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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一
根据国家及省市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政协主席会议安排,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联合民盟市委、农工市委,在今年四月中旬分三个组, 深入到市区公办幼儿园(省委机关等)、民办幼儿园(城东商业幼儿园、城中小神龙幼儿园、城西小花朵双语艺术幼儿园)走访调查。6月28日至30日,调研组在听取了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后,先后到xx区保育院,xx区嘉荣华阳光幼儿园,xx县共和镇维新幼儿园、xx县鲁沙尔幼儿园、xx县多巴镇小福星幼儿园,大通县东峡镇多隆幼儿园等进行了集中实地调研。同时,调研组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了座谈,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关心重视下,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xx市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以示范幼儿园为骨干,民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民办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xx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27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9所,占比重为10,民办幼儿园249所,占比重为90。开办学前班的学校120所。在园幼儿61880人,教职工4922人,公办教师481人,幼儿教师专业合格率达55,全市有29所示范性幼儿园,23所一类幼儿园。园舍总建筑面积279424平方米,固定资产17042万元,专用设备投入5780.4万元。
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67.3以上,学前一年教育入班率92.1以上。各地毛入园率因经济发展水平而异,经济水平较高的xx区达到94.48,而经济状况较差的xx县为60.8。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普及率不高。
(一)学前教育资源短缺,经费投入明显不足。目前xx市在园(班)幼儿数、学前教育入园率等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之近几年外来人口的剧增,xx市学前教育资源十分短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一是全市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只占现有幼儿园的10,难以发挥骨干引领作用。目前xx市区教育部门办的公办幼儿园只有3所(其中市保育院20xx年在城市改造中决定置换迁建至今还未建成),且始建于80年代前,园舍设施简陋,内部结构不合理,活动场地小,环境差,教学楼年久失修,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近30年来xx市未新建一所幼儿园。
二是民办幼儿园数量不少,占现有幼儿园90,但大部分幼儿园办园条件差,规模小,层次低,没有完整的校舍,多为租凭商业用房或庭院,更谈不上配备教学设备、教具。没有固定的师资,管理水平低,有些幼儿园甚至无证办园,在教学管理、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治等方面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三是经费投入不足,由于受经费的限制,教学设施设备多年得不到添置和更新,基础设施严重老化,教学设备严重不足,尤其是农村和民办幼儿园不能享受国家的教育经费,自收自支靠收取保育费运营。有些幼儿园为了降低成本,低薪聘用教师,压缩管理人员,克扣幼儿伙食,扩大班容量,校车超载幼儿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保教的质量,由此导致社会、家长对民办幼儿园的不信任,从而加剧了“入园难”、“入公办幼儿园更难”的矛盾。
(二)缺乏鼓励和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相应政策和措施。民办幼儿园工资福利待遇低,师资力量薄弱。民办幼儿园占全市幼儿园90%以上,但缺少支持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总体上看,民办学前教育在经费和师资两个方面都没有保障,既没有稳定的经费来源,也没有稳定的师资队伍。幼儿教师的工资平均每月在800元左右,三险一金没有办理,既无医疗保险,也无养老保险,福利无从谈起,民办幼儿园老师一般是一人包班,没有寒暑假,师幼比重严重超标,远远低于国家标准(国标为1:7),幼儿教师劳动强度大,很难保证“2师1 保”。正是由于这种情况,民办幼儿园的老师遇到待遇更好的幼儿园就会立刻跳槽,老师流动性极大,人员不稳定,不利于幼儿园的发展。
民办幼儿教师身份不明确,社会地位低。目前对其身份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培训机会少,没有评职晋级机会,专业发展困难,这种被严重边缘化的尴尬地位,极大地影响了幼儿教师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幼儿园收费偏低,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由于办园主体不同,经费来源形式有三种: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靠财政拨款;部门办幼儿园多为差额拨款70,以收抵支30的办法运转;民办幼儿园靠收取保育费运营。20xx年全市学前教育财政性拨款支出1400万元,占全市学前教育经费总支出8600万元的16。28。收费情况根据类别,公办幼儿园每月每生最高400元,最低100元;民办幼儿园每月每生最高100元,最低70元(例如:xx区林家崖幼儿园伙食每人每天1元;大通县东峡乡幼儿园每天每人2元,还包括加餐)。
(四)区域、城乡间学前教育发展不均衡、布点不合理。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工作滞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使用问题突出,存在应建未建、缓建、不建和建后挪作他用的现象。城市住宅小区建设中没有统筹规划配套幼儿园建设,城区建设没有预留用地,城区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几乎无法解决。造成一定程度的入园困难。
(五)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突出。不同程度存在以课堂教学为学前教育的主要方式。为了争取更多的生源,不顾孩子的接受能力,一味迎合家长“望子成龙”心理,用所谓“琴棋书画”等加重幼儿身心负担,违背了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对幼儿的后续发展极为不利。
(一)科学规划,合理构建学前教育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41号)和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建议政府认真制定落实学前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积极争取将学前教育分阶段逐步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使义务教育向下延伸至学前阶段,此项工作要尽早进入政府议事日程。
结合国家“十二五”基础教育规划和国家投资实施中西部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试点项目,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多元并举、优质协调、充满活力、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体系。使学前教育纳入当地政府“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中来。
大力发展教育部门办园,积极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管理及使用等,形成以公办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办园、其他部门办园、集体办园)为基础,农村地区以教育部门办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种形式的办园格局。
(二)加大投入,不断提高学前教育质量。要明确学前教育的公益性质,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学前教育持续发展保障经费,研究制定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设立学前教育奖补专项经费,积极争取上级各类项目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高规格、高标准的民办幼儿园。完善政府、举办者、家长合理分担成本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
各级政府应参照义务教育阶段经费分担机制,建立学前教育经费分担长效机制;改革政府对公立幼儿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强对私立幼儿教育的财政资助和资产流动的引导;可在教育附加费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学前教育发展上;在我省幼儿教育发展中运用教育券制度、探索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等途径;拓宽筹资渠道,加大教育投入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严格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启动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化工程。规范扶持民办幼儿园,制定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
制定政策鼓励吸引民间资金进入幼教领域,使幼教水平提升有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可以让政府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幼教其它方面,比如师资培训,活动开展,奖励等等。
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开展城乡“区对区、园对园”的合作助教活动,选派公办教师到农村幼儿园支教和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共享。
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接收、管理和使用,明细产权,明确将产权交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注明“无偿移交”。
(三)制定新政,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一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在审批注册、分类定级、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一视同仁。鼓励村委会独立或联合举办幼儿园,满足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鼓励现有幼儿园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利用环境和人力资源优势,定期对散居儿童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
二是建立幼儿园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全面推进园长负责制和任职资格制度,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革人事、分配制度,实行教师聘任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效益。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师进行资格认定,统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聘任制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是保障已取得教师资格的在编幼儿教师享受与小学教师同等地位和待遇。依法保障幼儿教师在进修培训、评选先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医疗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稳定幼儿教师队伍。
四是实行规费优惠政策。幼儿园的公用事业费,如煤、水、电、供热、垃圾清运、房租等按民用标准缴纳。新建、改建、扩建幼儿园按照中小学校建设减免费用的有关规定减免相关规费。
五是以奖带补的形式鼓励支持基层幼儿园学前教育发展。在教育附加费中提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结合当前实施的基层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和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富余校舍改建扩建成乡镇、村幼儿园,合理布局幼儿园,促进基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加强督导,规范引领学前教育迈上新台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区(县)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标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水平层次。定期对幼儿园师资水平、保教质量、管理水平和依法办园等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将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纳入区(县)政府落实教育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政府要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制定政府标准,加强对民办学前教育的监管,保证民办学前教师的利益,进而稳定这支队伍,提高教育质量。
(五)多方并举,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的学前教育队伍。政府教育部门要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保育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注重对幼儿进行情感态度、行为习惯、智力能力的培养,为幼儿提供安全、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避免和防止片面追求超前教育和幼儿教育“小学化”。
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养体系,多途径拓宽来源渠道。每年按计划按比例招录幼儿教师,同时对农村富余教师进行幼教专业培训再转入幼儿教育,实施农村幼儿教师特岗计划,基本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的需求。
努力建设专业化师资队伍,提高办园的准入门槛,通过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幼教水平,打造一支富有爱心、耐心、技巧的幼教队伍;加强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师资队伍培养工程及幼儿园园长培训项目。面向全市各类幼儿园,分期分批进行园长培训,有效提高园长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实施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机制和农村幼儿教师全员培训项目。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专业培训体系,加快建设高素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发挥市级标准化幼儿园对基层幼儿园做好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城乡“园对园”的合作助教项目,开展骨干教师送教下乡活动,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共享,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教研活动,促进幼儿园保育保教水平不断提高。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二
审批事项清理方面:原由我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共6项,今年以来我们对其中4项予以精简调整为日常管理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仅保留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对需要实行流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优化,将原本需要十日乃至二三十日的办事时间流程缩短至八工作日内完成,凡是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调整为即来即办,凡是必须经过现场核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尽最大可能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窗口服务建设方面:黄冈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位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面积1800平方米,前台服务大厅共有工作人员26人,其中就业局20人、人才中心6人。设有10处服务窗口,前台20个,后台16个,共36个工作台位。其中就业局设有就业失业登记、求职招聘登记、毕业生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社区就业服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创业扶持、就业培训等8个窗口,30个工作台位。人才中心设有人才测评、人事代理2个窗口,6个工作台位。服务大厅可容纳800人进场进行招聘活动及办理就业(人才)服务,年进场办理求职的人数达18万人次,招聘的企业数达350家。黄冈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位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二楼,面积1188平方米,设有综合服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申报核定四个工作服务区,工作台位72个,其中前台38个,后台34个,可容纳200余人同时进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公人员共55人,年接待量16万余人次。
近年来,我局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会议和《湖北省政府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办发[20xx]26号)、《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函[20xx]24号)等文件精神,学习省厅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审批职能、事项和人员向一个处室集中)工作五统一经验(统一受理,统一报批,统一制发批准文书,统一使用厅行政审批专用章,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全过程公开、规范化管理),以依法行政为原则,以加强监督管理为手段,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重点,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目的,研究并落实管理举措,加强和创新管理,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和业务管理能力,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通过抓执行促工作,抓管理保质量,抓效能树形象,切实承担起社会赋予的任务和使命,为黄冈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和社会保障。重点做好了三项工作:
一是建立组织体系,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了黄冈市人社局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一把手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政策法规科、政工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协调、部署和监督贯彻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行政审批三集中日常工作。
二是调整内设机构,培养后备干部。根据省市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有关归并职能的相关原则,拟在现有政策法规科增加行政审批服务职能,使目前分散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均由政策法规科负责牵头协调管理,同时建立优秀人才和年轻后备干部轮岗锻炼制度,力争把服务窗口建设成为培养锻炼年轻、后备干部的场所。
予以精简调整为日常管理或公共服务类项目,仅保留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审批和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2项行政审批项目;对需要实行流程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将逐步优化,将原本需要十天乃至二三十天的`办事时间流程缩短至八天内完成,凡是能够实现即来即办的调整为即来即办,凡是必须经过现场核查,集体讨论、专家论证的,尽量最大可能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实现人社部门审批服务全省市州最优的目标,为广大服务对象提供最佳的服务。
一是服务窗口授权不到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成了一部分单位的收发窗口,窗口成了传达室,一些审批项目在窗口根本无法直接办理,反而增加了办事环节,不便于企业、群众办事。
二是部分服务窗口流程不畅。由于派驻窗口的各科室部门情况不一,有的审批服务权力集中到窗口,有的仍然留在原职能部门;有的需要部门内部科室之间流转审批,有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方能盖章,这些情况都影响着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三是少数窗口管理不甚规范。一些职能科室部门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在选派人员时,有的不按照要求选派骨干人员到窗口,有的甚至将临时聘用人员派驻窗口来应差,有的部门在窗口人员待遇保障方面还差强人意。
一是加大重视程度,奖罚分明。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窗口这种运作模式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高度重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运作,对于那些故意拖延,不配合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个别部门领导要予以警告,对那些表现较好的科室部门要予以表扬奖励。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把窗口推到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
二是整合权力人事,权责统一。为避免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形同虚设,把审批权逐渐转移到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特殊性质的部门除外),各职能科室、部门的职能取向要从原来的审批转移到服务,保证对窗口的充分授权,真正达到一站式审批的目的。同时,对部分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重新选拔,要求各部门推荐年富力强、精通业务、积极上进的骨干人员充实到服务窗口来。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优化服务。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系统,建立各类管理档案和信息记录,对工作积极、服务质量高、公众评价好的工作人员晋升提拔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在实践中还可以建立一些立体式的激励机制,如定期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实行目标激励;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窗口服务考核奖,实行物质激励;每年评比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实行荣誉激励;通过对工作人员的关心爱护、尊重信任、体谅赞许,实行情感激励等等。这样将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对高素质人才也产生很大的吸引力。
四是建立多重监督,监督到位。对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权力监督必须到位,要积极探索改进社会监督的有效办法,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在机关工作考评中的重要作用,这是强化机关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证。群众作为窗口的顾客,如遇到服务质量问题、服务态度问题和违诺问题时,到投诉受理机构进行投诉,是群众监督的主要方式。使多种监督渠道和监督机制相结合,切实转变个别科室部门存在的两头受理、突破时限、增设环节等现象,各职能科室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出台专门规定,对审批违规行为实施一票否决,确保窗口健康运行。
五是推行电子政务,实现公开。凡是进入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的审批事项、办理部门、办理窗口和办理人员对外公开,申报资料、审批内容和审批程序对外公开,审批时限、承诺事项和收费标准对外公开,增强行政审批服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要积极建立和完善信息查询系统,使服务对象可以通过远程网络查询相关信息。对一些条件具备的科室部门要积极推行网上申报材料和网上审批服务,保证行政审批服务的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地进行,提高人社部门的行政效率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满意度。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服务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长远发展,今后我们将更加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以更优的服务、更高的标准、更新的理念、更硬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审批项目最少、时间最短、收费最低、程序最简、服务最优的工作目标,真正实现一楼式办公、一窗式收费、一站式服务,真正成为能为办事群众服务的政务超市。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三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 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四
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8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内司委主任委员带领调研组对全市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老龄事业服务中心及周村区有关社区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查看,分别听取了市老龄办、xx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召开了由人大代表、老龄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于19xx年即进入老龄化城市之列。截至20xx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73.8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41%,高于全国、全省老年人口比例。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老龄事业,维护老年人权益,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度重视,工作协调有力。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两次听取老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老龄问题。自20xx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六年为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发贺信,每年老人节当天,专门在我市主流媒体刊发慰问信。近几年,书记分别对市老龄办提出的“百岁老人”、“老年公寓”、“老龄化问题”三个调研报告作出专门批示。各区县、高新区有关领导同志也定期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重大节日带队走访慰问老年人,并将老龄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将老龄工作与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有的区县还把老龄工作重点项目列入为民所办实事中。各级坚持“大老龄”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老龄部门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老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和尊老敬老观念,形成了共同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为老年法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市历年来一直将老年法规的宣传作为加强老龄工作的基础工作来抓,并将老年法规列入全市普法规划和普法宣传主题。近几年,我市先后印制《老年法》读本60余万册,免费发放给老年人,让《老年法》进入每个老年人家庭。同时,还在社会上聘请了120名老年法规政策义务宣传员,随时随处向社会宣传老年法规政策,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在新闻媒体联办老年专栏、专题、专版等固定宣传栏目,建立老龄工作网站,发敬老短信,设置户外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各区县、各单位也都高度重视老龄宣传工作,加强了阵地建设,加大了工作力度,扩大了宣传声势,各项宣传活动蓬勃开展,富有成效。
(三)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养老保障能力。
1、全面建立并逐步完善养老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在原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又先后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到所有人群,保证了基本的老有所养。目前,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养老金水平由19xx年的人均86.7元提高到现在的1636元。全市新农保覆盖率达到100%,参保农民达127.3万人,共为49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3.77亿元。
2、全面实施医疗保险制度。全市城镇老年人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农村老年人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xx年,我市立足老工业城市的现状,多方面筹集资金5亿元,解决了全市3万名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3、建立了全市贫困老年人救助制度。全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0xx年以来共筹集资金1200余万元,救助贫困老人1万余人次,有力地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目前,全市农村“五保”老人实行集中供养、分散供养两种供养方式,年人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200元、1400元,集中供养率86.3%,居全省前列。全市347名城镇“三无”老人按照月人均600—700元标准全部纳入财政供养。
(四)加强权益保障,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1、加大老年法规执法力度。设立了市老年法律联络处,在全市聘请了400多名老年法执法协调监察员,形成了比较健全的老年人法规政策执法协调监督网络。每年举办一次大型老年人法律咨询会,组织法律服务单位和法律服务人员,现场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集中受理老年人投诉。开通了老年维权热线电话,加大了涉老投诉的调处力度,涉老投诉处结率达到99%以上。
2、加大投入,成立养老专项基金。20xx年10月份,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自20xx年起,全市建立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每年按每位老年人10元的标准投入,专门用于老龄事业发展。
3、探索开展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活动。从20xx年开始,每年投入资金100余万元,为全市837名困难空巢老人提供养老服务。
4、深入开展社区志愿养老服务活动。组织近万名志愿者为空巢老人提供送餐、做饭、清理卫生、陪同就医等服务。目前,全市已建立社区助老服务队400余支,志愿者与社区困难老人结成帮扶对子2万余对。
5、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期间,各级累计投入社会养老服务经费超过3亿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资金1.12亿元)。20xx年以来,投入484万元扶持了62家基层养老机构。
6、加强老年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为老服务平台。先后投资3000余万元建成了xx市老年人活动中心和市老年大学教学综合楼;投资1.57亿元完成了对88处敬老院的改扩建;资助1100余万元兴建了100处“星光老年之家”。总投资7000多万元的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已投入使用。目前,全市建有养老设施202个、床位总数21789张,挂牌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日间照料站400余处,老年文体活动场所3300余处。
从总体上看,我市老龄事业在许多方面还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老龄事业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对老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区县和单位对老龄事业发展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不够,对《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个别优待条款落实不够到位,老龄事业发展水平落后于其他社会事业,滞后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的人尊老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老年人应有的尊重和关爱,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工作发展不平衡。城区与农村之间,区县之间,部门之间在工作上还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养老保障存在城乡不平衡等问题。目前,仍有个别企业职工未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三)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城市“空巢”老人迅速增加,国办养老机构日益饱和,民办养老机构尚存在许多不成熟因素,养老服务供不应求。农村的老人既缺乏必要的养老保障,又缺乏基本的养老服务。
(四)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缓慢。城市建设中对养老服务用地和养老机构、服务设施建设重视不够的.情况还比较普遍;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设施不足,发展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匮乏;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有待稳定,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人口老龄化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各级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一)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
预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到10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2.5%左右;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口比率将达到全市总人口的1/3左右。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形势的日益严峻,各种矛盾和问题将逐步显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树立“积极老龄化”意识,从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谋划老龄工作。要从社会保障、就业形势、产业结构、医疗卫生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多方面,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制定实施10至30年的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把发展老龄事业纳入殷实和谐经济文化强市建设的总体布局。要进一步加强老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大力强化社会养老保障。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尽快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基本保障惠及全体老年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各类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统筹城乡发展,研究农村与城镇养老保障模式合理衔接的办法,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的投入,切实解决农村老人“看病难”、生活保障水平低等问题。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低保特别是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供养的支付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80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年龄标准。
(三)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空间大,蕴涵着可观的就业岗位。要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推动,加快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区化,依托和利用各类社区服务资源,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点,逐步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使老年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够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提倡多种形式的社区志愿活动和老年人互助服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使其具有为当地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功能。
2、发展和规范机构养老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加强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对机构养老投入的科学论证,搞好布局,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处理好政府职能和社会化的关系,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和落实发展养老服务业在用地、税收、财政、金融、水电、行政收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消除体制机制障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引导职业学校与高校毕业生、城镇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到养老服务行业就业。加强专业护理人员培养,大力开展养老服务职业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
(四)加大投入,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民生工程,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统筹规划各项老龄事业发展资金。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口规模,逐步增加对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拓宽筹资渠道,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老龄工作涉及部门多,需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综合协调的老龄工作体制,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老龄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老龄委职能作用。要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各类老年协会特别是基层老年协会建设,鼓励支持老年协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五
按照县委“1+1”好支部共建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月日,派出调研组,深入村,围绕脱贫攻坚开展深入调研,综合采取当面座谈交流的方式,与村党支部、村“两委”和村民进行广泛交流,确保全面掌握真实情况,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止目前,村共有贫困户户人,其中因病致贫户人,因残致贫户人,因年老体弱,缺乏技术和劳动力致贫的户人。经过几年来的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人均收入均能达到3800元以上,属于享受政策脱贫。
村的贫困户,均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落实了扶贫政策,其中危房改造户,扶贫特惠保险户(一户因进敬老院集中供养,未参保);与联合开展金融扶贫务工的户(每户20xx元/年);享受五保金的户,低保金的户,享受20xx年县乡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的户,享受养老保险的户,享受老兵补贴的户,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的户,享受贫困学生资助金的户,无学龄期儿童辍学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从村贫困户整体状况看,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耕地普遍较少。有户没有耕地,户人均耕地不足3分,只有户人均耕地在1亩以上,种植收入和粮食补贴在收入中占比较低。这是因为村位于城边的特殊地理位置决定的,村西村北的土地在多年前就已大部分被征用买断,无法产生持续性收益。
2、自我造血能力普遍较弱。户贫困户中,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健康劳动力只有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只有人,在可以预期的将来,这些家庭的自我造血能力不会有太大的提升,对扶贫政策依赖性较大,需要政府兜底。
3、家庭开支较大。贫困户的收入虽然都在贫困线以上,但是因为疾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占比极大且会持续增长,对医疗保险及大病救助政策非常依赖。
三、建议及下步工作打算
1、对贫困户中的健康劳动力提供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自身价值,增加收入。
2、组织“春风行动”等招聘活动,帮助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缩短毕业和就业之间的空窗期。
3、部分贫困户因子女成年、毕业等原因,即将被取消低保。通过走访座谈,感觉他们对国家的低保政策还是理解支持的,但是医疗支出占家庭收入比较大,一旦被取消低保,相应的大病救助等医疗救助政策也要相应地取消或降低,建议根据贫困户的实际情况,保留部分医疗救助政策。
4、户贫困户中,有户独自生活且年龄超过60岁,有户两口共同生活的年龄都在70岁左右。对于这种独居老人,建议共建支部、帮扶单位、村“两委”都要定期进行走访,帮助打扫卫生、整理家务,多陪伴,多给老人心理上的慰藉。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六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县发改局高度重视自身工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下大力争取资金、跑项目,发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很大贡献。
1、准确研判发展趋势,全力做好国民经济计划编制。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立足县情实际,全面分析全县经济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结合宏观环境和政策取向,准确分析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经综合平衡,研究确定年度发展目标,明确发展重点,提高具体措施,科学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经县人代会审议通过下达执行。
2、加大资金跑办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
发改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牵头协调农林水等成员单位,按照国家投资方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截止目前,共争取上级资金10亿元。同时还为省市重点项目申请了资金。
3、全力引进争跑项目,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发改部门严格按照县项目建设包联机制,对全县千万元以上项目,建立台帐,围绕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实行动态管理,加大协调服务和督导力度,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4、狠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一是狠抓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发改部门抢抓机遇,积极争取涉农资金,并认真实施各项涉农工程。
二是狠抓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这些工程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基层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我县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
5、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节能工作。
一是加大节能宣传工作力度。
二是加强节能审查,对每个拟上项目,都要求项目单位填写节能登记表或提供节能专项报告,凡属高耗能项目,予以一票否决。对新上项目,在建设时要求优先使用节能设备、节能材料。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改革,严格淘汰我县的落后产能工业和项目。这些节能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县节能降耗工作。
6、强化政务公开,优化服务环境。
为方便项目单位查询办理项目审批,对涉及发改局的每项行政职权,都明确类别、名称、法定依据、办理流程、承诺时限、实施股室,并责任到人,在纪检委网站及发改局公示栏公布,做到简易明了。
7、强化招投标监管,推进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法及省有关规定,强化对招投标的监管力度,对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罚。通过采取上述依法行政举措,实现了社会稳定风险前置化,全年未出现因违法行政引发的,也没有出现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去年我县开始实行项目建设社会维稳风险评估,成立了重点工程评估组。对拟上项目在立项前,评估其是否有风险,对存在违法违规或是违背民意问题的项目予以否决。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县发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我县的大项目好项目数量还不多,项目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多,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学习还有待加强。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项目争取工作。要加强国家宏观政策的研究,把握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投资方向,准确及时掌握相关信息,结合本县实际,积极谋划、论证、筛选、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确保我县在未来几年中的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能够取得新的突破。要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要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省市发改委的.联系联络,抢抓机遇,加大项目和资金的争取力度,对于事关我县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要多管齐下,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外部力量,力争有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计划盘子。
(二)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监管制度,对项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建立项目建设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责任,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推动项目实施,全面发挥项目投资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效应。
(三)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良好工作氛围。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调动方方面面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七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工作负担重的问题,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能力,省民政厅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城市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成立联合调研组,深入武汉、黄石、荆门、仙桃等市的11个不同类型社区,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社区工作负担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积极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社区下沉,将社会管理和服务向社区延伸,切实方便了群众生活。但由于缺乏政策规范,社区也被迫承担了许多超出职责范围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日益加重。具体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承接的管理服务多。目前,社区承接的政府延伸下来的综合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体教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事项不断增加,要求也不断提高。通过对11个社区实际工作的梳理,有26个部门的215项工作下沉到社区,任务比较多的是综治、组织、卫计、人社等部门,都在20项以上。这些工作中,行政管理事务170项,占79.07%;服务性事务45项,占20.93%。这些工作事项,有的是社区居委会依法应该协助政府完成的,但却成了责任主体;有的已经超出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大多数部门没有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赋予社区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应条件。
(二)应对的检查考核多。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对社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的有组织、纪检、综治、司法、人社、民政等23个部门,涉及到基层党建、廉政文化、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环保、计划生育、就业、科普、禁毒、防灾减灾等各类事务68项,平均每个社区一年要应对140多次检查考核。有些考核评比工作频率高、要求严,如武汉市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对社区几乎是天天查、周周查、月月查。此外,社区还要承担各种大型创建活动的基础任务。在大型创建活动期间,社区都是检查验收的主要对象,许多任务也都压给社区完成,社区干部成了创建活动的主要力量,成天围绕创建指标转,不是在办公室做台帐整理资料,就是在大街小巷检查巡逻,相关职能部门却成了旁观者、指挥者。
(三)完成的台账报表多。名目繁多的台帐资料和各类统计报表使社区不堪重负。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台帐资料最多的社区有68 类 293 本,最少的社区也有8类58本,平均每个社区有各类台账160多本。一些部门忽视社区实际情况,提出一些不合理、不科学的要求,导致社区在做台帐的时候随意编造,东拼西凑,有的社区不得已而互相学习、照搬照抄,以应付检查。相关部门把实际工作异化为各种文字记录和影象资料,使社区干部把做台帐当成了主业,成了“台帐干部”。同时,各级各部门还要求社区开展人口、计生、经济、文化、卫生、体育、教育、房产、第三产业等方方面面的调查统计工作,所调查的11个社区每年要填报80多种、400多份各类统计报表。
(四)出具的证明盖章多。当前,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的事项越来越多,致使社区公章被誉为“万能章”。据荆门市的调查,该市中心城区要求社区盖章、出证明的涉及30多个部门单位、170多个事项。其中,经常盖章的有60多项,一般性的盖章项目有80多项,偶尔盖章的有30多项,每个社区每年出具的各类证明都在1000份以上。在上述170多个项目中,不该由社区出证或虽可出证但社区难以掌握和核实情况的事项,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一些诸如居民身份、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房屋权属等证明,明显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但都推到了社区;一些诸如房产拥有情况、单位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等部门或单位自身能够掌握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证明;一些诸如人口伤亡、居民亲子关系等社区很难核实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五)连接的信息网络多。目前,省、市、区有关部门建立并延伸到社区的网络平台有20多个,主要来自于各级组织、纪检、政法、计生、人社、民政、司法、文化、妇联、残联等部门。这些网络平台都是各个部门分别建立的,都要求录入人口基础信息,由于互不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致使社区干部重复采集、反复录入。有些信息系统即使是同一个部门建立的,也存在不能兼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比如卫计部门关于计划生育的信息系统就有4个,相互之间不能实现信息共享。为完成这方面的工作,社区干部不仅要会电脑操作,还要掌握相关技术,心理压力较大。
(六)承担的临时任务多。社区在承担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比如,社区干部经常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有的是为了传达精神、布置工作,有的纯粹是去凑人数、撑场面。在调查的11个社区中,每个社区每年要参加160多次会议。社区承担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主要来源于综治、城管、信访、维稳等方面,其次是各类创建达标活动,大部分都对社区实行“一票否决”,甚至要求社区书记、主任24小时不能关闭手机,随时待命。此外,社区还要完成房屋拆迁、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报刊征订等摊派任务。在一些地方,社区还要承担招商引资、协税等经济工作。有的地方要求社区发展商务,社区只好弄几平方米的房子,摆上一些烟酒,以应付检查。这些任务的完成情况都与社区工作绩效及干部待遇挂钩,再难也得做。
(七)悬挂的各类牌子多。所调查的11个社区,共悬挂各种牌子86块,涉及到组织、纪检、综治、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工商、卫计、人社、环保等部门。不同的部门对社区挂牌有不同的要求,致使同一间房子要挂若干块牌子,有的有20多块。有的社区为了对付检查,把需要悬挂的牌子做成活动式,哪个部门来检查就挂上哪个部门的牌子。一些部门还要求在社区成立工作机构,有的社区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达50多个。这些机构被社区干部形象地比喻说,要么存在电脑里,要么贴在墙上,没有实际作用。
社区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职能无限扩大,不仅加重了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的负担,也对我国居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理以及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居民自治进程受到阻碍。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民主自治活动。由于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功能大为增强,而自治功能明显减弱。由于工作任务、各种资源来自政府,考核评估等权力也掌握在政府手中,社区干部只好对上负责,竭尽全力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因而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发动和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活动,也不可能通过民主自治方式,引导居民表达需求、讨论社区问题、治理社区事务,导致居民社会责任感弱化、社区认同感低下。
(二)社区治理失去社会基础。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要建立多元互动的格局,其立足点是通过培育、发展、壮大包括社区居委会在内的社区组织,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而不是政府“一竿子插到底”、包揽一切。随着社区行政化不断加重,政府将社区居委会纳入政府组织框架之内,既弱化了社区居委会的社会功能,又挤占了社区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空间,这势必使社区治理的一元格局难以打破,且严重影响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区治理失去应有的社会基础。
(三)党的群众基础受到影响。社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基层政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通过民主自治的方式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代表党和政府为居民群众服务。社区组织承担过多过滥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甚至把主要精力用来应付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行政工作或各类形式主义的事务上,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影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危及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
社区负担不断加重,既有政府组织碎片化、制度保障不力等体制方面的原因,也有社区服务供需结构、社区组织类型结构以及社区干部能力结构等方面的的原因。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共服务资源分割,部门各自为阵。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中,政府职能划分过细,部门数量过多,导致政府组织碎片化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各个部门掌握着大量的行政资源,且形成独立体系,在社区层面上严重分割,缺乏有效整合。另一方面,各部门业务缺乏协同,彼此间不协调、不合作甚至相互冲突,造成社区工作多头指导、各自为政。比如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台帐资料的整理以及统计报表的上报等,各部门都有各自的标准和要求,缺乏统筹协调,致使社区重复建设、干部重复劳动,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增加了社区负担。
(二)社会管理体制不顺,政社职责不清。在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中,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区居委会作为不同的主体,相互之间是什么关系,各自应该承担什么职责,有关法规都有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致使这些规定形同虚设,难以落实,从而造成实际工作中政社职责的不清晰,也导致基层政府与社区居委会关系错位,通常把社区居委会视为一级“行政组织”或“下设机构”,随意把各种任务、责任、矛盾转嫁给社区,使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被无限放大。
(三)社会矛盾集中社区,居民需求剧增。目前,各种利益冲突和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且主要集中在社区层面。同时,居民群众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也呈现出结构性变化,主要表现为居民需求向社区积聚,居民利益诉求和服务需求呈指数级、复杂性、多样性增长,而且,社区问题的解决和居民需求的满足的跨部门性特征日益明显。这种需求的结构变化需要供给的结构性调整,但现实是供给结构的变化滞后于需求结构的变化,客观上使得基层政府和社区组织面临更大的压力、更多的任务。
(四)社区干部能力不足,工作疲于应付。当前,社区工作分工越来越细、专业性越来越强,而社区干部的职业化与专业化脱节,他们严重缺乏社会工作的理念、知识、技术和方法,习惯于“当超级保姆”,不懂得团队协作,不懂得助人自助,不懂得激发居民参与,不懂得发现居民领袖,不懂得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懂得开发利用社区社会资源,加重了社区干部“人累心也累”的痛苦体验,难以享受“快乐公益”,“抱怨多、满意少、压力大”成为常态。
(五)社区组织结构失衡,治理主体单一。社区社会组织发展严重不足,存在总量少、结构失衡问题。目前,全省平均每个社区约有6个社会组织,主要是自娱自乐的兴趣类组织,志愿服务、公众参与及专业服务等组织都比较稀少。由于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社区居委会过多地承接了政府延伸下来、企业转移出来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中新生出来的各种社会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政府部门向社区居委会转嫁负担提供了借口。另外,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还在倡导和探索之中,社会组织参与渠道不畅,也加重了社区工作负担。
(六)基层群众意识淡薄,不正之风蔓延。一些部门和单位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推进工作进社区不是到社区为群众服务,而是热衷于设机构、挂牌子、摆桌子;有的部门主观意识较强,不顾居民的需求和社区的实际,对社区工作指手画脚,提出一些不合理、不切实际的要求;也有的部门本位主义、功利主义思想较重,一味强调本部门工作在社区的“痕迹”,这些都导致社区干部以形式主义应付形式主义。有些部门和单位也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把本该自己做的事情交给社区组织去做,把责任和风险也转嫁给社区组织,既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也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情绪。
近年来,一些地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通过实行准入制度、建立政社互动机制等措施进行专项整治,都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今年3月以来,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9条硬性措施为社区减负,取得一定成效,也遇到不少阻力。实践经验和教训证明,治理社区工作负担不能就减负而减负,需要以治理社区负担为契机,以构建社区治理格局为突破口,以提升社区工作效能为目标,站在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行统筹谋划,开展协调行动,实施综合治理。具体思路和对策是:
(一)理顺基层管理体制,厘清政社权责。在政府层面,要按照“大部制”的思路,对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形成一条线对下,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确立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职能,确保政府自身的本职工作能做到位、做好。在社区层面,要理顺组织之间以及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构建职能清晰、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社区组织体系。其次,要划清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责权边界,实现“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在此基础上,建立诸如“准入制”等相应的制度,禁止政府向居委会转嫁行政事务性工作,赋予居委会拒绝承担行政事务性工作的权利,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保证居委会依法自治,建立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协商合作机制,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新配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权力,将现在掌握在政府手中但本应属于社区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居委会在本区域范围内成为治理主体。与此同时,推进政府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向基层推卸责任,向社区转嫁负担。总结推广武汉市的做法,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取消面向社区开展的与居民利益无关的创建达标评比活动,取消各级各部门要求在社区设立的组织机构,取消社区不必要的工作台帐,取消社区不合理的证明盖章事项,还社区一片净土。
(三)培育发展社区组织,激发社会活力。要大力实施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力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服务专业能力。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同时,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发展社工服务组织,着力做好流动人口、老年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社工服务,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另外,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完成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任务,使社区居委会也从繁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四)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要根据社区工作发展的需要,针对社区工作的特殊需求,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扩大社区工作人员来源渠道,使优秀的人才被吸引到社区工作岗位上来。要建立规范化的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机制,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是培训专业社会工作基层理论知识,训练他们的专业社会工作能力,转变他们的工作思路,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要建立和完善与社区工作者实际工作相匹配的薪酬保障机制、表彰激励机制,激发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为他们开展工作和成长发展营造环境、创造条件,使社区工作岗位留得住人才,保持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
(五)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改进工作手段。信息化工作之所以成为社区重要负担之一,主要是因为延伸到社区的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太多,而且互不兼容。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从上至下,对延伸到社区的各种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清理,按照共享、高效的原则,对这些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建立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事务在一个操作平台上完成,资源共享,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xx年,xx县委办公室调研股在上级大力支持和热心关怀下,在县委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调研工作,为了很好地完成股室本职工作,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示范作用。县委主要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把调研工作纳入县委决策的重要一环,对调研工作坚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亲自督查,并多次带头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走进农户,了解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措施。同时,要求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写出2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文章。二是强化机构职能作用,县委办公室专门设立了负责调研工作的常设机构调研股,在全县编制紧缩的情况下,考调了三名同志充实到调研工作岗位,目前我们已有6名同志从事调研工作。
一是坚持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文秘人员中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除了坚持每周五的政治学习外,月中或月末还要统一组织文秘人员对优秀调研文章进行赏析,学习内容除了政治、经济、法律等外,还加强对哲学历史、科学技术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宽文秘人员的知识面。坚持做到学习和加强党风党性教育相结合,提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做到学习和日常工作相结合,干中学,学中干,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用实践来检验学习成效。
一是坚持深入基层。对今年 个调研课题都坚持到一线收集材料,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找准解决问题的方法。对每一个调研课题都精心准备,细心谋划,真正走到群众中,深入问题,触及矛盾,把握事物全貌,弄清事物本质。二是坚持蹲点调查。对重大问题如领导布置的专题调研,我们坚持在基层蹲上三五天至一周的时间,直接接触实际,接触群众,“解剖麻雀”,寻找科学决策的依据和目标,猎举实施科学决策 的锦囊妙计。三是派工作组调查。针对农村广播电视发展缓慢和地税工作成绩显著两个专题调研,领导研究,亲自指派,由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工作组下去调研。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坚决避免“空中作业”、“走马观花”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善于分析,善于鉴别,确保调查得来的材料真实可靠,调查的结论科学合理。
一方面制定并完善调研的各种制度,要求每月出一期《调查研究》,每名文秘人员每季度在县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一篇调研文章,并明确了奖惩措施。同时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对文秘人员开展调研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调研制度落实到人,确保调研工作生机勃勃的开展起来。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原因分析篇八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3-4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会同区人大法制(内司)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x的带领下,对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走访了北洋、宁溪、上垟、茅畲、江口等地的敬老院、养老院、护理院和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与新前西x老年公寓,召开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区府办、区发改局、区国土局、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等相关单位与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民政局的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区从xx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早10年。截止xx年底(下同),全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3.8万人,约占总人口数的22.6%,与xx年(下同)同期相比上升2.6%,老年人口增加迅猛,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十分严峻。
近年来,我区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养老服务发展态势良好,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会资本投入积极性显著提高,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一)养老服务形式不断丰富。一是养老机构条件不断改善。
我区现有各类养老机构4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4家,民办养老机构28家,床位总数5574x,关停了一些规模小、条件差、消防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新建、扩建和改造了一批乡镇敬老院,与xx年同比养老机构减少5家,但床位数增加了1300多x,约增加30%。二是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发展迅速。我区积极探索多渠道发展模式,逐步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共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73家,增加了212家,同比增加约132%。三是村级养老机构出现新形态。有些村级集体经济较好的村积极探索利用村集体资金建成老年公寓,为本村的老年人提供集中提供住宿、就餐,如新前街道西x村。
(二)养老服务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敬老院“公建民营”模式得到推广,实现了“以院养院”,提高了床位利用率。现已有7家敬老院实行“公建民营”经营模式。“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扩展,探索建立在医疗机构开设养老院、养老机构开设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的三种医养结合模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不断完善,引进“一家亲”推广社区智慧养老,着力推进机构、社区、社会和家庭等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养老服务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区政府在xx年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xx年我区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出台了《黄岩区养老院质量提升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机构规x化运营。建立养老需求评估、服务补贴制度,完成评估13.5万人,享受补贴的有3500多人。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居家养老服务配套用房规定,目前已有9个拍卖地块落实了居家养老配套用房。
(四)养老服务投入不断增加。近几年,区政府不断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改善老人居住环境。共投资1.3亿元新建区福利中心,计划xx年底前建成使用。投入400多万元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改造。补助1682万元,加大对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扶持力度。投资20xx万元改造老城区背街小巷和老旧社区(小区)的基础设施。
近年来,虽然区政府在推进养老服务做了大量工作,但总体上看,我区养老服务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养老服务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制约因素还比较多。一是用地难。在用地指标紧x的大背景下,民间资本办养老项目落地难。相关手续比较繁琐,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积极性受到打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速度较慢。二是取得补助难。我区部分已经建好并投入使用的民办养老机构和村级老年公寓因缺少土地证和房产证等硬性条件,不能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无法取得相应的补助资金。三是持续运行难。养老机构一般投资大、运行成本高。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民办养老机构一般在收费、资源、经验上不占优势,基本上初期亏损多,长期运营难。目前民办养老机构的收费大都在900-1200元之间。
(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依托村居、社区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还难以满足老年人就地安养的实际需要。已建成的居家照料中心,受运营经费、管理服务人员等各种因素的限制,大部分的照料中心未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硬件条件不佳,有些城市社区缺少照料中心用房,尤其是数量众多的城镇老旧小区建设和改造难度大,场地设施权属复杂。
(三)养老服务队伍和服务质量还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我区应对老龄化、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时间不长,体系建设偏重搭框架,重硬件建设、资金补助、服务形式,对养老服务过程中的专业内涵研究不够多。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难以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和专业化的服务人才严重不足。
(四)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经验型的服务形态占多数,还缺乏全面有效的行业标准、行业管理规x和评价机制。虽然成立了区、乡镇街道两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但由于人员、技术等原因,监管作用未发挥到位。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区的老年人口将不断增加,老龄化率将不断上升。区政府与有关部门应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重视发挥政府在规划指导、市场培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力度,着力构建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服务体系。民政、发改、国土、建设、规划、消防、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发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根据各自职责,在体系规划、土地供应、设施配套、医养融合等方面,研究推出切实举措,形成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增强全社会对养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充分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区政府要着眼于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发挥托底功能。要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ppp等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促进养老服务管理运行机制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落实用地优惠政策,探索政府以土地等作为股权投资,破解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题,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互联网+”养老行动,推进养老智慧社区建设,引导物业、家政等相关行业企业利用自身优势,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增加优质养老服务产品供给。
(三)强化监管,规x行为,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管理,研究出台居家服务、机构服务、信息服务等一系列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质量考核评估机制,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规x化、数字化。进一步明确民政、老龄、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加强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管,防止以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为名变相改变用地性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加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管理,与时查处各类侵害老人合法权益的xx行为,逐步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
(四)加大培训,提升水平,注重养老服务质量。要积极培育专业人才,加快专业教育步伐,规x培训体系,提高护理员队伍专业素养。要积极探索医院与养老机构的合作,利用医院的优势资源为养老机构提供相应培训,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办法,鼓励和支持退休医护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进一步落实入职奖补制度,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机构管理队伍。要督促养老机构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努力提供优质的机构养老服务。要不断倡导人文关怀精神,促进养老机构的人性化、个性化服务发展,切实提高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