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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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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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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篇一

根据区网信办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局领导班子对全局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成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副局长任副组长,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分管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领域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把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形成了领导主抓、全员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格局。

定期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研判分析,并深入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分析了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网络安全工作重点,并对网络安全方面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做好了安全保密等系列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局党组领导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的政治基础。

一是建立了分工协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牵头落实全局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人教股、信访、地理测绘信息股等各部门配合抓好落实。办公室总揽全局,侧重抓好新闻宣传工作,落实全体干部职工的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人教侧重抓好基层党建,加强党员的网上教育和管理,信访侧重抓好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地理信息测绘股侧重抓好新媒体的运用和维护工作以及网络安全维护等工作。二是强化了保密工作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签订了《保密工作承诺书》,按照市区安全保密检查要求,对全局的网络风险隐患和涉密信息管理开展摸底排查,进一步强化了信息数据管理。坚持内外网隔离,外网计算机严禁存放涉密信息数据,内网计算机禁止接入互联网。三是加强了新闻宣传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新闻宣传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各种媒体的上稿数量较以往都有所增加。先后在融媒、日报、晚报、门户网站等主流媒体上稿30篇,对老白性关心、关注的农村宅基地发证、征地拆迁“夏日风暴”等专项工作开展专题宣传和报道,创设了较好的工作氛围。四是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加强了局qq群、局微信群的管理,进群需要确认验证和实名,群内不得发布反动、低俗信息。定期对qq群和微信群进行清理,对违规人员进行教育和训诫,进一步净化了网络生态环境。五是加强了网络舆情处置。对市区交办的网络舆情,按照业务分工,分别移交相应的分管领导和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回复,较好的完成了处置任务。

局党组充分认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要把全面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全局自然资源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履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职能职责。一是坚持“学习强国”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坚持“学习强国”的学习和运用,每名干部职工全年积分不少于7000分,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入脑入心,确保干部职工的知识结构更科学、更全面。二是积极参与专项学习。今年以来,全局干部职工参与了普法考试、禁毒知识答题竞赛等各类专项学习测试和考试,进一步丰富了视野,提升了人文素养和内涵。

虽然我局在今年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然存在落实不细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始终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坚守政治规矩,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篇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学校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网络安全责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政权安全和经济社会安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网络空间更加安全、清朗,让党的声音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切实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政权安全。

第三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党委对全校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负责人。

第四条

建立和完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直接负责人牵头抓”的网络安全领导责任制。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院长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信息化管理中心和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党

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信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二章

党委网络安全工作责任

第五条

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安全工作第一线,带头抓网络安全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第六条

主管网络安全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推动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网络安全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

学校党委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保护措施,审定学校网信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及落实情况。

(二)将网络安全工作作为教育安全稳定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工作部署,审议重大问题。

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明确网络安全职能部门,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支撑,保障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主管网络安全

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至少每季度召集一次会议听取网络安全相关工作汇报,研究网络安全工作。

(三)统筹协调全校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支持配合上级部门处置涉及教育系统的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落实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四)采取有效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五)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重要网络安全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素养。

第八条

学校网信领导小组主要承担的网络安全责任是:

(一)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及校党委各项网信工作部署,负责全校网信工作的总体布局、综合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研究制定网信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并报校党委审定。向上一级网信领导小组及时

报告

网络安全重大事项,包括出台涉及网络安全的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等。

(二)统筹指导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网络安全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各项网络安全重点工作,统筹管理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项目。

(三)协助校党委做好学校网络安全保护和重大事件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协调和事件处置机构,充分发挥纵向衔接、横向协调的组织保障作用。

(四)协助校党委落实重要时期的网络安全保障措施,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及防范恐怖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九条

学校网信办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党委<党组>网络安全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负责校园网信日常事务工作,归口管理、协调网络安全和信息信息作,向校网信领导小组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具体督促、检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二)及时向校网信领导小组

报告

网络安全相关信息,内容包括:网络安全重点工作进度,网络安全重要政策和制度措施,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网络安全工作年度总结、专项工作总结,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情况。

(三)在校党委、校网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及重要网络安全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指导各部门、各二级院部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全体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素养。

(四)统筹学校网络安全应急工作,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报网信领导小组并按领导小组指示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第十条

信息管理中心作为网信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要认真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相应技术及硬件支持、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党委应当逐级倒查,追究当事人、网络安全负责人直至主要负责人责任。

(一)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各二级院部网站被攻击篡改,导致反动言论或者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面积扩散,而且没有及时报告和处置的。

(二)学校门户网站,各部门、各二级院部网站受到攻击篡改后没有及时组织处置,且瘫痪3小时以上的。

(三)发生国家秘密泄露、大面积个人信息泄露或大量教育基础数据泄露的。

(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遭受网络攻击,没有及时处置导致大面积影响师生工作、生活,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封锁、瞒报网络安全事件情况,拒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或者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不及时整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阻碍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侦查犯罪以及防范、调查恐怖活动,或者拒不提供支持和保障的。

(七)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义务,违法运行,并导致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

(八)发生其它严重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主管

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相关工作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本院部发生上述网络安全问题(第二章第十条)时,各院部党总支书记与直接分管副书记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院长按照党政同责要求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本部门、本单位发生上述网络安全问题(第二章第十条)时,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直接分管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领导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的个人责任。

第十三条

如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校党委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对本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主管网络安全的领导班子成员的问责处理要求。

对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实行问责的方式有:1.提醒;2.批评教育;3.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4.诫勉谈话;5.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6.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

1.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挽回影响的。

2.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的。

3.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

4.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十五条

受到问责的人员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因问责被免职的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对问责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校党委提出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四章

相关要求

第十六条

全体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并结合本院部、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制度

方案

,明确一岗双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全体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师生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第十九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篇四

(一)工作原则要求

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抓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容,方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应当协助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根据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

(二)主要承担的工作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列为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分析研判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方式方法。分清网上主流支流,辨析网上突出问题,动态感知网络舆情态势、网络行为趋势,及时向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报告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在党内通报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认识,明确方向。

3.统筹协调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格局。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增强网络风险防范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各类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不断提高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加强网上内容建设,做到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依法治网、办网、上网,明确网络行为底线、网络违法违规高压线。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及时搜集、研判、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舆情,做好舆情引导管控工作。加强网络评论工作,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领导、组织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严肃查处网上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5.加强网络统一战线建设,凝聚共识,争取人心。对红色地带要巩固拓展,对灰色地带要争取转化,对黑色地带要敢抓敢管,对极端顽固分子要孤立打击、坚决斗争。做好传媒界和互联网业界代表人士的工作,注重同理论界、教育界、经济界、高端智库等方面的知名人士交朋友,加强联系,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限度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对网络“大v”、“意见领袖”等重点人物,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增进政治认同,实现正面发声。加强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的团结联谊,妥善处理网络涉及的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青少年网络生活,引导广大青少年成为网络文明的实践者、参与者和独设者。

6.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中央省、市三级网信工作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向县级延伸,确保上下协同、政令畅通。加强各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力开展。建立适应网信工作特点的人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切实解决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实际问题,加大在人才、教育、投资等方面的支持,建立支持网评员开展网上舆论引导的工作机制,在技术配备、工作时间、考核激励等方面形成制度。

(三)追究责任的情形

1.对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网上重大宣传、重大思想舆论斗争、重要舆论引导工作、重大专项行动等组织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2.处置应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不带头、不站前,未与错误观点、错误倾向开展有力斗争的,或者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产生恶劣影响的。

3.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在网上公开发表违背先法、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仕不管、处置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5.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6.对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等网络意识形态阵地领导不力,或者对从事网络新闻信息服务、具有网络传播和社会动员功能的网络平台监管不力,产生恶劣影响的。

7.管辖范围内网络平台组织的网上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直播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8.对管辖范围内重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问题领导和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篇五

今年以来,我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九次全会、区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着力营造真抓实干的浓厚氛围,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现就今年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教育,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健康发展

分局党组坚持把加强党的最新理论教育学习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要求,主要从两个方面抓好教育学习活动。

一方面,着重抓好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5次,其中交流研讨8次,形成调研报告3篇,学习了省委市委区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疫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重要论述、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等等。学习中注重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情况,组织班子成员进行讨论,加深对党的理论的理解和把握,把党组和机关的思想有机的统一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年初在系统召开年度大会前,党组专门从履职尽职、作风效能、党风廉政三个方面,分别查找了12个方面问题,作为今年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工作方向。

另一方面,常态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学习工作。坚持以支部为单位抓好党员干部的日常思想教育,采取每月下发《党建工作月度提示》的形式,规范落实了各支部“三会一课”,尤其是党员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有机结合各支部的职能工作特点,开展好主题党日“3+x”活动,在提升党员党性修养的同时,增强了主题党日活动的效果。今年来,系统12个支部先后开展了有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丰富、方式多样,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结合工作任务,采取集体会谈、个别谈心等方式,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和解决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惑,有效防止了人员的思想失控。在抓好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大力推广应用“学习强国”平台,鼓励和督促个人开展学习,专门明确了“学习强国”平台应用要求,从8月份开始,每月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一次统计、公布,保证了在职党员干部登陆率、参学率。

(二)广泛宣传发动,不断浓厚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开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宣传是夯实自然资源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社会基础的重要措施。今年以来,分局党组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一是利用各种平台开展常规宣传。充分发挥好“先锋泰州”“先锋**”“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等微信公众号,以及《中国自然资源报》《江苏法制报》《泰州日报》《**日报》、**电视台等报刊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分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疫情防控、开展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利用各类节日开展专项宣传。先后利用4.22世界地球日、全国爱鸟周、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广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从社会上营造健康向上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氛围。今年6月25日,分局开展的“爱我自然·点靓**”系列宣传活动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为加大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的宣传力度,分局党组专门邀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葛爱芹处长,为**区委中心组学习活动进行专题讲解,全区各镇区领导参加学习,有力推进了新《土地管理法》在**落地落实。

三是利用先进事迹开展系列宣传。结合纪念建党99周年,分局党组大力开展宣传身边人、身边事活动。开展了微党课宣讲活动,通过13名选手撰写的微党课课件,对系统内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了广泛的挖掘和宣传。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支部,共有3名同志被市局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3名同志被市局表彰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个支部被市局表彰为先进基层党支部。积极响应泰州市委“争当奋斗实干先锋”党员培训活动,组织系统党员赴泰兴市杨根思烈士纪念馆参观学习,学习革命前辈的“三个不相信”精神。近期,结合**区委开展的“思想再解放、改革再出发、发展再攀升”主题大讨论活动,分局党组书记亲自上“担当尽责有作为、自然资源走在前”专题党课,同时,组织系统党员围绕服务发展开展大讨论活动,积极撰写主题征文,进一步浓厚扎实奋斗、争先进位的创业氛围。

(三)加强阵地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自然资源领域社情民意

及时了解和处置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的自然资源领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是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

一是及时做好各类网络平台民情的答复工作。充分利用12345、区长信箱等网络平台,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截至目前,共处理12345热线问题523起、区长信箱来信19起。

二是及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来信来访工作程序,出台了《信访办理操作办法》,提高了工作实效。今年来,共办理信访件92件,其中阳光信访系统12件,部系统22件,厅长信箱7件,其他(包括上级交办、来访、来信等)51件,做到了程序规范、办结及时。

三是加强对系统网宣员、通讯员的管理教育。从规范网络宣传、媒体宣传活动要求出发,组织系统网宣员、通讯员进行宣传要求培训,明确凡是对外宣传稿件在发稿前,必须经分局办公室统一把关,报经分局党组书记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宣传稿件,牢牢抓住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话语权。

(四)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有机融入自然资源业务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年初,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及时调整了分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局党组对全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舆情事件亲自处置。党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细化责任分工。结合日常自然资源工作开展,制定《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把意识形态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做到目标同向、工作合拍、措施配套,在工作中及时发现和解决薄弱环节,有效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分局领导班子、基层支部、党员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凡是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年底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分局意识形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方法还不够完善。比如,在意识形态工作中,还存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和引导管理创新方式不够,主要表现在意识形态社会宣传中,主要是依靠传统媒体,对于网络、手机等自媒体工具的运用不多。

二是开展社会舆论宣传的效果还不够强。在新形势下,如何针对自然资源工作需要开展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思考。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依法用地的意识没有落实到全区社会各界人士的思想中,违法用地问题仍时有发生。

三是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水平还不快。虽然分局安排了不少学习教育活动,但从学习的效果来看,仍然有少数干部职工学习满足于参加了、阅读了、观看了,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把学习教育与自身成长进步联系起来。

一是明确责任抓落实。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刻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工作检查制度,切实担当起工作职责。

二是细化任务抓落实。及时把握中央省市区委要求,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年度意识形态工作

计划

》,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强化舆论管理,加强信息规范、加强舆情管控、强化阵地管理,切实掌控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三是完善制度抓落实。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着力健全统筹协调、督促考核、追责问责等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为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履行“两统一”职能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认真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的系列

讲话

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充分掌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等工作,党政办同志具体负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工作。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镇党委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阵地,正确引导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导向,加强强队伍建设,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党务和宣传的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切实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镇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严把网络信息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网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初审,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信息。因信息不实,未经审核而造成负面影响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三)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要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要求,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切实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一)加强督查。结合实际按照工作责任,镇党委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及各村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责任追究。凡在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宣传、发布信息时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规定及时采取防范和应对处置措施,导致管辖范围内发生由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一)强化考核责任。要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重点工作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形成共同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学习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网、懂网、用网中化被动为主动,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不断增强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对复杂网络舆情的驾驭处置能力、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

(三)突出正面引导。加强党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的站在党的立场上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坚定立场,突出正面宣传引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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