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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一
为持续高效推进我镇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保洁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干净、整洁、绿化”,坚持整治和日常保洁管护原则,完善村规民约等有关措施,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
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点对点的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各村村两委干部亲自指挥并全面发动农户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组织好公益岗落实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干净、整洁、绿化”、“四边两头”和“四清一改”的原则,四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庭院内外环境;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二)落实两个到位。各村包片领导、各村包村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全面指挥和指导督促要到位;村干部带领保洁员及公益岗位人员以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效果要到位。
(三)三个工作方式。即采取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点对点的指导督促工作方式;采取村两委干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进行彻底的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干部要采取逐街逐户或点对点入户排查整改问题并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干净、整洁、绿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式。
(一)落实包保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包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户、农户门前三包、公益岗包路段等多级包保责任制,实现村内所有区域都有人抓、有人管,没有死角和盲区。
(二)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在加强专职保洁员队伍管理的同时还要发挥好公益岗位作用,依据《西湾子镇公益岗管理办法》,要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内容,村委会要为每一位公益岗位确定责任区或路段,实现每条街路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每个村民都要积极主动的全面做好自家庭院和室内卫生、保持公共卫生整洁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村民的约束,促使村民自觉讲卫生、爱护环境,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变。要通过文明村户评选、奖勤罚懒等多种手段,形成正向激励,教育引导村民形成主动参与的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把村庄环境管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科学系统谋划,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建管并举”之路。成立西湾子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要相应成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站,明确分管干部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
(二)注重宣传发动。要广泛开展基层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相互监督、互比互促,持续提升农民环卫意识、管护意识,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各类新媒平台,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全镇村庄环境管护工作良好发展。
(三)强化监督指导。镇党委、政府决定,采取每年开展季度考评和加强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时,因各村的基础设施投入不同,不要只看表面,要重点看村级位的组织能力及环境整治、管护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考评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与村级经费挂钩,对于考评为差等次的村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优秀等次的村予以全镇表扬。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不配合、不服从安排、甚至顶风上的农户,村两委干部与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认真研究,按照涉及申报性的补贴、福利性的政策,由村两委、村民代表开会通过不予申报,对其以制约。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二
机制,是指各要素之间的结构关系和运行方式。指有机体的构造、功能及其相互关系;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语出清丘逢甲《汕头海关歌寄伯瑶》:“西人嗜糖嗜其白,贱买赤砂改机制。”在社会学中的内涵可以表述为“在正视事物各个部分的存在的前提下,协调各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建设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我村一直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和“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加强领导,农村面貌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群众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下面,就我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情况作如下汇报:
为持续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上级要求,我村成立了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村其他干部为成员的长效管护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内部成员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村干部分工定组,定保洁员,每人负责一片,从而使环境整治工作在组织上的得到了保证,工作得以有序顺利的开展。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我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组长会议、党员会议,采用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共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合力整治保洁的良好氛围。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不断改善村容村貌。
为切实加强村容村貌建设,提高生活质量,着力整治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卫生状况,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村庄整洁。为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以长期保洁和空时用工相结合,我村多次发动宣传,组织保洁员对村庄内部的白色垃圾、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整齐堆放杂物,拆除乱搭乱建,清除露天粪缸。针对厕所、广场、村部周围等公共场所的环境问题,我村组织党员干部定时定点清理,带动群众自觉维护我村的环境卫生。我村现有垃圾池1座,垃圾桶280个,并坚持“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理”的运作模式,实行农户垃圾统一堆放,统一收集,由镇统一收运处理。
2、道路保洁。在村庄保洁的基础上,做好道路的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垃圾,路面无损坏,路肩无杂草、白色垃圾,相关交通标识安装到位,确保群众出行安全。
3、河塘清洁。按照河长制要求做好巡河,保洁工作,每个礼拜,巡河一次,保持河沟、库唐干净、整洁,无水草,无白色垃圾,水质干净。
4、加快推进环境整治。今年对洋滩白家组进行环境整治,经过整治,进一步提升村庄环境,优化人居环境,整治后,长效管护及时跟上。
5、加快推进“一推三治五化”工程。今年几条道路,拓宽改造及道路亮化工程已经招投标结束,现正在推进实施中,工程完工后,进一步优化村庄环境,方便群众出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5.9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78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1.2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四)规范收运,划区操作。要实现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在全旗硬性推广基本不可操作。目前,全旗境内各苏木镇已初步建立起垃圾收运体系,我旗可充分利用初步搭建起来的收运网络,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收运程序,划区操作实施。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由于受地域广阔、地势偏远、居住分散等因素所致,对其实现有效管理较为困难。建议配置专门草原流动垃圾清运车辆,每月分2-3次进行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在具体操作中,可回收垃圾根据市场价格有偿收回,有害垃圾可根据数量多少兑换一定的生活用品。垃圾收回后,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运到垃圾中转站,将可回收垃圾销售给就近合作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资金回笼;将有害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奖励资金中统筹支出。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要切实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由各苏木镇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科学制定管理措施,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对于嘎查村委所在地和乡村道路沿线:各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及带头作用,在保障村委周边环境卫生及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同时,建议分别在嘎查村内各小队(组)邀请有威望、有群众基础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作为义务环保监督员,负责本地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工作。嘎查可以定期以充话费、发放生产生活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报酬,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向农牧户收取的保洁费中统筹支出。对于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以沿街道、房前屋后泼洒,自然风干等形式处理,严重影响嘎查村内人居环境,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细菌危害隐患;部分后建人口集中区多采取自建渗水井的方式将污水渗入地下,污水收集管网较少,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他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大多在牧场居住,生活用水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较少,全部就地无组织排放,渗入地下,给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议由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牵头,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特征,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全旗主要居民集中区和重要道路节点公共厕所较少,居住分散的农牧户主要以简易旱厕为主,因此“厕所革命”问题刻不容缓。建议由旗住建和环卫部门牵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建议根据我旗实际,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有条件的苏木镇引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将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管护等委托给企业全面负责;推行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并依靠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农村牧区环境问题“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支部+公司”模式,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通过支部组织成立公司的方式,承接嘎查村内环境整治、街巷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牧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牧区劳动力,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农牧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推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文明先进嘎查村,可探索通过建立农牧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兑换超市”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和兑换。通过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另外,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及《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一是保洁净.按照“八清一改”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清爽.二是无污染.无厕所、畜禽粪便形成的臭气,无污水乱排现象.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污染源防控力度,逐步减少原有污染源污染量,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污染.三是环境美.总的要求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做到让环境变优美、让村容变靓丽、让乡村更宜居的有效融合,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变迁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功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改河,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留住田园乡愁.
(四)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以铁路、国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和城镇周边村庄为重点,从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并建立村庄清洁和维护长效机制,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时序,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六)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办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镇村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2019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生态乡村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并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美丽宜居示范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生态乡村建成率达到100%目标.
(一)创建美丽宜居村.按照每年10%以上的村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求,2019年全县创建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2020年全县计划创建18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待省、市下达任务后按要求落实).
(二)创建生态乡村.按照每年30%的村建成生态乡村要求,2019年全县实现30个村建成生态乡村,2020年全县计划建成20个生态乡村.
(三)推进“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一是2019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85%以上,2020年实现垃圾转运处理90%以上;二是2019年主要河流沿线和重要水源保护地、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建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场所,实行人畜分离,严禁将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实现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四是2019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四)完善镇村规划.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镇村规划,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县域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中转站,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或县处理”运营模式,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治理新模式,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使农村垃圾治理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工艺和设施,杜绝城镇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二)厕所粪污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按照《延安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标准,建设完整的上下水道水冲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粪尿分集式、三联通沼气式等5类无害化卫生厕所,条件便利的村庄改建水厕,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推进旅游乡村景区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有条件的村庄,要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考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根据村庄规模、住户集中度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分散处理方式.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责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村容村貌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硬化村庄巷道、入户道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依照现有道路布局形态,不搞大改线大加宽,对不同的道路采取不同的铺装方法.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损废弃房屋等建筑,开展废弃宅基地复垦.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建农房推广应用《陕西省特色民居示范图集》《延安市农村房屋推广图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推进村庄绿化,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绿化,引导农民义务植树,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提升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将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现公路、河流沿线人口集中的村庄自来水全覆盖,偏远人口集中村庄采取打配机井、建设高位蓄水池等形式实现统一供水,人口居住分散村庄采取建设水窖的形式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新能源路灯,村庄主要巷道、公共场所实现照明亮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运局、财政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五)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充分结合我县村庄整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全面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积极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参与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加大规划监督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镇村要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创新建设运营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牵头部门:县经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制定黄陵县2019—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摸底、规划等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4月1日—10月31日).5月25日前完成村庄及道路绿化;9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治理、生活污水治理;10月底前完成特色产业建设、村庄道路硬化、住房改造、文化广场建设、村庄美化、村庄亮化.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20日).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职能划分,黄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局长党永红兼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推进、镇办落实的要求,根据本方案制定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黄陵分局、卫健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文旅局、财政局、考核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配套项目争取协调力度,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挥村民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监督等方式,弘扬乡村新风,督促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追求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开展文明镇村、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形成以县为主、中省市补助的资金投入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扎实有效推进.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积极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示范镇,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争上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扎实推进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绿色生态美好家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按照“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基本要求,加强村庄春季环境卫生清理,着力推动清洁整治由村内公共空间向庭院延伸,集中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扎实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清爽、美丽宜居。
(二)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立足本镇实际,结合省、市、县验收标准,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及各阶段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有序推进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属地管理,统筹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负责人,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村为单位,村民主体。以村为主体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治理清洁行动,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重点任务,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春季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实现全镇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到位,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有序,村民自觉维护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一)全面清理越冬垃圾。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春季大扫除,将冬季积存下来的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以及雪堆融化后的残留杂物等垃圾污物清理干净,特别要对垃圾池、村街两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不同处理方式,研究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方式,减轻垃圾收运、填埋等处理的压力,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综合整治农户庭院。规范农户庭院,院墙栅栏整齐美观。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组织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的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改造维修或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危房。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培育,通过春季清洁行动为年内再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三)清理散养户畜禽粪污。各村屯及时清理转运冬季临时堆放的粪污。通过教育引导、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畜禽散养行为,杜绝牛马等牲畜在村头、路边、河边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养,合理设置粪便收集场所,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及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畜牧站、环保、环卫办)
(四)集中整治卫生死角。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村头屯边、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地方的环境治理,是今年各级部门将要暗访的重点,对于这些地方存在的垃圾和随意丢弃的塑料袋、编织袋、泡沫块等散落垃圾,要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大力清除卫生死角,推进整体清洁、全面清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五)稳妥有序农村厕所改造。在去年农厕改造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遴选成熟改厕模式,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契机,早谋划、早起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消除厕所内疾病源传播的潜在危险,切实改善农户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各村、乡建办)
(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目前已建立的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常态保洁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扩大散落垃圾捡拾及日常管护覆盖面,采取有效方式将村头屯边、各村结合处、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重要地方纳入日常管护机制,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七)引导农民尽快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这次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文明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教育引导村民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各村、社区、环卫办、卫生院)
(八)合理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以村屯周边、村内街道、住宅庭院、休憩场所、废弃和闲置地的绿化美化为重点,合理确定绿化模式和绿化标准,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制定《2020年镇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推进目标。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3月下旬—5月末)。围绕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综合治理村庄卫生环境。同时研究补充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规范村民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日上旬—6月中旬)。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对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清洁行动的督查暗访及整体验收情况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要加强组织推动。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春季村庄清洁整治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强化督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村庄清洁行动的“第一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督导好辖区内企业、商户、合作社及相关单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高度负责,加强实施,确保春季村庄清洁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工投劳,增强参与清洁的主动性、创造性,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开展明察暗访。按照全省“五级联动”暗访机制(县级督查到村、乡镇督查到屯、村督查到户)要求的联动督查机制,镇人居环境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各村要督查到农户。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反馈和整改。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要注意加强防护。今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要注意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人员的防护保护工作,注意消毒,佩戴口罩,人员不要集中,保持距离,不搞突击,不搞会战,实行常态化清理、经常化保洁,防止交叉感染。
(四)要搞好宣传引导。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春季村庄清洁行动的重要意义,集中报道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宣传标语、承诺书、大喇叭、宣传车、微信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途径,只有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才能满足农民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健全技术应用机制。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技术模式,大力推进新技术研发,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需的关键技术研究纳入到各地科技项目开发系列,加大对关键技术研究投入,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研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所需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气化、日常垃圾处理、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协同处置等技术,并在研发、设计、供应等环节加强合作,确保研发的技术与设备既简单实用又符合农村实际。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改造、垃圾分类处理的规划方案、设施运营等进行技术指导。培育乡村本土性环境治理的技术人员尤其是相关设施设备管护的专业人才,并邀请外来技术人员有效开展设备检修、管理等技能培训,提升村民与本土性人才对实用性技术的掌握和应用能力,促进既有技术的推广应用。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充足的资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有效保障,应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农村集体与农民支持为辅、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政府财政资金发挥主导作用,聚焦设施建设、技术改造、设备采购等重点任务;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乡村产业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撑作用。通过挖掘农业农村的生态价值,使农村的独特生态资源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将农民增收致富与农村环境整治有机结合,为环境整治提供集体资金支持。倡导社会组织、企业、乡贤等以赞助、资助、帮扶的方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资源回收、生态农业发展等,在税收、贷款、土地、厂房、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确保其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与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一定盈利。
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需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协调治理格局。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在强化政府核心作用基础上,积极吸纳农村居民、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企业等各种力量与资源;村民作为环境整治主力军,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常组织村干部、基层党员、环保组织成员和志愿者团体在农村开展义务捡垃圾等活动。建立督促激励机制,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企业等参与,在垃圾分类、粪污治理、废弃物回收等方面实行积分制管理。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政府、村民、志愿者团体、企业和社会组织联动共治、互助共建的新格局;明确不同主体职责,在组织动员、利益协调、矛盾化解等环节建立畅通的沟通方式与表达机制。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我镇积极响应党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号召,深入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现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我镇根据《华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华办〔2019〕2号),现就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围绕“干干净浄、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目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农村卫生保洁、规范建房、移风易俗、“厕所革命”长效机制,做到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运行规范和长效治理。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坚持以群众为主体,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真正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规范村民建房长效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坚持先批后建,设立“一站式”规范建房审批窗口,落实“五有三到场”措施;坚持按图建房,风格相对一致、风貌基本协调;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严控分散建房。严格执行《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全面规范村民建房。
(三)建立健全移风易俗长效机制。坚持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改变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除了红白事项管理外,还要拓展到村民个人习惯、行为规范等方面,让文明、简朴、和善、友爱的农村新风尚日渐形成。
(四)建立健全美丽村庄动态管理机制。对美丽村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有效解决美丽乡村建设“重创建、轻管理”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理事会)班子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散,主要负责统筹指挥、业务指导、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总牵头,加强规划编制、资金等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支、村两委、农村居民是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要维续履行“清洁指挥长”职责,村干部要花主要精力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多元投入。镇财政要按标准列支经费,村(社区)卫生保洁理事会要按普通农户50元/年/户、集中建房点200元/年/户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要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要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组织村民等资投劳,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三)联席协调。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明查暗访,打分排名,奖罚兑现。对村(社区)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依据。各村(社区)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环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近几年的政策一直强调的方向。早在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际,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及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表示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等具体部署。延续人居环境治理成果,不仅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有利于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笔者认为,当下农村人居环境取得较大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农村厕所方面:政府部门主导的“厕所革命”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户厕状况。通过“厕所革命”,农村的户厕类型趋向卫生化,但厕所粪污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待加强。据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展的“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追踪调查”,至2021年底,开展过“厕所革命”的村庄比例达到80%以上,接近90%的农户使用卫生厕所。厕所革命有效激励了农户参与改造厕所,并得到了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其中,给农户发放现金补贴、直接开展施工、组织清理粪污、配套公共排污管道等措施都卓有成效。但厕所粪污清洁化处理的进程相对较缓,厕所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需要进一步改进。
除此之外,在推进厕所革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未能因地制宜,管护资金有限等问题。一些地方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即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上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导致有些厕所未能“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未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部分地区的配套设施(如厕所粪污净化设施)建设滞后,农户期待更完善的卫生设施。多数地区的改厕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尤其在厕所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多数地区尚未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可能制约改厕成果的持续。
在生活污水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的难点,也是今后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已经开展污水治理的的村庄,形成三种较为典型的污水处理模式:一是离城市较近的农村,修建污水处理管道,并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二是经济条件允许且地形条件允许的地区,修建小型污水处理厂,建立自己的污水处理系统;三是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三种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挑战: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很好地解决了城郊地区污水处理问题,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致财政负担较重。建立本地区的小型污水处理厂面临受地形限制大、对地方财政能力要求高、管护及持续运行难度大等问题。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存在技术不成熟、受气候条件限制、污泥最终处理方式不明确等问题。
在生活垃圾方面:经过之前的治理,公共垃圾收集设施及清洁服务的供给已经相对普及,激励了农户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上述调研显示,至2021年底,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为94%。相应地,随意丢弃和焚烧填埋的农户比例减少。虽然农户层面的垃圾集中处理已经普及,但垃圾的源头分类和末端的循环利用仍面临挑战。至2021年底,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仅为17%。有些地区试点“垃圾银行”(或垃圾超市)以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即农户将可回收利用物品送至垃圾银行,可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但由于经济收益较低,农民参与度不高。因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是今后垃圾治理的重点。
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方面:随着人居环境治理的深化,村庄的公共环境有所改善。具体而言,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取得初步进展,多数村庄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得以初步清理。但在村容村貌整治的过程中,也存在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和千篇一律的“量化工程”。通过村庄规划,整合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内部挖潜方式来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的实践还不足。
针对调研中人居环境存在各项问题,结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必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综合利用政策工具、市场手段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管护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是探索多样、稳定的筹资机制,拓宽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资金的来源。目前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人居环境设施管护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探索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有助于稳定人居环境管护资金投入。例如,农户本身对人居环境设施和服务有一定的支付意愿,根据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施行合理的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适当征收设施使用费是可取可行的。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将部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人居治理、探索将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目录,是对扩充管护资金来源的有益尝试。
二是完善公共环境设施,优化公共环境服务,拓展市场化的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的完善不仅在于设施的有无,也在于公共环境服务的提质,集中体现于废水废弃物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考虑到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规模效益,在农户层面提倡分类和集中,在村层面或乡镇层面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资金奖励、垃圾银行等措施激励农户开展生活垃圾的回收、提升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利用税收和金融政策手段激励种植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此同时,基于村庄空心化问题严重这一现状,一概而论地强调基础设施完备、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可能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将基于自然的治理理念应用于农村的人居环境治理,对于就地消解农村的废水废弃物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能够天然消纳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的土地、生态资源,结合生态系统设计利用好这些生态资源,辅助建立一些生态环保的村庄废水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有助于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
三是发挥人居环境整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让基础设施完善和人居环境提升产生切实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体行动,如村庄垃圾清洁共同行动,增进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提升村庄凝聚力和村民的归属感,为后续的产业落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回归打下群众基础和生态基础。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地制宜、自下而上是今后人居环境整治的策略和方向。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更需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由自上而下的“建设人居”向自下而上的“经营人居”转变。强化、优化人居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组合,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人居环境的“治管护”,从而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线工程,需要久久为功。
为了全面掌握我镇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面临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和建议,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要求,采取入户走访、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全镇16个村的环境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措施,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镇在环境卫生集中治理攻坚行动中共发放倡议书30份,悬挂条幅65条,发动群众义工1100余人次,共出动大中型车辆32辆,全镇16个村累计清除垃圾3230㎡,累计拆除路障及残垣断壁1600余米,完成绿化面积5600平米,动用车辆清除国道227线两侧18公里长的交通道路垃圾860㎡,动用车辆980台次,清除93公里长的河道干渠垃圾1120㎡,共发放垃圾桶1969个,垃圾中转站已正常运行,村村建立了保洁员队伍,配备了垃圾清理车。
二是广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把宣传引导和发动群众作为推动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通过认真召开会议、实地开展走访、干部率先示范等多种方式宣传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共召开全镇安排动员及汇报会2次、村两委扩大会16次,发放禁烧垃圾秸秆公告160多份,开办评比栏和“红黑榜”16个,推送微信消息200多条,营造了良好的舆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三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需要。我镇积极响应党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号召,深入开展农村“空心房”整治,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现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果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长效,建设美丽乡村,促进乡村振兴,我镇根据《华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华办〔2019〕2号),现就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围绕“干干净浄、整整齐齐、清清爽爽”目标,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立农村卫生保洁、规范建房、移风易俗、“厕所革命”长效机制,做到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运行规范和长效治理。
(一)建立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坚持以群众为主体,
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理事会作用,组织和依靠群众搞好卫生维护、设施管护和工作监管,落实“门前三包”,真正让“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家园自己建”成为老百姓的行动自觉和日常习惯、形成“有队伍、有经费、有设施、有制度、有评比、有督查”的农村卫生保洁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规范村民建房长效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划定禁建区、限建区和适建区;坚持先批后建,设立“一站式”规范建房审批窗口,落实“五有三到场”措施;坚持按图建房,风格相对一致、风貌基本协调;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大集中”与“小集中”相结合,严控分散建房。严格执行《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全面规范村民建房。
(三)建立健全移风易俗长效机制。坚持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改变农村各种陈规陋习,完善村规民约,全面推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事项不办”。除了红白事项管理外,还要拓展到村民个人习惯、行为规范等方面,让文明、简朴、和善、友爱的农村新风尚日渐形成。
(四)建立健全美丽村庄动态管理机制。对美丽村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有效解决美丽乡村建设“重创建、轻管理”等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理事会)班子不撤、人员不减、工作不散,主要负责统筹指挥、业务指导、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总牵头,加强规划编制、资金等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支、村两委、农村居民是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村(社区)支部书记要维续履行“清洁指挥长”职责,村干部要花主要精力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多元投入。镇财政要按标准列支经费,村(社区)卫生保洁理事会要按普通农户50元/年/户、集中建房点200元/年/户的标准收取卫生保洁费。要通过整合涉农资金,加大投入。要凝聚乡友乡贤力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组织村民等资投劳,形成多元投入模式。
(三)联席协调。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部门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四)督查考核。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行明查暗访,打分排名,奖罚兑现。对村(社区)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依据。各村(社区)凡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按照相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严肃处理。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四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推动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逐步改善农牧民人居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旗委农工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通过走访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据此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目前我国环境综合管理的研究工作多集中在城镇区域,针对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却缺少更多的思考。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均对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美丽乡村给予了高度关注,《呼包鄂协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也对其提出了具体要求。
鄂托克旗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辖6个苏木镇、75个嘎查村、363个自然村,总人口16万,其中有农牧民5.9万人。我旗农村牧区地广人稀,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人居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对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长期困扰。随着农村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方式明显改变,许多现代包装产品不断涌入,白色污染随处可见,污水排放不规范,改厕成果不明显,公共服务设施得不到及时管护等问题依然突出,这些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认真研究解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问题,意义重大,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旗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成效显著。我们也深刻感受到,为切实维护、巩固好农村牧区建设成果,逐步建立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是建设美丽乡村、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近年来,我旗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同时,根据各苏木镇人口密度、居住特点,合理布点、科学摆放垃圾收集箱,进一步方便农牧民投放垃圾。
————组织保障坚实有力。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在旗级层面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6个苏木镇组建了综合执法局,在嘎查村和农村社区组建保洁队伍78支,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
————日常管理效果显著。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每月督查、半年评比、年底考核”的督查考核工作机制。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苏木镇、嘎查村进行随机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要求相关苏木镇限期整改,并不断加大对存在问题的跟踪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指导中心和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各类督查20余次,提出整改意见建议900余条,实现了监管全方位、全视角、全覆盖。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150余份、拆除违章建筑85余处,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事情有人做。
————管理方式不断创新。一方面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倡导政府购买服务,推行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目前,全旗6个苏木镇均通过积极引进外省和本土专业保洁公司进行市场化运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另一方面鼓励苏木镇在环境综合管理工作中,进行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蒙西镇建立了全市首家垃圾兑换超市,为各苏木镇和周边地区提供了启示和借鉴。
————资金保障有效落实。将全旗75个行政嘎查村、6个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其中旗级财政承担2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万元;同时,专项设立了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2017年拨付“农维费”405万元、兑付奖补资金130万元。2018年按照工作进度已拨付“农维费”330万元。
————宣传引导持续增强。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广泛开展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卫生整治倡议书(蒙汉文)》1.2万余份;以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方式编制发放了《鄂托克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宣传册(蒙汉文)》3万余册;与旗电视台合作,摄制了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微电影2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充分调动了农牧民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普遍提高了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重视程度不高,群众环保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对农村牧区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强,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工作上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凉的现象,尤其是一些地处偏远、经济条件差的嘎查村整治工作难度大,动员和组织农牧民群众不够,致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反复抓,但脏乱差现象不断反弹。如棋盘井镇石勒凯村、深井村、阿如其日嘎村,阿尔巴斯苏木脑高岱嘎查、敖伦淖尔嘎查沿路沿线垃圾乱倒、病死畜禽随意丢弃现象时有发生。此外,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农牧民群众环保意识淡薄,主体作用尚未发挥,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自觉改变陋习的意识不强、热情不高。
二是规划相对滞后,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一些较大居民集中点污水排放管网规划不到位,有的管网年久失修,有的直接没有管网,大部分嘎查村污水处理只能靠自然蒸发,排污问题亟待解决。改厕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公路主干线沿线商服区域没有公共厕所或公厕数量无法满足流动车辆人员如厕需求,比如阿尔巴斯苏木框框井段,重点示范嘎查村、集中居民点新建、改造水厕推进力度小。有建设水厕的嘎查村,没有配套建设供暖供水等设施,排污方式仍然沿用渗井处理;有旱厕的嘎查村没有建立粪污收集人员、车辆配备等配套机制,造成粪污收集难度大,常年堆积,居民无法如厕。
三是资金投入不足,基础配套不够完善。近年来,我旗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投入了大量资金,配备了相应设施和人员,但与目前农村牧区的现实状况和工作需求还有很大差距,旗级财政主体投入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真正形成,污水和改厕等配套设施严重不足,垃圾填埋场布局不平衡,除镇区、园区周边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外,其余地区生活垃圾依靠转运站转运处理,建筑垃圾只能就地倾倒、掩埋,造成地质地貌破坏,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垃圾和污水收集转运车辆少、成本大,尤其是目前苏木镇配备了大量的5m3垃圾箱,但没有配套专用清理车辆,箱内垃圾清理难、无法转运,只能依靠箱内焚烧,造成垃圾箱破损严重,致使全旗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困难较多。
四是机制不够健全,管理责任落得不实。虽然我旗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考核,但日常督查通报、评比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主要以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管护为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工作责任落的不实,综合执法力量薄弱,管理没有刚性约束,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缺乏可持续性和长效性。比如,目前综合执法承担城建、国土、农牧等多项执法内容,但人员力量薄弱、装备经费不足,执法队没有专用工作车辆,日常执法多以私人车辆开展,难以开展正常工作。
(一)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政府是主导,农牧民是主体,要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知识讲座、文艺下乡等手段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切实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同时,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大力表彰先进,公开曝光典型,在农村牧区营造浓厚的环境综合管理氛围。积极争取部门协同配合,整合各方资源,利用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包扶单位、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让村规民约、保洁责任书等真正发挥作用,建议向居民集中点商户每月收取一定保洁费用,既弥补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不足的问题,又能激发农牧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自治的意识。
(二)试点先行,梯次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受地域性、分散性、季节性等影响,设备配置、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问题千头万绪、难点很多,需要通过试点先行,边探索、边完善,在实践中形成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好经验、好办法、好模式。要以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在重点完善提升全旗27个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示范嘎查村的基础上,试点带动、梯次推进。通过逐年挖掘、培养、建设一批示范嘎查村,采取现场观摩、互看互比、交流学习、经验推广等方式,示范引领、整体推动。力争三年内实现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农牧区特色的成功之路。
(三)因地制宜,科学处理。根据调查发现,我旗农村牧区垃圾基本可分为四大类:一是可回收垃圾:包括废旧塑料、矿泉水瓶、纸质包装、废旧玻璃(酒)瓶、废旧衣物、生锈废铁等,所占比重高,是农村牧区垃圾的主要成分。二是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旧(蓄)电池、废油漆桶、小型电子垃圾等,目前此类垃圾在农村牧区基本不做无害化处理,多数随意丢弃。三是厨余垃圾:农牧民生活较为节俭,食物种类较为单一,厨余垃圾产生量较少。仅有的剩余垃圾也会用于喂羊养狗、喂猪养鸡,再利用率较高,目前厨余垃圾存量较少。四是其它垃圾:主要包括陶瓷瓦罐、渣土、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总体数量较少,多为惰性物质,后两种可采取就地填埋或铺路等方式处理。当前亟待解决的是对农牧民生活影响最大、对生态环境污染最严重、问题最突出、隐患最大的可回收垃圾与有害垃圾的管理问题。因此,如何从源头上控制垃圾的产生量?最有效的方法无疑是实施垃圾分类,达到就地减量的目的。
根据我旗农牧区实际情况,建议利用如下两种模式进行处理。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可采取“一卖、一换、一堆”的“三个一”模式进行处理。“一卖”具体指将可回收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变卖,可一定程度上增加其家庭收入;“一换”具体指将有害垃圾由农牧户自行收集暂存,待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时兑换,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其家庭开支;“一堆”具体指鼓励引导农牧户自行设置堆肥池,采用混合堆肥天然降解的方法,将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中的炉灰、动物尸体、人畜粪便等形成有机肥料,可一定程度上减少农牧户生产开支。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在监督动员当地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同时,可纳入城乡一体化环卫系统进行实地操作。
(四)规范收运,划区操作。要实现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的有效管理,利用行政手段在全旗硬性推广基本不可操作。目前,全旗境内各苏木镇已初步建立起垃圾收运体系,我旗可充分利用初步搭建起来的收运网络,因地制宜,进一步规范收运程序,划区操作实施。对于居住分散的农区和牧区:由于受地域广阔、地势偏远、居住分散等因素所致,对其实现有效管理较为困难。建议配置专门草原流动垃圾清运车辆,每月分2-3次进行定期、定点、定时有偿收运。在具体操作中,可回收垃圾根据市场价格有偿收回,有害垃圾可根据数量多少兑换一定的生活用品。垃圾收回后,将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统一运到垃圾中转站,将可回收垃圾销售给就近合作的垃圾回收公司,进行资金回笼;将有害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厂,进行统一无害化处理,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奖励资金中统筹支出。对于苏木镇政府所在地和较大居民集中点:要切实建立起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由各苏木镇负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要根据居住人口数量,科学制定管理措施,保障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营造优美洁净的生活环境。对于嘎查村委所在地和乡村道路沿线:各嘎查村“两委”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其职能职责及带头作用,在保障村委周边环境卫生及公共服务设施“干净、整洁、亮丽、有序”的同时,建议分别在嘎查村内各小队(组)邀请有威望、有群众基础的老党员、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作为义务环保监督员,负责本地环境监督和宣传等工作。嘎查可以定期以充话费、发放生产生活用品等形式给予一定报酬,相关资金可从“农维费”或向农牧户收取的保洁费中统筹支出。对于农村牧区污水处理工作:经过调查,我旗农村牧区人口集中区居民生活污水主要以沿街道、房前屋后泼洒,自然风干等形式处理,严重影响嘎查村内人居环境,增加了传染性疾病细菌危害隐患;部分后建人口集中区多采取自建渗水井的方式将污水渗入地下,污水收集管网较少,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其他分散居住的农牧民大多在牧场居住,生活用水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也较少,全部就地无组织排放,渗入地下,给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建议由旗公共事业管理局牵头,根据农村牧区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特征,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制定技术路线,强化污水处理科技支撑,梯次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对于农村牧区改厕工作:全旗主要居民集中区和重要道路节点公共厕所较少,居住分散的农牧户主要以简易旱厕为主,因此“厕所革命”问题刻不容缓。建议由旗住建和环卫部门牵头,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和厕所粪污治理模式,切实加强公共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五)创新管理,健全机制。建议根据我旗实际,推行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在有条件的苏木镇引入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统一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将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管护等委托给企业全面负责;推行智慧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开发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信息系统,并依靠信息平台探索实施农村牧区环境问题“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有效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行“党支部+公司”模式,具备条件的嘎查村可通过支部组织成立公司的方式,承接嘎查村内环境整治、街巷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涉牧工程项目,并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牧区劳动力,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农牧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推行分类资源化处理,在基础设施完善的文明先进嘎查村,可探索通过建立农牧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垃圾兑换超市”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奖励和兑换。通过奖补的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另外,建议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周边先进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六
肃黑除恶是指肃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危害,而且影响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为此,各地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恢复社会安宁专项行动。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是“深挖根治”决战决胜之年、“行业整治”动真除患之年、“长效常治”开局起步之年、“斗争成果”全面检阅之年。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如下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
深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认识,持续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坚决防止“过关”思想、自满和厌战情绪,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定力推动专项斗争。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责任,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到局党组工作议题,同研究、同部署,压实专项斗争政治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依法打击操控文化旅游市场黑恶势力,维护良好营商、投资环境,坚决克服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一)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旅游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旅游行业出现的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在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游客服务中心等游客密集场所开展禁止“黄赌毒”警示教育,切实维护旋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紧盯打伞破网,推动深挖彻查
坚持2020年“大伞破网”力度不减,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队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旅游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合作,深挖文化旅游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旅游领域监管体系。
(三)紧盯线索核查,提高质量和效率
全面梳理中央督导组交办的重点案件和督办线索、全国扫黑办12337举报平台下发、中央部委督转、自行摸排、受理群众举报、成员单位移交线索情况,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旅游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等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提高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声、小品、戏曲等节目,引导人民群众形成“扫黑除恶民心所向黑恶犯罪人人喊打”的意识,激发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操作性强的制度规范,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导向的评价体系,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安全感)民意调查。同时,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全国文化市场、“12301”全国旅游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盗掘古墓以及倒卖、走私文物行为和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黑旅游团,欺客宰客、强买强卖等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打边治边建的部署要求,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现就健全本系统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治、建长效机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卫生计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是建立和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重要保证,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工作出实效;要做到党委会议、班子会上有专题研究、专项部署。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在会前要提议题,推进过程中要有督导,责任科室要有具体的推进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地开展工作,多总结反思,查找问题,针对问题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要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栏、微信平台、电子显示屏、图册等媒介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质量和持续性,不搞花架子,不搞一阵风。要把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做在平时,在员工、患者茶余饭后聚焦点、文化活动场所张贴联合公告、图解、悬挂宣传标语。探索开展征文、知识竞赛、宣传等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注重对外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向本级政府、扫黑办、市卫生计生委上报本地本单位扫黑除恶工作信息。
加强协作配合,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建立线索举报平台和公开举报电话,同时制定激励群众积极性的具体举措,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建立健全走访、谈话、调研长效机制;完善行业监管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对“医闹”等易滋生涉黑涉恶犯罪的重点领城开展集中整治,注重人人机制和制度上及时妥善化解医疗纠纷,预防和减少“医闹”的发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加大对医疗纠纷事件的倒查力度,确保日常监管发现线索。主动加强与辖区内公安机关信息互通、信息配合力度,变“等线索”为“主动找线索”,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迟报、应报尽报。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力度,及时移交线索。
检查督导坚决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强化全程督查和日常监督。市卫生计生委每季度检查督导一次,县(市区)卫生计生委每月检查督导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制定帮带措施,建立对口帮带制度。对于问题整改有力、日常监管逐步规范,长效机制完善落实,社会公众普遍认可的,进行通报表扬;对于因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治不彻底、长效机制缺失导致涉黑涉恶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对相关地方、单位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一票否决。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要制定本地的重点整治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此后每月6日前将上月的工作落实情况向同级扫黑办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送。对于已经整改完毕的问题和制定的有关制度性机制性文件,要进行跟踪问效,严防有关问题死灰复燃和制度机制执行不到位。每半年、每年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扫黑办报告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市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于10月11日前汇总,报送市卫生计生委。此后每月11日前,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要上报上月相关情况。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打、治、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把此项工作作为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行业内部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摆到本地本单位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精兵强将,认真研究解决问题。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力亲为,经常过问,加强调研,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到任务明确、措施明确、人员明确、时限明确,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政府报告。要把重点领域问题治理和健全长效机制作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打、治、建结合,边打边治边建,做到打击、治理、建设等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一)强化线索摸排管理
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其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规范线索管理。各社区、相关科室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按规定程序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组织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1.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街道党工委成员要带头联系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社区),驻村(社区)领导和机关干部要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坚持边整顿边巩固,对问题已经解决的要跟踪问效,防止反弹。
2.严格规范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坚决把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村(社区)“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组织、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树立正确选人导向,严格人选标准,坚决阻止不符合村(社区)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三)定期联络分析
每周二上午召开一次各社区综治专干联络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知调重大涉黑涉恶案件需要协调等情况,相关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以的建议。
(一)强化督导考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社区(村)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关部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街道纪工委。同时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街道纪工委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执纪。
(一)畅通举报路径。办事处机关、派出所、司法所、各村(社区)都要设立举报箱(每村设一个,每个社区设两个),由综治办负责统一制作后发放,村、居要定专人管理,每天收集整理举报信息,并报送街道扫黑除恶办公室。
(二)深入群众走访。各村、社区工作专班要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从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现象入手,收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公安派出所要发动在押人员检举揭发,同时做好检举人保护工作。
(三)集中研判深挖。街道工作专班要开展集中研判,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的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干河派出所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从重点人员、重点场所和警情案件系统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努力做到每条线索都有结果。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对掌握线索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协调辖区派出所第一时间果断出手,防止其毁灭证据、逃避打击。
1.健全部门齐抓共管机制,提高工作整体性、协同性。辖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2.组织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街道“扫黑办”要通过多种形式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相关保护措施,消除群众后顾之忧。完善群众安全感测评方式,切实加大群众意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绩效考评中的权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
对涉黑涉恶人员开办的企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市场监管。加快建立防范黑恐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人群帮教管控机制,对社区矫正对象中有黑恶势力犯罪前科的高危人员进行动态化、常态化管控,做好外来务工、无业人员和失学、辍学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为他们在就学、就业、务工等方面提供服务,防止其拉帮结派和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进一步健全重点区域滚动排查整治机制,统筹基层资源力量,发挥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重要作用,加快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完善派出所与群防群治队伍联勤巡逻等治安防控机制。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区域、行业、领域,加强跟踪督导,限期进行整改。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七
为持续高效推进我镇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日常保洁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突出“干净、整洁、绿化”,坚持整治和日常保洁管护原则,完善村规民约等有关措施,创新管理模式,工作机制。
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点对点的进行现场督促和指导,各村村两委干部亲自指挥并全面发动农户按照“门前三包”的原则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同时组织好公益岗落实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
(一)坚持一个原则。即坚持“干净、整洁、绿化”、“四边两头”和“四清一改”的原则,四清: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庭院内外环境;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一改: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
(二)落实两个到位。各村包片领导、各村包村干部要深入到基层全面指挥和指导督促要到位;村干部带领保洁员及公益岗位人员以区域内道路(含行政村之间、自然村之间的道路)背街小巷的环境整治工作效果要到位。
(三)三个工作方式。即采取包片领导及包村干部点对点的指导督促工作方式;采取村两委干部、党员及积极分子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按照“门前三包”原则进行彻底的环境整治;镇村两级干部要采取逐街逐户或点对点入户排查整改问题并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干净、整洁、绿化”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式。
(一)落实包保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包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户、农户门前三包、公益岗包路段等多级包保责任制,实现村内所有区域都有人抓、有人管,没有死角和盲区。
(二)发挥公益性岗位作用。在加强专职保洁员队伍管理的同时还要发挥好公益岗位作用,依据《西湾子镇公益岗管理办法》,要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等内容,村委会要为每一位公益岗位确定责任区或路段,实现每条街路都有专人负责,确保这支队伍真正发挥作用。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每个村民都要积极主动的全面做好自家庭院和室内卫生、保持公共卫生整洁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村民的约束,促使村民自觉讲卫生、爱护环境,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变。要通过文明村户评选、奖勤罚懒等多种手段,形成正向激励,教育引导村民形成主动参与的氛围。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树牢“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把村庄环境管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科学系统谋划,强化政策措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走“建管并举”之路。成立西湾子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要相应成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站,明确分管干部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
(二)注重宣传发动。要广泛开展基层文明实践活动,提升村民文明素质,村“两委”和村民理事会要发挥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的教化作用,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等创建活动,通过相互监督、互比互促,持续提升农民环卫意识、管护意识,积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各类新媒平台,宣传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全镇村庄环境管护工作良好发展。
(三)强化监督指导。镇党委、政府决定,采取每年开展季度考评和加强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考评打分。考评时,因各村的基础设施投入不同,不要只看表面,要重点看村级位的组织能力及环境整治、管护等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考评结果作为兑现奖惩的依据,与村级经费挂钩,对于考评为差等次的村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对优秀等次的村予以全镇表扬。对在环境整治工作中不配合、不服从安排、甚至顶风上的农户,村两委干部与镇主要领导、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认真研究,按照涉及申报性的补贴、福利性的政策,由村两委、村民代表开会通过不予申报,对其以制约。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八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难,难就难在坚持,形成常态。因此,在整治的同时,要着力强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要健全保洁队伍管理制度。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定报酬”,确保农村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健全农户日常管理办法。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四包”责任状,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规范和巩固整治成效。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农民自筹”的思路,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镇、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环境卫生有偿保洁制度,在自愿的基础上,向企业、农户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农民环卫意识,拓宽村级保洁经费的来源,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可持续的良性投入格局。
健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采取月检查、季考评、年总评和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明察暗访、电视曝光、公开报道、重点巡查、专项督查、现场办公、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村组一线,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整治情况。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九
为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乡级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各村(社区)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乡、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加强乡、村两级组织领导,乡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效率。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业专合社、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委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镇、村两级协同的农村环境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十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及全省村庄清洁行动春季战役“净美三秦”攻坚战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按照《延安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行动方案》及《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一是保洁净.按照“八清一改”的基本要求,加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村庄干净、整洁、清爽.二是无污染.无厕所、畜禽粪便形成的臭气,无污水乱排现象.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污染源防控力度,逐步减少原有污染源污染量,坚决杜绝形成新的污染.三是环境美.总的要求是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做到让环境变优美、让村容变靓丽、让乡村更宜居的有效融合,一体化推进.
(二)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充分考虑村庄发展变迁趋势,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任务,下功夫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改河,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留住田园乡愁.
(四)坚持典型示范、抓点带面.以铁路、国省道路、主要河流沿线和城镇周边村庄为重点,从易实施、易见效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入手,花小钱办大事、办好事,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并建立村庄清洁和维护长效机制,稳扎稳打、渐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五)坚持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充分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项目时序,坚持清洁村庄环境与转变村民观念相结合,加强健康生活方式、卫生生活习惯的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投身美丽家园建设.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六)坚持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镇办落实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措施,建立上下联动、镇村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2019年以建设美丽宜居村、生态乡村为目标,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0年,实现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并实现粪污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建立完善长效管护机制,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美丽宜居示范村达到行政村总数的30%以上,生态乡村建成率达到100%目标.
(一)创建美丽宜居村.按照每年10%以上的村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要求,2019年全县创建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2个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11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2020年全县计划创建18个县级美丽宜居示范村目标(省、市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待省、市下达任务后按要求落实).
(二)创建生态乡村.按照每年30%的村建成生态乡村要求,2019年全县实现30个村建成生态乡村,2020年全县计划建成20个生态乡村.
(三)推进“八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室内外卫生、清理乱堆乱放乱搭建、清理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清理农村河道卫生、清理农村道路沿线卫生,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不良习惯.一是2019年实现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85%以上,2020年实现垃圾转运处理90%以上;二是2019年主要河流沿线和重要水源保护地、人口集中并形成污水径流的村庄建成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基本得到有效治理;三是规范畜禽养殖场所,实行人畜分离,严禁将畜禽粪污直接排放,实现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四是2019年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
(四)完善镇村规划.积极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政策落实等方面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完善镇村规划,确保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乡村振兴规划全覆盖.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规划建设县域垃圾卫生填埋场和中转站,全面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镇或县处理”运营模式,推广“垃圾兑换银行”治理新模式,合理处理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使农村垃圾治理实现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保洁队伍稳定、资金保障长效、监管制度完善的五有标准.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禁止露天堆放和直接焚烧,取缔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处理工艺和设施,杜绝城镇垃圾非法向农村转移.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及村庄内部、道路两侧、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的陈年垃圾,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财政局、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二)厕所粪污治理.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和建设,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引导农村新建住房按照《延安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技术指南》规定的标准,建设完整的上下水道水冲式、双瓮漏斗式、三格化粪池式、粪尿分集式、三联通沼气式等5类无害化卫生厕所,条件便利的村庄改建水厕,人口居住较集中的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推进旅游乡村景区厕所建设.将厕所粪污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效衔接,统一规划、建设和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及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等.有条件的村庄,要将厕所粪污与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或进行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县卫健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考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推广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根据村庄规模、住户集中度等因素综合比选确定分散处理方式.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工作,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监管责任.(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四)村容村貌改善工程.加快推进村组道路建设,硬化村庄巷道、入户道路,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依照现有道路布局形态,不搞大改线大加宽,对不同的道路采取不同的铺装方法.大力开展村庄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清理村庄内部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物品,拆除破损废弃房屋等建筑,开展废弃宅基地复垦.提升农村建筑风貌,新建农房推广应用《陕西省特色民居示范图集》《延安市农村房屋推广图集》,突出乡土地域特色,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体系,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品质.推进村庄绿化,以本地乡土苗木和经济果木为主,开展乡村道路、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绿化,引导农民义务植树,实施村庄四周林带建设,绿化覆盖率达到25%以上.提升巩固农村饮水安全,将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现公路、河流沿线人口集中的村庄自来水全覆盖,偏远人口集中村庄采取打配机井、建设高位蓄水池等形式实现统一供水,人口居住分散村庄采取建设水窖的形式保障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新能源路灯,村庄主要巷道、公共场所实现照明亮化.(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交运局、财政局、文旅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五)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充分结合我县村庄整合、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全面完成县域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积极推行多规合一,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做到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体现乡村特色.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参与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加大规划监督实施力度,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对违反规划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牵头部门:县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镇村要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创新建设运营管护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牵头部门:县经发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黄陵分局,责任主体:各镇办)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31日).制定黄陵县2019—2020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完成摸底、规划等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阶段(4月1日—10月31日).5月25日前完成村庄及道路绿化;9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卫生厕所治理、生活污水治理;10月底前完成特色产业建设、村庄道路硬化、住房改造、文化广场建设、村庄美化、村庄亮化.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11月15日—12月20日).对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黄陵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2018-2020年)行动方案》(黄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职能划分,黄陵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到县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局长党永红兼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推进、镇办落实的要求,根据本方案制定措施,密切协作配合,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经发局、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黄陵分局、卫健局、交运局、水务局、教育科技体育局、文旅局、财政局、考核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大配套项目争取协调力度,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各镇办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发挥村民作用.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农民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将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党员干部监督等方式,弘扬乡村新风,督促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追求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扎实开展文明镇村、文明户、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创建评选活动,以先进典型为引领,弘扬传统美德,凝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正能量.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形成以县为主、中省市补助的资金投入体系.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利用现有融资平台,协调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探索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四)扎实有效推进.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总结并提炼符合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切实加强工作指导,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积极创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示范镇,辐射带动全县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县委、政府报告并通报.县委(政府)督查室要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列入常规督查内容,组织督查组开展定期督查.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争上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村民保护农村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力度,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举报投诉热线等渠道,曝光村庄环境卫生死角、脏乱差反弹及不文明现象,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十一
为加强我镇文明创建力度,全面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水平,针对镇村环境清理不彻底,尤其是集镇背街小巷,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房前屋后卫生整治不到位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整治房前屋后,清理河道路边”乡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特制定如下方案:
6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半个月,时间服从任务。
1、开展全域卫生盲点的整治。重点清理群众房前屋后垃圾、乱堆乱放和松树疫木疫柴及公路沿线疫木疫柴,尤其是村部周边、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的乱搭乱建和陈年垃圾。结合河长制,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清理河道内白色及建筑垃圾,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清除随意种植的菜地,确保河道整洁,河水清洁。清理时间长久、破损、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结合改厕整改行动,对公厕加大管理、维护,做到所有到公厕道路硬化、水电接通、每天保洁,重点整治农村公厕“长流水”现象。对辖区内水体、村庄内所有河道及周边坑塘、沟渠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同时镇直各单位、各村要搞好自身办公环境的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发放垃圾袋给公益性岗位和群众,发动群众收集垃圾后由村统一运送至主干道堆放,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及时清运处理。对疑难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联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要统筹使用镇工作组和村干力量,采取集中攻坚形式予以整治。对村级确实难以攻坚的,上报镇后,镇统一组织力量集中整治。
2、集镇持续开展集镇文明创建活动。一是镇执法分局结合防疫工作需要,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有序科学管理小摊小贩。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经营的,并造成交通拥堵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摊贩业主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罚甚至取缔。二是街道配合中航环卫公司重点加强对集镇背街小巷、广场和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小河道和人工湖等水域卫生整治。三是镇执法分局要加强对集镇和镇区范围内小广告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小广告整治机制,对重点的小广告制作者、张贴者重点打击。
3、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结合防疫要求由防疫领导组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分局、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按防疫的要求开展整治。二是加大校园自身和周边卫生整治,重点是学校内外的卫生盲点和卫生死角,消除蚊虫生存环境。
各村在此次环境整治中所需人员、车辆、机械等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整治过程中大额支出由各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原则,按程序支出。
1、高度重视。环境集中整顿是建设美好的需要,各村要高度重视,联系村班子成员是此次环境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本次集中整治由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提升环境整治效果和水平。
2、加大宣传。各村要强化环境整治宣传,通过广播、条幅、党建大屏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度,组织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全面开展自查自清活动,力争全覆盖、零死角,积极引导农民垃圾入桶,转变生活习惯,改变生活方式。同时,各村、镇直单位要紧紧结合创建县第二届文明村镇、新文明实践活动、“五色”志愿者服务等因地制宜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6月份各村必须在红黑榜评选评出将家庭内外卫生较差户且不积极配合本次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黑榜,镇将在整治活动结束后,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3、人员安排。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防疫和脱贫攻坚工作,抽调如下人员参与本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农村片:
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工作持续推进,各村、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月6-7日、6月14-15日镇将对村组织两次督查,两次督查成绩作为最终村级考核成绩。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一事一奖,按照考核结果设置奖励。农村片设第一名1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2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2名奖励1万元;集镇设置三个考评等次,优秀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2万元,良好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1万元,一般等次不予奖励,街道、镇直单位考评由镇班子成员组成检查组6月15日实地考评后打分。此奖励可直接分配到人,由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考评工作组和村干表现合理分配上报镇后打卡到人。本次村(街道)、镇直单位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实行通报、考核扣分,严格兑现奖惩,对镇直单位的成绩纳入满意站所分值。
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环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近几年的政策一直强调的方向。早在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际,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及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表示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等具体部署。延续人居环境治理成果,不仅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有利于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笔者认为,当下农村人居环境取得较大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农村厕所方面:政府部门主导的“厕所革命”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户厕状况。通过“厕所革命”,农村的户厕类型趋向卫生化,但厕所粪污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待加强。据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展的“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追踪调查”,至2021年底,开展过“厕所革命”的村庄比例达到80%以上,接近90%的农户使用卫生厕所。厕所革命有效激励了农户参与改造厕所,并得到了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其中,给农户发放现金补贴、直接开展施工、组织清理粪污、配套公共排污管道等措施都卓有成效。但厕所粪污清洁化处理的进程相对较缓,厕所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需要进一步改进。
除此之外,在推进厕所革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未能因地制宜,管护资金有限等问题。一些地方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即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上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导致有些厕所未能“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未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部分地区的配套设施(如厕所粪污净化设施)建设滞后,农户期待更完善的卫生设施。多数地区的改厕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尤其在厕所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多数地区尚未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可能制约改厕成果的持续。
在生活污水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的难点,也是今后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已经开展污水治理的的村庄,形成三种较为典型的污水处理模式:一是离城市较近的农村,修建污水处理管道,并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二是经济条件允许且地形条件允许的地区,修建小型污水处理厂,建立自己的污水处理系统;三是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三种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挑战: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很好地解决了城郊地区污水处理问题,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致财政负担较重。建立本地区的小型污水处理厂面临受地形限制大、对地方财政能力要求高、管护及持续运行难度大等问题。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存在技术不成熟、受气候条件限制、污泥最终处理方式不明确等问题。
在生活垃圾方面:经过之前的治理,公共垃圾收集设施及清洁服务的供给已经相对普及,激励了农户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上述调研显示,至2021年底,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为94%。相应地,随意丢弃和焚烧填埋的农户比例减少。虽然农户层面的垃圾集中处理已经普及,但垃圾的源头分类和末端的循环利用仍面临挑战。至2021年底,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仅为17%。有些地区试点“垃圾银行”(或垃圾超市)以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即农户将可回收利用物品送至垃圾银行,可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但由于经济收益较低,农民参与度不高。因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是今后垃圾治理的重点。
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方面:随着人居环境治理的深化,村庄的公共环境有所改善。具体而言,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取得初步进展,多数村庄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得以初步清理。但在村容村貌整治的过程中,也存在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和千篇一律的“量化工程”。通过村庄规划,整合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内部挖潜方式来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的实践还不足。
针对调研中人居环境存在各项问题,结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必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综合利用政策工具、市场手段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管护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是探索多样、稳定的筹资机制,拓宽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资金的来源。目前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人居环境设施管护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探索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有助于稳定人居环境管护资金投入。例如,农户本身对人居环境设施和服务有一定的支付意愿,根据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施行合理的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适当征收设施使用费是可取可行的。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将部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人居治理、探索将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目录,是对扩充管护资金来源的有益尝试。
二是完善公共环境设施,优化公共环境服务,拓展市场化的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的完善不仅在于设施的有无,也在于公共环境服务的提质,集中体现于废水废弃物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考虑到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规模效益,在农户层面提倡分类和集中,在村层面或乡镇层面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资金奖励、垃圾银行等措施激励农户开展生活垃圾的回收、提升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利用税收和金融政策手段激励种植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此同时,基于村庄空心化问题严重这一现状,一概而论地强调基础设施完备、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可能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将基于自然的治理理念应用于农村的人居环境治理,对于就地消解农村的废水废弃物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能够天然消纳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的土地、生态资源,结合生态系统设计利用好这些生态资源,辅助建立一些生态环保的村庄废水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有助于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
三是发挥人居环境整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让基础设施完善和人居环境提升产生切实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体行动,如村庄垃圾清洁共同行动,增进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提升村庄凝聚力和村民的归属感,为后续的产业落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回归打下群众基础和生态基础。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地制宜、自下而上是今后人居环境整治的策略和方向。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更需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由自上而下的“建设人居”向自下而上的“经营人居”转变。强化、优化人居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组合,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人居环境的“治管护”,从而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线工程,需要久久为功。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进行统一招标维护项目除外);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组织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提升全市城乡整体卫生水平,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打造高质量的城乡人居环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城同创、城乡共建”活动,遵循“全民动手、科学谋划”的原则,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以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1、乡村环境卫生
(1)、清理柴草垛。有条件的村屯,农户家庭柴草全部远离村屯,集中堆放;其他村屯和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农户家庭柴草也要在房前屋离开街路进行堆放,设置固定围栏,隔离火情和防止猪拱鸡刨。
(2)、清理垃圾、粪堆。彻底清理路旁、宅旁生产、生活垃圾,每10个农户设置一个垃圾箱,每天清理一次垃圾并及时运出屯外,放到指定垃圾堆放场;设置农家肥积造场,屯内禁止积肥,五月一日前原则上要求农家肥全部进地,确实不能进地的要堆放在屯外积肥场;养禽数量超过200只、养畜数量超过20头的要集中在屯外牧业小区饲养,逐步实现人畜分离的目标。
(3)、清理路障。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容屯貌的陈规陋习,特别是乡村沿路商户门前要重点整治,达到乡(镇)、村、屯道路整洁、通畅,道路两侧整齐、洁净的标准。
(4)、清理路边沟。要坚持常年清理路边沟,重点是春秋两季,要对屯内路边沟彻底清理、达到干净顺水、无污物、无异味的标准。
(5)、清理庭院。商户、农户门前实行“三包”,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干净整齐。
完成时限:2014年6月1日,常年坚持管理。
2、基础设施建设
(1)、建硬面化道路。有条件的村要达到户户达标准,其他村要逐步达到屯屯通。
(2)、建排水沟。路边全部修建排水沟,有条件的村屯屯中道路两侧排水沟要达到硬化、固化标准,农户门前过板尽可能统一。其他村要达到排水顺畅。
(3)、建围墙或栅栏。成街基的村屯,农户庭院围墙或栅栏尽可能整齐划一。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率先实现。
(4)、建垃圾堆放点。要根据需要建设垃圾统一堆放点(场),以便统一掩埋、处理。配置必要的环卫设备设施,设立村屯专职保洁员进行有偿服务,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
(5)、建无公害化卫生厕所。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统一标准、统一区位、统一建设。其它村结合实际也要尽可能多建卫生厕所。
(6)、建牧业小区。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率先达到畜禽圈舍和农户住宅分离标准,其它村也要逐步实现畜禽圈舍和农户住宅分离标准。实现畜禽养殖小区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的目标。
(7)、建农民文化活动场所。加大推进镇、村公共活动场地、农民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力度,有条件的村要在今年实现公共活动场地的目标。
(8)、建标准化、实用性粮食仓储设施。逐步彻底消灭“地趴粮”。
(9)、建沼气池。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棚膜园区、养殖专业屯和牧业小区要集中建设大型沼气池,鼓励、扶持农户建设户用沼气池和四位一体生态沼气池。
(10)、建立村屯环境管理长效机制。6月末前,全镇15个行政村要全部建立起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各村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张贴上墙,“五清”工作、村屯要有专人管、专人干,固定队伍、固定岗位、固定标准、固定任务、固定时间、固定责任。
3、村屯绿化美化
(1)、村屯绿化。大力推进村屯绿化工程。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村屯所有道路、街路两侧在今年要全部实现绿化全覆盖,有条件的可多栽植一些风景树,条件差的可栽植本地树种。其他村每村要绿化一个屯,每屯要绿化一条街或路。
(2)、村屯美化。村屯内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要全部栽种花草,花草品种不限,高矮不限,总之,村屯内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不能有空白地,确保我镇农村美化工作在今年上一个新台阶。
整治活动从2021年4月开始,坚持常年整治,按照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经常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成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本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决策具体整治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调度和指挥环境综合整治的全面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难题,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
镇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随时通报情况。
各部门、各行政村要紧紧围绕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统筹安排部署,突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发动,唤醒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管理意识,使全社会都能够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四)、强化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前制定的各项责任制度,如“门前包保”制度、绿化美化制度、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义务清除白色污染制度、街巷路全天候保洁制度等。通过制度的约束来强化管理、落实任务,从而实现人居环境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制定落实方案。
各村要根据本村的情况,制定切合本村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伯岗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发展进程,提升全市城乡整体卫生水平,优化生产、生活环境,打造高质量的城乡人居环境”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三城同创、城乡共建”活动,遵循“全民动手、科学谋划”的原则,以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以清洁、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1、乡村环境卫生
(1)、清理柴草垛。有条件的村屯,农户家庭柴草全部远离村屯,集中堆放;其他村屯和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农户家庭柴草也要在房前屋离开街路进行堆放,设置固定围栏,隔离火情和防止猪拱鸡刨。
(2)、清理垃圾、粪堆。彻底清理路旁、宅旁生产、生活垃圾,每10个农户设置一个垃圾箱,每天清理一次垃圾并及时运出屯外,放到指定垃圾堆放场;设置农家肥积造场,屯内禁止积肥,五月一日前原则上要求农家肥全部进地,确实不能进地的要堆放在屯外积肥场;养禽数量超过200只、养畜数量超过20头的要集中在屯外牧业小区饲养,逐步实现人畜分离的目标。
(3)、清理路障。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影响村容屯貌的陈规陋习,特别是乡村沿路商户门前要重点整治,达到乡(镇)、村、屯道路整洁、通畅,道路两侧整齐、洁净的标准。
(4)、清理路边沟。要坚持常年清理路边沟,重点是春秋两季,要对屯内路边沟彻底清理、达到干净顺水、无污物、无异味的标准。
(5)、清理庭院。商户、农户门前实行“三包”,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做到宅院物料有序堆放,房前屋后干净整齐。
完成时限:2014年6月1日,常年坚持管理。
2、基础设施建设
(1)、建硬面化道路。有条件的村要达到户户达标准,其他村要逐步达到屯屯通。
(2)、建排水沟。路边全部修建排水沟,有条件的村屯屯中道路两侧排水沟要达到硬化、固化标准,农户门前过板尽可能统一。其他村要达到排水顺畅。
(3)、建围墙或栅栏。成街基的村屯,农户庭院围墙或栅栏尽可能整齐划一。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率先实现。
(4)、建垃圾堆放点。要根据需要建设垃圾统一堆放点(场),以便统一掩埋、处理。配置必要的环卫设备设施,设立村屯专职保洁员进行有偿服务,实现村庄保洁常态化。
(5)、建无公害化卫生厕所。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统一标准、统一区位、统一建设。其它村结合实际也要尽可能多建卫生厕所。
(6)、建牧业小区。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要率先达到畜禽圈舍和农户住宅分离标准,其它村也要逐步实现畜禽圈舍和农户住宅分离标准。实现畜禽养殖小区化,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的目标。
(7)、建农民文化活动场所。加大推进镇、村公共活动场地、农民休闲场地和健身运动场地建设力度,有条件的村要在今年实现公共活动场地的目标。
(8)、建标准化、实用性粮食仓储设施。逐步彻底消灭“地趴粮”。
(9)、建沼气池。加快农村沼气和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建设,棚膜园区、养殖专业屯和牧业小区要集中建设大型沼气池,鼓励、扶持农户建设户用沼气池和四位一体生态沼气池。
(10)、建立村屯环境管理长效机制。6月末前,全镇15个行政村要全部建立起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各村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制度张贴上墙,“五清”工作、村屯要有专人管、专人干,固定队伍、固定岗位、固定标准、固定任务、固定时间、固定责任。
3、村屯绿化美化
(1)、村屯绿化。大力推进村屯绿化工程。生态村、环境村、新农村示范村村屯所有道路、街路两侧在今年要全部实现绿化全覆盖,有条件的可多栽植一些风景树,条件差的可栽植本地树种。其他村每村要绿化一个屯,每屯要绿化一条街或路。
(2)、村屯美化。村屯内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要全部栽种花草,花草品种不限,高矮不限,总之,村屯内主要干道及巷道两旁、农户房前屋后不能有空白地,确保我镇农村美化工作在今年上一个新台阶。
整治活动从2021年4月开始,坚持常年整治,按照长效管理机制,坚持经常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
根据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需要,成立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村也要成立本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领导决策具体整治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调度和指挥环境综合整治的全面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解决难题,统筹规划,层层落实完成好各项整治任务。
(三)、强化监督检查。
镇领导小组对各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查,随时通报情况。
各部门、各行政村要紧紧围绕综合整治各项任务,统筹安排部署,突出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发动,唤醒人们的文明意识、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管理意识,使全社会都能够理解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四)、强化长效管理。
各行政村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以前制定的各项责任制度,如“门前包保”制度、绿化美化制度、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义务清除白色污染制度、街巷路全天候保洁制度等。通过制度的约束来强化管理、落实任务,从而实现人居环境管理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制定落实方案。
各村要根据本村的情况,制定切合本村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5日前报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伯岗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为加强我镇文明创建力度,全面落实村庄清洁行动,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水平,针对镇村环境清理不彻底,尤其是集镇背街小巷,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房前屋后卫生整治不到位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整治房前屋后,清理河道路边”乡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攻坚战,特制定如下方案:
6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半个月,时间服从任务。
1、开展全域卫生盲点的整治。重点清理群众房前屋后垃圾、乱堆乱放和松树疫木疫柴及公路沿线疫木疫柴,尤其是村部周边、中心村庄和自然村庄的乱搭乱建和陈年垃圾。结合河长制,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清理河道内白色及建筑垃圾,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清除随意种植的菜地,确保河道整洁,河水清洁。清理时间长久、破损、不合时宜的宣传标语。结合改厕整改行动,对公厕加大管理、维护,做到所有到公厕道路硬化、水电接通、每天保洁,重点整治农村公厕“长流水”现象。对辖区内水体、村庄内所有河道及周边坑塘、沟渠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治理。同时镇直各单位、各村要搞好自身办公环境的垃圾清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各村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发放垃圾袋给公益性岗位和群众,发动群众收集垃圾后由村统一运送至主干道堆放,中航环卫公司负责及时清运处理。对疑难问题和重点整治对象,联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要统筹使用镇工作组和村干力量,采取集中攻坚形式予以整治。对村级确实难以攻坚的,上报镇后,镇统一组织力量集中整治。
2、集镇持续开展集镇文明创建活动。一是镇执法分局结合防疫工作需要,重点整治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有序科学管理小摊小贩。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经营的,并造成交通拥堵的,一经发现立即责令摊贩业主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无法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处罚甚至取缔。二是街道配合中航环卫公司重点加强对集镇背街小巷、广场和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小河道和人工湖等水域卫生整治。三是镇执法分局要加强对集镇和镇区范围内小广告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健全小广告整治机制,对重点的小广告制作者、张贴者重点打击。
3、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一是结合防疫要求由防疫领导组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分局、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职能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摊点按防疫的要求开展整治。二是加大校园自身和周边卫生整治,重点是学校内外的卫生盲点和卫生死角,消除蚊虫生存环境。
各村在此次环境整治中所需人员、车辆、机械等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整治过程中大额支出由各村严格按照“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原则,按程序支出。
1、高度重视。环境集中整顿是建设美好的需要,各村要高度重视,联系村班子成员是此次环境集中整治第一责任人,村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本次集中整治由各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不断提升环境整治效果和水平。
2、加大宣传。各村要强化环境整治宣传,通过广播、条幅、党建大屏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度,组织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全面开展自查自清活动,力争全覆盖、零死角,积极引导农民垃圾入桶,转变生活习惯,改变生活方式。同时,各村、镇直单位要紧紧结合创建县第二届文明村镇、新文明实践活动、“五色”志愿者服务等因地制宜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档案资料收集。6月份各村必须在红黑榜评选评出将家庭内外卫生较差户且不积极配合本次整治人居环境整治作为黑榜,镇将在整治活动结束后,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
3、人员安排。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防疫和脱贫攻坚工作,抽调如下人员参与本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1)农村片:
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为确保工作持续推进,各村、街道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并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立即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月6-7日、6月14-15日镇将对村组织两次督查,两次督查成绩作为最终村级考核成绩。本次人居环境整治采取一事一奖,按照考核结果设置奖励。农村片设第一名1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2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2名奖励1万元;集镇设置三个考评等次,优秀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2万元,良好等次奖励执法分局和街道全体干部共1万元,一般等次不予奖励,街道、镇直单位考评由镇班子成员组成检查组6月15日实地考评后打分。此奖励可直接分配到人,由驻村班子成员和村书记考评工作组和村干表现合理分配上报镇后打卡到人。本次村(街道)、镇直单位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评,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的村实行通报、考核扣分,严格兑现奖惩,对镇直单位的成绩纳入满意站所分值。
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扎实推进春季村庄清洁行动有力有序进行,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打造绿色生态美好家园,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坚持重点突出,集中整治。按照“三清一改”(清垃圾、清塘沟、清畜禽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的基本要求,加强村庄春季环境卫生清理,着力推动清洁整治由村内公共空间向庭院延伸,集中治理清除卫生死角,扎实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清爽、美丽宜居。
(二)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立足本镇实际,结合省、市、县验收标准,合理确定村庄类型,分类指导,科学制定村庄整治目标及各阶段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有序推进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有效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三)坚持属地管理,统筹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负责人,做好动员部署和组织推进。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责,各负其责。鼓励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干净、卫生、整洁的农村人居环境。
(四)坚持村为单位,村民主体。以村为主体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激发村民“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性,动员村民投身人居环境治理清洁行动,形成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补短板、强弱项,围绕重点任务,同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与春季村庄清洁整治行动,实现全镇农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村庄道路畅通便捷,垃圾处理体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运行到位,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农户庭院干净整洁有序,村民自觉维护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一)全面清理越冬垃圾。各村、社区、各单位组织开展春季大扫除,将冬季积存下来的散倒垃圾、生产废弃物以及雪堆融化后的残留杂物等垃圾污物清理干净,特别要对垃圾池、村街两旁、河道沟渠等公共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整治。在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区分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的不同处理方式,研究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等治理方式,减轻垃圾收运、填埋等处理的压力,降低对环境的污染。(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二)综合整治农户庭院。规范农户庭院,院墙栅栏整齐美观。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载体,组织村民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的卫生,及时清理房前屋后及庭院内积存的各类垃圾、污物,清理乱堆乱放的各种物品,拆除废弃的房屋、仓房、舍、厕所、棚架、院墙、板杖子、残垣断壁等建筑物,做到应拆尽拆。改造维修或协商拆除未享受改造补助政策长期无人居住的农户危房。规范整理庭院及房前屋后的柴草堆、杂物堆,实现堆放有序、整齐划一。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培育,通过春季清洁行动为年内再打造一批美丽庭院和干净人家奠定良好基础。(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三)清理散养户畜禽粪污。各村屯及时清理转运冬季临时堆放的粪污。通过教育引导、加强监督等多种措施,规范畜禽散养行为,杜绝牛马等牲畜在村头、路边、河边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养,合理设置粪便收集场所,杜绝随意堆放、粪水横流,防止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及村容村貌。(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畜牧站、环保、环卫办)
(四)集中整治卫生死角。镇政府所在地、农贸市场、村头屯边、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地方的环境治理,是今年各级部门将要暗访的重点,对于这些地方存在的垃圾和随意丢弃的塑料袋、编织袋、泡沫块等散落垃圾,要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大力清除卫生死角,推进整体清洁、全面清洁。(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五)稳妥有序农村厕所改造。在去年农厕改造的工作基础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遴选成熟改厕模式,以春季村庄清洁行动为契机,早谋划、早起动,稳妥有序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消除厕所内疾病源传播的潜在危险,切实改善农户卫生条件。(责任单位:各村、乡建办)
(六)进一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在目前已建立的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收集、转运、处理一体化常态保洁制度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扩大散落垃圾捡拾及日常管护覆盖面,采取有效方式将村头屯边、各村结合处、公路两侧及其壕沟、林带等重要地方纳入日常管护机制,同时强化监督管理,抓好责任落实,提高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各村、社区、环卫办)
(七)引导农民尽快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结合这次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文明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积极教育引导村民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意识,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减少垃圾乱丢乱扔、柴草乱堆乱积、农机具乱停乱放、污水乱泼乱倒、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乱贴乱写、畜禽粪污随地排放等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各村、社区、环卫办、卫生院)
(八)合理实施村庄绿化美化工程。按照村庄规划布局,以村屯周边、村内街道、住宅庭院、休憩场所、废弃和闲置地的绿化美化为重点,合理确定绿化模式和绿化标准,加快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乡建)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3月中旬)。制定《2020年镇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做好春季村庄环境整治清洁行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各项整治任务及推进目标。
第二阶段:集中推进阶段(3月下旬—5月末)。围绕重点任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村庄清洁攻坚行动,综合治理村庄卫生环境。同时研究补充完善长效整治清洁机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改变不良生活习惯,规范村民行为。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日上旬—6月中旬)。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对春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限期整改,巩固提升行动效果。清洁行动的督查暗访及整体验收情况将按照一定权重计入年终考核成绩。
(一)要加强组织推动。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春季村庄清洁整治的主体责任,加强部署,强化督查,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村庄清洁行动的“第一负责人”,各村、社区负责督导好辖区内企业、商户、合作社及相关单位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高度负责,加强实施,确保春季村庄清洁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发挥主观能动性投工投劳,增强参与清洁的主动性、创造性,要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形成工作合力。
(二)要开展明察暗访。按照全省“五级联动”暗访机制(县级督查到村、乡镇督查到屯、村督查到户)要求的联动督查机制,镇人居环境办不定期进行督查暗访,各村要督查到农户。要加强对发现问题的通报、反馈和整改。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公开电话或投诉信箱等,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三)要注意加强防护。今年春季村庄清洁行动,要注意村庄保洁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人员的防护保护工作,注意消毒,佩戴口罩,人员不要集中,保持距离,不搞突击,不搞会战,实行常态化清理、经常化保洁,防止交叉感染。
、承诺书
、大喇叭、宣传车、微信群等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人居环境长效机制管理制度篇十四
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伯岗镇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促进农民脱贫奔康致富,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实现全镇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人居环境、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生态文明等方面建设有明显进展,农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有明显提高,形成具有岭南特色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整治任务
(一)全面推进村庄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求,由点到面、由标到本,全面整治农村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和乱搭乱建现象。
1、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构建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清理村庄周边道路、村内街巷道、房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他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城乡发展一体化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收运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垃圾收集、分拣和转运等设施。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立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鼓励各地开展垃圾分类、减化、回收处理。
2、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人口稠密、布局相对集中、已纳入城镇建设规划的村庄,按照要求实行镇污水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4、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改善农村生态条件。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建设工程,以村内道路、公共场所、农户庭前屋后和村庄为重心,着力建设一条进村绿化生态路,同时,积极引导村民充分利用农家房前屋后闲置地,发展名贵树种、经济林木、庭院经济,助推富民美村,改善农村生态条件,进一步加大绿化美化力度,扩大村庄绿地面积,整体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建设。结合“绿道网”建设,发展休闲观光旅游业,打造一批具有岭南山水特色的美丽村庄。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在主干道和村民聚居地安装路灯等夜间照明设施。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三)大力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形成宜居促宜业的发展新局面。结合村庄环境整治建设,大力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立足“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推进特色村建设,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开发观光、休闲、养生、度假等产品,让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创业就业、增收致富。
三、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党委主导、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镇党委成立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各部门强化牵头协调,指导组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要制订辖区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完成每年推进20%自然村的整治建设任务。
(二)整合资源,合力投入。整合各农村保洁员队伍,按照统一平台、渠道不变、各尽其职原则,全部投入到人居环境建设中,划分责任路段,。
(三)督查督导,定期通报。建立科学合理的督查、验收和问责机制。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