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最新法制教育发言稿(实用16篇)

最新法制教育发言稿(实用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9 12:03:06
最新法制教育发言稿(实用16篇)
时间:2023-10-29 12:03:06     小编:影墨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关爱明天,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一)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二)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未成年孩子对犯罪的自我防范,除以上讲的,还必需懂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同学、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的报告。不要怕你报告了他们的不法行为后会遭到报复,你越是胆小害怕,他们就越胆大妄为。同时,当你开始与同伴在一起玩时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的话,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同学们,今天你们是在校的学生,明天是祖国建设的栋梁,作为一名学生,有这样美丽的学校,有这样高素质的老师,有这么好的教育质量,你们是幸运儿,你们应珍惜光阴、努力拼搏。祖国需要你们,明天是你们的!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二

在市八中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攻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秋序和经济秋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实上的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够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时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报告显示,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网络在为全社会带来巨大利益的同时,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也成了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玩,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要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死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烟头烫方某,并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其父亲,方某父亲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刘某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难以自制的李某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在社会的最底层,混淆了是非善恶标准,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为社会的罪人。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录像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录像带,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小雨家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所谓知已知彼,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离失足的陷阱,健康快乐地度过青少年时期。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要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三)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能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我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

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几个方

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

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

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广大青少年

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

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应该学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5个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2011年,5人青年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网吧等地,抢劫

作案5次,抢劫现金113元,所抢现金被5人用于吃喝零用。

张某等5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

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刘某犯罪时已满十

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从重处罚。李 某、肖某、吴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

法院20011年10月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

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

15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肖某有期

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

年,并处罚金1000元。

案例二: 邱某、武某盗窃案。

邱某,22岁,山东人,社会青年。武某,17岁;贺某,14岁;

刘某,14岁,均是某一中学生。2012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

家的防盗门螺丝,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

和两条香烟,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拿着,四个人上某好玩

地方,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邱某挥霍。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

张某,14岁,某初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

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叶某到了跟前,问:

“什么事?”杨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说:“没事”。叶某说:

“怎么没事呀?”并问张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怎么办

就怎么办。”这时,叶某就往张某的右肩打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

发,在叶某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拉将叶某又捅二刀。经法医鉴定:

叶某身体多处被锐器刺伤,导致流血过多,因抢救无效死亡。张

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后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

维权、要坦白。

审查,以及人民法院 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刘某等5 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多起,抢劫现金一百余元。

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

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以至胆大包天,以身试法。关某

人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

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

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

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

学会做人。张某、关某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

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

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

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初中、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

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

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

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

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

于法律。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能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我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几个方面,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5个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2004年,5人青年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网吧等地,抢劫作案5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4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04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一共参与抢劫5次,张某参与抢劫5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李某参与抢劫3次,肖某参与抢劫3次,吴某参与抢劫2次。所抢现金被5人用于吃喝零用。

据其犯罪的情节从重处罚。李某、肖某、吴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4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于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

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犯罪分子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张某等5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犯罪分子纠集在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一、甚至多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5人犯罪的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受损,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犯罪分子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犯罪分子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玩乐。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抢劫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入户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3、抢劫银行;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6、冒充军警抢劫;7、持抢抢劫;8、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盗窃案。邱某,22岁,山东人,社会青年。武某,17岁;贺某,14岁;刘某,14岁,均是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对武某、贺某、刘某说:“某某地方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那里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某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拿着,四个人上某好玩地方,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邱某挥霍。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三(2)班的李铭天,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们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中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犯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首先要懂法、知法、守法,还要爱护法,多看一些法律方面的书籍,为自己的人生道路撑上一把健康的雨伞。

邓小平爷爷曾说: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古人说的好:“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千万不要因小错而酿成终生大错,成为社会的罪人啊!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制的社会是和谐的,是美好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同描绘灿烂的明天;让我们心中时刻铭记法,铭记法的威严与壮义!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四

升旗 教育发言稿 北柴小学校长 李书孟 从近段情况看,学校虽然加强了规范化管理,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而且德育处狠抓了常规管理,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同学们的日常行为进行督促检查,目的是为了创造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同学们舒心的学习。学校的校风校貌也因此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绝大多数同学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体现了良好的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我校的振兴和良好校风的形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有少数同学的所作所为,是不尽如人意的,与学校的规章制度是背道而驰的,与《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进行规范》是相违背的,如不及时纠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很可能就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同学组织纪律涣散,不仅耽误了自己的学习,也影响了别人的学习,影响了班集体的荣誉。

2、有的同学不注重团结,打架骂人,伤害了同学感情,影响了团结,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3、有的同学不思进取,平时学习不努力,缺乏勤奋学习的意志,刻苦程度差,不愿动一下脑筋,不肯下一点气力,课上不认真听讲,课下抄袭别人的作业。

4、有的同学,看到别人的东西就眼红,有小偷小摸现象,这种见利忘义的行为,看起来是一桩小事,但没有想到过自己这样做既违犯了法律法规,又伤害了别人。

5、有的同学不爱护公共财物,不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不爱护我们的校园

环境,如打坏门窗玻璃,攀折花草树木,在墙壁上乱涂乱画等等。

6、有的同学不能做到勤俭节约,随便浪费水电,特别是浪费钱财。

己的青春时光,用在学习上,刻苦勤奋,努力拼搏,就一定会争得幸福美好的明天。

同学们,希望通过这次升旗会,给大家敲起一次警钟,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会后,要求同学认真讨论,认真反思,认真自查自纠,查一查以前有哪些违规违纪的不良行为,有哪些有悖于《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做法,从而坚决改正,来争做文明守法的好学生。至于那些犯过一些小错误,还没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同学,更要引以为诫,尽快悬崖勒马。希望同学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培养法制观念,学会依法办事,处处守法,时时守法,养成自学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学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个“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新时代的好青年好学生.!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

法制教育的国旗下发言稿

高中安全纪律法制教育发言稿五篇

法制教育观后感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

“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得到增强,我国在依法治国方面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明天就是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后备力量。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中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我是来自四(二)班的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现实生活中,人只有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可是,有的同学却因为不能很好地遵纪守法,无辜地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有的同学不遵守交通法规,闯红灯,或在公路上乱跑,被汽车碾在了车轮底下;有的同学不听大人劝告,下河游泳,就再也没有上来;有的同学攀高爬下,从高墙上摔得体残肢断;有的同学玩电玩火,无端地丧失了自己的生命。这些活生生的事实,血淋淋的教训,一次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次次在提醒我们,作为少年儿童,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就会酿成大祸,就会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每一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有了生命的存在,才会成就我们一个个五彩的梦。

遵纪守法,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学生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如果小时候就不遵守法律法规,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犯了错又不及时纠正的话,那么这个人长大了就很难说他会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其实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现在不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将来谈何建设祖国!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小学生,首先要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追逐,不打闹,不做危险的游戏,不玩对自己对别人有害的东西,在学校做个守纪律的好孩子;不在马路上玩耍,不随便下河游泳,不破坏公共设施,不玩火,不玩电,不做危害社会的事情,在社会上做个好公民。如果我们每个同学都能遵纪守法,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孩子,那么,危险就会远离我们,我们的家庭就会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安定。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七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下面是我们各方面应注意和了解的'问题:

1、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2、帮助他人,抵制不良诱惑

3、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当同学们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份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同学们,安全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八

大家下午好!

同学们,交通安全身系安危,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讲我们要注意交通安全,但真正有多少人事实在在地按照交通法规去要求自己的呢?全国每年又有多少人在自己疏忽的一瞬间造成终身的遗憾,血的代价的惨痛的,我们一定要牢牢紧记!

同学们,今天我们就从自身出发,让我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在悲剧发身在我们的身边。

我们生活在学校的大家庭里,由于少数同学课间乱跑、打斗,发生同学之间相撞、摔伤等安全事故多起。前段时间,邻县有一小学五年级有个同学,中午放学铃响过,他就冲出教室,追打同学,自己摔在楼梯口,摔断了骨头,花了一万多元,目前身上还留着钢板,六个月后还要开第二刀。

同学们听了上述一笔笔血的教训后,不知道你们想了什么。我想,同学们至少会想到:这些教训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会给受害者人身造成伤害、甚至死亡;会给受害者家庭造成极大的损失;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至少会想到:假如我们平时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就不会出现交通事故,起码可以减少;假如我们注意饮食卫生,不食路边摊点不卫生食品,就不会发生食物中毒;假如我们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下滑,上下楼梯靠右行,假如我们课间不追逐打闹,不翻爬院墙,不用石子乱砸……我们就会少发生,甚至不发生事件。至少会想到:这些伤害事件是能避免的。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第一,警钟常鸣,希望我们每一个学生都要做到:

1、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骑车同学要不骑英雄车,骑车不带人,步行同学过马路时要走斑马线,穿过马路要左右看看,等到没有车辆通过时,方可过去。

2、不吃路边摊点上的不卫生食品,有病要及时到医院就诊。

3、课间不追逐、不打闹,上下楼梯靠右行,不从楼梯的扶手上上下滑,行至拐变处,要放慢脚步,预防相撞。

4、运动时,要遵守运动规则,注意自我保护。

5、不翻爬院墙,即使是球出院墙,也不允许翻院墙,可告知老师,用其他方法解决,要杜绝用石子砸人。

同学们,希望我们每天平平安安到校,高高兴兴回家,让我们一起来创建我们的平安校园吧!

校园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17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九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可能有人会说,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律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威严、崇高吧 ! 其实,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 那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 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平时我们要做到:

一、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纪、班规等等。

三、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 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一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我是,很高兴今天能在这里和大家进行交流,希望我的演讲能得到您的支持与认可。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教育,校园建设的常青树》。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是呀,现在很多孩子就是在这紧要之处出现了问题。学生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路还很长,要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学会自我保护,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

人类不断进步,社会不断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高度文明的法制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然而,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却让我们触目惊心。从某名牌大学学生向动物园的熊泼硫酸到中学学生不满母亲的批评而残忍地把母亲杀害,再到今天的大学生因与同学发生口角而策划了一套杀人计划并实施??本应是朝气蓬勃的青少年,本应是有着美好未来的青少年,而今天却狼狈地站在了被告席上,他们也为自己的行为痛哭,也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但是他们却没有了前途,没有了未来。面对此景我们不禁要问:“他们都怎么了?”究其原因,是法制观念的缺乏,法律意识的淡薄,推使他们走向了被告席。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可见,让法律走进校园,是教育的必然要求。

面对小学生,我们如何培养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用手中的笔书写自己精彩的人生呢?“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就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抓起。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讲我的亲身经历。

我在担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期间,通过观察,发现每年毕业班中都有一部分学生认为自己马上就要离开学校了,便目无一切,对老师的要求漫不经心,甚至产生很强的逆反心理,专门与老师作对。长此以往,学生很容易养成不良习气,走上犯罪道路。一直以来毕业班就像一块烫手的“山芋”,让每位老师头疼。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主动申请担任毕业班的班主任工作,进行一番尝试。

我想,普通的讲道理是不能完全驯服这匹“野马”的,必须上升到法律的高度,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结合班里的实际情况,我举行了一系列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如“争做守法小公民”“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等等。把孩子们平时的一些“危机”行为,排成小品,让他们结合学到的法律知识展开讨论。在其中的一次班会中,我发现李磊同学自始至终都低着头一言不发。“李磊,谈一谈你的想法,好吗?”他很难为情,只说了一句“老师,我错了!”我微笑着为他鼓起了掌,顿时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此时被父母打骂都不掉一滴眼泪的他,竟流下了两行热泪,这是充满悔意的两行泪水,这是决心改正的两行泪水,这是发自他内心地两行泪水。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又把法制校外辅导员请到学校为学生做法制教育报告,并举行了“法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赛。赛前我特意和李磊进行了谈话,邀请他为这次比赛做总结性发言。看得出他特别重视这次机会,做了精心的准备。果不其然,会上他大放异彩,再一次赢得了同学们的掌声。赛后,我趁热打铁,又给他讲了很多青少年违法的案例,让他进一步的了解有关法律的知识。渐渐的他能严格要求自己,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法制教育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他,是法制教育改变了他的人生观,让他重新认识自我,走上正途。

但是,仅仅让学生知法、懂法还是不够的,还要让孩子们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因而,我在学校又成立了青少年维权岗,不断地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还通过《红太阳报》和“红领巾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通过李磊同学的转变,让我们看到,校园法制教育工作不容忽视。虽然小孩子做不到侃侃而谈地去讲法,但是我们要让他们从小就有法律意识,要让他们这艘航船在刚刚起航时就有一个正确的方向,要让这艘航船在茫茫的大海上学会躲避暗礁,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驶向理想的彼岸。法,是维持社会安定的保障,法,是判断人们行为的准则,法,是严酷而又公平的象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是孕育社会合格小公民的摇篮。我坚信:法制教育将使校园和谐之花常开,建设之树常青!

谢谢大家!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二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治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校园法制教育发言稿 篇20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三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刚才xx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城镇派出所所长xx同志,xx县教文体局法制科科长xx同志,以丰富的法律知识结合活生生的案例给我们上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精彩报告表示衷心的.感谢!

老师们、同学们法制安全教育课是中学必修课程,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学习法律知识才能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用法律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

通过这次法制安全教育课,同学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以下不良现象或违法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不准未告知家长和老师私自外出、外宿,防止被绑架、拐骗或走失。

2、携带管制刀具、火种。不准吸烟、喝酒,不准玩火、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随便放烟花、爆竹,若燃放必须由家长陪同。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不以大欺小、不侮辱他人、不打架斗殴。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5、偷窃、故意毁坏公物;爱护门窗、玻璃、桌凳、水龙头。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网吧、游戏厅、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不要到营业性电子游戏室、歌厅、录象厅、歌舞厅,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骑车要在人行道靠右边行使,严禁在路上骑车追逐打闹,不攀爬机动车辆,不乘坐无牌照的营运车;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10、不准购买校外“三无”食品,不暴食暴饮,生活要有规律,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1、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游玩、逗留。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不准拿弹弓、子弹枪、铁器、刀具等追逐戏打。不准攀爬电杆、树木、楼房栏杆;不翻越围墙、机动车隔离带的围栏,不上楼顶嬉闹。

12、不到池塘、河边玩耍,防止溺水。

老师们、同学们,初中生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关键时期,世界观、人生观尚未形成,学习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文明自律水平,极为重要,希望同学们以这次大会为契机,切实增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一种“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氛围,做一个文明守纪,知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们是正在成长的少年学生,一方面,我们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另一方面,我们还要学会做人。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修养品德做个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学习法律常识,做一个能用法律约束自己行为,并知道用法律维护我们自己合法权益的好公民。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应该在每一个青少年学生的心中。

可能有人会说,法律离我们很遥远,但我却要告诉大家,法律时刻存在于我们的身边。

老师说,法律是明媚的阳光。阳光照耀之处,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等都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法律的保护使天更蓝、草更绿、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谐。

妈妈说,法律是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使我们的社会运行有序,和谐相处,健康发展。

哦,原来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离开防毒网络就会瘫痪一样,我们人类如果没有“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通畅,如果没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着我们生活的天空。

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复名誉,使我们受到关怀和爱护;法律是严厉的,凡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他丝毫不留情的予以严厉的惩罚。亲爱的同学们,我想大家已经清楚了,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五

大家好!请允许我代表登临中学六百余名师生对辛村派出所的警官们再一次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对登临中学的大力支持!

老师们,同学们,在这金秋送爽,硕果飘香的季节里,在这__周年国庆即将到来的时刻,我们学校牺牲紧张的教学和学习时间,召开这样一个会议,是十分必要的,是十分及时的,是一次意义深远的大会;刚才,辛村派出所赵刘警官等同志给我们讲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些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我们登临中学学校法制教育工作中及时雨,是“雪中送炭”,“雨中送伞”。希望同学们和各位老师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护法,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保护同学,保护学校,使这次会议起到实效。下面,我再对有关工作讲几点意见。

同学们,刚才听到的几个案例,大家也许不敢相信,但这都是确实存在的。简直让人扼腕叹息,你们正处于花季,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说明了什么呢?在我们身边,有没有过类似的事情呢,如果没有,那么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呢?有没有以打架为荣,以称王称霸为乐的愚昧想法吗?如果有,请坚决消除。当今社会是知识大爆炸的社会,唯有知识和科学才能使我们成为时代的强者,拳头里面出不了真理,拳头里紧紧握着的是野蛮和愚昧。我记得有一位母亲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孩子,我什么都能给你,但生命只能给你一次。同学们,你们的父母、老师包括你自己,没有一个人希望自己的将来遭受牢狱之灾的!

要不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善美、什么是廉耻,什么是伦理道德,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用法反击,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大家知道,一打开窗子,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却经常渗入到我们的脑子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盗窃、抢劫、伤害、敲诈、勒索等本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身上的犯罪行为发生了。所以,我要提醒并要求大家不要看一些武打、及其书刊作品,这些作品,往往赋予犯罪以英雄色彩,场面血腥,格调粗俗,是诱导我们犯罪的罪魁祸首之一,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游手好闲的社会渣滓,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香花毒草,明辨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文化,对社会上的闲人避而远之,防止它们毒害你的心灵,使你误入歧途,终生遗憾。目前在我们学生中间还存在一些不良行为习惯,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习惯不太好的有之。个别学生惰性思想严重,不善学习。具体表现在“怕”上。课前怕预习,上课怕思考,怕回答问题,课后怕作业,怕读书,怕问老师同学,更不复习功课。学习上听之任之马虎了事,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或不交作业。少数学生从来不做家庭作业。由于课后从不读书复习,知识无法巩固掌握,学从而导致成绩很不理想。

2、分不清什么是“真善美”的有之。男生中有个别留长发,留怪发,不剪指甲,不常洗澡,不换衣服的同学。女生中有个别戴项链、首饰,染指甲的同学这些不良行为影响了学生精神风貌,影响了校风校貌。

3、不讲社会公德和公共卫生的有之。少数学生乱买东西,乱吃零食,吃后将包装袋、果皮、食物壳等随处乱扔;个别学生不爱惜公共财物,拿着刀子在树木课桌上乱刻乱画;在公共场合大呼小叫等。

4、不懂文明礼貌的有之。个别学生见了老师不知道问好,见了长辈不知道礼貌。也有个别学生出口成脏,下手成蛮,在校园内追逐打闹。这些都是不讲文明,不懂礼貌的表现。

法制教育发言稿篇十六

一、班会课设想:

由于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而违反校规校纪的现象更是时有发生,经常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违反了校规校纪。在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也很淡薄。由于缺少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伤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所以召开本次主题班会,教育青少年要知法懂法,更要学会用法,争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二、教学目的

1、通过看视频、演小品等形式引起同学们对一些法律常识了解、交通安全的重视。

2、通过本次班会活动,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交通规则及并逐步形成自觉遵守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重点内容

1、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遵守交通法规。

2、组织各种违法行为的教育案例,增强遵守校规校纪的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四、教学方法

讨论法案例法情景剧表演

五、课前准备

1、让同学们收集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知识、交通事故的新闻。组织学生排演小品、学唱歌曲、挖掘班级才艺展示的学生。

2、选好及训练班会主持。

3、制作ppt课件。

六、教学过程

1、通过小品展示学习法律至少得重要性。

2、看交通安全的视频进行法律、安全常识问题抢答,班级学生展示小快板《做个守法的好少年》。

3、联系实际,探讨身边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寻找解决的对策。

4、班级宣誓,争做知法懂法合格中学生。

5、班主任寄语。

6、合唱班歌。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有关安全知识,使学生树立自护、自救观念,形成自护、自救的意识,使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