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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 爱情的读书笔记(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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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 爱情的读书笔记(通用12篇)
时间:2023-10-26 08:37:05     小编:琉璃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很多人都是这样。在前女友面前伤了心,第二份感情就再也不付出全部真心了;在前女友身上伤了钱,第二份感情就对钱充满谨慎。你是否想过,你这样总是带着前任的影子跟现任谈恋爱,你不觉得亏吗?你认为你成熟了,其实你这是脆弱。

分手不可怕,可怕的是你再也不相信感情了;可怕的是,下次一个人把真心放在你面前,你说,这是假的;可怕的是,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是恶心的。

一直想说,一段错误的感情只是证明之前做的一些事情不对,某个人不对,不代表着以后都不对。未来一定会有一个地方,有一个人等着你。而你需要做的,是让更好的自己去迎接,而不是带着阴影去质疑。

所谓爱情,就是在一个特定时间段的一个特定产物。只要你在这段时间用心了,用尽全力了,结果其实就不是那么重要。就算分开的时候有一些伤害,只要这些伤害能够让你成长,只要这些经历能够让你变得更优秀,这场恋爱就是值得的。

失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因为失恋,因为已经离去的人,因为已经不对的人,把自己打败。让自己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美好的认知,让自己失去相信一个人的能力,让自己活在阴影中。

(豌豆花说:疾病不可怕,疾病带来的后遗症才可怕。而在感情当中,心灵的创伤最难修复,破碎的信任最难修复。

我时常告诫自己,尽量不要辜负别人,万一有人辜负了自己,也要看开一点,不要因为一个人的辜负,而对其他人丧失信心。失去本是生命的常态,活着,天不会塌,迟早会熬过去。

看过很多女生痛斥前男友是渣男,是负心汉,没有良心,不负责任。

所以说,放下过去。真正的放下,不要再去计较,不要活在阴影当中,去拥抱一个崭新的未来,不要为过去感到怅惘。泰戈尔都说过:“如果你因为错过了太阳而流泪,那么你还会失去群星。”

在感情中,止损就是,不要沉湎于负面情绪当中。我知道这很难做到,但这值得去尝试。)

一朵变身情感博主的豌豆花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世事无常,人无常,唯爱永恒。一好友将她最喜爱的书《爱,错在哪里》推荐给我,一口气看完,像是在和一位老朋友在推心置腹的聊着天。

文中关於‘承诺'一说,对我来说印象较为深刻,让我看到了从小在关系中对‘承诺‘的执着,原来我以为,不管是谁,哪怕爸爸妈妈,承诺的事不管过多久,不管情况发生了什麽样的改变,就一定要做,否则就是欺骗,不诚实,呵呵,殊不知未来无法预期,承诺之时的那个'人'早已改变,而我当真了。

与其说这本书是一本爱情指导手册,不如説是一本自我修炼手册。爱一个人,爱他如他所是,而非如你所想。想要爱,给出爱,匮乏之心抓取再多也无法被填满,唯一的拯救就是成为爱,用‘心'‘接受‘生命中的那个独一无二的他。

同时看到,所有非真非假的爱都是灵魂需要的体验,所以,无论遇见过的是谁,与你共舞过的又是谁,都值得感谢。所有的人都是因爱而生,祝愿所有的人,心无恐惧只有爱。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简爱这本书我没太认真的去读,但是,我也对书中的故事略有了解,也领悟出来许多道理。

简爱从令人讨厌的学校毕业,在罗契斯特先生的庄园找了份家教的工作,负责教育罗契斯特先生的女儿,在此过程中两人擦出爱的火花,但在两人结婚当天,意外得知罗契斯特先生的前一位夫人并没有死,而是疯了并且正关在庄园里,于是简爱离开庄园,并碰到自己的表哥表妹,正当简爱犹豫是否与表哥一起离开英国做传教士的妻子时,罗契斯特的庄园由于疯妻纵火毁于一旦,他本人也受伤致盲,心灵有所感应的简爱赶回庄园,两人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这是我从这部小说中领悟到的,而小说的结局给女主人公安排的就是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们觉得这样的结局过于完美,甚至这种圆满本身标志着肤浅,但是我依然尊重作者对这种美好生活的理想——就是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要将人的价值=尊严+爱这道公式付之实现常常离不开金钱的帮助。人们都疯狂到似乎为了金钱和地位而埋没爱情。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像简这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义无反顾。《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璞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是我们人生追求的二重奏。

《简爱》读书笔记2

这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主人公简·爱是一个心地纯洁、善于思考的女性,她生活在社会底层,受尽磨难。她的生活遭遇令人同情,但她那倔强的性格和勇于追求平等幸福的精神更为人们所赞赏。

小说主要描写了简·爱与罗契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认为爱情应该建立在精神平等的基础上,而不应取决于社会地位、财富和外貌,只有男女双方彼此真正相爱,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在追求个人幸福时,简·爱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契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平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契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契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简·爱同情罗契斯特的不幸命运,认为他的错误是客观环境造成的。尽管他其貌不扬,后来又破产成了残废,但她看到的是他内心的美和令人同情的不幸命运,所以最终与他结婚。小说通过罗契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始终把简·爱和罗契斯特之间的爱情描写为思想、才能、品质与精神上的完全默契。

简·爱是个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无论是她的贫困低下的社会地位,或是她那漂泊无依的生活遭遇,都是当时英国下层人民生活的真实写照。作者能够把一个来自社会下层的觉醒中的新女性摆到小说的主人公地位,并对主人公为反抗压迫和社会偏见、力争取独立的人格和尊严、为追求幸福生活所作的顽强斗争加以热情歌颂,这在当时的文学作品中是难能可贵的。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

《简爱》读书笔记3

周末偶得闲暇时光,又百度搜索了好一些老电影出来慢慢观看。突然看到根据著名作家夏洛蒂编写的名著《简·爱》而改编拍摄的同名电影。

其实早在高一那年就已经读完这本书了,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深深记住了书中那个坚忍高傲的奇女子——简·爱。她不同于一般书里描绘的一贯温柔貌美的女主角形象,简·爱出身低微、又小又黑,是个相貌平凡无奇的家庭教师。

她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一路走来没有谁可以依靠,一个人坚强地靠着自己的力量摸索前进。也是在这样的生活历练中,她抛却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不断成就独立自信的个性,一步步走向了成功并成为光辉的女性。

《简爱》读书笔记4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

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来读好书,过个快乐而又有意义的暑假吧!

《简爱》读书笔记5

在文学史上,有许多的经典名着将要永不垂朽,但《简爱》这样深深的进入人们的灵魂,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影响着人们的精神世界,甚至对某些人来讲,影响了他们一生的作品并不多。

19世纪英国文坛“勃朗特三姐妹”之一的夏洛蒂·勃朗特,以19世纪早期英国偏远乡村为背景,用女主人公简·爱的视角以自叙方式讲述了一个受尽摧毁、凌辱的孤儿,如何在犹如儿童的人间地狱的孤儿院顽强地生存下去,成为一个独立、坚强、自尊、自信的女性的成长故事。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爱情。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用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在写作风格上,夏洛蒂也独树一帜。她文笔简洁而传神,质朴而生动,加之第一人称的叙述语言,使得小说贴近读者,贴近现实。小说又体现了欧洲浪漫主义文学传统的特点,显示出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和诗人的气质。作者在叙述中自然地使用了梦境、幻觉、预感和象征、隐喻等手法,使小说的“自然”境界扑朔朦胧,情节扣人心弦。《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饱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然是各国的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百年孤独——献给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是善良的作者。他几乎刀刀见血地剖白了各式各样的爱情,却留给了阿里萨和费尔明娜一个圆满的结局,给了被婚姻束缚的她和倾心一生的他幸福。穿越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年和少女终于牵手。是啊,生活已经够破碎了,又何妨让故事完美一回呢。

可是当这623个爱情故事的主角都是阿里萨的时候,简直让人不寒而栗。费尔明娜是神坛上的女神,却是踩着622个牺牲者,站在上面的。阿里萨自认为他为费尔明娜保持童贞五十年,是因为这622缕云烟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尽管这里面更多的是各取所需的互相温暖,但仍然改变不了,阿里萨和这些女人从来没有了解过彼此,只是火焰中燃烧的飞蛾。就连女神费尔明娜,阿里萨对她的了解,甚至不如乌尔比诺。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缺乏最基本的感情基础,费尔明娜与其说是他的爱人,不如说是他的宗教,那么他的“忠贞不渝”就更好理解。费尔明娜是他一生做事的逻辑,那么否定了自己对费尔明娜的爱,便是否定了自己。

费尔明娜自己更是一生都无法看清,看不清自己是怎样的人,选择不了自己的生活,同样是被生活左右的浮萍。最后费尔明娜和阿里萨的结合,更像是“同情”而不是“爱情。”故事的悲剧就在于,我知道你爱我,我不知道你爱的是不是我。我想走进你的世界,你关上了门;让你走进我的世界,你别过头。故事中的主角们,从来没有试过去了解彼此,走进过彼此的内心世界。每一个人都活在自己的框架中,用自己的体系去锚定别人的形象。我不否认陪伴、惊艳、思念是爱情,但是缺失了相知的爱情,还是相爱吗?生活的悲剧在于,即便看清了霍乱时期的爱情的人们迷茫在哪里,也免不了将现实过的破碎不堪。即便明白灵魂需要知己,却仍然免不了独自前行。拥有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却也免不了百年孤独。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曾经看了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一书的片段就深深迷上了这位哥伦比亚作家,他匪夷所思的想象力和令人惊叹的语言表达能力让我心潮澎湃。只是遗憾地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完这本书。放假前去图书馆借书,偶然看到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毫不犹豫就借了。近来有闲翻看,一下子就沉湎其中,再一次被他的精神世界所震慑住了。

少年时代朦胧的爱情幻影竟如此刻骨铭心,以至于半个多世纪之后,一对濒临死亡的老人重新寻找并发现了它的全新的意义。这个令人惊异的故事里充满了一切由于爱情而变得荒诞不经的胡话、痴言,在那个像得了霍乱症一样的恋人的乖张与惊惶里,那种一般说来显得如同爱情一样非现实的、难以捉摸的东西,却成了唯一的真实--就像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这个一生放荡的老人的那句毫无疑义的谎言“我为你保持了童贞”一样自然而真实。

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按照费尔明娜·达萨的说法,这些句子的有用之处不在于它们的意义,而在于它们清晰明理的力量。难道你能不喜欢作者的这种想像与创造的勇气吗?因此,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既不起源于这个世界,也不归宿于这个世界。从头至尾,爱情就是这个世界的异己力量。

看完后我查了一下写作背景,这时正是马尔克斯凭《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第三年,但他并没有为声名所累。他曾说过《百年孤独》所带来的声名的威胁,让他特别反感。在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举世瞩目的作家之后,他没有飘飘然,而是让围绕着自己的光环在心中黯淡,他因此于世俗生活中保持着一颗平常之心。作为一个文学大家,他那犀利的目光从狭窄坎坷的人性通道中穿过,以自己父母的爱情经历为蓝本,发现了充满暗礁、充满风浪但又壮阔浪漫的“爱情”的海洋。在经过两年多的默默写作后,作家终于奉献给了世人一部非常之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七

熟悉的红色封面,很厚的一本,让我想起以往看过的外国名著,也是这么厚的!抱着好奇的心情开始读它。

一开始就讲到一位70多岁的老人,他是位医生,去现场查看他老朋友的遗体,他的朋友在满60岁那天自杀了。

书中的叙述很细,很慢。需要很大的`耐心才能读下去。难道主人公就是这位70多岁的老人吗?后来,医生的妻子出现了。再后来这位医生不幸的摔死了。然后,出现了对他的妻子表达爱意的一个老人。原来他才是男主人公!书中开始了漫长的爱情故事的回忆。

这是一段跨越世纪的爱情。

男主人公佛洛伦蒂诺.阿里萨在年轻的时候,对女主人公费尔明娜.达萨一见钟情,开始了追求。费尔明娜一开始也准备与他相守。但是,遭到了她父亲的反对。费尔明娜的父亲带着她长途旅行。在这次的长途旅行中,她开阔了眼界,也变成熟了。在回来之后,她看到男主人公的一瞬间,就改变了主意!

转折来得太快,太突然了!就像当初佛洛伦蒂诺对她一见钟情,在费尔明娜看到他的时候,瞬间就决定了放弃这段感情。

人的心思会变得如此之快吗?或许在之前的相处中,她就已经有判断了。只是这次回来之后的对视,给了她面对的决心。费尔明娜真是一个很决绝,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佛洛伦蒂诺于是开始了他长达53年的等待,直到费尔明娜的丈夫去世后,他们在70多岁的年纪走在了一起。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佛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这53年的记录,让我深深的体验到岁月的流逝。几十年的光阴,就在作者的笔下流逝着。费尔明娜的忐忑,放弃,结婚,生子,发现丈夫出轨,回归家庭,失去丈夫,挣扎,最后勇敢和弗洛伦蒂诺在一起。

或许,爱情并不能单纯用忠贞二字来概括。

人的情感太复杂了。

费尔明娜是幸福的,她有她丈夫陪伴着她,在丈夫去世后,还有佛洛伦蒂诺陪伴。但这也是取决于菲尔米娜的性格,她的独立。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的心,勇敢,专情!在她嫁给医生之后,也从未与弗洛伦蒂诺有过纠缠不清。

这本被赞为史诗的书,被我解读得如此简单。我觉得自己并没有读出它的精髓。或许是我读得太不认真,或许是我还没有到某个年纪,不明白岁月的可怕,无情。

能把一个人放在心里50多年,甚至一生一世是有多难?多难得!

谁会爱你,念你一生一世?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八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完成的第一部小说。讲述了一段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忠贞的、隐秘的、粗暴的、羞怯的、柏拉图式的、放荡的、转瞬即逝的、生死相依的……再现了时光的无情流逝,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是20世纪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本书,也许是因为它的过于真实,把爱情中的丑恶面表现得淋漓尽致,毫无防备地敲碎了我对爱情所有美好的幻想。

看到开头三分之一时,我想到了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男主阿里萨就像茨威格笔下的女子那样决绝执着,飞蛾扑火般地爱着女主费尔明娜,哪怕是“你,从来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可是进一步看下去,才发现阿里萨的言行不一是如此令人憎恶。

在费尔明娜成为寡妇后,阿里萨再次向她表白:“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他们终于睡到了一起时,阿里萨说:“我为你保留了童真。”尽管在他漫长的一生中,和他发生过关系的女性超过600位,甚至有位少女因他而亡。至于那无数次的短暂艳遇,“甚至都不值得他怜悯地提上一笔。”

所以,即使男女主最终得到了一个琼瑶剧般的结尾,也让人感觉不到浪漫。被许多人津津乐道的半个多世纪的等待与忠贞不渝的爱情,怎么看都像是一场“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阴险猎捕计划,令人唏嘘不已。

阿里萨真的爱费尔明娜吗?我看未必。他在初见她的那一刻,就“爱”上她了。

费尔明娜爱阿里萨吗?好奇和爱情是如此让人混淆。当陷入老年孤独的她终于奔向浪荡子阿里萨的怀抱时,也“很难分清自己是出于同情还是爱情。”

费尔明娜爱她的丈夫吗?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用《月亮与六便士》里那段经典选段来概括最合适不过: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

费尔明娜的丈夫爱她吗?尽管他在临死前对费尔明娜说“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也无法抹去他婚内出轨的事实。

这本以爱情冠名的书就是作者开得一个玩笑,甚至是讽刺。醒醒吧,年轻人,不管你拥有什么,你都是孤独的。

不过,如果你认为你已经找到了那个可以称之为爱情的东西,请相信自己的感觉,不要让它溜走。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九

如果不是担心通宵阅读严重影响健康,打乱正常的生活秩序,我想能用一个晚上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与《百年孤独》不同,这本书的写法确乎是现实主义手法,题材又是爱情,加之作者超强的文字功底和翻译者较高的翻译水平,阅读这本书确实毫不费劲,文字直接就从眼里钻进脑子里,闯进心灵。概言之,这是一本可读性极强的书,也是工作以来可以让我一口气读完的少数几本书之一。

的确他做到了,这本书如同烹饪大师精心制作的一道爱情大杂烩,让我们品尝各式各样爱的况味,这种各式各样的爱穿插于一段如马拉松式的爱情长跑中,沿途的花花草草让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来不及欣赏更谈不上品味。好在虽歧路众多却始终不偏离主干道:初恋、失恋、单恋,漫长的等待最终迎来了黄昏暮情,似乎所有的菜肴都是为了这最后端上来的主食而准备,旨在让这所谓“一生一世”的爱恋能让人产生心灵的震撼。只可惜等到这主食端上来,我的胃已经被陆续填进去的各式菜肴填得满满的,无论这主食是多么诱人,却不得不无可奈何地硬着头皮拿起筷子夹进口里细细咀嚼,只是因为文字本身的吸引和阅读的惯性,或许潜意识里还是不想扫作者的兴。

这本书让我稍稍有些感动的还是医生对妻子的爱,尤其是新婚初夜的那种耐心的等待,一步步地引导。或许是我的内心总是渴望一些灿烂光明的东西吧。其他的爱,尤其是纠缠一辈子的那种伺机而动的单恋,让我感觉很压抑,很阴郁,很变态。那不是爱,而是一种强烈的占有欲和变态的自我满足。阿里萨绝对不是一个爱情的守护神,而是一个爱情的野心家。他像一个影子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追逐着爱情的生香活态却以他的自私与阴郁玷污了纯碎的爱情。当然私生子的出身和初恋的失败令人同情,单恋和暗恋的压抑需要寻找发泄的突破口,这都可以让人原谅,但是黄昏暮情中的情却让人怀疑,幸福的获得不是靠情的动人而只是靠心思与技巧。

打字机打出的恰如其分的商函式信件又怎么能让人产生爱的想象,精心挑选的白玫瑰规避了爱的含义,这时候他对她的追求已经没有了热烈和真挚的爱而只是费劲心思想得到而已,与其说他是追求者不如说是一个阴谋家,乘虚而入,费劲心思,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得到了她,相隔半个世纪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且两人在行为上和心灵上似乎达到了高度的默契,她不用任何表示,他都能猜出她的心思,这暮年晚情看起来温馨而幸福。但即使是两个老人看似温馨的黄昏恋也无法感动我,看穿了,说白了,不过是一种彼此需求的满足。更深层次地探讨,这不像是作者所言的“老式的幸福的爱情”,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政治家的一次高明的外交,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只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说实在的,这个精心虚构的三角恋故事,还不如真实发生的林徽因、金岳霖和梁思成三人之间的感情让人心灵震撼并得以净化。黄昏暮情因精心布局而感觉过于造作不够自然,还不如我爷爷奶奶一辈子平平淡淡的感情让我觉得真挚而亲切。“一生一世”几个字作为此书的结束也让我觉得有些仓促而草率。我不喜欢那种阴郁而压抑的暗恋单恋和费尽心思历尽曲折而最终获得的爱。我认为:爱总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琐屑逐渐消磨至平淡随着生命的日渐衰老最后变成彼此的相互依赖。因此,从内心里我是希望作者能够安排女主角在丈夫死后面对初恋情人的追求毅然而然地拒绝,守寡至死。就如同看《红楼梦》时希望贾宝玉在掀开盖头发觉新娘不是林黛玉时毅然决然地冲出家门去庙里做和尚一般。以后的情节发展是我不想看到的。续作不过是狗尾续貂,继续编故事感觉就有些勉强与牵强。

虽然马尔克斯自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是他发自内心的创作,虽然这部书被誉为“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评价它光芒闪耀、令人心碎,但我不觉得这是大师的成功之作,光怪陆离而非光芒闪耀,读之让人压抑而不是令人心碎。虽然他的烹饪技巧让我觉得能一口吞下他精心制作的爱情大餐,但是我却觉得这道爱情大餐过于丰盛和庞杂,五味俱全却又说不出到底是什么滋味,让人难以消化,还不如淡而无味的白米粥和山间涓涓流淌的小溪流让人心旷神怡耳清目明继而回味无穷。我想如果书中不出现三角恋而是以医生和女主角的爱情婚姻故事展开情节,或许更能打动我。真正的爱情其实不需要引起强烈的心灵震撼,而是如春风化雨,沁人心田。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十

读最后一章时,眼泪总是不自主的冲出眼眶,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在为谁感动。

看老马的作品这是第二部,上一部是《活着为了讲述》,看完之后就有了看他其他作品的欲望。因为在《活》中,老马疯狂阅读、写作、对国家毫无保留的爱以及与当时文人的交往这些真实的经历,让我对这样成长起来的人,到底会写出怎样的作品充满好奇!

这是被传言《百年孤独》很难读懂吓退后,第一次对拉美作家产生如此浓厚的兴趣!

首先,我觉得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将许多我们的伦理道德,特别是关于性的判断放到一边,才能更好的体会《霍》所传达的爱情的内核,其实与《红楼梦》等伟大著作所描写的爱情别无二致,因为关于性,国人本就是全世界最内敛、腼腆的民族,而拉美人较一般西方人,在这方面就更加开放随性,食色性也,这四个字放到拉美人身上才是最贴切的!关于这方面的介绍,参看矮大紧老师《晓说》中关于巴西的讲述。

剥离了性,男主对女主,贯穿半个世纪的坚守,就完全当得上忠贞了,老马的高明在于,这不是一个普通的纯爱故事,从年少无知到耄耋之年,每个爱情阶段发生的故事,都是男女主人公自己的选择,听从与内心的声音,无论作者笔下还是他带给读者的,都没有丝毫评判对错的意思,就那么让故事,随着时间慢慢流淌,直到生命终点前,他们终于真正拥有了彼此,他们那么不同,但爱情真的在二者中间沸腾,让我感觉要将他们最后航线上的“黄金之城”也冲刷的更加金碧辉煌!

爱情写到这种地步,能让读者看到爷爷奶奶谈情、做爱而不尴尬,反而觉得比年轻人的恋爱更加纯净、天真、隽永,我所有看到的爱情,无出其右者!

老马之所以伟大,除了这种主题的贯穿,更厉害的是50多年发生的故事,有趣的桥段,在他笔下完美的环环相扣,既觉得新奇无比又不会觉得不可思议,就那么让文字带着你的情绪,缓缓向前,直至听到男主说出那四个字:一生一世!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一

读第三种爱情,小编的

读书笔记

是爱情就是爱自己所爱的人,所爱的人也爱自己。那么读者们的读书笔记又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下面是本站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第三种爱情读书笔记,希望你喜欢。

我原以为,世界上浪漫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电视剧里的爱情,不论多么肉麻,都可以让你看得掉眼泪,另一种是自己正在经历的爱情,即使对方是只猪,你也可以痛苦到彻夜不眠。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以上是《第三种爱情》的最后一段文字。

我不擅长写读后感,小学的时候就头疼写读后感

观后感

之类的事情,老师领着去看电影我就头疼,因为知道肯定观后感是省不了的。长大以后当不再待着负担去看书,看电影,看电视剧时,那些触动心绪的情节让我特别想记录下自己的心情和感受。比如《将爱情进行到底》比如《我们遥远的青春》比如《山楂树之恋》再比如今天的《第三种爱情》。

第一种爱情我几乎每天都在经历,我发现我是个特别多愁善感的女人,小学的时候看《妈妈再爱我一次》哭的稀里哗啦,大学的时候看《星语心愿》哭的一塌糊涂,那天看中央六的《梦断花都》也在流泪的边缘徘徊了好久。

第二种爱情我曾经历,可能不久会再次经历,过去的事情早已烟消云散,不过对方不是猪,倒觉得自己是头猪,就想是猪见到了食槽,往里一扎久久不肯离去。呵呵,够傻吧。现在不一样了,我自己就是自己的食槽,随便我想作什么(虽然不算是个大公无私的好党员,但我绝对是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不会刻意克制自己的欲望,只是为了自己的健康和身材小小克制一下而已。

第三种爱情,我不曾经历过,也没有亲见身边的人经历过,只是听说过,而且他们修成了正果。这个小说看下来,我想,如果有一个多金而且家世显赫而且权力在握而且又帅又有魅力的男人,最重要的是,他是真的只爱你一个女人,你也真的爱他,他是真心想和你在一起却因为种种世俗和家族的原因无法给你一个正式的名分,我也会像邹雨那样接受他的爱情接受他的“收买”,可是如果你们的爱让你最亲最近的人付出生命的代价那么这样的爱也会让我望而却步的。即便依然爱他也永远无法逾越心灵的那道鸿沟。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女人,那天有人问我现在最想要什么,我现在最想要的就是个有个爱我,疼我,宠我,能容忍我的坏脾气,能让着我的爱人在我身边,我们不必香车豪宅,只要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一辆代步工具,过一种平淡幸福的生活就足够了。

1) 我根本不想搭理他。他不分场合地宣扬他爱我,但他同时也爱着很多女人,所以我并不把他的爱当回事。他即使永远轻佻地围绕在我的周围,也完全不会触及到我的内心。我离婚后,他曾摩拳擦掌地跃跃欲试,但被我毫不留情地拒绝过几次后,也就转移了目标。所以爱情永远是现实而急功近利的东西,没有人能真正地站在原地等待。

2) 不被人珍视的爱情,就只是个羞耻的笑话。

3) 只可惜,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

4) 如果下决心背弃,就不要回头,如果下决心离散,就干脆断绝来路。

5) “然后呢?我做一个躲在你身后的女人,等你有时间的时候来看看我,即使睡在我身边,你也要想好理由,对着电话撒谎。在人前我们要装作陌生人,在人后我们却是有实无名的夫妻,搞不好我还可以为你生个儿子,过个十年二十年,你就安排我们到国外了却残生,这期间我得祷告你不会移情别恋,或者我还得想办法积攒一点钱财,以备不时之需。”我说出心里早就想说的话。他看着我,被我的话震动。

7) 高展旗说的没错,他就像我身边的空气,我常常会忽视他的存在,但他的存在,又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许这就是朋友的定义。

9) 而我,以往虽不了解林启正的家世,也知绝不简单,今日方才真正明白,为什么林启正的脸上,总隐隐透着焦虑。金钱和权势,后面都是不可见人的倾轧,这样的日子,何等辛苦?人生的时光,如果能像这夏日的海洋一样,那该多好。

10) 在满是陌生人的喧闹的机场里,我们像两个普通的快乐情侣,窃窃私语,打情骂俏,这时光,让人依依不舍。

11) 我望向他,他目视前方,眼睛里荡漾着笑意。他并不像别的男人那样,满嘴的甜言蜜语,但是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直击我内心的话,让我不由自主的感动。

12) 我望着他,郑重地说:“不要送我名车,不要送我名表,不要送我任何贵重的东西,不要帮我做你能做到的事,而且,不要给我任何承诺,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我坚定地说:“我们俩个人,依旧做自己该做的,做自己能做的,不要顾忌对方,不要强求对方。有时间有空间,又彼此想念,我们就见面,没有时间,没有空间的话,我们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如果你想退出,你随时可以离开,如果我想退出,你也不要挽留。你同意吗?这就是我的条件。”

13) 我伸出手指头说:“我的要求低得很,只有三个,一、男的;二、活的;三、没老婆的。”

14) 电脑屏幕上,金三顺在山顶对着暴雨狂喊着男主角的名字,突然听到了爱人的回答。电视剧里的爱情多美好,多金的英俊男子居然抛开自己深深思念的美丽女友,投入胖胖的厨娘怀抱,不按牌理出牌,才能有动人的爱情。

15) “你不用内疚,这是我自己的决定。有时候我想,能够遇见让自己心甘情愿放弃原则的人,也是件难得的事,我只是听从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愿望,所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和压力,我也不会做得寸进尺的女人。”

16) 我想我是爱他的,不然,我如何能将忧伤深藏于心底,只对他微笑。

17) 有时候会有宿命的感觉,仿佛与他,总是在错过之间,像是缘份尚未修到。或许,当人对前途充满疑虑时,会容易变得迷信吧。

19) “是的,一切都很合适,也很顺利。可是遇见你之后,我才发现,如果真正爱上一个人,自己的心是不会听大脑指挥的,我没有努力去做什么,但是只要看见你,我就身不由已。”他用下巴摩挲着我的头发。

20) 此刻,我望着车玻璃上划下的雨痕,心情一时低落,不能怪他吧,当然不能怪他。但是当我发现我不是他最重视的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却还是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人的心,总是贪得无厌。

21) 我还是接通了电话,毕竟已不是初恋的少女,即使有不满,也懂得要留个尺度。没有男人喜欢过于娇纵的女人。

22) 他继续说:“林总对你,真是很用心,有时候看他望着你的眼神,我都很感动。所以,钱多钱少都不重要,关键是两个人要有缘份,而且要珍惜这种缘份。

23) 听着他的话,我只觉惆怅,林启正,在我看来,是爱,在别人看来,却只是金钱与权势。

24) 我忽然想笑,男人总是这么容易地说永远,高展旗、左辉、还有林启正,都一样,而女人,如我,只选择我愿意感动的那句话。

25) “下那么大的决心,应该不会是一时心血来潮吧?”他想了想,沉重地说:“有时候,当感情是偷偷摸摸的时候,会很想让它光明正大,但一旦实现了愿望以后,又发现两个人并不合适。”

26) “如果你还能坚持的话,就坚持,如果坚持不下去,就走开,没关系,感情这种事,没有对与错。”

27) “对!我宁可你天天逼我,像其它的女人一样,逼我给你钱,逼我给你感情,逼我离婚来娶你。来啊,来逼我啊,天天出现在我的面前,以死相逼,逼到我走投无路!我也不要像现在这样,看到你从我生活中消失!”

28) 我还记得他怒气冲冲离开时的样子,仿佛今生都不想再与我相见,怎知现在,他却又回到了这里。人的心意,总是兜兜转转,如我,如他。

29) “怎么会没有区别?心里是空的。邹雨,这样的爱,我试过,心里是空的!现在是秋天,还好,如果到了冬天,一阵风吹过来,你会觉得那阵风可以直接从你的身体穿过去。多少钱多少甜言蜜语都不顶用,每个人看你的眼神,都像是嘲笑。”

30) “难道不是吗?去要求那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只会惹人耻笑。”“如果真的爱,就会去争取。如果不够爱,就可以无所谓。当初我问过你,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了,你还会不会爱我,是你sayno,不是我!”他大声地回答。

31) “我什么也不要,两个人开心就在一起,如果不开心,如果无法两全其美,那就各走各路!”

32) 晚上,我在附近的街道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地注意经过我身边的每一个高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头的偶遇。

33) 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34) 爱着的人,和睡在身边的人,不是同一个,这是常有的事。把爱她的话,说给别的人听,这是常有的事。想着将来,计划着将来,但将来永远都不会出现,这也是常有的事。所以,我说,人的一生,有时候,就这样,渐渐结束了。

朋友发来一篇小说,叫《第三种爱情》,据说是一部很红的网络小说,后来上网搜了一下,原来早在二月份就已经很红了,不过确是写得不错的一啊。虽然如同事所说,一开始就知道男女主角会发生一段爱情,但是感人在于爱情的过程,而不是结果。

女主角是一个律师,因为老公有婚外情而离婚。她妹妹爱上了自己的上司,也就是小说的男主角,家世显赫,国外留学归来,外表冷俊。妹妹因为暗恋他而自杀,救过来后,女主角和男主角在医院的病床前相遇,并不友好的见面,但却由此展开了爱情的序幕。情节虽不算曲折,但却没有大团圆的结局,其实我喜欢它的结局,网上有人写了无数种编外,希望男女主角能够在一起,但对于一部小说来讲,原来的结局是最合适的。

尽管我从头就知道小说是顺着某一种俗套而写的,但是却忍不住要看看两个人怎么相爱,如何相爱,中间出现过哪些插曲。故事里的男主角,集所有现代女性青睐的特点于一身,帅气、有钱、素质高、学历高,对一般人高高在上,可是对自己心爱的人却可以不顾一切,每个女人都有虚荣心,让一个对别人冷淡的男人却对自己热情如火,着实是一件满足虚荣心的事情。不过有钱的男人也要讲门当户对,故事就安排了一个生意伙伴的女儿给男主角,最终步入婚礼殿堂的也是门当户对的那一个。

看完后,我给未婚的女性朋友总结了两点:一是不能做第三者(除非有信心得到名份);二是尽量找有钱的老公。能把酒店的游泳池、影院的放映厅包下来的能有几个人,当然,这都是故事情节,现实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事啊,所以小说能吸引人。

看完了,感动了一把,可能很快就会忘记,不过真的曾经让我回想好多天……

爱情的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二

阅读马尔克斯,很多人都免不了产生和我一样的感慨吧,那就是——小说居然还能这么写!为了避开啰里吧嗦的恶习,我简要概括一下:

一、相较于叙述故事,作者更热衷于描绘世界;

二、鲜有对话,但只要一开口便属金玉良言;

三、庞沛如川流、精密似针尖的细节描写,以及天马行空的想象力;

四、以局外人的第三只眼俯视大地,并不介入(或者说“沉溺于”)人物的情感;

五、遍布每个角落的黑色幽默。

又回到我的效率问题。《霍》并不以情节取胜,和《百》相同,进度中的任何一次中断都不足以引起对之后情节的好奇。但与此相对的是,无论何时从何处接续,抑或任意翻开一页,我总能毫无障碍的阅读下去。引起我兴趣的不是还会发生些什么,而是当下文字所描绘的无限逼真的人物个性和相对处境,由于进行了拉美式的夸张,这种现实赢得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魔幻现实。身心舒畅时每天十来页,疲劳低落时每天三五页,缓慢享受这一过程真真是极好的。

情节说来也很简单,可以用一个没有逗号长句来概括——这是一个男孩儿因为年少时与相互爱慕的女孩儿因种种原因分离而后苦苦等候半个多世纪最终重逢的故事。看起来像是琼瑶式的苦情戏加上大团圆的结局,事实当然并非如此。我看到的不是男女主人公心心念念、自怨自艾、梨花带雨、伤春悲秋,而是途径懵懂初开的童年、变幻莫测的青年、渐趋平和的中年、颓然老去的暮年,各自穿越时间长廊抵达彼岸的人生历程。而这样的人生除去一些文学夸张的成分,正是我们每个人的已然走过而且有待完成的普通人的一生。有人说这是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囊括了爱情的所有表现形式,我则更倾向于把它看作人生的百科全书。岁月在每人身上镌刻下不同的印迹,而重合的部分则被马尔克斯悉心撷取,投射在了三个主人公(还有女主人公的.丈夫)平凡而又传奇的一生当中。我一直认为,好的文字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同时,看到他自己。马尔克斯就是这样一面充满魔力的镜子,他拨开世俗世界的重重迷障,让你直面赤裸裸的现实,备受煎熬,勉力挣脱,心魂甫定,喟然长叹,而后重新点燃生活的勇气,整装待发,杨帆起航。

这篇小说既是一卷写实的胶带,又是一个传奇,一则神话(很有《飞屋环游记》的意思),男主人公便是其中的诸神之神——朱庇特(该说法在书中自寻)。马尔克斯极尽荒诞之幽默以免男主人公坠入感情挫败的无底深渊,使得时隔半个世纪他重新站在她面前的一幕好似一个滑稽的笑话。但正如长大后的麦兜所言,现实一点都不好笑,错过便是错过,失败就是失败,甚至没有一句辩白,没有半句解释。自此的岁月,他在幽暗逼仄的回廊徘徊,在空荡荒芜的原野行走,在黎明的窗舷下吞咽苦涩的浓咖啡,在日暮的甲板上谛听汽笛的呜呜声。日复一复,年复一年,命运之轮来回碾压,黑暗的重量让他喘不过气来。万念俱灰之际,光线缓缓浮上地平线,暖意渐渐收拢过来,天使和魔鬼竞相为他指引道路,他在高耸的云端和湿热的泥土间颠沛起落。居住在同一个城市,他望向十八岁时高傲的光环渐渐陷入琐碎的平庸,自己却在不停更换着伴侣填补爱的空洞,在这间隙之中见证时间无情的流逝,等待远在大地尽头的机会。幸运地,他等到了。千回百转之下,在她的丈夫罹难的葬礼上,他又获得了重申爱情的权利。这时,他年少的炽热早已荡然无存,骨子里的阴郁气质也早已烟消云散,生活积淀的睿智帮助她摆脱了丧偶的苦痛。他们踏上了也许是生命最后一次的旅程,过往的情愫在夜半的船舷上渐次复苏,在死神的阴影下共享迟到半个世纪的温馨。他们燃起与垂垂老矣截然相反的雄心,像孩童一般挥舞爱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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