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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合同 安装工程合同(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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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安装合同 安装工程合同(汇总13篇)
时间:2023-10-19 10:33:02     小编:翰墨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一

乙方:________

依照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电子监控系统工程

工程地点:________

工程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工程总价:详见附件1(工程价格汇总表)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黏

(2)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3)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工程项目建设期限:

合同签定后___日内进场施工,整个施工工期为________天。(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1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解决故障。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验收。自验收合格之日支付合同总金额。

八、施工期间出现工伤事故,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二

工程安装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_________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一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三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六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分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工: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又并非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可停止工程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监护:在工程开始后,但在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险: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_________年。

13、附加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伤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如果伤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一年,每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1#、3#厂房采暖及消防管网制作及安装工程并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施工范围

本工程为采暖及消防管网施工工程,工程包括1#、3#厂房暖汽加工及安装、消防管网的加工及安装。

二、工程地点

工程位于公司院内。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期限

1、该工程为包工不包料,加工管网所用原材料由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上的数量、质量及规格自行采购,施工所用的所有工具由乙方自备。

2、施工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限为天。

四、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协商该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 )。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后甲方先付工程款元( )。结束验收后支付工程款元( )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出证后支付工程款元( )元。其余作为维修质保金,自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但不短于第一个采暖期结束前)。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办法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范按图纸施工,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消防工程完工后,双方会同消防部门根据设计方案和国家有关消防规范进行验收,采暖工程需试水加压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提供安装技术资料,即竣工图、系统说明书等给甲方。

3、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工料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负责,需按照甲方同意的期限内保质完成。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及工程说明。

3、甲方需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照国家规范按图纸施工,按期保质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工作。

2、乙方须提供给甲方办理与该工程有关的各种手续所需的技术资料。

3、乙方需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文明施工,并指定专人为现场防火责任人。如出现打架斗殴、材料浪费、盗窃、火灾(包括但不限于)等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乙方需保证施工安全,制定相关机器设备的使用流程及其它工作程序,避免事故的发生。如造成人员伤亡,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5、乙方须无条件遵守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项下之义务及所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需按照工程期限保质按期完成工程,不得无故延长工期。除正当理由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延期外,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支付工程价款的0.5%的违约金给甲方。

2、如果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管网无法正常使用,且影响该工程按期验收的。乙方除承担所有损失外,还需支付甲方工程价款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

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3、因乙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根据上述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的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和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夜景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结合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5、工程造价:

二、施工期限

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

2、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施工不能的,则工期顺延。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施工,延误工期的,每延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缴纳罚款_______元/天。

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三、质量和效果要求

1、乙方提供夜景亮化工程产品的质检报告及合格证;

4、乙方保证亮化效果达到甲方要求。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图纸和技术的交底须在开工前10天完成。

(2)积极配合乙方施工,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协助工作。

(3)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及时组织工程验收,按期支付工程价款。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编制灯光设计方案、效果演示图和施工组织设计交给甲方审查。

(2)严格按规定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规定如期完工和交付,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

(3)工程竣工后,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条件修理,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五、安全责任

1、在使用甲方设施时应注意安全措施,保持建筑的整洁,如有损坏,乙方应无偿修复、赔偿。

2、晚上加班时要控制噪声,及时清运垃圾,在甲方指定地点堆放并外运。

3、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确保安全施工,否则造成一切工伤事故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验收及保修

1、乙方完成施工后,应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甲方接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应于_______天内组织城市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共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至合格。

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3、本工程免费保修_______年,非工程设计、产品和安装质量问题除外,接到甲方维修通知_______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

七、工程费结算与付款

经甲方和城市管理委员会共同验收合格后,甲方_______天内一次性支付工程款(除留5%质保金)给乙方,即______________元整,质保金_______万元,在_______年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单方面不履行合同义务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需支付_______万元违约金给守约方,同时对方保留追究违约方的权利。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五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

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

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

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

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

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

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

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

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

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

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

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

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

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

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六

甲方:

乙方:

一:共同协议: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承揽甲方 的安装调试,并保证该系统使用性能符合甲方的要求。

2.产品的单位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数量以甲方确认为准。

3.乙方不得向甲方提供假、次、伪劣的产品。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达,完成。相应的功能符合甲方要求。

4.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优良的售后服务。

5.合同期内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安装调试工作,并积极与乙方沟通,相互 理解,相互信任。

6.产品在甲方所在地安装并调试,双方签字后乙方协助甲方正常使用,双方签字2天后,由甲方负责保管,如发生遗失和人为损坏与乙方无关。

7.严密组织,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确保安全。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生产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

8.施工过程中如有新的建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透露设备价格,乙方不得透露甲方所有系统名称以相应的功能。

10. 施工过程中如遇到水泥地面开槽,由乙方负责施工.

11.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基本把工程结束,让甲方尽早使用该系统)。

二:付款方式:

安装调试结束一次性付清(详见工程量确认清单)。

三: 维修保养: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修理的,乙方需适当向甲方收费。

4、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七

发包方(甲方):地址:承包方(乙方):地址:

风险提示:发包人的相对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根据《民法典》和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项目的充电桩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先就本工程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围:

5、合同价款:

6、技术要求:

二、工程工期

1、在具备施工条件时,由甲方通知乙方进场。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工程结算本工程的工程量据实结算。若工程量出现变化,甲应与乙方协商,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双方应签署洽商文件确认。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定金。

2、乙方完成本工程的一般工程时,甲方支付___30___%的进度款。

3、乙方完成本工程,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40____%的工程款。余下10%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时无息支付给乙方。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五、工程管理、质量及安全事项

1、甲方指派代表,负责及时处理施工中遇到的电桩运输、监工验收、质量技术问题对接等事宜。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进行质量自检工作,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

3、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的进行返工或改正,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按时交工。

5、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整齐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不能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甲方则通知物业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项概由乙方自行负责。若是第三人造成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

六、验收

1、工程完工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日内应组织人员验收。

3、验收标准遵照国家行业中更严格的标准。风险提示:保修责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七、保修本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承担所有保修,若乙方违反保修义务,致使甲方将工程交由第三方维修的,乙方应承担所有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费用;保修期过后,双方另行签订维修条款。

八、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都应赔偿;若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向违约方收取合同借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解决因合同履行引发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义务履行时失效。

2、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八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简称甲方),与_________(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一(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主机保养服务一(1)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周记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九

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 工程的水电劳务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址:

1.3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厂房、仓库等所有土建面积、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1)室内给水管网安装;

(2)室内排水管网安装;

(3)室内排水设备安装;

(4)室内照明线路安装;

(5)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安装;

(6)防雷接地安装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析顺序

2.1本合同。

2.2报价书。

2.3水电施工图。

第三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甲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若连续一个月以上延期,则甲方应将乙方前期工程款结清,延期部分工程款另作结算。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捌 元(每平方米)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由于本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计划采用分阶段支付劳务费,即当水电班组完成预定工程量50%的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完成预定工程量的90%时候,支付总劳务费的40%,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我方支付总劳务费的15%(剩余价款,即为总劳务费的5%,作为施工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方支付乙方保证金。)

(2)甲乙双方签订施工劳务合同后,乙方交给甲方5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竣工后三日内,甲方退还乙方5000元履约保证金。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材料设备供应

8.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实体材料均有甲方采购供应。

8.2水电安装的小型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第九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人均每月5度计算,超过配给额度,费用乙方自付)。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合同价款的1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_____________风管_____________平方米,现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四、预定工程工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定金后,且设计方案由甲方签字认定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场安装,预定安装调试期为______天(如甲方要求变更,除给乙方工程工期相应顺延外,还应承担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即rmb?______元整。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即rmb______元整(总价的______ %)后,______日内进行施工。

(2)管道安装完毕当日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即rmb______元整。(总价的______%)

(3)乙方安装完成后,甲方应在十五日内给予验收,验收合格后三日内支付计人民币______,即rmb______元整。(总价的______ %)

(4)甲方签字验收并付清所有款项后,乙方出具工程质量保证书。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的,甲方除无权使用外,还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及乙方的误工费用。

(1)乙方依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或各有关设计部门提供的图纸施工。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实施本合同的场地及水源、电源、临建宿舍等设施。

八、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质量负责保修______年,(详见工程质量保证书)。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十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 (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万元),安装:________(万元)

一、发包方:

1.____月___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维修。

2.____月___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清除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__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_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_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__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__天(日历天),自____ 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略)。

二、开工前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____________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__%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万元,分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为____,金额_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过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示经过银行审定后拨款。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以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以实施。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

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附件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过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最新安装工程合同2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十二

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且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若发包人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鉴于甲方是合法的发包人,乙方是合法的分包人,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车间吊顶板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为规范双方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地点:

2、工程内容:

3、承包范围:

4、承包价格:

二、工程期限风险提示:关于实际竣工日期的规定

当因实际竣工日期的确认发生纠纷时,可以以相关规定参照具体情形: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1、计划开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完工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2、如遇不可抗力,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三、双方职责甲方

1、甲方应保证向乙方交付工程时的条件是满足施工条件的。

2、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时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标准进行施工。

2、乙方应保证施工的安全、文明,酒后不得进场。

3、竣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竣工通知。风险提示:工程质量未符合标准的归责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应按国家、行业的标准进行作业。

2、吊顶完工后,顶面应平整、整洁、美观、色泽均匀。

5、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经甲方纠正乙方不进行整改或不按期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事宜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调配,遵守甲方相关安全规定。如因违章操作及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责任自负。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乙方完成本工程的一半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50%,完工后经验收合格付款至95%,剩余5%作为质保金,等整体工程验收交工后付清。

七、验收标准本工程执行国家相关规范进行验收,在隐蔽工程验收前必须要经过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八、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责任方均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交工验收完成,工程剩余款项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3、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均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安装合同篇十三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怀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

二、本工程承包形式:包轻工及辅料。

三、承建工程总造价:按照附件预算、结算表。

四、施工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全部工程,共计_________个工作日(期限内无水电、及其它自然因素造成的停工不在此限内)。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本工程分为叁期付款。

第一期: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总造价的45%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乙方即为合同生效,立即启动工程。

第三期:工程竣工验收后三天内给乙方付清工程尾款,即工程总造价的13%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六、工程的增减:甲方如变更原来的计划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同时经双方磋商协议并在图纸上签据后方可施工,如图纸及预算中不包括的项目,经双方现场人员代表签字进行增减的'部份按实地数量、尺寸计算。还有待定项目,需要等甲方确实项目后和乙方商议按照预算表上的单价和实际施工结算。如预算上没有的项目双方协商做增项书。

七、工程验收:全部工程完竣后,由乙方用书面或口头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须在三天内派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时必须按施工图及关国家规范进行验收。乙方按施工图及注明规格竣工,甲乙借故不按乙方通知期间派人员验收,超过三天则作为验收已移交手续。

八、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工程竣工验收付清尾款后失效。

十、甲方负责提供水源、电源给乙方使用。

十一、本合同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预算、结算表》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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