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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一
各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县不出现规模性返贫,顺利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订2021年工作方案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持续做好已脱贫人口、已出列村的帮扶工作,平稳推进脱贫攻坚的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工作重点从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与“十四五”规划相衔接。
(一)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松劲懈怠、政策急刹车、帮扶一撤了之、贫困反弹。对国家、省、州层面制定出台的产业就业、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财政投入、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才智力支持等普惠性政策,以及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政策,在暂未明确作出调整前,原有帮扶政策一律不退、投入力度不能减,全面精准精细落实到位。
(二)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核查机制,成立防贫监测专班,按照国家和省监测标准,以全县所有农村人口为对象,通过农户自主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预警、干部走访排查等方式,重点对全县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对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对象分层分类按程序纳入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范围,并根据家庭困难程度及易返贫致贫原因采取产业就业帮扶、政策性帮扶和特殊困难专项救助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精准帮扶。
(三)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教育扶贫“一单式”信息系统作用,健全“三帮一”劝返复学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做好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动态新增危房和因灾致危农房纳入改造范围,切实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更新改造一批管网漏损严重的千人以上老旧供水工程,升级改造一批标准化小型饮水工程,推进智慧化供水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全面摸清脱贫攻坚期内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底数,按照经营性、公益性资产进行分类梳理并确权,明晰“五权即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监督权,资产权属和收益权尽量下沉乡镇(街道),建立“四张清单”即资产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县乡村三级档案清单,有效构建扶贫资产管理机制。经营性资产最大限度确权到获得收益的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规范后续管护运营,完善运营方案,明确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攻坚期内建立的光伏扶贫电站、扶贫车间、资产收益扶贫等项目经营性资产,分类细化完善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办法,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运营。公益性资产要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对道路、水利等公益性资产,要细化管护标准,明确具体管护责任人,分类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确保资产持续发挥作用。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和股权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压实行业部门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强化乡村两级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发挥效益。
(一)推动特色产业提质发展。编制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强化创新引领,完善“四跟四走”“四带四推”产业发展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由注重带贫益贫到户向整体推进的转变;强化龙头企业带动、联农带农互动,继续落实对带贫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继续支持脱贫户自主发展特色产业,鼓励龙头企业到乡村建设加工车间和原料基地。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提升壮大百合、柑橘、烤烟、中药材、油茶、茶叶养殖等7大农业特色产业。加强消费帮扶,规范原有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县域范围内帮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与批发市场、大型商超、龙山北站和龙山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运营主体合作对接。
(二)促进脱贫人稳定就业。继续完善劳务协作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加强对脱贫人口劳动力及边缘易致贫人口劳动力进行动态监测,对返乡回流人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强化劳务协作,进一步完善与xx市、xx市、xx市、xx市、xx市等输入地的劳务协作机制。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延续原有扶贫车间政策支持,继续开展脱贫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
(三)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继续加大水电路气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重点谋划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新基建为支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入国省重大交通规划项目入规立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交通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实现村组路、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与村内主道连接,有序推进乡乡通三级路。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通过扩大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集中供水设施,提升运营管护能力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推进农村通信网络提升工程,推动4g和光纤宽带向自然村(指20户以上自然村组或聚居寨,下同)延伸覆盖。推进脱贫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过渡期内基本实现乡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覆盖。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四)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标建设,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学校办学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水平。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脱贫人口中的易返贫致贫家庭进行重点关注并优先落实教育资助。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健康帮扶政策基本稳定,重点推动救治政策、救治资金、救治对象“三统筹”。加大县级、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用房修缮、设备配备和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特色专病专科建设。建立包括脱贫人口在内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和保障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全县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按照“三多三少一加强”原则,对全县行政村进行摸底筛查,申报一批重点帮扶村,继续集中优势资源补齐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短板,促进全县平衡发展。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典型引领,抓点示范、重点突破原则,确定一批示范乡、村、项目点,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模式,树立乡村振兴的典型和样板。
(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充分利用民政、扶贫、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现有数据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健全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
(七)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规范认定农村低保对象,提高政策精准性。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推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充分利用省级救助平台,根据对象类型、困难程度等,及时有针对性地给予困难群众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
(八)合理保障农村医疗待遇水平。继续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逐步取消脱贫攻坚期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超常规措施安排。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易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的xx%比例资助;对已稳定脱贫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逐步调整资助政策。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设定年度起付线、救助标准和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比例。
(九)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等导致家庭或个人陷入困境的,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一)做好领导体制衔接。严格落实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实行“五级书记抓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二)做好工作体系衔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乡村干部培养、配备、管理、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确定的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
(三)做好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衔接。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等有机衔接、协同联动。
(四)强化政策投入支持力度。过渡期内继续对涉农财政资金进行统筹整合使用,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和支持范围,统筹兼顾脱贫村和其它村实际情况,推动均衡发展,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开展小额信贷续贷或展期,对x万元以内贷款继续实行x年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认真落实基层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各级人才项目向乡村振兴一线倾斜。
(五)广泛凝聚社会合力。积极引导各方资源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帮扶。继续实施“百企帮百村”行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示范典型,全面形成重视和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和挂联村“四个好”脱贫目标,坚持科学扶贫和精准扶贫,坚持沉下去贴着帮、引领发展、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改善贫困村条件,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推进贫困村加快发展,实现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打好脱贫攻坚决胜战。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一超六有”问题,夯实基础、巩固脱贫成果和谋求持续发展。帮扶责任人按照全县统一要求,切实做到对帮扶対象“三清一全”,积极宣讲政策,解决实际问题,助力脱贫,助力增收,并提升巩固脱贫成效,使帮扶户不返贫。
(一)细化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局机关党员干部以“一对x”结对帮扶形式,每周1次到结对帮扶贫困户家中看望和帮扶,主要工作是走访了解情况,分析帮扶对象致贫原因,制定和落实帮扶计划,坚持扶贫与励志结合,日常帮助和临时救济结合,物质帮助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着力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贫困家庭存在的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要加大扶智力度,提高致富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要按照“五个一批”帮扶措施,细化帮扶措施,做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产业就业扶持帮扶,对有因病、因残的贫困户给予医疗救助帮扶,对无房户、易地搬迁和灾后移民实行危旧房改造、重建工程,对精准识别无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进行低保兜底,保障贫困户基本生存需要。
(二)强化政策宣传,加强思想教育。各帮扶联系村要成立政策宣讲志愿服务队,利用群众大会、院坝会及到贫困户家中走访,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及各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充分利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见的典型、悟得透的事理,能接受的方式,对贫困户进行思想上的教育引导,不断提高贫困户的思想意识,帮助贫困户树立新观念,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从而思奋进,发挥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主体作用,防止脱贫后返贫。
(三)狠抓基层党建,发挥党员示范。一是帮扶xx村、xx村、青松村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三重一大”“三不三议三自主”“三双向一质询”等村级党建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清正廉洁。二是开展党员结对帮扶相关活动,通过老党员带动年轻党员、局机关党支部结对帮扶村支部,搭建党员帮扶平台,提升党员政治素质和致富能力,发挥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帮扶优秀农村青年、返乡回引人才并在其中培养1—2名基层党建的后备力量,不断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的文化年龄和知识结。四是督促指导村两委切实整改专项巡查反馈,季度检查发现,日常工作存在的各项问题,做到有台帐、有措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充分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抓好基础建设,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村办公阵地扩建。帮助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100平方米,xx村完成村两委办公阵地扩建90平方米和青松村阵地标准化建设,争取在6月底前完工;二是抓好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加大对现有饮水工程管护,确保群众有安全饮用水,同时完成村集中供水全覆盖;三是加快实施危改工程。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xx村13户农户,xx村15户农户,青松村12户农户在聚居点房屋建设工作和所有房屋拆旧复垦工作。实施非贫困户危旧房改造工作。按照县上要求,依程序按规定,清单管理,实施好xx村28户,xx村49户,青松村20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确保群众住上安全住房;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工程。帮助xx村完成1社2公里社道路硬化及“六大公路”(六门乡大风垭至六门乡)、黑响公路、六九公路日常管护保洁保畅工作。
(五)助推产业发展,激发内生动力。尊重群众主体意愿,按照“一步成园”和产业覆盖到村、能力提升覆盖到户”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因户帮扶,加快形成具有特色的大产业和以“五小经济”为载体的贫困户小产业。一是帮助xx村在2、3社扩面种植花椒100亩,帮助青松村落实300亩茶叶股权量化激励机制。二是按照“村委会+农户(贫困户)”发展模式,按照xx村、xx村、青松村整体规划发展产业,在群众房前屋后、荒山荒坡栽植花椒,发挥产业连片效应,形成各具特色的贫困户“五小经济”园小产业。三是加大对已有花椒、核桃、茶叶产业的管护工作,确保增收。四是发展种养殖大户,带领农户发展生猪、鸡(鸭)、鱼、蔬菜等养殖业。五是指导xx村经营好桔杆碳化加工合作社,xx村东西部协作计划有关工作,以确保集体有收入,群众有分红,并于年底前兑现20xx年分红。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审批局精准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局长xx、党组书记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xx任副组长,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为成员。全局脱贫攻坚帮扶具体工作由副局长xx负责统一安排,各第一队长按要求负责做好联系村工作,统筹指挥联系村帮扶力量,第一书记xx、xx分别负责xx村、xx村具体帮扶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第一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
(二)加大项目监管。切实加强危改易迁、道路饮水、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村办公阵地、东西部协作扶贫项目等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和资金监管力度,从规划、招投标、材料、施工等源头抓起,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技术关、清廉关,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规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基础建设顺利竣工验收。切实加强对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产生倍增效果,为贫困户庭院经济建设注入活力。
(三)严肃工作纪律。局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要定期到帮扶村督促指导驻村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日常管理,确保驻村帮扶时间到位,工作提质升位。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要严守安全红线、廉政高压线、维稳底线、群众路线,杜绝慵懒散浮拖、出工不出力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滋生腐败现象等问题发生。对因政治站位不高,履职不到位、帮扶责任不落实等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政纪律等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实施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巩固就业扶贫工作成效,现制定以下计划:
以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的,通过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贫困劳动力技能水平、开发优质劳务输出基地,突出特设公岗兜底作用,努力使全县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达到稳就业状态,实现就业扶贫的目标。
(一)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招聘、送岗下乡活动,帮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户实现转移就业或家门口务工就业。二是面向贫困户适当开发农村保洁、乡村道路养护等社会服务类就业扶贫专岗,并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三是着力打造扶贫车间,对吸纳贫困户就业达到一定比例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相应的政策和资金扶持。
(二)帮助贫困户提供创业支持。一是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指导、项目推介、政策咨询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实训)。二是对符合条件规定的创业贫困劳动力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
(三)开展贫困户实用技能培训。对有意愿参加技术、职业技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都能掌握1-2门实用技术,实现培训一人带动一家的目标。同时,鼓励企业对新招贫困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组织开展培训的企业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在培训期间,给予贫困劳动力一定的补贴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就业扶贫是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各自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政策支持保障措施等。
(二)分解落实任务。为确保就业扶贫工作实效,制定了《关于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行动计划》,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站所要严格按照就业扶贫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抓好工作政策落实,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2.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认真落实《柘城县返贫监测帮扶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完善县级多部门参与的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加强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对确定的预警对象,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针对返贫致贫原因,实行“一户一策”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帮扶;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切实落实好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二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科学规范、因地制宜、抓住重点,不断提高精准性、有效性和持续性”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美好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袁湖村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高于大顺镇农民平均水平。
(一)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影响
继续开展“干部包户”活动,帮扶责任人定期走访脱贫户,了解脱贫户近期状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确保不发生返贫。帮扶人到户走访每年不少于6次,原则上每两个月联系走访一次。对调动或退休的干部职工,及时为其脱贫户调整新的帮扶责任人,确保帮扶力量不断档。广泛动员单位干部职工联系帮扶脱贫户,积极开展捐款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帮扶活动。
(三)逐户制定年度帮扶措施
帮扶责任人与包村干部、村“两委”逐户摸清脱贫致贫风险、实际困难及发展意愿,根据脱贫户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方案措施,完善一户一档等管理资料。
(四)深入贫困村开展调查研究
继续深入贫困村调研,了解袁湖村基本情况、发展优势、产业布局和存在的问题,和村干部、群众共商振兴之策,共谋致富之路,并根据落后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完善乡村振兴开发规划。
(五)宣传和推动各项帮扶政策实施
通过三会一课、村民议事会和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帮助贫困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确保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推动、有序实施、有效落地。加强群众吃饭、穿衣、住房、饮水、医疗、教育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如期完成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六)指导和加强农村基层党建
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袁湖村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党组织生活,整理归档党建资料。充分调动发挥村支部、村民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堡垒与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组织和群众基础。指导和帮助袁湖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和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七)积极协调项目支持
充分发挥单位优势,积极联络相关部门,争取道路交通、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生活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袁湖村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和村容村貌。
(八)开展消费扶贫
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和社会力量对袁湖村开展消费扶贫,帮扶责任人在走访脱贫户过程中,对农户家中多余农副产品,以及袁湖村的扶贫产品(酥瓜、香瓜、土鸡、鸡蛋等)进行市场价收购,拓展袁湖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同时倡导单位工会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在组织春节、中秋等节日送温暖走访慰问时,优先考虑购买袁湖村特色农产品。
(九)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种养
利用袁湖村蔬菜大棚和瓜蒌基地等资源,支持“一村一品”品牌形象创建,引导农牧业相关人才返乡创业,发挥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作用。鼓励袁湖村农户学习和发展种植草莓、瓜蒌、香瓜等经济作物。帮助袁湖村推进袁湖村3000平方米牛舍项目落地,改善产业结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三
首先介绍一下,我们负责帮困扶贫村子的基本情况,然后再说明我们的工作计划:
**村位于**镇政府驻地南2.5公里,共有居民389户,人口1139人(实际现有驻村户325户,1047人),60岁以上老年人196人,70岁以上老年人79人;村中有贫困户17户26人。主要以单身老年、残疾、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者为主,现已加入低保。全村共有党员37名,支部成员3人。全村耕地面积1500亩,人均1.2亩,以粮棉、蔬菜种植为主,有蔬菜大棚240栋。20**年人均收入6600元左右。村内街道硬化率98%,自来水入户率100%。武家大沟自东向西穿过本村。20**年,按照镇政府统一规划,引进蓝海集团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村内流转土地800余亩,已部分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村里无集体经济收入,属集体经济空壳村。村民自办麒麟食用菌合作社(宋氏菌业有限公司)一处。肉食鸡养殖户7户,每年出栏肉食鸡20万余只。养猪户5户,年出栏生猪600余头。85%的村民以种植业为主,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地打工居多,一百余人从事建筑业作季节工,物流运输五十余户。种植大棚蔬菜的大部分是50岁以上老年人,思想观念比较保守,创新意识较差。**村社区服务中心占地1625平米,主体三层,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目前正在建设中。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平房5间,306平米。目前村内已修建5米宽柏油路2900米,村庄绿化7800余平方米,路灯70余盏。村民饮用水来自油田供水公司,已经入户,有线电视已经入户。**村于今年被确定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村”创建单位。村党支部威信较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较好。党支部书记张新利,支部委员张兰刚、张兰祥。村民委员会选举已完成。
本着以强化基础建设,改善生活环境,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原则,积极引导村民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以选准帮扶项目,办实事为突破口,多方筹集资金,调动全体村民积极性,全面推动**村经济、精神文明双发展。根据**村的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重点实施“三大工程”。
(一)村民致富工程
1.富脑工程:
(1)打造一个团结务实、战斗力强、服务水平高的“两委”班子;在理论学习方面,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培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活动,倡导班子成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客观地审视不足,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责任到人;在用人方面,坚持发挥每一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特长,根据其特点调到最适合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活力,对条件成熟村民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增添后备力量。
(2)拟邀请市区农业局及畜牧局专家,适时举办大棚蔬菜、食用菌种植、畜禽养殖技术培训班;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组织村民代表、致富带头人外出考察学习,考察学习重点在开拓致富思路,学习大棚种植、畜禽养殖等技术。
2.富农工程:
(1)引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按照镇统一规划,引进蓝海集团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园。依托蔬菜大棚优势适时发展蔬菜及食用菌深加工企业,以增进村集体收入,为**村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2)大户带动:拟帮助协调相关优惠政策,扶持部分启动资金引进生态猪、鹧鸪养殖,金银花种植,广泛宣传、引导原有种植、养殖大户积极参加,并扩大规模,适时成立种植、养殖业专业合作社,以大户带动全村居民致富。
(3)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修善田间沟渠的配套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健全引、蓄、节、排体系,加大改造中低产田的力度,不断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3.充分发挥区科技局帮扶本村的优势,利用村科技信息中心,培训村民微机知识,解决农业科技信息传递不畅,寻求网上致富路。
(二)村容村居美化工程
1.修建680米健康路一条,铺设花砖人行道760米,粉刷路两侧村居墙面3600平米,悬挂线杆宣传牌36个,张贴墙面宣传栏39面,提高广大村民的健康和科技文化素质。
2.加强村居规划建设管理,维护村内原有6900米柏油路及77个路灯,搞好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建设生态家园。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争创省级卫生村。
3.大力开展村居环境综合整治,高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河道、坑塘、沟渠综合整治,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利用市有关政策实施农村改厕工程,净化农村环境,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三)
精神文明建设
提升工程1.定期为村民健康查体,送医送药送健康,提高村民健康水平。每年为全村村民义务体检一次,建立健全村民健康档案。
2.遵照市委对“区域帮扶”的要求,发挥市卫生局优势,协调有关卫生机构实施“健康直通车”工程,解决市直机关第十六批下派帮扶第三工作队所帮扶村(居)居民“就医难,看病贵”问题。
3.搞好节日送温暖活动。每年儿童节、中秋节、春节等节日对相应人群进行慰问,把党和政府温暖送到群众中去。
4.在社区服务中心修建健康广场,添置健身器材,建设电子书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
5.开展“十星文明户”评选;“敬老育幼”明星;好媳妇、好公公、好婆婆、好家庭“四好”评选活动。
6.协助编纂**村志。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帮扶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帮扶项目的落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成立市卫生局下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帮扶资金的筹集,组织帮扶项目的实施,定期召开帮扶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帮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帮扶项目的监督实施和推进工作,负责市卫生局与帮扶村的联系以及日常工作等。
(二)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局各科室、局直单位联系包村工作机制。局机关、每个局直单位联系**村一个季度,由局人事教育科列出计划。在联系月中适时到**村进行调研,尽全力解决包村工作困难和问题。
(三)纳入目标考核。局科室、局直事业单位将包村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任务。市局将包村帮扶工作纳入年终对各科室、单位考核内容。
(四)加大帮扶力度。全市卫生系统和局直事业单位要主动参加帮扶工作,从资金、物质、政策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市要向东营区倾斜,东营区卫生局要优先**镇,共同完成帮扶任务,为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五)驻村工作组要认真做好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局帮扶工作做好参谋。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所定计划实施。要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合理分工,注重宣传,认真执行包村工作人员守则、制度,模范遵守村规民约。要加强学习,在帮扶中增长才干,确保不出事,多干事,干好事,不辜负局领导的殷切希望和全村居民的热切盼望。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四
20xx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局之年。为进一步解决全县“三农”工作短板弱项,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科学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落实好中央“5年过渡期”政策规定,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常态化监测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收入支出状况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建立农户主动申请、部门信息比对、镇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定期跟踪回访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机制,利用安徽省乡村振兴信息数据平台进行识别标注和动态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对2016年以来使用各类扶贫资金投入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按照公益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分级管理,完善扶贫资产台账。
(二)接续推进“五大提升行动”。实施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升、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升、农村生态保护提升、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提升等“五大提升行动”。坚持把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根本举措,聚焦做大特色种、养业,做优电商业,健全“四带一自”产业发展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消费扶贫“十二个一”活动、优质农副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推动消费帮扶提档升级。深化“123”工作法,开展与劳务输入地再对接、就业信息再摸排、持续跟踪再帮扶,确保贫困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企业,进一步提升贫困劳动力就业质量。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以及边远薄弱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集中支持。
(三)常态化帮扶农村低收入人口。统筹协调各乡镇、各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建档立卡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开展查漏补缺、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帮扶政策,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就业,对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重点排查,及时发现群众生活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实施“单人户”低保政策,对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按照“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原则给予专项社会救助。健全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二、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一)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提品质、塑品牌、增效益,20xx年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64万亩,产量12.4亿斤的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全县80.0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15.64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抓好70万亩优质专用小麦生产基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推进,20xx年全面完成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8万亩,推进20xx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11万亩。狠抓生猪稳产保供,全面落实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政策,持续推进牧原、鹏欣、大北农等生猪产业化项目,确保全年生猪出栏量达到80万头左右。推进蔬菜产业发展,确保蔬菜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24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80万吨以上。
(二)坚决守牢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行动。严格新增耕地的验收标准,确保新增耕地的数量和质量双达标,确保新增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达到验收要求。20xx年完成新增耕地3500亩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耕地质量提质改造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20xx年拟实施500亩“旱改水”提质改造项目。
(三)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推动农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推进蚌埠花生产业研究院、蚌埠玉米产业研究院等建设。提升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融入农业科技园区体系,推进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聚焦农业前瞻性技术创新,组织申报一批省级农产品与现代食品加工、农业生态环保、智慧农业、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等重点领域科技项目。组织申报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加强与科研院所开展全过程、综合性科技服务合作。启动实施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五年行动计划。
(四)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计划。以固镇县食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载体,打造我县食品加工企业孵化园,力争实现20xx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增长8%以上。加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5家,创建全省农产品加工20强县,食品产业园20强园。20xx年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5家。加强融资服务和指导,支持符合条件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在省股交中心,力争20xx年3家企业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全年认证绿色食品企业3家,对花生、蔬菜、肉鸡、肉羊等主导特色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品牌进行重点培育,开发品牌产品,形成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益,20xx年培育名优农产品5个。深入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提升新马桥胡洼村、连城镇禹庙村乡村旅游“八个一”工程。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名县、特色旅游名镇、特色旅游村、休闲旅游示范点“四级联建”,20xx年完成特色旅游名镇(村)创建2个,力争新增3星以上农家乐2家。全面启动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现代环保产业园创建工作。
(五)加快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大力实施““158”行动”工程,完善集聚区承载项目建设和运营能力,形成集聚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集聚区特色相协调、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相融合的发展体系。实行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监督检查档案,完善检验检疫程序,积极推进蔬菜、瓜果、畜禽深加工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创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生产供应基地3个。
(六)推进乡村绿色发展。聚焦聚力“两利用、两减量、两回收”,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巩固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成果,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95%以上。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严格落实化肥使用“定额制”、农药购买“实名制”。全面实施农膜、农药包装物回收行动,建立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及安全处置体系。积极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示范河湖建设,完善水面保洁常态化,积极推进“沟塘长制”。全面推行蚌埠“智慧河长”信息系统使用及三级河湖长常态化巡河,努力实现我县河湖管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利用好“河(湖)长+警长+检察+n”模式,构建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推进怀洪新河林长制改革示范点先行区和林长制改革5个示范点建设,探索建立涉林资源保护“五长五联”协作机制。深入推进“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动淮河生态经济带“1515”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省级森林村庄、绿化特色村、长寿树示范村、五小园示范村”特色村庄创建活动。完成人工成片造林5000亩。
(七)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土地流转、项目建设等方式方法,推动农业经营由传统的单一家庭经营向多元主体经营转变,力争全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70家、家庭农场80家以上,新增县级以上示范社20家、示范家庭农场30家以上。大力推广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秸秆离田和土地深翻项目。建立健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努力造就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新型农职业农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组建“1+4”村级供销社,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实施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试点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服务。”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强化乡村建设规划引领。县委、县政府要建立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规划。20xx年要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
(二)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水系连通补水蓄水、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等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xx年实施张家湖片10座排涝泵站、9座穿堤涵闸,珍珠沟高截等2条大沟清淤,李沟等3条大沟堤防工程。编制完成“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到20xx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实施农村道路提质工程,20xx年建设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9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11座、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47公里,全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工作。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工程,发展农村生物质能源,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工程建设,实施20xx年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加快完善农村配电网和农业生产配套供电设施,不断提高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
(三)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三大革命”“三大行动”,巩固扩大村庄清洁“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持续开展“美丽庭院”创建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由“净起来”向“绿起来”“美起来”的目标迈进。分类有序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20xx年完成改厕5000户以上,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推动落实《农村改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管护方案》,新建农村公厕200座。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20xx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完成连沟整治及销号。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20xx年完成11个省级,6个市级,8个县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
(四)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启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切实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认真实施学前教育行动建设规划。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优化资源配置,有效解决农村空、城镇挤和大班额问题,提升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质量。持续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完善和落实《固镇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打破校际壁垒,推动集中管理、统筹使用。加大智慧教育推广应用,制定完善固镇县智慧学校建设应用方案,建立智慧学校建设应用督查制度,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到智慧课堂应用的常态化、广泛性和实效性,确保智慧课堂应用落到实处。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实施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民生工程,完成50所村卫生室改扩建任务。推进固镇县刘集镇卫生院、任桥镇卫生院改扩建,提升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开展“百医驻村”“千医下乡”和“万医轮训”,每年安排20名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工作,20xx年轮训乡村医生50人次。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建设路径,持续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县级综合医院、疾控中心提标改造,强化实验室软硬件建设,增强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提升工程,落实国家和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政策,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积极参与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依法依规参保措施,稳定实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救助等民生工程。加强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步在全县推广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
(五)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深入推进快递进农村、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20xx年快递进村覆盖率达100%,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达21亿元。依托固镇县农粮驿站等电商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为一体的农村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合作共建基层电商服务站点和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农产品进城、消费品入村双向流通渠道。
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一)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承包地管理和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运用,开展省、市、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系统互联互通试点。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引导农户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逐步实现“农田变农场、分散变集中、低效变高效、农民变工人”。继续深化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快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常态化开展农业、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联合执法。深入推进农村水价改革。
(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维护群众利益,持续推进全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强化“县区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严格乡镇审批管理,加强乡村两级防控巡查,严控新增违建。选择1个村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盘活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入分配权。
(三)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机制,建立政经分离财务分设机制。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管理系统,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进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促进农村集体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围绕“稳步发展、提质增效、强化监管”工作思路,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百千万”工程24个村,全面消除年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20xx年集体经济强村增加5个村以上。
(四)提高农村“三变”改革质量。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村社对接等工作,加强“三变”改革市场主体建设,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三变”改革承接主体,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推动集体资产资源入股,拓展“三变”改革路径。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集体资产资源股份化机制,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探索完善“保底收益+分红”收益分配方式,尽可能让农民参与进来。继续扩大“三变”改革实施范围,有条件的村全部实施“三变”改革。
五、持续夯实乡村治理根基
(一)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化“一抓双促”工程。有序开展乡镇、村集中换届,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积极稳妥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与换届同步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认真落实关心关爱干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20条具体举措,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提高工资补助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全面推行“一组一会”制度,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村民理事会(居民议事会)的协商议事作用,积极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以自然村庄(村民小组)或社区网格(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的村(居)民自治工作格局,保障群众能够在关系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充分表达意愿,开展协商议事,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着力构建完善党建引领下的“五治融合”社会治理新格局,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纵深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三)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矛盾纠纷排除化解“村为主、乡负责、县指导”固镇模式,推进婚姻家庭等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最大限度降低社会风险,有效预防“民转刑”案件发生。
(四)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推深做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开展树典型,育新风,反对铺张浪费、婚丧大操大办、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建工作。启动新一轮县区级文明村镇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xx年底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开展送戏进万村、乡村春晚等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进乡村、进社区,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每年看4场以上戏剧或文艺演出。县图书馆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40次,县文化馆每年组织赴农村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加强资源整合,综合用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汇演展演、“我们的节日”“温馨固镇·欢乐谷阳”系列品牌活动等平台,把更多优秀的戏曲、文艺演出、电影送到农村,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
六、强化“三农”领域重点工作保障
(一)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落实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相关政策,分年稳步提高比例。巩固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改革成果。要积极利用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乡村建设行动。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持续投入农业产业化建设,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我县农业产业化建设。20xx年县级预算安排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2000万元、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项目资金1227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资金1000万元、土地流转奖励资金300万元、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资金1200万元。落实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大对乡村振兴金融支持,用足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政策,用好最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力争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全市贷款平均水平。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服务乡村振兴的内设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创设一批区域化、本地化的信贷产品,提高涉农信贷产品适用性。依托安徽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增加首贷、信用贷。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的中长期信贷支持。稳步扩大重要大宗农作物保险覆盖面,提高小农户投保率,逐步提高特色农业保险比重。
(二)强化土地要素支撑。20xx年,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复垦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2000亩,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优先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下乡创业项目。
(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将乡村人才振兴纳入县委人才工作总体部署,健全适合乡村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贯彻落实蚌埠市《关于鼓励引导人才智力向基层流动支持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制定《固镇县开展基层建设行动促进人才振兴若干举措》,大力引育乡村人才。加快建设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乡村振兴干部队伍,以乡镇党委、人大、政府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乡镇党政正职,有计划地选派县直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一线任职挂职,对在条件艰苦、关键岗位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重用。加强对选派帮扶干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的教育管理和激励保障。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成长计划、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工程、高素质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巾帼乡村振兴行动、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巾帼健康行动。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举全县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将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结对帮扶、考核督导工作机制运用到推进乡村振兴之中,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
(二)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健全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出台重要涉农政策要征求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意见并备案。强化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促检查职能,以硬举措落实“三农”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充实人员力量,完善运行机制。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五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和提升农村环境品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以垃圾分类示范、美丽村落和美丽庭院打造、“四好农村路”创建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实施系统整治,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公路及两厢环境突出问题,把__建设成幸福美丽宜居的新家园。
(一)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街道切实加强对路边环境治理的领导,并充分发挥全体村民的主体作用。
(二)示范引领,确保实效。所有县道、乡道及通村公路以改善村容村貌为基本原则,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切实提升农村公路路边环境。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实行集中治理与长效管护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提高村民素质相结合,治理行动与宣传发动相结合。
(四)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各村(社区)负总责,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上下联动、协作推进,并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强大的治理合力。
(五)严格考核,注重实效。对村(社区)推进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指导和月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跟踪解决,务求取得治理工作实效。
(一)治理时限:20__年__月上旬至20__年__月。
(二)治理范围:全街纳入“路长制”责任制管护的所有农村公路道路两厢可视距离1000米以内。
(三)治理内容:全面治理全街农村公路及路边两厢环境,确保全街农村公路及两厢达到“十无”要求(无垃圾、无杂堆、无违建、无裸土、无滥呆、无毁损、无污物、无淤沟、无占道、无乱挂)。
通过全面治理,要求每个村重点整治1个组,每个组重点推选10户示范户,不断巩固治理行动效果,让广大村民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农村环境治理带来的获得感。
(一)打造美丽村落。按照布局美、整齐美、清洁美、绿化美、和谐美的要求,在全街范围内打造1个以上美丽村落,并推荐参与区级美丽村落评选。
(一)加快工作推进。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治理工作督查,督促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落实工作责任,倒排治理工期,加快推进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二)组织全面测评。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__年__月组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测评。
(三)抓好典型示范。充分发挥好文明村、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可操作、可复制的治理模式,为全街乡村环境治理深入推进夯实基层基础。
(一)建立统筹机制。实施“路长负责、村组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高效有力的治理工作格局。由街道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领导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各路长要牵头调度所联系农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治理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各牵头单位要自觉承担整治工作牵头责任,抓好治理任务的逐项落实,定期向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报告任务推进情况。各村(社区)要组织实施好治理工作具体事项,确保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相互协作,全力配合,形成推动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奖补高效示范”的原则,加大对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要积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治理工作,发现和推广更多全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好做法好经验。
(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全街乡村公路路边环境治理工作宣传报道,街道干部、支村“两委”和基层党员要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引导参与作用,挖掘和推介一批典型事例与典型人物,营造治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查考核。强化日常督查和测评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工作推进有力、圆满高质量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拖沓不力、进度迟缓、不能如期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严格责任追究。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情况纳入街道对村(社区)的绩效考核内容,从严从实予以考评。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六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21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普惠金融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精准支持企业贷款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创新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25.加大人才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托各类项目和科技计划,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强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加快乡土优秀人才的选聘和培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26.加快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合理确定2021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及实施项目,保证投资规模高于去年,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加快推进2021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对标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相关要求,配套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依据全省后评估指标体系,压实责任,配合做好后评估工作。
(二)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完善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好县乡村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运作、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健全推进机制。持续用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的专班推进、专题调度、暗访督导、巡回观摩点评等各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机制,保持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新老政策持续、转换事宜,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政策衔接。实行会商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和全省成效考核等各类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实现,按期销号管理,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对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做到一体推进、统筹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整治作风。落实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采取了许多具有开创性、独特性的重大举措,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脱贫攻坚战。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
也要看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接下来,我们既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厘清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又要坚决巩固好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在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之后,更好发力解决相对贫困的问题。为此,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尤为重要。
一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稳脱贫、防返贫的现实需要。脱贫难,稳脱贫、防返贫同样难。当前,已脱贫地区的自身持续发展能力、抵御风险能力还不强,已脱贫户的长期收入尚不稳定,迫切需要通过推进乡村振兴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实现落实帮扶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机结合,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成果。
另一方面,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进一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有力抓手。消除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节点,相对贫困问题依然会长期存在。推进乡村振兴,逐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发展不充分等问题,能从整体上有力提升我国乡村的发展质量,进而为更好解决相对贫困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支撑。
一是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已脱贫地区和已脱贫户的自我发展能力还不够强,稳定帮扶政策和帮扶机制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举。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扶志扶智等措施,保障易返贫致贫人口持续增收。同时,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的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二是推动体制机制改革。需要看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其中,尤为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不断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需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尊重基层和群众创造,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同时,还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等等。
三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兴旺”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点,以产业发展为牵引,能为更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助力。应该看到,加快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关键。对此,需不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体系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业技术推广和广泛运用,促进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的发展,推动农业从以产量为导向朝着以质量为导向转变;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质升级;健全乡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标准高、服务优、作用强的公共服务平台;等等。特别是要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继续加强已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方面的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四是持续在扶志和扶智上下功夫。扶志和扶智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手段。扶志,就是要继续转变观念,改变一些已脱贫群众存在的“等、靠、要”以及脱贫之后“缓一缓”的思想,增强其敢于致富、勇于致富、勤于致富的志气和志向,提高已脱贫群众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扶智,就是要继续帮助群众提高技能、开阔眼界,通过文化教育、技能培训,使已脱贫群众更好掌握新知识、新技术,增强致富能力。总而言之,就是要以扶志和扶智激发已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增强其内生发展能力,为群众持续稳定增收进而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五是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质量。乡村生态环境优美、布局结构合理,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下一阶段,我们需不断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摒弃急功近利思想,久久为功、循序渐进,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的有机统一。要健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配套制度,严守生态红线,推进农村污染防治、源头治理和生态功能修复。同时,合理规划村庄布局,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为更好推动乡村发展不断拓展空间。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八
为扎实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明确全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依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21〕10号)、《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政策举措和工作体系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不出现返贫问题,实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推进铁岭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1年,全市要把脱贫攻坚成果做为首要任务。过渡期内要严格落实好“四个不摘”工作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要建立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进一步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1.稳定主要帮扶政策。坚持精准务实原则,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在产业扶持方面。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继续对已脱贫人口进行扶持,同时,认真谋划实施一批收益好、见效快、带富能力强的产业扶贫项目,重点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进行扶持。继续利用资金奖补等方式鼓励发展“五小产业”“庭院经济”等到户项目。在健康扶持方面。继续将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在安全住房方面。各县(市)区对脱贫户改造后房屋进行动态监测,对因天气、地质等原因导致房屋再次破损,经鉴定符合c级、d级危房改造标准的,及时组织改造或翻建,对已脱贫户老旧房屋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优先改造。在教育扶持方面。继续落实各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探索开展对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学生予以定额补助。对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学校的脱贫家庭学生(在园儿童)继续执行免除校服费、伙食费政策。在就业扶持方面。继续通过扶贫载体吸纳一批、招聘活动推荐一批、服务落地促进一批、技能培训提升一批、见习岗位留用一批、村级公岗稳定一批六项措施,帮助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在兜底保障方面。在攻坚期内纳入低保救助范围的脱贫人口符合低保标准的继续享受低保救助政策,对已脱贫户继续落实贫困户低保对象收入认定办法。继续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口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差别救助。在饮水安全方面。对享受集中供水的脱贫户,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做好供水设施、管网的管理与维护;对使用分散式供水的脱贫户,对其饮用水水量、水质、取水距离进行监测,确保脱贫户饮水安全达标。
2.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实施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农户主动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相结合的动态发现与核查机制,以人均年纯收入不低于6600元为基数、逐年增长10%为监测标准,按照村组每月摸排、乡镇每季度审核、县级及时确定的监测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充分利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监测功能,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进行重点监测。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组建市、县两级大数据平台管理队伍。建立快速响应和帮扶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做到及早发现和精准帮扶协调推进。对有劳动能力的,及时开展产业、就业等帮扶;对弱劳动力的,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带动、发展庭院经济等方式增加收入;对没有劳动能力的,落实兜底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3.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理水平,实现“保本保值增值增效”。明确扶贫资产产权归属,厘清相关经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物权,避免资产流失、被侵占,有效防止权属异化、转移及变更。科学细化收益分配方案,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资产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监测人口防止返贫致贫、低收入群众帮扶和项目运行管护等。统筹做好扶贫资产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有效衔接,指导乡镇将各类扶贫资产纳入“三资”平台统一管理,资产收益资金依照农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4.强化扶贫资金管理。对参与扶贫的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项目实施主体生产规模、销售渠道、帮扶措施等进行评估,科学制定风险防范应对措施。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审核、批复,建立风险监测机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抽查,实现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全流程监管。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审计等相关部门,加强资金、项目审计,强化监督管理。市审计局对各县(市)区的审计工作进行督导调度,实现扶贫资产管理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5.继续发挥商业保险作用。对因医疗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返贫人口实施医疗补充保险,切实减轻脱贫人口医疗负担。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实施“防贫保”等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防止返贫致贫的保险产品,解决因病、因学、因灾等大额刚性支出导致返贫致贫问题。研究利用市、县两级财政资金为扶贫产业资产购买商业保险,防范自然灾害对已建成的扶贫资产造成损失,确保扶贫产业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二)有效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支持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按照省有关政策,在落实“四个不摘”前提下,推动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西丰县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向省里争取更多政策支持。西丰县积极把握机遇,做好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全力推进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切实增强区域发展能力。
2.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各县(市)区结合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特别是调兵山市、银州区一并纳入其中。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政府部门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实行线上实时比对监测、线下定期实地摸排,实施“发现对象、风险预警、动态帮扶、消除风险”闭环管理,确保风险动态为零。
3.完善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农村低保标准逐年提高。落实困难家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单人保”政策和救助家庭收入核算中刚性支出核减政策,重点强化对脱贫户、低收入人口低保纳入政策。加强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在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时,对上述困难群体和其他已脱贫人口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4.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大病保险倾斜支付政策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覆盖到农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结合“大病不出县”行动,逐步实现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小病不出乡村、大病不出县。继续对患高血压、糖尿病及特慢性病的脱贫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对符合标准的随时鉴定,落实门诊用药保障,使患病人口医疗保障待遇应享尽享。
5.关爱特殊群体。推进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增强县级设施的失能照护功能和供养服务能力,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实施兜底保障。持续将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照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继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全面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一事一议”强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人给予适度补助,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和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
6.做好社会帮扶工作。继续实施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联系制度,原有市、县两级领导帮扶行政村任务保持不变。持续实施市、县两级单位定点帮扶行政村机制,巩固提升帮扶成果,定期对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持续从市、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健全完善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效机制,对任期已满的驻村干部有序轮换。组织部门要加强管理考核,乡村振兴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选派干部作用。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积极动员鼓励企业通过支援建设、投资兴业等方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做好与鞍山市及其相关县(市)区的交流与合作。
7.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优化完善各类扶持政策,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持续加强脱贫地区村党组织建设,推动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大力培育致富带头人,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三)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衔接
1.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制定实施符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的产业发展规划,推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特色种养殖业发展,培育龙头企业,创建特色品牌,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发展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产业设施建设。积极与省内农业科技院校沟通对接,争取科技帮扶,大力开展合作共建、全产业链开发等可持续帮扶。支持脱贫地区尤其是脱贫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建立工商资本下乡项目、乡村振兴项目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通过参与项目劳动获得收入。
2.推动消费扶贫。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与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做好业务人员培训,推动农特产品依托电商平台网上销售。在铁岭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发电商中心模块,与互联网对接,打造农特产品品牌,扩大销售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搭建农畜产品供需平台,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等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脱贫地区农畜产品,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买,倡导各类协会、各级工会组织支持消费帮扶。
3.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继续开展扶贫载体认定工作,择优建立一批就业创业扶贫基地,落实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落实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支持脱贫地区在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上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脱贫劳动力。积极支持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创业。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建立动态跟踪服务机制,对失业脱贫劳动力提供精准帮扶,对有培训需求的脱贫劳动力推荐有针对性的免费技能培训。加大对就业政策、信息的宣传力度,组织脱贫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
4.进一步加大脱贫小额信贷工作力度。在过渡期内坚持并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小额信贷政策,深入挖掘脱贫小额信贷贷款需求,确保应贷尽贷,支持脱贫人口及边缘易致贫人口通过发展生产稳定脱贫。市、县两级成立以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金融发展、乡村振兴、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及相关银行为成员的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监测、分析、调度,全面提升脱贫小额信贷的信贷规模和获贷率,共同破解脱贫小额信贷工作中出现的难题。各县(市)区充分用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脱贫小额信贷模块,将系统数据作为监测、预警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乡村振兴部门定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进行脱贫小额信贷数据比对工作,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把握工作主动权。
5.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加强脱贫地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承载国家、省乡村振兴优惠政策和优先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巩固好饮水工程,加强乡村中小型河流防洪工程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设施建设;继续建好用好村卫生室,提高诊疗能力;继续推进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巩固提升农网供电可靠率;进一步提升乡村网络宽带、电话和4g网络覆盖水平;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继续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推进村屯硬化路、乡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治理。大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6.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在硬件和软件两方面同步改善乡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加强乡村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合做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继续对脱贫患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对高血压等慢性病落实季度随访或提供健康教育处方,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提高县级医院诊疗能力,加强乡村医疗队伍建设,加大支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联合开展年度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摸排工作,制定危房改造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四)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效衔接
1.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支持西丰县继续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聚焦支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调整优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落实国家关于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做好金融服务政策衔接。现有扶贫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同时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围绕设施农业和经济作物发展保险。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纳入政银企服务平台,提高政策的直达性和有效性。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面全覆盖。扎实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工作,各金融机构继续将金融基础服务重心下沉,探索实施村级网络及包片制度,继续保持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
3.做好土地支持政策衔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强化保护耕地意识,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转用管控。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过渡期相关政策,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土地利用计划管理要求,单列安排不少于5%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落实增减挂钩收益使用分配机制,确保增减挂钩收益及时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
4.做好人才智力支持政策衔接。加强乡村教师、医疗队伍建设,利用市、县人才优势,通过开通县域农村教师、医护人员“直通车”等方式,实施市、县两级教师、医护人员定期轮转“下乡”。落实农村教师差别化补助政策。优先保证脱贫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对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需求。以“三支一扶”政策为载体,继续吸纳大学毕业生到乡镇、村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鼓励政策,积极吸引在外人才返乡,把在城市里积累的经验、技术、资金带回本土,为乡村振兴建设提供动力引擎。大力培育“土专家”“田秀才”等农村实用人才和乡村本土人才,切实提高乡土人才发展能力和技术水平,必要时吸纳到村“两委”班子。在西丰县探索实行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新机制。继续在待遇职称等方面实施特殊倾斜政策,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西丰县基层流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把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强化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责任,把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县(市)区委书记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上,当好“一线总指挥”,确保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县、乡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有关问题,制定政策举措,推动落实重点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领导体系,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工作方案,为做好衔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为基层做好衔接工作提供指引。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县“十四五”相关规划。同时,结合总体规划,按照需求程度和实际,规划每年的实施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出台年度建设要点,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项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把任务分解到部门、乡镇,督促推进工作落实。集中主要资源逐个解决问题,对既有利于改善生活,又有利于促进生产的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加快推进,把工作的质量、农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
(三)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内容,结合《中共铁岭市委办公室、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铁岭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的通知》(铁委办发〔2021〕9号),用脱贫攻坚的考评体制机制来验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日常督导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坚持严督实查、较真碰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追责问责的重要参考。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九
20xx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及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底线性任务,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三个总体稳定”,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统筹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成果有效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统筹谋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守住一个底线: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点”和“面”的关系,从重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转变;二是处理好“攻坚战”与“持久战”的关系,从阶段性攻坚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三是处理好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的关系,从“被动扶”向“主动兴”转变。
做好四个方面的衔接:一是做好体制机制衔接。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责任,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二是做好工作体系衔接。强化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三是做好政策制度衔接。完善和优化政策体系,促进教育、就业、医疗、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安全饮水、残疾人救助、养老等各项救助政策和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相关帮扶政策由特惠性、临时性向普惠性和长效性转变,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四是做好项目建设衔接。继续实施好涉农整合资金项目,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环境改善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乡一体化。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不削弱、行业部门“两不愁三保障”工作责任不削弱、主要精力不削弱,各乡镇要夯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实、拓展好;坚持摘帽不摘政策,新政策出台前,原有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帮扶工作力量只加强、不削弱;坚持摘帽不摘监管,对考核评估、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绩效评价、专项审计、督查巡查等继续保持不变。
3.不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教育部门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控联保机制,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帮扶措施,努力提升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长效机制;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完善乡村学生关爱服务体系。卫生健康部门要保持现有健康扶贫政策基本稳定,落实落细脱贫人口大病集中救治和慢病签约政策,做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从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等方面着手,建立巩固健康扶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合格医生看病、合格医生有能力看病。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的综合保障作用,有效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房动态监测工作机制,重点突出已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对象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销档一户。水利部门要持续做好农村群众饮水现状动态监测,及时发现解决供水隐患问题,确保农村人饮工程正常使用。
4.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督管理。各乡镇、县财政局、扶贫办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要全面摸清2013年以来全县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类建立管理台账。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要明确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5.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开展全县就业脱贫政策培训班,为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带贫效果良好、效益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入驻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劳动者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岗位。落实各项就业脱贫补贴政策,鼓励更多贫困劳动主动参与就业。加大公益岗位安置就业力度,力争吸纳更多的贫困人口就业。
6.加大产业扶贫力度。重点发展好短平快种养业,持续抓好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做好产业扶贫补贴资金发放,实施好产业扶贫发展资金项目,推进特色加工产业扶贫。
7.稳妥推进金融扶贫。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投放,应贷尽贷。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贷后管理,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用款主体生产经营状况,建立预警和风险提醒机制,确保到期按时偿还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平稳健康发展。
8.深入实施消费扶贫。加大对消费扶贫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和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企业,在金融、土地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参与消费扶贫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鼓励龙头企业、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与带贫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标准化生产的原料基地,发展订单农业。
9.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推动农村道路向进村入户倾斜,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巩固村村通动力电、户户通生活用电成果,拓展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文化广场、村级公厕、卫生室、文化活动中心管护,稳步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0.加大扶志扶智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政策宣讲教育,增加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决心,不断激发脱贫的内在动力。大力宣传在全县脱贫攻坚一线涌现出的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脱贫致富带头人”等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11.加强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系统总结各行业各领域有代表性的脱贫攻坚典型案例,弘扬脱贫攻坚伟大精神。开展“话脱贫、感党恩、奋进新时代”征文、演讲、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讲活动,讲好柘城故事,树立柘城形象。
12.全面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重点关注扶贫领域信访、涉贫舆情和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风险化解,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干部作风专项整治。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13.加强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整合县委党校、县委组织部等干部培训资源,开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全面提升全县乡村振兴干部素质和工作能力。
14.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重点谋划建设一批公路、水利、电力、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显著提高农村路域环境和通行水平。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推进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继续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过渡期内保持健康帮扶主要政策总体稳定,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措施。继续加强脱贫地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维护。
15.推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持续提升村容村貌,统筹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积极开展“四美乡村”、美丽小镇、“五美庭院”建设,有序推进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强化后期管护服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标准化建设,整合现有阵地资源,确保20xx年底全县各乡镇、村(社区)实现新时代实践所(站)全覆盖,大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和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以乡风文明引领乡村善治,建成一批文明生态美丽宜居乡村。
16.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村加快发展。选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较重的乡(镇)、村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重点帮扶村原则上按照脱贫村的10%比例进行确定,每年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建立跟踪监测机制,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进行定期监测评估。
17.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积极创建“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农业产业强镇,重点打造山羊、养牛、养鸡、蛋鸭等养殖产业,培育知名特色品牌。拓展农民多渠道增收,大力发展返乡经济,引导乡贤回归乡村,带动农民创业致富。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让更多农民参与服务增收。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闲置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发展合作经济,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8.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整合利用为纽带,促进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均增长8%以上,全面消除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经济薄弱村。
19.加强基层党组织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扎实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和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加快组建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道德评议会、孝善理事会和新乡贤理事会,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振兴打下基础。鼓励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各路人才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三农”工作队伍。
(三)巩固扩大帮扶成果
20.坚持和完善联系帮扶机制。保持帮扶队伍总体稳定,实行动态调整。将脱贫攻坚期内形成的五级书记一起抓省市县镇村齐上阵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效承接到乡村振兴上来,强化乡村振兴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继续坚持县级领导包镇包抓机制和机关单位单位联系村帮扶机制,扩大帮扶成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21.继续抓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帮扶工作。坚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常态化帮扶工作机制,过渡期内的主要帮扶政策要总体稳定并继续执行。制定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强化乡村振兴工作队日常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接续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作用。
2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认真落实百企帮百村活动,动员企业帮扶重点村。强化服务保障,研究制定鼓励引导民企参与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民企支持所帮扶村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助销特产、公益帮扶。
(四)扎实做好政策有效衔接
23.加大资金投入。财政资金要把乡村振兴作为优先保障重点,持续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投入保持基本稳定。严格落实省上关于财政专项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发展、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改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乡村振兴项目,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强化资金日常监管,落实绩效目标管理和动态监控责任,认真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4.强化金融服务支持。总结金融扶贫工作经验,健全管理机制,巩固拓展推广。加大支小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对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支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的小额信贷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行,风险分担保持不变,对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做到应贷尽贷,并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鼓励其申请普惠金融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加大精准支持企业贷款力度,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创新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金融产品和致富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的普惠金融产品。
25.加大人才智力支撑。持续开展“千名科技人员包千村”活动,不断提升人才、科技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托各类项目和科技计划,大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和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队伍。继续强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加快乡土优秀人才的选聘和培训。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
26.加快20xx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要求,合理确定20xx年度资金投入规模及实施项目,保证投资规模高于去年,建立健全项目推进的各项工作机制,对全县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加快推进20xx年项目实施及资金拨付。
四、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
(一)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对标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后评估相关要求,配套制定工作推进方案,依据全省后评估指标体系,压实责任,配合做好后评估工作。
(二)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制定《柘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健全完善县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落实好县乡村各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运作、一体化推进。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协调机制。
(二)健全推进机制。持续用好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的专班推进、专题调度、暗访督导、巡回观摩点评等各项常态化工作推进制度、机制,保持人员和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持续推动工作落实,保持工作推进力度。党委、政府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部署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县直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新老政策持续、转换事宜,加强工作指导,有序推动政策衔接。实行会商制度,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加大跟踪问效力度,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三)抓实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主动认领中央巡视、国家和全省成效考核等各类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任务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实现,按期销号管理,举一反三、点面结合,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对后续自查发现的问题,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细化实化措施,做到一体推进、统筹整改,以问题整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四)持续整治作风。落实全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意见,加大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常态化约谈事项,对工作不力、造成大量返贫致贫的,进行约谈问责,对突出问题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
同志们:
第一,要在对标对表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国家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从今年起到2025年,国家每年开展一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这是国家从战略层面的一项制度性安排。今年11月份国家将首次开展后评估工作,主要内容涵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巩固成效四个方面,主要是对脱贫户、监测户收入是否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达标进行评估,各级各责任部门要对标对表,全面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清零,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全面完成,确保我州在国家、省首次后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一要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目前,全州共有监测对象12760户36526人,其中,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915户3623人。州里《关于做好全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结对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监测帮扶对象、责任、内容和要求。要按照文件要求,全力抓好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户的监测帮扶工作,8月底前要明确好结对监测帮扶联系人、结对监测联系人和结对联系人,并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根据监测对象的风险类别,及时开展精准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要抓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工作。全州共有易地搬迁人口1.97万户8.18万人,147个安置点。要全面落实搬迁群众就业产业后续扶持政策,继续多渠道加强就业、产业、创业帮扶,确保实现户均一人以上就业,稳定提高搬迁群众收入。要统筹抓好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普惠制幼儿园、医疗卫生服务、农贸市场、小区超市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切实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全力做好安置点的社会治理工作,就近纳入当地行政村统一管理,就近解决搬迁群众的就医、就学、生活、办事等问题,确保搬迁群众更好地实现融入发展。三要抓好稳岗就业保障工作。要认真落实国家、省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做好全州88.81万农村劳动力外出和就近就业稳岗工作,做好5568人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群体在就业车间稳岗工作,做好全州2万个公益性岗位人员稳岗工作。要针对当前疫情影响,加强就业动态监测,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帮扶,特别是对有就业能力和意愿但无就业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积极创造条件转移就业,对公益性岗位减少导致没有再就业、增加收入出现困难的易致贫户和脱贫户要制定解决措施,消除致贫风险。四要抓好基本医疗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各项保障工作。要认真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20xx年我州脱贫人口参保率为100%,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率为100%;脱贫人口县域内住院继续享受“一站式”结算,综合报销比例达到85%。要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对脱贫人口的基本医疗、大病救助政策稳定不变,特别要突出抓好大病重病户、重度残疾户、低保户等重点对象的帮扶。州县市自定的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等主要帮扶政策,要分阶段延续、优化或调整,确保政策不断档,实现平稳过渡。要认真做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坚决落实好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户家庭的教育扶贫资助、雨露计划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不漏不错一人一户。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要“应保尽保”,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要及时进行审批认证、落实社会保障政策。五要抓好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作。要加快饮水安全“回头看”问题整改,聚焦存在问题,做到彻底改、改彻底,全面整改到位。要持续动态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状况,强化供水运行管护,压紧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监管责任、乡镇村属地管理责任、供水管理单位管护责任,确保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障率全面达标。今年州政府安排投资6373万元,实施1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和6处乡镇水厂提质改造工程,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早竣工早受益。六要抓好村集体经济发展。20xx年,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10万元的有1138个村(社区、居委会),10万元以上的有542个,但总体实力较弱,承受市场风险能力低。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和管理条例》,进一步盘活村集体资产资源,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要在优质高效上狠下功夫,全力提升农业特色产业质量效益。近年来我州立足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了一定产业规模,当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务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一要加快推进生产提质增效。要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从全州面上来讲,要继续大力发展茶叶、油茶、烟叶、柑橘、猕猴桃、中药材、蔬菜和特色养殖等特色产业,着力打造优势特色百亿产业。从区域发展来讲,要坚持“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加快培育一大批特色产品核心区和优势产业带。要坚持走规模效益发展之路,在稳定柑橘、猕猴桃等优势水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以百合为主的中药材基地,适度发展特色时鲜水果,抓实蔬菜产业布局,有序开展茶叶扩面,到2025年,全州稳定提质农业特色产业基地400万亩以上,确保乡村振兴示范村有1-2个主导产业。要坚持走优质高效发展之路,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供需两端有效发力,精准对接消费市场,不断提升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要加快推进加工提质增效。当前我州农产品附加值低,质量效益不高,关键还是我州农产品精深加工存在短板。要大力培育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以酒鬼酒、沃康油茶、老爹生物、德农牧业等一批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企业扩大产能,提高精深加工能力。同时,要积极引进国内大型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全面打通农产品全产业链条。力争到2025年创建乡村振兴农业领军龙头企业30家,培育或引进销售过亿龙头企业10家以上,培育茶叶、柑橘等出口企业10家左右。要认真总结推广湘西农业科技园区的经验做法,对已经创建的392个各类现代农业园区,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农业示范园、产业园、精品园质量效益,新创建乡村振兴农业园区30个,每县市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以上,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集约发展。三要加快推进销售提质增效。今年,受疫情和市场多方面影响,我州农产品销售面临特殊严峻复杂形势,8月16日,州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作了全面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部署要求,全力组织好农产品销售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州销售工作一盘棋思想,继续实施领导挂帅、政府和市场双向发力、全州上下协同推进的农产品领导销售机制,制定农产品销售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压茬推进猕猴桃、金秋梨、柑橘等农产品的销售工作。各县市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农产品销售责任机制,确保农产品不滞销,争取卖个好价钱。要全面用好各种渠道资源,加强与全国各地大市场、大公司、大龙头企业对接合作。要依托市场主体抓销售、请进客商抓推销、积极走出去抓展销、策划活动抓促销等多种方式,全面打通线上线下销售渠道。要发挥好供销社、农合会和农业特色产业产销联盟作用,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与市场终端有效对接。要落实销售奖补政策,州政府已经制定了今年猕猴桃、柑橘等大宗特色农产品销售奖补政策,先行安排600万元奖补资金,以销量论英雄,只要是销售我州农产品的企业和个人,只要达到奖补条件,实行即销即奖即补。各县市政府也要研究制定奖补政策,加大奖补激励,充分调动广大销售商的积极性。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全力保障公路路网顺畅运行,严格执行绿色通道政策,优先保障农产品销售运输,确保农产品销售不受影响。要抓好总投资7600万元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推进180余个产地冷藏保鲜新建点,确保今年12月底前投入使用。永顺县、凤凰县等猕猴桃主产区,要加快推进大型气调库建设,确保9月底前投入使用,有效缓解猕猴桃等农产品产地保鲜压力。这里还要特别强调的是,各县市要抓紧抓好烟叶采收、烘烤和收购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充分保障烟农利益。四要加快推进品牌提质增效。近年来,全州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创建,形成了以“湘西香伴”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的湘西特色系列农产品品牌。要深入推进品牌强农行动,积极推介“湘西香伴”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不断提升“湘西黄金茶”“保靖黄金茶”“古丈毛尖”“湘西柑橘”“湘西猕猴桃”“龙山百合”“湘西黄牛”“湘西黑猪”等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让我州更多的农产品加快实现品牌价值提升。
第三,要在宜居宜业上狠下功夫,全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要立足我州农村实际,以村庄发展规划为牵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短板,建设宜居宜业美好家园。一要精心规划。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协同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聚焦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和宜居、宜业、宜游“三宜”功能,按照城郊融合类、农业发展类、生态保护类、特色保护类、集聚提升类,牵头制定时间表、任务图,科学有序推进全州村庄规划编制。各县市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快今年394个村庄规划编制,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要因地制宜开展规划编制,对于地理空间相邻、地形地貌相近、产业结构相似、各类资源共享的多个行政村,尽可能合并编制,不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按照“镇村一体”形式,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和建设管控要求。要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重点突出居民点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完善、人居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历史文化保护和传承、防灾减灾等内容,并适当“留白”,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村情民意,不能简单的按照城镇规划套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更不能一个模子套到底,要充分调动村民对规划编制、家园建设的参与度,编制出让老百姓看得懂、记得住、用得好的村庄规划。二要精致建设。要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对照乡村振兴要求和标准,重点围绕乡村道路拓宽、错车道、安防工程、村组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机耕道,以及文体广场、卫生室等,规划建立全域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加快补齐文化体育、公共照明、公共服务中心等设施短板,逐步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比如,在农村公路建设上,今年要完成160公里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完成村组停车场建设400个,建设农村危险路段安防工程100公里以上,完善推进建制村物流点和停车场、招呼站等公路配套设施建设。三要精细管理。要坚持建管用并重,乡村建设等各类空间开发建设活动,必须按照规划许可实施,保留乡村特色风貌。要落实《湘西州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充分考虑村民建房合理需求,严格按照“一户一宅”要求,科学确定宅基地建设规模及范围,引导村民适度集中建房。要抓好已建成项目的管理,解决好重建轻管、权属不清等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使一项项民生工程成为一件件暖心工程。要抓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和乡村风貌保护力度,加快农村乱搭乱建、违规建房、“空心房”等综合整治,加强红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宣传利用,下足“绣花”功夫,打造一批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
第四,要在绿色生态上狠下功夫,全力促进乡村绿色发展。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要抓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优良的生态环境是我州乡村最大优势和宝贵财富,目前全州生态护林员达到8993名,每年向护林员和农村群众直接补偿生态资金3亿元左右,惠及120万人左右,同时,油茶、茶叶、柑橘年产值接近85亿元,逐年还将稳步提升。要继续发挥好生态优势,抓好退耕还林巩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及油茶等经济林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林长制,探索出一条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的有效路径。二要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以“治厕所、治垃圾、治污水、治容貌”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确保今年完成77500座农村厕所改造、16299户电气线路改造、213座乡镇垃圾焚烧炉整治和68个农村大团寨消防水池、27座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48座乡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以及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000吨/天)、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天)的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努力补齐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三要抓好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要全面促进农村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推进数字农业,推广适宜我州的农机应用,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农民采取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使用有机肥等措施,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积极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要积极倡导推广绿色消费,教育引导农村群众破除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第五,要在落实落细上狠下功夫,全力做好乡村振兴保障工作。州委全会作出了《关于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扛牢精准扶贫首倡地政治责任奋力在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中走在前列的决议》,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制定了系列具体实施方案,就是全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指南,各级各部门要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凝聚起推进落实的强大合力。一要强化人才支撑。要按照《湘西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乡村育才聚才行动”。要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创新创业带头人。要立足农业产业融合化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依托湖南农大、吉首大学、湘西职院、吉大师院等院校,加大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村科技人才、乡村电商人才、乡村旅游人才等人才培养力度,为乡村振兴和“接二连三”发展特色产业提供人才支撑。要建立鼓励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的激励机制,引导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搭建好社会工作和乡村建设志愿服务平台,畅通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渠道。二要强化要素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从中央到省都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力度,尤其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更大。各级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梳理政策,分门别类列出争取的资金、项目等清单,列出财税、金融、土地、投资、产业、人才等政策支持清单,逐级加强汇报衔接,争取更多资金等要素支持,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资金项目投入,转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州县要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加大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比例,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持乡村振兴的比例,确保投入力度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重要地位相适应。今年要安排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4%投入乡村振兴,到“十四五”末达到8%以上。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探索设立乡村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三要强化督查督导。今年国省开展后评估工作时间非常紧迫,要建立工作督导推进机制,坚持对标对表,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坚持实行数据一周一比对、情况一月一抽查、结果一季一通报。要加强对上级反馈问题和督导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清零。特别是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对一些工作衔接不到位、政策落实有差距、项目进展不理想、资金支付率较低、涉贫信访案件等问题,要精准施策及时解决,尽快补齐短板弱项。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巩固脱贫成果问题较多的县市区、驻村工作队及派驻单位,要通报约谈问责,切实发挥督查督导“指挥棒”作用。
脱贫成果巩固计划篇十一
芒市是一个集边疆、山区、少数民族、“直过区”为一体的贫困县市,总体贫困范围广、程度深。2011年列为滇西连片特困地区。2013年启动建档立卡工作时,芒市初始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22户18118人,贫困发生率6.70%。通过几轮动态管理后,芒市共有建档立卡户6484户25481人。近年来,通过持续推进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至2019年共实现6433户25328人贫困人口脱贫,36个贫困村脱贫出列(其中2019年脱贫821户2573人,9个贫困村出列)。2018年7月通过国家贫困退出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验收,2018年9月省政府正式批准芒市退出贫困县序列。截至2019年末,全市未脱贫人口51户153人,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贫困发生率降至0.06%。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芒市脱贫攻坚工作经过四年的精准扶贫,已经取得了决定性的成果。2020年我市将实现现行扶贫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脱贫,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将得到解决”,党的百年目标得到实现。但是,影响脱贫成效和导致返贫的因素仍然很多,遇到难以化解的风险。如:遭遇自然灾害、重大疾病、伤亡事故等,贫困家庭享受了“输血”,但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尚未形成稳定的财产来源,已脱贫享受政策户,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艰巨。一是因病、因残、因灾等不可预测不可规避的风险易返贫。截至2019年末动态调整后,有因病致贫、返贫317户1203人,全市持证残疾人总数10172人,有建档立卡残疾户1360户1611人。此类人员,一旦家庭出现因病、因残、因灾等问题,得不到政策的持续帮扶,易产生返贫风险。同时,部分农户家庭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有家庭成员因大病而丧失劳动力,因天灾导致收入大幅度减少等情况出现,也极易产生返贫风险。二是剩余未脱贫户易存在返贫风险。前几年经过帮扶后的已脱贫户,经过持续的帮扶和努力,已具备较好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基础,不易出现返贫的风险。但剩余的未脱贫户多是“老大难”、是脱贫攻坚工作中最难啃的“硬骨头”。虽然享受了政策帮扶,达到了脱贫标准,但是由于经济基础、家庭根基不牢,一遇到风吹草动,经不起风浪和折腾,返贫致贫风险比较高。三是部分建档立卡户仍然存在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缺乏,自信心不足,内生动力不够,仍然存在“等、靠、要”思想,极易出现返贫风险。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是脱贫攻坚成效的具体体现,是确保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小康的标志。如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一)继续落实长效精准帮扶机制。一是继续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对已脱贫对象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加强动态监测,实行动态管理,对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脱贫户,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一户一策”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贫困户收入结构,针对脱贫户因转移性收入政策退出导致收入影响较大的情况,采取设置公益性岗位、临时救助、兜底保障等综合性措施,保障收入持续稳定。二是对已脱贫出列的原深度贫困村、贫困村的下乡干部、“第一书记”要继续留任,也可换任,确保脱贫不脱帮扶。三是把握政策导向和政策标准,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农业保险等政策,防止政策变化带来的返贫风险。
(二)积极探索巩固脱贫成果,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制度。建立出台《关于完善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意见》,继续实施《芒市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由市财政从每年的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调剂安排100万元作为基础资金,上级帮扶单位资金投入作为补充,鼓励社会组织、企业、法人、机关干部和其他公民捐资的方式,设立防致贫返贫风险救助金,专项用于全市有致贫风险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农业户籍人口,全市有返贫风险的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家庭发生重大疾病、重大灾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或因学,造成家庭产生大额支出,通过各级各部门政策性报销、救助、救济和社会各界捐赠、帮扶以后,家庭自付部分支出仍然较大,且家庭自身无力承担,导致家庭有致贫和返贫风险的农村户籍人口和已脱贫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突出主导产业培养,坚持龙头带动,建立稳定的利益联接机制,促进农户稳定增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抗御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坚持农业、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同步发展,促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建立稳定增收机制,加强就业和产业指导,提高农民增收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四)持续开展志智结合激发内生动力。只有充分激发出贫困户追求幸福生活的美好愿望,发挥其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脱贫攻坚成效才会得到不断提升和巩固。全方位开展农村技能培训,提高群众劳动增收技能。大力开展党建扶贫,提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转变贫困群众理念思维。积极开展创评活动,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提升贫困户的荣辱感和自主意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