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作文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汇总16篇)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汇总1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0-26 03:35:04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汇总16篇)
时间:2023-10-26 03:35:04     小编:XY字客

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一

2021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现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及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我乡精准脱贫工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进一步巩固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实现由“打赢”向“打好”转变。围绕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根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21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要求和我乡“工业新区、品质乡村、魅力”发展定位,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县委“一个统领、三五支撑”总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着力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提升发展水平,确保贫困群众同全乡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坚持扶贫政策不变,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已脱贫的贫困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加大对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薄弱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不完善的村投入力度,实施巩固提升工程,持续改善发展条件。

坚持驻村帮扶不变,全面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继续保持扶贫队伍力量不减,坚持单位帮村、领导包带、党员干部到户、第一书记到岗的帮扶制度不变,力度不减。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扶德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主体意识,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群众“造血”功能,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幸福指数。

坚持帮扶措施不变,全面提升群众增收能力。坚持“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继续实施“乡村振兴和环境卫生整治工程”,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坚持社会兜底保障,织密织牢兜底网络。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致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进一步提高五保、低保和医疗救助水平,筑牢兜底保障屏障,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坚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特别是在水、电、路、网络和农村养老、医疗、文化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结合乡村振兴工程,补齐发展短板,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顺利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走好乡村振兴发展之路。

1、实现“两个巩固”。巩固全乡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巩固集体经济破零的村不“滑坡”,全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2、实现“五个不减”。狠抓精准脱贫力度不减,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领导包村力度不减,驻村帮扶力度不减,督查考核力度不减。

3、实现“六个确保”。确保全乡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现行扶贫标准;确保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确保贫困家庭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确保村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4、认真完成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5、全力实施《乡2018年—2021年度脱贫攻坚工程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

(一)预防返贫措施

严格落实“四不摘”制度,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产业发展、家庭收入支出、帮扶措施落实等情况实施跟踪服务和动态监测,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及时掌握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基本情况,加强返贫致贫监测预警,确保所有贫困户收入稳定超过省定脱贫标准线4000元以上。

(二)脱贫巩固措施

1、聚焦突出问题抓整改。围绕省级第三方评估、省委专项巡视反馈及市、县各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对照贫困户退出5项指标任务,迅速开展各项政策落实“回头看”,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制定好整改方案、建立健全整改台账,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整改时限,以问题整改落实提高我乡脱贫攻坚成色。

2、强化典型培树展成果。一要大力宣传我乡脱贫攻坚的典型事例,深度挖掘乡、村两级干部、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在脱贫路上担当作为,创新奉献的事迹。二要完善乡、村两级级脱贫攻坚档案资料,全面反映我乡脱贫攻坚的奋斗历程。三要开展好“10.17”国家扶贫日系列活动,办好“农民丰收节”展示好脱贫攻坚系列成果。

3、持续实施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加大力度,全力攻坚,积极推进气化步伐,完成樊庄、管头、老坟沟等村的清洁能源入户扫尾任务。

4、引深落实健康扶贫服务。全面落实“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政策,建立医疗扶贫“绿色通道”,筑牢“救治保障线”,加大对大病、慢性病的分类救助力度,落实好“136”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同时,落实“先诊治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和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机制,扎实推进村级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充实配备完善医疗设备、医疗药品及村医,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服务水平,解决医疗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5、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按照“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和特困群众供养保障范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两无”家庭,实行政策性兜底保障,推进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6、全力开展产业扶贫攻坚行动。以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特别要以绿草地公司为引擎探路子、树标杆、做示范,不断夯实农村产业发展基础,提升扶贫造血功能,引领辖区肉鸡、香菇、小杂粮等专业合作社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鼓励各村因地选择产业,推动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形成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档,受益贫困户增收有保障,为群众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7、积极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做法,综合考虑、因地制宜,按照“提升村、示范村、宜居村”三种整治类型,重点聚焦“违建、垃圾、污水、厕所”等突出问题,全面启动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扎实推进农村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卫生乡村“五项专项”整治,彻底改变存在的“脏、乱、差、臭”等农村环境问题。同时,以实施易地搬迁拆除和凋敝宅基地复垦工作为契机,加大对破房弃院、残墙断壁的拆除、整治、复垦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

8、倾力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继续落实《县驻村帮扶十项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打造精干高效的驻村帮扶铁军,以制度规范工作。采取“实地抽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办法,督促“一队三人、五天四夜、六大行动”有效落实;采取“日记录、周调度、季督查、半年考核”+“日报告、外出报备”相结合的模式,强化日常管理考核;通过为驻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解决工作生活难题等措施,关心关爱驻村干部;通过发现一批驻村帮扶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入开展驻村帮扶问题整改,推进提升驻村帮扶脱贫攻坚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焦贫困人口脱贫,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的原则,更加注重脱贫质量,更加注重综合分类施策,更加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追究责任,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加强资金监管。要聚焦扶贫资金、产业项目,扎实开展农业产业扶贫领域“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活动。乡纪委要有效运用“五账工作法”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财政所、农经站等政府各站所要加强扶贫资金、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三)注重舆论引导。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帮扶包户责任人等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要送政策上门入户,同时要引导贫困户围绕政策谋发展,依靠政策抓生产,享受政策得收益。充分调动贫困村干部群众的主体作用,增强自主自强脱贫意识,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四)坚持党建保障。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投身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机关党建走在前、助推脱贫攻坚战”活动。通过转作风、结对子、促提升、真帮扶、促发展,使广大机关党员在脱贫攻坚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实现机关党建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互促共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二

扶贫是一个中文词,意思是脱贫。2020年11月23日,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国家扶贫任务完成。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因为我们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中,关于扶贫扶志的重要论述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让我体会尤其深刻。

(一)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解决贫困问题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的必然性。

(二)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展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信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追求。

(三)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对脱贫攻坚的统领。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贯穿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打赢脱贫攻坚战,要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扶贫领域改革,要以协调发展理念加强扶贫资源整合,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要以共享发展理念确保扶贫成果惠民,要以开放发展理念拓宽扶贫思路。

(四)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和党的领袖的深厚情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担当,又是对历代无数先贤和近代革命先烈对理想社会幸福生活向往的回应,彰显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作为共产党人和党的领袖强烈的宗旨意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深厚的爱民情怀。

我受组织选派到__乡__嘎查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的三年多,内心很充实,也很自豪,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牧民和牧区工作,更与牧民群众结下了浓厚的情谊。我深知作为第一书记,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身负这份使命感,让自己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路上稳步前行。

__乡__嘎查位于旗人民政府南部,是由汉族、蒙古族、达斡尔等民族共同聚居牧业嘎查,辖区总面积10.2平方公里。2014年嘎查被识别为贫困嘎查。嘎查现有206户434人,低保户70户95人,残疾人20人,五保户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175人,其中稳定脱贫25户59人,正常脱贫48户116人,现嘎查无贫困户,无异地扶贫搬迁户,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尚未建全2015年9月。

(一)小小黑木耳,脱贫好产业

孟某某是嘎查为数不多的有木耳种植技术的牧民,我找到他希望其利用自身技术种植木耳,孟某某却担心种植风险,打起了退堂鼓。为了不让他失去这个机会,我多次与其谈心,向他宣传旗里的脱贫政策,帮助他联系木耳种植培训班。终于,我的执着打动了孟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孟某某与其他四户牧民联合,种植了5万袋木耳。为了增强孟某某的种植信心,我经常到他家去询问菌丝的生长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他协调解决种植中遇到的难题。孟某某心里的顾虑一点点消除了,多的则是种好木耳的信心。经过不懈的努力,木耳获得了大丰收,我和帮扶干部帮着他们以每斤50元的价格,先后卖出100多斤,让贫困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种植板蓝根,增收好项目

何某今年已经64岁,患有高血压,2014年被识别为贫困户,2017年由于缺少劳动力,再加上连年干旱,让以养牛为生的何某入不敷出。为了帮助他,我多次与其谈心,得知他想发展种植业,就在旗政府出台的67项措施中,找出了特色种植的项目,鼓励他种植板蓝根,何某对种植板蓝根也很感兴趣。就这样,我带着他参加了板蓝根种植培训,并积极协调帮扶干部到他家帮着播种、施肥、拔草、浇水,与收购板蓝根的医院进行对接确保销路。到了收获的季节,我动员驻村工作干部和帮扶干部帮他挖板蓝根,到了年底帮助他协调销售,增收了3275元。今年5月我到何某家入户,看到他身体恢复的很好,将屋里屋外打扫的干干净净,在院子里种了土豆、玉米、豆角等农作物,每天生活很有规律,我感到很欣慰,也给我的帮扶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三)加强志智双扶,增强脱贫信心

诺某某是2014年被纳入贫困户,家有两口人,享受“三到村三到户”政策得到32只基础母羊,现在已发展到了大小200只羊,今年接羔80只。他说:“我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生活质量一年比一年高,都靠党的扶贫政策好,特别是__旗67项措施给贫困户带来了脱贫的机遇。”诺某某结合当地草原辽阔,畜牧业发达的特点和各类特色风俗活动,选择了发展家庭牧户游项目。他将这个项目分成了两部分,一是在宅基地草原上设置两个蒙古包供游客吃喝,游客还可以在此体验骑马、牛车钓鱼等蒙古特色娱乐设施,体验到当地特有的文化氛围;二是在放牧场设置一个蒙古包供游客们体验蒙古族特有的游牧生活,感受当地的游牧文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色服务,就是认养动物或植物。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制,来玩的时候不能把车开到牧场,因为这样会破坏草原,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他的这个项目既关注了发展问题,又兼顾了生态问题,符合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听了诺某某的计划,我感到很欣慰,我们的思想引领工作达到了志智双扶的效果。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二、工作机制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xx北站和xx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组织保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2017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三)完善档案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细化档案内容,明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文件要求整理完善各类扶贫项目档案。针对交叉审计、第三方评估、成效考核及脱贫攻坚“冬季攻势”指导组等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查缺补漏,做到资料真实、档案完整、专人专管,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追溯可回查。

(四)健全督查体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措施落实、政策兑现等情况,精准把握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尤其是乡(镇)党委、部门党组要履行好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务必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财政监管、审计监管、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做到阳光扶贫、廉政扶贫。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战略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以2020年度脱贫攻坚“冬季攻势”为抓手,严格扶贫标准,强化精准施策、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六个精准”、“四个不摘”、“八个不变”要求,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推进春季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各乡镇要组织乡村干部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3月19日前将名单上报至市扶贫办。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在3月底前,经市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乡镇要加强与市直有关单位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保财险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市扶贫办,并在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消除风险。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并长期坚持)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巩固义务教育保障。在3月22日前,市教体局要组织学校和乡村开展义务阶段教育失学辍学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失学辍学学生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台账跟踪管理,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失学、不辍学。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加强和扶贫办数据信息比对,摸清核准脱贫家庭学生底数,在5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健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证随来随办制度,优化申报审批流程,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在3月22日前,市住建局要对全市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21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在3月22日前,市水利局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乡镇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乡镇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3月22日前,市扶贫办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103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4月底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组织工作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认定,对项目工程量和工程造价进行审定,提出资金安排意见,报市委、政府研究确定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乡镇要组织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在3月22日前,上报至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

(2)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力度。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要在原有产业差异补助政策基础上,拓宽产业奖补覆盖面,提高产业奖补标准,优化产业奖补程序,充分调动脱贫户和边缘户发展“短平快”产业项目的积极性,实现产业增收致富目标。(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完成时限:3月底前)

(3)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在4月底前,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各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乡镇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在3月22日前,各乡镇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市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对有贷款意愿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提供上门信贷服务,不得设置贷款条件和门槛,做到应贷尽贷。对已获得贷款的脱贫户和边缘户要严格核实贷款用途,防止出现非生产性支出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22日前,并长期坚持)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50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合作银行,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各乡镇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各乡镇要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在3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3月底前,市人社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中烟、中国人保捐赠项目等参照执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乡镇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市扶贫办、市人社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乡镇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在3月19日前,各乡镇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20年发电收益金额,制定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21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21年光伏发电收益。(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改委,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各乡镇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500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19日前)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市领导挂乡帮村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申请报备。(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驻村帮扶工作要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年之计在于春,挂点市领导要深入帮扶乡村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推进乡村振兴调研。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一方面要协助乡村做好脱贫群众防贫监测、产业发展、稳岗就业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协助乡村统筹推进村“两委”换届、“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直定点帮扶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市领导每月到挂点乡镇和村调研指导不少1次,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50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纪委监委、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3月15日前,有关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15日前)

凤安佳苑、阳光小区等易地搬迁安置小区要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服务、有氛围、有队伍”要求,制定社区管理制度、设立管理机构场所、配齐管理人员,进一步提升安置社区管理水平。加强安置区卫生室、社区管理用房、公共活动场所、文化体育设施等建设和管护,进一步完善安置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3月底前)

凤安佳苑、阳光小区安置点要积极招引园区企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利用仓库、店面等资源,引进劳动密集型、手工加工型企业进驻小区或在小区附近开办扶贫车间,积极吸纳易地搬迁人口务工就业,进一步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有关乡镇;完成时限:4月底前)

(七)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编制

“十大工程”责任单位要在总结2020年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最新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在3月15日前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政策出台和项目安排上,要结合省、市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最新政策,精准确定项目资金规模、细化项目清单,做到项目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明确任务分工,组织好工作力量,抓紧做好工作方案编制,确保在3月底前完成编制任务。(责任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大工程责任单位;完成时限:3月底前)

(八)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和省市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市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市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扶贫办,各乡镇;完成时限:5月底前)

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网信办、市政法委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办、市网信办、市政法委,各乡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市乡村三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乡镇、市直有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施工表。市直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乡镇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加密工作调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大对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四

(三)完善档案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细化档案内容,明确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新扶贫领字〔2017〕39号)文件要求整理完善各类扶贫项目档案。针对交叉审计、第三方评估、成效考核及脱贫攻坚“冬季攻势”指导组等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查缺补漏,做到资料真实、档案完整、专人专管,实现项目管理全过程可追溯可回查。

(四)健全督查体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措施落实、政策兑现等情况,精准把握项目建设整体情况。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执纪监督,尤其是乡(镇)党委、部门党组要履行好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务必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加强财政监管、审计监管、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做到阳光扶贫、廉政扶贫。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五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行动指南,因为我们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中,关于扶贫扶志的重要论述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让我体会尤其深刻。

(一)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深刻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把解决贫困问题摆在治国理政突出位置的必然性。

(二)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发展为了谁、依靠谁、成果由谁共享的根本问题,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发展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根本信念,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根本立场,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体现了人民是推动发展的根本力量的唯物史观,指明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追求。

(三)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对脱贫攻坚的统领。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贯穿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打赢脱贫攻坚战,要以创新发展理念推动扶贫领域改革,要以协调发展理念加强扶贫资源整合,要以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有机结合,要以共享发展理念确保扶贫成果惠民,要以开放发展理念拓宽扶贫思路。

(四)充分体现了当代共产党人和党的领袖的深厚情怀。“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打赢脱贫攻坚战既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担当,又是对历代无数先贤和近代革命先烈对理想社会幸福生活向往的回应,彰显了“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价值追求,充分体现了作为共产党人和党的领袖强烈的宗旨意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和深厚的爱民情怀。

我受组织选派到__乡__嘎查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长。驻村的三年多,内心很充实,也很自豪,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入了解了牧民和牧区工作,更与牧民群众结下了浓厚的情谊。我深知作为第一书记,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身负这份使命感,让自己快速打开工作局面,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路上稳步前行。

__乡__嘎查位于旗人民政府南部,是由汉族、蒙古族、达斡尔等民族共同聚居牧业嘎查,辖区总面积10.2平方公里。2014年嘎查被识别为贫困嘎查。嘎查现有206户434人,低保户70户95人,残疾人20人,五保户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3户175人,其中稳定脱贫25户59人,正常脱贫48户116人,现嘎查无贫困户,无异地扶贫搬迁户,集体经济基础设施尚未建全2015年9月。

(一)小小黑木耳,脱贫好产业

孟某某是嘎查为数不多的有木耳种植技术的牧民,我找到他希望其利用自身技术种植木耳,孟某某却担心种植风险,打起了退堂鼓。为了不让他失去这个机会,我多次与其谈心,向他宣传旗里的脱贫政策,帮助他联系木耳种植培训班。终于,我的执着打动了孟某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孟某某与其他四户牧民联合,种植了5万袋木耳。为了增强孟某某的种植信心,我经常到他家去询问菌丝的生长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及时帮助他协调解决种植中遇到的难题。孟某某心里的顾虑一点点消除了,多的则是种好木耳的信心。经过不懈的努力,木耳获得了大丰收,我和帮扶干部帮着他们以每斤50元的价格,先后卖出100多斤,让贫困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种植板蓝根,增收好项目

何某今年已经64岁,患有高血压,2014年被识别为贫困户,2017年由于缺少劳动力,再加上连年干旱,让以养牛为生的何某入不敷出。为了帮助他,我多次与其谈心,得知他想发展种植业,就在旗政府出台的67项措施中,找出了特色种植的项目,鼓励他种植板蓝根,何某对种植板蓝根也很感兴趣。就这样,我带着他参加了板蓝根种植培训,并积极协调帮扶干部到他家帮着播种、施肥、拔草、浇水,与收购板蓝根的医院进行对接确保销路。到了收获的季节,我动员驻村工作干部和帮扶干部帮他挖板蓝根,到了年底帮助他协调销售,增收了3275元。今年5月我到何某家入户,看到他身体恢复的很好,将屋里屋外打扫的干干净净,在院子里种了土豆、玉米、豆角等农作物,每天生活很有规律,我感到很欣慰,也给我的帮扶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三)加强志智双扶,增强脱贫信心

诺某某是2014年被纳入贫困户,家有两口人,享受“三到村三到户”政策得到32只基础母羊,现在已发展到了大小200只羊,今年接羔80只。他说:“我的生活一年比一年好,生活质量一年比一年高,都靠党的扶贫政策好,特别是__旗67项措施给贫困户带来了脱贫的机遇。”诺某某结合当地草原辽阔,畜牧业发达的特点和各类特色风俗活动,选择了发展家庭牧户游项目。他将这个项目分成了两部分,一是在宅基地草原上设置两个蒙古包供游客吃喝,游客还可以在此体验骑马、牛车钓鱼等蒙古特色娱乐设施,体验到当地特有的文化氛围;二是在放牧场设置一个蒙古包供游客们体验蒙古族特有的游牧生活,感受当地的游牧文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色服务,就是认养动物或植物。但是这里有一个限制,来玩的时候不能把车开到牧场,因为这样会破坏草原,不利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他的这个项目既关注了发展问题,又兼顾了生态问题,符合五大发展理念中的绿色发展。听了诺某某的计划,我感到很欣慰,我们的思想引领工作达到了志智双扶的效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六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一、总结宣传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研究,突出在精准扶贫上形成理论和实践成果。二是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全面系统总结全县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标志性、趋势性成效,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溢出效益,形成的宝贵基本经验。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效经验、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四是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涉贫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解误读。五是筹备做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积极筹备县级层面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做好先进对象的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二、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在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现有帮扶政策继续执行。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县财政投入保持稳定,并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在省里未作统一安排前,继续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完善提升工作。二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对搬迁脱贫人口的产业支持、就业帮扶,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强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四是加强扶志扶智。深入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恩”主题活动,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教育,激励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

三、规范提升好脱贫攻坚创新性工作。重点是把攻坚期内带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规范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监督。脱贫攻坚投入形成了大量的资产,既要持续发挥长期效益,又要防止腐败、保护干部。抓好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持续加强扶持和管理产业扶贫项目,对已经失败的项目,及时妥善解决涉及脱贫人口新的增收渠道问题;对正在实施的项目,扶持其加快融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大格局。二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加强防范逾期贷款风险,区分情况稳妥分类处置。三是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对现有2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正常运维,并对发电收益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四是加强扶贫公益岗位管理。继续推动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帮助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就业。保持公益岗位总体稳定,规范因事设岗,防止泛化福利化。五是加强扶贫车间管理。规范管理现有扶贫车间,确保扶贫车间持续发挥作用。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有效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今年是有效衔接的第一年,要谋划实施好,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衔接工作。一是搞好政策衔接。根据中央《实施意见》,在抓好配套文件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对本地区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并创设一批新的支持政策。二是搞好规划衔接。组织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深化细化具体举措。三是搞好产业帮扶衔接。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壮大,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致富带头人发展,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强化村集体经济收入发展,以此进一步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带动群众兴产业和乡村治理的能力,更好地巩固脱贫成果。四是搞好就业帮扶衔接。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继续做好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和省内务工工作。积极拓宽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支持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就业。五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衔接。按照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改善乡村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村容村貌。六是搞好公共服务提升衔接。继续加大对教育、健康等公共服务投入,持续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医疗卫生基础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七是搞好重点乡镇、村衔接。选择部分脱贫村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乡镇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示范乡镇,配套调整县级帮扶资金向重点帮扶乡镇、村倾斜。八是搞好考核衔接。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七

20xx年以来,全县贫困人口由x户、x人减少到x户、x人,x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好《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zsj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县委x届x次全会精神,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扶持政策不减、工作力度不减、资金投入不减、帮扶力量不减、督查考核不减原则,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以产业就业扶贫增收入、以保障性政策落实减支出、以扶志扶智强后劲、以建好用好基础设施稳支撑、以持续做好帮扶助发展,建立防返贫机制,做好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稳定达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不断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目标任务。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x元左右,稳定解决住房、饮水安全问题,义务教育阶段无因贫失学、辍学学生,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基础公共设施管理规范、良性运行,人居环境干净整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

1.坚持多措并举,增加产业性收入。围绕林果、棚栽、养殖三大主导产业,结合产业发展类型,深入实施农业产业提升工程,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强化技术服务,为贫困户配齐产业发展指导员,及时解决技术帮扶“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广“期货+保险”模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后整理政策扶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贫困户在全产业链增加收入。着力解决脱贫户长效产业基础不稳固,收入不稳定、不持续问题。

2.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扶贫政策,拓展多元就业体系,提高贫困劳动力技能和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保证有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实用技能培训,解决好学用脱节问题,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2门实用技能。加强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发挥苏陕扶贫协作和大行业、大企业吸纳劳动力的优势,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使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达到总劳务输出的一半以上。支持返乡、返村人员创业创新,创造就业机会。巩固生态扶贫原有措施,全县新增开发公益性岗位x个、特设岗位x个。进一步拓宽本地企业吸纳、社区工厂(扶贫车间)安置、能人大户带动等就业渠道,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x人稳定就业,低保线以下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疾或不便远出的低收入群体,通过公益特岗、专岗实现就近就业,2021年前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脱贫户不脱岗。

3.深化“三变”改革,增加资产性收入。通过“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各类生产要素潜能,促进贫困户深度参与产业化进程,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x个贫困村已经支持到位的互助资金加强管理,对其带动脱贫情况进行绩效考核。鼓励村党支部、村委会兴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同时防止“一股了之、一合了之”等问题。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和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参股配股等形式,壮大资本金,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执行力和社会治理能力。

4.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持续落实“三共同”工作办法,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落实养老保险政策,确保脱贫户养老保险全覆盖。对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x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做到低保政策全覆盖,符合五保条件的要做到五保政策全覆盖。对在册贫困户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实行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低保对象等特殊贫困群体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社会救助力度。

5.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坚持精准施治减少患病贫困人口存量、精准预防控制患病贫困人口增量“两手抓”,完善“四重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市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做到日常门诊救助、特殊慢性病及特大疾病门诊救助全覆盖。对贫困户大病患者进行精准救治,做到大病救治全覆盖。加强全科医师团队管理,进一步完善贫困户慢性病“1+1+1”签约服务工作机制,开展签约服务信息化、规范化管理,加大明察暗访及考核力度,考核结果与绩效分配、评优树模、职称晋升等挂钩,确保应签尽签,服务到位。加强贫困村卫生室管理,全力推动村医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的落地实施,实行村医县招镇管村用,不断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完善“救护车辆+医疗设备+全科医师团队+远程医疗”流动医院模式,开展流动医院巡回医疗服务,切实解决村卫生室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方便群众就医,减少医疗支出。完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用大数据精准监测农户健康状况,预防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6.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贫困家庭各学段学生精准资助不落一人。夯实“七长”责任,落实控辍保学十项制度,对因病、因残不能到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政策,确保全县贫困户家庭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建好管好镇街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条件。

7.弘扬时代新风尚。大力弘扬x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浓厚氛围。大力开展各类评比竞赛活动,积极宣传扶贫成效和脱贫典型,引导贫困群众增强主体意识,摆脱对扶贫政策的单纯依赖。提升“一约四会”管理水平,着力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天价彩礼、人情消费、炫富比阔、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歪风陋俗。

8.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深化“扶志六法”和“明理、感恩、诚信、自强”教育,依托“农民夜校”“讲习所”“道德讲堂”等载体,加强教育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尊、自爱、自强意识。通过职业教育、农技推广、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和有市场头脑的现代农民。

9.注重激励约束。不断提高“爱心超市”管理水平,并采取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方式,激发贫困户脱贫信心和发展动力。实行反向约束,对“因懒致贫、因赌致贫、因婚致贫、因子女不赡养老人致贫”等精神贫困问题,建立失德、失信、失孝负面清单。对失德、失信、失孝人员,由镇村党组织及乡贤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对于屡教不改者,可采取司法干预办法,强制其依法尽责尽孝。

10.推进典型引领。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和脱贫模范、道德模范、文明家庭、身边好人、最美人物、好公婆好媳妇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脱贫模范先进事迹,激励更多贫困户见贤思齐,实现高质量脱贫。

11.突出重点帮扶。强化针对性帮扶,解决脱贫信心不足的问题。关注农村单身和发展信心不足的贫困群体,通过各级群团组织、社会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他们重建生活信心。

12.全面巩固“两房”建设成果。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居民住房安全。2020年,对全县x个集中安置点进行全面排查,彻底解决工程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水、电、路、气、暖、讯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x月底前全部入住,年底前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持续加强扶贫基地、社区工厂建设,落实好产业、就业扶持政策,开辟就近就业产业门路。全面推行安置点社区化管理,提供城镇均等化公共服务,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致富、生活好。

13.提升农村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完善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4.建立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以村为主体,建立以涉农整合资金和扶贫专项资金为主要来源、村级集体经济积累和社会捐助为补充的村级基础设施管护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确保正常运行。

15.健全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行业监管与镇村管理相结合、行政主导与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基础设施建成后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基础设施产权清晰、权责明确、制度保障、管护到位,实现建得起、用得上、不废弃、长受益。

16.开展贫困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围绕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五大行动”,严格对标对表,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17.扎实推进问题整改。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沉痛教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夯实“三级书记”抓扶贫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彻改。对中省市反馈的各类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面开展“回头看”,对脱贫攻坚工作大核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镇街(社管中心)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项、销号一项,解决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缺项漏项和不达标问题,确保攻坚期末脱贫户全面达标不降档,各类问题整改彻底并取得实效。

18.强化带贫益贫长效机制。制定完善带贫益贫机制指导意见,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稳定增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通过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明确贫困户股权配置,赋权带动贫困户增收。加大龙头企业特别是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增强其带贫益贫的积极性。支持龙头企业、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推行“借还+”模式,与集体经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配套生产经营设施,增强产业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直接受益水平。强化开展产销对接,推进消费扶贫,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示范村和主题园区,广泛吸纳贫困户参与,带动贫困群众在二三产业增收。建立电商扶贫线上线下馆,提升农产品商品化率,增加贫困户农产品市场收益。

19.建立实时监测预警机制。以全市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为基础,整合卫健、医保、教育、民政、应急、公安等部门数据信息,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数据信息运用水平,实现全县扶贫开发数据信息化,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确定已返贫和需巩固提升对象清单,逐一实施精准帮扶,确保其稳定脱贫不返贫。

20.坚持政策措施稳定不变。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对2017年以来的脱贫户要严格落实“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做到政策落实不改变,结对帮扶不脱钩,收入监测不间断,督查考核不放松。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给予适当帮扶和支持,对出现大病、残疾、灾祸的非建档立卡人口(边缘户)争取政策,最大限度地开展“点对点”精准帮扶,有效防止出现新的贫困。

21.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工作力量,提升单位包村、干部联户、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帮扶工作水平。在持续做好国企合力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3+x”帮扶工作的同时,扎实开展好中央定点扶贫、苏陕扶贫协作、“万企帮万村”、“两联一包”、军地帮扶、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驻村联户帮扶等工作,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22.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坚持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一村一策”逐个整顿,整顿一个、提升一个。认真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集中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整顿,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扩大村级“两委”班子“一肩挑”比例,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促进乡村本土人才回流,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扎实开展农村干部学历教育,每年至少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集中轮训一遍,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执行政策、引领发展、服务群众的本领。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加大从致富能手、新型职业农民、复员退伍军人、返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优秀分子中发展党员力度,贫困村每年至少培养1名35岁以下的入党积极分子,每两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积极性和带动性。强化帮扶力量,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抓好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培训,增强发展经济、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能力。

(一)落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责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始终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县委、县政府每月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个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进一步深化“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和县级领导包抓镇街脱贫攻坚工作制度,坚持领导干部驻村蹲点调研工作制度,做到县级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村,镇街主要领导遍访贫困户“全覆盖”。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要制定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方案、明确任务清单、抓好督导落实,确保任务细化到量、具体到点、落实到人,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二)优化扶贫资金投向。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增幅不低于上年20%的要求,足额落实财政配套扶贫资金。深入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夯实资金整合主体责任,在“按需而整”的前提下“应整尽整”。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积极盘活存量资金,保障扶贫投入与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任务相匹配。继续坚持建立x万元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担保基金制度不变,落实“x”扶贫贴息贷款机制,做到应贷尽贷。进一步加强全县扶贫互助资金管理,发挥好资金使用效益。修订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扶持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群体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薄弱的非贫困村。加强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防范扶贫贴息贷款和互助资金使用风险,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和审计力度,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

(三)严格督查考核问责。一是建立“四张清单”管理制度。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建立“八办三组”牵头部门及重点责任单位任务清单、政策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见效。二是严格督查督导。坚持季度督查与平时暗访相结合,印发督查通报,下发问题督办单,实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对人、对事、对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坚持考核导向。围绕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有效防范返贫设计考核指标,增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在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的权重。严格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对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工作推进慢、措施不落实、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镇街(社管中心)和行业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四是严肃奖惩问责。深化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用好“三项机制”,对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绩优异、贡献突出的扶贫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优先提拔使用。建立脱贫攻坚问题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督办机制,重点对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巩固提升措施不精准、资金使用不规范、驻村帮扶不扎实等问题严督实考,严肃追究责任。

(四)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的项目安排、资金投入、政策举措,优先支持退出村发展和脱贫人口增收。通过扶贫产业的持续发展、贫困群众的持续增收、基础公共设施的持续完善,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农民富裕奠定坚实基础。推广运用脱贫攻坚的好做法、好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借鉴。

(五)全面总结宣传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成果和工作经验,深入挖掘一批脱贫攻坚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推出一批反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优秀文艺作品,运用融媒体手段,开展全方位宣传,展示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讲好x减贫故事。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严防炒作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在全县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良好局面。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八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响应习总书记提出的“决战三年,摆脱贫困”的号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市扶贫开发大会精神,对我街道办扶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打赢打好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确保到____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街道办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办工作实际,将我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为第一组长,街道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为顺利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

及时召开党工委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准式扶贫工作,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制定了董地街道办精准式扶贫工作专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扶贫人口精准识别提供了认定依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基础的工作。在建立“扶贫对象瞄准机制”上下功夫,把真正的穷人找出来,把扶贫对象摸精准。

(三)强化宣传,统一思想

以全县进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工作为契机,组织街道办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在各村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宣传动员大会上大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群众会80余次,印制宣传标语5副,村务公开20次,喷绘宣传3幅,电子标语2处。通过广泛宣传,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使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了干部职工及村组干部思想。

(四)动员部署,强化培训

一是及时召开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动员会,对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积极组织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对全街道办干部职工、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确保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建工作组5个,分组对各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五)公平公正,识别公开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分村负责等工作原则,按照农户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农户确认、二公告一公示流程等,严把审核调查关,全面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了全面摸排、调查真实、合理定性、全程公开。核查低保、五保、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真贫困农户是否纳入贫困人口范畴,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拟纳入扶贫对象的人员,再对拟扶贫对象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

以____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评判主要指标,将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农村扶贫标准2880元的人员作为拟扶贫对象,坚持以户为单元,实行整户识别,坚持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文化程度、住房现状等情况,按照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实施”的原则,对全街道办1011户3568名精准扶贫对象(五保户、低保户)逐一制定了结对帮扶方案,落实了结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结合本街道办实际,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核桃、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和抓好劳务输出培训。截止____年底,全街道办已实现脱贫255户1080人,还剩贫困对象756户2488人。实施董地村、明星村整村推进通组路硬化3750米,串户路硬化2300米,新建两条毛路2020米,总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5万元,通组、串户路硬化由村组织农户投工投劳。逐步解决325户1293人出行难问题。“雨露计划.助学工程”12人通过审核,正在进行上报公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也在审核上报期间。贫困村计划出列、贫困户计划脱贫年度标注清楚。贫困乡镇、贫困村基本情况、帮扶计划、急需解决内容按相关要求录入完成。

一是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被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误认为被确定为贫困对象后会获得很大的利益。

三是个别贫困群众因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在民主评议环节,群众不愿为其投票,导致出现漏识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精准性。

二是科学制定预脱贫人员帮扶规划。逐村逐户摸清____年225户1080人预脱贫人员的致贫原因,根据预脱贫人员需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

三是认真落实帮扶规划,加快实施全街道办产业结构调工作,落实好核桃种植项目、马铃薯种植项目、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精准发力,鼓起劲来抓发展,弯下腰来拔穷根,携起手来奔小康。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要求。

《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教育信息化成果、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三是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提高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四是延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工作,优化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完善政策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强化考核评估,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

为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教育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我省教育领域将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要求,坚持稳定过渡、统筹推进、育人为本三大原则,以延续优化帮扶政策、实现乡村教育振兴、推动教育振兴乡村三大任务为重点,从集中资源支持教育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乡村教育,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关注

//重点任务//

(一)延续优化教育帮扶政策

1.巩固控辍保学成果

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健全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

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一生一表”做好辍学学生工作档案管理。

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完善用法律手段做好劝返复学的工作举措,严防辍学新增反弹,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造成事实辍学。

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农村教育教学质量。

2.健全精准资助政策

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健全精准资助政策。加强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

创新资助资金发放机制和发放方式,在完善“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线上服务平台(福建助学app)”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智慧资助云平台,更加安全及时地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3.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水平。

全面应用“营养改善计划在线监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监管。

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

研究完善政府、家庭、社会力量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鼓励本土优质企业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降低成本,提高供餐质量,扩大实施范围。

4.落实儿童教育关爱

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不断改善“照顾有人、亲情有爱、学业有教、安全有保障、活动有场地”的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格局。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早期评估与干预制度,培养农村儿童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5.加强就业困难帮扶

全面掌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实行“一生一策”分类帮扶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

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能力培训,创新就业招聘活动形式,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宣讲和招聘。

(二)全面实现乡村教育振兴

6.持续保障乡村学前教育供给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推进“总园制”和镇村一体化等办园模式改革,督促指导各地通过政府购买、税费优惠、生均公用经费奖补等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扶持更多民办园加入普惠行列。

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加强地方本土资源开发与利用,持续实施幼小科学衔接攻坚行动计划,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7.持续优化乡村基础教育条件

巩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推进县域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建设城乡紧密型教育共同体,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标准化水平,打造乡村温馨校园。

统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资金,聚焦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注重补齐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

支持设置乡镇寄宿制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8.持续提升县域高中教育水平

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扩大县域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发挥其在县域基础教育的龙头作用,带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落实属地招生政策,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定向分配至初中学校的比例,确保每一所农村初中及薄弱初中都有一定比例学生被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办好福建教育电视台“空中课堂”,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加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渗透融通,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综合高中或普职融通班。

加强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习、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指导,帮助学生更好适应高中学习生活。

9.持续扶持乡村职业教育发展

提升脱贫地区职业教育建设水平,支持县域中职学校高质量发展,办好一批县级职教中心,重点建设1-2个专业群,培养农村急需的实用技术技能人才。

实施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涉农职业院校和乡村振兴相关专业群。

支持涉农本科高校开展专升本函授教育,鼓励职业院校承担涉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10.持续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支持地市与市属本科高校联合定向培养本土化教师。

持续开展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一批乡村骨干教师。

进一步组织开展乡村教师省级专项培训项目,在全省部署开展名优教师送培送教下乡活动,继续优先安排革命老区县乡村教师到省市优质学校跟岗,不断提升乡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深入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加快推进县域内教师交流轮岗,推动优质师资向乡村合理流动,优化乡村教师资源配置。

11.持续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

依托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汇聚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为乡村地区学校、师生免费提供服务。

规划建设省级教育专网,推进全省县(市、区)建设教育专网并接入省级主干网,推动实现包括乡村地区学校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绿色的互联网。

构建线上教育平台,推动城乡优质教育资源互补,实现全省教育均衡化发展。

(三)全力推动教育振兴乡村

12.继续做好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

继续实施省重点高校地方专项招生计划,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原贫困县)符合条件的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仍执行倾斜照顾政策,单列招生计划、单独招生批次、单独组织录取。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实施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专升本,单列招生计划、单独组织录取。

13.加强乡村振兴人才培养

扩大基层服务项目计划规模,在“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基础上,升级打造“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做好“三支一扶”“服务社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计划。

推进“新农科”建设,加大涉农高校、涉农学科专业建设力度,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升级改造现有涉农学科专业,支持高校开设乡村振兴相关专业,构筑新型农科专业人才培养体系。

持续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上开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赛“青春红色逐梦之旅”活动,鼓励青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创新,吸纳具有较强经营意识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进入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工作,着力打造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新型农民。

发挥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引领作用,培育高素质职业农民,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实施高素质农民学历提升工程。继续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学历继续教育新模式,鼓励高校广泛参与农民工学历提升计划,会同省总工会开展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帮助农民工学员提升学历、提高就业能力。

14.发挥高校智力帮扶优势

配合做好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围绕脱贫地区主导产业和科技人才需求,积极选派高校优秀专家及团队下乡。

推动高校发挥学科、人才、技术优势,主动对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需要,深化校地、校校、校企合作,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推进面向农村农业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深化对口帮扶和研究生联合培养,继续推进天津大学、厦门大学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分别对口帮扶龙岩学院、三明学院。

深入推动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与龙岩学院、三明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武夷学院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立项建设若干面向农村农业的高科技创新平台,加强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

15.深化闽宁教育对口协作

推进基础教育对口帮扶,继续组织好中小学优秀教师“援宁支教”工作和宁夏校长、教师来闽跟岗学习工作,定期选派福建省教学名优教师、专家赴宁开展讲学交流、指导和培训工作。

强化闽宁两省中小学结对帮扶活动,推进“互联网+教育”结对共建,深化校际协作内涵,提升协作水平。

强化职业教育闽宁协作,加强闽宁国家“双高计划”院校结对共建。

完善本科高校“8+8”协作机制,加强高等教育在线课程共建共享,不断巩固和扩大闽宁高等教育对口协作经验成果。

16.加强民族和西部地区人才培养

继续办好内地西藏班、新疆班。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继续实施面向西部民族地区倾斜招生,落实高校民族预科及脱贫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加大师范类、医学类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

配合落实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人才需求契合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农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核实《中共颍东区委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颍东区委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彻落实《颍东区市委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市委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不发生规模扶贫的底线。现做好2022年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春季行动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检查反馈和整改意见,在全区开展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春季行动,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用水安全动态清理行动,对困难群体进行调查和帮助,提高产业就业水平,提高农村建设专项行动,提高满意度,深入查处薄弱环节和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弥补不足,切实提高工作效果。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
(一)两不愁三保和饮用水安全动态清理行动。区农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两不愁三保和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确保动态清理;区教育、卫生、医疗保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在系统中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薄弱环节,指导和督促基层解决问题,确保部门承担两不愁三保和饮用水安全问题。
1、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农民是否存在收入急剧下降、支出急剧增加等贫困风险;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除身体原因外(6-15一岁)辍学
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是否落实;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慢性病证是否及时办理;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2、建立问题台账。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根据入户排查台账,将排查发现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时限”四项清单。
3、逐户对账销号。各乡镇街道作为各类排查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调度和盘点销号相关工作。对镇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对接相关区直部门协助解决问题整改,确保沟通反馈及时,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做好“四项清单”的更新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盘点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各类问题整改到位。
(二)困难群体排查帮扶行动。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要督促和指导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开展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监测对象出现新风险的要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严格履行程序后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积极推进“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坚决避免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
1、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及网格员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然变更是否及时。
2、规范识别程序。重点核查2021年以来新识别监测对象监测识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保存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村民小组评议及村级评议材料、村级公示材料、镇级审核材料,并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核查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自主申报审核”落实情况,对“驳回”申请的是否按照区级制发的《颍东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回访登记表》做好信息登记,并入户告知,获得群众认可。
3、分类开展帮扶。是否针对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是否存在过度帮扶情况;对风险复杂多样的,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不力情况;对有劳动能力的,是否积极引导发展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是否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是否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
4、限期消除风险。根据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相关工作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消除风险评估,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要及时标注解除风险。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半年以上且针对返贫致贫风险落实至少一项帮扶措施的,可以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各乡镇街道要对2021年以来新识别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及时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
(三)产业就业提升行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分别牵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两强一增”行动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加快农民尤其是脱贫群众增收步伐。
1、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实施“1232+n”乡村产业振兴工程。加强“三园”同创项目谋划及工作推进,核查“三园”同创相关单位及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制定鲜食番茄、淮水鲜薯两大特色单品发展计划、“三品”及研发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排查镇村是否有当家产业,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是否有一技之长,是否建立台账。
2、鼓励发展到户产业。排查特色种养现金奖补是否存在应奖未奖、错奖,是否建立特色种养奖补台账,奖补流程是否规范,奖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有劳动能力、有种养意愿的脱贫户是否落实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台账,核查2021年发放情况及2022年信贷需求。
3、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管理。核查已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管理是否规范,车间动态调整、监督管理、带动就业长效机制是否完善。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就业帮扶车间,是否通过政府采购产品、订单调剂、帮销代销、介绍就业、提供岗位信息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渡过难关。是否存在脱贫攻坚期建设的未达到认定标准的车间。针对改为双创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其他模式运营的,是否跟踪运营情况,加强管理及帮扶。是否针对闲置的就业帮扶车间加强出租及政策宣传,谋划车间使用及产业发展。
4、推动农村群众就业创业。重点核查是否举办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推介活动、线上发布会等,引导群众就业创业等。是否开展就业援助月、“四进一促”稳就业及“2+n”等招聘活动。是否指导园区、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专门对接、送岗上门等活动,促进返乡人员在家门口就业。是否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为务工人员提供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等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及时发放薪酬待遇、补助资金,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针对“132”工程相关要求,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名单,发掘并指导农户就业增收等。
(四)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美丽办分别牵头,加快实施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项目早建成、资金早见效;管好扶贫资产,实现扶贫项目安全可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村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1、推进衔接项目提速资金提效。加快推进工程类项目土地核查进度,颍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对接,加快土地核查进度,及时出具书面核查材料;未挂网招标的工程类项目要及时挂网招标,3月底完成招标工作,已完成招标的要及时签订合同、进场施工,确保工程类项目3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快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区财政局以及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加强协作,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区直相关单位及镇村要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完善项目库和项目计划申报资料,建立项目公告公示情况举报问题台账、项目实施台账、项目清单等。常态化做好项目谋划,区直相关单位及镇村要常态化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谋划,工程类项目要提前对接勘测核查土地类型,切实做好项目储备,提升项目质量,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竣工一批的良性循环。加快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区直有关单位和镇村要针对经营性扶贫资产审计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同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好问题整改。
2、扎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颍东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颍东区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及《关于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办法》要求,建立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有效落实扶贫资产运行管护责任。区直项目主管单位、镇村要建立完善2013年至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和扶贫项目资产处置4本台账,完善确权公告、移交等资料。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为每个扶贫项目资产明确1名管护人,专门负责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管护人要定期查看扶贫资产现场,做好资产管护台账登记。充分利用扶贫项目资产特别是光伏等经营性资产收益,将收益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工作中,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小型公益事业等,促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受益增收,积极采取参加村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确保扶贫资产发挥帮扶作用。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发展规划、达到使用年限等情形确需处置的,严格履行程序,规范开展资产处置,并建立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台账。
3、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春季战役”。认真落实“2217”工程目标任务,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争创1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乡镇,推动实施2个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提升延伸行动,加快建设5个美丽乡村省级中心村,全面完成100个美丽宜居自然村庄环境整治。按照路肩清晰、空间分隔、巷道通透、地土平整的乡村微整形要求和铲一铲、修一修、补一补、清一清、理一理的办法,发动群众,构建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清理交通道路沿线、城乡结合部、农户的庭院和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城生活和建筑垃圾,引导群众整齐有序堆放。引导广大群众主动践行文明新风,对文明新风进行再宣传、再发动、再深化,通过评选“美丽庭院”“清洁农家”等方式,不断提高群众清洁卫生文明意识。
4、深入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尽快完成2021年度5个省级中心村重点建设项目挂网招标,已经完成招标的项目尽快组织实施。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调度、跟踪问效,确保重点建设整治项目落地见效。抓住当前绿化时机大力开展绿化提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因地制宜做好“五小园”建设,使村庄内空地应绿尽绿;积极开展村庄环境整治、沟塘整治清淤工作,提升中心村整体环境。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制度上墙。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宣传,常态化开展“颍东好人”“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好媳妇好婆婆”等创建评选,切实提升公民道德素质。
(五)满意度获得感提升行动。区乡村振兴局、区信访局、区文明办分别牵头,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防范化解涉贫信访隐患,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切实把党的声音传到基层群众中去,把党的政策落实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中去,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发展动能。
1、切实落实定期走访要求。区直“双包”帮扶责任人、镇村帮扶干部要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每两月至少走访联系一次要求;驻村工作队要坚持吃住在村、熟悉本村工作,对全村所有农户进行全面走访;村组网格员要落实日常监测预警责任,围绕农户收入支出情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持续做好排查走访等。
2、防范化解涉贫信访隐患。做好建立信访信息登记,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做好记录,建立完善信访台账,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及时给予解决。做好信息线索核查处置,对农户上门咨询、省市区反馈的涉贫信访件、12317平台信访件等,及时组织实地核查,做到及时核查、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并建立案卷。做好信访问题预警方案,对家庭存在困难户、事实无人抚养(赡养)户、有信访诉求户等加强沟通交流,帮助协调解决户内实际困难。
3、大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挖掘传统道德教育资源,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完善乡村文明阵地建设,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使用好、维护好农家书屋等公共基础设施;整合民间艺术资源,组建舞蹈、快板、小戏等常年活跃在民间的文艺队伍,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率;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庭院等活动,带动和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开展好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将“春季行动”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落实市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
(二)提升工作实效。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春季行动”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开展专项行动。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期对账销号,要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春季行动”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区委督查考核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共同组建成立专项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情况作为各地各单位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认真做好总结。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春季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2022年4月10日前报送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2021年度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紧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契机,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为基础,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抓手,以严格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0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大学习”中来。多层次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解读和讨论。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和支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有关学习和讨论记录报局乡村振兴办汇编。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我县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我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编制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实施方案的编制纳入到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中。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问题导向、细化项目措施、集中力量编好实施方案。确保对重点帮扶县的相关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二要紧扣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负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密切配合周密部署。聚焦各个工作环节,倒排工期,全力推进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要围绕目标任务,细化方案要素内容。在编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以项目为牵引、为支撑、为抓手,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围绕补短板促发展,确保总体目标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结合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规合理的选好项目,确保项目实实在在的落地见效。四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协调,把好质量关口,及时准确提供涉及的项目库情况、文字材料、信息数据,要及时对方案编制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对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反复论证,反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第三方进行反馈,确保有的放矢,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响应习总书记提出的“决战三年,摆脱贫困”的号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全市扶贫开发大会精神,对我街道办扶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打赢打好科学治贫、精准扶贫、有效脱贫攻坚战,确保到____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街道办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本街道办工作实际,将我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是成立了以街道办党工委书记为第一组长,街道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包村领导、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式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站所全面抓的工作格局,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个到位”,为顺利开展精准式扶贫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专题研究,制定方案
及时召开党工委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精准式扶贫工作,结合我街道办实际,制定了董地街道办精准式扶贫工作专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实施步骤、工作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为扶贫人口精准识别提供了认定依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及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最基础的工作。在建立“扶贫对象瞄准机制”上下功夫,把真正的穷人找出来,把扶贫对象摸精准。
(三)强化宣传,统一思想
以全县进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工作为契机,组织街道办全体干部职工、村组干部进村入户,在各村寨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宣传动员大会上大力宣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召开群众会80余次,印制宣传标语5副,村务公开20次,喷绘宣传3幅,电子标语2处。通过广泛宣传,把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了家喻户晓,使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充分保障的同时,也进一步统一了干部职工及村组干部思想。
(四)动员部署,强化培训
一是及时召开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工作动员会,对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积极组织召开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培训会,对全街道办干部职工、驻村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确保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规范有序、数据真实。
三是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组建工作组5个,分组对各村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工作实效。
(五)公平公正,识别公开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统一标准、实事求是、分村负责等工作原则,按照农户申请、调查核实、民主评议、村级核实、乡镇审核、农户确认、二公告一公示流程等,严把审核调查关,全面掌握贫困户基本情况,做到了全面摸排、调查真实、合理定性、全程公开。核查低保、五保、贫困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以及真贫困农户是否纳入贫困人口范畴,通过民主评议,确定拟纳入扶贫对象的人员,再对拟扶贫对象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了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

以____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作为评判主要指标,将人均纯收入低于省农村扶贫标准2880元的人员作为拟扶贫对象,坚持以户为单元,实行整户识别,坚持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文化程度、住房现状等情况,按照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推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审查公示、乡人民政府审核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实施”的原则,对全街道办1011户3568名精准扶贫对象(五保户、低保户)逐一制定了结对帮扶方案,落实了结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结合本街道办实际,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和劳动技能培训为主要载体,重点发展核桃、马铃薯等特色产业和抓好劳务输出培训。截止____年底,全街道办已实现脱贫255户1080人,还剩贫困对象756户2488人。实施董地村、明星村整村推进通组路硬化3750米,串户路硬化2300米,新建两条毛路2020米,总计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85万元,通组、串户路硬化由村组织农户投工投劳。逐步解决325户1293人出行难问题。“雨露计划.助学工程”12人通过审核,正在进行上报公示,“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也在审核上报期间。贫困村计划出列、贫困户计划脱贫年度标注清楚。贫困乡镇、贫困村基本情况、帮扶计划、急需解决内容按相关要求录入完成。

一是个别村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被动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个别村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导致部分群众误认为被确定为贫困对象后会获得很大的利益。
三是个别贫困群众因人际关系处理不当,在民主评议环节,群众不愿为其投票,导致出现漏识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街道办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精准性。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继续深入推进领导包村、干部包户、扶贫对象参与的工作机制,把精准式扶贫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内容,将扶贫工作任务分解到村、到每个干部,定期检查考核,确保分户包村工作机制和一对一对接帮扶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科学制定预脱贫人员帮扶规划。逐村逐户摸清____年225户1080人预脱贫人员的致贫原因,根据预脱贫人员需求,分类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农村扶贫对象“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的目标。
三是认真落实帮扶规划,加快实施全街道办产业结构调工作,落实好核桃种植项目、马铃薯种植项目、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凝心聚力、精准发力,鼓起劲来抓发展,弯下腰来拔穷根,携起手来奔小康。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总的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坚持改革创新,防范化解风险,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逐步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一、总结宣传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加强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研究,突出在精准扶贫上形成理论和实践成果。二是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全面系统总结全县脱贫攻坚取得的历史性、标志性、趋势性成效,产生的社会效果和溢出效益,形成的宝贵基本经验。三是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大力宣传脱贫攻坚成效经验、先进典型和感人故事。四是健全涉贫舆情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涉贫舆情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避免误解误读。五是筹备做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积极筹备县级层面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做好先进对象的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二、巩固拓展好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保持政策总体稳定。在新的政策文件出台前,现有帮扶政策继续执行。投入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县财政投入保持稳定,并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衔接要求相匹配。在省里未作统一安排前,继续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完善提升工作。二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及时发现,及时帮扶。三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强化对搬迁脱贫人口的产业支持、就业帮扶,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强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四是加强扶志扶智。深入开展“知党恩、感党恩、听党话、跟党恩”主题活动,继续加强政策引导,强化“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教育,激励脱贫群众靠自己努力过上更好生活。

三、规范提升好脱贫攻坚创新性工作。重点是把攻坚期内带有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规范完善,防范化解风险,确保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扶贫资产管理监督。脱贫攻坚投入形成了大量的资产,既要持续发挥长期效益,又要防止腐败、保护干部。抓好落实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持续加强扶持和管理产业扶贫项目,对已经失败的项目,及时妥善解决涉及脱贫人口新的增收渠道问题;对正在实施的项目,扶持其加快融入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大格局。二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加强防范逾期贷款风险,区分情况稳妥分类处置。三是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对现有23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正常运维,并对发电收益进行规范管理和使用。四是加强扶贫公益岗位管理。继续推动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帮助弱劳力半劳力就地就近就业。保持公益岗位总体稳定,规范因事设岗,防止泛化福利化。五是加强扶贫车间管理。规范管理现有扶贫车间,确保扶贫车间持续发挥作用。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四、有效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今年是有效衔接的第一年,要谋划实施好,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做好以下衔接工作。一是搞好政策衔接。根据中央《实施意见》,在抓好配套文件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立足实际对本地区相关政策进行优化完善,并创设一批新的支持政策。二是搞好规划衔接。组织编制“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九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扶贫工作、“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对进一步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要求。

《意见》明确了重点任务。一是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教育信息化成果、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二是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三是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提高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脱贫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推进乡村振兴育人工作。四是延续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高校定点帮扶工作,优化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高校对口支援工作,继续实施系列教师支教计划。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机构、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完善政策保障,优化教育财政支出重点,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适当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强化考核评估,配合中央有关部门开展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问题。鼓励社会参与,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合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在基层的落实,提升农村平安创建整体水平,按照县综治委统一安排,我局对xx村“平安创建”工作进行挂点帮扶。经研究,特制定我局帮扶工作计划。

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加强对帮扶点的工作指导,帮助挂点村开展平安村组、平安家庭的创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完善治安防控网络,落实综治、维稳工作措施。实行包创建、包达标、包见效的“三包”责任制。

通过帮扶,使帮扶点年内实现“六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做到综治基层组织健全,网络完善,保障到位;工作制度健全,基础工作扎实有效,防控有力;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治安满意率达95%以上。

1、保障帮扶资金。今年保障xx元帮扶资金,帮助该村解决综治、和谐平安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提升帮扶点的综治工作水平。

2、落实帮扶领导责任制。我局实行包村工作组领导负责,办公室协助,帮扶点“平安创建”工作成效与年终考核工作绩效挂钩。

3、每季度到挂点村督促指导。一是督促指导挂点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二是督促指导帮扶农村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三是督促指导帮扶村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三是督促指导帮扶深化农村平安创建;四是督促指导帮扶村加强法制道德教育。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一

(一)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国家和省市新的政策文件出台之前,继续执行现有帮扶政策,确保支持力度与做好街接要求相匹配。督促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防止松懈、防止滑坡。对工作松劲懈怠的摘帽县,及时提醒纠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参与)

(二)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组织协调教育、卫健、医保、住建、水利等市直有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排查处置、运行管护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工作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加强宣传引导,确保脱贫人口全员参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危房改造等多种途径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率**x%。建立健全巩固饮水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运行管护、应急供水体系建设,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社会扶贫处、规划统计处)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按照省办反馈的结果,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依程序、标准纳入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两不愁三保障”巩固及饮水安全状况,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做到及时发现、快速响应、动态清零。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防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和建档立卡系统,畅通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致贫返贫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四)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配合民政、医保、卫健、人社等市直相关部门,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早发现、早帮扶。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强化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兜底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规划统计处牵头,有关处参与)

(五)统筹抓好扶志扶智工作。对脱贫地区注重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组织支持脱贫群众自力更生,参与产业发展,提升就业技能。鼓励返乡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脱贫人口在农村传统技艺、乡村旅游、土特产加工等领域创业。强化人才引进,培树先进典型,出台延续脱贫攻坚期间人才智力支持政策,在基层乡土人才培育、乡村振兴人才引进以及政治关怀、生活待遇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强化示范引领,推进积分制管理,完善“爱心超市”做法,不断激发广大群众内生动力。强化教育引导,对脱贫人口依靠自身努力就业创业的,探索给予奖励,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防止陷入福利陷阱、政策养懒汉。创新工作载体,开展脱贫群众“知党恩、感党恩”教育活动,鼓励群众依靠自身努力创造新生活。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切实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帮扶力量、政策总体稳定,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乘势而上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征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五中***精神以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的基础上,抓好春季有利时机,继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成效,持续推进乡村富民产业提质提效,保障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开展防贫监测帮扶,防范致贫返贫风险,不断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长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好局、起好步。

(一)扎实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

1.抓好“两类人员”动态监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

(1)明确监测对象和内容。镇村干部要加强“两类人员”监测,对因病因灾因意外导致收入骤减户、前期上报边缘户未纳入户、历年上访户、多年外出回乡户以及脱贫户等重点人群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实现情况。对疑似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在x月xx日前将名单上报至镇扶贫站。同时,要坚持每月5日开展动态监测,持续强化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两类人员”的动态监测,每月定期上报监测情况。

(2)迅速落实帮扶措施。经镇级调查核实,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对象要及时纳入“遇困即扶”对象,各村要加强与镇扶贫站衔接,按照《关于建立“遇困即扶”机制防止致贫返贫的实施方案》要求,迅速落实好救助和帮扶措施,有效筑牢致贫返贫防线。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通过产业就业帮扶实现勤劳致富;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做好兜底保障,采取低保评定和临时救助等方式保障基本生活。

(3)及时消除致贫返贫风险。各村要对已录入国办系统中“两类人员”的家庭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逐户分析研判,对通过政策帮扶已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通过村级会议评议确认风险解除后及时上报镇扶贫站。对未消除致贫返贫风险的,要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每月定期跟踪监测,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

2.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生底数,在x月底前将脱贫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发放到位,做到“应助尽助”,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巩固基本医疗保障。在上级医疗保障新政策未出台前,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持续落实“四道防线”“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举措,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做好脱贫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排查和认定,切实减轻慢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扎实推进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重点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等4类慢性病重点人群随访,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3)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建立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镇规划业务负责人员要对全镇已脱贫户及边缘户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c级、d级危房立查立改,列入2021年危房改造计划,确保脱贫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

(4)巩固安全饮水保障。镇水利业务负责人员要组织开展农村安全饮水情况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当前存在饮水安全问题村组和脱贫户,对排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采取安装净水器、打深水井等措施解决到位,其中整个村组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列入今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计划。要扎实做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维护管理,定期开展集中供水工程水质检测,不断提高农村脱贫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二)扎实推进富民产业发展升级

1.突出“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

(1)提前谋划“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各村要按照今年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好“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要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选准适合本村发展的富民产业,引进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引导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领办产业,推动特色产业与脱贫人口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各村要将任务落实到村到人,明确产业发展项目、领办主体、带贫益贫方式,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

(2)开展“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镇扶贫站要组织开展对认定的9个“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基础设施需求调查摸底,主要包括合作社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以及合作社农产品仓储、分拣、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经实地查看后,将摸底上报情况上报至县扶贫办。

2.大力发展“短平快”产业。

(1)摸清“短平快”产业发展需求。各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开展脱贫户和边缘户“短平快”产业需求摸排,摸清需求底数,分类建立短期产业发展需求台账。

(2)推进“短平快”产业落地。各村要充分发挥产业奖补政策激励作用,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乡村干部逐村逐户宣传和引导有发展需求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大力发展家禽、牛羊、蔬菜、瓜果、食用菌、养鱼等周期短见效快的“短平快”产业,帮助和指导脱贫户、边缘户开展租地建棚、种苗购买、育种补栏等春耕备耕工作,确保脱贫群众产业项目落地见效。

3.加大小额信贷推进力度。

(1)开展小额信贷需求摸排。各村要结合产业需求摸排,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脱贫户和边缘户利用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自主发展产业或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各村要逐村逐户上门完成脱贫户和边缘户信贷需求调查摸底,并将情况上报镇扶贫站。

(2)强化合作社信贷支持。加大致富带头人扶贫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对“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可享受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50%、最高贷款xx万元的信贷政策。脱贫户和边缘户原则上在实际参与的前提下,可通过小额信贷资金,入股“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合作社,实现“大手拉小手”产业抱团发展。

(三)扎实推进脱贫劳动力稳岗就业

1.加强就业监测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对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情况进行一次摸排,准确掌握已就业劳动力务工信息和未就业劳动力就业需求。由镇扶贫站完成务工信息采集,并录入国办系统及省办大数据平台。要充分发挥好村级就业信息员作用,坚持每月开展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动态监测,每月20日前将最新的务工信息及时录入国办系统和省办大数据平台,确保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就业状况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以及务工地点、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2.实施就业分类帮扶。各村要结合脱贫人口、边缘人口务工信息调查采集,加强园区务工交通补贴、扶贫车间务工补贴、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鼓励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外出务工,实现就业增收。镇劳保所要开展一次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宣传活动,指导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进村入户开展宣传推荐工作,积极引导有就业需求的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到园区企业务工就业。同时,根据劳动力就业需求,提供公益性岗位、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务工等就业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弱劳动能力家庭就地就近就业问题。

3.做好项目务工帮扶。继续参照以工代赈做法,交通、水利、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其中统筹整合涉农扶贫项目脱贫劳动力务工报酬占项目资金总额不低于6%(桥梁、交通等技术支持的项目不低于3%)。

4.办好用好扶贫车间。继续保持扶贫车间扶持政策稳定,各村要加大扶贫车间奖补政策宣传力度,鼓励扶贫车间企业业主积极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就业。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镇扶贫站、镇劳保所要加强运行情况监测,指导村解决扶贫车间生产运营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业主尽早实现复工复产,确保扶贫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务工人数不低去年。

(四)扎实推进光伏扶贫收益分配

1.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村级光伏电站2021年发电收益80%用于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20%用于爱心超市和救助失能弱能奖励补助。各村要参照村级光伏电站2020年发电收益金额, 制定村级光伏电站 2021 年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历年发电收益使用还有结余的,必须在2021年优先使用并完成报账后,再使用2021年光伏发电收益。

2.强化光伏公益性岗位管理。各村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原则,合理安排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从事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要加强与就业扶贫专岗和生态扶贫公益性岗位数据比对,可以“一人双岗”,不能“一人多岗”。2021年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收益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月工资标准不低于xxx元。坚持光伏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按照“在岗领补、有序退岗”原则,对无力履职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并做好省大数据平台信息更新。

(五)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常态化管理

1.保持帮扶队伍稳定。按照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镇领导挂村帮扶不变、单位定点帮村和第一书记驻村不变、党员干部帮扶脱贫户不变、帮扶要求不变,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切实做到队伍不撤、工作不断、干劲不减。在省市乡村振兴帮扶新政策出台前,现有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结对帮扶干部原则上保持不变,其中因工作调离、身体原因不能胜任等原因需要调整的,要向镇党委、镇扶贫站申请报备。

3.严肃帮扶工作纪律。驻村第一书记坚持每周驻村工作5天4夜,驻村工作组坚持每季度驻村帮扶不少于xx天,结对帮扶干部每月走访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加大驻村帮扶考勤管理,每月定期报送考勤结果,对未按要求落实驻村帮扶工作的定点帮扶单位,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镇党委、政府、镇纪委监委、镇扶贫站要加强驻村帮扶、结对帮扶工作督查检查,对存在驻村帮扶不在岗、帮扶工作不流于形式等问题的帮扶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六)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有关村要对易地搬迁对象“两业”后续帮扶情况进行排查和帮扶,确保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奖补、小额信贷等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搬迁对象入股产业合作社或自主发展特色产业。要加大园区企业招工信息和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进城入园务工。对搬迁户中的留守妇女、弱劳动力等特殊群体,要合理开发生态护林、保洁环卫、门卫保安等公益岗位,让搬迁对象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对无劳动力的搬迁对象,要因人施策落实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

(七)扎实推进典型宣传和舆情监测

1.深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对脱贫攻坚的实践成就、经验模式和先进典型等进行全面总结,留好扶贫印记,凝练脱贫攻坚精神。强化正面宣传引导,以省市县先进典型为重点,深入宣传我镇脱贫攻坚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第一书记、最美脱贫户、脱贫先进村、定点扶贫先进单位等先进个人和集体,讲好脱贫攻坚“xx镇故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配合主流媒体做好“纪录小康工程”工作,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留下“信史”档案。

2.加强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全镇上下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扶贫领域舆情监测分析和引导处置,做到有力监控、有序引导、有效应对。对善意批评意见认真听取吸纳,对恶意攻击炒作坚决依法制止,防止用个别问题否定脱贫攻坚成绩,防止用恶意炒作乡村振兴干扰大局。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继续扛起政治责任,保持镇村两级工作力量稳定,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落地。各村、镇直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村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措施,逐项分解细化任务,确定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作战图。镇直(办)有关责任部门尤其是“两不愁三保障”主管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分工,狠抓本系统行业政策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加强统筹推进。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镇直(办)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责任分工,加强对村的指导服务,定期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着力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第一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责任主体,要亲手抓、亲自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督促检查。镇扶贫站要联合镇纪委监委加大对村和有关责任单位春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检查力度,掌握工作落实、责任落实、政策落实等情况,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下发督办单,要求限时整改到位。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三

我县召开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我县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曲出席会议并讲话,各乡镇、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编制实施方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实施方案的编制纳入到今年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中。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问题导向、细化项目措施、集中力量编好实施方案。确保对重点帮扶县的相关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二要紧扣时间节点,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牵头负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做到密切配合周密部署。聚焦各个工作环节,倒排工期,全力推进方案编制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三要围绕目标任务,细化方案要素内容。在编制实施方案的过程中,要以项目为牵引、为支撑、为抓手,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围绕补短板促发展,确保总体目标和政策要求保持一致,结合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存在的短板弱项,按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合规合理的选好项目,确保项目实实在在的落地见效。四要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协调,把好质量关口,及时准确提供涉及的项目库情况、文字材料、信息数据,要及时对方案编制工作进度进行调度,对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反复论证,反复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第三方进行反馈,确保有的放矢,按时保质完成工作。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在现行标准下确保到2020年底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推动我镇实现跨越发展的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在现行标准下,消除绝对贫困,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已脱贫人口稳定可持续脱贫、不返贫,确保全镇无漏评、无错退、群众认可度高。

(一)实行分类管理。根据贫困属性、困难程度等实际情况,对全镇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管理,提高工作实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严格对照脱贫标准以及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要求,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精准落实扶贫政策和帮扶措施。

(三)做好城乡统筹。在推进产业和就业项目、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做好统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促进城镇与农村、贫困对象与非贫困对象均衡发展。

(四)强化专业服务。建立以驻村工作队、村级扶贫专干为主体的专业扶贫力量,突出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研究制定镇村脱贫成效巩固的具体举措,出台工作方案,逐级动员部署。

(二)基础夯实阶段(2020年3月-5月)。保持原有的工作责任、格局和要求不变,围绕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三率一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对标达标,全面夯实工作基础。

(三)质量提升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2月)。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注重城乡统筹和专业服务,全力防范风险,全面巩固成效,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齐奔小康。

(一)加强对象管理

1.严把退出关口

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有序组织对已脱贫对象贫困退出工作进行回头看,严格执行贫困户脱贫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因脱贫质量不高导致返贫的情况。

2.坚持动态调整

加强对贫困对象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对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标准,通过脱贫回访调查,采取扶贫、住建、民政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法,结合扶贫信访线索,及时核实核准因病、因灾等因素致贫或返贫的对象,并逐级申报纳入扶贫开发系统。

3.做好分类管理

通过摸底排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划分为红卡、黄卡、绿卡三种类型,建立分类管理数据库。

(1)红卡对象。即所有未脱贫对象,主要任务是对照脱贫标准,因户落实收入、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等帮扶措施。同时,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社会扶贫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斩断贫困根源,实现如期高质量脱贫。

(2)黄卡对象。即脱贫户中的低收入对象,主要任务是结合贫困户实际和发展意愿,在坚持脱贫不脱政策的基础上,在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岗位、残疾保障、兜底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实现稳定脱贫不返贫。

(3)绿卡对象。即脱贫户中已实现稳定脱贫的对象,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结对帮扶和国家规定的到户政策,不断巩固脱贫成果。

(二)强化两项帮扶

1.驻村帮扶

按照摘帽不摘帮扶的要求,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协调省市县工作队对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下的村派驻指导员。

2.结对帮扶

继续组织党员干部力量,对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已脱贫对象每季度走访1次,未脱贫对象每月走访1次。

(三)精准落实政策

将各类政策精准落实到户,做好全面系统的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1.落实教育扶贫政策

(1)及时足额将各项教育助学补助打卡到户,并做好政策落实的告知工作。

(2)深入推进“三帮一”劝学、送教上门等活动,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不因贫辍学失学。

2.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1)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扶贫特惠保,确保参保率、信息准确率、补助到位率达100%。

(2)把严防因病致贫返贫,逐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长效机制作为今明两年健康扶贫工作的重点,充分运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综合保障水平。

3.落实住房保障政策

(1)大力组织搬迁入住,确保已实施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的对象,在20__年5月底前全部入住。

(2)通过基础数据比对和排查,对已脱贫户、非贫困户中存在安居隐患的对象,通过单户新建、修缮加固、闲置房置换等方式,在20__年5月底前实现安居。

(3)确保所有未脱贫对象在20__年11月30日前全部实现安居。

(4)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安置类别、劳动力状况和发展需求,统筹扶贫车间、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兜底保障、社会帮扶等举措,在20__年5月底前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方案,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逐步完善镇、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配套设施建设,重点做好集中安置点的后续管理和服务。

(5)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原有住房的拆旧复垦工作,确保拆旧复垦率达到100%。

4.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

全面落实残疾人保障、低保兜底、五保供养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非贫困户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四)优化产业扶贫

1.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旅游、电商、加工业的融合发展,确保贫困群众通过产业实现增收。

2.支持鼓励有意愿的贫困户,通过发展小规模家庭种养殖业增收。

3.建立产业指导员制度,为贫困群众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4.由驻村工作队、支村委负责,及时收集贫困户农产品销售情况,协调对接销售渠道。

(五)做实就业扶贫

1.在镇集中安置点、部分村级集中安置点,全面布局浙江义乌来料加工、湘绣女红加工、食品加工等就业扶贫车间(基地),优先安排红卡对象、黄卡对象就近就业。对贫困群众在扶贫车间(基地)参加技能培训给予扶持。

2.继续实施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在红卡对象、黄卡对象户中聘用生态护林员和生态环保员。

3.继续组织贫困对象参加招聘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六)注重扶贫扶志

加大对扶贫政策、帮扶成效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帮扶工作的认可度。继续开展“四讲四评”等主题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感恩意识、自强意识。

(七)做好信访舆情处置

1.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做好初信初访处置,确保小问题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镇,切实减少越级信访量;加强舆情管控,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

2.对到县及以上扶贫信访舆情和重点难点信访事项,实行联村负责干部牵头、驻村工作队长、支村两委、相关部门配合的调查处置机制,实行重点交办、挂牌督办、逐案销号、定期通报制度,坚决杜绝重复访、群体访的发生。

(八)规范金融扶贫

积极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工作,通过引导还贷、合理展期、依法清收等方式,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清收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在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负责干部脱贫攻坚包干责任制;继续坚持由分指挥部、行业部门、驻村工作队、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

2.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要遍访辖区内的贫困户,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3.由督查室、扶贫办负责组织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继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工作责任的落实。

4.由党政综合办牵头负责,总结经验典型,继续加大对全镇脱贫攻坚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建设专业队伍

1.继续向5个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派驻工作队,3个非贫困村派驻指导员,负责脱贫成效巩固、环境整治、移风易俗等工作。

2.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进一步配优配强村级班子;每村配备1名村级扶贫专干。

3.由扶贫办负责,通过分层次、分批次培训的方式,组织对村级扶贫干部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提升扶贫干部的综合能力。

(三)严格资金项目管理

1.由财政所牵头负责,督促各村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呆账滞拨等情况发生。

2.由财政所牵头负责,对20__年以来到村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不断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相关线索移交纪委调查处置。

3.驻村工作队、支村两委要积极化解村级债务,严禁以脱贫攻坚之名新增债务,严防债务风险。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动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坚持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要求,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塞罕坝精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作为头等大事、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着力提升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过渡,科学有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走出一条具有我县特色、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新县提供有力支撑。

2022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脱贫群众增收、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任务,捋清问题底数,查找问题短板,逐项细化、实化、具体化年度目标任务及推进举措,实行清单化推进,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现行标准下农村人口不返贫、无新贫。全县无收入负增长户,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平。有劳动能力户实现产业就业全覆盖,工资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比明显提升;无劳动力户实现户用光伏、产业分红、兜底保障等政策帮扶全覆盖。”3+1”保障全面达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有序打造。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有序推进。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县域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经济实力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基本实现特色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明显加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农民平均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平。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成效显著,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在全县全面推开。

到2035年,全县农村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扎实做好防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健全常态排查核查机制。健全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基层干部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发现和核查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实施网格包联,建立规模摸底和常态化排查相结合机制,对符合条件户及时纳入,对风险消除户及时退出,做到动态管理、精准进出、不漏一人、不错一人。健全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充分利用国家和省防止返贫致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对脱贫人口实行监测和帮扶全覆盖。不断完善我县医保、卫健、教体、住建、民政、残联、交警等多部门、全方位预警监测机制,实现信息数据准确共享,每月动态开展入户核查。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作为易返贫致贫人口重点监测,及时发布预警,确保快速发现,科学处置,动态清零。健全防贫帮扶救助机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全面落实大病生活救助、教育专项救助、民政帮扶救助、产业扶持、就业扶持、金融信贷、敬老孝亲等防贫举措,继续实施防贫保险,对因病、因学、因灾导致出现的风险户,及时落实防贫保险报销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刚性支出,全面阻断致贫返贫风险。(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县交警队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巩固”三保障一安全”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动态监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有问题随时发现、动态清零。提升义务教育保障水平。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持续落实”七长”责任制,建立健全县、乡、村校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实施任务清单制度和台账纪实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除身体原因外不失学辍学。继续落实”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等政策,实现应助尽助。提升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全面落实”三重保障”政策,脱贫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达到100%,按规定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面落实。继续加强专职村医定向培养和配备工作。推行门诊慢性病网上评审认定新模式,对于特殊人员实行上门认定服务,确保不落一人。健全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建立住房安全保障动态监测机制,持续开展覆盖所有农户的住房安全大排查和4类重点对象危房等级鉴定”再排查”,将因火灾、雹灾、雨雪灾害和房屋老化等不可抗力形成的动态新增危房纳入改造计划,及时动态清零。持续实施”暖心房”工程,确保所有农户实现住房安全。完善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开展饮水安全全覆盖工作”回头看”,对新出现的饮水不安全问题,逐一建立台账,落实解决措施。对于设施未使用、运行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健全完善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教体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开发区)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和”空心村”治理后续工作。持续推进19个易地移民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园区建设,重点配建和提升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持续加大产业、就业、兜底等政策扶持,确保搬迁脱贫户中至少有一项产业覆盖,有劳动能力的搬迁脱贫户至少实现1人稳定就业,搬迁人口2700户6680人产业就业全覆盖。做好分散安置500户885人后续跟踪服务。持续巩固3个已通过易地搬迁方式解决的空心村治理。全面加强安置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县城人才家园集中安置区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新型社区建设,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依法依规推进3557套安置住房产权登记办理工作,7月底前发放完成,10月底前完成所有搬迁安置区用地审批手续。加快宅基地复垦和节余指标流转,确保7月底前通过复垦验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人才家园管委会)

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扶贫资产资本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加快出台我县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规范开展确权登记,加强后续管理和监督。成立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扶贫资产的确权登记、运营管护及日常监督管理。做好2016年以来投资的5400个扶贫项目进行资产清查,分类摸清各类项目主体,明晰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关系,确保扶贫资本资产不流失,持续发挥效益。加快推进2013年至2015年资产清查工作,待省出台新的管理办法后及时资产清查。建好用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做好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拖欠收益金、分红款催缴工作,对于确实无法分红或提前收益的,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优化调整光伏和县级大型资产收益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确保分配合理,发放到位。加强对60个已建扶贫车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外联招商力度,确保稳定运行。(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二)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不稳定户、低收入边缘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人社、医保、卫健、乡村振兴、教体、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县级相关行业部门主动发现机制。实施线上数据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的闭环管理模式。实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优化”单人户”政策,将低保边缘人群中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保障范围。调整”渐退期”政策,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期限的渐退期。进一步落实好因病、因残、因学和农村低保对象就业成本等刚性支出扣减规定。在扩大特困认定残疾人范围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认定标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加大重点人群排查力度,精简优化低保审批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高效开展康复服务、辅助适配、就业培训、托养服务、无障碍改造、贫困助学等六项民心服务工程,提升残疾人救助水平。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相应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积极开展救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合理确定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联体建设力度,扩大覆盖面,完善医联体外部治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方便群众就医,完善医疗防控体系,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医疗防控能力。探索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新方法,积极推进按人头打包支付。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调整脱贫攻坚期超常规保障措施。完善参保缴费资助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按比例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优化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定额资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继续执行贫困人口大病保险不设起付线,合规自负费用按比例给予报销,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完善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水平和年度救助限额,按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发挥医疗救助基金作用,取消不可持续的过度保障措施。重点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牵头单位:县医保局、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标准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防贫监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妇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实现儿童主任村级全覆盖,儿童督导员乡级全覆盖,形成县、乡、村关爱保护网络。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建立信息完整、动态更新的基础数据库,强化农村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的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提升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城乡统筹、应补尽补、按标施补”,加大”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力度,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更好满足困难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残联、县人社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建立全县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监测台账,通过入户核查、数据比对等方式,将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符合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兜底保障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其中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可视情现给予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之后依规纳入低保,实现应兜尽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各乡镇、开发区)

(三)拓展提升脱贫地区发展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方案篇十六

xx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1605户399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116082人脱贫、227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1605户3999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216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8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7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50人以上。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7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在2016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2019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5500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8万人以上。一是实施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97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0.47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2178万元;全面落实86.28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44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1.1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2016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500人的4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a.付费复制
付费获得该文章复制权限
特价:5.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b.包月复制
付费后30天内不限量复制
特价:9.99元 10元
微信扫码支付
已付款请点这里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