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一
聘方(聘请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证件号码:
境外住址:
电话:
传真:
一、 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三、 受聘方的工作任务见附件。
四、 受聘方的税前月薪为人民币 元,其中 %可按月兑换外汇。其他有关待遇见附件。
五、 聘方的义务:
(一) 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二) 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三) 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 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五) 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 受聘方的义务:
(一) 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二) 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职。
(三) 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四) 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 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一) 合同的变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二) 合同的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1、 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 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2、 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3、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30天以后方可解除合同。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该合同即告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也可以终止该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即为违反合同,应当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当于受聘方月工资3到10倍数额人民币的违约金。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确切数额或更高或更低的违约金,应当在合同附件中写明。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后,受聘方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后,受聘方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签订新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签订新的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事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地点)签字。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同时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同时签字生效。
聘方:
受聘方:
年月日: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二
聘方(聘请单位)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聘方(外国专家、外籍专业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国籍:
证件号码:
境外住址:
电话:
传真:
一、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友好合作的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第一个月为试用期。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见附件。
四、受聘方的税前月薪为人民币元,其中%可按月兑换外汇。其他有关待遇见附件。
五、聘方的义务:
(一)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二)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三)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五)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一)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二)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职。
(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四)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身份不符的活动。
(五)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
(一)合同的变更。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二)合同的解除。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解除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1、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30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2、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3、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30天以后方可解除合同。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该合同即告终止。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也可以终止该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即为违反合同,应当向另一方支付800-3000美元或相当于受聘方月工资3到10倍数额人民币的违约金。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约定确切数额或更高或更低的违约金,应当在合同附件中写明。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后,受聘方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解除合同后,受聘方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签订新合同,应当在本合同期满3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签订新的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争议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当地人事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地点)签字。合同一式两份,每份同时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同时签字生效。
聘方:
受聘方:
年月日: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三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承担大学城校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以正式上班到解除合同为止。
二、乙方聘用期间岗位及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质量情况,妥善地处理质量问题。
3、负责督导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监督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中按施工进度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记载。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工程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决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全面监督各项工程的材料使用、施工工艺、人员操作等相关环节。
5、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要求施工的单位,及时发现给予警告坚决制止;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令其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上报学院令其停工整顿。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留质量隐患。
6、对监督验收的工程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验收后实事求是的填写监督报告。
7、负责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乙方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聘用酬金标准为3000元/月(叁仟元整),按月支付。本薪酬为包干费用,乙方不再享受甲方单位其它任何津贴,但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经考核全面履职给予奖励除外。
2、乙方为国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甲方在聘用期间不再为乙方购买任何社会福利保险。
3、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因私受伤的医疗费用一律自理,请假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报酬。
四、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因故要求提前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协商后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限届满,聘用关系即行终止。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1式4份,甲、乙双方、人事处、财务处各执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聘用乙方承担大学城校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期限:以正式上班到解除合同为止。
二、乙方聘用期间岗位及任务: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政策和法规,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实事求是地反映质量情况,妥善地处理质量问题。
3、负责督导工程监理单位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监督工作。
4、负责工程施工中按施工进度计划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记载。房屋建筑和构筑物工程的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决定使用功能、安全性能的重要部位;全面监督各项工程的材料使用、施工工艺、人员操作等相关环节。
5、对不按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要求施工的单位,及时发现给予警告坚决制止;对发生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令其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上报学院令其停工整顿。防止在施工过程中留质量隐患。
6、对监督验收的工程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验收后实事求是的填写监督报告。
7、负责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乙方待遇
1、甲方支付乙方聘用酬金标准为3000元/月(叁仟元整),按月支付。本薪酬为包干费用,乙方不再享受甲方单位其它任何津贴,但甲方根据乙方工作表现经考核全面履职给予奖励除外。
2、乙方为国家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甲方在聘用期间不再为乙方购买任何社会福利保险。
3、乙方在聘用期间患病或因私受伤的医疗费用一律自理,请假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报酬。
四、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因故要求提前解除聘用关系的,须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经协商后解除聘用关系。聘用期限届满,聘用关系即行终止。
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章)后生效。1式4份,甲、乙双方、人事处、财务处各执1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五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据《_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_____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 年 月日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六
甲方:
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甲方聘请乙方为“_________协会专家组”成员并根据以下协议各自履行义务:
一、甲方服务范围:
1、免费提供甲方数据库资讯产品;
3、在甲方网站发布具有入网专家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专利信息;
二、乙方权利
三、乙方义务
1、乙方将安排国内外专家进行网上学术交流和热点问题讨论,或开展某个学科领域的研讨会之类的学术活动,并在适当时候,组织专家团出国考察或邀请外国专家与国内专家进行交流。
3、入网专家在甲方网站所发表的论文、报告及言论需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
4、入网专家积极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_________网》改正。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向入网专家提供相关服务;
2、甲方应根据双方约定向入网专家结算其有偿服务的报酬并提供结算清单;
3、甲方邀请入网专家撰写相关稿件应至少提前_________日发出书面约稿通知;
4、甲方邀请入网专家参加专访等活动应提前_________日发出邀请。
五、保密条款
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协议双方未经对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包括其雇员和代理人,不得将涉及本协议的信息、资料及其他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否则,透露方将承担侵犯对方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乙方可使用甲方行业专家名义发表评论性文章或著作,经编辑修改后可在相关行业报进行转载。
六、合同终止
由于自然灾害、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经营状况或机制的变化,导使公司无法正常运营,使得甲乙双方的合作无法进行下去,任何一方在履行通知义务后可以终止本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2、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七
甲方:
乙方:
一、聘请籍,(外文姓名)(译名)女士(先生)为。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保证认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义务。
二、合同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务(另附页):
四、受聘方的月薪为人民币xx元,其中xx%可按月兑换外汇。
五、聘方的义务:
1、向受聘方介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聘方有关工作制度以及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
2、对受聘方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3、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配备合作共事人员。
5、按时支付受聘方的报酬。
六、受聘方的义务:
1、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干预中国的内部事务。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规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检查和评估。未经聘方同意,不得兼任与聘方无关的其他劳务。
3、按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工作质量。
4、尊重中国的宗教政策。不从事与专家身份不符的活动。
5、尊重中国人民的道德规范和风俗习惯。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合同。
2、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在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仍应当严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条件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1)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经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根据医生诊断,受聘方在病假连续xx天后不能恢复正常工作的。
4、受聘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1)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聘方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八、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美元(或相当数额的人民币)的违约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关机构证明,经聘方同意后,离华的费用自理;受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离华费用自理外,还应当向聘方支付违约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经受聘方同意后,离华费用由聘方负担;聘方若无故解除合同,除负担受聘方离华费用外,还应当向受聘方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即自行失效。当事人一方要求签订新合同,必须在本合同期满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受聘方合同期满后,在华逗留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
当事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尽可能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无效,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设立的外国文教专家事务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合同于20xx年xx月xx日在(地点)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聘方:
受聘方:
20xx年xx月xx日
聘请专家合同书样本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孙渝,主任。
甲方因工作及业务之需要,为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_律师法》之有关规定,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乙方指派律师出任甲方的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的指派。
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顾问服务:
1、就甲方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审查或起草甲方针对专门事项的声明、承诺、保证或公告等文书;
3、负责审查甲方与他方的意向书、合同、纪要及其他法律文书;
5、以拟发律师函的方式,协助甲方主张权利或回应他方的权利请求;
7、在需要时,就具体服务事项提供中、英文两种版本的法律文书;
8、在需要时参与甲方和他方间的重大商业谈判;
10、以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帮助甲方处理与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
11、协助或代理甲方以非诉讼、非仲裁的方式处理甲方与他方的争议。为保证乙方不过度介入甲方的企业活动,乙方提供上述服务均以甲方提出具体需要为前提。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师作为具体参与有关仲裁、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以及承担公司并购、合资、股权转让、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重大专项法律服务时,甲方应另行与乙方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并按照乙方的优惠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律师费用。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指派律师的工作只限于与甲方以独立法人名义发生的活动相关,乙方指派律师无义务为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若甲方职工、甲方参与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联合组织需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可以按照律师收费办法优惠20%收取律师服务费。
1、除非特殊需要,法律顾问在乙方所在地办公场所办公;
3、法律顾问在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9项服务时应在甲方所在地或者甲方安排的其他合适场所进行。
1、律师服务费
律师服务费为甲方应向乙方缴纳的法律顾问费。本合同项下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
2、差旅费
(1)在重庆市区(仅指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下同)内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乙方按律师服务费的10%收取差旅费。本合同项下市区差旅费为人民币 元,实行包干制。
(2)承办律师如需到市区以外出差,差旅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3、其他费用
乙方律师在进行与甲方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查档材料复印费、阅卷材料复印费、特快专递费、国际电话费、专家论证会费等费用,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甲方另行支付。
4、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师服务费和市内差旅费。其他费用的支付以不影响承办律师办理法律事务为原则,可以在费用发生后立即凭据支付,也可以预付,在结案时结算。
(2)除非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甲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承办律师直接支付任何费用或接受承办律师报销任何费用,甲方也无须向承办律师支付额外的报酬、补贴、津贴或者馈赠。
5、乙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乙方户名: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乙方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重庆分行上清寺支行;乙方银行账号:2321 。
1、甲方应当真实、完整、客观地向律师介绍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提供与甲方生产经营管理有关的文件材料。
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或计费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顾问服务费。
3、甲方应当为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在服务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的,或不适合服务于甲方的律师,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
1、乙方应当依法忠实地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具体情况适时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
3、乙方应当按时地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法律顾问服务。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5、除本合同约定或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外,乙方指派的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6、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律师服务费。
7、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及差旅费,乙方及其指派律师有权暂缓履行法律顾问工作。
8、签订本合同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不予退还;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和差旅费且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继续追讨。
9、乙方同意并保证,如果乙方指派的律师没有履行或者不能继续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事务。
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均为双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泄漏,但双方为履行各自的义务或者在涉讼时需作为证据使用时除外。
1、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要求更换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办律师,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
(2)承办律师违反保密义务,已经或者必然给甲方带来合法利益损失,乙方拒绝采取救济措施。
2、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向承办律师陈述虚假案件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经承办律师指出而拒绝改正的;
(2)甲方要求承办律师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经承办律师指出而坚持要求的;
(3)甲方拒绝履行支付义务的。
1、甲方的违约责任
(2)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义务,应承担继续支付责任和迟延支付责任,迟延支付责任以同期银行商业贷款利率2倍计算。
2、乙方的违约责任
(2)在乙方承担前款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合同应当履行的支付义务尚未履行的,无须继续履行;已经履行的,乙方应予退还,但已实际发生的差旅费应予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就合同条款进行的修改,均需形成书面协议并由双方签署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修改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一方提出续展意见,另一方同意的,本合同
有效期自动续展一年;根据需要,双方也可以另行订立新的法律顾问委托合同。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1、甲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是乙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甲方
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联系人:
2、乙方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乙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是甲方办理本合同项下法律事务向乙方
履行通知义务的唯一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厦8楼
3、通知义务的履行
甲、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对方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双方向
对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如果甲方需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需提前7日通知乙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者双方委托的签约代表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阐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另行特别约定:
甲方:乙方: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
签约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