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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一
1月2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等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
经第一次市规委会全会审议及宜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意见书。
二、湖北省华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核实
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1)项目规划条件竣工核实,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小区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待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建设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三、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核实
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珍珠路处,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有以下问题:一是配电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社区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条件要求,三是停车位未达到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0236号》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配电房由宜昌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并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用地事宜;二是社区服务用房、停车位进行整改,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四、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下达点军区城市建设批次用地
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在点军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1416亩,共49亩宗地,请求我局下达该片区土地《规划设计要求》。
五、宜昌恒信汽车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国际汽车博览中心项目方案审查
该项目位于东站路与东艳路交汇处,三峡物流园西侧,由a、b两地块组成,用地面积322737.8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高压线等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先行申报项目b地块一期规划方案。
六、马良梅、罗志兰、王英违法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经查,马良梅、罗志兰、王英三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在伍家乡南湾村建设房屋,规划许可为2层,上述三人实际建设3层(局部),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均为266.06平方米,原审批面积为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没收超出原审批建筑面积部分的违法收入,并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
七、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请求下达伍家岗区第19批次建设用地出让条件
市国土局来函,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15第19批次建设用地中的两块工业用地出让条件。该地块位于伍家工业园拓展区范围,一块2.8公顷,一块2.0公顷,其中一块有园区内部支路穿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一类工业用地下达出让条件,工业项目必须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污染,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取消支路的书面意见。
八、宜昌宇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将江南星城分期验收
江南星城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一路,总用地面积99843.89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办理完成规划许可证。因项目运营及资金运转等原因,现该公司申请将地块分四期进行规划验收,并附分期附图。分期后各项指标无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期建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刘君怡、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杨瑞、夏伟荣、李源、熊炎、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赵建军、朱健、蔡梦雪、屈婷婷,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蔡梦雪,建工科郭华,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二
20xx年1月2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等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经20xx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全会审议及宜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意见书。
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1)项目规划条件竣工核实,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小区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待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建设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珍珠路处,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有以下问题:一是配电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社区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条件要求,三是停车位未达到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知书(20xx)0236号》要求。
会议研究意见:一是配电房由宜昌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并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用地事宜;二是社区服务用房、停车位进行整改,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在点军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1416亩,共49亩宗地,请求我局下达该片区土地《规划设计要求》。
该项目位于东站路与东艳路交汇处,三峡物流园西侧,由a、b两地块组成,用地面积322737.8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高压线等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先行申报项目b地块一期规划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经查,马良梅、罗志兰、王英三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在伍家乡南湾村建设房屋,规划许可为2层,上述三人实际建设3层(局部),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均为266.06平方米,原审批面积为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没收超出原审批建筑面积部分的违法收入,并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
市国土局来函,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xx第19批次建设用地中的两块工业用地出让条件。该地块位于伍家工业园拓展区范围,一块2.8公顷,一块2.0公顷,其中一块有园区内部支路穿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一类工业用地下达出让条件,工业项目必须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污染,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取消支路的书面意见。
江南星城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一路,总用地面积99843.89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办理完成规划许可证。因项目运营及资金运转等原因,现该公司申请将地块分四期进行规划验收,并附分期附图。分期后各项指标无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期建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刘君怡、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杨瑞、夏伟荣、李源、熊炎、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赵建军、朱健、蔡梦雪、屈婷婷,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蔡梦雪,建工科郭华,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三
规划局是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的城乡规划、管理的规定和实施办法等职责。
201月12日,胡正伟副局长在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业务专题会,对以下项目进行认真讨论,现将讨论意见纪要如下:
一、华夏置业申请维修厂房及仓库:
征求区政府意见并核实总规、控规性质后再议。
二、婷圆物业有限公司申请阳光大厦建临时保安亭:
因该地块属于公共空间,用地权属不属于该物业公司,不同意。
三、港发物流公司修建临时售楼中心:
建议物流公司在自己用地范围内选址。
四、黄石儿童公园申请二楼平台建临时兰花花园:
原则同意,需有资质单位出具结构安全意见。
五、黄石港新闸社区王家坳8号住户李春梅危房改造申请:
按照“三原”原则,同意按程序办理一层危房改造手续。
六、华新幼儿园关于临时办公用房及食堂延期申请:
鉴于没建,应重新申报。
七、花湖农场原花湖酱品厂申请危房改造:
同意做方案公示。
八、黄石市污水处理厂申请建临时机修车间:
应按符合规范退界要求,做方案公示。
九、黄石金泰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泰源一航天城”临时售楼部:
原则同意,做方案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十、开发区嘉和宾馆磁湖路128号拟新建消防钢梯:
规划分局提供拟审批征求意见函,征求社区和周边利害关于人意见后再定。
十一、铁山区李家湾56、58号陆龙发申请危房改造,已做危房改造定点公示,公示无异议:
补充四邻协议,进行方案批前公示,如无异议,则办理规划手续。
十二、铁山区友爱三村90号张建平申请危房改造,已做危房改造定点公示,公示无异议:
补充四邻协议,进行方案批前公示,如无异议,则办理规划手续。
参加会议的有:肖元、张建新、陈珺、张云涛、王洪斌、戴燕、郭堂福、黄子瑜、陈瑾。
县长办公会议纪要
年1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郭薪同志在县委县政府多功能会议室主持召开县长办公会。
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一、关于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相关事项
为推进行廊城乡一体化示范镇建设,会议同意采取“融资带建”模式开展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一期、二期项目建设。项目采取“先招商,后招标”方式公开招投标,即先公开招商确定协助融资方,再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建设承建方,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实行概算招标,招标价格为9500万元左右(其中,一期项目约4000万元,二期项目约5500万元,此招标价不含征地、拆迁、报批等相关前期费用),工程最终造价以财政、审计部门按相关规定审定的结算价为准。
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建设一期、二期项目融资带建主体为县铸都集团,行廊镇要就融资带建事宜加强与县城建中心、县铸都集团沟通衔接,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要进一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项目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县财政部门要整合行廊镇3000万元城乡一体化示范乡镇建设奖补资金到县铸都集团,作为该笔融资还本付息资金来源之一。
会议强调,行廊镇镇区提质改造及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建设要在获取省政府用地批文后再行施工,确保项目用地合法;该项目一期、二期建设要核准工程概算价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单独或者打捆公开招投标;行廊镇要根据示范镇建设要求,将必建项目做好分类工作,以便全县统筹安排调度。
二、关于全县校车纳入校车公司服务管理相关事项
为规范全县校车运营管理,加大校车安全保障力度,会议同意将我县所有校车全部纳入安达来校车公司统一管理,校车公司管理经费由县财政和校车拥有者分别按照1500元/年/台、1000元/年/台承担。
会议强调,县教育局和县校车办要进一步核准安达来公司经营资质和实力,确保该公司有充足履约能力;要会同县交警大队进一步核准校车数量,县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校车公司运营经费管理办法,督促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县法制办要对《关于全县校车纳入校车公司服务管理的`通知》以及《嘉禾县校车委托管理协议书》进一步审核把关,县教育局和县校车办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大校车安全监管力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三、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相关事项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试行)》要求和我县实际,会议原则同意以向保安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对学校配备保安,相关物防设备由保安公司自行负责,技防设施统筹到智慧嘉禾一并建设。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会议精神和学校保安工作的轻重缓急,提出购买保安服务的方案,按程序上会审议。
出席:郭薪廖兴云李佩军彭国金雷柏胜
张志伟欧旭斌
邀请:李资兵
列席:欧林军胡文辉李衍军刘政文秋
王功武李志雄李寒云曾建全蒋娜
李毅钟方针罗军唐建平李圣军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四
会议纪要必须是会议宗旨、基本精神和所议定事项的概要纪实,不能随意增减和更改内容,以下是中国人才网小编整理的20xx规划业务会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20xx年1月22日,副局长张建新主持召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市古佛寺申请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等8个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经20xx年第一次市规委会全会审议及宜昌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古佛寺修复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选址意见书。
宜昌华祥现代商贸物流中心三期(1)项目规划条件竣工核实,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单体符合规划审批要求。项目验收存在以下问题:小区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未建设完成。
经会议研究,形成如下意见:待道路、环境及地下停车位建设完成后再办理规划条件核实证明。
宜昌市恒福置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西陵二路与珍珠路处,经核实资料和现场踏勘,该工程有以下问题:一是配电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二是社区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条件要求,三是停车位未达到审定《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通知书
(20xx)0236号》要求。会议研究意见:一是配电房由宜昌市规划局对市国土资源局发工作联系单并要求建设单位完成用地事宜;二是社区服务用房、停车位进行整改,同意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市伍家岗区土地储备中心来函拟在点军办理城市建设批次用地1416亩,共49亩宗地,请求我局下达该片区土地《规划设计要求》。
该项目位于东站路与东艳路交汇处,三峡物流园西侧,由a、b两地块组成,用地面积322737.84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考虑到高压线等安全问题,原则同意先行申报项目b地块一期规划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转来违法建设案件卷宗。经查,马良梅、罗志兰、王英三人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在伍家乡南湾村建设房屋,规划许可为2层,上述三人实际建设3层(局部),建筑面积经城管执法人员现场测量均为266.06平方米,原审批面积为170平方米。
经会议研究,同意没收超出原审批建筑面积部分的违法收入,并按程序补办规划手续。
市国土局来函,请求下达伍家岗区20xx第19批次建设用地中的两块工业用地出让条件。该地块位于伍家工业园拓展区范围,一块2.8公顷,一块2.0公顷,其中一块有园区内部支路穿过。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按一类工业用地下达出让条件,工业项目必须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污染,并由园区管委会出具取消支路的书面意见。
江南星城项目位于点军区五龙一路,总用地面积99843.89平方米。目前该地块内建筑物均已办理完成规划许可证。因项目运营及资金运转等原因,现该公司申请将地块分四期进行规划验收,并附分期附图。分期后各项指标无变化。
经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分期建设。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艾长征、谭道明、杨君、曹开玉、张江、覃远琳、刘君怡、詹书生、杜宪、王范荣、杨瑞、夏伟荣、李源、熊炎、丁革强、高周洲、姚旺、郭华、赵建军、朱健、蔡梦雪、屈婷婷,韩郑。会议纪要撰稿人员有用地科朱健、蔡梦雪,建工科郭华,法规科韩郑,伍家分局李源,点军分局丁革强。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五
20xx年x月19日,局长陈孝定主持召开分局业务会议,研究了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等14个项目的规划问题。现纪要如下:
一、区国土局征询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土地用途变更的规划意见
宜昌振华房地产开发公司位于三斗坪镇园艺村土地壹宗,宗地面积725.57m2,地号:5060190010143,属出让土地,原用途为批发零售,现拟将土地用途变更为商业、住宅。
会议研究,按照区政府批示意见,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同意按商业、住宅办理变更。
二、小溪塔街办申请福源老年公寓选址意见
会议研究,拟选址位置位于区气象局旁路边的边坡上,用地狭小、高差较大,基础设施不完善,且有部分用地为规划的城市道路用地,不具备建设条件,建议另行选址。
三、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钓鱼山一号规划方案调整
因地块西侧道路标高改变,宜昌东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钓鱼山一号规划方案调整,拟调整内容包括增加地下停车位、减少地上停车位,增设配电房,减小商业建筑面积等。
会议研究,该调整方案已经规划咨询,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原则同意该调整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四、关于夷陵区姜家湾党群服务中心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适当调整外立面色彩,完善设计方案后按程序报批。
五、关于小溪塔高中北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简化设计方案后按临时建设报批。
六、关于喜旺牛奶项目围墙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按设计方案施工。
七、关于姜家湾西路规划设计方案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该道路设计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
八、关于黄金卡居委会王善生、金玉斌、赵祖华、谭振玉、刘梓毅申请原址维修住房的意见
会议研究,同意王善生、金玉斌、赵祖华、谭振玉、刘梓毅维修住房,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维修回复意见。
九、宜昌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申请补办大连路及东方大道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会议研究,由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会签同意后按验收管线实测定位图补办。
会议研究,因为原定位尺寸及面积不准确而进行微调,同意变更。
经核实,科研中心项目超出审批1层,超建部分为一区19层部分和二区19层整层,区城建管理监察大队已按规定没收其违法建筑面积约1063.72平方米,移交给宜昌市夷陵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中央地下车库项目较审批少建1层,规划方案中设置的车位共563个,现经市测绘大队实测车位为432个,该公司承诺在项目二期建设时,补齐剩余131个车位。上述情况已在项目现场及住建局网站公示,现公示期满,经业务会通过,同意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十二、夷陵区工商业联合会商会大厦及副楼项目申请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会议研究,同意按实测面积办理规划条件核实。
经现场踏勘,该项目已竣工并办理竣工验收规划条件核实。经核对原审批方案,拟调整的部分(附图红线所示)与原审批方案中载明的使用性质(商业)一致。
会议研究,同意按附图红线所示调整方案对该商业部分按实体墙进行分割,1、2号商业分别为一个整体单元,3号商业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两层),4号商业为一个整体单元(上下两层)。外立面、建筑面积及使用性质均不发生变化。
十四、湖北至起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夷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8楼社区服务用房位置变更
夷陵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建筑设计方案经区规划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用地面积32332.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506.15平方米,其中a区(商业开发,4-8楼)建筑面积25765.65平方米、b区(公租房建设为主,1-3楼、9-11楼)建筑面积60740.50平方米。
8楼位于a区,原审批-1层(整层)使用性质为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436.34平方米;1-6层使用性质为普通住宅。11楼位于b区,原审批-1层使用性质为职工活动中心,建筑面积936.62平方米;1-6层使用性质为职工宿舍。依据宜昌市规划信息咨询中心12月出具的该项目《规划报建方案咨询论证报告》,以及《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该项目仅需设置不小于90平方米的社区管理用房(治安联防站与社区用房),而实际审批社区文化、卫生、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用房面积为1231.09平方米(3楼794.75平方米,8楼436.34平方米),超过规定经济技术指标要求。
鉴于企业服务中心是完善和构建夷陵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和发展平台的`重点项目,也是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公益性项目,且a、b区作为一个整体未单独计算配置公建配套设施,小区竣工后也将作为一个小区统一进行物业管理和服务,经局业务会讨论,同意将原设置于8楼-1层的社区服务用房依法公示无异议后等面积调整至11楼-1层,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办理。
参加会议的有: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六
__年4月8日下午,区政府副区长在区机关1号楼203会议室召开了胡埭高卡项目商务洽谈会。会议就胡埭高卡项目签约落户相关工作进行了洽谈,并明确了相关要求。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1、经济开发区:加快推进项目地块苗木、高压线、管线等清理工作,全面实施地块整理;立即成立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胡埭高卡项目商务洽谈、地块整理、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
2、冠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迅速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专门人员驻扎,具体负责胡埭高卡项目的商务洽谈等各项前期工作;全面深化优化项目设计方案,进一步提升项目设计水平。
二、商务洽谈相关要求
1、洽谈时间要求:要确保在1个月内完成胡埭高卡项目的商务洽谈工作。
2、外资注册要求:要在合作协议中明确项目公司注册的外资要求,确保公司注册金不低于1、5亿美元。
3、建设时间要求:要确保项目在地块出让后2年内建成开业。
4、项目功能要求:项目定位是文化休闲、体育竞技与旅游高度融合的综合体,项目功能应涵盖:高卡赛车、世界奢侈品汽车4s店2—3家、配套餐饮和高端体育用品等商业;办公酒店、游客集散中心、卡丁车培训中心等。
三、合约的起草及签约
由经济开发区负责起草合作协议,并确保在1周内完成;双方要加快商务洽谈,确保于5月8日前完成签约。
四、地块出让要求
会议明确,地块挂牌出让工作要按照带方案挂牌方式,加快实施,确保地块于5月份挂牌,6月份成交。该项工作由经济开发区项目推进工作小组负责与区国土分局衔接落实。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七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一年来,在院长的领导和全院职工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克已奉公,全身心投入到医疗管理实践中,同全院同志一道,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积极参加先进性教育,认真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强化职工政治思想、理想信念、业务技能、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教育,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虚心吸取群众意见,改进不足。加强业务知识及医院管理知识的学习,提高管理及业务能力。
二、改进和完善医院目标管理,促进行业作风的根本好转。
在院长指导下,听取科室同志意见,改进、完善了20xx年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充分发挥中层领导的管理才能,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将医疗质量、院内感染、合理用药、传染病管理、输血管理等关键性项目重点列出,认真按照各项医疗制度、医疗质量管理细则督促检查。在全院树立“危机、需求、信息、服务”等意识和观念,具体组织实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把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同全年综合目标管理方案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核,加大奖惩力度。结合今年xxx专项治理三项重点工作,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方案,制定科室行评责任书,为更好地调动抓好行风建设的积极性,把同全年综合目标管理方案结合起来,进行全面考核,加大奖惩力度,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创优质服务活动,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态度改善,普及了文明用语。为方便急诊患者检查需要,放射科、检验科同临床科室一样实行值班制,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使急诊检查时间大大缩短。
全市社保经办综合业务工作会议在召开,市社保中心分管主任到会讲话,会议由综合业务科科长张俊贤主持。会议期间,市社保中心主任到会看望。会议纪要如下: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八
2月14日上午,禹城市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禹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滕海强主持会议并讲了意见。
滕海强指出,20xx年,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大打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保护持久战,生态环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关于今年的环保工作,滕海强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准”,做到准确理解、深刻把握。面对环保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要尽快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树牢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把问题摆到明处、把责任落到实处、把工作做到细处,推动环保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二是工作推进要“实”,做到实事求是、从严从实。各级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从严从实”的原则,对承担的任务不推诿、不懈怠,扎实高效推进;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隐瞒,妥善处理解决。三是组织领导要“细”,做到细化责任、强化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把环保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分管同志靠上抓落实。各部门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凝聚合力,全面推进工作。四是督查问责要“严”,做到严格督查、严厉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勇于担当,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认真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以更严格的监管、更严厉的处罚,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问题解决。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做到敢于亮剑、较真碰硬、真督实查。
滕海强强调,生态环保工作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任务艰巨、使命光荣,他希望大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努力推动禹城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禹城市领导王宝峰就全市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禹城市级有关领导同志,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分管负责同志、环保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环保局中层以上及重点科室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审计业务会议纪要篇九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故召开本园校车司机及相关人员座谈会,会议如下:
1、各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驾驶员驾车前应当检验车况,车况良好才能出车。
3、驾驶员平时要注意休息,绝不能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
4、行至路口及发现有车辆、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提前减速并鸣笛。行车时注意力集中,不违规操作。
5、遇大风、雨等恶劣天气,行车时要减速慢行,并开启危险警示灯,制动时尽量点刹,不要一脚踩死,切忌突然加速、制动或猛打方向。
6、校车行驶过程中严禁打闹,校车在拐弯、刹车的情况下,惯性的作用非常大,要注意发生意外伤害。
7、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经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