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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 房地产估价调研心得体会(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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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 房地产估价调研心得体会(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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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当中,合同是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么还是应该要准备好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一

房地产估价调研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作为房地产市场的参与者,我有幸参与了一次房地产估价调研项目,并从中获得了宝贵的经验和心得。本文将通过分析调研过程中的感受和学习,探讨房地产估价调研的重要性和方法论。

第二段:调研的目的和方法

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房地产市场的动态,准确评估房产的价值,为投资者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持。在这次调研中,我所属的团队采用了多种方法,包括实地考察、资料收集和市场分析。实地考察是调研的基础,通过走访不同地区的房地产项目和了解当地的市场情况,我们可以更直观地了解房产的真实价值。同时,我们还进行了大量的资料收集,包括政府公告、土地出让价格和历史交易数据等,以备查阅和对照。最后,我们还通过对市场的宏观分析和微观预测,对未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和估计。

第三段:调研中的困难和挑战

房地产估价调研并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其中存在着许多困难和挑战。首先,房地产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调研的结果可能存在偏差。有些房产的所有者可能隐瞒实际情况,希望以此获取更高估价;而有些开发商可能将项目的价值过度宣传,以推高价格。其次,调研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对团队成员的研究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最后,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和政策的调整也为调研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四段:认识与体会

通过参与房地产估价调研,我深刻认识到准确估价对于投资者来说有多么重要。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性很大,投资者如果不能准确评估房产的价值,就容易陷入风险和亏损。另外,我还学会了如何在众多信息中筛选出真实和有价值的数据,并运用专业的分析方法进行判断和决策。此外,团队合作也是我学到的重要一课。通过合作,团队成员可以相互补充,共同解决问题,并以最高效的方式完成任务。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房地产估价调研是一项繁琐而重要的工作,它需要调研人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这次调研,我不仅学到了专业知识,还提高了自己的调研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未来,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在房地产市场的调研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预测,为投资者提供更贴近市场实际的决策支持。

以上是我在房地产估价调研中的心得体会,通过对调研目的和方法、困难和挑战的分析,以及个人的认识与体会,我深刻感受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将来的我一定能在房地产市场的估价调研中做出更准确的判断和预测。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x项目的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估价内容、估价目的、估价时点

1、估价内容:x

2、估价目的:甲方因xxx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上述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估价时点年xx月xx日。

二、双方责任和协作事项:

1、甲方应将委估房地产的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甲方应配合乙方实地勘察委估房是产的状况。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4、乙方力求估价结果客观、公正、合理,自资料齐全、实地勘察后,在xxx个工作日内每宗房地产向甲方出具一式xxx份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并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负责。

三、估价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每宗房地产估价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支付评估费用,具体协商确定按(xxx)方式收费。收费方式分别如下:

(1)按累进费率计:

评估值(万元)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1、100(万元)以下(含1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4、20xx-5000(含5000):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5、5000以上:规定收费累进费率(‰);协商确定累进费率(‰)。

(2)按物价部门规定,经协商确定:本项业务按元收取。

2、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xxx万仟xxx佰xxx拾xxx元整)。

(2)乙方交付房地产估价报告书时,甲方支付全额评估费(已支付定金予以抵冲)

四、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前,甲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乙方有权不退还已支付的定金;乙方提出中断估价请求的,甲方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已支付的定金。

2、在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后,无论甲方是否提出中断估价请求,乙方均不退还已去付的定金,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收取全额评估费。

五、争议解决方式

1、甲方接到乙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之日起5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复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甲方出具复核意见书。甲方如对乙方出具的复核意见书仍有异议的,可以按以下第(xxx)种方式处理:

(1)向xx法院起诉。

(2)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当乙方完成委估房地产估价报告书10日后,甲方仍未支付评估费用的,乙方可以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3、在履行本公司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可按以上第(xxx)种方式处理。

六、其它约定事项

xxx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xxx乙方:xxx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表人:xxx代表人:

联系人:xxx联系人:

签订地点:xx

签订时间:年xx月xx日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三

签订合同双方:

受理估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______________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先预付给乙方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________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_________%,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捉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________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_______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银行账户: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

公 证 员:_____________

公证日期:_____________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四

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发展,在全球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房地产业,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入世后,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更加密切,而房地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呈高度的正比例关系,因而,我国的房地产业受国际经济全局和区域变化的影响也会越来越明显。房地产估价业作为我国的一个新兴行业,无论在制度、政策、法规等方面,还是理论方法研究方面,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不够完善。

摘要:房地产业是我国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当前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对发展我国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的居住水平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房地产也和居民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是社会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本文提出了就房地产的估价方法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五

尊敬的先生/小姐:

非常感谢您抽出宝贵的时间予以审核我的求职信。本人欲申请贵公司招聘的房地产评估员一职。我自信符合贵公司的要求。

我是从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的一名即将毕业的学生,我的所学习的专业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这个专业不仅使我对于房地产评估程序和建筑工程预算有一个明确的了解,而且对于房地产的政策敏感度有一个很好的提高。在校期间,我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养成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同时也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我参加过学校组织的房地产评估实训,对于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评估程序能较好的掌握。并且我积极的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社团活动中也积极踊跃。并且在暑假期间,我参加过另一所评估公司的实习,对这项工作有更深的了解,且能独立操作单份报告的制作。大学三年,我深深地感受到,在优秀单位共事,使我在竞争中获益;向实际困难挑战,让我在挫折中成长。前辈们教我勤奋、尽责、善良、正直;大学的三年培养了我实事求是、开拓进取的作风。我热爱贵单位所从事的事业,殷切地期望能为这一光荣的事业添砖加瓦;我会在实践中不断学习、进步。虽然在众多的应聘者中我不一定是最优秀的,可是我仍很自信,请关注我的未来!

敬礼!

自荐人:张宗瑾

2011年12月1日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六

甲方: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山西飞马投资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产权方)

山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榆次肉联厂(产权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晋中兴元会计师师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因市政建设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位于榆次榆太路196号(山西飞马投资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山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榆次肉联厂)的两座冷库进行评估,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房产估价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估价的管理规定,乙方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地对该两座冷库进行评估,于2008年3月20日以前,将评估报告书交付甲方。

2、甲方应将该房地产的合法证明材料及估价中涉及到有关的资料提供给乙方。

3、本次对两座冷库的评估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4、本次房产评估费用由晋中市公用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在乙方提交报告后10日内付清。

本协议自各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各方协商,做出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不得与本协议内容相抵触,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调解不成时,提交晋中仲裁委员会仲裁。

6、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签字:

电话:

乙方(盖章):

签字:

电话:年月日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七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 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 年 月 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 年 月 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 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 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 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 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正式签订。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地 址: 地 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银行账户:银行账户:公证机关:公证员:公证日期: 注:委托方可以是经济活动的一方,也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双方(如在组建合资企业时,合资双方可能共同委托某中介机构,这种情况下,两个委托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应分别注明)。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感谢您抽出宝贵时间来阅读我的求职信。通过我的了解,公司的人文环境与发展前景,我很认同,也是我所追求的。假如有幸能为公司工作,我一定会用我的责任心和创造力融入公司的发展壮大中。对我而言,您揭开的将是我人生新的一页,因为您的厚爱和关照,我的人生将在此刻出现一个值得纪念的转折点。我学的专业是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是培养掌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价格评估及房地产经济等基本理论,熟悉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估价实务的高级技术性应用型专门人才。在校期间多次担任班委,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我性格开朗,乐于接受新事物,爱好广泛,敢于迎接挑战,曾多次参加学校和系里组织的文体活动,并获奖。择业的标准,不在于待遇的高低,而在于是否有适合自己的岗位;是否能发挥自己的专长。我择业的唯一标准就是能否有开明的领导给我一个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

今天,我和所有毕业在即的青年一样,满怀激动和豪情立于人生的十字路口,准备迎接未来的挑战和选择。古人云:“十年磨一剑”,十多年的求学生涯正如一个磨剑的过程。今天终于将它呈现在您的面前,请您鉴别它的锋利,我相信它将不会使您失望。大学三年,“做人,做事,做学问”是我的生活写照。修身立志,一日三省,自信品格日益完善;勇于任事,务实革新,自信工作有所成就;三更灯火,寒窗苦读,自信学业有所收获。因此,我今天冒昧的向您毛遂自荐,希望能得到一个检验自己的机会,也希望能为贵单位的发展贡献微薄之力。同时,我也深知,毕业仅仅是求学的开始,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我正处于人生中精力充沛的时期,一直热爱和衷针于房地产工作,梦想能成为房产的精英;我渴望在更广阔的天地里展露自己的才能,我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水平,期望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提高。因此,我希望能够加入贵公司,我会踏踏实实的做好属于自己的一份工作,竭尽全力的在工作中取得好的成绩。我相信经过自己的勤奋和努力,一定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好,谨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并祝贵单位事通人和,兴旺发达!此致

敬礼!

自荐人:

2011年12月1日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九

《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和计算题。《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的考试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问答题、指错题和改错题。

(一)考生应携带2b铅笔和橡皮参加考试,草稿纸由考点提供;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寻呼机、移动电话等用具;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于其他物品一起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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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估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加强房地产估价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入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

第七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人员注册、信用档案管理等信息关联共享。

第二章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第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资质许可条件,加强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资质许可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资质许可中的违法行为。

第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由自然人出资,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

第十条各资质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6年以上,且取得二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3年以上;

4.有15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二)二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2.取得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连续4年以上;

4.有8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9.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10.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1.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2.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三)三级资质

1.机构名称有房地产估价或者房地产评估字样;

3.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4.在暂定期内完成估价标的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土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8.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9.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10.随机抽查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符合《房地产估价规范》的要求;

11.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一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

(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

(九)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提供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八)项材料。

新设立中介服务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核定为三级资质,设1年的暂定期。

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中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应当执行全国统一的标准。

第十四条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作出资质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地产估价机构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房地产估价机构需要继续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3年。

在资质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房地产估价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经原资质许可机关同意,不再审查,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组织形式、住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房地产估价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房地产估价机构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但应当符合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条件。承继原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一方由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各方按照新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第十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工商登记注销后,其资质证书失效。

第三章分支机构的设立

第二十条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二、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义出具估价报告,并加盖该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

第二十一条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三)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有3名以上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四)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五)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注册于分支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不计入设立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人数。

第二十二条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后10日内,告知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分支机构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

(三)分支机构及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四)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变更名称、负责人、住所等事项或房地产估价机构撤销分支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后30日内,报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四章估价管理

第二十五条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

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各类房地产估价业务。

二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暂定期内的三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从事除公司上市、企业清算、司法鉴定、房屋征收、在建工程抵押以外的房地产估价业务。

第二十六条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由房地产估价机构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费用。

房地产估价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估价业务,分支机构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义承揽估价业务。

第二十七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及执行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估价人员与委托人或者估价业务相对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承揽房地产估价业务,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估价委托合同。

估价委托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估价机构的名称和住所;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价值时点;

(六)委托人的协助义务;

(七)估价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

(八)估价报告交付的日期和方式;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十九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估价机构可以与其他房地产估价机构合作完成估价业务,以合作双方的名义共同出具估价报告。

第三十条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应当协助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如实向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估价所必需的资料,并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因估价需要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时,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提供查询服务,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报告应当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并有至少2名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三)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五)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

(六)擅自设立分支机构;

(七)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

房地产估价报告及相关资料的保管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不得少于。保管期限届满而估价服务的行为尚未结束的,应当保管到估价服务的行为结束为止。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对外提供估价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加强对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为本机构的房地产估价师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四十条房地产估价机构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处理建议及时报告该估价机构资质的许可机关。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估价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四十二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被撤销、撤回,或者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资质许可机关或者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应当建立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

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房地产估价信用档案信息。

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不良行为应当作为该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第四十六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由资质许可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第四十七条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出具的估价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当事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揽业务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规定出具估价报告的。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及其估价人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拒绝提供房地产交易、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的,由其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五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擅自对外提供估价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1月9日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的规定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一

摘要: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与许多行业具有极强的关联性。合理的房地产价格是保持社会和谐和保障民生的关键。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持续高速发展,房地产业的繁荣推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相对不成熟,存在价格持续高涨、市场供求结构不平衡、一二线城市房价涨幅过大等问题影响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究其原因,高房价的产生主要由经济、政治和社会三大因素决定。因此,本文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分别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而全面的分析,进而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房地产价格;微观因素;宏观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有住房和土地使用制度、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化进程、财政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宏观因素,也有环境状况、交通设施、建筑物类型与质量、小区环境、住宅的品质、楼层、朝向等微观因素。因此,本文将分为宏观和微观因素两方面来阐述房地产价格影响因素,微观层面主要是基于房地产行业或者房地产产品属性角度的探讨,宏观层面则主要体现在宏观经济指标对房价波动的影响。

一、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宏观因素分析

1.1经济因素

经济的高速发展是支撑房价上涨的动力。影响房价的经济因素很多。本文主要研究国内生产总值、物价水平、利率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

1.1.1国内生产总值与房地产价格呈正向关系

国内生产总值,即gdp,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中所能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国内生产总值主要从以下途径影响房地产价格:一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带动了经济水平的提高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当经济水平得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后,人们会加大对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在解决好温饱问题后,人们开始注重对住房的改善。另外,城市人口和就业人口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上升,从而住宅需求增加。因此,房地产价格上升。二是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反映了一国或者地区宏观经济条件较好,增强了房地产开发商的信心,从而房地产投资增加,拉动经济增长。为了分析房价与gdp之间的关系,我们研究了房地产价格(源于年度数据)增长率与gdp(源于年度数据)增长率之间的关系。

1.1.2物价水平与房地产价格呈正向关系

物价水平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稳定的温度计,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的重要指标。物价水平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物价水平影响房价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物价水平上涨,代表着市场上大部分商品价格上涨。二、房地产具有投资与消费双重属性,因此房地产在膨胀时期具有良好的保值与增值功能。当物价水平较高时,货币赔值,人们倾向于将手中的货币资产转化为实物资产。房地产销售价格指数与cpi的走势基本相同,二者之间存在正向相关关系。

1.1.3利率与房地产价格呈负向关系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与本金的比例,是资金使用的单位成本。利率是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涉及房地产市场的利率主要有房地产贷款开发利率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对开发商而言,利率提高,融资成本增加,房地产销售量相对下降,使得开发商减少房地产投资开发,从而房地产供给减少,房地产价格上涨。对购房者而言,利率上涨,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增加,每月还贷压力增大,降低了购房者对房地产价格的承受能力和购房的积极性,减小对房地产的需求,从而导致房地产价格的下降。因此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来说,利率对于房地产价格的影响是不同方向的。在实际研究中,要看占主要地位的是哪方面的影响。近年来,我国利率总体呈下降趋势,同时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实际生活中,利率上升,房地产价格下降,利率下降,房地产价格上升。

1.1.4土地价格与房价长期互动

自从土地制度改革以来,地方政府垄断土地用途变更权,为谋取巨额地租而抬高土地价格,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土地交易价格快速上涨。土地价格作为房地产开发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房地产价格;反过来,房地产价格影响住房投资和土地需求,从而对地价造成影响。地价与房价存在长期互动机制,房价对地价的影响大于地价对房价的影响。

1.1.5货币供应量与房地产价格呈正向关系

货币供应量直接影响到银行的信贷资金规模,从而影响住房投资与消费,最终影响房地产价格。近年我国采取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货币供应量逐年增加,尤其是2009年我国为应对金融危机,刺激经济,发行天量货币,其中很大部分进入房地产市场,成为2010年上半年房价飙升的助推力。由此可见,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刺激了住房的投资和有效需求,推动着房价的上涨。货币供应量的稳定增长对于房地产价格波动产生了消极影响,也就是说维持货币供应量的稳定有助于抑制房地产价格波动。

1.2政策因素

1.2.1房地产调控的货币政策

房地产调控的货币政策主要是指与购房相关的各种银行信贷政策。目前我国现有货币调控政策主要是以提高首付款比例来进行调控,体现为提高首套房及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暂停发放三套房及以上的住房贷款等等。我国现今的房地产货币政策主要问题在于信贷发放差异性不强。由于房价上涨过快,调控政策往往较为注重实效,在提高首套房首付比例控制炒房的同时,也抑制了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1.2.2房地产调控的财政政策

房地产调控的财政政策主要是指与税收相关的各种收费,其中包括现下热议的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以及二手房交易税。我国的房地产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调整税收种类和税率来影响房地产市场,而其中最为有效的手段是增设持有环节相关的房产税、物业税以及通过征收二手房交易税费来增加交易成本。目前多数省份现只能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的基准房价作为计税依据进行参考,确定的计税依据往往难以正确反映房地产市场供求。

1.2.3房地产调控的行政政策

我国的房地产调控主要以行政政策为主,近几年政府部门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调控措施层出不穷,常常与财政、货币和土地等相关政策相结合,调控力度大,效果明显,是现今最为有效的调控手段。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的行政政策主要以限购政策和保障性住房政策为主。

1.3制度因素

对房地产价格起决定性影响的是住房制度和土地制度。1998年的住房制度改革是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分水岭。1998年以前,在传统的低租金和福利制住房制度下,我国住宅价格水平一直处于低落状态。1998年实行商品房制度以后,我国住宅价格一直处于快速上涨阶段,且涨幅呈现不断扩大趋势,住房制度成为现今高房价的一个起因。

1.4社会因素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社会因素主要是指人口增长、心理预期、社会安定等反映,还包括政治安定、社会治安等。在政局稳定,治安良好、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背景下,居民对未来市场发展预期稳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购房信心,成为房地产行业正常运转和房价稳定的有力保证。

二、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微观因素分析

房地产价格是房地产市场上供需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影响因素错综复杂,不仅包括宏观因素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还包括住房本身的品质特征即微观因素对商品房定价产生的影响。本课题主要从个人情况、软件配套及人文因素,个人财务因素、社区和市政规划以及楼盘品质几个方面,做出了一份《关于房地产需求的调查问卷》。本次调查是以全国居民为主体对象,通过入户调查、楼盘调查、网络调查三个途径共发放调查问卷共2000份,回收率为96%。问卷共有37个问题,涵盖了云南、北京、上海、山东青岛、广西南宁、湖南长沙、辽宁大连、山西太原、浙江杭州等全国各地。问卷结果:无论在哪个因素方面,目前已经看好一套房子并且准备购买的人群比例仅仅占据了三分之一以下,而更多的是有购房需求,但还在对比观望等待时机以及暂时没有购房需求的人群占据很大部分。而在有购房需求的人群中,软件配套及人文因素、楼盘的品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占比50%。我们可以看出,现在人们置业也不仅仅是要求水电齐全,同时要求在自己的生活区内要有大型娱乐场所及设施,要满足自己购物、医疗、教育的需求。通常,小区配套情况影响程度会受到交通情况、小区周边环境等其他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人们对优质生活环境的要求使越来越多的置业者在更重视小区及周遍的环境状况。环境状况的好坏决定生活品质的好坏;而个人财务和社区市政规划因素在有购房需求的人群中比重相当,占据了将近40%。

通过本次课题研究,结合宏观经济指标的数据分析和房地产的市场需求问卷调查,我们得出以下结论: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一是房地产自身因素,包括房地产周边环境、交通状况、配套设施等方面,这也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首要因素;二是房地产宏观环境及市场状况,即市场需求状况及国家政策等方面,这也是影响房地产价格的重要因素;三是房地产成本压力方面,这对房地产价格有着直接的影响。

三、政策建议

3.1以满足老百姓基本住房需求为主要目标,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对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旧城改造不断加快过程中形成的大量需求,国家及各级政府应加强引导,鼓励开发适合老百姓消费的住房。并加强监管,要控制房地产市场里出现过度“妙房”行为引起的人们对房价的“担忧”,及房地产开发商和消费者的非理性行为。政府应加大廉租房、中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力度,根据不同群众的收入水平的差异,尽可能构造多层次的住房供给体系,以满足不同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从而可以有效地消减房地产市场的刚性需求,对于稳定房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3.2通过改变货币供应量、银行利率等货币政策的实施,国家可以比较有效的控制房地产价格的“过热”现象。近年来采取的稳健货币政策既控制了通货膨胀,也对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创造了条件。在房地产“过热”的时期,可以通过控制银行利率,采取适度收紧的货币政策等措施进行调节。

3.3国家财政政策对房地产价格的调节是有效的。实证发现,积极的财政政策抑制了房地产价格的过快增长。比如设计合理的税收制度,严厉打击投机性购房行为。目前,我国在房地产财产持有环节上税收的缺失,使得房地产市场上存在大量的投资和投机性需要。为了使这样的市场需求得到有效地遏制,可以采用税收这一“调节器”,即对房地产持有环节征税,以实现对房地产价格的控制。比如,对于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而进行二套或多套购房者,应建立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对投资、投机性购房进行高课税,使其无利可图进而从房地产市场抽出资金。对二手房开征营业税及转让个人所得税;对空置房屋征收高额的闲置税;对低度利用或未利用的私有农地征收荒地税等等。这样有利于房地产投机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使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能够得以真实地反映,最终有利于房地产价格回归到理性的状态。

3.4增加居民收入水平和稳定房价并举。中国目前的住房价格体系存在明显的缺陷,对于城市大多数低收入家庭来说,住房的问题始终严峻。总之稳定房地产价格一方面要通过宏观调控政策控制房地产价格的过快上涨,另一方面也要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3.5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及财政政策及时调整自己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更为主要的是要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基本导向。如今市场上的实际情况是,价格合理的经济适用房是非常紧俏的。因此,定位于普通老百姓的需求是非常必要和合理的。

3.6发展资本市场,完善居民投资渠道和完善制度建设并举。当前房地产价格居高不下,主要还是因为有大量的资金不断的投向房地产市场,使得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这就需要中国政府一方面要不断完善中国的投资渠道,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方式。另一方面中国政府也要完善房地产市场的投融资制度,防止大量投资资金流向房地产市场。

总的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不够成熟和完善的市场,既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非理性开发,也有消费者的非理性判断。但就目前来说,中国的房地产主要还是为了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还不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投资商品。在中国房地产走向成熟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求国家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各项宏观政策的引导,另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以诚信为基础,以广大老百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从长远的健康发展为目标,合理开发,避免涨价过快,否则,将会影响消费者的信心和房地产经济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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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郭娜.房地产价格与货币政策关系研究[j].中国金融出版社,2014,11.

[3]郭庆旺,张杰.中国房地产市场文件发展与财政金融政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13.

[4]顾翠伶,赵帅.影响我国房地产价格因素分析[j].商界纵览,2015,25.

[5]张军.影响房地产价格高企的宏观金融因素及其调控措施[j].商业时代,2014,(6).

[6]董纪昌,吴迪,李秀婷等.2012中国房地产市场回顾与展望[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经济、建筑、规划和管理等学科。

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精神,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

二、成绩管理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三

签订合同双方:

委托估价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理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兹就房地产估价事宜订立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的需要,委托乙方对下列房地产在?年?月?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主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房地产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房地产的估价报告书,于?年?月?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年?月?日以前将委估房地产的产权经营状况、税务或建造费用等估价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三、乙方在估价期间需要到现场勘察,甲方须派其熟悉情况的人员配合。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房地产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_____办法计算:

估价服务费总额为?元(人民币或美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应预付给乙方?元(人民币、美元),余款待乙方将估价报告书交付甲方后?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_____%;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日内完成委估费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会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年?月?正式签订。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地?址:

编码:?编码:

电?话:?电?话: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

公证机关:

公证员:

公证日期: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四

户口所在:湛江国籍:中国

婚姻状况:未婚民族:汉族

诚信徽章:未申请身高:168cm

人才测评:未测评体重:60kg

人才类型:在校学生

应聘职位:预结算员,房地产评估,建筑制图

工作年限:0职称:初级

求职类型:实习可到职日期:随时

月薪要求:面议希望工作地区:广东省,,

毕业院校: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五

考试科目:

考生注意事项:

(一)《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为客观题型,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两科目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上作答相结合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科目采取在答题纸上开卷作答的方式,考生可携带纸质资料,仅限自用,不得与其他考生交换使用。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各科目考试范围及对考生应掌握知识的具体要求,请查阅《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合同样本篇十六

2011年7月1日,我们全班去了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江夏大道汤逊湖工业园(庙山村)房地产进行了评估的实习,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虽然我们具体没有做出最真实的估价金额,但是收获颇丰。下面我就谈一下自己对房地产的一些简单认识。

房地产,是一种稀却的资源、重要的生产要素和生活必需品,是人们最重视、最珍惜、最具体的财产形式。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口增加,对其需求日益增长。在市场经济中,房地产还是一种商品,成为人们投资置业的良好对象。由房地产的投资开发、咨询、估价、经纪、物业管理等组成的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房地产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地产业是一个特殊的产业。现代房地产业在我国的兴起,虽然是近一二十年的事,但其来势迅猛,一波三折,富有生命力,为世人瞩目。特别是1992年和1993年我国曾一度出现“房地产热”,1993年以后开始实施“宏观调控”,1998年提出把住宅建设培育为新的经济增产点,等等。房地产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越来越重要。

房地产估价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估价人员在给房地产定价—估价人员认为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但实际上,房地产估价不应是估价人员的主观随意定价,而应是估价人员模拟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和过程,将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或价值揭示、显示出来,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要做好房地产估价,不仅需要通晓房地产估价的理论、方法和技巧,还需要具备房地产制度政策、开发经营,以及经济、建筑、城市规划、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实习中,通过与万隆有关估价人员的接触,可以了解到,他们原来有的是学建筑设计的,有的是学建筑经济的,有的甚至是学会计的,但在实践中他们则必须各方面的知识融会贯通,只有这样,才能将估价工作做得尽可能的完善。

房地产、房地、土地和建筑物的含义有所不同,其中:房地产可指土地,也可指建筑物,还可指土地与建筑物的合成体;房地指土地与建筑物的合成体;土地仅指土地部分,如说土地价格时,此价格不含地上建筑物的价格;建筑物仅指建筑物部分。

在我国有人习惯将房地产估价称为房地产评估,但这种叫法不够确切。因为评估一词的含义太广,不仅可以包含房地产价值评估,还可以包含房地产质量、等级评估,甚至可以包含房地产制度政策评估、房地产企业资信评估等,所以,称为房地产价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或者简称房地产估价,更为准确些。

从专业角度来讲,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应借助科学的估价方法,不能单纯依靠估价人员的经验。在房地产估价上产生了三大基本方法,即:比较法、成本法、收益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其大的估价方法,如假设开发法、长期趋势法、路线价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但在实习中,通过一些案例,以及与估价人员的交谈,可以看到,无论那种方法,最终还是由市场决定,任何一项房地产估价的案例,受市场这一因素的影响极大。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多而复杂,估价人员必须熟练地掌握各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以及它们是如何,及在何种程度上影响房地产价格的。目前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以下9类:

1、自身因素;

2、环境因素;

3、人口因素;

4、经济因素;

5、社会因素;

6、行政因素;

7、心理因素;

8、国际因素;

9、其他因素。

房地产估价程序,是指房地产估价全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按其内在联系性所排列出的先后进行次序。一般来说,从获取估价业务开始至完成估价后的资料归档时止,一宗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全过程和步骤如下:

1、获取估价业务;

2、受理估价委托及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3、拟订估价作业方案;

4、收集估价所需资料;

5、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6、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7、确定估价结果;

8、撰写估价报告;

9、交付估价报告;

10、估价资料归档。房地产估价虽然应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但在实际估价中各个步骤之间并不是割裂的,相互之间回有一些交叉,甚至需要一定的反复。

房地产估价总的要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在具体估价作业中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以下5项:

1、合法原则;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3、替代原则;

4、估价时点原则;

5、公平原则。房地产估价原则是使不同的估价人员对估价的基本前提具有认识上的一致性,对同一估价对象在同一估价目的、同一估价时点下的估价结果具有近似性。

专业估价人员,是经房地产估价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由有关主观部门审定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专门从事房地产估价的人员。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房地产专业估价人员,不但要符合一定的要求,还应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因为,估价人员的估价结果是否客观公正,不仅取决于他对估价理论和方法的掌握程度,他所具有的估价实践经验,还取决于他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实习过程中,我了解到万隆的估价人员,他们不但有的具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资格,有的具有土地估价师的资格,有的还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资格。在与他们短暂的两个星期接触中,我发现他们工作态度非常认真,工作时极其仔细、专业,只有这样,才能对估价对象负责。

其次,我再来谈一谈对房地产估价在感性上的认识。虽然我们只实习了一天,但这一天我们认识了很多房地产估价的前辈,也知道给予你一座房子你清楚用什么样的步骤去估价。因为这一阶段正是一年中他们业务较忙的时段,每年夏天他们都是“天大热,人大干”。在这一天中,虽然大家都很疲乏,但却感觉充实了很多。我想如果我们在多几次这样的实习估价,我们的专业水平一定更加上升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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