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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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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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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一

〔x〕180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委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是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在委机关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三是源头抓起、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委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1.机关各处室承担委机关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后勤服务中心承担主管责任,后勤总务科负责拟定、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制度及办法、管理和职责,负责分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工作。

2.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委机关目标责任制及文明单位创建内容一并实施监督考核,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适时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保洁公司、服务公司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确保机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纺织物、编织袋,废金属,废玻璃等。

2.不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药具、废油漆、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以及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骨头残渣、菜根茶叶、蛋壳果皮等。

3.其他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弃计算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空调,以及废弃交通工具及办公家具等。

1.委机关涉及保密、机要等废旧文件、资料的回收处置,严格按保密规定及处置权限进行回收。

2.委机关废弃固定资产的分类处置,严格按《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处置规定执行。

一是动员发动,宣传教育,普及知识,营造氛围。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

二是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设施,在委办公楼办公室和公共区域及机关食堂等地放置垃圾分类设备,制作张贴横幅、标语、警示牌等,为完成机关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保障。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三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x年底前实现委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全面完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二

为扎实有效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强化源头宣传教育,推动终端处理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垃圾分类制度为基础,全员推动、全员参与的绿色环保氛围,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改善机关工作生活环境,为建设“文明之城”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成立市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忠华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邹余平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警务保障室,由李剑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政工监督室、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推进、协调、指导、落实,具体工作由警务保障室协调。各单位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督导员制度,定期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开展检查督导。

(一)制定健全规章制度。市局组织制定《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各单位根据方案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和计划安排表,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各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二)扎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瑞昌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宣传工作,确保全体民警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开展倡议宣传,各党组织要把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开展“模范机关”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一楼大厅电视、宣传栏等媒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确保全方位、全时段、全覆盖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常态化建设。

(三)开展主题活动。各党组织要结合“七一”党员、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开展一次以“垃圾分类,你我同行”为主题的党日活动;结合“双报到、双对接”(即机关各党组织与共建、挂点社区党组织报到、对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对接)“一月一主题”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对接社区,组织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进广场、进街道、进企业常态化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高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度,大力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规范垃圾回收桶配备。严把分类关,守住第一道关口,合理配备、增设和规范垃圾收集桶,方便投放与收集。在办公室内规范设立垃圾桶(篓),在办公楼显著位置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五)做好收集转运衔接。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模式,与物业公司联系对接,签订生活垃圾回收合同,明确物业在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全过程的责任。

(六)切实做到垃圾减量。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源头实现垃圾减量化,优先采购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尽量不使用一次性杯子。食堂优先采购净菜、洁净农副产品,推行“光盘行动”,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

(七)持续开展监督检查。按照各单位自行管理原则,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各单位工作联络员、督导员要对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乱分乱投现象,及时予以纠正。

(一)政工监督室: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城工作、内部绩效管理等考评。配合制定机关垃圾分类宣传方案,负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宣传活动。。

(二)督察大队:牵头组织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垃圾分类检查纳入机关日常检查。对不认真履职,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

(三)警务保障室:负责市局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生活区的垃圾分类桶的采购、摆放、回收、运输等工作,负责各个楼层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标语,负责制作机关垃圾分类宣传公示栏。负责做好收集转运衔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

(一)分类标准

1. 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二)容器设置

办公楼层:在显著位置设立50-120升容量可回收物、其他垃圾2个回收桶。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提高认识。市局各单位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单位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推进,从细落实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职责。

(二)严格责任,落实措施。全体人员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务必严格按照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分别正确投放,真正做到从我做起、落实好每一项分类工作。

(三)强化监督,保证成效。市局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考评,及时表扬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工作不落实、不配合导致被上级通报或绩效考评扣分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垃圾分类工作精神,认真做好垃圾分类和处置,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率先垂范的导向作用,切实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结合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单位卫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全面提升卫生机构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进一步改善环境,提升人员品质。

到2020年底,各股室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照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率达到40%以上。

为推进我单位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单位成立石城县妇联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名单如下:

明确分类类别。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关键环节,是实行分类收运、分类处理的前提条件。《管理规定》规定了生活垃圾“四分法”,即可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4类。《管理规定》在对分类类别作了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授权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具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义务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作了规范。

1、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

3、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4、其他垃圾。

(一)严格管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按“四分类”要求投放生活垃圾,严禁将有害、易腐垃圾投放到其他类垃圾收集设备中。

(二)严格规范,分类收存。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负责设置外观统一,标识明显、功能齐全的分类容器,并将其集中到满足运输条件和环境控制要求的地点密闭存放,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类运输。对有害垃圾要根据不同品种和实际产生量,科学设置专门场所(容器)和醒目标志,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专人管理,由具有相应资质企业收运并对易腐垃圾要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收存,建立记录易腐垃圾种类、产量、去向等内容的台账制度,做到日产日清。

(三)严格标准,分类处置。有害垃圾应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利用处置,可由统一收集运输至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处置,也可统一运输至符合要求的贮存库,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上门收运并综合利用和处置。

(四)源头减量,优化资源。推行绿色办公、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印刷。严格规范办公用品配置标准,尽量实现共享共用,提高办公设备的利用效率。优先采购可以循环、资源化利用的可再生办公用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协调配合。我会干部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管理。办公室是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及办法,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队伍。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要加强对提供相应服务社会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其严格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本单位将适时对各股室开展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部(室)进行通报、约谈,并将完成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

(三)突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部(室)要组织开展相关知识业务培训,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宣传媒介。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将垃圾分类习惯带进社区,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提倡再生办公用品的使用,减少-次性物品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

(四)强化资金保障,确保工作成效。本单位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加大垃圾分类设备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9〕26号)以及《长沙市开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开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开城管委发〔2019〕1号)、《开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试行)》、《开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我街机关大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理,严格落实“四分法”,推进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

成立沙坪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顾 问:邹 畅

组 长:胡 芳

副组长:谢俊灿、陈 焰、王科林、梁为超

杜卫峰(常务)、周先觉、杨建波

满一斐、伍 勇

成 员:各部办主任

三、实施范围

街道机关大院

推行“四分法”分类模式,即分为可回收物、干垃圾、有害垃圾及湿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再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包括纸张类、塑料、橡胶、玻璃、金属、衣物、家具、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以及其他大件垃圾等。纸类,包括书、报纸、包装纸、纸板纸等未受污染的废纸;塑料,包括塑料包装容器等,如塑料瓶、桶、盆、桌椅和包装袋等未受污染的废塑料;金属,包括各种类别的金属制品,如易拉罐、金属餐具、文具和玩具等废金属;橡胶,包括轮胎等各种类别的橡胶制品;玻璃,包括无色玻璃和有色玻璃,如玻璃杯、平板玻璃等未受污染的废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衣物,干净整洁、无破损、可重复使用的衣物,包括穿戴用品、床上用品、布艺用品、布绒玩具等旧衣物。

(二)有害垃圾。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蓄电池、纽扣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废油漆桶、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三)湿垃圾。日常生活产生的容易腐烂的生物质废弃物,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中废弃的和剩余废弃的食物。主要包括剩饭剩菜、瓜皮、果核、菜叶碎骨、过期食品等。

(四)干垃圾。主要品种包括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之外,被污染的、材质混杂的、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包括污染纸制品、陶瓷品、一次性餐具、塑料袋、透明胶、纸尿裤、废笔、废胶水、烟头烟灰等。

另外,还有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指废旧床架、椅子、木门、桌子、沙发、衣柜等,装修垃圾指碎石、碎砖、木料、装修废料、混凝土等),机关若有大件垃圾或装修垃圾,可向城管办申请,统一运送到开福区大件垃圾处置中心进行回收处置。

五、投放要求

(一)可回收物。应将废纸类折好压平,回收时避免受到污染;塑料类塑料瓶内应无残留液体;玻璃类玻璃瓶应去除瓶盖,撕掉瓶身标签,尽可能保持完好,瓶内残留物应用水冲洗,小心投放;金属类易拉罐等应踩扁压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装包裹。

(二)有害垃圾。充电电池、纽扣电池、蓄电池等投放时应注意轻放;油漆桶、杀虫剂等如有残留,需密闭后投放;荧光灯、节能灯等已破损物需连带包装或包裹后轻放;各类废置药品、药剂应尽量保持原药品包装、包装不完整、零星散药应用纸张包裹。

(三)湿垃圾。纯流质食物垃圾,如牛奶,应直接倒进下水口;有包装物的湿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后分类投放,包装物请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干垃圾容器内;投放湿垃圾时,鼓励将包装物(如塑料袋)去除。

(四)干垃圾。投放时尽量沥干水分,同时避免混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

(一)准备阶段(2019年7月)

1、开展宣传活动。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张贴垃圾分类宣传展板,明确垃圾分类方法和“四分类”内容,利用宣传栏、宣传册、宣传横幅等介绍垃圾分类有关知识,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做好垃圾分类的自觉性。

2、完善分类标识。对户外分类垃圾箱、室内楼道分类垃圾桶、茶渣桶、办公室脚踏分类垃圾桶等垃圾分类设施标识标牌进行完善。所有办公室一律清除非分类垃圾桶,统一使用分类垃圾桶。办公室脚踏垃圾桶为两分类桶(可回收物、干垃圾),垃圾桶张贴对应门牌号;机关每层楼的南北两侧放置四分类桶(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和茶渍桶,并在桶上张贴相应分类标识,引导分类投放;在食堂与机关大楼通道处张贴大型“四分类”宣传板和垃圾分类制度牌;设计制作垃圾分类宣传栏,将“四分类”法传递到机关工作人员心中,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

3、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全街机关干部参加垃圾分类培训教育,邀请专家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准确性。物业公司作为街道机关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也纳入培训范畴,负责机关生活垃圾的二次分拣,提高垃圾利用率,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4、组织参观考察。组织全街外出学习考察机关垃圾分类经验,各办(所、站、中心)均抽调人员参加学习,直观地学习先进做法,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效率。

(二)实施阶段(2019年8月-11月)

1、强制机关干部参与。街道各办(所、站、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人,对本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部门干部职工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

2、做好垃圾设施管理。在食堂旁楼梯下设立垃圾分类收集点,党政办负责完善分类收集点设施,与物业对接机关垃圾二次分拣事宜,并派专人管理及建立台账。楼道两侧及电梯口的垃圾桶由物业公司负责清洗保洁,办公室内的垃圾桶由各办人员自行清洗保洁,保持垃圾分类设施的干净整洁。

3、妥善开展垃圾收运。物业公司负责收运和分拣事宜,每天不少于2次,将可回收垃圾(包括低价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到街道机关垃圾分类收集点,可根据实际自行售卖,无人收购的低价可回收物由街道统一收集,并按照280元/吨的标准给予保洁员奖励。餐厨垃圾由食堂定点收集好,由湖南联合餐厨有限公司专用车辆集中收运。

4、开展监督检查评比。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部门和个人,指导其改正。

5、提倡绿色环保办公。街道机关取消公共场所一次性杯子、餐盒的采购,自行购买瓷杯子,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提倡纸张重复使用,鼓励自带水杯,贯彻落实关于

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三)提升阶段(2018年12月)

1、总结经验。及时总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验,查漏补缺,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2、健全机制。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长效开展。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办(所、站、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指导,及时研究部署,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示范创建。街道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街道实施强制分类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更大范围推广。发掘表现好的个人和办公室(所、站、中心),树立先进标杆,放大示范效应。

3、加强督促指导。垃圾分类投放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各办(所、站、中心)要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别进行正确投放,真正担好责任、守好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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