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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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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优秀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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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一

“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正是恩格斯这句名言的感召力促使我怀着崇敬的心境翻开由人民出版社于19xx年出版发行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卷,找到其中《自然辩证法》部分简单明快的扉页开始阅读。在该页的左下方有这样两行小字:“弗·恩格斯基本上写于18xx—18xx年,18xx—18xx年作了个别补充。”“第一次全文发表于19xx年《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二卷。”当思想不由自主停留在这不起眼的两行小字之间时,我仿佛看到18xx年马克思去世之后,恩格斯放下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在晚年独自一人日以继夜、孜孜不倦地整理《资本论》第二、三卷的忙碌身影。透过这两行小字,我所体悟到的更是恩格斯晚年既进行科学研究又指导国际工人运动的可贵精神。

以《自然辩证法》为中介,我与这位生活在19世纪的先贤相会在思想的海洋中。通读这本充满光辉思想的哲学著作,我深感强记不如善悟。在恩格斯上述名言的启迪之下,我最大的关切点集中于对书中有关辩证理论思维方法的捕捉与反思之上。经过通读与重点阅读,我较深刻地领悟到以科学研究为主业的广大学人经过探求哲学知识提升理论思维本事的极端重要性。对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这样正面论述道:“经验自然科学积累了如此庞大数量的实证的知识材料,以致在每一个研究领域中有系统地和依据材料的内在联系把这些材料加以整理的必要,就简直成为无可避免的。建立各个知识领域互相间的正确联系,也同样成为无可避免的。所以,自然科学便走进了理论的领域,而在那里经验的方法就不中用了,在那里仅有理论思维才能有所帮忙。但理论思维仅仅是一种天赋的本事。这种本事必须加以发展和锻炼,而为了进行这种锻炼,除了学习以往的哲学,直到此刻还没有别的手段。”

我认为学习《自然辩证法》之要在于对辩证思维方法的理解与习得。展开而论,一方面,恩格斯在书中曾精辟论述道:“辩证法对今日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仅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供给类比,并从而供给说明方法。”“熟知人的思维的历史发展过程,熟知各个不一样的时代所出现的关于外在世界的普遍联系的见解,这对理论自然科学来说是必要的,因为这为理论自然科学本身所建立起来的理论供给了一个准则。”另一方面,就我个人的理解,恩格斯所强调的辩证法是以时间维度讨论问题的,从而是整体的而非割裂的。所以,我认为掌握这种内生性的思维方法,对于我们游刃有余地从事科学研究和各种工作意义重大。

然而,现实却不容乐观。以至于有人在学习《自然辩证法》的笔记中这样写道:“时间是真正公正的法官,一切假的东西都将在时间面前败落、丢丑。回头总结一下为什么会产生“造神运动”正是因为社会上普遍缺乏理论思维。社会上弥漫着一种浮躁的气氛,人们急于发财,急于出名,急于改变自我的命运,急于提高自我的地位,急于强健自我的身体,急于治疗自我的疾病……可是,轻视‘格物致知’的思辩传统,缺乏对人间正道的审慎认识,缺乏对人的社会职责的理性思考。蔑视理论,讲求实惠。构成了一种浮浅虚华的风气,影响了许许多多的人,异常是世界观构成期的人们的思维方式。”

实际上,不知人们从何时起早就习惯于谈“哲学”而“色变”。对此,恩格斯在书中探讨自然科学与哲学问题时的一段散论发人深思:“自然科学家相信:他们仅有忽视哲学或侮辱哲学,才能从哲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可是,因为他们离开了思维便不能前进一步,并且要思维就必须有逻辑范畴,而这些范畴是他们盲目地从那些被早已过时的哲学的残余所统治着的所谓有教养者的一般意识中取来的,或是从大学必修课中所听到的一点儿哲学(这种哲学不仅仅是片断的东西,并且还属于各种不一样的和多半是最坏的学派的人们的观点的混合物)中取来的,或是从无批判地和杂乱地读到的各种各样的哲学著作中取来的,所以他们完全作了哲学的奴隶,遗憾的是大多数都作了最坏的哲学的奴隶,而那些侮辱哲学最厉害的恰好是最坏哲学的最坏、最庸俗的残余的奴隶。”

读完恩格斯的这段话,不禁使我联想起几年前在《大学生》杂志上无意间读到的一篇美文《哲学的尴尬》。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曾这样写道:“哲学到底是什么‘哲学’一词源出希腊语philosophia,本义为‘爱’(phileo)‘智慧’(sophia)。显然,希腊人所说的‘智慧’与我们所理解的‘知识’是不一样的。智慧是某种无限的、自由的、至高无上的梦想境界,知识则通常以有限的、具体的事物为对象。知识(一般意义上的科学知识)是我们生存的工具和手段,它们的价值在于对我们的‘有用性’,而对于智慧的热爱和追求却蕴涵着人的自由和人类的自我超越性。”而在当下中国,就连象征“知识”的“学识”考量也早已悄然异化为对“学时”的考量,似乎从幼稚园到博士后,熬足了“学时”就万事大吉,没有多少人真正在意中国学人的智慧水准,更没有多少人在意恩格斯所强调的辩证思维方法与本事。

以上是我通读恩格斯所著《自然辩证法》之后,在其众多闪光的思想中,筛选出的最能够触发我进一步思考的关切点。此外,有必要异常说明的是,笔者之所以突出“辩证思维方法”概念而弱化“自然辩证法”概念,是因为学术界对于马克思与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存在争议,尚无定论,甚至有马克思的历史辩证法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对立之说。而我本人对恩格斯的态度有保留地倾向于张岱年先生的观点:“近年来,有些西方学者提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异同问题,高扬马克思而贬低恩格斯,我坚决不一样意。马克思与恩格斯的思想,当然不可能完全相同,但基本上是一致的。恩格斯关于唯物辩证法讲得多些,这正是恩格斯的贡献。恩格斯十分谦虚,将他与马克思共同创立的学说称为马克思主义,但不能所以而否认恩格斯的贡献。”

最终,借用《哲学的尴尬》一文的结语来概括我阅读《自然辩证法》后的真切感悟:“当我们认识到,哲学并不远离生活,它就是对与人相关的一切问题的惊异和动用反思精神试图寻找答案的努力,就会发现,哲学之尴尬,不是别的.,正是我们批判精神的尴尬,是反思精神的尴尬,是自由的尴尬。”期望各位读者能从这段话中体悟到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智达高远的终极关切。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二

施苹苹 专业:金融 学科编号175 学号:

摘要:近年来,雾霾问题对我国环境造成了不可小觑的影响,2014年1月4日,国家减灾办、民政部通报2013年自然灾害时,首次将雾霾天气纳入,而如今,雾霾天气已经为全国人民所熟知,它已经从一种天气现象上升为具有污染危害的环境问题。在我国京、津、冀地区,雾霾问题尤为严重,它对居民的生产生活及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因此,治理雾霾的任务刻不容缓。本文主要对雾霾的产生原因及其危害进行了简要分析,并且从生态自然观的角度进行反思,从而为应对雾霾问题提供一些启发和应对思路。

关键词:雾霾问题;生态自然观;反思;治理;生态文明建设

一、我国雾霾现状及其成因

雾霾的主要成分是细颗粒物(pm2.5),直径在2.5微米以下。pm2.5可进入呼吸到深处,因其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物质和致病菌,在肺泡中沉积后会引起或加重哮喘、支气管炎等呼吸道疾病,给居民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此外雾霾天气不仅使得空气质量大大下降,也使得能见度降低,严重时会给公共交通、居民生活起居及工农业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因此,解决雾霾是关涉到社会发展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中金未来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环保产业发展前景与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显示:2015年,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5量达标,占21.6%;26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5%。此外,达标天数比例分析表明,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2.9%之间,其中40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而8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仅2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达到80%-100%。由此可见,我国有许多城市面临着严峻的空气污染问题,而其产生的原因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自然原因,二是人为原因。

对于我国雾霾现象,自然原因确实造成着一定程度的影响,与静风、大气稳定度等因素有关,然而人为原因起着主要的作用。国内雾霾现象严重的城市大多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较早的地区,在其加速工业生产的同时,消耗的能源相应地增多,必然会造成更多的污染物排放,与此同时居民环保意识的薄弱以及污染处理水平的低下也进一步加重了环境负荷。另外,城市化进程也使得居民生产生活产生的污染增多。有研究结果表明:城镇居民人口的不断增长,加剧了大气环境污染,而消费者使用机动车的尾气排放以及燃煤、秸秆焚烧等消费活动,都加重了pm2.5的排放。

二、治理雾霾问题需要树立科学的生态观

解决雾霾问题并非仅仅是科研工作者的任务,而是我们每位公民都应当承担的责任,因此不仅要在科学技术的角度寻找解决方式,也要在思想观念上建立科学观念。雾霾问题根本上来说就是人类在处理与自然的关系的实践中,过分地向自然环境索取自然资源而不回报所导致的。过分的自信与片面的发展观会在物质财富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最终导致环境恶化以至于生态危机的悲惨命运。因此,人类能否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并且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对于处理生态问题有着重要意义,这一点从人类历史发展历程也可以得到印证。

在人类的发展史上,人类的生态观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着相应的转变,从一开始的敬畏自然、尊重自然的神话自然观、有机整体自然观到天人对立自然观,是一个社会的发展让人类的自我信心以及欲望增长、而对自然的尊重与崇拜减少的过程。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对于自然界的依赖使得人类更多地尊重和崇拜自然,所以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和谐的关系。随着人类对自然的认识进一步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和改造活动都更加丰富起来,对于自然界的崇拜也相应地降低,人类开始试图征服甚至统治自然。工业革命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起来,然而科学技术是把双刃剑,它不仅给人类创造了大量的物质财富,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的破坏。20世纪后,全球范围生态环境出现了危机,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由此应运而生,它“是当代人针对现代生态危机进行反思的结果,是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发展。生态自然观的核心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关注人类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发展”,在当今时代体现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对于解决生态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指导意义。

三、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角度看待环境和生态问题

雾霾问题乃至当代社会出现的各种环境、生态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如何看待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认为,人与自然是密不可分的,自然界先于人类而存在,人对自然有根本的依赖性,离开自然界人类也就无法生存。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并不是说人与自然是简单的服从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是和谐共生、互惠互利的统一体,人类不但具有改变自然的能力,同时更具有保护自然环境的职责,人类的一切实践活动都应该尊重自然界客观规律。目前的雾霾问题的出现,表现出了人类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上强调“主体-客体-主体”的逻辑关系,在实践活动中没有尊重自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自身利益,忽视了大自然自身的发展规律,这样必然招致自然界的报复。

人类是在自然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创造的,“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自然界不仅先于人类历史存在,也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资料。“自然界一方面在这样的意义上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即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也在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即提供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所需要的资料。”自然资源虽然不是劳动产品,但它是自然财富,是人类藉以创造经济价值的源泉。马克思由此进一步强调自然资源和劳动产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而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人们依据自然资源没有价值的观点,以损害自然价值的形式创造经济价值,从自然界索取资源的同时,还把自然界当作排放废弃物的垃圾场,而忽视对自然界的补偿和保护,结果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资源短缺等全球性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中,自然存在的优先性、人与自然不可分割性以及自然价值性对于当代社会人们正视生态、环境问题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四、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的实践与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我们党对生态问题越来越关注,在党的十七大首次将“生态文明”的概念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达出来,将人与自然的和谐纳入到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之中,强调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提出,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出了全面部署,并将生态文明写入党章。这标志着一次认识上的重大飞跃、理论上的重大创新,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征程。

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它强调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因此,生态文明建设思想是与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一脉相承的,建设生态文明不仅是对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观的继承与发展,也是对它的实践与创新。

五、小结

生态自然观“认为自然界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是有机的、内在的、动态发展的。”因此,人对自然不可能做出绝对准确客观的认识,人对自然的认识过程只能是一个逐步接近真理的过程,所以科学技术不应该成为征服自然的工具,而要用来维持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技术也不应该只是用来谋取物质财富,也应该用来不断开发新能源,用更为环保的清洁能源代替煤炭和石油等能源。

虽然雾霾表面上看来是一个气象问题,但是自然界的万物都处在普遍的联系之中,雾霾现象表露的是空气质量问题,但不管是其成因还是其导致的结果都不局限于空气质量,而是折射出了现今我国的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的原因使得自然环境超出负荷,所以处理雾霾问题也应当站在一个宏观的、全面的视角。要从根本上解决雾霾问题,从理论上寻找到指导方向并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地,而是应该进一步落实到实践当中去。首先,在物质生产领域,我们应该改变目前的高消费、高能耗的生产方式,现成新的产业体系,如循环经济、绿色产业、生态产业。在社会生活领域,我们要改变不平等和充满生存斗争的社会关系,形成理性、平等合作的社会关系;改变物质欲望驱使下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形成有助于丰富人的精神世界,促进人全面的发展的适度消费方式和绿色环保意识。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三

1.教学过程不合理教学过程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时代性不足。目前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等5个方面。教学过程中,教师大都偏重于经典理论的阐释,对于科学与伦理关系的探讨、思维方式演进规律的探寻等时代焦点性问题至多只能点到为止,无法深入分析。二是课堂规模超大。由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逐渐扩大,从1980年的每年不足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53.9万左右,而师资人员并没有相应增加,这造成现在高校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班级一般都在150人以上,甚至200人以上。其直接造成两个问题:一是教师工作量大,疲于奔命,根本没有时间学习提高,追踪现代科技发展前沿;二是学生大都来自不同的院系,无法做到因材施教。

2.教学效果不理想教学效果不理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学生普遍兴趣不高,到课率低。不少研究生认为学习本课程是为了获得学位而不得不完成的任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这方面的问题就更为突出,由于其在培养目标上侧重于应用性,这导致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错误地认为作为公共基础课的自然辩证法课程并不重要,专业课程才是学习的重点和核心;由于研究生政治理论公共课教学班级规模普遍较大,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一旦处于“放松”状态,研究生到课率不高也就不足为奇了。二是即使有部分课堂学生到课率较高,但吸引学生的主要是教师上课时所展现出的幽默感或讲述的有趣故事,教师表演的色彩远大于教育的实际效果,并没有从根本上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水平和创新能力。

1.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中存在种种问题的首要原因应是该课程学科属性不明。“自然辩证法”的学科名称源于1925年在苏联首次公开出版的恩格斯著作《自然辩证法》。1956年我国在制定全国十二年(1956—1967)科学发展远景规划时,首次确认恩格斯所创立的“自然辩证法”是处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一门独立科学,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自其诞生以来,关于其学科归属一直争议不断。主要是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应归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其基本依据为马克思恩格斯创建的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是由自然辩证法、历史辩证法与思维辩证法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二是等同于哲学学科门类中“哲学”的“科学技术哲学”,其基本依据是当代中国科学技术哲学的内容和观点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所开创的“自然辩证法”,是“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当代形态。三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并不是作为一个学科而是作为一个“学科群”在发展,其基本依据是这门课程具有“马列、哲学与政治”三门课程的属性。而根据《意见》制订的教学大纲则认为:“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目前的学科分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面并没有“自然辩证法”二级学科。

2.学科组织体系不顺,师资队伍水平偏低由于学科属性不明直接导致学科组织体系不顺,表现为自然辩证法课程在《意见》中明确规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课,其课程应归属于承担高校公共政治理论课的独立教学实体二级单位,一般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但许多重点大学一般都有专业的哲学院系,甚至设有科技哲学专业,这些院校自然辩证法课程一般由这些哲学专业院系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教学内容主要围绕科技哲学相关内容展开,大大削弱了该课程的意识形态教育功能。由于“自然辩证法”学科有明显的“大口袋”特色,即该学科具有开放性、动态适应性、交叉性、跨学科性等特点,这实际上对任课教师有较高的要求,而目前自然辩证法教师大都是文科背景出身,自然知识匮乏,更谈不上紧跟最新科技前沿成果。

3.课时数较短和教学内容丰富性之间的矛盾自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学已按照《意见》和新的教学大纲全面展开。《意见》规定将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概论”从必修课(3学分,54学时)调整为选修课(1学分,18学时)。经过2012年、2013年两个教学周期的教学实践,笔者明显感觉到与自然辩证法课程丰富的教学内容相比,18个课时过于短少,根本无法完成教学任务。而在2013年对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的过程中又增加了十八大精神的相关内容。主要是在科学发展观、生态文明和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三个方面,将十八大的新观点、新提法体现在大纲的各个章节中。65这使得两者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

1.加强自然辩证法课程学科建设是基础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科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学科定位。学科定位的基本依据在于准确理解学科的研究对象。2012年版教学大纲将“自然辩证法”定义为“是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与人类社会相互作用的理论体系;是对以科学技术为中介和手段的人与自然、社会的相互关系的概括、总结。”虽然在表述上同1979年版、1991年版以及2004年版全国统编讲义或教材略有不同,但其基本观点都是一致的,即“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的方法。这种观点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板块化理解的产物,即将马克思主义简单的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与方法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规律)、科学社会主义(人类社会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自然辩证法(对自然界的认识规律)。实际上,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著作中所阐释的“自然”其内涵绝不仅限于自然界,是包含“社会和思维”意义上的自然,是全部现实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全书内容的安排上,既讲“各门科学的辩证内容”,也讲了“自然界和社会”的原因。如这样理解自然辩证法,是不是同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相混淆了呢?显然不是,前者强调的是对全部现实世界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后者则强调的是在掌握前者的基础上,对全部现实世界能动的改造,即社会实践。这同科技哲学的研究对象——人们对自然、自然科学及其技术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根本不同的。所以,为了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的共同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再设一个“自然辩证法理论”二级学科,哲学门中保持现有“科学技术哲学”二级学科,是个不错的选择。

2.理顺学科组织体系,提高师资水平是保障学科定位准确为理顺学科组织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将“自然辩证法”定位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之后,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与研究的教师自然应归属马克思主义学院。鉴于在国内重点大学目前大多数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大都属于哲学院系,可以让教师自己选择是到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的教学和研究,还是继续在哲学院系从事科技哲学的教学和研究。这样有利于自然辩证法和科技哲学两个学科的共同发展。对于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从事自然辩证法教学的教师,应加强相关学科内容的培训,尽快提高其教学科研水平。因“自然辩证法”学科具有“大口袋”特色,所以,应根据任课教师学科背景的不同,分别进行培训。就目前全国自然辩证法教师队伍现状而言,人文学科背景的教师占大多数,所以要加强任课教师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相关教学内容的学习。在教学班级的组成上,鉴于专业硕士研究生规模逐渐扩大,可以把教学班级分为两大类:专业硕士类和学术硕士类。任课教师也可分为相应的两类。

3.精心组织教学改革,提高教学针对性是关键当前专业硕士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改革主要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1)着手制订针对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目标。基于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总体培养目标是:为各行各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相应的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主要应设定为: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批判思维与创造思维的统一。前者是基于学生过早专业分化导致学生视野的局限性,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分裂、甚至对立现象的出现。后者是基于学生在本科阶段受到的主要是学科的规范教育,主要处于知识积累阶段,而进入研究生阶段以后,应逐步向创新阶段发展,此时培养学生的创造思维正当其时。而批判是创造的起点。批判的起点则是破除对日常经验自以为是的熟知态度,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所说的:“一般说来,熟知的东西所以不是真正知道了的东西。正因为它是熟知的。有一种最习以为常的自欺欺人的事情,就是在认识的时候先假定某种东西是已经熟知了的,因而就这样地不去管它了。这样的知识,既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因而无论怎样说来说去,都不能离开原地而前进一步。”

(2)着手进行针对各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教学内容整合。

教学内容整合的必要性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新课程方案课时短少,仅有18学时。这就要求教师应积极整合教学内容,把学生最需要的内容放到课堂上。二是提高教学针对性的需要。现有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庞杂,所以应针对具体专业学生的知识结构与知识储备进行教学内容的整合,打通专业知识与自然辩证法课程教学。内容整合的可能性也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是自然辩证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本身具有包容性、开放性以及能动性;二是新课程方案给了教师很大的教学自治空间。教育部仅是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没有制订全国统一的教材,这为广大任课教师在教学内容设计、教学体系构建等方面提供了广阔的教学自治空间。就专业硕士教学而言,教学内容的整合应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应从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及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角度重点阐释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与社会三方面内容。具体来说,比如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在讲授到科技伦理时可结合现有司法相关内容进行讲解。二是在实际的教学中,应突出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具体教学而言,如工程专业硕士相关教学可以结合现有重大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得与失,通过回溯的方式还原工程技术专家在工程技术探索实践活动中具体展现出来的思维方法、思维路径,分析其思维方法、思维路径产生的过程,批判其思维方法、思维路径的局限性,进而培养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

(3)着手进行专题式教学方式的改革。

由于新课程方案课时的大幅减少,仅为原有的1/3,而教学内容并没有相应的减少,这就要求教师在较短的时间内传授教学的核心内容,专题式教学应是教学方式的最佳选择。所谓专题式教学是指在准确理解和把握教学大纲基本精神和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大纲规定的内容,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和学生思想实际,提炼出教学重点,按照问题来组织课堂教学内容的教学方式。就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专题的设计来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紧紧围绕教学大纲凝练教学重点、设计教学专题,各个专题既有本身的重点、难点,相互之间又应成为一个统一整体;二是紧紧围绕当前专业发展前沿的相关问题设计教学专题,如在阐述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时,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可以围绕基因及基因工程技术,详细分析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的各个问题;三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的关注点不应是单纯向学生讲解理论内容,或简单向学生介绍各种各样的科学方法,而应是在此基础上揭示理论内容自身所蕴含的方法论前提和根据,这样才能真正引导学生主动地思考问题,进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四

坑道式防护工程是在山体中采用暗挖方法构筑的工程,通常构筑在较肥厚的岩体中,岩石覆盖层随进入距离的增大不断增厚,坚实的自然岩层抗御杀伤武器特别是大口径常规武器有良好的防护能力。坑道式防护工程是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特殊工程,一方面利用自然岩层防御武器破坏,利用自然植被进行伪装,另一方面通过对口部等的改造,使其具备抵御预定杀伤性武器破坏的能力,使其能够通过伪装进行隐蔽。生态自然观理论告诉我们,在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过程中,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上,自然界始终处于优先地位。自然界是不依赖于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赖以生长的基础,在自然界和人以外不存在任何东西。我们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应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自然界的破坏,维系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在防护工程设计中,应充分把握人的内在尺度和自然的外在尺度的统一,使设计既符合作为人的内在尺度的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主体需要,又符合作为人的活动的外在尺度的客观自然规律,实现两个尺度的统一。按生态自然观的要求进行坑道式防护工程设计,首先要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原有的自然条件,尽可能不要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防护设计中,使洞室的走向顺着山脊,最大限度增加洞室顶部防护层厚度,这样可以减少作用在工程衬砌上的武器荷载,使工程尽早进入静荷重段,使工事具备一定的抗力储备,在高于设计抗力的要求下也不一定破坏。其次,在设计理念上,要考虑到如何使人工自然(即防护工程)更贴近天然自然,这样,不仅能减少对天然自然的破坏,而且还能提高工程的防护能力,特别是伪装能力。在出入口设计、施工、使用过程中,充分利用原有自然地形、地物、地貌、植物进行伪装,可使得伪装符合实际情况,逼真而无明显破绽。合理利用地形的遮蔽性能能保障防光学侦察和良好隐蔽,甚至能获得对红外辐射侦察和雷达侦察的隐蔽效果,合理利用地形的景观性能则能不同程度地降低目标对光学侦察的显著性,减少实施人工伪装技术的难度;合理利用植物可隐蔽目标、降低目标显著性。为此,在进行坑道式防护工程设计的过程中,需要认识自然界是第一位的,认识并充分利用原有自然物,实现人的内在尺度和自然的外在尺度的统一。不要粗暴地对自然进行大肆破坏建设,比如无规则大面积的开挖,工程废料的随意处理,随便堆弃等。

首先,作为防护工程设计人员,需要具备自然辩证法的科学观,用运动的观点认识客观世界,认识到科学、技术是不断创新、不断变化发展的,工程本身也是变化发展的,不是一成不变的。防护设计人员对作战样式的变化及工程将来的变化应有前瞻性,知道工程将来可能需要承担的任务,在设计中考虑到将来的要求。其次,在工程前期选址中,尽量选择岩质较好、防护层较厚的山体,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建设的造价,同时因工程主体处于静荷重的山体中,在抗力要求提高的情况下,可以不做改动或者只是对口部进行处理,就可以满足更高抗力的要求。然后,在工程设计阶段,一方面充分利用山脊等自然条件增加防护层厚度,同时在不增加造价或只增加少量造价的前提下,增加抗力储备。另一方面采用合理的结构形式,使结构受力更加合理,同时便于将来的加固改造。设计中做好防排水处理,保证围岩及衬砌不会因为地下水的长期作用而受到影响。最后,在工程建成后,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在防护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变化调整的时候,及时复核原设计是否满足新规范、新标准,对不满足的部分,及时进行加固改造。在防护工程设计中,坚持科学精神,立足客观条件,探索战争规律,尊重工程规律,勇于创新,统筹考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的战争形态,工程自身的战略及战术作用,以及工程建设维护代价,既可以充分挖掘战备效益,又可以以最低的代价获取尽可能大的战备效益。

马克思主义把技术的本质界定为人对自然的能动作用、改造作用。技术和科学在本质上都反映了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都属于生产力范畴。但他们又有不同,科学是人对自然的理论关系,属于认知范畴,一般是不可预见的;技术是人对自然的实践关系,属于实践范畴,总体是可预见的。技术是人类为满足自身的需要,在实践活动中根据实践经验或科学原理所创造和发明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方法的总和。即是工艺学,是具体运用的手段和方式方法,技术运用得如何,直接关系到防护工程设计的效率和质量。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特别是要发展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在防护工程设计中,要充分运用好现有科学技术手段。目前主要是在两个方面的运用,一方面,是计算机技术的运用。防护工程设计的时间周期、图纸复杂程度,都较以前有了更高的要求,按以前的手工作图、完全手工计算,已不能满足要求。autocad等绘图软件以其简单易用、易修改、可重用、准确真实和易存储传输的特点已成为防护工程设计中不可缺少的工具。同时,在防护工程设计中,需要完成大量的计算工作,手算易错且工作量大。mathcad软件编程因其与手算过程相同,且简单易用,笔者在开始防护工程结构计算前,使用mathcad软件编制了一系列的计算程序,可分别完成防护工程设计中的荷载、弯矩、配筋等的计算,减少了工作量,提高了计算准确性,减少了设计周期,同时计算部分的修改及调整也变得非常容易。另一方面,是施工技术、施工工艺及施工设备的运用。防护工程的施工技术伴随着大量地下工程的建设得到了发展,施工技术的发展同时促进了防护工程的建设。在防护工程设计时,既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施工技术条件,又要注意不能设计现有技术、设备无法施工的防护工程。施工技术的发展,使先进的技术及机械得到运用,从而使得工程造价得到降低,施工安全有了保障,施工效率得到提高,工程质量得到保证。防护工程设计完毕后,还要按照现代技术规范的要求再进行技术评估、验证,以及按照现代技术要求组织实施。采用科学的方法,预先从各个方面系统地对相关技术的利弊得失进行综合评价。从政治、军事、经济、生态环境、技术等各个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方面对技术正负效应做出全面评价,通过不同学科领域的评估者对技术预测所形成的各种方案做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评估。比如现阶段,在施工工艺、技术选择上,坑道式防护工程施工普遍采用新奥法、钻爆法、盾构法、浅埋暗挖法。同时,光面爆破技术使洞室超挖及塌方得到减少,超前导管、钢拱架支撑等技术使得软岩中的大跨度结构施工有了可能。掘进机施工已具有较高的水平,部分工程已经使用。但同时需要注意到,施工中的地质超前预报技术、施工机械化、施工现代化管理等方面还需加强。在进行技术评估时,不同的施工工艺、技术选择必定导致工程质量、经济、生态环境的不同,通过技术评估、验证后,才能得到最优的施工工艺、技术方案。

自然辩证法作为关于自然界客观规律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贯穿工程设计、施工的始终。防护工程设计不仅仅是一个具体的工程技术上的问题,而是涉及到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社会观、战争观、人文观等诸多领域。本文正是根据作者的工作性质,对在防护工程设计过程中如何把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的相关知识有机地统一起来,作了一些浅显的探索。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五

欧洲革命风暴以后,恩格斯系统的总结了十九世纪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就,并且对其在哲学的道路上进行了探索,从而揭示了自然界发展的辩证法,创立了自然辩证法的理论与方法。以《自然辩证法》为标志,恩格斯阐述了自然界、自然科学的客观辩证法以及概括总结了自然界辩证法的理论与方法。

“自然辩证法”是人们对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文章中对于辩证法理解的一种通称。然而,自卢卡奇以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与方法遭到了种种否定与歪曲,持“马恩对立论”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认为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降低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理论水平。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一书中最先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做出批判,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自然的理解不同。卢卡奇认为人本身是历史辩证法的现实基础,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产生出辩证法,并且辩证法是社会历史性的,围绕社会历史领域旋转,客观自然界不存在这种相互作用,也就是说---客观自然界没有辩证法的存在。卢卡奇质疑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并且反对恩格斯将辩证法推广到自在的自然本身他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意识到,这种方法在这里只限于历史和社会领域。来自恩格斯的关于辩证法定义的误解主要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恩格斯仿效黑格尔的错误引导,把这种方法也扩展到自然界。但是,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主体和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变化等等,并不是来自我们关于自然界的知识。”卢卡奇对恩格斯的批判对西方马克思主义引起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美国当代实用主义哲学家悉尼·胡克指出:“必须排除把辩证法推广到自然界这种企图。这和一个自然主义的起点是不相容的。马克思从未说过自然辩证法,虽然他很清楚在物理和化学的基本组织中量的逐渐变化会导致质的变化。”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承袭于黑格尔自然哲学,他不否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但是认为自然辩证法只有建立在黑格尔形而上学唯心主义体系的基础上才成立。诺曼·莱文也说“实际上,恩格斯赶走了哲学,他用实证科学代替了哲学”,他认为马克思是以人为中心的论述者,而这与恩格斯说的自然界的辩证规律完全不同,恩格斯绝对误解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内涵。莱文认为马克思关心的是人类社会的领域,而恩格斯却集中体现在自然的形而上学方面。

西方马克思主义批评家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对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全盘否定,是对社会历史领域辩证法的歪曲。恩格斯认为人受自然界和社会规律的制约,对自然辩证法的研究是为了更加正确的掌握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规律,从而更好地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和自然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以及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当代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探讨研究各有不同。在这里,我不引证各家的见解,从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两个基本命题出发。其一,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是关于自然地一般规律;其二,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其重要特性是批判性和革命性,是建立在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基础上的理论思维。

不同的见解具有不同的研究方向和分析方法。对于第一种见解,《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地一般规律,这主要是从文本中对于“辩证法”所给出直接的阐释作为分析对象的。在《自然辩证法》中,“关于一切运动的最普遍的规律的科学”、“辩证法的规律是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历史中抽象出来的。

辩证法的规律不是别的,正是历史发展的这两个方面和思维本身的最一般的规律。实质上它们归结为下面三个规律:量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从恩格斯的这个定义中,可以明确《自然辩证法》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认为恩格斯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所以,“自然辩证法”同样是关于自然界运动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恩格斯的话充分阐明了辩证法规律的客观性和普遍性,恩格斯辩证法是关于自然地一般规律。

而第二种认为自然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的观点,这一命题与哲学的基本问题---“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他学科在考察把握世界的问题上都是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关系作为理论前提,而哲学则是反思二者的为什么以及怎样实现统一。

国内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孙正聿教授认为恩格斯对辩证法的重大贡献是在理论思维的层面上系统阐述辩证法。在科学研究领域,人类的自然科学研究从“搜集材料”的科学发展为“整理材料”的科学。恩格斯指出:“辩证法对今天的自然科学来说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因为只有它才能为自然界中所发生的发展过程,为自然界中的普遍联系,为从一个研究领域到另一个研究领域的过渡提供类比,并从而提供说明方法。”孙正聿认为,恩格斯明确把“辩证法”归结为超越经验思维的“理论思维”,他认为辩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自然科学中贯注辩证法这一理论思维使自然科学领域不断发展进步。

对于这两个命题,我们不能分开单一的去理解,恩格斯对于辩证法的论述是前后一致的,这两种见解的文本依据在《自然辩证法》一书的都有体现,所以我们要将这两个命题联系起来去理解自然辩证法。

恩格斯对《自然辩证法》是从构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论体系的角度来看待的,也就是说,自然辩证法和社会历史辩证法相互支撑,相辅相成才能构建完整的马克思主与理论体系。自然辩证法,即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辩证法》创作距今有近140年的历史了,在这期间《自然辩证法》不仅对自然科学领域有重大指导意义,而且在哲学理论层面也引起强烈的反响。首先,《自然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恩格斯把“辩证法”引入自然科学领域补充马克思的社会辩证法,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了辩证自然观,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其次,《自然辩证法》不仅提出了有重要哲学意义的观点,而且还提出有重要科学意义的观点,书中不但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将自然辩证法应用与自然科学研究中,解决了当时自然科学理论研究中的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为自然科学中运用辩证法提供了案例。例如:关于阐述“地球---月亮”系统中,潮汐摩擦条件下的机械运动像其他运动形式的转化问题。恩格斯在1880---1881年写了《潮汐摩擦·康德和汤姆生---台特》一文批判汤姆生和台特的错误,并运用运动形式相互转化的辩证法原理正确地解决了关于地球自转不均匀性问题。

此外,恩格斯还在数学、生物学、物理学、化学等自然科学领域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加以阐述,它所表现出的深刻思想对现代自然科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系统地总结了19世纪中叶自然科学的重要成就,深刻地批判了自然科学领域中各种各样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并且科学地论证和确立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恩格斯在书中不但揭示了自然科学发展的规律,而且运用自然辩证法成功的解决了当时自然科学研究过程中的一些重大疑难问题,将辩证法运用于自然科学中。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化,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影响力和十分重要的地位。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六

一、屠呦呦获奖简介

2015年10月5日,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委员会秘书伦达尔在瑞典卡罗琳医学院宣布,来自爱尔兰、日本和中国的3位科学家共同获得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其中,中国药学家屠呦呦因为“发现治疗疟疾的新疗法(即青蒿素)”为我国摘取了真正意义上的全球医学科学最高奖项。

屠呦呦多年从事中药和中西药结合研究,突出贡献是创制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1972年成功提取到了一种分子式为c15h22o5的无色结晶体,命名为青蒿素。2011年9月,因为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挽救了全球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数百万人的生命获得拉斯克奖和葛兰素史克中国研发中心“生命科学杰出成就奖”。2015年10月,屠呦呦获得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理由是她发现了青蒿素,这种药品可以有效降低疟疾患者的死亡率。

她成为首获科学类诺贝尔奖的中国人。是中国医学界迄今为止获得的最高奖项,也是中医药成果获得的最高奖项。同时也引发了热议,其它暂且不表,下面本人尝试就这一事件利用本人仅知的部分自然辨证法相关理论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如有不当恳请老师对我的观点和思想加以批评和指正。

二、从自然辩证法角度分析屠呦呦获奖原因

中药是中华民族五千年传统文化的瑰宝,中医相关理论是我国千百年医疗实践的宝贵财富,然而在此之前,我国的中医药事业并没有得到世界的一致认可,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屡屡与诺贝尔医学奖项无缘。归其原因,私以为是我国中医事业缺乏标准化建设。对于西方人来说,数字和指标是非常重要的,西医就是建立在数字统计学分析基础之上的。而中医和西医的最大区别就恰恰在于:西医讲求具体指标,而中医讲求“因人而治”,缺乏可通约性,常常以个人经验为主,并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统计学分析体系,而如果所做的研究缺乏数字依据的支持,西方人是不太可能认可的。故而,时至今日,中医还没有完全走上世界舞台。 而屠呦呦对青蒿素的发现就是我国中医药为世界人民做出的重大贡献,同时标志着我国中药事业为国际认可的里程碑,其发现过程充分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对科学发现的影响。青蒿熬水可以治疗疟疾的事实早已被广泛记载传播,许多单位均做过青蒿的抗疟筛选,都因无效而与幸运无缘。而屠呦呦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她在采用传统方法未果之后,通过对中医药文献的反复研究及参考西方萃取方法对青蒿素的提纯方式思路的改变,细心的想到其抗疟成分可能是热不稳定的,通过冷萃取法得到了没有被热破坏的青蒿素,最终得到抗疟效果极好的青蒿素。青蒿和青蒿素,一字之差便是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此前的科学家受困于中药提纯常规方法的限制,人为的将中医和西医划上鸿沟,中医和西医就其理论、研究手法、起效时间、治标治本等等来说的确是对立的,然而单纯的将二者对立是一种狭隘的思想,如此次青蒿素的发现,便是运用西方萃取对中医药进行定量提取,同时此举也是对西医临床的重大贡献,二者互相促进,是统一的整体,中医不破坏药物原始成分基础上,讲究医疗综合效果的做法值得西医学习;西医的精确诊疗、有的放矢的治疗及技术也值得中医借鉴。这里体现了对立与统一的思想。

不但如此,所有特点的医学包括中医、西医、蒙医、藏医等都可以相互借鉴融合,形成有益于人类减轻病痛的统一的医学体系。这样才能更好的造福全人类。

三、如何看待屠呦呦“三无”学者身份 现年85岁的屠呦呦教授没有博士学位、留洋背景和科学院、工程院两院院士头衔,故被称为“三无科学家”。也正是这样一位“三无”的科学家实现了我国获得诺贝尔医学奖的零的突破,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

2011年,屠呦呦获得了拉斯克临床医学奖,被视为离诺贝尔奖仅一步之遥。这意味着,五年前屠呦呦便已经获得了国际上的认可,而五年间,屠呦呦仍然只保留中国中医研究院终身研究员兼首席研究员的身份,没有院士头衔。不禁让大家思考,中国的院士评定制度怎么了?有业内学者分析,屠呦呦迟迟得不到院士头衔,原因之一是其在青蒿素发现过程中的关键性贡献至今仍有争议,其次,屠在业内的声誉不高,未得到包括当年从事青蒿素研究的同事的支持。 归根到底,我认为是诺贝尔奖评定并不认可集体成就,而强调从集体研究中界定发挥决定性作用的个人这一主要矛盾,中国的学术界更强调集体的作用,又或者说,大家都不愿“屈居人后”,由于这一原因错失诺贝尔奖已经不是首次了,参与实验的人员和集体彼此间是对立与统一的,统一于同一个实验项目的进行,又对立于成为获奖成员的需求。这一矛盾导致我国的科研成果总是归属不清,同时中国科学界又过于注重学术贡献以外的问题。 鲁白认为,屠呦呦在青蒿素提取中实现了关键的一步,是因为她提出的乙醚提取法才让人们找到了有效单体。“虽然有很多人参与,但是这个最关键的一步是她做的,而诺贝尔奖也是看谁做了最关键的一步。”这与我国学术界评奖观点是有所出入的,对传统学术界评定指标进行冲击与否定,随后认识到问题的中国学术界对此进行调整完善出更适合中国国情的评价指标,实现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前进,即否定之否定规律,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四、结论

屠呦呦的成功,是我国科研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是世界对中国科研力量的认可,从这点来说,这无疑值得我们全体国人欢欣鼓舞。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在对待屠呦呦事件所带来争论不休的问题时,我们必须秉承辨证思维方法,绝不能偏激的对此过分解读,同时必须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摒弃网上人与亦云的说辞。就我个人而言,第一:屠呦呦的三无头衔,是因为历史问题及其他众多因素造成的,不能一概以中国科研体制弊病概括;第二:此次屠呦呦的诺奖,对中医学在世界的推广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进一步挖掘老祖宗传下来的瑰宝;第三:诺奖固然值得庆祝,但我们必须打破唯诺奖是从的论调,有必要给诺奖降降温,以更加平和的心态来看待它;第四:屠呦呦荣获诺奖,的确是实至名归,但我们不能忘记他人的贡献。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七

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不仅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储备,而且需要多学科的、交叉性的知识储备。爱因斯坦曾言:“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通过专业教育,他可以成为一种有用的机器,但不能成为一个和谐发展的人。”不同学科的理论、知识、观点、方法与技术的交叉、碰撞、吸收、融合与共振,能改善研究生的知识结构、思维方式与能力结构,形成单一学科所不及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与处理问题的素质和能力。“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就是一门包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综合性、交叉性学科,能够实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与科学技术社会论等多种学科知识的互补,该课程所蕴含的知识有利于培养当代研究生的创新素质与创新能力。

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包含一定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自然辩证法概论”不仅研究自然界及其与人的关系,而且研究科学技术的研究方法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方法论、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社会论、中国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与创新型国家五部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主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演变来研究科学技术的内容、方法及其人文蕴涵,研究自然、社会及其相互关系。因此,“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必然包含大量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反之,如果把这些知识排除在“自然辩证法概论”之外,那么它也就只能凭借思辨、猜测、臆想甚至幻想等手段进行研究,而这些属于人类早期的做法,或者说是宗教、神话、文学的做法。

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融合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英国科学家斯诺提出“两种文化”(即人文科学文化和自然科学文化),指出人文科学文化与自然科学文化分裂的危害。杰罗姆凯根提出建立“第三种文化”,即融合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文化。但高度分化的当代科学为其融合设置了障碍。“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包含自然科学知识、人文科学知识与社会科学知识,便于学生对同一事物或同类事物进行多侧面、多角度、多层次的理解与认识,沟通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知识,实现对事物立体化、真实化的理解与认识。这种理解与认识可能是相互协调的,也可能是相互矛盾的,但无论怎样,都是对真实世界、现实世界的理解与认识。以这些理解与认识为基础,以现实事物为基点,协调、统一、融合多方面的理解与认识,从而在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与社会的问题时能够实事求是地认识、解决与处理,实现自然与生态、科技与国家、经济与社会等多方面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缓解、预防或避免生态、环境、能源、人口、社会等问题的发生。

“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既是一门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是一门综合性、交叉性较强的课程,具备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批判思维与辩证思维等创新能力所需要的思维底蕴。

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理论思维是人类在知识和经验事实的基础上形成的认识事务本质、规律和普遍联系的一种理性思维。从课程内容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涉及很多自然科学方面的概念、观点与理论,这些理论能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论思维能力。从课程性质方面讲,“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属于哲学门类,哲学是抽象思维较强的学科,哲学类课程的学习过程就是对抽象思维能力锻炼和提升的过程。如,对生态自然观部分的学习,既要理解和掌握相关系统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也要理解和掌握生态科学的概念、观点和理论;既要从科学视角审视生态自然观产生的现实根源与逻辑必然性,也要从哲学视角审视其理论内涵与当代价值。任何科学研究活动都必须运用理论思维,许多伟大的科学家也是哲学家,如爱因斯坦、玻尔、波恩、贝塔朗菲、普里高津等。著名物理学家波恩指出:“关于哲学,每一个现代科学家都深刻意识到自己的工作是同哲学思维错综地交织在一起的。”研究生教育要超越感性思维与经验思维,培养和锻炼研究生形成普遍性、规律性认识的抽象思维。“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是多学科交叉的哲学性质的学科,其抽象程度与理性思维水平要高于一般的专业科学理论,能够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理性思维能力。

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所谓批判性,就是人们对已有的理论知识、思想观念等提出怀疑,并通过科学研究寻找真理,实现对现存事物的改造和思想理论的革新。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广泛应用,在增加社会财富、提高人类生存质量的同时带来了资源匮乏、生态危机等问题。“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不仅是对现实的了解和理论的学习,而且是在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对这些内容作批判性考察,考察其理论根源、现实根源与价值观根源。如,对“科学技术与社会”部分的学习,不能简单认为科学技术是好的、万能的,也不能简单认为现代社会中的科技运用都是善的、正当的,而要研究科学技术的发展状态及其在社会中广泛应用的科学技术根源、现实社会根源与科学技术观根源。对既定事实与理论的怀疑与批判是创新素质与能力的重要内容。如果一味地循规蹈矩、因循守旧、崇拜偶像、迷信权威,就只能复古守成,难以创新。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才能对不断变化的事物去伪求真,追根溯源。是对前人既定的理论框架完全接受,还是大胆反思和批判、推陈出新,成为评判人们是否具有自主创新意识的重要参量。“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倡导批判性的科学精神、理论联系实际的科学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科学追求,有助于培养和增加研究生的批判思维能力。

第三,“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的辩证思维能力。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理解。”“自然辩证法概论”以辩证的视角理解人、自然、科学技术、社会及其之间的关系。如,对科学的理解,既要理解其可确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可证伪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个体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社会性的一面;既要理解其“小科学”时代的意义,也要理解其“大科学”时代的意义;既要理解其简单性的本质,也要理解其复杂性的本质;既要理解其对人类社会积极性的一面,也要理解其消极性甚至破坏性的一面;既要理解与认识科学,也要理解与认识非科学、伪科学与反科学;既要避免科学主义,也要避免反科学主义。

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增加研究生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的问题意识;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等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素质和能力。

第一,“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增加研究生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的问题意识。自然辩证法首先强调技术进步的机制与科学家的创造精神,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与创新既有科学技术自身的推动力,也有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的牵引力。科学技术的研发需要着眼于、致力于社会需求;着眼于、致力于社会需求的科学技术的研发成果能够更有效地转化与应用,造福社会。但这种研发行为有一个前提条件,即具有把科学技术应用于社会的问题意识。“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立体化地研讨科学技术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问题,不仅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把专业理论应用于社会的问题意识,而且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创造性地把专业理论应用于社会的问题意识。

第二,“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有助于培养和锻炼研究生把自然科学、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等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素质和能力。“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涉及的知识,不仅仅是“象牙塔”或“楼阁”中的知识,还包括现实社会中的知识;不仅仅是理论状态的知识,还包括理论知识运用到现实社会时所产生的效果与影响。“自然辩证法概论”从科学技术与人、自然和社会关系的视角理解科学技术。科学技术不是悬置在空中的孤立之物,而是在世俗社会中与自然、人类息息相关之物。从本性上讲,科学技术是属人的、为人的;否则,科学技术就可能异化成人类的对立物,损害或控制人类的生存和安全。如,高度发达且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运用到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中,既有助于产生便利、舒适的人类生存工具与环境,也伴生了物质崇拜、人性异化、意义淡漠、价值虚无等问题。在科学技术的实践活动中而非脱离其应用语境的抽象概念中理解科学技术,有助于研究生把对科学技术的认识从理论迁移到实验室、从实验室迁移到试点或试验区、从试点或试验区迁移到社会生产与实践中,从而把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的能力与素质。创新型人才是国家、社会与时代的需求,是实施科教兴国与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是建设创新型社会与创新型国家的关键。研究生阶段是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阶段,“自然辩证法概论”是帮助硕士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科学技术观、科学技术方法论、科学技术社会论,培养硕士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有增强研究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的知识底蕴、思维底蕴与实践底蕴。换言之,“自然辩证法概论”课程具有丰厚的创新意蕴,能够履行“为国服务”的重要功能。“在构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时代浪潮中,自然辩证法大有可为。

自然辩证法论文研究生篇八

从自然辩证法看技术的发展

硕研2013级3班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

杨婷婷

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依靠现代科技大踏步前进,依靠高新科学技术,人类不断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步入了物质上相对富足的阶段。但是,技术的应用也给人类社会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电脑、网络、克隆等新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把我们的世界弄得越来越复杂了。电脑更新速度加快,势必造成资源浪费;网络上的东西鱼龙混杂;克隆人更是引发道德、法律困惑,沉重的生态危机和伦理道德危机接踵而至,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社会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自然哲学可以看作是科学技术哲学的基础或科学技术哲学的本体论。实际上,人们在科学技术哲学的学科范畴里,已经进行了自然哲学的研究和论述。

直接生产力。技术作为表现人对自然能动作用的关系范畴,其特征显现出独特的辩证性质:自然性和社会性、物质性和精神性、中立性与价值性、主体性与客体性、跃迁性和积累性。

技术价值是指应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概念来考察和评价技术对个人与社会的作用和意义,是现实的人同满足其各种需要的技术的属性之间的一种关系。技术与人的这种价值关系是在客体(技术)与主体(人或社会)发证相互作用中实现的,是客体的属性在与主体发生关系中的体现。当技术对主体的需要和发展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的时候,则显示出正面的价值;反之,它就没有价值或是有负面的价值。技术的正面价值毋庸置疑,若没有技术的正面价值,我们的社会就不会进步,正是因为技术的正面价值,我们才有了今天的文明和进步。但是在今天繁荣昌盛的表象之下,技术的负面价值也越来越显现的暴露在公众的眼前。

技术的价值最终取决于主体的需要。如核技术之于核电站,满足人与社会的需要,促进人与社会的发展,发挥的是其正面价值。由此可见,技术的中立性是毋庸质疑的。通观以上那些大灾难,大都说明技术的中立属性。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件中的核辐射,只是由于技术本身对主体的需要和发展没有起到肯定的作用,才起到了负面价值,对我们人类带来了灾难。我们不难看出,技术价值只有在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下才能体现出来,如果技术没有用来制造和应用于社会进步,那么他们自身的属性只能潜存于其中,很难表现出其价值来,而当此项技术被应用于工业和商业目的,它们的价值则显现出来。由此可见技术的属性是二重的,分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种,技术属性是两者的对立统一体:一方面技术作为实现自然界的物质、能量和信息变换的手段、方法和活动,具有自然属性,并且是自然过程。另一方面,记说作为社会的人所创造、所应用,服务于一定的社会目的并满足其需要的手段、方法和活动,它具有社会属性,并且是社会过程。在技术与其主体发生的相互关系中,技术的两重性显现为技术价值的两重性,即技术的自然价值和社会价值共存于技术同其主体的关系之中。如网络有便于人们交流的自然属性,也有受管理体制和经济制度等社会因素制约的社会属性,它的两种价值也在于它被主体用于文化传播和交流的关系之中。

技术价值的评论的方法很多,很复杂也很科学,但这么多灾难的发生同样证明了技术评价的不确定性。技术价值的评论应充分了解技术的自然价值,然后协调其社会价值中经济价值、 政治价值、文化价值关系。大多数灾难的发生,必然伴随着人们对其中某一方面影响的忽视。

先看技术上的灾难:魁北克大桥事件是“偷工减料”的结果,也即是经济价值决定一切的后遗症,好象没有技术的事;“泰坦尼克”号事件、维爱特水库事件、“挑战者”号事件等都是设计上的失误,设计上的失误即对技术的自然属性没有完全吃透,可能是对技术的充分信任或是设计者充分自信而忽略了技术上的不成熟和缺陷;“兴登堡”号飞艇事故是政治上的原因导致的技术失误,这是政治价值上的体现;“ddt”事件是化学品滥用的结果,属于对技术的自然属性没有充分认识,将随着时代的进步被逐步完善或者被淘汰;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完全可以归结为对技术本身自然属性的无知;而“非典”、“禽流感”等流行传染病, 已被证实是人们忽略技术的生态价值因素的结果。

再来看一下工业上的灾难: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件、印度博帕尔事件、法明顿煤矿灾难、德伯鲁克谷仓爆炸、拉夫运河小区事件、坎德玩具厂大火、米西索加火车出轨等大都是为了片面追求经济价值,没有顾及任何其它相关因素而发生的,但同时也有一些技术上的问题,依克松•瓦尔迪兹石油泄漏则是操作人员的失误导致的;英国口蹄疫则是生态价值被忽略的体现,而科威特石油大火是政治价值的产物。

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分析得出,灾难的发生不外乎两方面,一种是对技术本身自然属性的不理解,一种是对技术社会价值内部之间关系的不协调。我们知道技术的基本价值是指技术本身所具有的效用价值,它是技术长期演化的产物,不受或很少受外在因素的作用与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了解技术本身,掌握其自然属性,遵循客观规律,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犯愚蠢的错误,避免大多数的灾难的发生。技术上越发成熟,设计上的失误必将大大减少。另一方面,可以被称作是技术人文价值的社会价值,是指技术在对自然、社会和人的作用与影响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外在价值。其中包括技术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乃至生态价值和伦理价值等,还包括技术与人的解放、技术与人的异化,技术与人类的未来,等等。因此我们需要综合衡量,不要单纯为了某一方面的价值而肆意伤害其它的价值。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研究技术价值有助于揭示技术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技

术与价值是指技术与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它是一个动态系统,该系统居于一定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社会环境之中并受其影响。只有真正地了解这些关系,并且在生产中密切注意,应该可以避免大多数灾难的发生。但在这个问题上还应该注意到技术伦理的问题。

在技术发展中要注意技术的发展目的性问题、对待技术负面效应的认识问题、技术追求的最高伦理问题、高科技与传统理论的相互冲突、技术与伦理道德等伦理问题。灾难的发生促使我们对技术负面效应的问题有了重新的认识。

现代技术的迅速发展使我们对拥有的技术感到自信,但灾难的发生促使我们反省,我们的强大并非无懈可击。现代技术产生的负面问题促使人们探讨灾难发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减少它的发生。如果我们再细心一点,技术再进步一点,也许“泰坦尼克”号事件、维爱特水库事件、dc—10空难、海特饭店事件、“挑战者”号事件将不会发生。如果我们能对技术的预测更完善一点,对技术的控制更完全一点,也“ddt”化学品泛滥事件将得到遏制。所以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自然、社会和技术的发展是无限的,而我们人类对它们的认识和探索也是无穷的,人类的智慧和能力的发展也是无限的。人类可以采用“预凶”的方法谨慎地使用技术并预先做出对策。

恩格斯曾经这样警告过我们:“我们不要充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将对我们实行报复。”历史上的各种各样的生态灾难无不深刻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对技术望而止步或者悲观失望。我们人类虽说不能杜绝技术的负面效应,但在一定程度上, 人类可以通过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减少技术的负面效应。如人们可以通过发明清洁生产技术,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以上各种灾难的善后工作,如果要是没有现在的技术,那么切尔诺贝利的核辐射还在笼罩乌克兰,科威特的石油大火还在燃烧。所以,技术是掌握在我们手里的,我们要尽量减少技术负面效应的发生。只要尊重自然,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人类完全可以和自然协调发展。

山东科技大学自然辩证法论文 总结

综上所述,任何技术既具有中立性又具有价值性,技术价值只有在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下才能体现出来,当技术对主题的需要和发展起到肯定作用的时候,它就具有正面的价值。在回首灾难的同时,我们要牢记血的教训,杜绝下一次同样事件的发生。同时我们绝不可因为这些灾难而畏手畏脚,犹豫不前。虽然技术的负面效应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小的灾难,但毋庸置疑的是,技术是人类文明社会进步的阶梯,技术进步让人类生活发生了质的飞跃,所以我们需要在这些教训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充分利用自然辩证法中的技术观和技术方法论,正确指导技术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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