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施工安全协议书(模板15篇)

施工安全协议书(模板15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6 17:34:05
施工安全协议书(模板15篇)
时间:2023-10-26 17:34:05     小编:XY字客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一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将装修工程项目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装修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装修安全协议。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分包形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乙方在甲方装修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实保证施工和施工场所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协议书:

1.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现场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责任人。

2.施工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施工人员及现场安全负全责。

3.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关施工资质,施工人员需有“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装修安全协议》。

4.施工队入场施工前,须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施工许可证》、《出入证》。

5.施工单位必须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商场各项内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安全规程、装修施工规范、装修管理流程、装修规程修安全违规处罚细则》等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家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商场外。

6.乙方施工人员夜间进场施工,应办理临时出入证并填写楼层装修申请单,两项缺一不可,凭出入证进场施工,并按甲方规定的入口进出。

7.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饮酒后上岗,发现烟头每个50元,发现当众吸烟或酒后上岗一次扣款500元,依次类推。

8.施工时现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到商场办理动火手续,经批准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9.动用工地各类电器、线路和接照明动力电源,必须报甲方部门审批,经批准方可施工,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电炒锅、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施工中严禁楼面积水,防止水下漏,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施工时不得损坏施工单位原结构的承重柱和梁及其他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单位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视情节扣款500—10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消防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施工人员不得到甲方单位非施工办公场所地乱窜、闲逛,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将其清理出场并停止乙方施工。

12.根据甲方装修安全规定,装修过程中或验收时发现不用阻燃线一米扣款1000元,一处防火涂料未刷扣款100元,一米电线不穿管保护扣款200元。

13.乙方了解所有规程、规范后双方签字生效。

14.公用工程施工单位的以上违规所扣款项在施工款项中予以兑现,其他单位或个人装饰施工单位则在保证金中扣除。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二

监理单位:________

总包单位: ______(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平行分包单位: 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单位将本建筑_____直接发包给乙方施工,乙方为具有专业资质的专业分包施工单位,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和贵州省及贵阳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安全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

4、承包方式: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开工乙方工程完工移交为止。

三、控制目标

1、因工死亡事故为零;

2、因工重伤事故为零;

3、火灾事故为零;

4、重大机械事故为零;

5、因工负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内;

6、达到贵州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四、责任目标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由甲方统一管理。 2.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作到文明施工、活完场清、隐患消除及时,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处理;同时甲方可以委托其他分包商进行处理,所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甲方有权对乙方下达停工整顿指令,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单位与乙方包单位的责任

安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单位负责。甲方单位对此不负任何管理责任及经济责任。

六、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贵州省及贵阳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包括:项目各级施工生产管理人员、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管理干部;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乙方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乙方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法人和委托书等复印件报送建设单、监理单位、甲方单位备案。

档案,并向监理单位、甲方单位备案。

5、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监理单位、甲方单位单位有权下达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并不按期整改的,监理单位、甲方单位有权停止乙方单位作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单位自行负责。

6、乙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手持电动工具等设施,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去做,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发生事故时由乙方单位自行负责。

7、由甲方单位提供给乙方单位使用的施工用电、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乙方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项均与甲方单位无关。

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9、乙方单位必须熟知地下管线敷设位置、走向,对于不明管线必须报请总包单位待归属地确定、经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地下管线会签单施工或发现不明管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造成的地下管线损坏由乙方单位自行负责。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按甲方要求安装电度表、水表,费用单价同建设单位收取电费单价同等,电损耗按比例分摊。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二、三级配电箱。

训取得证书的人员,不许打开三级箱进行乱接乱拉,保证一闸一机,不许多机一闸的违规操作。

12、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13、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消防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看火人和消防器材,办公室、仓库、宿舍等场所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消防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4、乙方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及甲方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好安全帽,两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5、现场禁止交叉作业,高处作业人员严禁将工具、配件及各种物体从高处往下抛掷,楼内作业人员严禁将垃圾和任何物体从窗口或临边往外扔,防止物体打击伤人。

16、甲方单位交付使用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洞口、临边等)

的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负有全部责任。并符合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必须向甲方单位报告。

17、对自行携带和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责任,并符合有关安全标准。使(租)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在使用前向甲单位方备案。

18、乙方单位服从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并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证所辖区域消防通道畅通。文明施工要做到工完场清,材料码放整齐,废料运到指定地点堆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抛,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19、施工期间,乙方单位指派 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排工作;甲方单位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双方执行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0、其他未尽事宜。

(1)乙方认真遵守《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

(3)乙方根据所承包的工程量,向甲方缴纳一定的安全保证金,在施工过程期间未发生违章事件及安全事故,工程结束时全部退还。

七、事故处理

1、甲、乙双方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有关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使用甲方单位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前,应与甲方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由于乙方单位或乙方单位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设备、设施不完善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单位参照国家现行规定负责处理,并负责伤、残、亡的人个及家属的全部经济补偿和善后处理,对总包单位的一切损失负责赔偿。

3、由于甲方单位或甲方单位以外的责任造分包单位作业人员伤、残、亡事故,在执行事故处理规定的同时,并参照国家现行政策,由责任单位一次性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其善后事宜由分包单位处理。

4、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甲、乙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贵州省及贵阳市的有关法规不符合的(冲突的)按国家和贵州省及贵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双方各执一份,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甲方)各一份。

九、本协议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十、此协议自 年 月 日至乙方工程完工移交为止。

总包单位(签章): 分包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一、乙方应当保证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具有正规营业执照、户外广告安装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为五年,即20xx年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乙双方所有合作项目同时适用本协议所有条款,双方不需另行签订本协议。

三、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广告安装、安全维护、拆卸维修服务,双方属于承揽合同关系,乙方为服务需要聘用或雇佣员工的,乙方员工与甲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

四、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广告应当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如因广告设计规范、广告内容侵权等情况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并对广告免费进行重新设计、制作、安装。

五、为确保乙方服务质量及人员人身安全,乙方承诺使用具有专业熟练的安装人员进行广告安装、安全维护、拆卸维修服务,服务过程中应当保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六、在广告安装过程中及安装完成后,并在相应的广告质保期内(质保期为一年,即从广告安装完成日开始计算),由于乙方施工操作和质量的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工人受伤、对第三人造成伤害、广告掉落伤人、重大安全事故等)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如因安全事故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追偿或扣抵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及追偿损失所支出的所有费用。

七、如双方合作期间发生上述第五条的安全事故,乙方应当积极主动处理善后事宜。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四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邯郸市裕泰焦化有限公司

乙方:

二、施工项目:

施工起止时间:

三、保证双方职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我们双方领导的职责,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双方都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裕泰的安全规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违反裕泰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每发生一次从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况加倍扣罚。

五、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地施工前,应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私自换人而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一经查出要责令停工接受教育处罚,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六、乙方要严格执行、遵守所在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听从指挥,不得串岗。进入非施工区,动用能源开关,按钮等设施需经甲方有关单位批准,乙方若有违规违纪现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制止和停止施工,不听劝阻,按裕泰规定给予罚款。

七、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负责人交代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危险与涉及到安全的问题(包括带电线路、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管网等)而后乙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清楚现场状况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源由甲方指定,指定电源以上的线路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指定电源及以下的线路架设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时时注意现场环境变化,并有针对的,分步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过程专人监护,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必须报甲方。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定》和《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电焊操作严禁在其它介质和设备管道上引燃电弧,并具备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电焊用的接地线不允许通过运行的管线设备构成回路,应在焊件本体直接连接,焊把必须铜质电缆软线,严禁代替,违者按规定罚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到施工无关的场所逗留或擅自动用设备。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中确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签认违反规定的裁决和罚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网,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并不断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按规定时间落实,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只配合抢救和参与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于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联系电话,若甲方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按乙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乙方,则按乙方违章一次处理,乙方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手机:

十五、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协议共3面,十六项内容,若对本协议没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最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协议生效。

甲方现场安全员: 乙方现场专职安全员:

甲方安全负责人: 乙方施工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五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进入厂区及施工场地内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安全合同书,明确双方职责、权力和义务,预防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共同遵守。

一、目标:(一)劳动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伤害”(高处坠落伤害、触电伤害、物体打击伤害、机械伤害),无重大工伤人身伤亡事故和机械设备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各级安全检查,工地合格率必须达到100%,并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合格工地。(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无火灾事故。

2、乙方工地应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监理动火申报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员必须按规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开工前必须设置“一图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产广告及工地门牌楼。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应严格按施工平面图、布置图分类堆放,做到堆放整齐。

4、乙方工地场地平整、无积水、无污染环境,道路畅通。

5、乙方工地施工机械具有维修保养制度,机械具清洁,上润油,严禁带病运转。

二、双方责任: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责任。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文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适时布置任务。

2、责成分管领导和质安部对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产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协助做好有关工作。

3、工程结束交付时,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工程验收报告上签署意见。

4、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公司相关规定及要求。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乙方必须按甲方限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罚(100~__元),直至停工整顿,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责任:

1、现场负责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应组织落实公司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与所属班组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同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程项目监督管理。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产监督与检查。

3、在施工前必须配齐符合标准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如果甲方发现乙方未尽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允许不符合作业资格的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的,甲方有权当场停止其施工作业,重新委派合格员工上岗,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自备、自用的各种机械、设备、架具、防护用品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由此出现问题而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事故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属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认真检查确认,一次性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签字投入使用后,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同时把文明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至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关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服从安全。

6、经常性组织班组搞好文明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每周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文明安全生产情况,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员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7、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十二小时内要立即上报,及时消除、整改事故隐患。、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四、争论的处理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验收合格后本协议同时废止。六、本协议作为工程合同组成部分,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双方签署的其它合同及协议有冲突的,以规定较多者为准。本协议书一式六份,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六

本推荐委托方:

受委托方:

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经协商,就产品质量检验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为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委托方委托受委托方负责对委托方生产的产品依据相应《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相关的标准的规定,对出厂检验项目委托部分进行检验。

二、委托检验产品:双方协商确定委托检验的产品及品种为,委托方生产的每个批次的产品送到受委托方检验合格后出厂。

三、检验费用及交付方式:

协议签定后,委托方以现金或支票方式向受委托方支付检验费。本协议期限为年,检验费为元/(半)年,委托方按一年或半年支付检验费用。

四、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方:

1、如实向受委托方介绍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情况;

2、按约定的检验频次,将样品及时送受委托方检验,并保证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5、及时改进受委托方检验报告明示的质量问题,并将改进结果告知受委托方。

(二)受委托方:

1、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检验费用;

2、保守委托方生产经营和技术秘密;

4、根据检验结果,帮助、指导委托方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方一份、受委托方一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公章)受委托方:(公章)

委托方负责人:受委托方负责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检验合同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生产_________产品,经甲乙双方商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下列样品委托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或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书交与甲方,乙方仅对甲方送样样品负责。

二、样品名称、数量、送样、检验项目、费用及周期样品:_________;送样量:_________;检测项目:_________;检验费:_________元/件;合计:_________。

三、收费标准_________。

四、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内有效。

五、收费方式:甲方送检前付委托检验费,乙方待甲方费用付清后再作检验。

六、违约责任: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检验质量符合计量认证有关要求,检验报告书及时通知并交给乙方签收。

七、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_________份。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七

乙方:

项目:

乙方在甲方厂内施工及租赁,为确保安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协议:

1. 消化池、沼气柜内存有沼气。沼气为易燃易爆气体,当甲烷在空气中含量达到5%-16%时,遇明火即可爆炸。施工人员进入泥区时应穿绝缘胶鞋,严禁抽烟;应避免在操作时碰溅出火星;当发现周围有漏气现象或有沼气味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通知甲方。

2. 消化池车间区域属重点防爆、防毒、防火区域。消化池、沼气柜周边规定区域严禁明火。在日常工作期间,非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消化池车间区域,如特殊情况需人员及车辆进入消化池区域内,应经过值班人员的允许,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打火机、bp机、手机等,),车辆应安装防火罩。

3.上池、登高作业时,应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大风、雨雪天气时,戴好安全绳带方可上池、登高作业,并注意防滑。

4.厂内所有设备、仪表、通风、报警及管道阀门等非甲方许可严禁触动。

6.作业之前及作业过程中,随时用仪器检查空气中的沼气、硫化氢含量,如超标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

7.各车间有外包作业时,各车间应对本车间的安全事项另行交代。

8.车间应配备专门监护人员,采取跟踪监护方式监护施工单位的安全作业,无甲方监护人员乙方不得施工。

9.乙方应将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在现场就位,且消防用具应完好且经测试合格。

10.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安全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定等,并遵守甲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规定。

11.乙方在实施甲方委托的工程中,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实际需要,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等及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2.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甲方的设备、设施不被损坏。

13.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及安全协议要求,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及事故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活动,若有超出施工区域,须经甲方同意。

15.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按照有关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要求按时复审;

17.危险作业、下井、下池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个人观察安全情况,若超过规定时间不见作业者返回或未发出安全信号,应立即报警并用安全绳索拉出作业者,决不可盲目到危险场所抢救。

18.在危险场所和在易燃易爆场所动明火作业必须上报动火作业票并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在车间人员的监护下方可工作,同时做好消防准备。

19.外租单位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等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规定及要求。

20.甲方人员有权制止乙方违章和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处以罚款或停工;初次可处以罚款50-100元,再次发现处以罚款500元,情况严重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部门(车间)各保留一份。

甲方:青岛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公章)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手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周记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八

甲方:

乙方:

为落实脚手架拆除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确保脚手架拆除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甲方:

一、 应积极组织和督促乙方开展安全拆除脚手架工作,加强拆除施工生产的指挥和协调。

二、 划分拆除作业区,周围拉设警戒线和竖立警戒标志,警戒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三、 对脚手架拆除前检查吊运机械是否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

乙方:

一、 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高处作业安全规定执行,上岗后先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和施工电梯料台口架子的加固工作,确保施工电梯正常安全运作,如有疏忽或加固不到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 应清除脚手架各层留下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清理物品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扔,如盲目蛮干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若钢管扣件因抛扔造成损坏而无法归还给租赁公司的,由乙方照价赔偿。

三、 在脚手架拆除过程中不能碰坏门窗、护栏、落水管等物品,也不能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如损坏严重,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赔偿责任。

四、 拆除时统一指挥,上下呼应,动作协调,当解开与另一人有关的结扣时,应先通知对方,以防坠落,如违反规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五、 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逐层按部拆除,先拆防身杆、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并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及接杆,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脚手架倾倒,未按规定要求做产生的一切费用责任乙方自负。

六、 应积极配合甲方其他班组的修补工作,不得擅自提前拆除修补所需的脚手架,如延误由此而产生的额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 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不能延误甲方下道施工工程。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九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十

发包人:

承包人:

承包人承包建设,为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

2、施工地点:

3、计划开工日期:

4、计划竣工日期:

5、施工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抽查承包人施工人员的到位、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符合性等情况。承包人应当积极提供便利与配合,包括提供内业等相关资料。

三、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本协议书履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四、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安全差错及不安全事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认定标准和违约金标准如下:

1、“事故”的定义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的规定确定。承包人造成事故,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80万元。

2、“严重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的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伤或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严重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40万元。

3、“ 一般安全差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损坏发包人或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发生交通、火灾、施工、工伤造成人员轻微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含)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承包人造成一般安全差错,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5万元。

4、“不安全事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其程度未构成安全一般差错的,

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20xx元(含)以上的。承包人造成不安全事件,应向每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1万元。

5、承包人发生不安全事件、一般安全差错累计3次以上,或发生严重安全差错或事故的,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五、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安全施工责任:

5.1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配备安全管理机构、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按本协议追究承包人责任。

5.2 承包人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进场即落实承包工程范围的楼梯照明、楼板孔洞的安全防护、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

5.3 合同期内,工程师认为需在工程安全方面采取紧急措施,承包人无力承担或拒绝承担的,发包人有权雇用第三方从事该工作,有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4 承包人应熟悉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要求。

5.5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其承包施工范围内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现场的所有人员的安全充分重视,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5.6 承包人应在进场后三日内,向现场保卫部提交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的名单、相应照片及有效身份证明,由其统一制作入场证。未按要求出示入场证的,将被拒绝进入现场。持证人被停止雇用时,入场证应停止使用或作废。工程师和任何被其授权的人员有权进入工程现场和存放或储备材料和成品的车间或仓库等场所,承包人应提供相应的便利和配合。

5.7 承包人在现场搭设的临时设施、仓库和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用途和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达到安全规定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的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安装标准安全警示牌,合理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施工过程配备专人管理,保证这些警示牌规范放置和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易燃材料要设专用仓库保管。施工区域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按500元/人、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5.9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中遇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应设置防毒设施。由于承包人防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现场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周边居民等人的生命安全受伤害,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5.10 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位的照明,做好疏散楼梯和其它各区域的安全防护。

5.11为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

5.12应对下属班组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本班组职工遵章守纪,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和规章制度,杜绝违章行为发生,对本班组施工人员和作业面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安全施工责任:

六、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外,承包人还应承担下列文明施工责任:

6.1 承包人在物料堆放、建筑垃圾、高空废弃物处理、控制扬尘、噪音、有毒有害污染、工地环境卫生、办公、宿舍、食堂、厕所和浴室管理等方面,应当遵守国家规范,如有违反,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按情节和后果确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300-5000元/次。

6.2 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等主管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施工场地交通等应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自行承担建筑垃圾处理清运费、渣土受纳费、环保噪音费、排污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通用条款第21.1款、第21.2款中所采用的安全防护措施的申请手续由承包人办理。

6.3 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并实施防止污染方案。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其周围环境,避免污水、噪音、粉尘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6.4 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未达标,承包人应按每次1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文明施工三次未达标,承包人应返还全部的文明施工措施费。

6.5 在市相关主管部门(含质监站)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检查中,被通报批评或勒令停工整顿等的,承包人应按每次2万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6.7 承包人在施工、完成工程和修复缺陷过程中所必须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便利或公用道路或通往属于发包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用,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

6.8 承包应防止承包人或其它的任何施工、运输车辆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破坏,并应免除发包人因此遭到投诉、索赔或诉讼。

6.9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使用特殊施工车辆的特别许可证,并承担有关费用。

6.10承包人负责承包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单位的土头、下脚料等垃圾和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的清理和外运至红线范围以外、雨水和污水的清除以及厕所、浴间等的卫生,保证日产日清,没有积水或其他障碍,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和施工通道通畅。

6.11 承包人不应在工地存放与工程无关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不合格品等。

6.12 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文明施工责任:

七、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第五条或第六条约定累计五次以上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八、因执行本协议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并已计入合同总价,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承包人因违反本协议约定而遭受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发包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发包人因本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承包人还应承担其他一切后果和责任。

十、本协议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十一、发包人有权从未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承包人依照本合同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欠款等。

十二、本协议作为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应与其同时签订,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双方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二)工程地点:高新区锦城大道011号

(三)安装时间:20xx年3月1日

(四)安装人员:

为确保施工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吊篮安全协议:

1、对出租吊篮完好性和安全性负责,当接到承租方报修通知后,应及时维修,维修后应对故障或损坏情况、产生原因、更换零件内容、事故性质等做好书面记录。

2、出租方派技术人员现场安装指导与拆卸,并对承租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3、出租方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检查记录。承租方吊篮移位后必须经出租方专业技术人员检验认可方可运行。

4、当出租方技术人员对设备检查时,发现有带病运行或违章操作时,有权指令停工或检修。对不听劝告的操作人员及负责人,出现安全事故及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配合安装或操作人员出现的非吊篮机械故障出现的意外事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6、出租方维修技术人员在工地时,严禁酒后作业,戴好安全帽等。必须遵守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l、吊篮操作人员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制度执行使用吊篮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并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杜绝违章作业。

2、吊篮操作人员上吊篮前,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酒后、过度疲劳情绪异常者不得上岗。

3、使用吊篮人员不得饮酒,施工中严禁打闹,必须精力集中。

4、吊篮上装有易燃品时,使用人员不得吸烟,并远离电焊火种。

5、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有碍高空作业的病症。

6、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有两人,不允许一人上工作平台。

7、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员应对吊篮及楼顶的悬挂机构,配重数量进行检查,并在距地面1米左右上下升降数次,确定安全无误后方可使用。

8、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安全锁内严禁进入砂浆、胶水、废纸,油漆等异物。

9、发现钢丝绳被卡在提升机内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关闭电源,严禁继续操作电器箱,按下按钮,并通知出租方抢修。

10、作业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工作台,不得在空中攀窗出入,严禁人员从一台吊篮直接进入另一台吊篮。

11、吊篮额定载重量zlp630(630kg),严禁超载运行。工作平台内荷载应大致均布(荷载包括人体重量)。

12、建筑材料和工具上、下吊篮工作平台应从紧靠工作平台的楼层窗口、阳台进行。

13、电器箱不得作为其他电器的配电箱使用,箱内严禁摆放杂物,吊篮内严禁电焊操作,严禁将电焊机打铁线搭在吊篮上。并严禁电焊火花溅到钢丝绳上。必须对钢丝绳等作好安全防护。

14、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锁和提升机,当吊篮在使用过程中,提升机出现异常情况,电器箱出现电器元件烧坏、工作钢丝绳断裂等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并切断电源,撤离工作平台,并通知出租方及时抢修。

15、工作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不得拆卸。

16、因安全因素,严禁夜间操作,违者自负。

17、5级以上大风、大雨、雷雨、雾天和大雪天,应停止使用吊篮,风雨过后,操作人员应配合检修人员全面检查吊篮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8、吊篮电源为380 v/220v,必须可靠接零(接地)保护。吊篮内如需设置照明,必须使用36v的安全电压。

19、吊篮不使用时应停放在地面上,必须切断电源,电器箱应采用防火、防雨措施,如吊篮不能下降到地面停放,应用绳索固定好工作平台方能离开。

20、每天使用结束后,应将工作平台降到地面。

1、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可向出租方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租方签章: 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加强乌兰木伦选煤厂安全管理,确保外委施工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乌兰木伦选煤厂外委施工队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与外委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1、外委施工队必须具有国家及神东公司规定的相关的安全施工资质,并经安全管理办公定室审核、备案。

2、外委施工队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健全,施工作业10人以上的必须配置专职安全员,10人以下时必须配置兼职安全员。

3、施工配备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4、外委施工队施工作业必须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并由相关领导及部门审批同意,并指定现场安全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作业人员学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5、外委施工队从事电气焊、电气、起重等特种作业,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6、外委施工队在每日作业前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和安全措施学习。

7、外委施工队所有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不得随意靠近、翻越施工现场的生产设备,不得随意搬动、损坏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未经选煤厂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高低压变配电室进行施工作业。

8、外委施工队在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必须在现场放置消防器材,每次作业完毕必须认真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9、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照明、电气设备、施工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10、外委施工队所在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预留孔洞、吊装孔必须加设可靠的安全围栏。

11、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做饭,严禁施工垃圾进入生产系统。

1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接受中心、洗煤厂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提出的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接受安全监督。

13、外委施工队需要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由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和洗煤厂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在洗煤厂集控室办理外委施工停送电手续),在征得选煤厂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所施工设备已经停电后,并对停止按钮上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当所施工设备需要送电时,外委施工队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和洗煤厂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并确认现场人员均安全撤离、无安全隐患方可通知送电;所施工设备试车时,必须有外委施工队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场,并有洗煤厂管理人员和当班岗位司机现场监督、指挥,并再次确认所施工设备及系统上下无人、无隐患方可进行试车。

14、外委施工队在每日施工作业结束前必须认真清理施工现场杂物,仔细检查施工现场无安全、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15、吊装工作区应有明显标志,非吊装作业人员严禁入内,起吊应有专人指挥。

16、吊装前,施工人员作业做到四个明确,即工作任务明确,施工方法明确,吊装物的中心、重量明确和安全注意事项明确,吊装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做到思想集中,听从指挥。

1、外委施工队负责人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队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出现一起人员轻伤事故罚款500-1000元。

2、带领本队人员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选煤厂操作规程》和有关技术质量标准、安全措施进行作业和操作,认真执行洗煤厂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现场检修设备必须执行停送电审批制度,并将审批单留存洗煤厂集控室备案。严格执行洗选中心“一焊一审批”制度,在粉尘积聚点进行电气焊必须提前做润湿工作,检修现场配备灭火装置,做到“工完料尽”,更换后的设备及配件必须交回洗煤厂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处理,发现一次除没收所得款外,罚款20xx元/次。

4、对三违人员按洗选加工中心及本厂“三违”管理办法处罚。

5、外委施工队全体人员都要对洗煤厂的标准化问题高度关注,全员参于,凡各级检查所出现的问题,首先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处理。

洗煤厂:(盖章)外委施工队:(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十三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安全协议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一. 目的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二. 施工项目:

三. 施工地点:

四. 施工时间:

五. 协议内容:

5.施工队伍的安全防护器材必须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则将不得开工作业;

7.乙方施工牵涉动火,必须向甲方专业人员申请并填写施工动火单;

10.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十四

委托 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人身与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发包双方资质资格准入

单位名称主要资质情况安全生许可证及有效期:

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至

二、工程内容

对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__地块商住楼项目使用的两台塔式起重机和一台施工升降机进行定期保养,减少设备故障发生率;对不满足运行安全的零部件或配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并符合政府监管部门或相关方对大型施工机械的维保要求。

合同有效期从乙方首次进行现场进行实际作业开始,直到这三台设备拆除前最后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完成为止。

三、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提供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生产厂方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各一份及乙方认为需要的相关技术文件供乙方参考,并作为保养和维修的重要技术依据。

2、甲方提供乙方认为有助于维修保养作业安全的一切便利条件,配合现场作业。

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有关的企业资质或维修保养作业人员资格的有效性,对不具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有权乙方要求更换。

4、甲方负责提供在维修保养中所需的零部件或材料,如有必须甲方也可委托乙方进行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

5、维修保养中所需采购的零部件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质量标准,遵循“谁采购谁负责”原则。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作业。

7、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甲方必须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及时支付维保费用。

9、其它应由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0、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1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拆除作业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其它相关意外情况的处理。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4)施工作业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四、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专业施工单位,对现场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资质证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现场作业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作业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作业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监控人员。乙方指派 同志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作业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作业前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并在整个作业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进行作业。

6、乙方用于现场的维修机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作业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使用,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作业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0、乙方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作业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乙方应编制安全应急预案,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乙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乙方未设置监控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方案;人员未掌握本作业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用于本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书不在有效期,乙方应承担2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定时间:

施工安全协议书篇十五

乙方:_______项目部

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 ]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 〕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 〕号)文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工函【 】号)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施工项目: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地点:处

3、作业内容:路料运输、路料装卸、道岔组装、拆除线路、插铺道岔。

4、影响范围:处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责任地段: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

施工期限:自施工进点起至插铺道岔起整施工结束止。

注:施工安全责任区段由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进行现场确定,并由施工单位用红、白油漆划出现场施工安全责任分段标志。

甲、乙双方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__]190号)、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316号)、《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上铁运发〔20__〕161号)等有关规定。

1、本协议适宜引入处插铺道岔施工。

2、施工前,组织协议双方到现场进行调查和现场施工安全监督交底,在甲方安全监护员的监督下方可施工。

3、施工责任地段的线路质量及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线路质量及安全引发的一切责任。

4、使用自卸车、推土机、挖掘机、轧路机等机械设备时,严格落实路局邻近既有线大型机械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安全卡控措施;必须由持有有效操作证的操作人员操作具有有效合格证的机械设备。根据工程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落实“一机一人”专人防护的规定,专人指挥卸车等机械作业,防止侵入铁路建筑限界。

5、临近既有线的所有施工及机械作业,一是必须安排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进行防护;二是随时了解列车运行情况,除须利用天窗的施工外,其他施工作业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必须停止作业;三是在作业面与既有线之间设置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机具、材料侵限。

6、乙方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区域设置警示围护,施工料具统一管理,集中堆码,不得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并派人看守,施工结束做到工完料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搬动线路原有设备、标志,如有损坏及时恢复。

7、乙方须做好施工场所的清理工作,施工所产生的弃土、废碴、建筑垃圾等物品,不得影响其余线路的道床、路基、排水设施等设备及线路外观,如造成道床脏污、缺碴、路基积水等,均有乙方负责。做好排水设施的疏通工作,防止影响排水设备的正常使用。

8、施工期间乙方应设专人在现场负责指挥,施工人员严禁在线路上行走、坐卧,严禁跨越铁路搬运机具、材料,施工机具、材料不得侵入限界。

9、与工务行车设备安全有关的施工,按本协议执行。若施工影响到其他设备安全时,乙方应联系该设备的管理单位共商安全事项。

10、施工地段左侧临近既有宁启铁路线路中心30米范围内的施工,由甲方进行铁路安全监督,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11、甲方应履行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施工安全监督人员,对违章作业等危及行车安全的施工,有权停止作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未整改前,乙方不得施工。

12、所有参加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安全监督人员的人身安全由甲方负责。

(一)共同安全职责:

1、保证铁路运输安全是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放在施工任务和安全监督配合施工的首要位置,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局营业线施工安全有关规章制度。

2、双方联合成立施工安全管理协调小组,由甲方安全监督负责人副组长,甲方安全监督员和乙方安全员任组员。协调小组负责全过程检查、监督施工安全情况,协调解决涉及有关安全生产的问题。

3、当发生危及铁路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4、发生事故、险情时,按有关规定双方必须及时向各自的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开展救援抢修工作,配合各自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接受处理。

(二)甲方安全职责

1、积极做好安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要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

2、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委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既有工务设备、设施的核查和提供保护措施。

3、根据工程规模和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委派相应数量、胜任工作的现场安全监督员到现场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配合施工工作。

4、对乙方拆除既有设备、设置防护、线路检查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5、对乙方施工责任地段的铁路设备、设施进行巡查,发现不良情况及时向乙方提出,并督促整改。

6、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应责令乙方施工作业人员及现场施工负责人立即纠正,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当发现危及铁路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书面发出《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并及时向监督小组汇报。

(三)乙方安全职责

1、开工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结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制,制订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3、及时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安全信息等情况,经常保持与甲方的联系。

4、凡进行拆除既有设备、路料运输、路料装卸等影响铁路工务设备使用或行车安全的作业,必须提前三天以书面(电话)形式告知甲方,并在甲方安全监督(配合)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作业,否则对其行为所导致的一切安全问题负全责。

5、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安排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人员,在列车接近前10分钟停止作业。

6、对甲方提出的质量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整改或停工通知书),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甲方。

7、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承担,同时加强对分包单位和个人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包而不管。

根据《技规》、《安规》、《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及路局有关规定,补充条款如下:

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防护,并在施工机械所在现场设置施工应急标牌,注明机械类别、危险源、安全责任人、应急处理措施、简明应急程序和应急电话等信息。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安全隔离绳”,防止路外人员上道及现场施工人员、机具侵入限界。

违反双方约定的条款,造成行车事故、险情,由违约一方承担责任,并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 ]号)和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上铁安发[ ]号)规定的标准,对违约一方进行责任追究,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而定)在该段工程的框架协议内扣除。

1、根据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 ]号)、《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铁建函〔 〕号)等文件规定核收的施工安全监督及其他配合费另签补充协议明确。

2、乙方(施工单位)向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做好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的支付工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签订补充协议一并执行。

2、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无法解决时,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调解。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并返回至甲方经办人手中,方能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