院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实现对民法典所明确的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充分保护和有效救济。在人民调解和商事仲裁活动中,律师从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出发,运用对法律的理解和执业经验,帮助当事人对争议事项进行权衡比较、理性判断、慎重抉择,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因此,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应该深入开展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引导全体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民法典,正确运用民法典,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二
“从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26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民法典草案共收到13718位网民提出的114574条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新近透露的这组数据,可见民法典之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决定,酝酿多年的民法典草案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部新中国成立70年来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共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被誉为中国“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发挥基础性作用。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1260条。律师从头到尾都要熟读、记忆、掌握每个知识点。需要无数个日日夜夜学习才能精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正所谓:民之所安,法之所系。民法典、民法典,是保护人民的宝典!
这部法典,关系每一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她很温柔,守护陪伴着每位公民的生老病死;她也很霸道,出台之后,现行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不再保留。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要不忘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的为民思想和情怀,更加激励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让即将全面建成的小康社会成为《民法典》行稳致远的坚实基础。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个人心得体会范文5
民法典有多么大的意义,它的亮点是什么,这些大家看看新闻就可以心中有数。民法典的亮点在央视新闻的报道中,呈现出来不少亮点比如未成年人受性侵、降低行为能力的年龄、延长诉讼时效等等。
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全面提升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呼应了我国国情的现实需要,通过具体规范,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民法典的颁布,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法典的颁布,让公民更有尊严地生活,保障人人享有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还有各种各样的财产权利等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国家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迈上新台阶。
构建完备的社会财富保护体系,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让公民尊严得到充分尊重、民众智慧得到极大发挥、社会财富得到充分涌流,是民法典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应当具有的历史价值。他建议,民法典颁布后,普法教育要及时跟上,尤其要通过教科书、现代通讯网络进行普及,普法教育要进机关单位、进学校社区,走进千家万户。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个人心得体会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三
“民法典来了!”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既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更为维护人民权益织密防护网。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对接人民的法治需求,把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急,实实在在地写进了法律条文中,更好地为百姓幸福生活保驾护航。正如一些网友所说,民法典是一部“宝典”,遇到问题可以找法说理,解决问题可以依法办事。
针对这些新问题,民法典把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明确个人信息的种类和内涵,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原则以及信息控制者的特定义务,细化了网络侵权责任的具体规定……一系列法律规定,为个人信息打造“保险箱”,为公民合法权益构筑“防火墙”。解决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带来的矛盾冲突,从法治上提出解决方案,正是民法典与时俱进、以人为本的生动体现。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直播观后感心得体会【2020精品】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四
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民法典》于20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1月1日起施行,代表着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诞生。这一部覆盖着每一位公民不管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婚丧嫁娶、生产经营等全部生活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近期,兵团监狱系统组织民警开展了相关学习讨论活动,现选摘部分单位、部分民警的发言和来稿,与诸位共同探讨大时代背景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感悟。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五
民法典与每个人的生活都密切相关,与直接使用、运用民法典一些人员关联更大。在推动民法典的宣传教育中,既要做到全面覆盖,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又要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提高民法典宣传贯彻的实际效果,最大程度发挥民法典对不同群体的惠及作用。
一是广泛开展普法,面向社会公众加大宣传力度。将民法典作为我省“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制度机制,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为民法典的全面有效实施打牢基础。各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民法典法律知识,送法典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居,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突出重点群体,强化对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士的业务培训。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引导其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政法工作者的业务辅导,尤其要加大对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等民事法律直接从业人员的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民法典最新精神,与时俱进完成专业知识的更新迭代,为依法开展审判、检察、调解、仲裁等工作做好准备。
三是注重分类施策,满足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对于不同群体要有针对性、有区别、有侧重地开展宣传教育。对广大民众,要聚焦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相关规定和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鲜活接地气的案例进行宣讲,提振学习兴趣,回应重点关切;对专业人士,要全面辅导民法典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制度设计及其变化,以及与将要废止的单行民事法律之间的区别,着力提升其利用民法典解决问题和纠纷的专业能力、业务水平;对领导干部,要重点培训厘清公权力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之间的边界、公权力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引导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
“双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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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六
胡晓炼在主持学习时指出,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典。次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带头开展学习,凸显了党中央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总书记在学习中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作为党领导下的政策性银行干部,要带头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
胡晓炼强调,全行各单位和干部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精神,深刻学习领会颁布民法典的重大历史意义、现实意义,要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做好金融工作,规范八小时外的言行。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制度建设,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相关制度,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法务部门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全行干部员工认识到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做到知法守法懂法。全行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我行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辅导报告从民法典立法背景、法典的体例结构及主要制度等三个方面入手,对法典作了深入的讲解,帮助参加学习的同志更好地领会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更好地掌握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进出口银行将以此次中心组扩大学习为契机,组织全行干部员工进一步认真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七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调整规范的是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涵盖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不仅与我们每个人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而且与基层工作息息相关。无论从我们个人生活角度,还是从更好履职尽责、为民服务的角度,都要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
学以致用,用是学的目的。基层干部首先要做到思想上知行合一,通过学习运用,进一步坚定法治思维,增强法治理念,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权力观,自觉抵御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做法治上的明白人,做依法办事的“行动派”。
基层党员干部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特别是在农村、社区治理中,涉及居住权、财产权以及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党员干部需要作好宣传引导和矛盾调解,只有学通弄懂民法典,才能更好为群众服务,并应用法律知识去以理服人,成为群众心中的“老娘舅”。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八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镌刻在民事立法的点点滴滴中。如今,随着民法典编纂完成,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进一步得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健全。立法迈出的这一大步,对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编纂民法典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法学教授恩里科·托蒂表示,中国编纂民法典将丰富世界民法体系内容。拥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对于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一步优化具有深远影响。
日本中央大学法学部教授梶田幸雄多年从事中国法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他认为,中国民法典是一部蕴含了民事权利保障、法律义务强化、社会秩序稳定等丰富内容的基础性法律,将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编纂民法典对推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将中国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德威特坦言,编纂民法典并非易事,需要不同领域的专家付出大量努力,“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民法典,表明中国政府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念。”他认为,中国民法典的编纂充分尊重科学规律,体现时代需求,将推动中国的司法体系现代化,“这部立法必将对中国司法制度产生积极影响”。
池涌泉指出,针对一些新的法律问题,民法典能够及时从法理上厘清责任界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对于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意义重大。“编纂民法典,展现了中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九
1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切实实施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并提出要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以及考量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标准。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学法、说法、用法上下功夫,全面贯彻,持续推进。
重在学法。广大领导干部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定者、带领者、执行者,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宽窄、执政能力高低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息息相关,而学习民法典有利于帮助领导干部提升综合素质能力和依法执政能力,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实现人民福祉。倡导领导干部学法:首先要增强领导个人学习意识,以学习的冲劲点燃学法的热情,形成一股领导带头学法、主动讲法、积极普法的风气,通过以上带下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增强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坚定性;其次要主动扩大学习范围,以民法典为中心点,全面辐射其他法域,学懂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实体法,弄通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程序法,用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规章制度,夯实法律基础,做实法规制度,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最后各地司法、组织等部门要完善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在原有学法考试基础上,加大法律知识考察力度,增加最新法规考试,多次测验重点常用的法规,将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倒逼领导干部自动、自主、自觉学法。
难在说法。据了解,大部分群众面对冲突、处理纠纷时,不会主动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不诉主义”“厌诉情节”普遍存在,而提倡领导干部说法能充分借助领导干部这一群体优势,在工作过程中贯彻落实普法释法活动,着力提升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鼓励广大群众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和平的方式实现权利保障。落实领导干部说法责任: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领导作用,自上而下传导普法任务、层层压实释法主体,聚焦主责主业,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指导各部门结合法制宣传日、党员主题日等,统筹做好普法实践,引导群众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二要抓实法律教育,打造“党员普法大使”,引导各党员干部主动化身“行走的民法典”,全面全速随时随地展开普法宣传,启发党员干部借助现代传媒技术、抖音短视频等载体,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创造喜闻乐见的大众读本,真实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引导百姓懂法守法用法。
成在用法。用法的实现是民法典落地成效最直接的体现,只有领导干部执政过程中牵头做实、带头抓好法律适用问题,自己坚守法律准绳,不超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于直接涉及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人格尊严等行政行为严格审批,敢于出面维护受害群众、帮助实现权利,才能真真实实保障百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证实现用法要做到:第一,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先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法律明确授权的、法律许可的依法依规审批办理,法律没有授权的坚决不越权越规处置,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保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第二,强化过程监督,积极探索民意调查、主动引入群众评判等机制,定期开展领导干部工作满意度测评活动,开通多元化、多渠道的举报方式,时刻监察领导干部履行公职的行为,合法用法、执法、维法,全面抓好民法典的落实,提高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第三,畅通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渠道,大力支持各机关部门创新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做到有案速接快接、有案应办尽办,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司法再审、上诉抗诉等制度,确保做到违权必究、违法必赔。
民法典的条条框框与群众生活联系最直接最密切,事关百姓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做好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才能进一步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法理体系建设。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十
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落实提出明确要求。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在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等方面的重大意义。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必然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就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权利。民法是权利法,是由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社员权等构筑起来的权利大厦。人民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主要体现在形形色色、内容各异的权利当中,人民的权利得到了实现、维护和发展,其根本利益也就得到了保障。民法典不仅吸收了既有民事法律中的民事权利,而且根据时代发展增加了隐私权、居住权、土地经营权等权利,进一步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实施好民法典,需要认真对待权利,尤其要呵护好“新生”权利,创造、完善权利实现的条件,营造良好环境。
以人民为中心,还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已被民法典纳入保护范围的利益。我们常说的保护民事权益,既指保护民事权利,也包括对民事利益的保护。民事权利在民法典中有确切的名称,如生命权、名誉权、隐私权、所有权、著作权、股权等,而民事利益是指被纳入民法保护范围,但尚未成长为权利的重要利益。例如,在民法典正式接受隐私权为独立权利之前,隐私利益已经得到了保护。民法典并未确定个人信息权,但却用10个条文对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这说明个人信息已经被纳入民法保护的重大利益范围。
相对于早已成熟、定型的民事权利,对“新生”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困难得多,毕竟对这些权利和利益的全面认识、普遍认同还需要时间,准确把握保护的界限还需要实践探索,有些甚至还需要进一步完备相应条件。
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民法典的颁布,为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民法”一词源自古罗马法,罗马法的核心是民法,立基于比较发达的商品关系之上。恩格斯指出,“罗马法包含资本主义时期的大多数法律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民法表达的是商品生产与交换的一般条件,包括社会分工与所有权、身份平等、契约自由。所有权是全部财产制度的基础,是身份平等和意思自治的舞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法律的精神就是所有权”这句名言。从罗马法以来民法的演变及发展来看,民法的发达程度与市场经济的繁荣程度呈正相关。民法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为基本原则,奉行主体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意思自治、契约自由、诚实守信和权利保障,通过构建主体制度、权利制度、行为制度和责任制度为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提供基本遵循。民法典进一步优化了民事主体分类、丰富了民事权利种类、完善了民事合同规则、平衡了民事责任和行为自由,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提供了制度支撑。
民法典以法典的形式肯定、固化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新表述。民法典吸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将《物权法》“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表述,修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删除了时间限定,丰富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从而有利于固根本、稳预期和利长远,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基本要义是规范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民法典开出了需要保障的“权利清单”和“利益清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这些权利和利益,是对党和政府提出的实实在在的要求。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把握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的边界。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首先要相信市场主体的理性、相信市场的力量,并认真对待市场主体的权利,避免行政垄断、行业保护、地区封锁等乱作为。我们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要对政府发挥作用的领域有清醒的认识,从而更加自觉地在该作为的领域大胆、负责的作为,避免不作为、慢作为。比如,市场交换的前提是产权明晰,而不动产确权登记的职责在于政府,如果确权登记不到位、不准确,不仅影响市场交换的活跃度,而且越是交换频繁,可能造成的矛盾纠纷越多。这也就是近年来中央下大力气推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原因所在。民法典删除现行法律关于不同动产担保由不同机构登记的规定,意在统一动产担保登记机构,提高登记效率和公信力。此外,民法典在不少地方明确规定了政府的责任。如针对业主大会成立难问题,第277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针对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责任认定难问题,第1254条明确规定:“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总的来看,政府的主要职能是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资源配置、微观市场活动则应遵循民法确定的基本市场规则。
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在立法、决策、执法及司法中妥当处理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民法典对权利的规定,不仅是在为人与人之间划清行为自由的界限,也是为公权力的行使者指示行权履责的边界。认真对待权利,不仅是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对依法立法、依法决策和依法办案的要求。当然,尊重老百姓的权利,并不意味着权利不可限制,为了公共利益,政府不仅可以征收征用私人财产、限制公民自由,还可以征收税款,因此,真正的问题不是权利能不能限制,而是对私权利的限制本身限度何在。这里的限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目的的正当性——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公权力限制私权利的正当理由,也是唯一理由。二是形式的正当性——法定性。对生命、人身自由等的限制只能通过法律为之,对财产的征收征用一般也应通过法律规定,规定不得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基本权利。三是程序的正当性——纠纷的可诉性。权利人对权利的限制不服的,应当允许其通过诉讼等途径得到救济。四是征收征用情形补偿的正当性——公正补偿。征收征用是对个别人财产权的限制,即使出于公共利益,也不能让少数人牺牲过多。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未来的半年时间里,与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任务不轻,民法典的宣传普及以及可能出现的新问题的研究任务也不轻,只有充分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才能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过20__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__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这是因为该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民法典》实施后,现行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将被替代。
1、民法是对人们真实生活中行为的规范,是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民法即私法,是关于个人或私人的法。如隐私权和信息权,民法就是关于平等的民事主体公民或法人等的财产和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规范。
从市场经济的概念方面可以看出,民法具有私法的特征:民法是以“私”字为核心的私权经济,这个特点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市场经济的基本主体是私人(指有独立利益和人格的一切主体),其发展动力是私心;而且追求的目标也是私利。因此,可以说民法又是权利法和平等法。即对任何一个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都要平等地保护。
如果说宪法重在限制公权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护私权利,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2、民法通过强调人性,追求真、善、美,实现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如被称为“帝王规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它要求民事活动要以依此原则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否则,就在承担民事责任。
英国著名法学家梅因曾说:“一个民族,如果民法规范健全,说明它的文明程度高;如果刑法健全,说明它的社会文明程度低。”《民法典》的出台,表明了我国社会将进入一个文明进步的新时代。
3、《民法典》内容决定了民事权利和义务以及民事行为和责任问题,需要与民法意识、民法观念的培育和普及有关。
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中涉及的婚姻、继承和收养问题,涉及的财产方面的物权以及债权方面的合同问题以及侵权责任问题,都是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四要素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这就要求人们不仅要有权利意识,还要有义务意识;不仅要有行为的合法性意识,还要有责任意识。如果一个人没有民法观念,那么,他的人格观念、权利观念、利益观念、自由观念以及责任观念就不可能完善。如果一个政府没有民法观念,就可能不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更难说是一个法治的政府。
因此,民法意识的培养既是全民的自觉行为,也是政府责任。
4、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的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直接关联,特别是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民法典的实施,会很好地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的新时代,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不断积累,随着信息化和大数据的时代的到来,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强,希望对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
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以及司法工作人员,要了解民法典的规范,了解公民权利与义务和责任的要求。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十二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所建立的各种法律规范和制度,都要实实在在地作用于社会的现实领域,都要贯彻落实到我们每一个自然人、每一个团体的身上,而且要落实到我们从事民事活动的时时刻刻。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民法典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它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民法典是赋予中国历史与特色的法典。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职时要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十三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各级部门机关、基层组织在工作开展中,要加大对民法典的学习力度,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相关知识,用心用情的帮助需要的人民群众,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利不受损害。大家切实抓好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__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
作为基层干部,农村群众是我们的服务对象,面对着广大的基层群众,多数人文化程度不高,对于民法典的获取途径和获取能力稍弱,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熟知、掌握,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自身权力不受侵害。
双百活动专场报告会感想篇十四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优良家风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法典以一系列制度安排,促进家庭和谐,使家庭文明建设成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民法典在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从强调尊老爱幼、子女孝悌,到倡导夫贤妻惠、互谅互爱,再到崇尚家和万事兴等理念,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早已铭刻在人们心中,融入了中国人的血脉。法律的生长、完善,离不开其所处历史和文化的滋养。民法典将树立优良家风确立为民事法律领域的一条基本原则,不仅具有重大社会意义,也充分彰显了民法典本身的中国特色,对于世界民事领域的立法也是值得珍视的财富和经验。
家庭文明建设事关个体幸福,关系世道人心,也影响着整个国家的繁荣稳定。民法典对家庭以及构成家庭的夫妻、子女和其他成员,都给予了充分的重视,明确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还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婚姻制度,明确禁止重婚、家庭暴力等行为。这些婚姻家庭编中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对一系列婚姻家庭立法理念的法律宣示,更是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依据和有效手段。“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呵护好每一个家庭,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法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将更加牢固。
家庭也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民法典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尤为重视,在继续强调父母抚养子女义务的同时,将原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还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充分落实到收养工作的法律规范中,按照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更新了相关规则。保护好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不仅着重体现在婚姻家庭编之中,而且贯穿民法典的始终。
随着时代变化,婚姻家庭中也呈现出一些新问题,民法典在既有原则和价值基础上,做出了与时俱进的回应。比如,基于男女平等观念,民法典确立了共同亲权原则,并对非婚生子女亲权做了具体安排;基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夫妻巨额债务案例,民法典确立了夫妻共债共签制度,规定了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的实质审查和举证责任分配;针对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情况增多的现象,民法典确立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让“有可能不会离”的夫妻多了一个冷静思考的机会。民法典以审慎精神回应婚姻家庭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展现出民事立法的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