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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贷款合同查询官网(汇总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6 07:50:02
2023年贷款合同查询官网(汇总16篇)
时间:2023-10-26 07:50:02     小编:紫衣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协议,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贷款合同是个人和机构之间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在我个人的财务经历中,签署贷款合同至关重要。在与不同金融机构的贷款接触中,我收获了一些宝贵的体会。本文将分享我对贷款合同的理解和心得体会,希望对读者在未来的贷款决策中有所帮助。

第二段:合同重要性(200字)

贷款合同是一份正式的协议,规定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我签署贷款合同之前,我往往只顾着迫切地需要钱,而忽略了协议的重要性。然而,合同是保护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决定了贷款的利率、还款方式、期限以及各种费用。通过在签署前仔细阅读合同并咨询专业人士,我开始更加关注协议中的细节,以确保知晓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第三段:还款责任(300字)

贷款合同规定了借款人的还款责任,包括月供数额、还款方式和时间等。在此之前,我总是尽量选择更长期限的贷款,以降低每月的还款压力。然而,长期贷款在还款总额上增加了更多的利息。通过对合同的仔细分析和计算,我了解到虽然短期还款可能会有更高的月供数额,但在总还款金额上会节省更多。因此,在贷款选择中,我现在更倾向于选择较短期限的合同。

第四段:费用和附加条件(300字)

除了利率和期限,贷款合同中还包含了各种可能应付的费用和附加条件。比如,贷款手续费、罚息、提前还款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和条件可能会增加借款成本或限制借款人的权益。在我签署过的一些合同中,有些机构利用费用和附加条件来获取高额的利润。因此,我现在更加注重合同中这些条款的细节,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第五段:合同解释和争议处理(200字)

贷款合同的解释和争议处理是借款人和贷款机构之间的另一个关键问题。由于合同中的术语和条款有时候会有不同的理解,因此在签署合同时我会与贷款机构明确约定合同解释的方式。此外,如果出现争议,我会积极与贷款机构协商解决,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支持。经过我多次的贷款经历,我意识到对合同解释和争议处理的重视对保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结论(100字)

通过对贷款合同的理解和心得体会,我深刻地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和影响。在未来的贷款决策中,我将更加注重合同细节、费用和条件以及解释和争议处理。希望这些体会能够帮助其他人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贷款合同,保护自己的权益。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二

借 款 人:

电 话:

住 址:

邮政编码:

货款银行: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传 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三

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也对强制执行公证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第39条“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四)《公证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xx年9月21日发布的《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第1条“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二)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三)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上述诸多法律法规规定对强制执行公证的要件、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构成了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依据和体系。

首先,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应当是债权合同,而不应是物权合同。从抵押合同的法律性质上讲,抵押合同属于物权合同,不属于债权合同,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对象。

民法上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是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专指债权合同。广义合同除债权合同外,还包括物权合同、身份合同等。债权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物权合同系指当事人以物权变动为内容而订立的合同。抵押权属物权的一种,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抵押合同应属物权合同,并不属于强制执行公证的对象。 其次,从抵押合同与借款合同的主从关系上讲,不能依据“从合同随主合同”的原则,适用强制执行公证。

在民事实体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之间虽然是主从关系,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0条“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在诉讼法中担保合同与借款合同不存在主从关系。因此,不能援引借款合同可以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就可以对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公证效力。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从中我们也可看出,立法原意也不赞同对担保财产在实现债权时的直接转让行为。而如果对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从实际操作行为上,就是等同于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这与立法原则相背。

依照我国强制执行公证的相关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合同必须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债权人依据此类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必须是请求债务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请求权。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权的协议,对于抵押人为第三人的情形,抵押人亦被称为物上担保人,在抵押权依法设定后,抵押权人与物上保证人的关系仅限于物权关系而没有债权关系。物上担保人对抵押权人负担的责任为物的责任,仅以其提供的抵押标的物为限对债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不能对物上保证人的其他财产主张权利,只能就担保标的物求偿,也没有请求物上保证人代为履行债务的权利,即使抵押权人变价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其债权时也一样。即使对于债务人提供抵押的情形,抵押权人对抵押人所享有的债权也是基于主合同而非基于抵押合同。抵押权人所享有的仅是请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的请求权,并非请求抵押人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抵押合同因不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不满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故此,银行在贷款业务中,可根据需要对贷款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无须对抵押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如果盲目对抵押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不但增加了借款人和银行的人力财力等资源浪费,也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三、贷款合同中对将来发生债权的约定

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有些费用是无法明确约定的,因为借款人是否违约,在贷款时是不确定的,因此例如律师费、追索费、调查费等等诸多因借款人违约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在进行强制执行公证文书时,可否提出,如何提出,也是关系到是否有必要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问题。

就案例所述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因借款人违约而实际发生的律师费、追索费、调查费等,不能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时提出,而必须需要法院审理确认的,那么,银行在贷款时,对贷款合同进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就显得多于而没有必要。毕竟相当多数的债权在实现时均会有追索费用发生,由此延伸,债权文书进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也就没有必要了。这与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等力求达到高效、节约的立法原则和目的就背道而驰了。

但是,如果不经法院审理确定,则关于未来发生追索费用的项目、金额、标准又如何认定,这也是关系到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首先,公证机关无权认定。因为公证机关没有审判权利,无权就债权人申请的强制执行债权文书确定费用的标准、金额等进行合法与否的评判,其更多的是强调公证程序上的办理。其次,法院立案部门也无权对此进行实质性认定,因为立案部门也只是对案件材料、手续等程序上的审查,对债权人追索费用等的标准和金额等无权进行实质审查和判定。

如此,那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在申请执行时,又如何进行操作呢?就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前提下,笔者认为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银行或其他债权人在与借款人签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债权范围或项目。例如在贷款合同中,因为贷款本金是确定的,利息、罚息也有约定的计算依据,这部分债权是属于能确定的。对于不能确定的将来发生的债权,可以考虑进行比例或公式约定,例如,律师费、调查费或追索费按照借款人未归还贷款本金的百分比予以约定,这样,在申请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和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所有债权均会有明确的计算依据和金额,利于法院计算和操作。

其次,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将来发生债权的金额或具体计算方式,那么,债权人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债权人直接主张后来发生的费用,即使公证部门在申请执行证书予以了确认,则法院立案时不予认可,要求进行审理认定,也是符合法律程序的。否则,容易造成债权人利用权利,增加债权项目和金额,从而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债权人约定将来发生费用的计算方式和标准,也会促使债权人在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时候,将债权文书中的债权内容明确化和细化,这样,在申请执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时,就会减少争议,提高效率,从而也达到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的目的。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四

合同编号:

贷款抵押人(贷方): ,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抵押权人(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款作为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产权比率的计算公式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抵押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为抵押权人。为此,事件研究法特订立本合同。

二、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

在上诉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合同模板下载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个月,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算方法,按照中国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

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用途管制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变更前应贷款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他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他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况下继续有效。

三、抵押物的事项

(1)抵押时间计算器物名称:

(2)制造厂用途变更为住宅土壤风险评估家:

(3)型号:

(4)件数:

(5)单件

(6)置放地点:

(7)申请书贫困补助抵押物发票总金额:

(8)抵押期限:年(活动板房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四、甲乙双方的义务

(1)乙方的义务:依据合同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发放贷款。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抵押物权消灭。

(2)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申请书贫困补助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可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终止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事件取样法观察案例的时间窗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_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担保物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并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申请书怎么写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申请书怎么写家庭困难补助。

6、抵押物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事件视界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对偿还的贷款本息。

五、违约责任

%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迟延付贷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产权比率的计算公式并不影响乙方继续按约履行借贷合同。

(2)甲方如未按《银行贷款抵押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事件取样法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的罚息。

%的利息。

(4)甲方如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还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时间计算器贷款本息为止。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时间规划局,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事件研究法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用途变更为住宅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用途英文、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用途变更为住宅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丧失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申请书怎么写前以书面形合同模板图片式通知对方。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变更前应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时间计算器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用途变更为住宅变更前应该干什么法律效力。

七、有关合同费用的承担

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系活动总结经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乙双方如任何乙方不履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用途变更为住宅第214条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时间执行。

自公证书签发之日起生效,公证费由甲方承担。

九、用途最广泛的金属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申请书的正确格式图片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地址:

担保方:

代表人:(签字)

地址:

订立时间:_年_月_日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五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风险提示: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金额____(大写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委托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约定。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若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若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一、委托贷款事项

(一)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金额为(大写____):____(小写:____)。

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二)贷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

2、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三)贷款利率

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

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____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年贷款利率上浮____%。

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年贷款利率上浮____%。

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二、账户开立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三、委托贷款的发放

(一)委托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二)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三)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四)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五)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四、委托贷款的偿还

(一)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____;偿还方式为下列第____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一年以上的贷款,按____结息,利息支付日为____,利息共分____期支付,每期付息金额为____,到期结清本息。

3、其他:____。

(二)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本条第(一)款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三)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四)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____个对公营业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五、委托贷款的担保

(一)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以下第____项:

1、受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2、委托人与担保人就具体担保事项另行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二)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贷款金额和委托贷款期限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____。

对于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本付息的违约行为而向借款人加收的罚息,受托人按照罚息金额向委托人加收手续费,手续费费率为____。

(三)委托贷款手续费由委托人承担,受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的具体方式及时间,按下列第____项约定办理:

1、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由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委托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由借款人代委托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或由受托人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一次性扣收。

3、其他:____。

(四)受托人对于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

风险提示:

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为得失,便于争议的解决。

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委托受托人协助其催收贷款,但委托人应承担催收费用。

2、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按本合同之约定及时划付借款人按期偿还的委托贷款本息。

3、委托人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4、委托人有义务承担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

5、委托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交付委托贷款的本金和收取借款人偿还的委托贷款的本息。

(二)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借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并使用委托贷款。

2、借款人在使用委托贷款前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发放计划,向受托人一次或分次订立借款借据。

3、借款人有义务在受托人处开立账户,用于办理提款、还款、付息等手续。

4、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并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5、借款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使用贷款,并保证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重大事项,应提前____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7、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停业整顿、解散、破产以及其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构成重大威胁的事件,应提前____个对公营业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理影响的其他任何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9、如借款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董事会成员变动、公司章程修改的,须得到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发生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位变动的,借款人须在变动后____个对公营业日内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人。

10、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委托人、受托人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三)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负责办理委托人委托之贷款的发放及催收等手续。

2、受托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

3、受托人有义务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4、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收回的委托贷款,受托人可根据委托人的书面通知,终止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则在委托贷款逾期满____年后,受托人有权将该笔委托贷款注销,受托人不再履行委托贷款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切责任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七、委托贷款风险的承担

(一)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的法律规定,委托人、受托人明确约定,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若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未能清偿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债务,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或担保责任,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偿还的,如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受托人无义务为委托人的利益主动提起诉讼。经委托人的要求并经受托人同意由受托人向借款人提起诉讼的,委托人应承担受托人为此产生的一切支出和费用。

风险提示:

委托人须按委托合同的约定预付费用,如果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了必要的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如委托人违反上述义务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托人不履行委托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也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是否按约定履行了义务,应根据具体的情形做出判断。

八、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与保证被证明是不真实的,或是具有误导性的。

4、借款人提供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表,或者拒绝接受对其使用贷款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

5、发生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第7项之情形,未能做出令委托人满意的偿还安排的。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

7、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或撤销的。

8、借款人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行为。

(三)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3项规定向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三)款第4项规定收取挪用罚息。

3、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4、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5、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四)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规定在委托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五)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受托人或借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人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受托人或借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人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六)如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须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办理手续,并按如下第____项处理:

1、借款人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2、借款人需要按照提前偿还本金数额的____%支付违约金。

3、其他:____。

九、受托人的除外责任

(一)受托人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二)受托人不负责审查担保人的资信情况、担保物状况以及担保物的监管等工作,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三)贷款催收工作及保全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人仅限于协助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且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1、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人的,受托人不承担未送达责任。

2、委托人的邮寄凭条作为已送达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人已寄出的催收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邮寄凭条均作为履行监管职责的证明依据。

(四)无论委托人是否收到贷款本息,受托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本合同一切争议采取诉讼方式解决,各方有权向____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自各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十二、其他

(一)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通知均应发送至被通知方在本合同首页列明的通讯地址或传真。如果任何一方的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及时地书面通知其他方。

(二)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所有通知将被认为是于下列日期正式送达被通知方:

1、如为递交,则以被通知方的任何工作人员或收件代理人收到之日为送达日期。

2、如为在同一城市(包括市区与郊区)采用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3、如为异地的挂号邮件、快递或邮政特快专递,则以邮件发出之日起的第____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但是,前述规定的送达日期与被通知方实际收到或正式签收的日期不一致时,则以各日期中最早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4、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三)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相关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或承诺,不受后者存在、有效性、终止、被撤销或可执行性的影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内容被依法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时,其他条款和内容的效力不受影响,仍为有效。

(四)本合同构成三方就该本合同项下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事宜的全部合同,并取代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做出的一切书面的和口头的有关合同、协议、约定、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但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为同受托人订立本合同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向受托人提供的申请、承诺、保证、陈述与说明对委托人或/及借款人仍有约束力。

(五)委托人、受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委托人、受托人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委托人、借款人及受托人各执____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二)在签署本合同时,受托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委托人、借款人进行了详细地说明和解释,各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各方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限制或免除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六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七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入人):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特别提示:

甲、乙、丙三方请认真仔细阅读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甲、乙、丙三方一旦签订本合同,即视为甲、 乙、丙三方已充分理解并完全同意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及内容。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以兹共同 遵守执行。

一、借款条款

1、借款金额: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现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2、借款期限: ,自甲方出借之日起计算 到期。

3、借款利息: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乙方如果不按期足额归还借款,逾期部份 除了按约定的年利率折算成按天计算借款利息外,还须按每天万分之三计算违约金。

4、还款方式:乙方须每月付息一次,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剩余部分利息。

5、提前还款: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提前还款,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 计算。

二、保证担保

1、在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保证费用并且向丙方指定机构支付居间服务费用的情况下,丙方 愿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如果乙 方到期未按规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有权立即直接要求丙方 向甲方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自丙方代乙方清偿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给甲方时,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剩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3、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果甲乙双方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的,则变更 合同对丙方不发生效力,自合同变更之日起,丙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追索费用

如果乙方到期未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从而引致甲方或者丙方向乙方追索的,则甲方或者丙方因行使追 索权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和开支,一概均由乙方 元(大写:

负责承担。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后,甲、乙、丙各方必须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项下各自的义务及/或责任。任何一方对 本合同项下任一条款之违反,即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对非违约方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赔偿非违约 方因违约而遭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或者丙方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予以披露, 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等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东莞分会按 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六、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书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

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署日期: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八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

根据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息____计算,按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九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借款计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还款计划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用于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万元,设备____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产量________,利润________,税金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年,自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厘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一

抵押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____________;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________(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

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1.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

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年______万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

第八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

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2)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3)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2)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______%的罚息。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

(4)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5)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

(6)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三

经__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 _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提出书面申请,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借款方不申请延期或双方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按规定加收______%的利息,并可随时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九条 本合同从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负责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户: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四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借款方为经营需要,向贷款方申请贷款作为小额存款借资,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利率: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每月 %还利息,利随本清。

第五条 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借款的支取:本次贷款作为一次性支取,支取时间即为本协议生效。

第七条 借款的偿还:借款方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贷款期限内,即分别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前按期向贷款方支付当月利息,并在 年 月日前一次性向贷款方偿还所有本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签定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内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或经担保人担保支付现金发放给借款方,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延期,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

第九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担保人负责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 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

贷款合同查询官网篇十六

编号:

立约人: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为担保本合同第十七条所指明之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能得到按时足额偿还,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现甲乙双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平等协商,就下列条款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等。

一、抵押期间,抵押物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代理人保管,乙方及其代理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抵押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全部还清之日止的期间。

二、抵押期间,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行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

因恢复抵押物价值或设定新增的抵押所花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抵押期间,乙方应将抵押物的权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交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权属凭证。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权属凭证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补办费用。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相应的政府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乙双方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乙双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持本合同及有关资料到乙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三、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积极配合甲方按照本条第一、二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办妥相关手续,乙方应对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根据国家规定或贷款人的要求办理第一受益人为甲方的保险,保险金额不得低于贷款金额。保险公司的选择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将保险单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延长,乙方需办理延长投保期手续。投保的财产如发生损失,甲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

或以其他方式追索。

一、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售、交换、赠予、转移或以任何其他不适当的方式处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在向贷款人提供拟承租人已知晓抵押物已抵押给贷款人、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抵押权实现而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所有损失的书面证明后,借款人(抵押人)可以出租抵押物,但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年,出租期限长于—年的出租,必须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租赁所得应存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用于归还贷款的存款账户中,作为每月还本付息款项来源的一部分,不得挪做他用。

二、抵押期间,如乙方确需有偿转让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进行:

1.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以致不能足额抵偿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足额抵押财产;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3.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用于到期或提前清偿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在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足额价款划入甲方指定帐户以后,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得权属凭证退还乙方。

本合同项下的有关保险及 费用由乙方承担。公证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三、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四、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六、足以危及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实现的其他事由。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其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要求乙方提供甲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抵押财产,或依法提前处理抵押物。

二、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后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不能按时清偿,甲方因此主张抵押权,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或扣押的,自查封或扣押之日起甲方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乙方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

一、当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任何单项或多项情况,抵押权可经下列方式实现:

1.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直接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抵押物;

2. 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抵押物。

二、以上述方式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有权优先受偿。其价款超过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另行追索。

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全部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消灭。甲方保管的乙方财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及财产保险单等应退还给乙方。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抵押物登记手续。

一、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甲乙双方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为追索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的债务,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争议解决。见本合同第十九条。

一、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经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二、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依法无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本合同自乙方签字并经甲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一切费用全部还清时失效。

抵押权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抵押人:

住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电话:

邮政编码:

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一、名称:

二、数量或面积:

三、购入价:

四、评估价及抵押率:

五、处所:

六、使用期限: 至

七、权属来源:

八、权属证明: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二者择一):

一、 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贷款人有权向有关个人征信系统提供贷款信息;借款人严重违约影响贷款人债权实现时,贷款人有权通过社会公告的形式追究其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 、 各持一份。

甲方: (公章)

有权签字人:

乙方(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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