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付给甲方许可使用报酬____元,支付办法为____;
甲方可以/不得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在________地区使用或许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册商标。
____________________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 )份。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二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 “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_国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 合同范围
2.1 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 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 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3.4 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 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 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 商品质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 侵权和保证
7.1 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 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 促销资料
8.1 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 分销
9.1 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 破产、违约
10.1 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 最后报告
11.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 存货处理
12.1 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 税费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5.3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权代表 (签字)
许可方授权代表 (签字)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充分协商,就(合同约定事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兹遵守:
甲方许可分部(乙方)使用的商标名称为:_________,商标注册号为:_________,商标注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标注册人的名称:_________。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_________。
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排他/普通)许可的方式使用本合同规定的商标。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限于_________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并按照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使用,且甲方有权对使用的商品品种进行调整。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为《特许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特许经营区域,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标志、物品及甲方指定的商品品种;
(2)商品销售的客户限于在特许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或企业分支机构;
(3)_________。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其许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执行:
(1)与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相同;
(2)实施期限按照甲方的通知执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内使用。
因甲方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本合同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甲方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乙方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分部)应当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但甲方在现有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加盟店使用商标时,按照《特许经营合同》及本合同的规定执行商品质量标准,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及甲方的要求。
(1)甲方(分部)向乙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甲方(分部)可以监督乙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乙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甲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册手续,包括产品的原产地标志及_________认证。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标准向甲方(分部)交纳商标许可使用费,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期限与特许权使用费一并按月(季)交纳。
除《特许经营合同》转让而导致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一并转让时,甲方转让本合同许可使用的商标,乙方无(有)权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加盟店有下列违约行为的,除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赔偿损失外,并应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分部)有下列违约行为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3)_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与义务,均由分部实际享有或承担。乙方可以依据合同向分部主张权利,但不得依据本合同直接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主张权利,包括对加盟店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及处罚权,除非加盟店已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甲方同意,分部不得放弃对加盟店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依照本合同主张分部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争议解决办法甲方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下列途径处理(取消的条款在其编号前括号内标示"×"):
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报商标局备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门存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负责办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档。
如商标管理部门要求使用其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备案存档,则应当根据本合同内容填写备案存档文本,但在执行时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总部)(盖章):乙方(加盟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四
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国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注册商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2、“许可方”:______国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3、“接受方”: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4、“合同产品”: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5、“净销售价”: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6、“合同生效日”: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许可只在_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和编号等。
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公司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三.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三.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即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3、按本合同规定,如许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2、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向许可方征收的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第一条词语定义
1.独占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3.普通使用许可: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其他词语定义:
第二条使用许可的范围
1.甲方向乙方授予第__________号注册商标第________类_______商品的使用许可权利,详见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称及型号、规格、技术标准等,详见附件(二)。甲方不给予乙方除授权的许可之外的许可商标的其他任何权利或利益。
2.使用许可权利是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选择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或普通使用许可)。
3.使用许可的区域范围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商标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选择生产、销售)合同商品时使用。
5.使用许可的范围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选择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商品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等商业活动。
第三条使用许可的期限
1.使用许可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使用许可期满前____个月,甲、乙双方可以就是否继续商标使用许可进行协商。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如不续订,使用许可期满则自行失效。
第四条使用许可商标标识的提供
(提示:选择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制)。
第五条使用许可费的支付
1.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选择定额付费或约定提成)
2.使用许可费的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选择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依合同的约定收取商标使用许可费。
(2)监督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被许可商标。
(3)依法监督乙方使用其被许可商标的商品的质量。
2.甲方义务:
(1)适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被许可商标。
(2)采取积极措施保护被许可商标专用权不受侵害。
(3)保证使用许可商标无质押和其他任何权属纠纷。
(4)将商标使用许可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5)对于独占许可的,保证在使用许可的有效期内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内的他人不得使用。
(6)对排他许可的,保证在使用许可的有效期内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3.乙方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和方式使用被许可商标。
(2)对于独占使用许可的,监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许可有效期内停止使用被许可商标。
(3)对于排他使用许可的,监督甲方在使用许可有效期内不得将被许可商标许可他人使用。
4.乙方义务:
(1)依合同的约定缴纳商标使用许可费。
(2)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符合质量、卫生、计量、环保、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3)在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方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4)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名称、图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规范使用被许可商标。
(5)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商标。
(6)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被许可商标用于非许可商品及其他经营性活动。
(7)_接受甲方对被许可使用商标使用有关情况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向其提供有关材料。
(8)在使用许可有效期内,乙方变更其名义、地址、产品名称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七条商品质量监督与保证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导致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对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提示:选择使用许可费的____%或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种确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3.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个月内,由甲方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备案。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共_______件: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合同商品的名称及型号、规格、技术标准等相关文件
第十一条其他事宜
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__盖章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汽车国际商标许可合同
商标许可合同范本
商标许可合同格式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商标和商号许可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样本
商标许可证合同(烟草)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六
商标使用许可方:_______________(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对商标权的使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
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许可方盖骑缝章)
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年限:___________
三、许可使用商标的权限
1.许可使用的商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2.许可使用商标的地域:_________________
3.商标许可使用权的性质:(作出明确选择)
(1)独占使用许可;
(2)非独占使用许可。
四、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由甲方(或乙方)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手续,备案的费用由甲方(或乙方)承担。
五、商品质量的保证
为保证被使用方的有关商品质量不低于许可方或其他被许可方,双方要共同采取以下措施:
1.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上的技术指导;
2.许可方可以监督被许可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被许可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3.被许可方定期无偿向许可方提供不少于两份的商品样品,以备质量检查;
4.双方均承担保守对方生产经营情况秘密的义务。
六、许可方应保证履行商标的续展手续及其他保障商标注册效力的手续。
七、商标许可使用的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合同有效期的中止条件
1.被许可方逾期未交付商标许可使用费;
2.许可方将独占使用许可的商标,另外许可第三方使用;
3.……
九、商标使用许可的使用费与付款方式
1.使用费按每一件商品______元计算;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使用许可条件或双方商定的事项:________________
许可方:______(章)
被许可方:___(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七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注册商标”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许可方”是指________国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第二条合同范围
2.1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许可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3.4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条支付条件
4.1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资料的交付
5.1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第六条商品质量
6.1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第七条侵权和保证
7.1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
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第八条促销资料
8.1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第九条分销
9.1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第十条破产、违约
10.1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0.3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第十一条最后报告
11.1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第十二条存货处理
12.1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第十三条税费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接受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5.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3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接受方授权代表许可方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
商标许可证合同篇八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接受方”)为一方,_______国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许可方”)为另一方:
鉴于许可方拥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
鉴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双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1.1 “注册商标”——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局注册登记的商标,该注册商标的编号为_________.
1.2 “许可方”是指________国_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国_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4 “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产品。
1.5 “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的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签字日。
2.1 根据以下条款的规定,接受方同意从许可方取得,许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单独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册商标的许可权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合同产品时使用。合同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二。这种权利是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许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在合同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合同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
2.2 许可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合同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2.3 许可方负责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有关资料,包括注册商标的文字、图案、申请情况、编号等,具体的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2.4 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产品或在合同产品的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根据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
3.1 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使用费,计价的货币单位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使用费的结算日。
3.3 使用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的净销售价计算,提成率为_______%.
3.4 在使用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使用费,净销售额和使用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见本合同附件三。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许可方应在收到该报告_____日内提出质疑,接受方应及时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合同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接受方根据3.4条规定开出的书面报告后10天之内通知接受方,具体的查账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4.1 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使用费,接受方将通过__________银行(此处为接受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___银行(此处为许可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许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美元。
4.2 许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条的规定发出的书面报告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接受方在收到许可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三十天内,经审核无误后,既支付使用费给许可方:
a.使用费计算单一式四份;
b.商业发票一式四份;
c.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规定,许可方应支付预提税和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接受方有权从上述支付的费用中直接扣除。
5.1 许可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规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册商标的名称、内容以及许可方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有关情况。
5.2 许可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5.1条中规定的资料交付给接受方。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试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并能保护和加强商标名誉及其所代表的信誉。接受方保证合同产品符合附件二所规定的质量标准,同时合同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符合销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以及其商标本身的名声。
6.2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接受方应在出售合同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数量的产品样品,和其包装纸箱及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合同产品及其纸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试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条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作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开始出售合同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7.1 许可方保证是本合同注册商标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权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许可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7.2 接受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合同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计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围内应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合同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双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双方的名义针对这样的行为提起诉讼或索赔。
8.1 在任何情况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接受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接受方所有。如果许可方要求使用或将其许可给他方使用,许可方应支付有关费用。届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合同商标的合同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9.1 接受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合同产品,而且还将为此作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合同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10.1 如果接受方在达成协议后_____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合同产品,许可方可书面通知接受方终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产申请,或被宣告破产,或对接受方提起破产诉讼,或接受方无偿还能力,或接受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本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合同产品,或相关的纸箱、包装材料。
10.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条款下的义务,另一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违约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作出全部赔偿,令对方满意。
11.1 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或收到终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合同终止的情况下10天以内,接受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的数量和种类。
11.2 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接受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
12.1 合同根据第十条的条款终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费,并已按照第三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合同中没有另外规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合同通知后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产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质量、试样不符合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合同终止,接受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合同产品。
1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接受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接受方负担。
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许可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许可方负担。
14.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或严重的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可作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的期限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传或电报通知对方,并于十四天内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权证明的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进行确认。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延续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的执行问题。
15.1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5.2 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5.3 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15.4 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将继续执行。
16.1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____签字。并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条所述的情况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该商标或类似的商标。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16.4 本合同的执行中,对其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和增减,都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对债权人继续完成未了债务。
16.6 本合同由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用英文书就,双方各持两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通讯以英文进行。正式通知应以书面形式,特快专递或航空挂号邮寄,一式两份。合同双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接受方授权代表 许可方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