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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建设合同(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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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程建设合同(汇总8篇)
时间:2023-10-12 10:21:18     小编:JQ文豪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建设合同篇一

甲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合作推广“防腐收尘节能烟囱”技术(专利号:),为了该技术在烟囱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实施和应用,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形式

第二条、甲方以乙方公司项目部的名义参与该烟囱工程项目建设,在该烟囱工程项目建设中甲方对外不以自己名义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和民事行为。

二、管理形式

第三条、甲方在双方合作的烟囱工程项目实施中另设立账户实行项目独立核算、分户管理。

第五条、甲方负责在合作项目上工程合同的签订,协调对外事务,包括:协调维护与项目方的关系,工程进度款的催讨等事宜。

第六条、甲方保证在与乙方公司合作期间严格按本协议约定,在合作期间甲方不得做损害乙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第七条、乙方负责在合作项目上的技术支持、技术指导,并保证合作的每一个烟囱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项目方的要求及国家检测标准。

三、投资建设

第八条、甲方应严格按照合作项目上与具体项目方所签订的烟囱工程建设合同的约定及时投入该工程所需款项。

第九条、具体烟囱建设的工程款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此项工程款的投资义务。因甲方自身因素导致不能及时按量的投入款项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或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甲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以上合同的约定,认真负责地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因甲方或乙方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双方均需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并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因甲方未按时交纳按理费、损害乙方利益等原因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欠费用甲方应当如实补交,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按合作项目上所签订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

第十二条、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正常进行工程建设任务,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金按合作项目上所签订工程合同总造价的2%计算。

五、其它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负责处理。

第十四第、本合同约定事宜双方均应认真遵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代表人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十年,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合同篇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设合同篇三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竣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2、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xx)的要求。

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六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工程建设合同篇四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甲方独立开发的位于_________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采购、施工、安装、维修)交由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_________小区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1智能系统管道预埋;

1.2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3可视对讲系统(带c卡门禁、带安防);

1.4住户室内安防系统;

1.5小区周边防范系统;

1.6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1.7停车场安防系统。

第二条工程款(造价)

2.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每户的平均造价215;小区总户数。

2.2款的约定。

第三条工程造价包含的费用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下列费用:乙方为智能化工程购买的全部设备款、材料款、人工费用、乙方应支付的税金。

第四条工程款的支付

4.5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第五条进场时间甲方已完成_________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且封顶后____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第六条工期甲方向业主正式交楼前,乙方必须完成智能化系统的全部工作。但甲方须保证乙方工期不少于两个月。

第七条竣工及验收智能化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使用说明书、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实际完工证明书”并在____日内与乙方一起组织验收。智能化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甲方已接收智能化工程。

第八条保修智能化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内,乙方承担因设备不合规格及施工质量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或他人人为使用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第九条甲方义务除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需履行下列义务:

9.1甲方提供乙方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

9.2甲方提供c管道的预埋工作并保证乙方施工条件;

9.3甲方把所有施工安全守则或其他特殊的现场工作注意事项告知乙方。

第十条乙方义务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需履行下列义务:

10.1乙方保证智能化工程所使用的全部设备、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10.2乙方进场施工后必须接受甲方监管并予以积极配合;

10.4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无偿提供技术培训、指导。

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1.3甲方不按时与乙方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即甲方已完全接收智能化工程。且乙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2.1乙方收到甲方提交_________小区的设计图纸、小区住宅总户数、智能化工程要求等资料,未在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或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无法履行本合同,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2.2乙方逾期完成智能化工程,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逾期达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12.3如甲方为乙方垫付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乙方应承担的费用,乙方应自甲方垫付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否则,按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三条工地代表双方工地代表以互换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内容为准,工地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即视为甲、乙方的真实意思。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受火灾、水灾、台风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时,不视为违约,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适当延长。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败诉方除承担仲裁费外,还应承担胜诉方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

第十六条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建设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关于《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设合同篇六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参照《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中相关标准,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经邀请招标,依据乙方提交的_________花园智能化系统投标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表),并在双方研究、讨论最后确认的设计文件(同投标文件)的基础上,确定由乙方对本工程实行总承包(系统集成)。?为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_____》、《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

1)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包括:闭路监控子系统、可视对讲子系统、周界防范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家庭安防子系统、一卡通管理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综合布线子系统、小区局域网系统、背景音乐子系统、物业管理子系统、设备控制子系统、信息发布子系统、视频点播子系统、网站发布系统。

2)本次合同未涉及_________小区样板房智能化演示系统和单列的智能化演示系统(模拟展板),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3)本次工程建设包括很多可选项目或设备(可建设、可不建设),可选项目或设备如需要建设则作为增项工程进行,双方另外单独结算,补签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可选项目或设备包括:闭路监控系统中的远程监控中心、一卡通系统中消费系统、_____/e-mail服务器、背景音乐子系统中节目定时器/报警信号发生器、电子巡更子系统、家庭智能化及安防系统中的红外发射器、家电控制继电器、无线遥控器、无线接收器等。

4)还有部分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是本智能化系统工程有机构成部分,不可缺,由甲方负责采购。建议自购项目或设备包括:机房子系统、卡座广播系统。

5)本次智能化系统工程一卡通子系统中的智能卡是必选项目,因为价格、型号、印刷不确定,未包含在总报价中,需要另外签订合同,不包含在本合同中。

第二部分 工程承包范围

2、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工程承包内容同招标文件,设计要求及工程地质情况,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第三部分 合同总额、承包方式及合同文件组成

3、合同总额及承包方式

3.1 合同总额(或者称为工程总造价)即委托乙方建设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全部子系统所签订合同总额之和,总额为_________万元(_________元整)。

3.2 承包方式:该项目采取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承包。

3.3 特别说明

1)在本次智能化系统建设中,所有子系统中所涉及的顾地牌pvc管价格均由甲方提供,若价格发生变化,以最终价格为准,补差价(如单价高于合同价,甲方补高出部分差价)。

2)在本次工程中,未考虑智能化系统工程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80pvc管道。

3)合同中有不可预见因素,若发生增减项,双方补签增、减项合同,一起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文件

4.1 本合同

4.2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招标书

4.3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技术解决方案书

4.4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清单及报价

4.5 _________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施工组织方案

4.6 中标通知书

4.7 图纸

4.8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部分 词语定义

5、词语定义

5.1 甲方(发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2 乙方(承包人):指在合同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5.3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5.4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5.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5.6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5.7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5.8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5.9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5.10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5.11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2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5.13 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14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5.15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5.16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5.17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5.18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部分 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施工组织计划及工期

6.1 根据工期定额及使用需要,确定本工程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公历日)。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开工报告为准);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预埋随土建;二次预埋及安装调试随装修)。

6.2 进度计划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5日内做出工程项目计划书、工程施工组织计划书(已提供),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承包人(乙方)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在_________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3)承包人必须配合土建主体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7、开工及延期开工

7.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7.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8、暂停施工

8.1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做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工期延误

9.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批准乙方提供的图纸;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6)一周内非承包人的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由于土建或相关联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8)不可抗力;

9)双方协商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工程竣工

10.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0.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0.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部分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1、工程师权利与义务

11.1 如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2 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11.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发包人委派的职权:_________(其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1.4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1.5 除本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12、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2.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12.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24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12.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2.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3、项目经理

13.1 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3.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13.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13.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14、甲方责任

14.1 甲方责任: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15、乙方(承包人)工作

15.1 乙方责任:

1)施工前将相关的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送甲方审查;

2)向工程师提供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5)工程器材进场未交给甲方(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管,在承包人保管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负责出资维修;如因发包人提前使用造成损坏,由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

第七部分 质量和检验

16、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其中pvc管由发包人统一报验);质量标准的评定以施工组织方案书中相关标准为依据。另:因园区主干路由由甲方为乙方提供室外电信干线管道2孔pvc管道,验收时主干路由以甲方提供的基础为验收依据,其余以电信部门规范为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7、检查和返工

17.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7.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7.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7.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8.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8.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12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9、重新检验

19.1 如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有权要求重新验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承包人通知发包人验收隐蔽工程,发包人未进行验收,或发包人已进行验收而要求重新验收时,无论有无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与此同时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部分 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九部分 付款方式及工程量计算

23、付款方式

23.1 本工程实行工程总费用包干,无预付款,每月按照经核实的工程实际进度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已完实际工程量的95%,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下的5%款。

23.2 工程因甲方原因进行重大调整(重大调整条款双方另行约定)所产生的追加合同价款或减少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时调整支付。

24、工程量的计量

24.1 承包人在每月的28日前,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十部分 工程变更

25、工程设计变更

25.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重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5.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5.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6、其他变更

26.1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7、确定变更价款

27.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7.2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7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7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27.3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7.4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第十一部分 竣工验收

28、竣工验收

28.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验收以发包人确认的工程施工图纸、设备说明书、项目施工方案及整体调试和验收计划、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为依据验收。

28.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8.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8.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28.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5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6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28.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由双方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条28.1款至28.5款办理。

28.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28.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28.9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后,发包方不得因其他经济纠纷拒绝付款给承包人。

29、质量保修

29.1 本工程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设备或子系统按厂方提供的保修条款执行,合同另附部分原厂家质保和售后服务说明。

第十二部分 违约、索赔和争议

30、违约

30.1 发包人(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第23条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发包人没有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付款给承包人工程款项,每拖延一日,按照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支付给承包人利息。

30.2 承包人(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4)承包人不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按未竣工工程造价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额总金额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

31、索赔

31.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1.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7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1.2.3、31.2.4规定相同。

32、争议

32.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提请_____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_____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三部分 合同解除、生效与终止

33、合同解除

33.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33.2 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停止施工超过7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3.4 一方依据本条33.1、33.2、33.3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3.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4、合同生效与终止

34.1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4.2 除第十一部分第29款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4.3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四部分 其他

3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5.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书

2)图纸

3)投标书(包括技术解决方案书、施工组织方案书、设备清单及报价)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保修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5.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协议书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6、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6.1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6.2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是:《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法》。

36.3 适用标准、规范

1)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居住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要点与技术导则》(修订稿)、《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智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通用布线国际标准》、《商用建筑布线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及地方现行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工程建设合同篇七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强化现场管理确保文明施工,甲方现将楼防水分部工程委托于乙方承担施工,经协商双方在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下定列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范围及标准选用:

图纸设计及甲方要求的所有防水工程,全部操作内容(包括采购、运输、清理基层、处理附加层、铺贴卷材、养护、成品保护、施工清理及原材料复试)由乙方完成。

a、材料选用:

1、屋面:

(1)隔汽层:

(2)弹性体:

2、多水房间:

3、地下室外墙防水:

b、材料与质量验收标准选用:

2、高分子复合防水卷材试验选用gb18731.1-20_________。

c、承包方式:并包质量、安全与进度。

二、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天(若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自行顺延)。

2、质量要求:

三、承包价格及计算方法:

1、屋面防水(含隔气层)每平方米元(元/m2)

2、多水房间防水(不含水泥)每平方米元(元/m2)

3、地下室外墙防水每平方米元(元/m2)

4、计算办法:

四、结算条件及付费方法:

1、条件:

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行业标准要求,并经各方施工验收,满足业主使用。

2、付款办法:

防水工程经各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总价%质保金,剩余工程款交工后一年内付清(保修期五年)。(时间自结算之日起,人为或自然灾害除外)

五、双方利益与义务

a、权利

1、甲方

(1)有权拒绝一切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和停止一切违反合同约定及规范的施工过程。

(2)有权按公司制度处罚和制裁一切违反公司规定的施工行为和施工人员。

(3)有权对乙方施工和过程进行监督和随机抽查(含场外采购)。

2、乙方

(1)有权在安全得不到保障情况下拒绝施工。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违反合同约定及规范规定的不合理行为。

b、义务:

1、甲方:

(1)按相关要求组织协调各工种,合理安排生产,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2)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及施工用水、电。

(3)协调维护工程成品及相关设施的安全。

(4)材料复试,送检由甲方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

(1)按照专业及现场要求编制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并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批。乙方给甲方提交书面质量承诺壹份。

(2)施工前向甲方提供合格的防水工程、施工资质及防水工施工上岗证件。

(3)按合同约定及规范规定给每位施工人员进行书面技术和安全交底,并按照工艺标准和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及生产安全。

(4)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和节约资源意识。

(5)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委派安全员,技术指导员各一名,并对该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全面负责。

(6)因自身不慎发生的工伤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一切事,甲方概不负责。

六、甲乙双方应自遵守合同条款,若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者:

1、乙方违反合同,延迟交工在5天以内,按每天支付工程款的0.5%的违约金;若超过5天以上,另按天扣减总造价1%的违约金。

2、经验收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造成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施工质量未达到规范规定,在保修期五年内发生的质量事故,给公司、业主的(含业主装修部分的财产)受到损坏,全由乙方承担。

4、在保修期内质量问题,乙方如不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组织队伍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在保修金中扣除。

七、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现场协商处理,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八、此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结算完一切手续后自行失效。

九、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设合同篇八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甲方独立开发的位于_________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采购、施工、安装、维修)交由乙方完成,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

_________小区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下列内容:

1.1 智能系统管道预埋;

1.2 小区闭路电视监控系统;

1.3 可视对讲系统(带c卡门禁、带安防);

1.4 住户室内安防系统;

1.5 小区周边防范系统;

1.6 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

1.7 停车场安防系统。

第二条 工程款(造价)

2.1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公式计算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每户的平均造价215;小区总户数。

2.2款的约定。

第三条 工程造价包含的费用

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本合同

第二条约定的“工程造价”中已包含下列费用:

乙方为智能化工程购买的全部设备款、材料款、人工费用、乙方应支付的税金。

第四条 工程款的支付

4.5 保修期满后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

第五条 进场时间

甲方已完成_________小区的供水、供电设施且封顶后____日内,甲方通知乙方进场施工。

第六条 工期

甲方向业主正式交楼前,乙方必须完成智能化系统的全部工作。但甲方须保证乙方工期不少于两个月。

第七条 竣工及验收

智能化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图纸、竣工资料、使用说明书、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乙方申请后立即向乙方发出“实际完工证明书”并在____日内与乙方一起组织验收。智能化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即视为甲方已接收智能化工程。

第八条 保修

智能化工程保修期为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内,乙方承担因设备不合规格及施工质量造成损坏而产生的任何费用,但不包括因甲方或他人人为使用损坏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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