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一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建立健全教育扶贫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学生、家庭、社会宣传的全覆盖,确保教育扶贫政策家喻户晓,保障资助政策切实落地。2020年9月1日-30日实验教育集团(含东七校区及两所幼儿园)在教育局资助中心的安排下逐步步开展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传活动。
集团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深入开展一系列教育扶贫资助宣传活动。
开展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宣讲活动,不仅使学生对教育资助政策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同时也为各班级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利用班会和家长会为宣传媒介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展示相关资助政策宣传标语,营造良好资助政策宣传氛围。
利用给学生家长发放关于资助政策的一封信,让家长认真阅读宣传教育扶贫政策,做到宣传全覆盖,提高了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切实把教育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家访的形式入户宣传政策,做到“户户知晓,人人明白”。家访中,老师们向家长再次宣讲教育资助政策、张贴资助爱心卡、了解孩子近期在家的表现、如实反馈学生在校的情况,肯定孩子的优点以及家长没有注意到的闪光点、诚恳地指出学生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与家长分享家庭教育的方法和技巧,并认真听取了家长对老师和学校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集团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活动,让家长及社会各界及时充分了解国家教育资助政策体系,让教育扶贫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为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助力教育脱贫攻坚工作健康迈进。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三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充分体现出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贫困学生安全学习,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幼儿园工作方案如下。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围绕教育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规范幼儿园资助行为,确保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实施。
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工作实施进展情况和资助效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学生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资助工作水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政策及其他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加强领导、健全职责
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园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2、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全园范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向幼儿园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4、严格规范评审和发放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由家长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幼儿园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家长委员会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评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提出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幼儿园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后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幼儿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实行校务公开、阳光运作。
5、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切实加强资助资金的管理,对各类资助资金实行专帐核算,台账专用,不得以各种理由截留、滞留、挤占、挪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足额按时发放,管理使用好专项资金。
6、加大宣传力度
幼儿园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家长会、家园联系栏、茶乡幼苗qq空间、校讯通等多种形式对家长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充分了解和掌握资助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及时总结推广幼儿园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上报教育局宣传中心,推动全县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7、规范资助档案管理
幼儿园要建立资助工作专门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制度,实施方案、评审办法、学生申请表、受助学生名单等进行归档和保存。
资助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切实保护受助学生身心健康。要从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出发,结合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对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跟踪回访,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激励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切实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引导贫困学生正确对待和处理贫困问题,培养健康心理品质,鼓励他们自立自强,客服困难,发奋学习,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学校、国家和社会。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四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着重宣传我校资助措施及育人成效,各单位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在暑假期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政策下乡,筑梦成长。
活动口号:国家资助,就在你身边。
1.加强资助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颇具特色的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手把手传递、面对面交流”,向广大学生和家长宣传党的十九大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部署精神,讲解学生资助“奖、贷、助、勤、免、补”政策体系,说明我校学生资助措施具体内容、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热情服务,答疑解惑,使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忧入学。
2.树立资助典型,发挥资助育人功能。各培养单位要通过传统媒体、新媒体全面宣传、展示学校和本单位在资助育人方面开展的特色活动和育人成效。通过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家长,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受地方扶贫资助情况及对学校资助的评价。追踪在校期间受过资助的已毕业校友工作、生活情况,选树自立自强典型人物。
1.选拔资助政策宣讲员。各培养单位从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其他社会资助的在校生中,选拔具备良好沟通表达能力的学生,经培训后担任“资助政策宣讲员”,利用暑期返乡、实践、旅行等机会,力所能及地开展资助政策宣讲、资助育人宣传等活动。
2.组建资助政策下乡宣讲团。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结合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选拔组建不少于5人组成的“国家资助政策宣讲团”,奔赴贫困县、贫困村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和学校资助措施。针对即将就读大学的高中毕业生及其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做到提前宣传、提前知晓、提前解忧。
1.高效建立资助宣传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各培养单位资助服务站站长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推进资助宣传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对于学生资助重点宣传任务,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参与,积极协调、牵头推进、跟踪问效。
2.精准把握资助宣传对象和时机。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内容的宣传,把新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作为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记录相关需求,在符合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帮扶,精准资助。结合宣传中遇到的咨询情况,提前安排布置新生报到期间各单位资助服务站工作,确保“绿色通道”高效畅通。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六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更加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加关注教育公平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的重点内容
1.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2.两免一补即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3.获得资助的优秀贫困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
4.学生、家长、教师等社会各界对学生资助政策的反响。
三、宣传的主要方式和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8日):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收集整理党和国家近年来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学生集会等形式调动校内各群体做好政策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办理的程序,确保宣传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取得实效。
总结深化阶段(9月26日——30日):深入开展“资助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比赛、演讲赛或知识竞赛,组织受助学生和家长感恩报告会,收集受助学生中的典型事迹,做好宣传月活动中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的整理工作并按规定上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学校成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2、大造声势,注重实效。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和国家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学生资助政策覆盖面广、受助人数多,各学校要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都知晓学生资助政策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办理程序。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内容丰富,政策性强,学校要把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明确专人扎实开展好宣传活动。学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两免一补”政策宣传为重点,力求形成声势,营造氛围,注重实效。
4、做好资料收集,及时报送信息。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七
一年来,在县教体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我们克服学生资助工作量大、面广、对象复杂、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把惠民工程实施到位。现将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学生资助工作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项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来落实。各校都有自己的资助专干,专门负责学校得资助工作。并且在“五个一”活动中,真真切切地走入了贫困学生家中,向家长们宣传资助政策。
为了规范全镇学生资助工作,我镇出台了资助档案建设专项文件,进一步推进了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档案管理,对办理完毕的文件集中管理,及时收集、定时清理、年终复查,保证文件材料收集完整、齐全,严防遗失和泄密。
二是注重收存,科学合理归档,分类(综合类、表册类、财务业、声像类)整理装订成册。
三是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利用。
四是以查促建,整改提高,结合资助检查对档案材料进行补缺补漏,自我完善。
五是树立档案意识,熟悉档案制作程序,培育档案规范建设典型,以点带面地推进资助工作档案建设。
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宣传并明确资助工作操作流程,准确掌握学生变动状况,做到“不错报、不多报、无漏报”,确保了统计报表的准确无误。各校都按要求设立了资助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增加了透明度,保证了助学金发放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我镇在资助对象认定方面,坚持“三级评审”、“三级公示”制度,确保了公平、公正。
今年,我镇用心响应省“助学、筑梦、铸人”征文系列活动,转发文件、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我镇学校结合家长会、主题班会和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定时回访受助学生家长,提高群众知晓度。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中心校主动加强与辛店镇各村的联系和沟通,并对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各校加强了对大学生的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让每个学生都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帮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学习、用心迎考。
在今年的“五个一”活动中,每个老师都分包了建档立卡学生,他们带着满满的详细资助政策,走入贫困学生家中,走入贫困村中,让资助政策牢记在我镇居民的心中。
当然,在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资助队伍规模太小、资助人员不稳定,效率不高。资助机制不完善,运行不畅。资助工作难协调,配合不力。宣传形式较单调,影响不广,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善。
资助政策宣传方案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个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丰富,需不断加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到党和国家的深切关怀。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有利于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促进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资助政策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促进政策落实和提升政策效果,现通知如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生资助信息发布制度和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学生资助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国家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及信息发布后,要积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及时报道解读,让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广知相关政策。要将学生资助政策及资金使用管理等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站等及时发布,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在重大招生考试、新生入学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形成集中宣传态势。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和各级各类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要全面、完整、准确介绍学生资助政策;发放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录取通知书时,必须附带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介绍资料。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大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加大对学生、家长、教师等重点人群的宣传,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要坚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大力宣传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大举措和主要成效,大力宣传学生资助工作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及时挖掘、大力宣传受助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其励志、引领作用。要确保资助热线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及时接受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咨询和举报,做好政策解释,妥善处理问题。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对学生资助方面的重要舆情及各类突发事件,及时跟踪收集、认真分析研判、妥善应对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作用,积极运用移动通讯平台、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构建广覆盖、高效率的资助信息传播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进学生资助网站建设,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应建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网站;组织开展经济困难学生家庭实地走访活动,走进社区街道,深入学生家庭,宣讲学生资助政策;要加大对农村乡镇村社特别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宣传力度,消除宣传盲区和工作死角。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日常宣传,确保学生随时随地都能获得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在开展日常资助宣传的同时,每年围绕一两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努力办出特色、树立品牌。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有序开展宣传报道、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把资助政策宣传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制订年度全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和落实本行政区域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并于每年1月30日前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学生资助宣传队伍。要大力加强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资助管理人员的能力建设,通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政策研究等形式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够准确解释、解读政策,传播好“学生资助”声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提供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证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