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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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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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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一

(一)融进来,调整思维角度

今年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第一年,我组人员既有检察院转隶干部,也有原纪委转岗干部。监督对象和工作程序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全组人员既要适应新岗位,又要熟悉新政策,为此,我们调整思维角度,全面提高融入效率。

一是关心关怀促人员思想融合。我组高度重视团结一致、形成合力的思想工作。生活上,经常开展谈心交心,从个人成长经历到家庭规划,从孩子教育到孝敬长辈,深入交流,坦诚相待;
组内哪位同志身体不适,我们及时家访慰问;
组内哪位同志家庭成员生日,我们及时送祝福。工作上,充分考虑原纪委干部和转隶干部的工作经验、性格特点等进行合理分工。组长负责组内全面工作,组内同志设ab角,既分工负责,又协调配合;
坚持每周召开工作例会,通报上周工作情况,研判问题线索,确定下周工作重点;
坚持民主集中制,遇到问题一起理思路、谋方法、找对策,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增强了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又充分发挥了组内同志的工作能力。通过生活和工作上的互相关心关怀,促进了感情深度融合,增强了组内同志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不断夯实了团队合力,实现了思想、情感、工作全方位融合。

二是注重学习促业务融合。为更好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创新学习方式,利用每周组务会,指定一人领读方式,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学习掌握《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规程,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同时,加强组内制度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规程,建立了《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日常工作制度》、《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初步核实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的办法》、《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谈话函询制度工作流程》、《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制度》等组内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

三是摸清底数促单位融合。年初,为力求快速打开工作局面,我们拟定走访工作方案,对重新调整的家驻在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听取各单位工作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初步了解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向各单位介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职能权限,阐明派驻纪检组与驻在单位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并对今后如何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搭建了派驻工作沟通联络平台,建立了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每个驻在单位指定两名工作人员(互为ab角)加人微信工作群和qq工作群,让他们成为派驻监督执纪的眼睛、耳朵和嘴巴。强化与驻在单位的日常沟通。设计下发了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摸查登记表,要求驻在单位认真统计上报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基本情况,及时掌握领导班子成员和监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二)担起来,拓宽监督广度

二是重点监督。按照委领导提出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我组通过调研,拟定局的“五权”监管平台建设作为我组年度重点工作。会同选定区作为试点,督促、指导和推进“五权”综合监管平台的开发建设。目前该系统已经在试运行,构建了职责清晰责任体系,避免了权力行使随意性及违纪违规的行为,实现了“用权留痕”。

三是节点监督。一方面,紧紧抓住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通过电话、微信推送等方式,及时提醒驻在单位做好廉洁节日工作。另一方面,对涉及“四风”问题的举报和舆情第一时间现场督查、第一时间跟踪督办,确保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没有静默期、纠正“四风”一刻不停歇。对市纪委联合暗访组跟踪暗访长途大巴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违规停靠等问题,我组要求龙岗交通分局当天晚上作出书面说明,对反映的问题马上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春运工作有条不紊、紧锣密鼓地进行。

(三)严起来,加大处置力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纪核实查办各类信访件和案件线索。我们始终把信访核查和案件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的任务来抓,依纪依规,从速从严,第一时间分析梳理,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明确责任人,认真核查,确保按照办理时限进度落实。截至目前,我们共承接办理信访及问题线索*件,已办结*件,办结率*%。其中,运用“四种形态”初步核实*件、谈话函询*人,转立案*件*人,给予党政纪处分*人。

二是严格从严从实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我们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尊重科学的原则,积极参与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截至目前,我们共参加了*宗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已完成调查*宗。其中,我组参加了市安委办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配合市监察委共同开展调查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情况,形成的调查报告受到了省有关部门的表扬,并根据市监察委和区纪委的要求,对四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人员短缺,亟待充实。我组目前共*人(其中一人长期请休病假),共有**个驻在单位,除了对驻在单位的日常监督、执纪办案外,我们还要抽调巡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专案调查等工作,监督战线“点多面宽”,工作任务大,在日常监督和执纪办案工作中往往会顾此失彼,导至监督深度和广度不足。二是监督的单位较多,各单位会议不能统筹安排。每个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比较多,有时驻在单位临时召开紧急会议,会前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我们不了解具体情况,会措手不及,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另外,驻在单位的会议有时扎堆召开,同一天安排几个会议,我们往往是分身乏术、顾此失彼,不能很好地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从人员到政策法律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面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除了要有坚定的党性原则外,还要有较丰富的政策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们平时事情一多就手忙脚乱,蔬于业务学习,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执纪办案程序容易错漏。

三、工作思路

(一)加强自身建设,严于律己不放松

深入学习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掌握其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强化组员的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和业务能力,不断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在推进各类信访案件线索核查的工作中,不断归纳总结办案经验,组员之间对照条例、法规学习讨论,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常用法律法规和信访案件线索初核基本业务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形成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氛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加强作风建设,带头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驻在部门干部群众的监督,以严谨的学风、务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履行好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做好党的忠诚卫士。

(二)落实监察权限,突出日常监督

按照《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根据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积极当好委领导参谋助手,及时向驻在单位传达委工作信息,向委领导报告驻在单位工作动态及意见、建议,做到上传下达不走样,起到委机关和派驻单位之间桥梁、纽带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把纪律挺在前面,调亮监督“探头”,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来。要坚持抓早抓小,在重要节点及驻在部门履行行政权力前,通过开展集体谈话、个别谈话等方式,常提要求,严明纪律,筑牢廉洁自律防火墙。对发现或反映的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及还不构成违纪的问题,要敢于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通过批评教育、责令纠正、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方式,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达到常敲警钟、防微杜渐的目的。对初核确实存在严重违纪甚至违法行为的,绝不含糊手软,绝不姑息迁就,要稳、准、狠,猛击一棒,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强大震慑力,同时做到审查一宗警示一片,树立监督执纪权威。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二

党的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指出“要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这是新时期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实现这一目标,纪检监察队伍应在“三个敬畏”上下功夫。

敬畏法纪,忠于职守

党纪和规矩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保证。纪检队伍必须持续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细落实。法纪和规矩是每一名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共同遵守的法则,纪检监察铁军队伍在守护法纪和规矩的严肃性时,必须正人先正己,做敬畏法纪的践行者。

讲过一个红军长征时的故事:“过草地的时候,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今天有没有米煮饭,却先问向南走还是向北走。”这里讲的“向南走还是向北走”,绝不是军事战术问题,而是行动方向问题。在党的政治建设中,把准政治方向是前提性、基础性的。在红军队伍里,即便是一名炊事员,也懂得方向问题比吃什么更重要。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清醒地认识到纪委监委的本质属性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纪委监委的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纪委监委的各项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如果在方向问题上出现偏离,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反腐败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各级纪委监委本质上是党和国家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要求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要认真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学懂、学透、学深、学明白,将纪委监督与监委监督贯通起来,切实增强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是作表率,遵守法纪。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别人的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作表率不仅体现在八小时工作之内,更应该体现在八小时工作之外,旁人看不见的地方。要内化为一种理性思考的模式,自觉用法纪法规约束自己,做事有尺度,行为有规范,在工作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让法纪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敬畏使命,履职尽责

《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执法、问责”职责,纪检监察队伍决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必须牢记使命履职尽责。

一是严格执纪执法,维护纪法严肃性。严格执纪执法要落实到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中,要落实到监督工作中,要依纪依法纠“四风”,惩治腐败。对于执纪办案人员来说,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法规的要义和精髓,防止片面化,避免随意变通法纪行为的发生。在调查案件的过程中,要防止案件线索流失、有案不查和以案谋私等现象发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要对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进行审核,而且应监督证据是否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是否符合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纪法意识、程序意识,注重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负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个人事项等

制度

。依法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抓好对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的“再监督”和“再检查”。

敬畏自己,爱护家庭

纪检监察队伍行使的职能是党和国家赋予的,代表监察权行使的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行使监察权也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必须心存敬畏,依法履职,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

一是树立良好家风,干净履职。人不可能活在真空中,纪检干部更是处在复杂的关系网中,自己的所作所为,对组织负责,对“大家”负责就是对“小家”负责。敬畏自己,就是对家人最大的爱护。当然,纪检干部也难免会进入家人的关系网中,此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才能筑牢防止家人误入歧途的防线。我们要在管好自己的同时管好我们自己的家人。坚决防止“枕边风”,防止自己被家人“拉下水”,在发现家人存在问题时,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已经发生不良后果的要严肃处理。

二是学会劳逸结合,爱护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好身体是搞好

工作

的前提条件。劳逸结合,规律生活,适当休息,才能更好地投入工作,爱护身体对自身健康负责,是对家人负责也是对组织负责。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三

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我市“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学习,提高践行政治“三力”本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政治监督,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围绕重点工作,制定政治监督清单,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查问责机制,防范化解思想松懈、纪律松弛风险。对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加强激励保护,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对“七个有之”问题严惩不贷,压紧压实换届政治责任,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体推进“三不”

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好生态好环境

坚持严惩腐败,强化“不敢”。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严肃查处政法系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巩固深化“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成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抓实制度执行,强化“不能”。堵塞制度漏洞,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让制度管用见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筑牢思想堤坝,强化“不想”。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挖掘红廉故事,深化廉政教育,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突出专项治理,做实以案促改。围绕重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和系统,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弘扬焦裕禄“三股劲”抓牢作风建设牛鼻子

以钉钉子精神纠“四风”树新风

以更足韧劲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狠刹歪风。以作风建设年为载体,激励引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务实担当、干事创业,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监督机制。

以更严举措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大力倡树新风。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对顶风违纪、屡治屡犯、巡而不改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不正之风扭住不放、寸步不让。

以更大担当破除“官本位”,反对特权思想。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

以反腐“拍蝇”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聚焦扶贫领域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聚焦民生领域深化专项整治。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聚焦惩腐打伞实现常态长效。落实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工作意见对专项斗争收官前尚未办结的案件,重点督办、紧盯不放,对新发现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深挖彻查,确保不放过一个“漏网之鱼”。

坚守巡察“政治定位”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

确保巡察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聚焦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深化政治巡察。换届前,组织1轮巡视巡察整改“回头看”和1轮专项巡察。对标中央、省委巡视指导督导,推动巡察工作全面规范、系统提升。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开展督导调研,推动县(区)巡察向基层有效延伸。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倾听群众意见,推动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科学谋划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研究提出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建议,进一步探索巡察成果共用、信息共享、力量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促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建立完善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压实党委(党组)巡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巡察全过程、各环节强化整改意识。

扛稳抓牢监督“第一职责”有效贯通各类监督

确保监督治理体系更协同更高效

抓实监督重点,盯住“关键少数”。聚焦突出问题,完善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规定。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形成常态,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织密监督网络,管住“绝大多数”。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及时掌握县区、部门、单位的政治生态状况。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严厉惩治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主动澄清正名,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

贯通各类监督,破解监督难题。探索构建职责清晰、优势互补的监督工作体系,加强监督信息整合分析共享。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丰富监督手段,探索切合实际的基层监督方法,支持兰考推进村级事务“365”监督试点。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工作重点难点

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补短板强弱项

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制定派驻机构重要情况报告办法,杜绝报告不及时、不全面、甚至不报告的问题。

补齐派驻机构改革短板弱项。深化市管企业和市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督合力。

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基础。强化县级党委和纪委监委责任,统筹基层监督力量。在部分县(区)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制定实施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具体意见,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实施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省市县三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有关方案要求,制定我市具体落实意见。

紧紧围绕“高质量建设”

以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确保纪检监察队伍政治强作风硬

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在反腐败斗争中判断形势不精准、领悟中央精神不透彻、贯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深化全员培训,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加强作风建设。带头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突出政治教育,弘扬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在监督执纪执法过程中增强责任意识,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尽责。

加强纪律建设,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要求。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律严查重处。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组织建设

20**年,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办发〔2018〕38号)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全市市管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按照职能相近、方便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原则,设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监委负责的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共配备行政编制30个,并入市纪委监委编制总数。**市纪委监委合理调配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才资源,使干部队伍在知识、专业、年龄等方面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备。目前派驻机构共设置纪检监察组10个,监督覆盖市直单位52个,实现了对所有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3人,其中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副职)、副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科员1人。实有人员共23人,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4人,30岁以上3人;从学历上看,本科及以上6人;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度,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责提供制度遵循。一是建立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分工机制、监督检查室指导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机制。2022年初,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打造了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内业管理示范点,通过统一材料目录、卷宗分类归档、文化图版更新等手段树立样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了内业档案管理。二是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派驻监督职责细化为5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划定了监督工作责任田,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可操作依据。三是实行“一报告三例会”制度,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调度和指导。“一报告”即每月报告上月工作完成和推进情况、本月工作计划;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

(三)发挥“探头”作用,履行监督主责

围绕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主责主业,发挥了“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突出派驻监督政治属性,把督促落实”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导向,对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盯紧各项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督促着力纠治站位不高、谋划不周、措施不细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开展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分析调研,指出在政治理论学习、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为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打牢基础。

二是做实日常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擦亮日常监督探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咬耳扯袖谈话等,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盯紧重点对象,把驻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监督重点,组织书面述责述廉;
嵌入关键领域,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局办公会等,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过程的现场监督;
守好重要节点,节前推送廉洁过节信息,节后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存在慵懒散慢浮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18至今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235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246人次,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

三是把准专责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传达学习、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各驻在单位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健全完善与驻在单位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为有效履行监督专责、压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遵循。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第一时间会同驻在单位传达学习中央、省、牡市、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工作部署,共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跟踪监督上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推进指导性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跟踪整改问题53个。

四是强化执纪审查调查,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深挖细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至今共处置问题线索2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思维,持续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打造高质量派驻“尖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思想上毫不动摇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行动上毫不迟疑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眼派驻干部专业化素养提升,加强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2018年至今组织参加省纪委各类专题视频培训、全市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173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文明安全办案、规范执纪执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5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带领调研组深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实地调研,通过与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二是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个别派驻干部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等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是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对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五是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容易出现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结合“派驻工作突破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从优化派出机构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对新调入干部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优化队伍结构,引进熟悉审查调查、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保障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老骨干”帮带“新干部”快速成长。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二)创新监督方式,抓住监督切口。畅通谈心谈话、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巡察、媒体舆情等多种渠道主动监督。注重与组织、信访、财政、审计、巡察、以及信息技术等部门联动监督;
注重巡察、专项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现问题跟踪整改监督;
注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位高频次明察暗访监督;
注重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攥紧监督“拳头”,提升监督的实效性。

(三)突出监督重点,把准监督关键。抓实日常监督,做到纪律教育零死角,化解苗头零遗漏,线索处置零差错,违纪问题零容忍。着力重点监督,重点关注重要岗位的关键少数,特别是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外工作的干部和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提升监督的精准度。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建立培训机制,组织集中培训、定期轮训,加强派驻监督能力建设。从培训形式上,组织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解读、派驻工作做法经验交流、工作实务分类辅导、专题领域互动学习等形式的学习培训;
从培训内容上,组织开展财务、计算机、法律专题培训等,拓宽业务知识面,了解禁止性事项和负面清单;
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五)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履职尽责。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为履行职责提供操作指南。在监督执纪方面,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通过组织部门干预、制作职责图板上墙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是代表派出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职能定位;
健全完善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在日常运行管理方面,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加强派驻监督亮点工作考核,督促探索形成更加丰富可行的监督方式;
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派驻人员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五

按照内蒙古分公司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通知要求,我进一步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习了《规则》,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制定《规则》的重大意义,准确掌握《规则》的具体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规则》出台的重大意义的深刻理解和把握,打牢了运用《规则》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主要有以下学习收获和体会:

一、聚焦主题,做好“宣传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群众监督制度,保障党员监督权利。新出台制定的规则对党员、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作出规范,必将有利于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规则》一共十章五十八条,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定制度、立规矩,《规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检举控告工作流程,对实名检举控告处理、诬告陷害行为查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要求和责任作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的分工,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遵循。

作为一名监督执纪员,要积极做好“宣传员”。一方面要把学习《规则》作为首要任务,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规则》,深入学习讨论,交流体会,掌握其深刻内涵和要义,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制度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领会实质、精准运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及时推送《规则》原文和释义,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晓度。

二、以上率下,做好“战斗员”

《规则》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每一个纪检监察人员积极做好“战斗员”,对检举控告做到及时办理、及时沟通、妥善处置。处理好检举控告工作,需要党委(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支持;需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高度自觉,全力执行。一是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确保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营造党员、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规范检举控告秩序,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充分发挥处理检举控告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各级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规则》,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对违规违纪违法处理检举控告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规则》贯彻执行的监督检查,纳入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重点,推动《规则》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三、守住初心,做好“勤务员”

《规则》的制定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群众身边。每一位纪检监察人员,要时刻记住自己肩上的责任和国家依法治理的担当,确保处理检举控告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使自己永远心怀坦荡、无怨无悔、问心无愧,使当事人心服口服、不生仇恨。只有这样,才能让纪检监察工作得到组织和人民的认可和点赞;只有这样,我们的党才能在带领全国人民奔小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走得坚实稳健、铿锵有力、战无不胜。

下一步,我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对标对表,用于实践,指导工作,严格按照《规则》要求,及时规范处理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等工作流程,依法依纪做好检举控告处理工作,切实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扎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合法权益。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六

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县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以下简称“派驻机构”)工作,保证派驻机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派驻机构由县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机构协助、配合县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全面领导,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县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年度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七条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年度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七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自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优化机构设置,加强组织建设

20**年,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有效整合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按照《关于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方案》(*办发〔2018〕38号)的要求,**市纪委监委开展了全市市管部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按照职能相近、方便工作、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原则,设立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市纪委监委负责的工作格局。派驻纪检监察组共配备行政编制30个,并入市纪委监委编制总数。**市纪委监委合理调配派驻纪检监察组人才资源,使干部队伍在知识、专业、年龄等方面得到最大程度的优化配备。目前派驻机构共设置纪检监察组10个,监督覆盖市直单位52个,实现了对所有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每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编制3人,其中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副职)、副组长1人(级别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科员1人。实有人员共23人,从年龄结构上看,50岁以上6人,40岁以上14人,30岁以上3人;从学历上看,本科及以上6人;
从工作经历上看,具有五年以上纪检监察工作经验8人,三年以上6人。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体系

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制度,为依规依纪依法履责提供制度遵循。一是建立了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驻机构工作分工机制、监督检查室指导派驻机构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机制。2022年初,制定了《“派驻工作突破年”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派驻机构的设施保障、内业管理,以及监督执纪和依规审查调查程序等要求。打造了派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内业管理示范点,通过统一材料目录、卷宗分类归档、文化图版更新等手段树立样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了内业档案管理。二是制定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办法》,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将派驻监督职责细化为5个方面39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划定了监督工作责任田,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可操作依据。三是实行“一报告三例会”制度,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调度和指导。“一报告”即每月报告上月工作完成和推进情况、本月工作计划;
“三例会”即季度工作例会、半年工作研讨会、年度述责述廉大会。

(三)发挥“探头”作用,履行监督主责

围绕派驻机构权限职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主责主业,发挥了“常驻不走的巡察组”作用。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督促落实“两个维护”。突出派驻监督政治属性,把督促落实”两个维护”作为监督的首要任务。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导向,对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盯紧各项政策落实执行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表现,督促着力纠治站位不高、谋划不周、措施不细等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各驻在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对部分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开展驻在单位年度政治生态分析调研,指出在政治理论学习、践行“两个维护”、落实主体责任、机关党建、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为精准开展监督执纪打牢基础。

二是做实日常监督,提高监督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挺纪在前,突出抓早抓小,擦亮日常监督探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参加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民主生活会及“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议等方式,对监督部门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等进行日常监督。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咬耳扯袖谈话等,动态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状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抓早抓小。盯紧重点对象,把驻在单位科级以上干部作为监督重点,组织书面述责述廉;
嵌入关键领域,通过参加或列席党组会、局办公会等,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重要议题决策过程的现场监督;
守好重要节点,节前推送廉洁过节信息,节后开展工作纪律检查,对存在慵懒散慢浮问题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18至今年共参加驻在单位各类会议235次,与各单位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谈心谈话246人次,进一步强化了“一岗双责”意识。

三是把准专责监督,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守监督主责主业,通过健全机制,传达学习、跟踪监督等方式,督促各驻在单位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健全完善与驻在单位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等机制,为有效履行监督专责、压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遵循。持续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第一时间会同驻在单位传达学习中央、省、牡市、市纪委全会精神及工作部署,共同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跟踪监督上级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督促驻在单位深入开展中小学“学生餐”、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工作推进指导性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运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跟踪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3份,跟踪整改问题53个。

四是强化执纪审查调查,严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区域划分、整体平衡、便于指导、凝聚合力的原则,建立“委机关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协作区,采取“室组地”联合办案模式,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作为,深挖细查,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线索审查调查力度。2018年至今共处置问题线索2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1人,批评教育帮助63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思维,持续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打造高质量派驻“尖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思想上毫不动摇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行动上毫不迟疑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着眼派驻干部专业化素养提升,加强党纪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2018年至今组织参加省纪委各类专题视频培训、全市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173人次,进一步增强了派驻机构干部的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和文明安全办案、规范执纪执法意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为使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2022年2月至5月,按照**市纪检监察机关“知行合一4+2工作机制”要求,由市纪委副书记带队,带领调研组深入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针对目前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实地调研,通过与分管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召开座谈会,组织驻在单位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存在偏差。个别派驻干部勇于担当精神不够,有怕得罪人思想,上门监督、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创新谋划工作不多。二是监督能力还有所欠缺。个别派驻干部知识结构单一,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知识储备少,在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等方面工作质量不高,执纪监督能力与履职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监督方式还不够丰富。方式方法多停留在参加(列席)会议等程序监督层面,对被监督单位审批、执法等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多是被动地依靠谈心谈话、信访举报,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四是监督重点还不够明晰。对被监督单位“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要事项的风险点掐得不准,难以有效提升监督效能。五是管理机制还不够顺畅。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作为驻在单位党委(组)班子成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容易出现对发现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结合“派驻工作突破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着力从优化派出机构资源配置、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制度机制等方面入手,做实做强派驻机构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

(一)优化资源配置,夯实监督底气。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对新调入干部做到“逢进必审”,坚持“逢调必谈”。优化队伍结构,引进熟悉审查调查、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的年轻人才,保障法律、金融、财会等专业人员比重。注重“以老带新”,采取“一帮一”结对子方式,“老骨干”帮带“新干部”快速成长。发挥派出机关后盾作用,打通派驻机构之间、派驻机构与委机关内部的干部交流、培养、晋升渠道,增强派驻干部对派出机关的归属感。

(二)创新监督方式,抓住监督切口。畅通谈心谈话、调查研究、专项检查、巡察、媒体舆情等多种渠道主动监督。注重与组织、信访、财政、审计、巡察、以及信息技术等部门联动监督;
注重巡察、专项治理、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发现问题跟踪整改监督;
注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部位高频次明察暗访监督;
注重开展“互联网+”监督模式、“大数据”监督,攥紧监督“拳头”,提升监督的实效性。

(三)突出监督重点,把准监督关键。抓实日常监督,做到纪律教育零死角,化解苗头零遗漏,线索处置零差错,违纪问题零容忍。着力重点监督,重点关注重要岗位的关键少数,特别是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长期在外工作的干部和历练不够的年轻干部,提升监督的精准度。

(四)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建立培训机制,组织集中培训、定期轮训,加强派驻监督能力建设。从培训形式上,组织重要法规政策文件解读、派驻工作做法经验交流、工作实务分类辅导、专题领域互动学习等形式的学习培训;
从培训内容上,组织开展财务、计算机、法律专题培训等,拓宽业务知识面,了解禁止性事项和负面清单;
从培训重点上,侧重掌握并熟练运用监督发现问题线索路径方法,为派驻监督发力充电蓄势。

(五)健全制度机制,推动履职尽责。按照“成熟一批、出台一批”的思路,陆续出台派驻监督工作制度,为履行职责提供操作指南。在监督执纪方面,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通过组织部门干预、制作职责图板上墙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是代表派出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职能定位;
健全完善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做到监督有据可依。在日常运行管理方面,健全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加强派驻监督亮点工作考核,督促探索形成更加丰富可行的监督方式;
按照派驻机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权限,将建议执行情况纳入年终对被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引导被监督单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主动接受派驻监督意识。在干部管理方面,紧扣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制定问责机制,着力解决派驻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派驻人员以自我革命精神找差距、补短板,更好履行监督职责,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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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汇报材料篇八

2019年度,派驻纪检机构正逢“两个全覆盖”改革,改革后的派驻纪检组承担对县财政局、民康公司、审计局、统计局的执纪监督工作。面对新单位、新人员、新角色等实际情况,我组严格按照《xxx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xxx纪委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的实际困难,坚持边组建、边学习、边工作、边立制,实现良好开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责任落实情况

(一)注重抓党风廉政教育,立足防患于未然。

一是强化教育防范。利用单位工作群,每天坚持专人推送《勤廉三分钟》、县纪委廉洁自律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开展“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提醒、对新提拔人员任前谈话、在相关专项资金拔付中对涉及到的重点业务科室进行事前提醒谈话、以及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腐无路》警示教育片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协助督促驻在部门党组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注重抓理论业务学习,为有效监督储备知识存量。

一是集中学习与自学并行。除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和委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以外,还多次集中组织全组人员学习关于派驻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法规;同时要求全组人员认真学习驻在部门的相关制度,尽快知悉驻在部门的人员情况、工作特点、工作流程等,为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向业务能手学习。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让新入职人员到委局职能室向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同志学习纪检监察技能技巧、方式方法。9月份利用10天左右时间到农村工作二室进行信访业务学习,从信访收接、到查处、反馈等全流程学习;10月份又利用两周时间到检查二室进行案件查处业务学习。

三是有针对性的拓展学习。针对驻在单位独立性、专业性强的特点,主动拓展学习空间,学习驻在单位专业知识,避免在监督过程中出现卡壳现象。我们是在学中干、干中学力争能够灵活运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使用、审计、统计等方面专业知识,为实施监督提供知识保障。(三)注重抓基层党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抓好本支部的党员活动。派驻第六纪检组承担县纪委第三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始终将支部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以“两学一做”、党员活动日、委局领导上讲堂等活动为契机,引领支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不犯法、知纪不违纪。在带领学习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时,全支部党员共撰写学习心得、微感悟等40篇,每月25日全体党员都能积极勇踊交纳党费。县纪委第三党支部改选以来,我作为支部书记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常态化督促支部15名党员进行“五查五改”,实现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并行。

二是督促驻在部门抓好党建工作。督促驻在单位党组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严格执行党组织学习生活制度,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道德品质、党性党风、纪律规矩等日常性教育。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党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党员党费交纳情况等,真正体现把政治监督、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四)注重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践行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公布举报电话。加入各驻在单位工作群及组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为成员的微信群,时刻关注驻在单位的日常动态、工作重点,并根据掌握的基本情况,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条;同时向驻单位适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及邮箱,便于及时收集问题、举报线索以及对派驻纪检组的意见和建议。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确保政令通畅。一方面是对县统计局落实巡察整改意见进行全过程监督。先后参加局党组专题剖析整改会9次,督促党组对巡察反馈的18个方面问题进行过细剖析、研究,严格按时间节点整改到位,共细化或完善了相关制度12项,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5人,提醒谈话2人,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讨4人;另一方面是从县财政局、审计局抽调精干力量协助市县巡察办开展巡察工作2批15人次,派驻纪检组有1人参与省委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工作。对于被抽调参加巡察的人员均进行了事前提醒谈话,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职,确保优质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围绕重大节日,实行节点监督。抓住中秋国庆“两节”重要节点,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通过对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提醒党员干部尽职履责、遵规守纪,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其间对9名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事前提醒、审批报备;对4名上班迟到及不履行请假手续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并及时整改。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行风险监督。一是排查廉政风险点。入驻以来,通过了解、走访、谈心谈话以及跟踪重点业务科室工作实施流程、参加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方面的会议等,共排查出重大廉政风险90项(其中财政局25项),作为重中之重,日常跟踪监督、落实整改。二是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目前已介入县审计局扩编的20家协审事务所招标工作、民康公司4个相关追加工程招标项目、县财政局提拔5名所长工作等重大事项的有效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五是服务委局的相关工作。协助检查三室、党风室调查信访案件3件,为联系室提供案件线索1件;配合检查二室对十九大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工作5起;上报各类信息72条,采用46条;按照委局领导要求,配合县财政局对全县21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所在单位领导有无回避情况进行为期的近1个月的监督检查,并提出专项建议4条报县委主要领导审核。

(五)注重抓扶贫领域工作,真正做到精准扶贫。一是结对帮扶初显成效。本人帮扶对象是南刘集乡赵陈村孔祥军,因妻子离家出走,父子两人生活较为因难,又因孩子较小,无法外出打工,但孔祥军有一门养鸡技术,针对这种情况定期上门实地走访,帮助联系技能培训班,并帮其规划适时扩大规模,有望在2019年实现脱贫。

二是积极参与扶贫督查。按照委局领导安排,配合县阳光办、农工办等单位,到高渡、卢集、众兴镇、史集等单位进行精准扶贫实地走访督查二次。

三是督促驻在单位扶真贫真扶贫。组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到县阳光办后台查询驻在单位人员实地走访情况、信息录入情况等,对发现的4个方面问题进行了及时提醒并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改制后的派驻纪检工作研究不够深透。现有的派驻工作制度从监督范围、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更精准的要求,在吃深吃透、学以致用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二是对驻在部门监督检查不够深入。在监督检查的频次上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四风”方面新动向、新情况研究不够,防范性不强,驻在单位类似现象偶有发生。

三是对“四种形态”的运用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对“第一种形态”运用的不够充分,没有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

三、改进方向

一是要进一步督促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被监督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好被监督单位的政治生态。

二是主动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认真学习落实《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同时注重了解驻在部门工作工作规则和流程。明确监督重点,把握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增强监督针对性。

三是强化对驻在单位的作风建设督查。制定重点督查工作计划,定期检查驻在单位有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六项纪律”行为、有否存在“四风“问题方面,对重要节点、重点工作环节加强督查,同时进一步转变监督方式。要从过程监督向事前、事后监督转变,以问题为导向主动开展监督。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要坚持抓早抓小,早提醒、早预防,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调查处理,更好地发挥派驻纪检组“前哨“和”探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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