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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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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大全14篇)
时间:2023-10-20 10:24:03     小编:雨中梧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应该重视心得体会,将其作为一种宝贵的财富,不断积累和分享。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学习心得体会范文,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一

转眼间,我来到__高中工作快一年了,在这一年中,我学习了很多,也成长了很多。下面我就以这一年的经历谈谈我作为一个新教师的工作心得体会。

第一学期我主要暂代生物实验员的工作,刚开始的时候,我对实验室的设备一点也不熟悉,对一些实验的准备也不大了界,作为一个新教师,我真的感觉很彷徨,幸好,这时组里的其他老师给了我很多的指导和帮助,我添置了很多与新课程理念下的实验有关的新器材和药品,同时对原有消耗的其他设备进行了补充,维修实验室桌凳,组织学生打扫卫生,积极准备实验,合理安排实验时间,较好地完成了实验室工作,同时,我还对实验室财产做了统计,迎接并顺利通过了省领导对实验室的评估检查。

第二学期我主要担任高一年纪的生物教学,在教学工作中,我主要作到以下几点:

1、深入细致地备好每一节课,熟悉教材,精心设计问题,力求把握重点难点,使课上内容简单易懂,同时自己制作或借鉴网上比较好的教学课件,把传统讲授教学模式个现代教学模式结合。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一般第一次上总是感觉不太流畅,我及时从中获得经验,在下次上时更好的讲授好。同时课堂注重学生学习主动性的发挥,培养学生发散思维和创新意识,使其综合能力得到发展。

3、坚持听课,学习师傅和其他老师的教学经验,结合新课程历年,寻求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法。

4、认真及时地批改作业,从中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从而有侧重的对其强调,扫除自己学习中的盲点,也为课堂效率的提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这一年中我还担任了高一(__)班副班主任的工作,积极参与班级管理,在__老师的指导下,我学会管理班级的一些方法和教育学生的一些经验,认识到对学生一味严格是不行的,要找到严和爱的切入点。

作为一名新教师,我有很多不足,因此我积极汲取养分,感谢教育局给我安排的到教师进修学校学习的机会,请了许多资深教育工作者给我们授课,我受益颇多。

总之,我还很年轻,需要不断的磨练,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物教师,为此,我将一如既往,努力早日达到目标。

教师专项整治治工作心得体会4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二

8月15日是集中整治“酒后驾驶”活动启动仪式。信丰大队按照部交管局、省总队、市支队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五进”宣传活动的需要,围绕上级_x门确定的宣传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当天,大队共出动警力168人次,出动警车56车次,悬挂宣传横幅40条,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1_份,受教育人数16000余人。

一是隆重举行启动仪式。大队以“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为宣传主题,在大队门前开展了启动仪式,大队领导班子亲临现场,传达了公安交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的目的、措施和具体部署以及酒后驾驶的危害、后果,引导社会关注预防酒后驾驶的相关工作。

二是邀请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报道。启动日当天,大队邀请了县电视台、县报社记者,对活动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并在县电视台进行了游走字幕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形成了新闻媒体宣传高潮。

三是深入公共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结束后,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广场、餐饮酒店较为集中的路段,通过发放《致驾驶人的一封信》、悬挂主题宣传标语、展出宣传图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展示查处酒后驾驶执法装备等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同时,大队自行制作了“禁止酒后驾驶”等温馨提醒牌,放置餐饮、酒店前台或张贴在大门口醒目处,提醒广大驾驶人“饮酒勿开车,开车勿饮酒”。

四是积极开展“五进”宣传活动。为大力营造专项整治的社会声势,大队结合公路客运专项整治行动日,组织宣传民警先后深入105国道、343、341省道沿线公路客运专项整治检查点,向广大驾驶人、乘客及路过群众通报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传达“酒后驾驶”集中整治工作的工作部署和措施,提醒广大驶、乘人员拒绝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三

为您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每天在电视上看到浙江省禁酒驾代言人小强给我们的温馨提示。不要和人抢道,不要跟车赛跑,赶路不差这几秒。超员超速害人害己,遵章守法都很开心。这样一系列关于交通安全的宣传口号,经常出现在报纸最显眼的位置,比如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媒体每天也报道交通安全,时刻敲响安全警钟。

作者不会开车,但他似乎对这些广告抱着与我无关的态度。但是从去年亲身经历过酒后驾驶被查,让作者吸取了终身教训。

交通安全已经成为每个人茶前饭后的话题。然而,许多关于车祸的故事,80%是因为司机酒后驾车造成的惨局。

打开网站搜索酒后驾车,映入眼帘的是关于血案的故事,不得不思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需要时刻记住:安全从我做起,拒绝酒后驾车!

记住萧蔷的话为了你和家人的幸福,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四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20_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
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
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月*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等相关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五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篇

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酒驾案例心得

本文来源: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六

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切实增强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努力树立人民教师良好形象,按照《武昌区教育局关于深入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立德树人的教育工作根本任务,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思想过硬、依法执教、品德高尚、业务精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人民教师形象。

二、工作措施

1我校成立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

组长:夏必成魏明洋

本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从2017年5月至12月31日结束。3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分宣传动员、自查整改、巩固提高、总结评估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提高认识阶段(2017年5月)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体教职工遵纪守法、立德树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一是针对当前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召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动员部署会,扎实安排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二是精选学习宣传内容,重点学、学重点,反复学、学反复,做到师德规范入耳、入脑、入心。主要组织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2‟41号)、《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三是组织专题讨论,明确新时期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6月)

对照武教字„2017‟6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和深刻剖析,发放告家长书、问卷调查、开展电话调查等方式排查问题:

一查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查找是否存在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和积极的进取心,教学上应付,备课不充分,教学过程不严谨,上课随意,不认真批改作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思想提高,教学成绩长期没进步等问题。

二查关爱学生。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查找是否存在教育管理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对学生不能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以自己的好恶厚此薄彼;不尊重学生的人格,歧视、讽刺、挖苦、侮辱、责难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向学生乱收费,引导学生订购书报教辅材料,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精神负担等问题。

三查教书育人。教书育人是教师职业的天职。查找是否存在教育观念落后,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效率低下,不践行新课程理念,高效课堂实施被动不积极,违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等问题。

四查为人师表。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查找是否存在衣冠不整,不修边幅,语言粗俗,举止不端;课堂上接打电话,在课堂或考场上吸烟,工作日酗酒,酒后上课;在同事中拉帮结派,乱发议论,用不正当手段诽谤、诬告他人;不尊重家长,不能友善地与家长沟通,指责、训斥学生家长,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问题;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性差,作风不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调课缺课旷工;集体观念差,个人主义严重,不服从组织调配;工作上挑三拣四,避重就轻,遇事不敢负责,不承担责任;不负责任地滥发无根据的帖子,和浏览不健康网站等行为。

五查终身学习。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不竭的动力。查找是否存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思进取,不注重知识积累更新,不潜心专研业务,不重视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等问题。通过自查整改,广大教师要从思想和行为上反思自己的从教经历,对照上述问题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找出自己的差距和不足,进行深刻剖析,明确努力方向。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7年6月到11月)。

立足长远,结合实际,对照师德规范要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巩固教育整顿活动成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核心、以督查为手段,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1.建立师德师风教育培训制度。把师德培训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要保证师德学习教育时间,暑期要开展集中教育,做到师德教育培训经常化、制度化。

2.建立“师德承诺”制度。今后每学期开学要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师德承诺”签字仪式,并组织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宣誓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师德“承诺”,并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群里和宣传橱窗的醒目位置,设立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建立先进师德典型宣传制度。每学年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经验交流会、主题讨论会等活动,以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4.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民主评议制度。建立社会、家长、学生民主评议师德师风的制度,每学期组织一次民主评议活动,通报评议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建立“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度。对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晋升职称、职务,三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阶段(2017年12)

活动期间,及时总结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成效,发现师德高尚先进个人和典型事迹。学校将通报师德师风建设情况,并对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整顿活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教职工年终考评。

三、有关要求

(一)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要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结果必须成为教师奖励、培训、聘任、辞退以及教师职务晋升、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三)在师德师风整顿活动中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017年5月22日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七

县教科局局长xx参加指导xx学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讨论,重点围绕xx教育督导站和学区各校教育提质工作存在的问题、推进教育提质的具体措施、对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进行深入交流指导。

会议指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为苍溪教育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教育强县建设提供了新路径,是苍溪教育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要深刻领会县委书记张世忠大会讲话精神,准确解读教育提质工作方案的核心要义,认真学习身边的'先进典型,在教育生态、机制改革、县中振兴、队伍建设、质量提升、要素保障等六方面精准发力,做推动苍溪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拥护者、实干者、圆梦者、践行者。

会议强调,教育高质量发展要围绕学区教育目标抓谋划,树立大教育观,打好全县教育整体战;要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改进课堂常规管理,建成规范化、特色化学校;要全力抓好校园安全管理,整治周边环境,做好疫情防控等工作,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强化组织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强化责任担当,学区督导推动,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各校真正静心、脚踏实地,干净务实抓课堂、抓教研,用教学业绩说话;对标榜样、找准措施,学习赵栋贤老校长无私奉献的教育情怀,学习柏杨小学砥砺奋进、爱教爱岗的敬业精神;上下齐心、勇毅前行,用吹糠见米的态度,苦练内功、提质升位,为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教育答卷。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八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x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x月x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驾驶安全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近期全体教师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教师来说,如果不遵纪守法,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

其次,为了维护教师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教师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危害。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九

《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detto和sandropanseri出演。该片讲述了一个15岁乡下男孩到米兰的大公司谋职的经过。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涉车涉酒专项整治工作(通用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维护清正廉明的形象,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统一部署,7月中旬以来,武平法院认真开展了党员干警涉酒违纪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部署。

二是强化排查摸底,以各支部为单位,通过党员干警自查,建立个人爱好、家庭情况等为主的个人档案,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廉政谈话,抓早抓常、防微杜渐。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警示教育片,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

四是作出郑重承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酒驾就是高压线”意识,并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

五是算好违纪违法账,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算好酒驾醉驾成本,千万不能有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当然也包括我,我是一位有着*年驾龄的老司机,平时是滴酒不沾的,因为我一直了解酒驾的危险与伤害,但是20xx年*月*日,自家办喜事,当着那么多亲戚朋友的面一再推脱,盛情难却最终没有抵挡住酒的诱惑。

这些天,我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认真学习《》《》等相关知识,和大家在一起讨论探讨酒驾和危害,关于我酒后驾驶的行为,这些天我也一直在认真反思,深刻自剖,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了深深地愧疚和不安,在此,我要感谢给予我警告的交警、给予我学习机会的老师们,这次的酒后驾驶使我醍醐灌顶、猛然惊醒,幸好没有发生车祸,现在我郑重的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检讨:

险的倾向,也是一个极其不好的苗头,要是我继续这么大意发展下去,那么,后果将是我无法想象的,想想家人更是由衷的后怕。因此,在深感后悔的同时,我也感到了幸运,感到了自己觉醒的及时,这对于我今后的驾驶,无疑是一次关键的转折。所以,在此,我向各位、向我的家人做出深刻的检讨。

最后希望用我的亲身经历,及时的劝慰和告诫我单位的同事、身边的亲戚朋友,不要像我一样不顾及法律法规、不考虑家人的情况下,酒驾后才后悔。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十

按照关于“双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的要求,现将本人自查情况专题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公司纪委集中开展“双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彰显了以习近平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针对全体党员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倡廉、整改作风问题的坚定政治态度、立场和决心;也是公司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部署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行动。我认为专项整治工作很及时、很有必要。

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我充分认识到开展“双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与公司决策部署统一进来,积极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主动担责,积极行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业务工作中去。

按照中国传统,在现实生活中是有必要的人际交往,但我的交往有原则、有界线、有规矩,能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能将工作和生活很好的分清界线,崇尚平等友谊,坦诚交往。我从事业务是技术管理、规划发展,主要职能是服务指导基层和对外技术交流学习,对内部单位均为正常工作关系;对外部基本上是正规的科研院所,经常寻求其帮助我们提供技术支持、或解决生产技术问题,也均为正常工作关系,按规定接待,没有收送礼品礼金。

(一)关于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在工作中没有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或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问题;我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没有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问题;没有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问题。

(二)关于违规赠送礼金的问题

我没有违规向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问题。

二、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集团各级党委纪委关于廉洁自律文件等精神,我的政治站位、思想境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有了很大提升,能在工作生活中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但距离组织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并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措施,具体如下: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治理论知识深入系统学习不够。平时重视业务学习,忽视党性修养学习提升;认为企业以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为主,忽视政治思想工作的方向性、重要性,因此缺少主动学习,学而不实、抓而不紧,没有真正静下心来学习政治理论知识。

二是思想作风有待改进和转变。存在观念陈旧、能过就过等问题,缺乏创新动力和担当精神。

三是廉洁自律要求不够高。虽然感觉自身的做人原则还是比较硬朗,与廉洁要求相比,还存在对一些敏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党纪国法、业务技能等理论知识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养和能力。平时重视党性、业务学习两手抓、齐并进,做到政治思想、业务工作两不误、两提升。

二是改进和转变思想作风,用好管理制度、用好组织赋予的权责,扎实干好本职工作。要解决陈旧观念、能过就过等问题,生活上安于现状,工作中创新进取,激发自身创新动力和热情;积极主动、开拓创新,要用担当精神和责任把工作干好干实。

三是提升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接受监督,坚定反腐倡廉态度。按照八项规定、廉洁自律要求继续增强自身做人原则,提高对一些敏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和研判能力,增强必要的警惕性和鉴别力,坚决杜绝腐败。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一

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抓好学习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要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重点解决共性问题,还要结合实际,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认真梳理自身司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施行见效;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效能;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扣江苏检察工作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剖析、勇于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在侦查取证、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在提升规范意识、推进建章立制、强化案件管理和严格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她指出,要在推进建章立制上、在严格督促检查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强调,要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治理源头。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抓起,以好的作风、严的态度抓落实。要依靠改革,用好平台,以改革促规范、以管理促规范、以科技促规范、以公开促规范。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既集中清理纠正查摆发现的问题,又要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新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检察队伍。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院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办事机构,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二要认真研究会议部署的要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对照各自工作,找准问题所在;三要认真研究考核考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案件规范管理;四要边学边整、边学边改。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搞“一刀切”,动真格、敢碰硬、出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二

xxx消防大队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总队党委严抓部队管理的要求,进一步严格部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强化官兵履行条令、遵守禁令的意识,全面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根据省公安厅部署,总队党委决定,大队在2月1日至5月31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以胡锦涛总书记“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三句话总要求为指针,全面落实公安现役部队“11〃18”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公安部“五条禁令”要求,深入贯彻依法治警、从严治警方针,严肃查处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有效整肃警风、严明警纪,全面提升消防部队执法公信力和队伍战斗力,为全省消防工作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障。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贯彻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湖南省消防部队公务用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部队安全发展的意识。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官兵遵纪守法的养成教育,进一步增强官兵遵守党纪国法警规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决防范官兵违反“五条禁令”和涉毒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坚决遏制官兵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车、参赌护赌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为加强组织领导,大队成立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教导员xxx任组长,大队长xxx任副组长,副教导员xxx、指导员xxx、中队长xxx为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活动的部署和落实。

(一)全面动员部署。大队召开党委会,中队召开党支部会,军人大会,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网络信息、横幅简报等有效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浓厚氛围。大队和中队,中队与班级层层签订工作责任状,全体官兵签订保证书。

(二)强化警示教育。中队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湖南省警车治理四条禁令》、《湖南省公安机关禁酒暂行规定》等警纪警规和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收集的全国公安机关涉车涉酒涉赌涉毒的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广泛开展讨论,引导官兵深刻认识涉车涉酒涉赌涉毒问题的严重危害,把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教训来吸取,举一反三,切实增强官兵的政治意识、安全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服从意识。

(三)全面排查隐患。以车、酒、赌为重点,全面、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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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开展一次大排查。主要查摆是否存在无照驾驶机动车、所驾车与驾驶证不匹配、酒后驾车、公车私用、违章驾车、将行政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附近、工作时间饮酒、着制服饮酒、酗酒、参与任何形式赌博等现象。要实行领导包干帮教责任制,将家庭矛盾突出、自控能力差、有车、嗜酒、好赌等容易违禁的人员作为帮扶重点,逐人明确管理责任和措施。采取“个人找、大家帮”的办法,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四)严明法纪警规。严格落实省公安厅“八条铁规”:“八条铁规”:(1)公安民警吸食、注射海洛因、冰毒、麻古、k粉、摇头丸等传统毒品、新型毒品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2)公安民警违规使用枪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规用枪致人死亡的,所在县市区公安局局长引咎辞职。(3)公安民警携带枪支饮酒,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4)公安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公安民警工作时间饮酒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6)公安民警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给予纪律处分,领导干部免职;民警配偶子女使用无牌、套牌、假牌机动车辆的,对该民警给予纪律处分。(7)公安民警参与赌博的,一律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情节较重的,清除出公安队伍;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8)公安民警为涉赌涉毒场所提供保护、通风报信的,一律给予开除处分。此外,总队还将依据部队相关禁令法规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查处。

(五)发动全警监督。开设手机、座机举报平台,接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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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部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和举报。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集中整治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问题专项行动,是总队党委切实加强部队正规化建设、狠抓安全发展的重要部署。从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维护消防部队良好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主官要率先垂范,为官兵作好表率,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下属。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今年上半年消防队伍建设的头等大事。

(二)狠抓问题整改,确保活动实效。结合整治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不揭露不放过,原因不找准不放过,责任不查清不放过,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真正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警令不畅的问题。要不断建立健全部队管理内控机制,针对公务车管理、私家车管理、驾驶员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管理,建立健全预防事故案件的规章制度。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努力达到消防部队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形象进一步提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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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纪查处到位,决不包庇袒护、法外开恩和降格处理。文职雇员违反“八条铁规”的,参照对官兵的要求进行处理。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疏于队伍监督管理,在官兵涉车涉酒涉赌涉毒违法违纪负有领导责任以及对发生违法违纪问题隐案不报、瞒案不查甚至包庇袒护的领导,会坚决按照《湖南省消防部队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维护清正廉明的形象,根据县直机关党工委统一部署,7月中旬以来,武平法院认真开展了党员干警涉酒违纪问题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部署。

二是强化排查摸底,以各支部为单位,通过党员干警自查,建立个人爱好、家庭情况等为主的个人档案,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或廉政谈话,抓早抓常、防微杜渐。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警示教育片,知敬畏、存戒惧、守法纪。

四是作出郑重承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牢固树立“酒驾就是高压线”意识,并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承诺书》。

五是算好违纪违法账,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座谈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算好酒驾醉驾成本,千万不能有酒后驾车的侥幸心理。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自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启动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公室专门开展了酒后驾车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警方观看《醉与罚》三部。
,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
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交警大队按照市局交警支队《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迎庆”系列行动扎实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1至11月,共查获酒驾673起、醉驾30起、毒驾7起,专项行动收到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组织部署精细周密。一是成立工作专班。为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张明任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任副组长,交警大队各中队、所、室负责人和各农村片区联合执法中队中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由副大队长王澜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部署、督导推进、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收到实效;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大队结合西充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项,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打好了基础;三是定期会议部署。大队通过定期召开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部署会、协调会、推动会等方式,总结回顾前阶段工作成效、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整治重点、目标,2019年先后召开13次会议部署推进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有组织、有目标、有重点地稳步开展、深入推进。

二、灵活方法,集中整治措施有力。一是合理勤务安排。大队在保证正常工作时段路面查控力度的同时,合理安排勤务,确保有足够的警力参与酒驾专项整治,整治中,执勤民警充分发挥机动灵活作用,以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查处工作,做到了酒驾集中在哪里,整治就跟踪到哪里,有效增强了整治效应;二是强化重点区域整治。对“涉酒”事故多发时段、路段及酒后驾车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汇总,并结合县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分布特点,确立了晋城大道、安汉大道、天宝路、春天路、鹤鸣路、环城路六个重点整治区域,坚持每周晚因需投警、对点查控,形成了对酒驾整治的严管态势;三是精准开展整治。在分析确定重点整治区域的基础上,大队按照“紧靠重点场所、把住出行路口”的原则,确立了以安汉大道纪信广场转盘、晋城大道牧童转盘两个重点卡点为依托,勤务向四周范围扩展辐射的卡点勤务机制,确保了查处酒驾工作实现灵活、多变,有效防止了酒后驾车人员掌握规律,逃避警方查处的现象;四是处置措施到位。为防止个别酒后驾车人员因酒后情绪冲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抗拒执法、无理取闹,引发群众围观等突发事件,大队及早施策预防,详细制定了各类处突预案,有力保障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宣传跟进,营造氛围全面到位。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宣传计划,多措并举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媒体宣传。通过西充电视台、西充县政府门户网、农村交管平台、农村交管手机app、“三微一抖”和手机短信等公布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整治重点等内容,2019年先后通过各类媒介发布整治工作信息150余条、动态成效300余条、暴光典型案例100余起,营造了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路面宣传。各外勤中队民辅警在执勤、巡逻和路查路检活动中,结合近年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后果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呼吁全社会自觉举报、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余份,赢得了群众酒驾整治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三是强化行动宣传。在县局、支队安排的酒驾整治统一行动、集中清查行动和大队自行组织的整治行动中,参战民辅警在加强路检路查的同时,都主动深入县城主要餐饮、娱乐场所、商业聚集区开展巡逻和宣传,将印有“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勿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醉(罪)在酒中,毁(悔)在杯中”、“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等提示劝告宣传资料发放到就餐群众及驾驶人手中,使驾驶人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有效减少了酒驾发生的可能性;四是警媒联动宣传。大队与西充电视台建立了酒驾整治联系制度,在每次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中,电视台都安排新闻记者随警作战,深入一线采访报道,并充分利用《西充新闻》、《警方热线》、《生活周刊》等栏目广泛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宣传,重点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等方面的宣传,2019年县电视台共制作酒驾整治专题节目6期,使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提高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

四、督导推进,信息报送及时准确。一是严格督导检查。大队成立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检查督导组,坚持每月对各交警中队和各联合执法中队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动态情况及工作成效进行督导、考评和排名,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大队确定了专人负责将整治工作动态情况和工作信息按时向支队上报,确保了各类信息上报的及时、全面、客观,为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有效的信息保障和决策依据。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20_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
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
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恶性事件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通过这两天的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酒后驾驶的危险。酒驾,不止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_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_元,吊销驾驶证。这不止是金钱的损失,更留下了不好的记录,六个月的扣留驾驶证,使得以后的出行不方便,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可以说酒驾是害人又害己。酒后驾驶危害很多:会使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饮酒后易困倦。
知道这些危害后,又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想到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这八个字,同时,我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绝不开车,这是对自己,对家人,同时也是对社会负责。

在总队转发《转发中共重庆市公安局纪委关于万州区公安局对民警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侦办不力且隐瞒不报相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之后,大队迅速组织大队全体干部和驾驶员进行了学习,在我听到万州区公安局民警吴文胜发生醉酒驾车案后,非常令我震惊和不解,万州区局的部分领导和民警仍然是没有深刻体会到酒驾的危害,还想尽力隐瞒事实,逃避责任,“保护干部”的想法是好的,但是用错了地方。

时至今日,“酒驾,醉驾”几乎可以算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也已经入刑了,但是就在这样一个全民抵制酒驾醉驾的大背景下,我们看到了很多人还存在侥幸心理,有政府干部,有明星,也有老百姓,还有我们亲自处理“酒驾”的民警,在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一个个专项行动和我们全市公安民警的努力,全市的酒驾、醉驾率及发案率明显下降,但仍然有少部分同志,不顾自身和他人生命和家庭的安危。今年又有不少民警因为醉驾被处理的事,大多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下班之后的八小时之外,抛开民警执法者的身份,民警也是普通人,也有各类社交,在民警下班之后,少不了各类的应酬,应酬就少不了喝酒,喝酒之后的行为就很难控制,对民警酒驾的教育和警示我们学习了不少,采取了多种方式,也取得了不小的效果,但是我认为此类案件仍不断发生的原因不仅仅只是让民警有没有法律意识的问题,更要让民警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从源头上杜绝酒后驾驶事故的发生。吴文胜醉酒驾车案不是一起单纯的案件,它所暴露的问题,是令人震惊,让人担忧的,其行为严重玷污了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庄严形象,严重的与当前的警营文化建设相违。在现场人民内部矛盾比较突出的时期,作为警察更应该以身作则树立好警察、部队的形象。作为一名消防警官,面对这样的事件,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酒驾”的严重性,也让时间本身时刻警醒我,那将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也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严格遵守公安部五条禁令及重庆市10条铁规的要求,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去维护警察队伍的庄严形象,同时也绝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更要根据此次事件由此及彼的推出和防范其它有违正义和有损警队形象的行为,坚决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一个良好的正面形象,为创造出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奉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近期全军部队学习了禁止酒驾的相关材料,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醉驾入刑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首先从违法成本来说,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最新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1至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这就意味着醉酒驾驶将不再是违法,而是一种犯罪行为,最长可处6个月的拘役,醉驾被查者的身份也由普通违法者变成犯罪嫌疑人。同时,根据修正案草案,醉驾者将被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吊销驾驶证,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从共同的违法成本看,醉驾当事人不光失去自由,还将损失金钱,更留有犯罪记录。对于一名军人来说,根据部队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和后果之严重不言而喻。其次,为了维护解放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树立军人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部队对驾驶员的严格要求,并作出相应的处分、处罚规定。自部队的相关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队的驾驶员认真组织学习和讨论,认真贯彻执行,得到明显转变,军人的良好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重新树立。

从醉驾入刑的意义方面看,一是体现了对生命价值的尊重。成都孙伟铭醉酒无证驾驶造成4死1伤交通事故案、南京张明宝酒后驾车冲入人群连撞9人造成5死4伤,死亡者当中还包括1名孕妇交通事故案、郑州市城管科长傅口醉酒无证驾驶连撞11人造成3死8伤交通事故案等等。还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处罚,往往采取逃逸,延误对事故受害者的抢救治疗,使事故受害者生命健康受到进一步伤害,并因此导致死亡、伤残等严重后果发生。醉驾入罪,其真正意义不在于实现法律处罚从轻到重的规律性,实现刑法理论的对接,而在于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其背后所隐含的是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二是冲击传统酒文化的陋习,遏制酒驾交通事故的高发。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国人自古就有"无酒不成席"、"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是多少"、"管你会喝不会喝都要喝"的说法,在这种酒文化的熏陶下,公务接待、亲友聚会、职场交往都离不开酒,酒成为了活跃气氛、增加友谊的催化剂。很多驾车人在明知喝酒会造成驾车危险的情境下仍不顾一切的喝酒、醉酒,甚至在发生多起醉驾撞人的之后,仍有一些人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前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这种漠视公共安全的行为让醉驾行为屡见不鲜。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军队驾驶员,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愿这条警句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准则。

根据《xx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和《xx市公安局关于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蒙城县公安局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安排,制定了《蒙城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民警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确定了领导小组成员,提出了活动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一千四百多名民警和辅警签订了承诺书。

警务保障室在局三楼会议室组织全体民警、工勤、辅警学习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张力主任主持学习活动。要求全体人员要吸取安庆市接连发生的两起民警酒后驾车肇事的教训,结合此次涉酒涉车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转变思想,提高认识,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郭清龙副主任针对驾驶人员强调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驾驶员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全体民警、工勤、辅警纷纷表态,将严格遵守各项规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坚决执行各项决定,不酒后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特(巡)大队各中队负责人及辅警代表结合自身实际纷纷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牢筑遵纪守法思想防线,提高自觉意识,更好的服务群众。大队全体民警、辅警一一签订了涉酒涉车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承诺书。交管大队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大队长葛晓明任组长,教导员马文民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领导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大队。要求各中队每位民警都要找原因、谈危害、讲体会,做到防微杜渐。建立单位与家庭共同监督管理的机制,强化对民警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经侦大队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切实把涉酒涉车问题作为经侦一项重要来抓,每位民警和辅警都要严格贯彻执行;二是大队要补充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民警的监督和管理;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待,绝不姑息。全局其它部门都开展了学习讨论和贯彻落实。

全局二十三个派出所主要负责人向本所全体民警、辅警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坛城派出所要求民警、辅警:一是要真正从思想上改变认识,杜绝特权思想和侥幸心理,提高对酒驾、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的认识;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工作日期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在工作日期间严禁喝酒,非工作日期间尽量不喝酒,少喝酒;三是坚决遵守严禁酒后驾车的底线,任何人酒后不得驾驶警车、私家车。四是任何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开套牌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南关派出所副所长葛江涛说:我们要通过此次活动,使全体人员增强纪律意识,不仅仅要杜绝涉酒涉车违规问题出现,其他方面也要杜绝出现违规现象。民警钱军表示:酒后驾车是对社会、家庭、个人极不负责的表现,我们要深刻认识其危害,主动避免酒后驾车现象的发生。协警赵志伟发言:目前所内几乎人人拥有机动车,且协警平时驾驶警车的情况较多,作为南关派出所的一员,必须要遵守各项纪律规章,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借此整治活动期间,认真学习公安机关纪律条令,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

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市局教育整顿办专门开展过酒驾醉驾专项治理工作,也要求全体民警观看了《醉与罚》三部,然而,仍有民警发生顶风酒后驾车违法违纪问题。6月30日,支队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以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通报了xxxx联勤机动队事业编文职警员xx无证、酒驾违纪违法案件以及进一步工作方案。面对这样的事件,我除了震惊之余也从中切实的体会到了无证驾驶、酒驾危害的严重性,也让事件本身时刻警醒我,酒驾是万万不能触及的底线,丝毫不能抱有侥幸的心理。如何能真正杜绝酒驾行为,我浅谈以下三个观点:

习总书记说过:“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党员,更是要以党规、法律、道德为准绳,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老实人、生活中的干净人,炼就个人“金刚不坏之身”。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人民警察,我们要树立一种道德意识,要让我们民警有一种穿上警服在八小时以内是警察,八小时之外脱了警服我还是警察的思想,只有时刻树立“我是人民警察”的思想才能更好的尊重自己,尊重他人的生命,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道德意识,才能把法律约束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从而真正养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习惯。

xx无证、酒驾违纪案例是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以来第一起被通报的酒驾案件,其影响及性质是恶劣的。现实生活中,很多驾驶员的意识就如同xx,不了解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和其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驾驶员在酒后驾车时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饮酒只要不超过自己的酒量就不会产生太大影响,也不会发生交通事故,因此冒险饮酒驾驶,甚至醉酒驾驶。我认为每一个公民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认识酒后驾车不仅对社会、他人造成危害,同时自己也会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我们要从自身做起,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维护社会交通安全。

尽管行政处罚对醉驾者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这种威慑力不足以让醉驾者望“酒”却步。要限制直至消灭醉驾行为,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的影响,传统的单纯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效果并不明显,必须通过刑罚的力量斩断酒文化对驾车人群的影响,不仅让驾车人自己能够时刻认识到醉酒驾车给他人给自己造成的危害,也让其他的社会公众自觉的遵守法律,不劝甚至是不让驾车人喝酒,有了社会关于驾车人不能喝酒的这种认识和意识,醉酒驾车的行为将会大大减少。只有通过公安、检查院、法院联动的刑事制裁才会对醉驾行为起到足够的威慑,让醉驾行为人对自身的醉驾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从而才能不酒后驾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是作为一名警察,更应该遵守好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部队的规章制度。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十三

xx市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教育整顿治理年”专项行动,可以说正当其时!

教育整顿治理行动如朝阳冲破迷雾,让我们看清前进的方向,坚定我们推行教育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让每一名教育工作者鼓足勇气,砥砺前行!

随着我国全面改革开放的施行,教育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化。目前,教育改革已经触及“深水区”,各种矛盾鲜明的'凸显出来:我们推行素质教育,以人的全面持续发展为教育目标,但是应试教育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功利思想依然根深蒂固。我们反对唯分数论的教育评价机制,但是更加科学合理的综合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依然不够完善。我们反对粗暴专制的传统“文人教育”,但是民主开放的现代“人文教育”依然流于形式。凡此种种,导致社会各界对学校教育颇为不满,批评指责不绝于耳!学校考核奖惩机制模糊混乱,教师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躺平“之态日盛!教师教学和管理畏首畏尾,对学生不知如何严管,亦不知如何慈爱!

我们一定要抓住此次教育整顿行动的难得机遇,认真学习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对标对表梳理出影响教育发展的实质性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广开言路、开诚布公的深入讨论研究,剖析出现问题的根源。群策群力,商讨整改措施,以“治病救人”的态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他人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务求取得实效。

专项整治工作心得体会总结篇十四

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下面是本站带来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心得体会

,仅供大家参考。

12月26日,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一结束,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广东、贵州、云南等省、自治区检察院立即召开党组会或三级检察院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落实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部署。

各省、自治区检察院纷纷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并深入贯彻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最高检的部署上来,在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上下功夫。要深刻认识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抓紧抓好。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指出,要抓好学习教育,筑牢规范司法行为的思想根基。要突出专项整治的重点,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既要重点解决共性问题,还要结合实际,从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方面入手,认真梳理自身司法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黑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徐明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以狠抓制度执行促规范,真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规范司法行为的措施在基层落地生根、施行见效;要以深化检务公开促规范,增强外部监督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效能;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促规范,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违法办案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强调,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紧扣江苏检察工作实际,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职责两个方面入手,深入排查剖析、勇于正视问题,下大力气整治在侦查取证、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款物、开展法律监督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突出问题。

“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要重点在提升规范意识、推进建章立制、强化案件管理和严格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要求。她指出,要在推进建章立制上、在严格督促检查上下功夫、见实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司法规范制度体系,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强调,要转变作风,落实制度,治理源头。要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坚持从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抓起,以好的作风、严的态度抓落实。要依靠改革,用好平台,以改革促规范、以管理促规范、以科技促规范、以公开促规范。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强调,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和总结验收等各项工作,既集中清理纠正查摆发现的问题,又要注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权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以专项整治活动为新契机,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检察队伍。

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省院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办事机构,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二要认真研究会议部署的要重点整治的八个方面问题,对照各自工作,找准问题所在;三要认真研究考核考评问题,案件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大对案件规范管理;四要边学边整、边学边改。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强调,要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规范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将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搞“一刀切”,动真格、敢碰硬、出重拳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同时,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层层抓落实,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相关的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就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贵州省检察院检察长袁本朴提出,要严格行使法律监督权,推进严格司法;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监督管理;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要以推进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建设为着力点,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强调,云南检察机关要坚持眼睛向内,正视自身存在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围绕重点部门和环节,从自身司法办案和履行监督责任两个方面查找问题,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薄弱就重点强化哪个环节,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热潮还在继续。各地检察机关正严格对照最高检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逐一对照排查自身司法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纠正司法不公正、不文明行为,全面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攀枝花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作出安排部署,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司法能力,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一、抓好学习教育,着眼于提高法官遵守职业道德的自觉性,打牢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认真剖析,切实找准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

一是发动全体干警认真搞好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干警,对照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以先进典型为镜子,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自觉揭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触及思想灵魂,提出整改措施。院党组向全体干警通报了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被区委领导点名批评的几起事件,印发了近三个月来各业务庭、各审判人员被评为二、三类案件的通报和向社会各界所征求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明确了自查的重点,开展了“五个对照检查”活动。即对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查本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查工作作风;对照工作标准,查业务水平和办案质量;对照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查有无影响法院形象的现象;对照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标准,查文明司法的效果。在此基础上,要求每个同志写出自查材料,自查材料应有真实内容,力求使查找的问题符合个人实际,既不能遮掩问题,也不能搞假、重、大,要具体、有深度。自查材料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分层次严格把关,即班子成员的自查材料由院长审核,庭到负责人的自查材料由分管副院长审核,其他同志的自查材料由庭室负责人审核。会后,统一交到整顿办公室备查。大部分同志的自查材料质量比较高。为了解开工作中、思想上的疙瘩,增进团结,该院广泛开展了班子成员之间、院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谈心诫勉活动,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构建起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制度规范体系,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强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促进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更加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加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在履行检察工作职责中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xx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

活动方案

,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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