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经验、教训的分析研究,借此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从中提炼出有规律性的东西,从而提高认识,以正确的认识来把握客观事物,更好地指导今后的实际工作。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总结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一
在秋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学校师生饮食安全,按照相关要求,我局在全县学校食堂展开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是执法人员现场排查食堂安全隐患,积极与学校交流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整改,加强执法效果;二是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三是严格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从食品采购、加工、留样、供餐等环节指导食堂从业人员规范操作。
1、检查内容:“明厨亮灶”改造情况;餐饮服务许可情况;环境卫生、“三防”设施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食品贮存措施、加工制作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餐厨废弃物管理、留样登记管理、应急处置、用气用电安全等,另外还检查了农村暂无热餐供应的学校营养餐发放管理、留校学生住宿、学校保卫安全等情况。
2、检查情况:共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20家,有学校食堂17家,有许可证17家,已完成“明厨亮灶”改造4家(其中3家视频厨房,1家透明厨房)。此次下发监督意见书9份,责令整改9家。
3、存在问题:
(1)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登记不规范。部分学校食堂采购登记项目和品种不全,索证索票做得不够规范,特别是索取的采购发票不正规,多为手写单据。
(2)部分从业人员卫生意识差,操作期间不穿戴工作衣帽,不注意个人卫生。
(3)一些学校食堂本学期新招聘从业人员还未及时进行健康体检。
(4)食品留样不规范。个别学校食堂留样量少于150g且未标注具体日期,部分学校食堂留样登记不全。
(5)一些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差,不能严格按照功能分区操作,物品堆放凌乱。转载请注明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二
民以食为天,我分局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出发,严厉查处无照流动摆卖食品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范围内的食品进行整治,努力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职责。今年以来,我分局共取缔流动经营熟食、水果等摊档103宗,教育劝导256宗,暂扣经营工具一批。现将我分局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分局合理调集执法力量,对中心城区、工业区、社区街道、农贸集市等周边流动食品摊点、活禽销售、宰杀摊点巡查监管,严查无证加工、销售熟食产品窝点,督促菜场管理单位做好市场周边环境管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对影响食品安全的烧烤摊、夜排挡等各类流动摊点实施联合执法,及时予以整治取缔。
我分局制定了具体的整治方案,深入开展学校和工业区饮食摊点食品安全清理整治。大力营造宣传氛围,争取市民群众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的理解和支持,集中对不听劝阻仍在中心城市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内占道经营的流动食品摊点进行了取缔;对周边具备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饮食门店进行了规范,对屡次劝导仍不服从管理的占道经营个人,依法对其经营工具进行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过专项整治学校工业区周边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为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我分局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定期组织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增强经营户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他们的行业自律意识。
(二)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市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我分局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不足和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一)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宣传形式单一,力度不大,普法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
(二)街上的人流量比较大,无照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众多人员且流动性大,加上辖区范围广,队伍力量不足,装备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三)部分群众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为隐患食品销售提供了市场。建议新闻媒体和教育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群众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抵制游摊游贩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了粮油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x
组织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领会内容实质,不断提高粮食监督检查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二)加大对政策性用粮的监管力度。
一是对储备粮的监管,二是对军粮供应的监管。
(三)突出重点,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充分履行部门的职责,坚持定期和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有针对性检查相结合,打击无照经营、欺行霸市、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切实维护本地粮油市场秩序,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全县粮油市场安全可靠。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三
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食安委的指导下,按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了原粮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用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确保了全力保障群众的用粮、消费安全。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结合我局宣传工作特点,采取将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落实到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经销网点的工作措施。充分利用县上开展的“3.15”科技之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日等时机在县城、集市进行宣传,据统计,今年我局共组织宣传活动七次,悬挂横幅四条,制作宣传版面四块,发放宣传资料六百余份,接待咨询群众270余人,巡回全县各村镇宣传三次。
一是利用年初局里举办春训会之机,邀请市粮食局执法大队业务人员对全系统职工干部进行了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培训;同时对全县创建的放心粮油示范店、经销点的经营人员进行了粮油质量经营规范、食品安全系统的培训,有力的提高了执法人员、经营人员对如何发挥职能作用,如何为群众提供优质安全的粮油商品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是由县局一名主管领导带领监督检查股人员分三次,对全县的粮油经销门店、购销商、加工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共发现问题十七条,现场整改七条,限期整改十条,约谈企业法人两次,通过以上措施,有力的促进了原粮质量安全。
三是加强服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关键要提高粮食经营者自身的依法经营水平,实行规范管理。为此我局为购销企业按照《统计法》规定,建立了粮食购销加工统计表册,并按月将数据统一上报。
1.原粮安全监管力量需进一步加强,我局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专业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原粮市场分散、量大、面广,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尤其是各镇集市存在霉变粮;原粮加工小作坊设施条件差,这些问题仍然是农村原粮购销、加工监管的薄弱环节。
3.原粮经营人员普遍文化素质偏低,还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
1、加强监管力量的充实。建议县上能调配年轻、专业知识较高的人员充实到粮食执法队伍中来。
2、在我局现有监管力量充分发挥作用下,协调各镇办,原粮购销、监管责任落实到食药所的管辖范围。
3、创新宣传手段,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认识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四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精神和省局有关要求,我局以增强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为目的,以深入普及等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为内容,紧紧围绕"安全饮食,健康生活"这个宣传主题,精心谋划,科学组织,认真落实,扎实开展了此次宣传周活动。现将宣传周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狠抓落实在宣传周活动一开始,我们就成立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周领导小组,并围绕,制定了,召开了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布置了此次宣传活动周的工作要求,落实了活动内容、具体执行人和责任人,并向各县、区下发了,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二、多措并举,注重实效为把宣传工作切实落到实处,我们采用了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在人员密集的地点悬挂"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标语、彩旗、条幅;在新百大广场举办了启动仪式,设立宣传彩虹门、气球,设立了咨询投诉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帮助群众解惑释疑;设立了宣传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展出食品安全宣传板报,公布本单位、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号码等。在启动仪式上,向社会做出了"勤奋工作、依法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的承诺,向广大市民发出了"关注食品安全,参与餐饮监管,维护餐饮安全"的倡议,餐馆企业代表向行业发出了"依法、诚信经营,确保餐饮消费安全"的倡议。群众的参与意识很强,积极询问有关法律知识和食品安全常识。在启动仪式当天,共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等咨询300余人次,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1000余份,现场接受处理投诉10多起。
三、广泛宣传,内容丰富为进一步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共同构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防线,我们深入开展了"三进"活动,分成三个小组送法进学校、进工地、进餐饮企业。大力宣传。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安全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宣传专项整治成果,曝光违法案例,形成整治声势;组织日报、晚报、长寿养生报、电台等媒体开展专题报道活动,广泛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进展。通过宣传周活动,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督的`参与意识和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对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起到了良好作用。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五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根据《邛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邛崃市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邛食安办〈20xx〉五5号)文件要求,按照xxx镇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将我村开展活动经验与做法做个总结。
我村村两委高度重视安全和食品安全工作,按照文件精神我村于20xx年6月11日在我村村委会大门处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点,向群众发放安全及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和画册,并向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为了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还开设了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为了我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村于20xx年6月13日还专门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会议,参会人员我村村组干部及群众代表。要求参会人员深入到农户家中对农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讲解和宣传,让群众又帮着宣传,让每个群众都参与在这次活动中来。群众在给其他群众宣传的同时自己也更清楚了,别人也知晓了。
通过这次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活动,我村村民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为以后我村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六
摘要从温饱到小康,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然而,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政协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援引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称: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为应对愈发棘手的食品安全问题,各级司法机关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诚然,我国根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法律实践中仍有诸多因素制约食品安全的治理。为此,本文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就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问题作一粗浅探析。希望能够抛砖引玉,为检察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食品安全治理联合执法
一、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安则心定,心定则社会和,社会和则百业兴。从温饱到小康,食品安全一直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的民生。然而,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较为突出。20政协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佩智援引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称: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
为应对愈发棘手的食品安全问题,我国颁行《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文《关于依法严惩危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级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年,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也不同程度加重了涉及食品安全相关罪名的刑罚力度。最高检也下达了《关于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通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诚然,我国根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法律实践中仍有诸多因素制约食品安全的治理。
二、制约食品安全治理的主要因素
(一)行政执法分散与乏力
从今年全国查处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看,食品安全已不是一个环节、一个领域的监管纰漏。仅靠加大单一食品卫生部门的监管力度,治理效果甚微。加之,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具有监管职责的机构非常多。且各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行政执法仍还处于各自为战,并未形成“五指握拳”。行业不同,监管缺位环节不同。一个部门监督“给力”,势必不能扭转全局。此外,行政执法未能与司法机关形成及时有效的“组合拳”,也仅仅停留在一旦查处,罚款“了事”的程度。食品安全行政监管制裁乏力,自然让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二)刑法规范的滞后
罪刑法定是现代刑法三大原则的核心,是制定成文法律规范的真正意图,这就注定它踯躅于新事物、新行为面前,而这也就天生“造就”了刑法的滞后性。
食品生产,紧随化学生物科学等生产技术发展的脚步,以食品添加剂为例,“瘦肉精”、“苏丹红”、“一滴香”、“发泡剂”各种新型的添加剂层出不穷。这些新事物在未显著的影响人类身体健康之前,刑法如何矫正?再以“瘦肉精”为例,农业部正式禁用“瘦肉精”,到《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才将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明确纳入刑事立案标准。近十年的时间,刑法终于突破谦抑性将“瘦肉精”列于刑事规范之中。尽管我们不能否认这期间,刑法的确打击了违法使用“瘦肉精”的不法之徒,但是一直未正式明确的刑事法规,确也是“瘦肉精”至今仍阴魂不散的原因之一,刑法规范的滞后性可窥一斑。
(三)刑罚的不及时
刑罚的及时性是现代刑法奠基之作《论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精神之一。刑罚的及时性可以理解为犯罪与刑罚联系越紧密,刑罚的效果就越明显。刑罚不及时的危害体现于犯罪者将刑罚的痛苦并不归因于违反刑法,而是归结于被抓的结果。
然而,最大程度的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利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最根本理念之一。赋予诉讼权利的同时,势必相应的给予犯罪嫌疑人行使权利的时间。另一个方面,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执法不利、我国警力不足等客观原因,相对影响了刑事侦查案件质量,从而有碍于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这也都不同程度的造成了刑罚的不及时。其后果即是侥幸心理者比比,“伸手者”怕的不是刑法,怕的是被抓!
依法治国始终是我们坚信并为之不懈努力的治国方略。下面笔者试图探索一种由检察机关牵头、多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新模式(以下简称“执法模式”),用以克服上述制约因素,有力地矫正失范的社会秩序。
三、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的梗述
(一)执法模式的组成与分析
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划内,由检察机关作为牵头机关,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工作核心及决策部门,负责协调农业部门、质检部门、工商部门、卫生部门、防疫部门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联合执法,紧密配合公安侦查机关、人民法院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活动,建立食品全领域多维度行政执法、行政与司法联动、执法信息共享、专门部门专项工作的新型基层工作模式。
检察机关牵头,拟以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公诉部门组成专门协调组担此职责。原因在于:第一,检察机关具有宪法所赋予的法律监督权。作为司法机关,独立于上述食品卫生行政机关。第二,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因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与上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素有工作往来。此外,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更要求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加强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负责协调各部门联合执法更是“渠成水到”之功。第三,公诉部门是司法活动的核心部门和关键环节,对于联合执法中可能出现的案件,界定违法与犯罪之意见较为权威,且有能力协调公安侦查机关与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程序,形成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公诉部门的优势可谓得天独厚。
?以食品安全委员会为核心与决策部门主要考虑到各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政府设置的旨在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行政机关,主要工作职责在于贯彻相关食品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各级政府下发的食品安全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活动、统一协调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制定食品安全监管管理工作计划等等。食品安全委员会为决策部门是联合执法模式的合理权力源头和合法执法依据。
设计联合执法模式有利于解决前文分析的各监督部门行政执法的分散和乏力之弊端,从而形成监督机关对各食品行业的横向和各经济环节的纵向的“网式监督”。让食品行业暴于法律的阳光之下,违法犯罪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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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执法模式的运行机制
1.联动机制:联动机制,不同于联合执法。其不局限于多部门的统一行动,还在于各联合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形成一个“集成”体系。即便不是统一行政执法行动,在食品监管问题上始终高度一致、协调配合、高效行政。行政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司法机关之间司法程序高效、行政监管与司法活动紧密结合,做到聚则行政监督机关“五指握拳”、行政执法监管与司法惩治打好“组合拳”。分则单一部门查处安全隐患或者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各部门应激而动,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2.信息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笔者初步设想为定期会议制度和绿色沟通制度。所谓定期会议制度,是联合执法模式所属部门在一定时期,在检察机关的组织下,由食品安全委员会主持召开会议,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问题以及有关部门查处案件信息进行沟通。所谓“绿色沟通”制度是指各所属部门指派专门部门,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对于可能出现的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及时的交流,尽最大努力提高监管效率和刑罚惩治及时性水平。
3.专项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置,本质上就是对于食品卫生监督和管理的专门领导和专项工作。与国际接轨的同时,亦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食品安全的重视与监管的决心。联动模式下的各部门,应将联合执法模式设为专项工作常抓不懈。此外,公安侦查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应设置专门食品安全案件的工作组,以解决刑罚的不及时带来的刑法的低效,充分发挥刑法作为保护性规范的社会矫正功能。
四、结语
20,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确立了政法系统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模式是笔者对于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萌想稚念,亦以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重点工作之所趋。不经推敲之探讨,旨在于抛砖而引玉。
参考文献:
[3][斯洛妮亚]卜思天?m?儒攀基奇著.丁后盾译.刑法理念的批判.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4][意]贝卡利亚著.黄风译.论犯罪与刑罚.中国法制出版.(2).
[5]郑振.犯罪压力下的警力资源不足之探讨.中国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七
为保障“五一”期间我区的食品卫生
安全
,维护社会稳定,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的节日,卫生监督所及早部署,狠抓节前卫生监督和节日期间的值班应急处理制度并在节日期间加强对重点餐饮单位的卫生巡查,特别是大型聚餐包桌活动的卫生巡查,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加强节前卫生监督检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我所要求各相关科室把卫生监督工作重心放到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节假日消费较集中的餐饮消费场所作为重点监督对象,在节前对上述单位开展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上述单位的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及卫生状况,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及其原料采购索证、验收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有否超能力或超范围经营等。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一律责令限期在节前落实整改,未能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必须责令停业;切实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此外,我所将在节日期间派出卫生监督人员加强对重点餐饮单位的卫生巡查,发现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处理。
二是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群众投诉。我所将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投诉和咨询。
截止日前,我所共出动执法车12车次,卫生监督员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单位155,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28份,责令限期整改16户。销毁不符合卫生安全的食品75kg.。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八
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情况汇报根据市粮食局[20xx]5号《关于开展粮食收购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抽派并组成5人工作小组,对全县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粮食经营、加工企业、南岸粮食储备库、百姓园米业公司等单位的粮食收购工作进行了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1、相关法规和政策性规定的落实情况。这次共检查了南岸粮食储备库、白岩贡米业、金龙米业、帅哥米业等5个粮食储存、加工企业。20xx年粮食收购量为7468吨,这些企业都按规定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并连续实施了年度审核审查,具备合法粮食收购资格。在粮食收购过程中,各粮食收购企业基本执行了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收购粮食质量不低于中等标准。执行现金支付收购,一手钱一手货,不存在违反条例规定代扣代缴行为。在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努力下,各收购企业都建立了粮食经营台帐,并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
2、最低收购价格执行情况。我县不属于粮食主产区,加之去年因天旱减产严重,因此,20xx年收购的粮食基本上是当年新粮,且是单一的中稻品种,无混杂收购现象。由于干旱减产,各企业收购粮食价格都高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大都在每50公斤95元左右。南岸粮食储备库是我县唯一的地方粮储备企业,具有农发行贷款资格。该库设施齐全,管理规定,库容量充足,严格落实“三专四落实”要求,具有一定的储粮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
今年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强粮食行政执法组织建设,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认真参照监督检查目标管理细则,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法管粮。现将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1、成立组织,强化领导。
为了维护本地粮食流通秩序,依法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相关粮食政策,xx区粮食局在全市粮食系统率先成立了监督检查室,现与综合科合署办公。为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何有山同志为组长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抓好粮食监督检查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相关科室积极参与,确保了粮食流通事事有人管,事事有监督。
2、加强宣传和学习,提高监督执法能力。
为了营造浓烈的依法管粮氛围,我们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将5月定为《条例》学习宣传月。为切实加大《条例》及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分别深入基层,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栏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5月25日,我们与市局、xx粮食局租客货车在城乡进行巡回宣传、播放《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举行了粮食流通法规颁布实施五周年纪念活动,散发宣传资料1000多份,营造了依法管粮的浓烈氛围,为确保粮食经营者按《条例》及相关法规经营粮食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区局组织各科室成员利用春季培训及《条例》宣传月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粮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粮食法规,通过宣传和学习,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以上活动,粮食法规政策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知晓率大大提高,为规范我局粮食流通秩序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3、认真组织多方位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为强化对粮食收购市场的管理,我局对粮食流通各环节加大
力度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1)、认真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把好市场准入关。
为全面贯彻落实好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强了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工作,认真履行自已的职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在粮食收购资格审核中,我们严格按照《xx省粮食收购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并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做到一户一档。年初我局对已办证的10家单位粮食收购资格进行了仔细年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通过监督检查全部符合入市收购要求,依照相关程序,及时给予了办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随时办理并及时发给粮食收购许可证;对审查不符合办理的及时予以解释或说明。在办理发证过程中,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舞弊及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
(2)、对粮食库存、粮食统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粮食统计质量,加强粮食统计监管,确保粮食统计数量准确无误。我们根据市局有关文件精神,于6月底对全区的国有粮食经营企业、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工作开展全面和重点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没有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对工作不够规范的企业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年初我们根据省、市局清仓查库相关文件精神,于20xx年3月份对局属各站库进行全面检查,为此我们监督检查工作同样高度重视,坚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一方面从加强学习领会精神入手,把握相关政策和具体要求;一方面配合各职能部门与科室按照上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帐必核、查必彻底”的总要求,做到真查、查实、查彻底。经检查,账账、账实相符,无瞒报、虚报现象。各站库各粮点粮温正常,粮食收购质量符合国家收购标准,均处安全状态。在这次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仓查库的全过程,保证全程参与,不留盲点。
(3)、对省级储备粮及区级储备粮管理的监督检查。
为加强储备粮管理,按照省、市局的要求,我局于去年10月份建立了1000吨的区级储备,按照“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我们今年多次检查了省级储备及区级储备的管理情况,一是对入库粮食数量进行检查,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二是对入库的省级储备粮定期要求上报粮温粮情,随时监督粮食保管情况。三是提高粮食保管条件,完善储粮环境,全面实施电子测温,确保粮食质量无损坏。今年,市局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并对省级储备粮的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及好评。
(4)、对最低价粮食收购情况的监督检查。
我们根据市局、托管库文件精神,为做好20xx年的粮食收购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今年,小麦实行了最低保护价政策,我们于7月底对我区粮食收购企业进行粮食收购政策专项检查,分别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及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粮食收购价格及粮食收购质量情况,在午、秋两个收购季节,区局多次不定期地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和暗访。
通过检查,各收购企业都在明显位置向售粮农民公示了收购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及监督电话;通过对收购原始凭证的检查,各收购企业能够认真执行《预案》规定的粮食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实行国家最低价格收购农民余粮,不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以次充好、以陈充新等变相压低或提高收购价格的行为;上报的数据不存在以少报多,以无报有现象;没有发现向售粮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税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各相关部门没有收到一例投诉电话及信件。
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标准,实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余粮,粮食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要求的标准以内,也不存在老粮充新现象。各单位上报进度及时,收购码单填写规范,无涂改、缺项,帐、表、单装订整齐规范,无弄虚作假现象,上报数据与帐、表、单数据口径一致,数据真实可靠。
(5)积极与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粮食市场程序。
今年我局主动与工商物价部门联系,联合对多家粮食收购企业进行以物价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检查活动,未发现一例违反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案例,取得了较好效果。
虽然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1)监督检查工作方法单一,只停留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不能在《条例》允许的职权范围内有效地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2)时常把监督检查与政策法规工作内容混为一体,混淆“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关系,影响了工作质量。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我们相信,新的一年里,在市局的领导和帮助下,我局的监督检查工作一定会有所提高。
食品安全开展情况总结篇九
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为契机,在各乡党委、政府以及乡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结合“品质消费教育农村行”活动于7月17日至7月20日深入五乡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检查活动。一是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活动。执法人员在活动现场悬挂了活动主题标语和条幅,设立了咨询服务台,现场耐心详尽地讲解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特别着重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宣传讲解,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对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须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安全用药须知》等消费维权宣传资料,实物讲解识假辩假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二是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组以“三个加大”为重点,1.加大对乡卫生院的检查力度,重点排查基本药物购药渠道是否合法,医疗器械使用是否正规,疫苗及检验试剂是否在有效期之内。2.加大对餐饮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规范各个重点环节,严查过期食品;3.加大对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个体工商经营户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检查是否销售过期食品、化妆品以及三无产品,检查索证索票情况及食品台账记录情况。
此次检查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4人次、执法车10台次,悬挂横幅共15条,发放相关宣传材料600余份。检查五乡个体户179户,查获收缴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价值达7960.5元,没收过期药品价值达408.5元,总价值达8369元。执法人员将查获收缴的所有库存食品药品,没收集中销毁。最后,加强了教育引导工作。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个体经营户、药品经营单位负责人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有效预防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乡级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