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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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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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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一单位、某一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性总结,既反映工作的概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缺点,也要写经验教训和今后如何改进的意见等。怎样写总结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总结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一

市司法局立足基层,服务群众,多措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新常态,促进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农村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该局将“三下乡”活动、“法律六进”活动紧密结合,进村入户,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0余次,设立法治宣传咨询点136个,提供法律咨询80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悬挂张贴标语113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350余块,书写法治春联500余幅,放映法治电影,发放便民服务卡和普法宣传用品,有效提高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

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该局加大社区、行政村法治文化墙、法治图书角、村民法治学校、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等建设力度,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橱窗和法治文化墙4000余块,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

加大涉农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该局充分发挥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性作用,将人民调解作为服务农民群众的重头戏,及时排查、调处、化解以征地拆迁,两违整治,环境保护,土地承包,农民工工资拖欠为重点的矛盾纠纷,做到农民群众合法利益纠纷“零冲突”。先后调处矛盾纠纷10814起,调成率超过98%,防止民转刑案件79起,维护了乡村和谐安定。

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该局及时了解农民群众法律需求,为农村残疾人、五保户、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发放“法律援助卡”,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法律援助达到“应援尽援”,提供法律援助199次,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9708万元。公证机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实行预约上门公证15起,减免公证费近万元。

集中开展为农民工送法活动。该局积极开展“关爱农民工,普法我先行”农民工法治宣传月活动,为农民工讲解法律知识,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用法律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增强农民工法制意识。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二

时下,在三门峡市陕州区的机关、楼院,学校、社区,乡镇、农村,人们随处可见法律志愿者在为群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版面、法制宣传横幅、法制宣传单随处可见。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和煦的春风温暖千家万户,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了全社会共建平安、共享平安的良好局面。去年底,在全省进行的群众安全感测评中,陕州区位居三门峡市第一。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该区一是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目前,共开展集中送法71次,发放宣传资料185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500余人次。二是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抓住农民工春节前后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在火车站、汽车站等场所设立外出务工人员法制宣传站点,开展法律咨询,将法律宣传资料发放到返乡务工人员手中。三是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该县政法委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500余人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该区一是举办法治讲座。结合实际,该区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二是开展以案说法。区政法部门筛选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有普遍教育意义的、发生在当地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非法集资、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方面的典型案例,通过微博、微信、手机报以及印制成宣传单、宣传册等形式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宣传的生动直观性。三是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该区政法各部门为组织政法干警、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开展“为在校学生上一堂法治课"活动,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有效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该区还积极推进法律进校园板面巡展活动,图文并茂普法。把1月、3月作为“校园法治文化版面集中巡展月”,投资1.6万元制作高标准展板50块,从高规格启动到有计划有秩序巡展覆盖全县60多所中小学,共有1.6万名师生接受了法律教育。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该区各级政法部门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的要求,落实好执法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扎实开展各种便民爱民活动。二是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在乡镇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排忧解难。三是发送法律服务卡。该区结合“一村一警”活动,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每户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该区一是充分利用公共文化场所,按照“一地一特色、一地一品牌”的要求,筹划建设了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地方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阵地。二是该区通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民风民俗表演、竞猜法治灯谜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寓教于乐,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如火如荼。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三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三门峡建设,三门峡市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做好法治宣传工作,更好地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利用重大节日前后,各种庙会、集会、乡镇集市举办的有利时机,通过张贴标语挂图、悬挂横幅、制作宣传版面、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书写法治春联等形式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将普法宣传融入群众的节日生活中,并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专项宣传。

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结合实际,组织干警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专题法治讲座,提高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以案说法。

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以留守儿童集中的农村中小学为主要对象,为学生上法治课。坚持法育与德育并重、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并重、提高未成年人保护能力与强化家长、学校监护责任并重,切实增强未成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开展为民服务承诺。切实按照为民服务承诺办实事要求,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落实好执法为民各项措施。

开展法律服务窗口,发送法律服务卡。在便民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和法律从业者咨询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和释疑解惑。制作法律服务卡,发送到群众手中,解答法律疑问,方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维护权益。

通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学法用法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熏陶和引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便民、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为民的法律服务新常态。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四

为强化管理,规范执业,确保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厅通知精神,市局定于3、4两个月对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服务所

1、能否按照司法行政机关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能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能否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

2、能否自觉接受当地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指导,规范诚信执业,能否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积极为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3、法律服务所是否符合设立条件,执业人员和合伙人是否达到规定人数。

4、法律服务所名称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在法定执业地点执业;有无在城区私设业务部,擅自变更执业场所等现象。

5、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能否严格落实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统一收案收费等制度。有无乱收案、乱收费、私分资产、财务帐目不清晰、收支不规范、不依法纳税、未按规定立卷归档等现象。

6、队伍中有无违法违规现象,能否及时、认真、妥善处理当事人投诉。

7、符合条件的法律服务所是否建立了基层党组织,暂时不符合条件的是否明确了党员隶属关系,能否确保每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

(二)法律服务工作者

1、是否熟悉掌握并严格遵守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规定及本所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

2、是否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是否存在《山东省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第48条所列举的行为。

3、是否能够积极开拓业务,诚信热情服务,尽职尽责办案。

4、是否能够完成指派的法律援助任务和规定的培训任务。

(三)管理工作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对自身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是否存在擅自设立法律服务所、强行控制法律服务所公章和财务、违规撤换法律服务所主任、违规收取非法费用、对所辖执业机构和人员监管指导不力,以及在年度检查、考核录用和评选表彰等工作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等问题。

年检注册前,各县(市、区)要组织不少于3天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内容由各县市区协会自行决定。年检注册时,各县(市、区)须上报培训通知、培训人员名单、培训班课程安排表、培训内容等相关的材料。不组织培训或不上报培训相关材料的,不予以办理年检注册手续。市局将于下半年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培训。

年度检查采取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查为主,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逐所检查,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一步,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至10日):各法律服务所要组织全体执业人员对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尤其是对照本《通知》确定的检查重点,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如实填报有关年度检查材料。

第二步,检查抽查阶段(3月11日至31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法律服务所逐一进行检查,尤其是被投诉查实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应采取查阅卷宗;走访委托人、当事人和法院、仲裁机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掌握其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省、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年度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和重点检查。

第三步,办理手续阶段(4月6日至4月8日):各县(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市局办理年度检查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时间。具体时间为:

4月6日:宁阳县、东平县

4月7日:新泰市、肥城市

4月8日:泰山区、岱岳区

各县(市、区)应以正式文件对通过年度检查和注销的法律服务所名单上报市局备案。同时上报下列材料:

1、《法律服务所年检卡》1份

2、《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呈报表》2份

3、《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卡》1份

4、《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检查呈报表》3份

5、《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6、《法律服务所执业证副本》

7、《年度检查工作报告》(正式文件)。并附通过年度检查和需办理变更、注销等业务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以便市局备案和审批。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将其名单、违纪情况及处罚措施等情况一并上报。(上述材料附电子版)

8、培训的相关材料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年度检查,不仅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队伍自身科学、规范管理的内在要求,更是促使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地实践科学发展观、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检查,决不能敷衍了事。尤其是对存在问题的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规定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审查填报相关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上报材料务必做到真实、严谨、清晰,特别是对年度检查卡的填涂,一定要认真仔细,确保不发生漏填、错填、折损等现象。

(三)按时交纳会费。会费的收缴同往年,各县市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收齐后,于年检注册时一次性缴市局。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五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在西塘村法援工作站的基础上,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分别在南平村、东风村、西和村增设村级法援工作站,为村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将法援站点延伸到最基层,完善法律援助网络覆盖从区到镇街、再到村居社区,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下沉至村一级,打造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大大方便了群众上门办事和咨询,20xx年截至,区法援处12个派驻律师的法援工作站累计律师值班天数533.5天。

为切实增强基层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观念,努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从化乡村振兴,从化区法援处创新多项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进乡村工作。

借助“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平台,将法律援助纳入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日常工作内容,在处理村委事务、解决村民纠纷等事务过程中向村民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发现法律援助需求时,指导其申请援助及代收申请材料。同时联合局律管科,定期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进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进一步延伸,进一步深入到广大的乡村地区。

乡村法律纠纷集中发生在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土地权属等领域,乡村法律援助案件有其特殊性,有鉴于此,为了能够更精准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从化区法援处组建了乡村法律援助事务律师库,将擅长处理乡村法律纠纷的律师纳入库内,切实提高村民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

鉴于农村法律纠纷的特点,在此类案件中,我处坚持“调解优先、援调结合”的工作原则,推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模式,对调解结案的民事案件增加800元案件补贴,激发法援律师促成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的积极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化区法律援助处办结归档的涉农村法律纠纷的案件调解结案率为约为30%。

从化区法援处与公交公司合作,通过在4条乡村公交线路的公交车播放车厢多媒体广告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发动各镇(街)司法所深入各村居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延伸到村一级,活动开展以来,已有多个镇(街)开展了多场宣传及咨询活动,活动已覆盖近70个村居,共发放宣传资料1600余份,法律援助公益宣传小礼品9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六

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政府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行政决策中涉法事项越来越多,急需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发挥法律手段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新区管理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为了适应滨海新区的工作特点,聘请优秀律师组成顾问团,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认真听取律师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接待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方面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了管委会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律师顾问团制度,是管委会转变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手段。

律师顾问团工作说到底就是做好领导的智囊、参谋和助手,因此,只有领导具有依法行政的理念,重视律师顾问团的作用,遇事愿意和主动与律师顾问研究和探讨,律师顾问团才能在管委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作用,才能保障将管委会的工作始终纳入法治的轨道。

律师顾问团自成立以来,各级领导都非常重视,不摆花架子,真正让律师顾问发挥作用,并在实际工作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现在,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更加完善并逐步走向法制化,这就要求我们领导的管理理念向服务理念转化。以前简单粗暴的做法,已经寸步难行了,我们必须做好对群众的教育解释工作,让群众心服口服,消除社会的不和谐因素。

(一)对涉法事件事先向顾问律师咨询,以保证答复观点和口径的合法性。

(二)对涉访、涉诉案件由顾问律师参与听证,增强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便于对相对人的说服和解释。

(三)对涉诉案件,由顾问律师代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顺利进行。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七

根据省综治办、省普法办和省法学会的安排部署,在全省统一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济源市对此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扎实推进,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济源市委、市政府对“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郭兴林为组长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综治办、市610办、市法制办、市法学会以及公检法司等相关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工作安排协调会议,制定了《济源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活动内容组织领导、工作原则以及工作要求,召开综治委成员单位以及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等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拉开了全市“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序幕。

一是组织开展“迎新春讲法治”法治大讲堂活动。选取“百场万人”法制讲座活动中授课效果好,内容贴近基层、贴近生活的授课人员和内容,针对基层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和基层群众,充分利用文化城、市委党校等教育阵地,分门别类的召集各类群体,举办法治报告会,开展法治大讲堂活动,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法律素养。二是选择1月25日至29日,2月22日至26日两周时间,分两次开展法治集中宣传周活动。届时,全市各单位都要深入到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村(居)、社区,在公园、广场、集贸市场等人群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页、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大张旗鼓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要在综治工作中心、信访接待大厅设置法律服务窗口,安排专人全天在岗,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帮助。四是由公检法司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收集整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遗产继承、非法集资、邪教犯罪、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等具有普遍意义、代表意义、教育意义的案件,由市“法律服务进基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负责进行宣传。五是利用“一村一警”便民服务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受理点等活动平台,充分发挥包村干部、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作用,通过走访群众、发送法律服务卡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引导其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六是在各产业集聚(开发)区、镇(街道)建设“法治宣传一条街”或“法治游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组织干部群众参观学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同时,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切实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

为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求全市各单位要站在全面推进法治济源建设的高度,将此项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检验,高度重视,强化协调配合,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市综治办、市依法治市办将采取不定期对各单位活动情况进行抽查暗访,编发工作简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等方式,推动各单位加强工作规划,严格组织实施。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八

琼库勒乡法律服务工作在县司法局的领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服务乡镇经济建设为第一要务,健全法律服务领导机制,建立法律工作网络,完善法律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基层法律服务,使乡镇法律服务工作成为凝聚人心的平台、凝聚力量的.纽带,形成了法律服务工作新的格局,促进了地方经济建设全面健康发展。我所全年共受理来访114人次,法律咨询178人次,代理诉讼23件,见证4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家,上法制课4场次,调处民间纠纷17件,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万元,实现业务收费3万余元。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对乡镇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通过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实施法律服务队伍标准化建设,将法律服务延伸到镇村工作的每个角落。

我镇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相继在各行政村配备了法律服务员,专门召开了全镇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和行政村法律服务员座谈会,统一思想和认识,确保了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顺利推进。

人是所有因素中最活跃的因素,狠抓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员的技能和素质,是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我们从实际出发,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借鉴同行经验,建立了一整套行得通、做得到的法律服务员培训制度,并切实采取措施严格落实,制定制度,一以贯之。通过组织专门培训、以会代培等各种方式,对法律服务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同时,适时组织全员政治学习,让法律服务员及时掌握最新的时事政策,做到立场坚定,思想过硬。积极鼓励法律服务员自学,通过发放学习读本、组建论坛、举行座谈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各种学习平台,努力营造一种愿学、乐学、想学的氛围,提高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和团队整体素质。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九

一是实现了我区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在区司法局的领导下,圆满完成“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辖区内律师和经与市司法局协调,为我区派遣的18名律师已分别和村(居)委员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制做了法律顾问公示牌,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全区,五办一乡35个社区24个村,全部与律师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

二是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121件,其中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119件,符合法律援助范畴的91件,审批的93件,提供法律咨询334件。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业务股室全部实行公开操作,各股室的业务范围、工作制度、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已挂网上墙。6月份,我局全体人员在火车站开展了“以阳光行政、服务百姓”为主题的执法公开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法律援助服务指南600余份,公民用法手册400余份,三位一体调解明白页500余份以及与公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节选。门户网站登记文章及图片70篇,访问量17335次。信访网接受案件1件。

四是全面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对雪松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司法所的全体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全年开展了两次法律服务市场专项整顿活动,查处了3起投诉案件。

五是深入拓展公证工作。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62件(民事62件,经济0件),公证收费46750万元,义务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无出现假证错证的现象,为我区市场经济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总结篇十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20xx年上半年,红岗区法律援助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是打造平台,“148”法律服务效果显着。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区司法局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主动推行“148”法律服务专线进大厅,打造政务公开大厅法律咨询平台,实现了“148”专线法律咨询平台化,有力推进了我区法律咨询活动的`深入开展。上半年,我区通过“1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为广大市民解答法律154人次;接待来访17人次。其中,请求社会保险待遇5起,请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5起,请求发放抚恤金、救济金3起,请求支付劳动报酬18起,见义勇为1起,请求劳动报酬19起,交通事故3起,医疗事故7起,婚姻家庭77起,其他16起。

二是合理分流,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各法律援助分支机构管理,对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援人数27人。其中,刑事案件3起,全为未成年案件;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受援人都是农民工;赡养5件,受援人经济困难年老体弱;其他案件4件,切实解决了辖区弱势群众的难点难题。

三是主动参与,不断宣传法律援助范围。20xx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参与法律宣传,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充分利用辖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48”法律服务专线等平台,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以法律服务推进法援宣传,以法律援助促进法律宣传,先后参与了“法律进企业”、法律讲座、“法律大集”等活动6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20余个。同时,还结合市局“20xx年法律援助绿色活动”精神,将环境污染案件也纳入法援“绿色通道”,联合区环保局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上半年,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足。

一是与法援协调问题难。与基层法院协调不好,存在着不经过区法律援助中心法院直接将案件指派到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问题,给区法律援助中心做好案件分流和统计工作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近些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从未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拨过经费,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大大影响了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不足。由于我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数量较少,仅3家,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较少,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也影响了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下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抓好省市法援中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并进一步与辖区工会、妇联、残联进行合作,加大乡镇、街道和村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指导力度,尽可能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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