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又将迎来新的喜悦、新的收获,一起对今后的学习做个计划吧。计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清晰的方向,帮助我们更好地组织和管理时间、资源和任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一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
20x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危化二股
20xx年7月6日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二
20__年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要贯彻落实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着力“分析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把握新趋势,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的新水平”。要以促进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根本,以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为抓手,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工作跃上新台阶,助推全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加强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抓业务规范。要紧密结合文化部各项规范化文件,细化管理执法操作流程,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二是抓形象规范。要在统一执法标识、统一执法证件的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装备和统一执法文书;三是抓行为规范。加强管理执法队伍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建设,认真落实《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文化市场政风、行风和作风建设。
(二)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为今年队伍建设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的学习训练,全面提升执法技能。9月底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练兵、大比武”活动,10月份组队参加全省比赛,开展“大练兵、大比武”的活动情况和获奖情况将纳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年终考核范围。各地要针对文化市场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和岗位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采取自学、互帮互学、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培训和考核,要加强对新颁布实施和新涉及领域的法规的学习培训,有效地督促和引导执法人员由“应知应会”向“行家骨干”转变。各地要组织开展文化市场经营管理人员的法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
(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各地要继续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实施,配合省、市做好全省文化市场视频监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移动执法系统以及12318文化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四)完善考核评比机制。继续强化按月考评网吧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按季度考评执法数据、案件办理、信息报送、综合执法办公系统使用情况的通报制度。积极推进执法装备达标配备,按照省执法考核细则,加大对规范化建设等内容的考核权重。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引导和调动广大管理执法人员的积极性。组织选调各地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活动,提升行政许可服务能力。
二、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机制。
(五)充分发挥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平台作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涉及范围广、领域多、责任重,不仅需要文化行政部门之间的相互支持与配合,还需要公安、工商等多个部门的通力合作,更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去年市及部分市(区)已经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部门,为实现长效监管、合力监管提供了组织保障。个别尚未成立的地区,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要充分发挥文管办这个平台的作用,充分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力量,发挥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机制作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文件处理、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信息,定期组织重大专项执法行动,共同协商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为了有效规范文化市场秩序,近年来,我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积极探索推行建立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网络,努力构建以市(区)为主导,以乡镇(街道)为依托,以村(社区)为点线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综合治理的文化市场管理格局。今年,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完善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网络和机制。一是做好将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的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管理职责;二是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市场管理领导机制和工作网络,6月底前完成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市场协管员队伍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有效实现行政管理执法“手臂”向下延伸,起到“补位”作用;三是指导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完善文化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日常检查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的综合治理水平和监管效能。
三、加强文化市场日常监管。
(七)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的监管。要充分发挥市“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协作小组”及各地小组成员的作用,积极发现和查处网络文化市场案件,强化对网络文化市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探索总结网络文化市场执法工作经验。
(八)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管理。加强艺术品市场法制宣传和动态研究,开展艺术品市场调研活动,推动行业自律与规范。
(九)加强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的管理。积极开展游戏游艺机电子标签化管理工作,强化场所基础性管理工作,科学监管准入机型机种,增强经营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加大管理执法力度,促进全市游戏游艺娱乐场所经营秩序的明显好转。
(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动态管理。强化对市场的动态管理和暗访督查、督办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全市文化市场交叉执法检查和执法工作交流,查找市场管理漏洞,交流管理执法经验。各地要强化日常巡查机制,量化巡查监管频次,结合节庆、假期等重要节点,按照上级安排及本地文化市场管理工作实际,组织专项检查,加强网吧、娱乐、演出、出版物等市场监管和安全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各职能领域的执法工作。各地要按照工作职能,切实履行好综合执法职责,要加强对新执法领域的业务培训和工作研究,建立有效机制,协调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各职能领域的执法工作,整体提升综合执法队伍在各职能领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推进文化市场繁荣发展。
(十二)深化网吧做大做强工作。在圆满完成网吧“单改连”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推进网吧资费优惠和增值服务工作的落实,促进统一网维平台建设,积极为我市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服务。
(十三)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监督和自律、组织和协调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推动和指导协会规范制度、开展服务。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三
各办(中心)、大队,各工作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我镇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三加三”安全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向村(居)延伸,把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机制向纵深推进,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源头监管,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一、工作任务
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在20__年4月3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安监局。
1、划分网格区域,责任到人,确定网格管理人员、村(居)安全员所联系的具体企业名单。(3月30日前完成)
2、统计各网格管理监管区域内的企业数量并上报市安监局。(4月10日前完成)
3、发文公布镇、片(区)、村(企业)三级网格管理员及其监管企业名单。(4月10日前完成)
4、绘制古山镇行政区域网格管理员监管示意图。(4月3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辖区内每个生产经营单位都落实具体网格管理员、村(居)安全员,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
2、强化网格管理员监管责任,明确职责,完善督查通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3、严格落实“三分六定”要求,确保网格化监管实效。
“三分”,一是分级建格。将镇辖区划分为三级网格:镇为一级网格,片区为二级网格,区块(村)为三级网格。一级网格以镇为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二级网格以镇辖区划分成若干安全监管片区,由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本片区落实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以行政村、自然村或企业组团划分成若干网格区块,由镇干部担任区块网格监管员,负责日常监督管理,村(居)安全员予以协助、配合。二是分片包块。明确网格责任区、责任人及其职责。三是分类监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企业单位的特点,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评估分类标准,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明确检查防范重点,加强监管指导,逐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建立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数据库。
“六定”,一是领导定点。镇主要领导联系一到两家重点企业。二是全员定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岗位、环节,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监管定位。镇联村联企干部作为网格员,对区块内每个企业和场所实施有效监管,村(居)安全员按职责予以协助、配合。四是排查定时。对各企业单位及其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事故隐患,定时检查,限时整改。五是培训定期。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六是奖惩定规。制定实施督查、考核、奖励、问责等管理办法,奖优罚劣。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四
即日起至20__年10月。
二、检查范围
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
三、检查内容
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是企业的原材料控制、生产必备条件、出厂检验等情况,包括:
1.是否按照规定要求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和标志;
4.产品出厂检验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出厂检验记录和报告;
5.企业产品包装是否符合标识标注规定,是否存在误导、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6.获证企业执行产业政策情况。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获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举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被媒体曝光的;企业涉嫌存在制假售假行为和记录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需要对实地核查组审查质量、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证后监管质量进行抽查的;上级交办的检查。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产品质量等问题需要整改的,应当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到期后对企业进行复查。在完成对企业的复查工作后,应将《获证企业巡查、回访记录》、企业整改资料等记录文书归档。
监督检查发现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及时移交本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并将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时间要求
各所按照定期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获证企业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之前向区局质监科报送检查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省局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今后一段时间内监督工作的重点和重心。各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二)分级监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类别实施不同监管方式,积极落实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认识,夯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落实整改,及时查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完成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材料,并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按时报送,强化时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企业的处理情况。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问题,应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xxx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为全社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特拟定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减少安全事故为目标,加强机构队伍和法制建设,突出执法监督,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为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降低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同比下降,杜绝责任事故,防止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1、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消除隐患、预防事故、保障安全、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的方针,全面落实建筑安全责任制。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培训。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对重点工程实行“三同时”管理。
2、切实抓好危险化学物品及爆炸物品的管理。要搞好危险、有毒化学物品的检查和处理,对剧毒化学物品衽全过程跟踪管理。整顿和规范成油品经营市场,把好“市场准入关”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条件先审制。xxx门要严格规范民用爆炸物品储存使用,打击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生产烟花鞭炮的个体作坊,对情况严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建立公共卫生防疫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人畜禽高传染性疾病的防疫,特别是禽流感的防疫。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加强食品市场检查,搞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教育,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二是切实加强社区安全站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提高队伍素质。三是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警体系。对隐患严重、容易发生事故的地区和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预警,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强化执法监督,创新执法方式。大力推行分类监察、计划监察,正确处理好点和面、质量和数量的关系,努力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重点,月底有检查。对“五一”、“十一”黄金周、“元旦”、“春节”以及高温、雨季、冬季等重点特殊时段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3、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强化事故责任追究。
一是加大安全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危险源备案制和台帐制,对在各类安全日常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要登记台帐备案,隐患消除,台帐不消号。
二是把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督促隐患整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凡是消极对待或顶着不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进一步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
4、夯实工作基础,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必须坚持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认真落实从业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的能力。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安全生产责任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事故信息和工作动态,不能瞒报、拖延不报,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的分析预测,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加强执法档案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档案,做到一文一档,一案一档,以促进安全生产执法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六
药品采购监督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药品集中采购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惩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加强监督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以省级为主,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公开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办事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组织协调,依法监督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正确履行职责,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药品集中采购的决策部署,检查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调查处理药品集中采购中的违法违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基本职责。
第六条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负责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参与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察,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行政机关公务员以及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其他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七条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执行入围结果、采购用药及履行合同等行为。
第八条价格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价格、收费行为。
第九条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应的财政监督。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药品集中采购中的商业贿赂、非法促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查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依法对集中采购的药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监督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十二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对象是:
(一)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和公务员;
(二)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
(三)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执行上级部署、相互协作配合的情况;
(二)执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有关规定的情况;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的情况;
(四)相关单位和个人遵纪守法和廉洁从政从业的情况;
(五)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并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入围药品的情况;
(六)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参与竞标和履行采购配送合同的情况。
第十四条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的主要方式是:
(一)组织网上监管、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
(二)受理投诉、申诉和举报;
(三)纠正、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通报典型案件;
(四)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可以依法查阅、复制相关文件、资料、账目、电子信息数据等,要求有关单位或人员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说明,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者专业机构给予协助。
第四章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十五条负责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公务员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拒不执行上级机关依法作出的决策部署的;
(二)违反以政府为主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规定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
(三)违反决策程序和规定,决定药品集中采购重大事项的;
(四)违法违规进行行政委托,或者设置歧视性规定、条款的;
(五)违反回避规定,或者操纵、干预药品集中采购的;
(六)泄露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秘密,或者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七)违规设定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或者摊派的;
(八)索取或收受钱物,谋取单位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负责实施药品集中采购的政府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选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机关和纠风办督促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二)在文件材料审核、药品评审遴选等方面疏于监管或设置歧视性条件的;
(三)违反规定建设、管理和使用专家库的;
(五)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违约情况调查处理不及时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规避药品集中采购,擅自采购非入围药品,或者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选购药品的;
(二)提供虚假药品采购信息的;
(三)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按时回款的;
(五)在药品采购、销售、使用和回款等过程中收受回扣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参与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一)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三)公布药品采购品种后,非因不可抗力撤标或拒绝与医疗机构签订采购合同的;
(四)不通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交易的;
(五)在采购周期内,擅自涨价或者变相涨价的;
(六)擅自配送非入围药品,不按合同约定配送药品,或者违反有关规定配送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单位和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当责令其纠正错误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行政机关公务员、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或选聘的相关人员、医务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纠办发〔〕17号)同时废止。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七
20xx年,嘉兴市质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和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主线、坚守安全底线,全力开展“转型发展服务年”和“队伍建设提升年”活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面推动质监工作适应新常态、构建新体系、取得新业绩。
1、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级预验收。积极筹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省级预验收工作并如期顺利通过。
一是做好会议部署准备,先后三次召集四大质量牵头部门和南湖区、秀洲区市场监管局召开迎接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省政府预验收筹备会议。
二是做好验收资料准备,整理十大系列台账,制作《质量故事》宣传画册和工作汇报片。拟写《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汇报》。
三是举办首次“市民代表观察团”活动,组织产品、工程、服务、环境等领域市民代表了解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进展。推进嘉兴市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嘉兴市金都南德大院和嘉兴市96345社区服务中心等3个创建示范点筹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市政府于7月上旬向省政府提出预验收申请。9月10日,嘉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经省级预验收并获得通过。9月18日,嘉兴市政府副市长柴永强、嘉兴市质监局局长沈建法出席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的全国建设质量强市提升城市发展座谈会,嘉兴市示范创建工作经验被列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验汇编》。目前,已提交国家质检总局验收申请,力争今年“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创建验收。
2、大力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科协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实施。
一是以市政府隆重举办“质量月”启动仪式为契机,公布聘任嘉兴“质量智囊团”成员,举行“打造先进制造促进质量发展”联合倡议活动,邀请专家作质量发展与建设专题报告。
二是协调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职院,建立“嘉兴质量学院”“嘉兴质量实训基地”“浙江大学管理研究中心嘉兴分中心”三大质量教育、培训平台。
三是围绕“四个面向”,开展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面向青少年,加强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普及《探寻质量的基因》等质量读物;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质量大讲堂”“质量沙龙”活动,与嘉职院、浙江大学三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质量课题研究,形成智库示范效应;面向产业工人,联合嘉兴教育学院组织全市25所职业学校校长(负责人)开展质量素养知识讲座,设立“质量素养与职业发展”公共选修课,100多名学生选修并于新学期开课;面向公众居民,推进市质量协会自编20种质量科普教材进行宣讲。
1、大力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提请市政府出台《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创建暨浙江制造推进工作会议,积极争取将“嘉兴制造业加快质量品牌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纳入嘉兴市政府“嘉兴制造”7+1子课题并完成调研课题初稿。全市已有集成灶、丝绸服装、黄酒、冰箱压缩机、玻璃纤维、旅行箱包等产品列入省认证产品目录,推荐21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认证试点产品。平湖、桐乡列入全省“浙江制造”县域培育试点并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政策扶持、部门协同、培训引导等举措带动该区域制造业向中高端提升发展。全市所辖5县(市)均出台“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巨石集团通过“浙江制造”现场认证,旅行箱包、压缩机等5个“浙江制造”标准通过审定。
2、积极实施政府质量奖励推进“三名”工程。中国质量奖申报方面,指导帮扶加西贝拉做好第二届中国质量奖申报工作。省政府质量奖方面,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省政府质量奖,向省政府推荐巨石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20xx年度浙江省政府质量奖。目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入围现场评审。市长质量奖方面,在修订出台《嘉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实施细则(20xx年修订)》的基础上,启动20xx年嘉兴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通过企业申报、征询意见、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等程序,9家企业入围现场评审。目前正在现场评审中。浙江名牌方面,全市共推荐92个产品(服务)申报浙江名牌及2个区域块状产业申报浙江区域名牌。其中新申报37个工业产品、2个农产品、15个服务产品。
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市质监局积极沟通协调,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1、积极推动,强化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相应的集聚区创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与整体推进集聚区建设与发展,负责落实创建集聚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协调资源配置。
2、积极筹备,通过专家评审。围绕将集聚区打造成为“立足浙江、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检验检测产业基地的目标定位推动市科技城起草集聚区发展规划。20xx年7月8日,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组织修改和完善。同时,市科技城已与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上海科学仪器联盟、上海食品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进行了合作意向洽谈。
3、积极协调,增强工作合力。一是在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就关于设立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嘉兴)的请示给予复函后,局分管领导赴省质监局作专题汇报和交流沟通。同时借助国家质检总局来浙江调研之机,专题汇报集聚区发展建设情况。二是注重与海宁、桐乡市政府和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充分听取对《浙江(国家级)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集聚区发展规划》的修改建议。三是多次与市科技城管委会共商集聚区发展工作,并成立中国检验检测全产业链发展研究课题组,提供集聚区建设技术性研究支持。
4、积极调研,开展课题研究。省质监局高度重视集聚区建设,将“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列入20xx年度全省质监系统重大科研拟申报项目,嘉兴市局作为项目主要承担单位并完成“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全产业链研究”重大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目前已正式获批。该项目在借鉴目前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就覆盖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检验检测集聚区建设进行研究,以期对集聚区的建设、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推进集聚区建设再上一个新高度。
1、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着力围绕群众关注热点设备、易发生事故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全市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630余人次,检查使用单位2513家,排查隐患20xx项,已落实整改20xx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15份,查处并结案69起。一是下发《关于明确20xx年度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通知》,明确各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率和死亡率的控制指标,督促各县(市、区)不断提升事故防控能力。二是高度重视湖北荆州等地电梯安全事故引发的强烈社会反响,组织全市系统开展以公共场所电梯为重点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现场安全大检查,对涉及荆州事故同类型的41台自动扶梯立即停用。就近期电梯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柴永强副市长、盛全生副市长进行专题汇报,盛全生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积极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全市2。9余台电梯自查完毕,其中,主动停用289台,发现存在隐患电梯875台,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电梯应急公共救援平台完成救援276起,解救被困人员637人,平均用时12。6分钟。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10·10”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燃烧爆炸事故发生后,按照市政府分管领导要求,及时协调安监、建设等部门召开会议,并联合下发紧急通知,开展全市餐饮行业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全力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探索“两单一预警”、构建“433”监管模式,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特种设备综合整治,重点突出对危化品相关企业用于生产、存储压力容器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着力降低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的风险。
产品节前检查回访、电商产品落地查处工作。20xx年全市共出动稽查执法人员5645人次,检查企业20xx家,查处案件232起,结案案件138起,移交公安办理案件5起。受理各类举报、申诉、咨询共计1851起,调解涉及家用汽车消费纠纷51起。
1、发挥质监技术优势,着力推进服务企业助力“众创”活动。制定下发《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企业助力“众创”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技术机构实验室开放平台运行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专业化实用性技术指导和帮扶,市质检院组织技术专家深入羽绒服装产业集聚区对200多家羽绒服装企业开展标准培训,市计量院组织流量、精密测量、电学等技术人员进行入企帮扶。截至目前,全市19家技术机构累计已建设智慧检测项目22个;专业实验室开放服务3131批次;组织专家专场报告17场;组织技术咨询服务25场;惠民利众收费减负468万元;组织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驻企帮扶26人;联系服务对外贸易企业198家次;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项目7项。
2、加强质监科技创新,着力推进核心技术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国家、省级质检中心筹建。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浙江桐乡)毛针织品分中心已于5月20日被批准正式成立。国家中低温太阳能光热利用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浙江)于4月1日正式启动土建工程,计划至20xx年春节前投入使用。浙江省智能集成家居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获批筹。二是抓好科研项目建设。今年以来,全市质监部门获省级质监科研计划项目立项9项,其中重大项目2项;20xx年省级质监检验检测技术装备补助项目立项2项;20xx年质检总局科技计划项目立项1项。申报中国专利奖1项;推荐3个项目参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兴检奖;推荐浙江省电子电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申报国家质检科普基地。
3、强化人才队伍支撑,着力提升各类专家和专业人才力量。一是树好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从基层一线、重点岗位、重大任务推进中选人用人,加大干部选拔培养力度和重点岗位人才充实。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和重点岗位、基层一线、窗口部门实践锻炼,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抓好人才建设。贯彻落实“人才强检”战略,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考、到重点院校直接引才、特殊紧缺专业人才特招等方式,引进各类人才。20xx年度直属事业单位通过考试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5名。注重以项目带动人才,加强现有人才培养力度,目前市局本级新增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名,高级工程师19名,工程师42名。三是加强能力素质提升。始终把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作为首要任务,提出了集中领学与自主选学并行、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并重的干部教育培训思路,开设政治理论、质监业务学习课堂,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截至目前各类干部教育培训达800余人次。四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全面巡查特种设备超期整治工作,防止失职渎职行为发生。认真准备并配合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市质监局在整改落实过程中突出精准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发展》获市委整改办肯定推广。
1、推进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扁平化管理。完成行政审批委托下放事项的移交、承接工作,市质监局共承接省局下放事项13项,县(市、区)局共承接省局委托事项10项。五个县(市)试行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事项下放到部分乡镇(街道)。同时,加强行政审批受托和委托事项的承接、督查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行政审批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2、推进行政审批能力建设。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发证等领域积极探索“先证后核”“当场发证”工作,开展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优化、审批再提速,规范涉审中介机构行为。构建行政审批与业务处室的信息通报机制,推动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根据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总结“五证联办”试点工作经验成果,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市局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在市级单位行政审批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多次被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评为“红旗”示范窗口称号。
3、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组织做好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共涉及行政权力366项,现都已通过市政府的网站面向社会发布公开。
“两富”现代化建设和“三城一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1、深化“质量强市”,巩固创建成果。
一是继续巩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以谋划质量强市“十三五”规划为主导,健全质量发展长效机制,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持续深化。继续推进“政府主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企业主体”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由市质监、建设、发改、环保分别牵头四大质量建设,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认真梳理和整改创建验收发现的问题,把“质量强市”建设推向更高水平。
二是继续推进“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以《嘉兴市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全民质量素养提升工程。继续通过加快建设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加强中小学生质量初始教育、加强企业质量安全教育、广泛开展各类技能培训、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群众性质量活动等八项举措,全面推进中小学生质量素质、企业质量意识、产业工人质量技能和市民质量常识提升。
三是继续做好质量工作考核。强化规划引领,开展嘉兴市“十三五”质量建设规划调研和起草工作,强化当年度全市质量状况分析。加强指导督查,完善考核体系,开展对各县(市、区)质量工作考核,协助市政府积极做好省对市质量工作考核。
2、深化“品牌强市”,助力提质增效。一是深入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以“浙江制造”品牌建设为引领,大力实施《关于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抓紧推进桐乡、平湖两地首批省级试点县(市),以点带面,并争取在全市层面出典型、出成果、出经验。按照三年培育计划,积极推进培育工作,争取更多企业参与“浙江制造”标准制订,更多产品纳入省级认证产品目录。二是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三名”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名品”建设为核心,着力提升我市名牌创建水平,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力。强化品牌营销,运用多种手段推进企业名牌创建、发展、保护、交易活动,支持企业依托品牌知名度的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利润空间。推进品牌自主培育、开放引进与合作嫁接,以多元举措扩容嘉兴品牌库。
3、深化“标准强市”,驱动产业升级。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措施,结合嘉兴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支持企业以参加标准化会议、承担标技委秘书处、提升主导产品采标率等方式,带动产业发展。开展20xx年启动的省级标准创新基地创建的验收准备工作。推广普及农业标准化生产,做好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分析。根据产品升级换代和块状产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企业标准、联盟标准,进一步上升为地方、国家或行业标准,提升每千个国家标准为主制定率,抢占产业话语权。进一步推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相关改革。
4、组织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实质性启动国标委、国家发改委立项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以全市域统筹规划、产业优化发展、城乡统筹发展、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改革、社会治理等5个试点领域为重点,开展20项以上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力争将研制的标准上升为省级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通过培训指导等形式,推进标准实施。选取基础较好、条件较为成熟的领域建立一批示范点,由点到面推进工作。同时,重视标准化手段运用,强化标准化项目建设,实现项目区县全覆盖,并及时总结推广项目经验。
1、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加大校准机构监管力度,建立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对加油机、加气机、计价器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法定计量机构的日常监管,以确保计量检定工作的公信力。选择社会关注热点和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行业和机构为监管重点,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弄虚作假、违反程序、降低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落实机构分类分级管理要求,探索提高检验机构准入门槛,优化检验检测资源配置。
2、进一步推进认证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根据认监委、省质监局统一部署,严肃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围绕强制性产品认证,开展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求认证机构督促获证企业严把认证质量关键控制点。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销售和假冒伪造认证标志、证书行为,进一步落实自愿性认证领域监管机制,确保认证质量。
料研发制造等关联产业。
4、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市场改革。在海盐国检公司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嘉兴实际,对质监系统内现有检验检测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加快全市技术机构市场化研究。推动检验机构依法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服务逐步分离,做好全市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指导。
1、持续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建立完善特种设备综合协调机制。争取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质监部门牵头,各涉及特种设备使用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县(市、区)政府属地具体负责的安全监管综合协调机构。
二是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保持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倒逼企业提高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县(市、区)、镇(街道)政府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责任。
三是切实开展安全督查考评工作。加强与县市区、镇街道政府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针对不同时段特种设备工作重点,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按照市安委会考核要求,对各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考核。
四是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开展超期未检整治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对人员聚集公共场所、涉及民生等领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突出做好g20峰会及“两会”等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加强对危化品、医药化工等行业压力容器、锅炉以及人员聚集公共场所电梯等易引发重特大事故、重大影响设备的隐患排查。通过联合检查、联手整治、联动执法,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以建设“国家级质量提升示范区”为抓手,做到狠抓一类产品、整顿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带动一个区域。二是以消除“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为关键,加强对县级质监部门监督抽查工作和后处理结果指导和督查,加大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监督抽查、采用市场(网络)买样的监督抽查力度。三是以实施“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为重点,全面完善工业产品(包含食品相关产品)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继续开展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批的督查;继续推进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分类监管,食品相关产品分级监管;全面开展工业产品(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监管督查。四是以提升“纤维制品产品质量安全”为契机,巩固纤维制品和纺织服装标识标注整治工作成果,有序促进整体产品质量的提升。
3、巩固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水平。结合嘉兴产业特点,严抓区域内传统重点产品稽查执法,促进区域产业发展。加强大案、要案、有影响力案件办理,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以点带面促进良好诚信的生产经营环境形成。加强12365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台的多项功能,增强家用汽车三包纠纷调解能力,积极做好产品召回的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互联网技术在稽查执法中的作用。
1、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工作。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和行政审批“六统一”标准化要求,加快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完善“管办联动”运作机制,促进行政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有效对接。
2、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落实有计划、工作有质量、考核有标准。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备,强化依法决策。三是坚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法制审查制度;推进说理式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报和整改力度,强化依法办案。
3、进一步完善处置行政争议。加强沟通、联动和工作指导,最大限度减少行政风险。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和解有效结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八
201x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委21号文件精神,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第一、全省先进”为目标,继续深入推进“三个工商”建设,重点围绕提升效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毫不放松地强化服务效能、监管效能、*效能和“三个过硬”队伍建设,全力服务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
1、服务发展方面
(1)持续放大红盾助转型百企示范效应。在今年开展的“红盾助转型百企示范工程”的良好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挖掘助转型的深度,不仅限于助企品牌和规模升级,更将重点在帮助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上下功夫,我们通过将积极引导培训科技经纪人等方式,帮助企业加快走上产学研一体化之路,使企业掌握自主核心技术、加快转型步伐。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企业需求,制订动态的帮扶措施。
(2)行政审批改革勇于先行先试。对于国民经济分类中没有列入的新型业态、新型行业敢于探索,只要有利于发展,我们都将依法核准登记;对于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项目,将允许各类资本平等进入;对于不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和污染环境的前置审批事项,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我们将均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3)创新制度并加强履职风险防范。一是对同是工商部门的审批事项,如广告审批、食品流通许可、市场登记等,试行不同机构、同步审批、同步发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全面推行六项制度。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同岗代替制六项制度,以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三是对于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前置许可改后置、降低准入条件等情况,要取得当地*、党委、政府以及上级局的支持,用文件形式将创新、改革的内容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避免实际操作中可能发生的随意性。
(4)建立品牌梯队培育库。围绕省委21号文件中的“自主品牌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的目标,我们将加大对新设企业的创牌指导力度,对已具备创牌条件的企业落实“一对一”帮扶措施,对新设立而具有创牌潜力的企业缩短培育期,逐步建立企业“品牌发展梯队”,进一步帮助企业创知名、和驰名商标。同时,支持驰商标企业运用商标权质押融资,通过品牌连锁、品牌授权等方式,有效拓展品牌运用空间,并在社会各方面形成以企业为主导、政府助推鼓励、部门协助的良性互动局面。
(5)深化“三农服务”。一是简化农民合作社登记手续,我们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开设方便、快捷的绿色通道,精简登记注册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照时间。引导支持多主体、多层次、多类型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农户入社。二是继续扶持发展并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我们将多渠道开展农村经纪人培训,加大在农业技术、市场营销、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力度,提高经纪人素质和执业水平。三是继续牵头实施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争取在明年一季度全面完成。
2、监管执法方面
(1)食品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将紧扣社会关注热点,加大对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加大食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实施食品流通许可,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
(2)广告市场监管加大力度。我们将加大对电视购物广告和网上非法广告的治理力度,并将充分履行广告行业发展指导职能,通过组织广告企业代表参加全国广告师统一资格考试和广告审查员专业培训等方式,积极扶持和促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帮助本土广告企业提高综合竞争力。
(3)格式条款整治做好常态化管理。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格式条款的备案和监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抓住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垄断行业和服务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4)创新监管模式。我们将在各分局尝试推行建立社区工商工作站,解决部分经营户由于房屋性质问题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难题,帮助从事社区服务、不需要前置许可、经营用房为“住改非”的经营户以备案形式发放营业执照,在不影响对其房屋性质界定的前提下,创新地给予其合*份。
(5)全面实行“集中执法”模式。在7个分局建立执法中队,并以中队为中心开展执法工作,充分调动非办案机构积极性、整合执法资源,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6)综合整治“两虚一抽逃”。我们将以规范“中介机构”为契机,深入调研并加强与银监、公安、财政等部门的联动机制,通过查处一批“两虚一抽逃”案件,以达到遏制企业登记代理机构和企业出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效果。
(7)继续充分发挥好“打假冒保协会”的作用,在201x年全面建立企业与协会的联络员制度,严打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对商标的行政保护力度。
3、消费*方面
(1)继续充分发挥消费*律师团作用,为需要帮助的消费者提供相关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并为市消费*基金救助条件的弱势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开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工作,对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消费侵权纠纷典型案例进行讨论研究,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消费陷阱、行业潜规则发出相关的消费警示,在出现重大消费*事件时及时作出反应,为消费者出谋划策,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继续充分发挥“诚信联盟”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切实降低消费者*成本,努力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消费引导,促进承诺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又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继续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中心作用,整合消费调解、合同调解、商标争议调解等诸多职能,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效率”原则,运用规范化的行政程序,积极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价值,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激化。
4、队伍建设方面
(1)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我们将在系统内大力弘扬“三种意识”,爱岗敬业的主人翁意识、干事创业的岗位意识、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同时拿出制度性的规范来,以“争先进位”为目标,并按照“统一组织、条块结合、上下联动、责任*”的要求,使得工作中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分解到条线、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同时进一步明确考核奖惩办法,以责任制促落实、以责任制保成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抓工作落实的能力。我们将在全局继续、深入开展以“学业务、学政策、学管理”为内容的“三学”活动,通过学习业务强能力、通过学习政策明方向、通过学习管理提效率。同时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要在全局上线形成一个争学业务、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3)抓工作落实的作风。我们将通过开展“三解三戒”活动,着力解决效率低下戒不作为、解决精神懈怠戒慢作为、解决权力滥用戒乱作为。围绕该项活动,我们将通过组织具体的岗位专项监督检查等方式,坚决杜绝工作时间不在岗和出工不出力的现象;通过开展廉政教育并充分用好“规范执法、廉洁办案九项规定”、“六廉”机制、“五防”权力运行监控机制“随案随照”督防制度等,坚决远离职务犯罪、避免廉政风险。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九
为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我市电梯的使用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故障的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和谐的电梯乘坐环境。现按照《20__年度全省在用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的文件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随着我市在用电梯数量逐年增加,电梯安全使用问题愈发重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在用电梯质量安全监督普查工作,着力推进解决电梯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促进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及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各环节工作责任落实,提升我市电梯安全监管水平,保障我市电梯的运行与使用安全。
二、工作重点
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对电梯使用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二)加强电梯安装、维保单位安全监察工作。电梯安装资质是否合格;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是否对持证人员进行进行定期培训。
(三)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在有关部门确认既有建筑物加装电梯的井道、地基等结构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实施监督检验,并做好相关使用登记工作。
(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责任者的约谈工作和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树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明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坚决把_落实到工作中,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认真抓好部署落实。
(二)细化方案措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办法》,对辖区内的在用电梯进行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实招实策,把专项整治抓出成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安全投入,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不运营,绝不能带病生产和运营。
(三)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强化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及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高重视,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彻底不销号,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实现闭环管理。
(五)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
(一)做好重点工作部署。
编制我市20__年度餐饮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
(二)严把许可审查关。
及时组织完成餐饮服务许可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现场核查工作,规范现场核查、审核、审批、档案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规定,帮促保化生产企业规范申报,建立健全保化生产企业许可申报受理档案。
(三)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建设。
20__年争取创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县1个,创建餐饮安全示范街(示范镇)8条、餐饮安全示范店100家。
(四)加强监督抽检。
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餐饮、保健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分解落实省局抽检任务,加大日常监督抽检力度。
(五)完善监管档案。
组织各级监管单位完成中小餐饮信用档案建设,完善辖区内保化生产企业监管档案。
(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组织各监管单位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治理整治,解决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七)加强教育培训。
编制并组织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
(八)完成监管信息统计编报。
及时准确调度、统计、编报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信息。
(九)加强督导检查。
通过检查文件材料、抽查生产经营现场、考核信息统计报表时效和准确率等方式,加强对各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检查。
药品安全监管科
(一)加强对管理相对人日常监管,降低监管风险,所辖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和药包材生产企业全年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药不发生流弊事件。
1、加强对高风险药品生产企业监管。对正常生产的,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未通过认证的至少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停产一个月以上恢复生产的首批产品生产进行现场检查。
2、加强对涉特药企业监管。对特药批发企业至少每周上网查看一次,发现异常及时现场检查。对区域性批发企业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对使用麻黄碱类原料药生产制剂的企业,每次申请购买麻黄碱类原料药前进行现场检查。
3、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的监管。及时完成企业申报基本药物的处方工艺核查。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监督企业按国家规定的时限执行新修订的药品质量标准。
4、对除高风险和基本药物生产以外的原料药和制剂生产企业每年至少现场检查一次。
5、对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医用氧气、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生产企业,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督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督导检查。
6、对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对风险高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并针对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
(二)强化对管理相对人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质量意识和业务能力。
对企业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及生产负责人进行法规及质量意识培训;举办一期新版药品gmp培训班。
(三)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指导企业及时掌握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新建、改建厂房、更换设备等及早介入,在企业申报各种许可前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分类指导,帮助具备条件的企业按国家局规定的期限实施新版gmp。
(四)及时完成省局委托的各种检查。
按要求完成省局委托的药品注册现场核查、药品许可证相关检查验收、药包材注册现场检查验收。
药品市场监管科
(一)加强gsp实施工作,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1、组织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制定我市零售gsp认证的工作程序,组织安排好全市的认证工作。组织安排88家药品零售企业、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认证。
2、抓好批发企业的认证管理工作。按照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应申报认证企业的督导,促使企业及时申请,指导、帮助企业按时完成认证工作。
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认证后监管。继续开展gsp跟踪检查,计划完成120家药店的现场检查,4家药品批发及零售连锁企业的跟踪检查。
4、加强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加强对实施新修订药品gsp的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实施氛围;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分类指导,指导企业实施新修订药品gsp。
(二)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风险监管。
第一季度组织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年度报告。每季度对收集的'药品市场安全风险信息,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排查主要风险点,形成药品市场安全风险防控季度报告。
(三)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
支持帮助乳山市完成国家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支持引导其他市区积极开展示范县的创建活动。帮助荣成市完成药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指导文登市在20__年申报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单位。
(四)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监管。
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加强配送环节基本药物电子监管,提高电子监管效能。每天进行一次药品电子监管网上监督,及时处理预警信息。
(五)做好药品抽验工作。
根据省局抽验计划,制定并落实市的药品抽验方案,做好计划完成情况考核评估。
(六)开展专项检查。
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的药品专项检查。
(七)做好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
举办3期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班,举办1期药品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培训班。
医疗器械监管科
(一)加强日常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通过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潜在风险,及时有效控制风险,促使企业严格按照各类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和使用。
1、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管,全面推行质量受权人制度。加强对无菌和植入类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点监控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其他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对32家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加强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管。对17家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二)组织开展对血液透析类产品和人工晶体的专项检查。
(三)加强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
举办二期医疗器械法规、规范培训班。
(四)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指导和督导。
对各监测中心和重点监测单位的监测工作至少检查督导一次。
(五)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使行政审批程序化、规范化。
组织制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程序,修订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行政许可科
(一)积极配合市行政审批中心完成审批系统的软件更新,按照“标准化”要求审批程序,进一步梳理好我局授权窗口的行政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缩短办事时限,更快、更好地为申请人服好务。
(二)依据市局的《20__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和《市行政审批中心20__年的工作要点》通知,修订《行政许可科工作细则》,进一步加强业务工作的交叉交流学习,力求做到人人成为业务受理工作的多面强手。
(三)积极协调有关业务科室,把省局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编排好,尽早纳入中心窗口统一办理。
(四)做好日常受理和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一
为加强医疗器械监管,规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__〕×号)、《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食药监办械监〔20__〕×号)、《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皖食药监械秘〔20__〕×号)及《关于印发〈池州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监管暨质量信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池食药监械〔20__〕×号),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坚持从严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责任约谈、"黑名单"、信用等级评定、督查通报等监管手段,推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坚持风险管控原则,扎实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对医疗器械经营实施分类管理,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注重企业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和督促跟踪,加大飞行检查力度,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器械gmp、gsp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生产环节:
1、根据"先注册后许可"的监管模式,全面核查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尚未取得产品注册证的生产企业现状,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存在无产品注册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的违规行为;
(2)企业是否存在擅自接受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行为;
(3)企业是否存在借出口外销之名而实际境内生产销售的行为。
2、加强对生产企业执行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3)企业是否严格按照产品技术要求(注册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检测和出厂放行;医疗器械说明书、包装和标签是否与注册证核准内容相一致。
3、按"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类分级监管要求。
(4)对实施一级监管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市局在企业备案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一次全项目检查,20__年日常检查抽查覆盖率50%.各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应达到全覆盖。
(5)对辖区内20__年度和20__年度有投诉举报和监督抽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项目监督检查,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
4、推进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施,提升企业生产质量管理水平.按照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__年第×号)、《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__年第×号公告)要求,分阶段推进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工作.按照市局制定的《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附件1),加强对新开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迁移或增加生产场地企业的监督指导.将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督促企业在医疗器械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等过程严格遵守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自觉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自查年度报告制度。
(二)经营环节:
1、加强对新开办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对三类许可、二类备案后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100%.重点检查:是否持续符合法定条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强化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复查家次不得少于监督检查企业数的20%.重点检查:
(1)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能否满足可追溯要求;
(2)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规定;
(3)是否销售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3、加强对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从事角膜接触镜、助听器等其他有特殊要求的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1)是否配备相关专业或者职业资格人员;
(2)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
(4)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5)售后服务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4、开展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和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等行为的专项监督检查。
(1)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
(2)对医疗器械体验式销售重点检查:是否夸大宣传;是否无证经营;产品和供货企业是否合法;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是否按要求开具销售票据。
5、开展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区局要按照市局制定的《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附件2),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对质量管理意识不强、购销记录不完整、因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
6、加强对上一年度检查中存在严重问题或信用等级为警示以下的企业、有投诉举报或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三)使用环节:
1、加强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各县、区局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检查计划,对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和植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
(1)对需要定期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的医疗器械,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予以记录。
(3)诊断、监护仪器使用的软件是否与注册证中产品技术要求相符;
(4)植入材料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进口产品有无注册、原始资料是否留存、产品信息是否记载到病历中。
2、加强对乡镇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的、过期的体外诊断试剂;
(2)是否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贮存条件下储存。
3、加强对口腔科诊所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
(1)是否使用未经注册、无产品合格证明的定制式义齿;
(2)是否使用过期的口腔科耗材(3)牙科治疗床结构性能组成是否与注册证一致。
三、工作分工
(一)市局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全项目检查;对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对新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组织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生产备案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场核查。
(二)县区局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的要求;负责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市局全项目检查和飞行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保证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本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纳入20__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各县、区局要高度重视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保证监管力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任务完成。
(二)完善机制,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一要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制度,注重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综合运用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构建以企业为主的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二要建立日常监管和稽查办案的协查互通机制,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加强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三要建立医疗器械监管形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质量管理风险分析评估,提高对本辖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的预判防控能力。
(三)加强督查,建立日常监管工作通报制度.市局将结合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对各地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在站通报督查情况.请各县、区局每月第4个工作日前将上月的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月报表电子版及纸质件报送市局医疗器械科。
(四)建立日常监管工作报告制度.各县、区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固定证据,并依法查处.检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认真梳理归纳,并提出建议意见及时书面反馈给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每半年上报一次书面总结(含日常监督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及经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立案情况等),并填报《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附件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附件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见附件5).书面总结请分别于×月×日及次年×月×日前上报市局医疗器械科,同时发送电子版本。
附件:
1、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
2、池州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目录;
3、安徽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表;
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表。
附件1:
2、加强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检查和现场指导;
3、要求企业签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承诺书。
安徽易硕医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类20__年底池州康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第一类20__年底安徽慧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第一类20__年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计划表备注:新开办企业(青阳县东仁医疗器材有限公司、池州齐山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建设进度,按国家总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有关事宜的通告》(20__年第×号)的规定推进。
附件2:
池州市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第三类一次性无菌和植入、介入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第三类口腔科耗材经营企业;
隐形眼镜、助听器验配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零售企业。
附件3:
附件4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数据统计表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截止日期:20__年×月×日企业总数三类企业数二类企业数无菌类产品经营企业数植入类产品经营企业数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数年度退出企业数现有数其中新增数现有数其中新增数现有数其中新增数注销数吊销数撤销数填报人:联系方式:
注:各县(区)局于20__年×月×日前报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
检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复查植入、无菌类经营企业数检查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落实企业数检查经营"美瞳"家数检查体验式场所数检查特殊验配类经营企业数检查体外诊断试剂类经营企业数责令整改企业数查处违法违规企业数备注主要存在的问题(对照"检查重点内容"所发现的问题,可另附页)
附件5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二
为加强和规范我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保障我县肉食品卫生安全和养殖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结合我局动物卫生监督所20__年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采取以自学为主,定期集中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检疫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动物性食品卫生学》等相关业务知识,使大家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扎实抓好全县规模养殖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把动物性食品安全风险消灭在生产环节上。
一动物卫生监督所要积极配合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关于规模养殖场的管理工作,确认我县已备案的规模养殖场(只有经过畜牧部门备案的规模养殖场才列入监管范围),将已备案的养殖场进行分类,即,一及、二级、三级。
二明确各规模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一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必须是县监督所的分管副所长和执法骨干;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的监管责任人是当地畜牧兽医站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同时明确监管责任人的任务和责任: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每月必须到场检查一次,二、三级监管的规模场,每两个月要到场一次。
三加强一级监管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力争在20__年,我县一级监管的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要求,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四为了使养殖业主深入了解肉食品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计划搞一期养殖业主培训班。
五完善各规模养殖场的各种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加强我县屠宰场(点)的监督检查
一加强动物入场查证验物工作。凡是无证或无标的动物(特别是生猪)、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得进入屠宰场。
二严格宰前检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动物,一律不得进入屠宰环节,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急宰或无害化处理。
三加强宰后同步检疫工作。1、必须按《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操作;2、生猪必须按农业部规定进行5%“瘦肉精”抽检。
四督促屠宰场完善各种动物防疫设施,更换、重修不合格的设备。
五加强检疫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检检疫员检疫操作、是否按规定着装持证上岗。
六进一步完善屠宰场的工作台账。年初要有独立的工作室和独立的休息室,各种证章的存放要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摆放。
四、加强兽药经营的市场的管理工作
一重点检查无证经营的兽药经营店,严肃处理无证经营兽药的违法行为。
三加快速度对兽药经营企业进行安装电子台账的软件安装工作,日常督促业主进行兽药购销台账登记。
五、加强学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群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检查
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动物的死尸、屠宰环节的一些废弃物,往往在我们监管疏忽的时候流入食用环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这些人群集中用餐的地方,我们要求食品加工业主要建立台账,详细登记肉食品进购情况。肉食品的进货渠道必须是正规的屠宰加工企业,必须是经过官方兽医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
六、完成县食安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监管工作计划书篇十三
建筑用砖是建筑行业常用的主要建筑构件之一,其质量状况关乎建筑工程安全程度。近来,富起来的平和农民迫切希望改善居住条件,平和县掀起新一轮房屋建设高潮。为防止不合格建筑用砖流入市场,提高全县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水平,近期,县质监局执法与帮扶相结合,采取多项举措加强建筑用砖市场监管。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
局积极落实建筑用砖质量区域监管责任制,将全县分成东部县和西部县两个县区,由监督稽查股和综合管理股两个股室分片包干负责,并发挥乡镇协管员作用,加强信息反馈,实行动态监管。
二是深入砖企,提供现场技术服务。
通过日常监督和巡查发现,平和县建筑用砖的不合格项目集中为吸水率、风化度和耐压强度等,其主要原因为生产企业不按照标准严格组织生产或者生产工艺落后。为此,平和局组织标准化、质检方面的工作人员深入建筑用砖生产企业,免费开展培训班,指导工人如何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质量控制,改进生产工艺。
三是引导企业,改进落后生产条件。
对一些生产条件差、生产设备落后的企业,引导其抓紧技术改造,引进先进生产设备,逐步淘汰烧结普通砖,生产烧结多孔砖。
四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对个别为牟取暴利故意偷工减料,生产不合格建筑用砖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目前已查处2起此类案件,并要求其按照规定限期整改。
五是开展宣传,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经平和县质监局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整治与帮扶以后,目前,平和县建筑用砖质量水平已经有了质的提升,近一季度的抽查表明,平和县仅有2家砖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全县建筑用砖合格率达到93.33%。
监管工作计划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